第02章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有个问题。要想跟钱斯谈,我得先找到他才行,但她没告诉我怎么才能找到他。

“我不知道他的住处,”她说,“没人知道。”

“没人?”

“他的女孩都不知道。当我们中间有两个碰巧在一起,而他又不在屋里时,那就是一个很不错的猜谜游戏。努力猜猜钱斯住在哪里。记得有一个晚上,我和那个叫桑妮的女孩在一起,我们打发时间,就想出一个又一个怪异的答案。如他和他的残废妈妈住在哈勒姆区[纽约的黑人住宅区。]的一个廉价公寓里,或他在‘糖山’[哈勒姆区除了“糖山”以外,都是黑人贫民居住区。“糖山”指有钱人待的地方。]有座大宅子,或他在郊区有所平房,每天往来于城郊之间。或者,他在他的车里放几个箱子,靠它们生活,每晚到我们中某个人的公寓里睡上几个小时。”她想了一会儿:“只是他和我在一起时从不睡觉。如果我们真的上了床,事后他只躺一小会儿就起来,穿上衣服出去。他曾说过,如果房里有别人,他就睡不着。”

“要是你必须跟他联系呢?”

“有一个电话号码。但那是代接电话服务站。你可以随时打那个电话,一天二十四小时,老有一个电话员在那儿接电话。他总是去查他的电话记录。如果我们外出,或是干什么别的,他就每隔半小时或一小时查一次。”

她给了我电话号码,我记在笔记本上。然后,我问她他把车停放在哪里。她不知道。记得那辆车的车牌号吗?

她摇摇头:“我从不注意这类事情。他的车是一辆卡迪拉克。”

“这倒出乎意料。他常在哪儿出没?”

“我不知道。如果想找他,我就留个口讯。我不出去找他。你是指他是否常去某个酒吧?他有时会去很多地方,但没固定的。”

“他常做些什么?”

“你指什么?”

“他看球赛吗?去赌博吗?他一个人时干些什么?”

她考虑着这个问题:“他做不同的事,”她说。

“你指什么?”

“看他跟谁在一起。我喜欢爵士俱乐部,所以,跟我在一起时,我们就去那里。如果他想要度过这样的一个夜晚,就会打电话给我。还有一个女孩,我甚至都不认识她,但他们去听音乐会。你知道,古典音乐。卡内基音乐厅[纽约著名的音乐厅。]什么的。还有一个女孩,桑妮,她喜欢运动,他会带她去看球赛。”

“他有多少女孩?”

“我不知道。有桑妮,楠,还有喜欢古典音乐的那个女孩。也许还有一两个。也许更多。钱斯不大谈私事,你知道?他总把事情闷在肚里。”

“据你所知,他的名字就只是钱斯吗?”

“没错。”

“你和他在一起,嗯,三年了?而你所知道就只有半个名字,没有住址,还有一个代接电话服务站的号码。”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他怎么收钱?”

“你是指从我这儿?有时他来我这儿拿钱。”

“他先打电话吗?”

“不一定。有时打。或者,他打电话让我把钱带给他。在某个咖啡店,或酒吧,或其他地方,或在某个街角,然后他把我接走。”

“你把赚的钱都给他?”

她点头:“他给我找公寓,他付房租,电话费,所有的费用。我们去买衣服,他付钱。他喜欢帮我挑选衣服。我把赚到的钱给他,他还给我一些,你知道,当作零用钱。”

“你不留些私房钱?”

“我当然留了。你以为我怎么得到这一千美元的?不过也挺滑稽的,我留的并不多。”

她走时,这个地方已经挤满了上班族。走前,她已喝够了咖啡,开始喝起白酒了。她要了一杯酒,剩下了半杯。我一直在喝黑咖啡。我的笔记本上记着她的住址,电话号码,还有钱斯的代接电话服务站号码。仅此而已,实在不多。她走后,我把咖啡喝完,从那叠百元大钞中抽出一张付帐。

阿姆斯特朗酒吧位于五十七和五十八大街之间的第九大道上,而我住的旅馆就在五十七大街拐角附近。我走进旅馆,到前台查看是否有我的信件和留言,然后用门厅的付费电话给代接电话服务站打了电话。一个女人在响到第三下时接起电话,她重复了号码的后四位数,然后问我有什么需要。

“我想跟钱斯先生通话,”我说。

“我会尽快同他联系,”她说。她听上去人到中年,一副烟酒嗓,“需要给他捎话吗?”

我留了我的名字和旅馆电话。她问我为何打电话。我告诉她是私事。

挂断电话时,我浑身发抖,或许是因为那些咖啡,我已喝了一整天。我想喝杯酒。我考虑是到街对面的波莉酒吧来一杯,还是到波莉酒吧隔两个门脸的酒铺买一品脱波本[波本酒是世界上最流行的蒸馏酒之一。它是美国本土出产的蒸馏酒。所有波本酒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在美国生产;其配方中包含至少51%的玉米。占边威士忌为世界销量第一的波本酒。]威士忌。我的脑海中浮现出那些酒:占边波本威士忌或丹特酒,平底酒瓶里那货真价实的棕色威士忌。

算了,我想,外面正在下雨,你不想冒雨出门吧。我离开电话间,转向了电梯(而不是大门),然后回房间。

我把门锁上,把椅子拉到窗边,望着外面的雨。几分钟后,喝酒的冲动消失了。然后又袭来,然后又退去。这冲动来来去去又一个小时,就像霓虹灯般忽现忽灭。我待在那里没动,望着外面的雨。

七点左右,我拿起房间里的电话,给伊莱恩·马德尔打过去。她的答录机做了应答。

指示音响后,我说:“我是马修。我见了你的朋友,谢谢你的推荐。也许这几天我就能报答你。”

我挂断电话,又等了半小时。钱斯没回我的电话。

我不怎么饿,但还是勉强下楼去吃点东西。雨已经停了。我到蓝松鸦餐馆,要了汉堡和炸薯条。隔两个桌子远,有一个家伙正在就着啤酒吃三明治,我决定等服务员送来汉堡包时也要一杯啤酒,但后来改了主意。

我吃了大半个汉堡包,半份薯条,喝了两杯咖啡,然后要了樱桃当饭后甜点,吃掉了一大半。离开时快八点半了。

我在旅馆停了一下——没有留言——然后一路向第九大道走去。街拐角处本来有一家希腊酒吧,安泰尔斯与斯匹洛酒吧,但现在那儿变成水果蔬菜市场。我转向城北,经过阿姆斯特朗酒吧,穿过五十八大街,等交通灯变绿,我继续向北,经过医院直奔圣保罗教堂。我绕过教堂侧面,走下一段通往地下室的窄梯。门把手上挂着一个纸板当作标志,但不特意找你是不会看到它的。

上面写着“匿名戒酒互助会”。

我进去时,他们刚刚开始。三张桌子摆成U字形,人们坐桌子两边,后面有大约十几把椅子。旁边的一张桌子上放着点心饮料。

我拿了一个泡沫塑料杯,从咖啡机里倒了些咖啡,然后在后面坐下。有几个人冲我点点头,我也点头回礼。

发言的人年龄与我相仿。他穿着格子法兰绒衬衫,人字斜纹呢短外套。他讲述自己的生活经历,从十几岁喝第一口酒,到四年前加入戒酒协会改掉恶习。他离过几次婚,撞坏过好几辆车,失去过工作,进过几家医院。然后,他不再喝酒,开始参加聚会,情况开始好转。

“‘情况’并未好转,”他更正自己的话,“好转的是‘我’。”

他们总是那么说。他们总是说很多,你一遍又一遍听同样的话。然而,这些故事相当有趣。人们坐在上帝和众人面前,对你讲最该死的事情。他讲了半个小时。然后,大家休息十分钟,传递收费篮。我往里放了一美元,然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拿了几块燕麦饼干。

一个穿着旧军装的人叫着我的名字,跟我打招呼。他问我一切可好,我告诉他,一切都好。

“你在这儿,头脑清醒,”他说,“那才是重要的。”

“我想是吧。”

“每一个我滴酒不沾的日子都是好日子。你能一次保持清醒一整天。世界上最难的就是让酒鬼不去喝酒,你正在做的就是这个。”

只是我没做。我才从医院出来也不知是九还是十天。我将保持清醒两或三天,然后就会喝上一杯。多半会是一杯或两杯或三杯,这还在控制之中。但到周日晚上,我就会喝个烂醉,在第六大道的一个“巧言石”酒吧狂饮波本威士忌,因为我估计在那儿不会遇到任何熟人。我记不起怎么离开酒吧的,不知道如何回的家。周一早晨,我会抖个不停,口干舌燥,感觉如同行尸走肉。

我没告诉他这些。

十分钟后,大家接着开会,轮流发言。人们说出自己的名字,说自己是酒鬼,并感谢演讲者的叙述,就是他讲的那些,他们称之为人生故事。然后,他们说他们有多理解那个演讲者,或回顾他们酗酒岁月的一些记忆片断,或讲述在努力过上一种清醒生活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

一个比金·达基嫩大不了多少的女孩讲起她与恋人之间的问题,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同性恋描述了某天在他的旅行社同一个顾客发生的冲突。那是一个有趣的故事,引来不少笑声。

一个女人说道:“保持清醒最容易不过了。你只需不喝酒,参加聚会,并愿意改变你他妈的一生。”

轮到我时,我说:“我叫马修。我无话可说。”

聚会十点结束。回家路上,我拐进阿姆斯特朗酒吧,坐了下来。他们对你说,要想戒酒,就远离酒吧,但我在那儿很舒服,咖啡也不错。如果我想喝酒,在哪儿都一样。

我离开那儿时,早版的《新闻》报已出来了。我买了一份,回到自己的房间。还是没有金·达基嫩那个皮条客的留言。我再次给他的联络处打电话,确认他已接到我的口信。我还留了一个口信,说有要事,请尽快跟我联络。

我冲了澡,穿上浴袍,开始读报。看了国内和国际新闻,但我向来无法真的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上面。只有规模小点、离家近点的新闻才能吸引我。

有不少吸引我的新闻。两个孩子在布朗克斯区将一个年轻女人猛地推到D线火车前。她卧倒在地,尽管司机把火车停下时已有六节车厢驶过,她却毫发无损,逃过一劫。

在西街的哈得逊码头附近,一个妓女被杀了。新闻上说她是被刺死的。

科罗纳一个房管局警察仍生命垂危。两天前我曾读到他是如何遭到两个男人袭击的,他们用几节管子打他,还偷了他的枪。他有妻子和四个不满十岁的孩子。

电话铃还没响。我并不认为它真的会响。我想不出钱斯有何理由回我电话,出于好奇吗,或许他还记得猫的下场[“好奇之心,使猫送命。”]。我本可以自称警察——比起斯卡德警官、或斯卡德侦探来,斯卡德先生更容易被人忽视——但我不喜欢玩那种游戏,除非不得已。我希望人们早作决定,但不愿勉强他们。

所以,我必须去找他。倒也无妨,那会让我有事可做。同时,我留的口信会把我的名字印在他的脑海里。

这个让人难以捉摸的钱斯先生。你会认为他那拉皮条专用豪华轿车里有一部移动电话,还有吧台,真皮内饰,粉红色天鹅绒遮阳板。都是些高档次的东西。

看完体育版后,我回到格林威治村被刺妓女的新闻上。故事很不完整。除了认定被害者大约25岁之外,他们没登她的名字和任何相关信息。

我打电话给《新闻》报,看他们是否知道死者的名字,但他们拒绝透露。我想,可能是家属要求的。我打电话给第六警察分局,但埃迪·凯勒没当班,我想不出第六警察分局还会有什么人能认识我。

我掏出笔记本,觉得现在给她打电话或许太晚了,城里有一半女人是妓女,没理由认为她就是在西区公路下被切成一片片的那个女人。我收起笔记本,十分钟后,我又把它拿出来,拨了她的电话号码。

我说:“金,我是马修·斯卡德。我在想,我们见面之后,你是否碰巧跟你的朋友谈过了。”

“没有,我没谈。怎么了?”

“我原以为可以通过他的联络站和他取得联系。我想他不会来找我,所以,明天我只能出去找他。你没对他说过任何关于退出的话吧?”

“一个字都没提。”

“很好。如果你比我先见到他,就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如果他打电话让你到某处见他,你就马上给我打电话。”

“就是你给我的那个号码吗?”

“对。如果你联络到我,我就到你那儿如约行事。如果没联络到,你就尽管去,一切照常。”

由于这个电话可能让她不安,所以我多讲了一会儿,安抚她,让她平静下来。至少我知道了她没死在西街。至少我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当然。我关灯上床,躺了许久,之后放弃努力,爬起来重看那份报纸。我有了一个想法,几杯酒可以稳定情绪,让我入睡。我无法赶走这个念头,但我能够让自己待在原地不动。凌晨四点时,我告诉自己算了吧,因为现在酒吧已经打烊了。第十一大道有一个通宵营业的酒吧,但好在我没想起来。

我再次关灯上床,想着死去的妓女,房管局的警察,和那个地铁列车在她上面驶过的女人,纳闷为何会有人认为在这个城市保持清醒是个好主意,我带着这个想法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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