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他带我绕过街角,往南走过一个街区,来到第十大道一家让人很难描述的酒馆。我记不住它的名字,也无法肯定它确实有个名字。人们可以称之为“通往戒酒所的最后一站”。

吧台前两个身穿二手西服的老人在默默对饮。一个四十多岁的西班牙裔男人站在吧台另一头一边看报,一边呷着八盎司酒杯里的红酒。酒保瘦骨嶙峋,身着T恤和牛仔裤,正盯着一台小黑白电视看,音量开得极小。

德金和我找了张桌子,我去吧台拿我们的饮料。他的是双份伏特加酒,我的是姜汁汽水。我把它们端回我们的桌子,他瞅瞅我的姜汁汽水没作声。这汽水看起来很像苏格兰威士忌加苏打水,颜色差不多。

他喝了些伏特加酒,说:“哇,上帝,真管用。它确实管用。”

我没吭声。

“你之前问什么来着。我们下一步做什么?你自己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吗?”

“也许能。”

“我让我姐新买一台电视机和打字机,再在门上多加几把锁,不必费事去报警。达基嫩的案子我们下一步做什么?我们什么都不做。”

“我猜到了。”

“我们知道是谁杀了她。”

“钱斯吗?”

他点点头。

“我觉得他的不在场证据看上去无懈可击。”

“哦,就像金边证券一样可靠,跟被海关扣存的酒一样稳妥。那又怎样?他仍有可能作案。给他提供不在场证明的那些人都能为他撒谎。”

“你认为他们在说谎?”

“那倒不是,但我也不敢保证他们没说谎。不管怎样,他还可以买凶杀人。我们谈过这一点。”

“没错。”

“如果是他干的,他已经脱罪了。因为我们找不出他那些不在场证据的漏洞。如果他买凶杀人,我们也找不出他雇的那个人。除非我们走运。你知道,有时事情真会如此。运气从天而降。有人在酒吧漏了口风,某个跟他结怨的人把话传了出去,忽然之间,我们掌握了以前不知道的情况。可即便如此,离把案子整合起来去起诉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况且,我们也不打算在这个案子上花太多精力。”

听他这么说我并不惊奇,但不免心里一沉。我拿起姜汁汽水,呆望着它。

他说:“我这一行一半是要看成功概率。只办有机会成功的案子,其余的放到一边凉快去。你知道这座城里谋杀率有多高吗?”

“我知道越来越高。”

“这还用说吗。逐年增长。各类案件都在逐年攀升,除非我们把一些不那么严重的案件忽略不计,因为人们懒得报案。就像我姐的入室盗窃案。有个无赖跑进你家,结果你只丢失一些钱财。哦,妈的,何必大惊小怪呢,是不是?你还活着就万幸了。回家祈祷感恩去吧。”

“那金·达基嫩——”

“去他的金·达基嫩吧,”他说,“这么个愚蠢的小婊子大老远地跑一千五百英里来卖身,把钱交给黑鬼皮条客,谁在乎是否有人把她大卸八块?我是说,她为什么不待在该死的明尼苏达州?”

“是威斯康星州。”

“我是说威斯康星。但她们大部分都来自明尼苏达州。”

“我知道。”

“谋杀案过去大约是一年一千起,每个区每天三起。那似乎已经很高了。”

“够高的了。”

“可现在是那时的两倍。”他身子前倾,“但那没什么,马修。大部分谋杀案是夫妻间出了问题,或是两个朋友一起喝酒,其中一个把另一个射死,第二天却忘得一干二净。这种案子的比例一直没变,跟以前一样。有所改变的是谋杀陌生人的案件,凶手和被害者互不相识。那种案件的比率表明你的家居环境是否危险。如果只看谋杀陌生人的案件,把其他案件撇到一边,把谋杀陌生人的案件画出一个表格,那比例像火箭一样往上直冲。”

“皇后区有一个拿弓箭的人,”我说,“隔壁的邻居用点三八手枪把他射死。”

“我看到那条新闻了。跟一条选错草坪屙屎的狗有关?”

“差不多是这样。”

“哦,图表上不会有它的。那两个家伙相互认识。”

“没错。”

“但都是一回事。人们总是相互残杀。他们甚至都不停下来考虑考虑,就贸然动手。你离开警界多久了,两三年?我跟你说,现在比那时要糟得多。”

“我相信。”

“我是说真的。外面简直就是原始森林,所有的野兽都全副武装。人人有枪。你知道外面走路的人里有多少人带枪吗?那些诚实居民,他们现在必须带枪防身,所以他们都买了一把,不知道哪一天就用它自杀,或杀死老婆、邻居。”

“还有个家伙用弓箭。”

“什么都一样。但谁会告诉他不要买枪呢?”

他拍拍肚子上插了一把左轮手枪的武装带。

“我必须带这个,”他说,“这是规定。但我告诉你,我不会不带枪就到处走动的,我会觉得像没穿衣服。”

“我过去也跟你一样。你慢慢会习惯的。”

“你什么武器都不带?”

“对。”

“一点都不害怕?”

我走到吧台拿饮料,伏特加给他,姜汁汽水给自己。

我端着饮料回座位后,德金把酒一饮而尽,然后就像漏气的轮胎一样叹气。他拢起双手,点燃一根香烟,深深吸了一口,然后又像急于摆脱它似的喷了出去。

“这个该死的城市,”他说。

它无可救药,他说,然后开始告诉我到底有多无可救药。他历数整个司法系统的变化,从警察到法庭再到监狱,说它们如何一无是处,如何日渐衰退。你无法逮捕犯人,无法给他定罪,最后也无法把那个狗娘养的关在牢里。

“监狱满员了,”他说,“所以法官不愿判刑太久,假释部门又提前放人。地区检察官拿减刑作为交换条件让犯人认罪,然后辩护律师又把这些罪行辩成无罪。因为法庭日程表排得过满,而法律又小心翼翼地保护被告权益,就连你拿犯案者的照片让人辨认都会被反咬一口,因为你没得到他的许可便使用了他的照片,侵犯了他的公民权。与此同时,警察也日渐减少。警界比十二年前少了一万人。街上少了一万名警察!”

“我知道。”

“贼多了一倍,警力少了三分之一,你还会奇怪上街为什么这么不安全吗。你知道吗?这个城市崩溃了。没钱付给警察,没钱让地铁继续运营,没钱做任何事。整个国家正在漏钱,钱都落在那些该死的阿拉伯人手里。那些可恶的家伙用石油换走了卡迪拉克,我们这个国家全毁了。”他站了起来,“轮到我买了。”

“不,我来买。我可以报帐。”

“对了,你有了一个客户。”

他坐下来。我端着同样的饮料回来,他问:“你到底喝的什么东西?”

“姜汁汽水。”

“啊,我看也像。怎么不来点真的?”

“最近我在戒酒。”

“哦,真的?”

听到这句话,他的灰眼睛盯着我。他拿起杯子,喝掉了一半,砰地一声把杯子放回到破旧的木桌上。

“你的主意不错,”他说,我以为他指的是姜汁汽水,哪知他的话题已转,“辞职。退出。你知道我想怎样?我只想再干六年。”

“然后就干满二十年了?”

“然后就满二十年了,”他说,“我就能拿到养老金了,然后我就他妈的一走了之。离开这个工作,离开这座该死的城市。佛罗里达,得克萨斯,新墨西哥,找个温暖、干燥、清洁的地方。噢,佛罗里达不行,我听说那儿到处是该死的古巴人,那儿的犯罪率跟这儿不相上下。再说那儿又是毒品转运站。还有那些疯狂的哥伦比亚人。你知道他们吧?”

我想起了罗亚尔·沃尔登。

“我认识的一个家伙说他们还好,”我说,“他说你不骗他们就行。”

“你肯定不敢骗他们。你看到长岛那两个女孩的新闻了吗?应该是六个月、或八个月之前的事了。姐妹俩,一个十二岁,一个十四岁,人们在一家废弃加油站的储藏室里发现了她们,双手反绑,头部各中两枪,用的是小口径手枪,我想是点二二口径的,但谁在乎呢?”

他把余下的酒喝光:“嗯,案子很离奇。没有强暴,什么都没有。像是私刑,但谁会处决两个十来岁的姐妹呢?嗯,结果案子不查自明,因为一个星期之后,有人闯进她们家杀死她俩的妈妈。我们在厨房发现她,晚餐还在炉子上呢。知道吗,这一家是哥伦比亚人,父亲从事毒品买卖,那是当地除走私翡翠以外最主要的营生了——”

“我还以为他们种了很多咖啡呢。”

“那也许只是幌子而已。我说到哪儿了?关键是,一个月之后,那个父亲死在哥伦比亚的首都。他骗了某人后逃之夭夭,最后他们在哥伦比亚逮到他,但他们先杀了他的老婆孩子。瞧,哥伦比亚人,他们另有一套规则。你耍他们,他们杀的不只是你。他们灭你满门。孩子,无论几岁,都难逃一死。就连你养的小猫、小狗,热带鱼也不放过。”

“上帝。”

“黑手党一向顾及家人。杀掉你时,他们甚至精心安排以确保不让你的家人看到惨状。现在,我们的这些罪犯专杀全家。不错吧?”

“上帝呀。”

他双手撑着桌子站了起来。

“这一轮我付钱,”他宣布,“我不用皮条客的钱给我买酒。”

回来后,他说:“他是你的客户,对吧?钱斯?”我没答话,他说:“嗯,妈的,你昨晚见了他。他想要见你,而你现在有了一个客户,你不想说出他的名字。二加二等于四,对不对?”

“我不能告诉你怎么去加。”

“假设我是对的,他就是你的客户。这只是为了便于讨论。你也不算透露内情。”

“好吧。”

他探着身子。

“他杀了她,”他说,“那他为什么还要雇你调查呢?”

“也许他没杀她。”

“噢,肯定是他干的。”

他摆摆手,挥掉了钱斯无辜的可能性。

“她说她要离开他,他说可以,第二天她就死了。算了吧,马修。那是确定无疑的。”

“那我们回到你的问题上来。他为什么雇我?”

“也许是靠这个脱罪。”

“怎么脱罪?”

“也许他认为如果雇了你,我们就会认为他肯定是无辜的。”

“但你根本没那么认为。”

“没错。”

“你认为他真会那么想?”

“我怎么知道某个吸毒的黑鬼皮条客想些什么?”

“你认为他吸毒?”

“他总得把钱花在什么上吧,是不是?他不会用来去付乡村俱乐部的会费,或是在慈善舞会上买个专席吧。我来问你点问题。”

“问吧。”

“你真以为他有可能没杀她?没陷害她或雇人杀她?”

“我觉得有这个可能。”

“为什么?”

“首先,他雇了我。而那不会让他脱罪,因为我们又能给他定什么罪呢?你已经说过,根本无法给他定罪。你正准备把这个案子搁置起来,去办别的案子。”

“他不一定知道这些。”

这一点我暂且不谈。“从另一个角度看,”我提议,“假设我从没给你打电话呢。”

“什么时候的电话?”

“我打的第一个电话。假设你不知道她要跟她的皮条客决裂。”

“如果没从你那儿获得这个消息,我们也会从别处得到。”

“从哪儿?金死了,钱斯不会主动提供信息。我敢肯定世上没有其他人知道。”

除了伊莱恩,但我不打算把她牵扯进来。

“我认为你不会知道这个信息的。不管怎样,不会马上知道。”

“那又怎样?”

“那样的话,你会怎么看待这桩谋杀案呢?”

他没有马上回答,低头看着他快空了的酒杯,两条垂直的纹路弄皱了他的前额。

他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会怎么定位这桩谋杀案呢?”

“就像你打电话前我们下的结论。精神病干的,你知道吗?我们不许再这么称呼他们了。大约一年前上头下的令。今后我们不能称他们为精神病。我们得称之为EDP。”

“什么是EDP?”

“情绪失常者(Emotionally Disturbed Person)。中央大街某个混蛋闲得没事想出来的。这个城市挤满了疯子,而我们首先要考虑的倒是如何称呼他们。我们不想伤害他们的自尊心。不,我认为是精神病干的,开膛手杰克的现代版。打个电话招来妓女,然后把她剁碎。”

“如果真是精神病干的呢?”

“你应该很清楚。你希望自己能有足够的运气获得实质性证据。在这个案子中,指纹没多大帮助,那是个人来人往的旅馆房间,有上百万个模糊指纹,你无从查起。要是有一个大血指印就好了,你知道那非凶手莫属,但我们没这个运气。”

“就算你们运气好——”

“就算我们运气好,只有一个指纹也无济于事。除非你手头有个嫌疑犯。你无法单凭一个指纹就让华盛顿通缉全国的。他们会说你总会搜集到足够证据,但是——”

“多年来他们一直这么说的。”

“永远不可能。就算可能,到时我也干满余下的六年,到亚利桑纳州养老去了。如果没有可以顺藤摸瓜的实质性线索,我想我们就得等那个疯子再次作案了。再做几个作案手法相同的案子,他总会出现纰漏,你就能逮到他,然后把他跟银河旅馆的一些指纹相对照,然后就可以结案了。”

他把酒喝干:“然后他讨价还价,认个过失杀人罪,最多三年就出来了,继续作案,但我不想重来一次。我向上帝发誓再也不想重来一次了。”

下一轮是我请。起初他觉得用皮条客的钱喝酒有失体面,但正是这些酒似乎又使他忘却了这一点。他已现醉态,但你得会看才能看得出来。他眼光呆滞,与之相配,举止也显迟钝。他谈话的方式是典型的醉鬼模式,像是两个醉鬼在礼貌对话,而实际上是在自言自语。

如果跟他喝得一样多,我是不会注意到这些的。但我是清醒的,酒在他身上一起作用,我就觉得我们之间的鸿沟急遽扩大。我尽力把话题锁定在金·达基嫩身上,但总是办不到。他想要谈论纽约所有的弊端。

“你知道问题出在哪儿吗?”他身子前倾,压低嗓音,好像此时酒吧里并非只有我们两个顾客似的,其实只剩我们和酒保了。“我告诉你问题出在哪里。是黑鬼。”

我没吭声。

“还有拉丁美洲杂种。是黑人跟拉丁美洲人。”

我提到警察也有黑人和波多黎各人。他马上反驳。

“听着,别跟我说这些,”他说,“以前跟我搭档很久的一个家伙,他叫拉里·海恩斯,也许你认识他——”

我不认识。

“——他人很好,我能把命交到他手上。妈的,我确实曾经把命交到他手上。他黑得像煤炭一样,无论警局内外,我都没碰到过比他更好的人。但这跟我说的毫不相干。”他用手背抹抹嘴,“瞧,”他说,“你乘过地铁吗?”

“迫不得已的时候。”

“嗯,妈的,如果有其他选择的话,谁都不会乘地铁的。地铁是整个城市的缩影,设备动不动就坏,车厢里到处都是肮脏的喷漆,一股尿骚味。警察对那儿的犯罪无能为力,但我要说的是,妈的,我上地铁四处一看,你知道我到了哪里吗?我到了他妈的国外。”

“什么意思?”

“我是说他们不是黑人就是西班牙人。或是东方人,我们现在又多了好些中国移民,还有韩国人。韩国人现在可是杰出市民了,在城里开起一家家出色的蔬菜市场,他们一天干二十个小时,把孩子送进大学,但那全是阴谋。”

“什么阴谋?”

“噢,妈的,听上去很无知、很偏执,但我就是忍不住这么想。以前这是白人的城市,现在我总觉得自己是这里最后的白人。”

长时间的沉默。

然后,他又说:“他们现在在地铁里吸烟。你注意到了吗?”

“我注意到了。”

“过去从没有过。以前就算有人拿斧子砍死父母,他也不敢在地铁里点烟。现在,咱们的中产阶级也在地铁里点烟,然后喷云吐雾。就是最近几个月的事情。你知道是怎么开始的吗?”

“怎么开始的?”

“记得一年前吗?一个家伙在PATH线地铁里抽烟,那儿的一个警察让他把烟熄掉,那家伙拔枪就把他打死?记得吗?”

“记得。”

“就从那儿开始的。只要看过那条新闻,不管是谁,警察还是平民,都不会贸然告诉过道对面的家伙熄掉他那该死的烟。于是,有些人就开始抽烟,无人敢管。然后更多的人开始抽烟,连发生入室盗窃这样的大案都无需浪费时间报案,谁还会去管在地铁里抽烟的事儿?执法不严,人们就不再尊重法律了。”他皱皱眉,“但想想PATH线地铁的那位警察。你愿意像他那样去死吗?叫别人熄掉烟,然后砰的一声,就一命呜呼了。”

我发现自己开始跟他讲起卢·鲁登科的母亲,由于她的朋友给她捡回一台不该捡的电视机而被炸死。

于是,我们开始轮流讲起恐怖故事来。他提到一个社工人员被骗上一栋公寓的顶楼遭强暴多次后,被推下楼摔死。

我记起一条新闻,说一个十四岁的男孩被另一个同龄男孩枪杀。他们彼此并不相识,凶手声称被害人嘲笑了他。

德金谈到好几起虐待儿童致死的案件,还有一个男人闷死他女朋友的女婴,因为他厌倦了每次跟女友去看电影都得出钱雇人看孩子。

我提到格雷森区的那个女人,她在衣柜那儿挂衣服时被流弹打死。

我们的对话颇有点比拼的味道。

他说:“市场自认为找到了解决办法。死刑,重新启用黑色大电椅。”

“你认为这行得通吗?”

“无疑,公众需要它。它至少有一个功效是你无法否认的。电死一个混蛋,你至少知道他以后不会再犯。妈的,我就投票赞成。把电椅拿出来,用电视转播他妈的行刑过程,插些广告,赚几个钱,多雇几个警察。你想知道一件事吗?”

“什么事?”

“我们有过死刑,但处决的不是杀人犯,而是普通人。普通人被杀的概率比杀人犯上电椅的概率还大。我们一天有五、六、七次死刑呢。”

他提高了嗓门,现在酒保也在听我们的谈话。我们已经把他从他的电视节目上吸引过来了。

德金说:“我喜欢那个电视机爆炸的故事。不知我怎么会错过那条新闻的。你觉得自己什么都听说过了,但总有新的出现,是不是?”

“我猜是吧。”

“光这个城市就有八百万个故事,”他拉长声音说,“你记得那个节目吗?几年前电视上播过。”

“我记得。”

“每次节目结束时他们都说那句台词,‘在这个城市里有八百万个故事。这只是其中之一’。”

“我记得。”

“八百万个故事,”他说,“你知道这城里有什么吗,这个他妈的城市的大粪池里有什么?有八百万种死法。”

我把他弄出酒吧。在外面夜晚清凉的空气中,他陷入了沉默。我们绕过两个街区,最后来到离警察局不远的路口。他的车是一部水星车,已有些年头。车角有点坑坑洼洼。车牌前头的字母明示他是警察,该车是用来办案的,不要开罚单。一些经验丰富的混混也能认出这是警车。

我问他能否驾车。他不太喜欢这个问题。他说:“你是谁,警察吗?”然后想到这句话实在荒谬,便又笑了起来。他靠在打开的车门上保持平衡,笑得前仰后合。“你是谁,警察吗?”他说,吃吃笑个不停,“你是谁,警察吗?”

那种情绪像电影里的快镜头一样一闪而过。有一刻,他严肃冷静,眼睛眯着,下巴翘起来像牛头犬。“听着,”他说,声音低沉而生硬,“别这么高人一等,你明白吗?”

我不知道他到底想说什么。

“你这个自命清高的混蛋。你比我好不到哪儿去,你这个狗娘养的。”

他把车倒出开走。就我目光所及,他似乎开得还不错。我希望他无需开得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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