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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  作者:贾平凹

贾平凹的新长篇《高兴》是一部以进城农民(最底层农民工)遭遇为主要内容的现实题材小说,也是一部读后令人心情沉重、让人反思的小说。

带了一双失败婚姻留下的鞋子,清风镇农民刘高兴怀揣着他做城市人的梦想,带着五富来到西安城,他们要在西安城挣钱,挣钱的门道是捡破烂。在城市里,他们经历了比农村丰富得多也曲折得多的人生冷暖、世态炎凉。他们用梦想冲淡忧伤,用乐观打败困难,用友情疗伤,用幻想安慰失望,用同情和怜惜赢得友谊、换取浅薄的爱情。

主人公刘高兴梦想做城里人,他的衣着、行为、思维方式、处世哲学都不同于一般农村人,他还卖了一个肾给城里人。他用农村人的诚实、聪明、乐观、幽默和坚强,与城市磨合,跟城市斗志斗勇。他是农村人中的人尖尖。他把给城市人献出的一个肾看作这个城市理所应当接纳他的砝码。可惜城市并没有理会他的这些一厢情愿,城市的面孔是冷漠的。

作为光棍汉的刘高兴,他来城市的目的,除了找到另一个肾、挣了钱做城里人,另一个目的是寻找他的爱情。刘高兴需要爱情,刘高兴的爱情观是真实而坦率的,甚至有些浪漫。他凭借一双高跟鞋,等待城市馈赠给他的爱情。这是一双盛满刘高兴全部真诚和希望的爱情之鞋。他用鞋子般的真诚跟美发店里打工的孟夷纯相识、相知,他们的爱情虽然有一点点浪漫色彩,可那仅有的浪漫是沉重的,颜色灰暗,迷茫痛苦。当刘高兴得知孟夷纯是一个为了哥哥的命案而不得不出卖肉体的苦命女子的时候,刘高兴想到的是保护孟夷纯,想方设法帮助孟夷纯,逗孟夷纯开心,不定期给孟夷纯送钱,即使那点钱对于高昂的“办案经费”来说,少得微不足道。刘高兴把他从乡下带来的鞋送给孟夷纯,那双鞋正好合脚,像冥冥中早就为她准备的。可是,这两个来自农村的社会底层人物,拥有一份畸形的爱,爱的基础是“同为天涯沦落人”的同情和怜悯,意味着他们无法拥有真正的婚姻。不过,刘高兴从来没有动过跟孟夷纯结婚的念头。

刘高兴在城市的角色是拾荒者,而城市给孟夷纯的社会角色是性工作者。

为了宽慰自己,刘高兴把孟夷纯比作用肉体超度和接济男人的锁骨菩萨。刘高兴为这一份不太可能成为婚姻的爱情付出了全部,甚至同伴五富的生命。失去了五富,刘高兴仍然在城市漂着。谁知道,未来的日子,他还要跨多少坎,经历多少人生的凄风苦雨!

与刘高兴比较起来,同样从清风镇出来的韩大宝和刘高兴的侄儿良子凭他们冷硬奸猾的心机,占据这城市的某个层面,活得人五人六。原来,要在城市活下去,大概首先得摘除良知、正义、同情和怜悯,城市不属于善良、真诚,城市的人性是扭曲的。

跟刘高兴一起出来的五富是刘高兴的保护对象,刘高兴非常负责地保护着他,五富没有做城里人的愿望,他到城里来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多挣几个钱,使妻子和三个儿子过得好一点。他跟刘高兴一起拾荒,对一天挣十多元钞票非常满意,不管是粥还是面食,不管是住剩楼还是出大力,他都认为比农村、比清风镇强。他很实沉,对生活没有太多的期望,更没有太多的幽默,因此他比刘高兴活得屈辱得多。他是刘高兴不可或缺的伴儿,他需要刘高兴,没有刘高兴,他在城市里混不下去;刘高兴也需要他,他是另一个老实到家的刘高兴。因为刘高兴在考虑自己的同时也考虑了五富,刘高兴是五富的信任和依靠,因此五富对刘高兴言听计从,最后为了使刘高兴能完成从牢房里赎回孟夷纯的计划,同时也使自己能多挣几个钱,在咸阳工地上没日没夜地劳累,得了老板的一壶酒就高兴得喝到大醉,终于找到一点高兴的感觉了,却突然脑瘫,命丧黄泉。

孟夷纯来城市的目的,也只是挣钱。他跟许多农村出来的年轻女性那样,没有文化,没有技术,更没有门路,只有几分姿色。挣了钱,不为自己,而是寄回老家,给老家的警察做缉捕杀死她哥哥凶手的办案经费,她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寄一次钱,每一次的数目成千上万。警察拿了她包含血泪的钱,南下北上,却一次一次让她失望,没有结果。谁说得清,这些钱是不是被那些警察用来吃喝玩乐、旅游观光了?倘若是,孟夷纯的梦恐怕永远无法实现。

假如迫不得已出卖肉体,是血泪斑斑的耻辱,那么,出卖灵魂和良知,又算什么呢?

小说还写了跟刘高兴一起拣破烂的人:爱发牢骚的黄八、粗俗的杏胡夫妻。他们都来自农村,生活也非常艰苦。当听刘高兴介绍孟夷纯的遭遇以后,都显出极大的同情心,他们按时捐钱,攒起来,由刘高兴交给孟夷纯。钱不多,却是厚厚一份心意。善良的人性在他们朴素的行动上,熠熠生辉。

作为城市的成功者、城市人的代表,韦达却是地地道道的伪君子。他玩弄了孟夷纯肉体和灵魂,还把孟夷纯介绍给他的狐朋狗友,美其名曰:帮助孟夷纯。说到底,韦达是在骗取孟夷纯的信任,使孟夷纯更加信任他、依靠他,为他提供更好的服务。孟夷纯被警察抓了以后,韦达在刘高兴面前表现出的冷漠和无情,是再自然不过的。5000元钱的赎金对韦达来说,不过小菜一碟。可是,他却装不知道,即使刘高兴告诉了他,他也不出手搭救。他的骗术比以行骗谋生的石热闹更高明、更无耻。到故事结尾,孟夷纯都还认为韦达是好人,有恩于她,念念不忘。

长篇小说《高兴》以刘高兴背五富的尸体回乡开头,以刘高兴处理完五富的后事在广场上遇到韦达结尾,中间是不急不慢的故事。没有拖沓,没有冗笔。情节引人入胜,细节精彩别致。读这本小说,我不断感叹作家竟能写出这样精彩的细节。每一个细节都显示着贾平凹式的幽默。读小说后面的《后记一:我与刘高兴》,知道刘高兴的原型跟作家是从小学到中学的同学。动笔之前,贾平凹跟这个叫刘书桢的儿时伙伴相遇于西安,这位伙伴就在西安捡破烂,通过这位伙伴,贾平凹获得了许多拾荒者的第一手资料。为写好作品,作家深入西安大街小巷,了解更多像刘高兴那样的拾荒者的生活遭遇。作者说:“在大都市里,我们看多了一个庆典几千万,一个晚会上百万,到处张扬着盛世的繁荣,或许从这些破烂王的生命状态和精神状态里能摸出这个年代城市不能轻易触摸到的脉搏。”

中国文人向来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忧国忧民传统。作家关注时代、关注现实,是时代的大幸,也是作家应尽之责。刘高兴不仅代表一个阶层,从他能识文断字甚至读得懂、理解得到锁骨塔上的碑文看得出来,他还寄托着作家的人文意识,作家通过刘高兴这个人物向这个时代提问,对这个时代进行思考。因此,小说的主人公刘高兴生活贫困,精神却饱满,正好跟城市(或时代)物质丰富而精神匮乏形成鲜明的对照。

小说的沉重、所引起的反思应该就在这里。面对农村,我们应该反思,怎样才能使农村物质更丰富,只有物质丰富以后,才能有更多、更健康的精神层面的东西在农村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面对日益物质化的城市,我们必须关注一天天在流失、减少的精神层面的东西。一座城市,如果失去了精神、失去了灵魂、失去了向往和追求,将是野兽的乐园、畜生的天堂。

生活中的刘高兴们常常被生活的艰辛压迫得无暇反思命运的悲剧本质,但他们仍然一天天地活着,黄连树上弹琵琶,苦中作乐,“得不到高兴,但仍然高兴着”,而且“越沉重越轻松”。也许这就是麻木,是精神胜利法,当然更是含泪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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