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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以南 太阳以西  作者:村上春树

大学四年没有多少值得一提的事。

上大学第一年我参加了几次示威游行,也同警察冲突过,还声援了校园里的罢课,参加了政治集会,认识了好几个蛮有兴味的人,但我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对那样的政治斗争投入全副身心。每次游行同旁边一个人手拉手,我都觉得有些别扭;不得不朝警察队伍投石块时,又觉得自己好像不再是自己。我思忖,这就是自己真正追求的东西么?同他们之间,我无法怀有连带感。大街上弥漫的暴力气息、人们口中慷慨激昂的话语,渐渐在我心目中失去了光彩,我开始一点一滴地怀念同泉度过的时光。可是我已无法返回那里,我已将那个天地抛到身后去了。

而与此同时,对大学里教的东西又几乎无法上来兴致。我选的课大半索然无味,没有任何使我为之心动的东西。整天忙于打工,校园也没正经去,四年混得毕业应该说是万幸。女朋友也有了,三年级时同居半年,但最终不欢而散。那阵子我正彷徨,搞不清自己对于人生到底寻求什么。

回过神时,政治季节已然结束。一度仿佛足以摇撼时代的巨大浪潮也如失去风势的旗一般颓然垂下,被带有宿命意味的苍白的日常所吞没。

大学毕业出来,经朋友介绍,我进入一家编辑出版教科书的公司工作。剪短头发,脚登皮鞋,身穿西服。公司看上去虽不甚起眼,但那年的就业形势对于文学院出身的人并不怎么温情脉脉。何况以我的成绩和门路而言,即使打更有趣的公司的主意也笃定要吃闭门羹,能进这里应该谢天谢地了。

工作果然单调。办公室气氛本身诚然不坏,但遗憾的是我几乎没办法从编教科书这项作业中觉出半点快乐。尽管如此,一开始半年左右我还是干得很卖力,以期从中发现乐趣,以为无论什么事情只要全力以赴总会有所收获,然而最终只能徒呼奈何。我得出的最后结论是:不管怎么折腾,自己都不适于干这个活计。我有些心灰意懒,觉得自己的人生已走到尽头,以后的岁月恐怕就要在这编造枯燥无味的教科书的过程中损耗掉。若无其他情况,退休前三十三年时间我都将日复一日地伏案看校样、计算行数、订正汉字注音,同时找个差不多的女人结婚生几个孩子,将一年两次的奖金作为惟一的乐趣。我想起过去泉对我说的话:“你一定能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你身上有一种出类拔萃的东西。”每次想起心里都一阵难受。我身上哪里有什么出类拔萃的东西啊,泉!估计如今你也明白过来了。不过也是没办法的事,谁都会阴差阳错。

在公司里,我几乎机械地完成派到自己头上的工作,剩下的时间独自看喜欢的书,听喜欢的音乐。我转而认为,工作这东西原本就是单调的、义务性的,因而只能将工作以外的时间有效地用于自己,以寻找相应的人生乐趣。我懒得和公司同事去外面喝酒,倒不是人缘不好或曲高和寡,只是不愿意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在公司以外的场所主动发展与同事的个人关系。可能的话,还是想把自己的时间用在自己身上。

这样一晃儿过去了四五年。其间结交了几个女朋友,但持续时间都不长。和她们相处几个月后我便这样想道:“不对,不是这样子的。”我无论如何都无法从她们身上发现专门为我准备的什么。和其中几个人睡过,但已没有激情了。这是我人生的第三阶段。从上大学至迎来三十岁这十二年时间,我是在失望、孤独与沉默中度过的。这期间几乎不曾同任何人有心灵上的沟通,对于我可谓冷冻起来的岁月。

我比过去还要深地蜷缩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散步,一个人去游泳池,一个人去听音乐会和看电影。习惯以后,也不怎么觉得寂寞或不好受。我时常想到岛本,想到泉。如今她们在哪里、做什么呢?说不定两人都已结婚,小孩都可能有了。不管两人处境如何,我都想见她们,想和她们说话,哪怕三两句也好,哪怕仅仅一个小时也好。若对象是岛本或者泉,我是能够准确述说自己心情的。我考虑同泉言归于好的方法,考虑同岛本相见的途径,以此打发时间,心想若是如愿以偿该有多好啊!但我没有为此做什么努力。说到底,她们已是远离自己人生的存在了。时针不可能倒转。我经常自言自语,夜晚自斟自饮,开始认为自己恐怕一辈子都不会结婚也是在那个时候。

进公司第二年,我同一个有腿疾的女孩幽会过。双重幽会,同事拉我去的。

“腿稍有毛病,”他有点儿难以启齿地说,“不过人长得漂亮,性格也好。见面你准会中意的。而且虽说腿有毛病,但并不明显,只是略微有一点点跛。”

“那倒没什么关系。”我说。老实说,假如他不道出腿有毛病,自己还未必前往。我讨厌所谓双重幽会和匿名幽会那类名堂。但在听说女孩腿有毛病时,我便无论如何也无法拒绝了。

——虽说腿有毛病,但并不明显,只是略微有一点点跛。

那女孩是我同事女朋友的同学——大概是高中时代同级。她个子不高,相貌端庄。那不是一种张扬的美,而是一种宁静含蓄的美,使我联想到密林深处怎么都不肯出来的小动物。我们看罢星期日早场电影,四人一块儿吃午饭,这时间里她几乎不开口,逗她开口她也只是默默微笑。之后分两对散步。我和她去日比谷公园喝茶。她拖的是同岛本相反的那条腿,扭摆的方式也略有不同。岛本多少有点画圆,她脚尖略略打横地直线前拖。尽管如此,走路方式还是多少相似的。她身穿红色高领毛衣和蓝牛仔裤,脚上是普通的沙漠靴。几乎没化妆,头发束成马尾辫。说是大学四年级,但看上去还要年轻些。好一个沉默寡言的女孩。至于是平时也这么沉默寡言,还是由于初次见面而紧张得说不好,抑或只是因为缺少话题,我自是揣度不出。反正一开始的交谈几乎不成其为交谈。我弄明白的,不外乎她在一所私立大学学药学。

“药学有意思?”我试着问。我和她走进公园里的咖啡馆喝咖啡。

我这么一说,她脸上隐隐泛红。

“没关系的,”我说,“编教科书也不是那么有意思的。世上没有意思的事多得堆成山,用不着一一放在心上。”

她思索片刻,总算开口了:“倒也不特别有意思。因我家是开药店的。”

“噢。关于药学可能告诉我点什么?药学我一无所知。说来你别见怪,六年来差不多一粒药也没吃过。”

“好身体啊。”

“这样,喝酒醉过夜也一次都没有过。”我说,“不过小时候身体弱,总闹病,药也吃了不少。我是独生子,父母肯定爱护过头了。”

她点了下头,往咖啡杯里窥视。到第二次开口又等了好些时间。

“药学嘛,我想确实不是太有意思的学问。”她说,“比一个个死记硬背药品成分更有意思的事,世上肯定有很多很多。同样是科学,但它既不像天文学那么浪漫,又不像医学那么有戏剧性。不过那里边有一种令人感到亲近的东西,说是如影随形也未尝不可。”

“有道理。”我说。这女孩想说还是蛮会说的,只是找词儿比别人费时间。

“可有兄弟?”我问。

“两个哥哥,一个已经结婚。”

“选学药学,就是说将来要当药剂师继承药店了?”

她又有点儿脸红了,随后又缄默有顷。“不清楚。两个哥哥都有工作了,也可能由我继承。不过也并没有定下来。如果我不打算继承,父亲说那也无所谓,自己能开到什么时候就开到什么时候,往下卖掉就是。”

我点点头,等她继续下文。

“不过我想我继承也可以的。我腿不好,工作没那么容易找。”

我们就这样单独聊着度过了一个下午。沉默的时候多,开口费时间,一问什么就脸红。但同她说话绝不枯燥,也没有困窘感,说令人愉快都可以。对于我这是很少有的事。如此在咖啡馆隔着桌子面对面说过话之后,我甚至觉得很久以前就已认识了她。那类似一种缱绻的情思。

但是,若说自己的心已被她强烈吸引,坦率地说,我想只能说尚不至于。当然我对她怀有好感,一起度过了愉快的下午。她又长得漂亮,如同事一开始所说,性格看来也不错。但若问是否通过这些事实的罗列而从她身上发现了强有力地摇撼自己心灵的某种东西,那么很遗憾,回答是否定的。

而岛本身上却有,我想。和那个姑娘在一起时我一直在想岛本,尽管觉得不该想,但不能不想。一想到岛本,我的心现在都还摇颤。那里有兴奋,有仿佛轻轻推开自己心灵深处一扇门的带有低烧的兴奋。可是同那个有腿疾的漂亮姑娘在日比谷公园散步时,我却未能感觉出那种兴奋或震颤。在她身上我所感受的,仅仅是某种共鸣和平静的温情。

她的家、也就是药店在文京区小日向。我乘公共汽车把她送到那里。两人并肩坐车时,她也几乎没开口。

几天后同事来到我跟前,“那孩子对你好像相当满意,”他说,“这个星期天四个人再上什么地方去可好?”但我适当找了个借口谢绝了。再次见面交谈本身不存在任何问题。老实说,我也想再慢慢和她谈一次。假如我们在别的场合碰上,成为要好的朋友也未可知。问题是不管怎么说毕竟是双重约会,其行为的本来目的即是物色恋人。如果连续见面两次,势必产生相应的责任。而我不愿意——无论哪一种形式——伤害那个女孩。我只能谢绝。当然也就再未同她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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