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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人之妻  作者:盖伊·特立斯

等待法官到来的时候,威廉·哈姆林和妻子女儿坐在华丽拥挤的最高法院大厅,第六排桃花心木长椅上,抬头看着高高的藻井天花板、大理石的柱子和古典雕像;和几十年前少年时期在芝加哥做大弥撒时一样,哈姆林心中感到既焦虑又敬畏,有一种战栗的崇高感。这天早上哈姆林的上诉将被审理,他的命运将被讨论和决定。但是不管他胜诉或败诉,他的名字和案例“哈姆林诉美利坚合众国案”都会永远被列在法律教材——美国法学的最终审判书中。他对审判结果还抱有希望。他相信他的律师——那身材矮小且跛腿的人,在屋子前端的律师席上几乎看不到他——在他被指控的这种难以下定义的罪行方面,他是全国最能言善辩的辩护人。

但哈姆林的妻子并没有这么乐观。对于弗朗西丝·哈姆林这个意志坚定、目光敏锐的女人来说,头次来华盛顿的这趟旅行毫无意义,审理该案对房间里几百名旁听的游客和法学院学生来说,这是个有趣的大场面,但对她丈夫来说只是一个过场,最终法庭毫无疑问会确认下级法官已经做出的判决。她并不认为最高法院的法官有什么更优秀的地方;在法官袍下面他们也是一般人,政治上被任命的人和有偏见的仲裁人,尽管还没出现在法官席上,他们却已经预先决定了她丈夫的命运,那布有浮雕的铮亮的法官席,在她面前像个祭坛般阴森地若隐若现。

作为妻子,她坚定地支持这个常被起诉的出版商,默默地忍受着多次审判所带来的苦难,他1948年娶她时她是个寡妇,他慈爱地收养了她四个年幼的孩子,因此她深深地痛恨其他人对他道德品性妄加评判的傲慢;最后那年,她对全国执法者愈发怀疑和冷嘲热讽。美国司法部长约翰·M.米切尔,曾亲自让大陪审团起诉她丈夫发行插图版报告,但司法部长自己现在正因在水门事件中的所作所为而被起诉。副总统斯皮罗·阿格纽,1971年非难报告时看起来是多么一本正经,在受到行贿和逃税的指控后已经被迫辞职。全国无人比肩的伪君子尼克松总统,现在正因为他的水门诡计被绝望地困在椭圆形办公室里,广播和电视新闻报道每天都在推测他会被弹劾或入狱。

然而,这周早些时候在首都参观时,她注意到巨大笨重的联邦官僚体系继续维持,在纳税人头上昂贵地运转,这是她对华盛顿最骇人的印象:官僚体系规模巨大,绵延不绝的灰色建筑容纳了大量雇员,豪华轿车造成交通拥堵,还有政府轿车到处运送数不胜数的冗余的人和杂役,薪金名单上都是他们的名字,但无疑对高效地服务美国公民毫无助益。

最高法院自身也是这样。她和丈夫穿过走廊的时候,在楼里到处都看见一间间屋子里挤满了办事员、警卫、接待员和秘书;但到了执法官办公室后,他们却惊愕地发现职员犯了错,哈姆林的律师原本为他们安排了在审判庭落座的特别位置,职员却在名单里漏掉了他们的名字。所以他们并没有被分配到能看到诉讼全局的前排位置,而是被引到法庭的后半部,这使她丈夫极为愤怒,他已经在这个案子上投了40万美元,他认为法庭礼节应该确保,在这个特殊的场合,他能坐在近台位置来观战他生命中最昂贵的法律决战。

进法庭之前,警卫对她、她女儿和丈夫搜身时滥用职权的态度,也惹恼了她。首先他们坚持要求她脱下为这个场合新买的黄色大衣,把它暂存在衣帽间;然后他们仔细检查她的皮手包,发现里面有个照相机后,严厉地提醒她不允许拍照,并没收了相机,指示她审判结束后再取回。

法庭上她紧挨丈夫坐着,努力抑制着对他未来的忧虑。四年有期徒刑和8.7万美元罚款不是随随便便的事。因为没人能在法庭上说话甚至耳语,她在屋里四处看,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她看到富丽堂皇的内部装饰、庄严的骨白色高柱,以及优雅的法官席、高背黑皮椅后面作为背景的红色天鹅绒帷帐。一座金表从两根柱子之间悬挂下来,显示现在是早上9:57-几分钟后就是法官们预计入场的时间。在法庭前部上方,接近44英尺高屋顶的地方,弗朗西丝注意到一件有趣的肉感十足的古典艺术品:横亘整个大厅,金碧辉煌的米黄色大理石雕带,展现了大约20个裸体半裸体的男人女人和孩子,形态各异地聚集在一起。这些形象象征着人类智慧、真理、正义和德性;但对她来说,这些身体也可以轻易被说成是一群罗马享乐主义者或纵欲主义者,她觉得非常讽刺,法官们将要审问她丈夫在《淫秽色情总统调查委员会调查报告》中使用插图的方式,而这样一副场景就盘旋在他们头顶上。

突然,执法官敲槌子的尖利声音打断了她的沉思。屋里所有人迅速站起,法庭传令官开始诵咏:“肃静!肃静!肃静!所有莅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事咨请尊敬的大法官的人士请近前,敬请注意……”突然,红色帷帐戏剧性地拉开了,九个身着黑色法官袍的男人出现在天鹅绒揭开的地方,向前走了几步后落座,而传令官继续道:“本庭现在开庭。上帝保佑美利坚合众国和此尊敬的法庭!”

坐在中间,脸庞结实红润,头上细心梳好的银发闪着光泽,这是66岁的首席法官沃伦·伯格。在他右边,皮肤皱缩体格瘦小的是所有大法官中最年长的威廉·O.道格拉斯,今年76岁,已经在最高法院任职35年。伯格的左边,是戴眼镜且谢顶的74岁法官威廉·布伦南,他于1956年由艾森豪威尔任命,是最高法院将近200年的历史中,所有六个天主教徒法官之一。这些老人旁边坐着其他法官——波特·斯图尔特,一个相当敦实、面相和善的59岁中西部人;57岁的拜伦(“奇才”)·怀特曾经是罗德学者[罗德学者(Rhodes scholar),牛津大学一个以塞西尔·约翰·罗德(Cecil John Rhodes,1853-1902,英裔南非人,矿业大亨与政治家)命名的为国际留学生设立的研究生奖学金,获此奖学金的学者即被称为“罗德学者”。]和橄榄球明星中卫,下颌坚实,半球形后脑的形状像老式的橄榄球皮头盔,他现在看起来很严肃;66岁宽胸膛大胡子的瑟古德·马歇尔,是最高法院第一个黑人法官。法官席靠外的地方,坐着尼克松任命的法官:外表整洁、戴着角质框架眼镜、薄嘴唇的65岁的哈里·布莱克门;体形瘦削,看起来有点虚弱的66岁的弗吉尼亚州人刘易斯·鲍威尔;以及最年轻的最高法官,49岁的威廉·H.伦奎斯特,他是个高大健壮目光冷漠的保守派,有平滑的黑发和剃刀修出的锐利鬓角。

首席法官伯格以居高临下的语气宣布,今早候审的两个案子中,将首先审理涉及好莱坞电影《猎爱的人》的案件,这部电影在佐治亚州富有乡村气息的城市奥尔巴尼被判为淫秽。弗朗西丝·哈姆林放松下来,因为《猎爱的人》案的控辩双方至少会各有半个小时陈述相左论点,她丈夫的案子至少在一个小时后才会被审理;所以她不动感情地听着《猎爱的人》的律师,干净利落声名显赫的路易斯·奈泽站在发言台后,声明对该电影的起诉是严重的误判——全国的社论主笔已经再三地表达此观点。电影中并没有露骨的色情镜头,所以,就因为放映它而逮捕和判罚佐治亚州剧院经理,这件事震惊了好莱坞、媒体和大部分法律界人士。但是由于最高法院在五比四投票通过的米勒意见书中,确定了“社区标准”的规定,甚至一部有思想深度,只有那么一点色情的电影,也可能被小地方的一小派假正经的公民起诉——就像在奥尔巴尼发生的那样,而佐治亚州最高法院之后维持了原判,该州限制成年人之间两厢情愿的性表达比限制居民兽奸农场动物还要严格。

但是,正如奈泽在最高法院法官席前以戏剧性的方式强调的,《猎爱的人》不是一部性露骨的电影,并不显然冒犯他人,并不激起性欲,它也没有拍摄演员们生殖器的接触。相反,这是一部严肃精妙的作品,在任何美国社区都应该是合法的;而且它也是全国最有才华的导演之一、奥斯卡奖得主迈克·尼科尔斯的一项艺术成就。奈泽继续赞美这部电影的时候,弗朗西丝·哈姆林向屋子四周看,看人群中有没有好莱坞明星,例如影片主角杰克·尼科尔森和安——玛格丽特。但她谁也没认出来;因为只有律师可以在最高法院发言,演员没有必要到场。她倒是在人群中认出了美国电影协会的主席杰克·瓦伦蒂;也注意到瓦伦蒂弄到前排一个座位。

奈泽继续说下去,偶尔暂停,回答一个法官简短的问题,这当间,弗朗西丝看了看她正在专心致志听审的金发女儿,她是圣地亚哥州一名大二学生。黛博拉·哈姆林是弗朗西丝第二次婚姻中生的第二个孩子,现在正在学习成为一名护士。挨着黛博拉,坐着一个黑眼睛的19岁女孩——从本宁顿学院辍了学的朱迪·弗莱什曼,哈姆林出版公司的律师斯坦利·弗莱什曼三个女儿中最小的一个。坐在律师席上的弗莱什曼,此前在美国最高法院出庭六次以上;正是他在“雷德鲁普诉纽约市案”中采取了正确的法律策略,该案涉及便衣警探在时报广场买下的两本哈姆林的平装小说。


54岁的斯坦利·弗莱什曼是业内公认的才华横溢、脸皮颇厚的律师,因为他坚定地为美国的色情狂和浪荡子辩护。二十多年来,在数不清的法庭为淫秽案辩护之后——他的委托人包括放映《深喉》的电影院老板、亨利·米勒小说的出版商、黛安娜·韦伯照片的出版者,还有砂岩隐居地的主人,弗莱什曼很自豪,因为经由他的辩护,没有一个被告在监狱里受过苦。

约翰·威廉森1970年将他的裸体主义庄园开放给俱乐部会员之后,砂岩被洛杉矶郡官员和一个公民组织起诉,检察官控诉开放砂岩违反了洛杉矶30年代制定的反裸体法令。但经过很多法律斡旋和几次审讯,弗莱什曼最终说服加州中级上诉法院该郡法令违宪——它侵犯了隐私权,侵害了砂岩成员自由结社和集会的法律权利;砂岩于是被允许继续运行,不受进一步干涉。

弗莱什曼1965年为黛安娜·韦伯的一张裸照,还有洛杉矶出版商米尔顿·吕斯的杂志中其他加州模特的照片做过辩护,那个庭审比砂岩的更昂贵,因为政府证明,吕斯的一些杂志和淫秽读物曾被寄到过爱荷华州,坚持在那里起诉;在苏城的审判持续了三个月,听审的是个性情暴戾的法官和一个几乎完全由农妇组成的陪审团。因为审判恰巧在农忙时节,几乎所有能当陪审员的农夫都成功逃过听审之责;弗莱什曼面对的这十个女人看起来无趣至极,他只要一提到性,她们就脸红皱眉——不出所料,庭审最后,她们判吕斯犯有淫秽罪。但是弗莱什曼马上将案子上诉到第八巡回上诉法院,成功推翻原判。

暂时的挫折吓不倒斯坦利·弗莱什曼。虽然他身材瘦小,从小就被骨髓灰质炎蹂躏折磨,但他行动果决,在支架和拐杖的帮助下走进全国的法庭,战胜了只有他自己拒绝承认的残疾。他1920年出生于纽约下东区,父母是俄裔犹太人,他妈妈数年来用一辆大号的婴儿车推他在街坊走动。5岁时,他在皇后区的一所残疾儿童之家注册,他父母搬到了那里,这样就能方便地定期看望他。在残疾儿童之家,尽管全身绑着石膏绷带局促受限,他学着靠拐杖站立和行走。他和其他40个残疾儿童在这家机构里待了近十年,并在那里接受了初级中学教育。

14岁时,父母将他转到皇后区一家公立高中,在那儿他第一次接触到身体没有残疾的同学,这加剧了他被孤立的感觉;他每天都遇到年轻的姑娘,怯怯地爱慕着她们健康且含苞待放的身体,晚上他在绚丽的幻想情景中头晕目眩。但是只有和母亲在一起时,他才最为安适轻松,她一直都爱他保护他,虽然有时候有些专横。他父亲是一个谦逊的人,每天在纽约《每日新闻》的排字房里工作很长时间,在家里从不强势。对斯坦利青少年时期举足轻重的唯一一个男性,是纽约大学一名叫伯纳德·休伊特的学生,他30年代开始与斯坦利的姐姐弗洛伦丝约会,最终喜结连理。休伊特扮演兄长的角色,常常替斯坦利从他母亲那儿争取独立;斯坦利18岁时,休伊特说服弗莱什曼夫人送儿子去离家远的大学,让他能远离她持续不断的关注和担忧,尽己所能地进步;斯坦利赞同这个建议,说他想去佐治亚大学。

他知道佐治亚州是因为他的偶像,也是小儿麻痹症患者的富兰克林·D.罗斯福曾经去过该州沃姆斯普林斯,在那里曼妙绝伦的泉水中游泳休憩。虽然弗莱什曼不知道沃姆斯普林斯的养生温泉离雅典市的校园有多远,在他的想象里那一定是够近,让他能时时拜访总统;带着这种鲜活生动的想象,斯坦利·弗莱什曼于1939年在宾夕法尼亚车站蹒跚登上火车,伴着夜晚铁轨的哐哐声,开始驶向南方的漫长旅行。

之后那天,他在火车上遇到一群喜好社交的士兵,他们教他掷双骰赌博,他加入游戏后这些士兵从他那儿赢了72美元,那正是他口袋里带着的所有现金。幸运的是,火车抵达雅典车站后,大学校车正等在那儿接他到校园;但到学校后他才发现,他过于高估了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不像他熟悉的北方建筑,佐治亚宏伟的教学大楼没有扶手,他要花数个小时才能走上走下那些台阶。他宿舍的浴室里也没有扶手,在学校的头三周他晕头转向,虽然一些友善但令人尴尬的学生帮助了他,但他仍旧花了三个星期才整理好行李,并用了更长时间才学会在浴室滑溜溜的地砖上保持平衡。

不过,一年之内,他的信心就开始增强了,有一种从母亲支配性的保护中解放出来的感觉;虽然成绩平平,还是顺利通过了所有课程。晚上在宿舍里,他喜欢和其他新生一起闲聊讨论,南方人和北方人对政治、政府和生活不同的态度尤其让他印象深刻。在佐治亚州第一年的后半年,他准备好了横穿半个州,去沃姆斯普林斯“朝圣”,觉得那位伟大的民主党人一旦得知一个崇拜他的残疾学生登门拜访,定会亲切地打开大门。但是到了温泉疗养院的大门——那儿的样子,让他想起讲南方农场的书中的图片,魁梧的黑人管理员温和但坚定地告诉他,“门诊病人”不能进入疗养院。当弗莱什曼问起总统的去向,说他想要亲自见总统时,他被告知罗斯福先生在华盛顿。运用日后使他成为出色律师的口才,弗莱什曼说服看门人让他至少到院子里看看,解释说他坐了好几个小时的火车,只希望能拜访总统著名的小白宫。最终他们同意,领他草草参观了一下并吃了午餐——之后就让他搭乘下一班火车,回到佐治亚校园。

斯坦利·弗莱什曼在校外的一家妓院倒是受到了更热情周到的接待,那家叫“爱妃”的妓院,是市民和一些在校男生常常光顾的场所。在那儿弗莱什曼第一次性交,极乐的感觉让他在离开妓院时决定还要再来,他也这么做了。大二那一年,他变得足够有信心去接近女同学,邀她们出去约会;尽管她们似乎挺喜欢和他一起看电影和去当地酒馆,夜晚却总是就这么结束了,女孩子们的贞洁安然无恙。

快上大三时,弗莱什曼决心投身法律事业,想象自己成为睿智的律师和机灵的辩论家,想象自己职业上的成就不会受到支架和拐杖的限制,虽然它们是他永远的负担。1941年夏天,他拿到经济资助去哥伦比亚大学,于是决定回到老家纽约,不再待在南方。但回去后他住在晨边高地[晨边高地(Morningside Heights),美国纽约市曼哈顿西北部的一个社区,主要以拥有教师学院、巴纳德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曼哈顿音乐学校、圣约翰神明大教堂、河滨教堂和圣路加——罗斯福医院等机构而著称。]的学生公寓里,仍旧独立于他的家庭。

但是,在1944年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毕业,作为查验遗嘱和处理劳工纠纷的法律助理工作两年后——再加上当出租车和公交车突然转向,擦到他的身体常常使他失去平衡在纽约冬天结冰的路上跌倒,弗莱什曼决定,最好去个有宜人的热带气候和一排排棕榈树的城市。他1946年出发去洛杉矶,一年后通过加州律师资格考试,从始至终从没后悔过搬到西海岸——尽管1948年他坐在一辆同事开的车里遇到车祸,身体受到重创,住了九个月的院。

他躺在病床上实践法律,起诉了司机,获得了1万美元损害赔偿。弗莱什曼也和医院的营养学家成了朋友,1949年他们结了婚。当医院拒绝付她额外一周的薪水,而她坚称这薪水早就该给她时,弗莱什曼起诉了医院——最终他们连本带息拿到了这笔钱。

50年代初,弗莱什曼在洛杉矶开始小有名气,那个时期,好莱坞正在清除电影从业者中有名气的共产党员。虽然弗莱什曼的委托人中没有什么好莱坞黑名单中鼎鼎大名的人物,他却因为不遗余力地为很多涉及“危险分子”的复杂难辨的案子辩护而受到了同行的关注和景仰。有一名被告是编剧和教师,他因为同情共产党而被逮捕,被不定期刑拘在洛杉矶监狱,还不许保释,不管弗莱什曼如何愤慨地向法官抗议都无济于事。第二天,弗莱什曼在报纸上读到,威廉·O.道格拉斯法官抵达了他所统辖的西部司法区,在旧金山参加第九巡回法院联邦法官的一个会议;尽管弗莱什曼并没有和道格拉斯法官预约见面,也不确定私下接近一个最高法院的法官是否全然合宜,但弗莱什曼还是迅速离开办公室去了机场,乘飞机到旧金山,打出租车去会议地点,在走廊里等了数个小时,直到他递给道格拉斯会议室里的口信收到回复——结果是道格拉斯建议保释和召开听证会,最终弗莱什曼的委托人从监狱里被释放出来。

50年代后期,色情产品经销商逐渐取代共产主义者成为众矢之的,弗莱什曼有时以第一修正案为依据,免费为淫秽案辩护,当时这一法律立场在大多数法官那里是站不住脚的,大部分经销商对此也一知半解,很少有人听说过第一修正案,像年轻的弗莱什曼那样对宪法权利有崇高幻想的人就更少了。虽然色情产品经销商畏惧和憎恨监禁,但他们像大部分赌徒一样静静地屈从了坏运气,因为他们生活中最首要的热情其实是赚钱,与文学自由甚至性没有什么关系,他们避免牢狱之灾的务实手段,就是贿赂警察或者不断改变商业地址来规避法律。

但是弗莱什曼改变了经销商的想法——不是靠给他们讲解法律,虽然这样的事他也做了不少,而是用他在法庭上的成就,来证明淫秽法案是可变通、可屈服、可塑的,能够允许更大的自由。和英国作家肯尼斯·泰南[肯尼思·泰南(Kenneth Tynan,1927-1980),一位有影响力并经常引起争议的英国戏剧评论家和作家。尽管泰南的评论通常尖刻而富有争议,他在戏剧界(尤其是伦敦)的影响却是巨大的。他为20世纪50年代中期戏剧改革做出了贡献,并且对后来的剧作家塞缪尔·贝克特等人有持续影响。其代表作为前卫音乐剧《噢!加尔各答!》(Oh!Calcutta!) ,剧中演员全部赤身裸体,是百老汇戏剧史上最出位、最色情,也是最具争议的演出之一。]一样,弗莱什曼认为色情作品对大多数人都是有益的——像泰南写的那样,它“缓解了孤独感”,还给那些“性方面只能独自满足”的人,或因各种原因在生活中不能享受多种多样的性的人,提供了“释放的幻觉”。因为弗莱什曼自大学时代起就看色情作品,喜欢看到照片上漂亮的身体尽享他所认同的自由,于是在每个他辩护的淫秽案里,他自己都像某种代理被告似的;只要是涉及性和检查制度的案子,对他来说就没有微不足道的。

在洛杉矶,他成功为一家袒胸酒馆的老板辩护;还有一个卖印有玛丽莲·梦露裸体照茶杯垫的邮购商人;还有贝弗利山一家商店的老板,他在橱窗里展示裸体塑像,包括米开朗基罗的大卫像的复制品。弗莱什曼主要的胜利,包括最高法院的“史密斯诉加利福尼亚州案”,在该案里他为自己的委托人——一位叫埃利埃泽·史密斯的书店老板,因为在他的书架上有一本淫书《比生活更甜美》而被捕——辩护,说他不应该负有责任,除非警方可以证明史密斯知道这本书是淫秽的。在另一个最高法院的裁决——“一些书诉堪萨斯州案”——中,弗莱什曼使得法官严格限制反堕落小队突袭查抄仓库和书店时可以使用的调查没收手段。弗莱什曼也到其他州——密歇根州、爱荷华州、得克萨斯州、亚利桑那州、夏威夷,为桑福德·阿达伊出版《一个警察的性生活》的权利辩护;刚飞过一片暴风雪抵达芝加哥,在旅伴的帮助下走下飞机溜滑的舷梯,弗莱什曼就走进法庭,为一位因销售一本叫《异域历险》的杂志而被捕的烟草店主辩护。弗莱什曼坚持,对性的描述和讨论,有权与对宗教和政治的描述讨论获得同等的法律保护。他对陪审团说:“所有镇压的根基是对非正统的恐惧——不管这种非正统是在宗教、政治还是道德中,这种恐惧在我们的国家没有立足之地。”他又补充道:“只有畏惧性爱的人才会认为《异域历险》是危险的。对性有健康态度的人,根据他们品味的不同,会觉得它要么无聊要么有趣。但他们都会摈弃这种荒谬的想法,即这本杂志会腐化一般人的心灵。”

仔细讨论了六个小时后,陪审团宣告被告无罪。


尽管斯坦利·弗莱什曼此前赢了所有涉及威廉·哈姆林的案子,他在1974年4月中旬这趟去华盛顿为插图报告辩护的旅行中却充满了深切的忧虑,因为他现在要面对的,是保守派法官占多数的最高法院——如果像一年前的米勒案那样投票的话,这必然会让他的委托人进监狱。虽然弗莱什曼相当有信心他今天在法庭上的立场会得到道格拉斯、布伦南、斯图尔特和马歇尔法官的支持——四人在米勒案中也站在米勒那一边,但他也知道其他五个人会是个麻烦,他们对色情作品的厌恶不仅在之前的投票记录中如日昭昭,也在尼娜·托滕伯格这样的华盛顿记者写的报纸文章中进一步被强调,而她明显在最高法院内部有密切的线人。托滕伯格小姐描述法官们在放映室里看完色情影片后如何反应,她写到鲍威尔法官似乎非常尴尬,布莱克门法官几乎要患上“紧张性神经症”,而怀特法官变得焦躁不安,称这样的电影纯属“污秽”。尽管法院里职分较低的威廉·H.伦奎斯特法官,在《纽约时报》中又一次被描述成是躲躲闪闪的“观望的女孩子”,但人们知道,他和首席法官伯格一样对色情作品充满反感,而伯格常常会抵制这种放映。

道格拉斯法官大部分时间也缺席,但和伯格的原因不同——他将第一修正案解读为不管荧幕上放的是什么都不允许审查性作品,于是就觉得,没什么正当理由在繁忙的工作日花时间坐在黑屋子里,观看据称是最新的X级丑闻电影。布伦南法官,一个上了年纪的天主教徒,曾经反对色情作品,但最近几年似乎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不以为意了——因此他经常顺着道格拉斯投票,在第一修正案的基础上许可它们。据尼娜·托滕伯格说,唯一一个似乎觉得这类电影很有趣的法官是瑟古德·马歇尔,书记员无意中听到他在放映室里大笑,偶尔还向演员说鼓励的话。波特·斯图尔特法官,法院里第四个通常反对性审查制度的成员,十年前在他的雅各布斯意见书中写到,淫秽确实是很难去定义的,但是“我看到它时就会知道”——日后媒体人私下把这一评论叫作“斯图尔特的卡萨布兰卡标准”,即如果斯图尔特法官在性电影中看到的,比不上他战争年代当海军时在淫荡的卡萨布兰卡港口看到的,那这就不叫淫秽。


弗莱什曼坐在律师席上,知道自己不一会儿就要向最高法院陈词,感到升腾起来的焦虑,也有一点恼怒——后者部分是因为,此前一个小时他不得不坐着听路易斯·奈泽律师为《猎爱的人》做的辩护。为了替他的委托人恳求无罪判决,奈泽过度强调迈克·尼科尔斯电影的艺术价值,将之与通常在四十二街放映的X级电影区分开来,这样就不必要地伤害了哈姆林——但弗莱什曼知道,如果像《深喉》这类电影的导演没有自由的话,像尼科尔斯这样的好莱坞导演也永远不会享有完全的职业自由。

但弗莱什曼试图抑制自己的愤恨,集中注意力于他将要为哈姆林做的辩护上。他今天的主要论点是哈姆林不公正地陷于一个法律过渡期,他1972年被一个圣地亚哥法官判长期监禁和繁重罚款,该法官引导陪审团应用“国家”标准而非“社区”标准来决定哈姆林的插图册是否可以在社会上被接受。在加州的庭审上,弗莱什曼更希望哈姆林能同时以社区标准和国家标准被审判,因为这样,弗莱什曼就可以将一个在城市范围内做的调查,作为相关证据提出,该调查显示圣地亚哥社区在性方面比起“全国”更为放任,他也本可以向陪审团呈递很多圣地亚哥有名望的市民为哈姆林做的辩护。但是弗莱什曼这方面的努力被法庭认为无关而被驳回,就在政府以国家标准定罪处罚哈姆林后,最高法院在米勒判决中释法,认为在所有淫秽案中,应该应用社区标准而非国家标准——这促使弗莱什曼请求以社区标准在圣地亚哥重新审判哈姆林案。但是加州的第九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他的辩护,仍旧判哈姆林监禁和罚款。所以现在,1974年华盛顿早春的一天,弗莱什曼唯一的希望,不管有多么渺远,就是九个最高法院法官中至少有五个能够否决下级法院的判决,相信这是不公正的:只因为一个人寄亮面纸印刷的小册子赞扬插图版报告,批评尼克松总统否认委员会的结论,摘选一些表现裸体的人们性交的彩照,就让他陷于四年牢狱之灾和8.7万美元巨额罚款。

当然,这些照片,和每个法官今天听审之前在私人办公室里检查这些照片时的反应,基本上会决定哈姆林的未来——弗莱什曼知道,这就是为何淫秽案的判决结果常常如此难以预料:这些裁决如此主观,基于情感,取决于个人。第一修正案辩护律师之间流传着一句老话:不管什么,只要能让法官勃起的就是“淫秽”。弗莱什曼相信,对很多公诉人、审查人、陪审员来说也是这样:一个人可能某天晚上在美国退伍军人协会大厅很享受一场色情电影,然后第二天作为陪审员投票认为电影制作人有罪。极端自由主义的公民赞同让已定罪的杀人犯重返社会,反对给予毒品走私犯严厉的刑罚,在数不胜数的激进请愿书上签名,却常常会容忍甚至赞赏警察查抄“肮脏的”书店并监禁店主。“虽然左翼卫道士原则上是反对检查制度的,”阿兰·罗伯——格里耶[阿兰·罗伯——格里耶(Alain Robbe-Grillet,1922-2008),法国作家、电影制片人、“新小说”代表人物之一,代表作有《橡皮》(Les Gommes) 、《窥视者》(Le Voyeur) 等。1961年,他编写的电影剧本《去年在马里昂巴德》(L’Année dernièreà Marienbad) 由新浪潮导演阿伦·雷乃摄制,并获得当年威尼斯电影节金狮奖。]写道,“他们也有原则,即从过去继承的道德价值,他们不久就会发现,自己站在审查者一边来反对色情作家。”或者,如同格申·莱格曼[格申·莱格曼(Gershon Legman,1917-1999),美国文化批评家、民俗学家,最著名的作品是《下流笑话的基本原理》(Rationale of the Dirty Jokes) 。]对美国伦理做的评论:“谋杀是罪。描写谋杀不是。性不是罪。但是描写它是。”

当然问题的一部分是,像弗莱什曼知晓的那样,像泰南写的那样,色情作品是“意图中的高潮”——它最基本的目的之一是让男人勃起,以便他们自慰;因此如果不为自慰辩护就很难为色情作品辩护,而这一点 ,莎士比亚说过,难就难在在很多人的想法里,自慰仍旧是一种没有男子气概的行为,一种有错的享乐,承认向女人求爱失败,而女人也许比在卧室的枕头上统治了十分钟的书中公主要好。教会谴责它是浪费精子,已婚夫妇谴责它是性方面的自私自利;描写它的书很少被认为是文学,虽然文学评论家莱昂内尔·特里林[莱昂内尔·特里林(Lionel Trilling,1905-1975),美国文学评论家、作家和教师。他与妻子黛安娜·特里林都是纽约知识分子集团的成员,是《党派评论》的撰稿人。他没有创立任何批评流派,但对20世纪美国批评界产生了重要影响。]有次承认,他看不出“为何文学不应把激发情欲作为它的意图之一”。但是淫荡文学和它的高潮,从没有被第一修正案的释法者容忍为适宜的自由表达,这部分是因为最高法院从18世纪起主要是由年长者组成的,他们经由遵守法律和社会规范才得以升迁,私人生活里他们也至少在表面上维持了一种近乎神话的道德标准。除了道格拉斯法官没人离过婚;除了几十年前一位法官——据传说在一名未婚女子的床上有一次致命的心脏病发作,甚至没有传言有其他法官有过情妇。

不知色情作品中内含的催情元素是否曾影响过某个法官克制的习惯或私下的举止,反正没人在去世后被发表的日记或回忆录里承认过这一点;在最高法院大楼里的淫秽案审讯中,法官的举止是全然冷静超脱的,所有对性的提及都隐藏在婉语和艰涩的法律术语中,甚至 当他们审理的材料充满了下流和淫诱、纨绔子弟和被玷污的女佣、放浪的马戏团里柔软的女人和健壮的男人汗流浃背地在一起摇荡等,或者,像哈姆林的小册子那样——它被政府作为证据呈递,弗莱什曼也将要为之辩护,里面不害臊地展示了性交、自慰和鸡奸的人,哪怕面对这样的材料,法官们超脱依旧。


首席法官沃伦·伯格以洪亮的声调向法庭宣布:“我们下面将审理编号73505-哈姆林诉美利坚合众国案。”伯格坐在他的黑色高背法官椅上向律师点头示意,继续说:“弗莱什曼先生,您准备好了就可以开始了。”

弗莱什曼从律师席起身,在两拐之间转动他高五英尺的身体,以胳膊的力量向发言台移动。起初他看起来几乎像侏儒一样,瘦小的身体穿着订做的黑西装,在法官席前缓慢地、噔噔作响地、步履沉重地前进。但当他在发言台停住,转向法官,把他橡胶头的拐杖杵进地上一个牢固的点后,他身上似乎突然没有了任何脆弱的迹象。他的双肩宽大坚实。他的头高高昂起,头上是浓密卷曲的黑发。下颌锋锐、鼻子高挺、眼睛深邃尖锐,他的脸像雕像一般,坚实而棱角分明,当他独自站在法庭前面,他的存在似乎是一件未完工的杰作:一个英雄的头颅和尚由支架撑着的躯干。当他开始陈词,他的声音在宽阔的房间里振荡回响,直抵最远的听众席。和很多在最高法院辩护的律师不同,弗莱什曼似乎毫不畏惧,要不是态度敬重正式,他举止中流露出的东西近乎傲慢自大。他是辩护律师,但绝对不是处于守势。

“首席法官先生,庭上,请允许我……”他开始说,“由于邮寄一份于任何人无害的小册子,哈姆林先生被判四年有期徒刑……加上8.7万美元(罚款)。这份小册子为一本充满了质朴严肃的政治价值的书做宣传。这本书是一份插图版的政府报告,其基本结论是,在像我们这样的自由社会里,反淫秽法案应该允许有意愿的成年人做出自己的选择,以决定是否接触露骨地展露性爱的材料……”

首席法官伯格俯身向前问道:“弗莱什曼先生,最初的报告是否有插图?”

“不,先生,没有插图。”弗莱什曼回答。但他马上补充道,当哈姆林在圣地亚哥受审时,两名前总统委员会成员作证说,哈姆林的插图版报告比最初的报告“更有价值”,因为里面的图片为读者阐明了,哪一类性方面的材料是委员会关注的,这是成立总统的事实调查委员会的动因。

伦奎斯特法官问:“原陪审团是否有理由像对其他证人一样不信任这些证人?”

“尊敬的法官,我认为并没有充分的理由……”弗莱什曼说,“为委员会报告工作了两年的委员,应有比不在行的陪审团更好的见解。”

“但是,”伦奎斯特坚持说,“陪审团确实 会因种种原因不信任专家,不是吗?法律并没有规定他们必须 相信。”

“是的,先生。”弗莱什曼急忙同意,不想在这个拐弯抹角的点上继续辩论下去;他只有半小时的时间来做辩护,其中一部分时间他的同事山姆·罗森韦恩律师还要为哈姆林的三个协助出版插图书和小册子的员工辩护。而且,甚至在今天庭审开始前,弗莱什曼就已经不对伦奎斯特的投票抱有希望了,知道他和伯格和布莱克门一样反对色情作品。取而代之,弗莱什曼决定将大部分辩护词指向怀特和鲍威尔法官,希望其中一个会和四位自由派法官一起,投票推翻原判。虽然怀特和鲍威尔基本上不以自由派的观点来解读第一修正案,但他们此前的表现似乎不像伦奎斯特、布莱克门和伯格那么偏执、那么容易预测;他们甚至也许会从弗莱什曼的辩护中发现可取之处,即他的委托人陷于一个“过渡期”、一个宪法上的“无人之地”——哈姆林在圣地亚哥受到不当处罚,该法院裁决所建基的法律逻辑,正是被现在弗莱什曼面前的这些最高法院法官,于1973年宣布为不合理。

弗莱什曼继续向法官阐述(提及1973年的米勒判决):“本法庭曾经宣布没有所谓的国家标准——它们是不可确知、不可证明、不切实际的,是抽象的。本法庭曾经表明,陪审团试图在国家标准框架下解决淫秽案问题的举措是徒劳的。因此,”弗莱什曼继续说,提高了声调:“上诉人(哈姆林等人)被定罪的标准,在本法庭的框架里是全然不存在的。”

弗莱什曼进一步解释说,因为社区标准目前在淫秽案里适用,他的委托人应该得到比在圣地亚哥更好的审判,那里的法官阻挠了辩方所有试图提交与社区性标准相关证据的努力。“例如,我们曾经传唤一名证人,她在圣地亚哥地区就此案涉及的小册子做了问卷调查,”弗莱什曼回忆道,“在科学的基础上,她询问了718名公民对小册子的看法。记录显示,绝大多数人实质上认为,该册子应该被允许在一般美国人之间流传。但是这份证据被排除在外,仅仅因为法庭认为,唯一适用的是国家标准而非当地标准。因此,如果我们再一次遵循政府的建议,使用当地标准的话,很明显该案的判决应该被逆转……”

威廉·哈姆林坐在拥挤的屋子里,周围的人都没认出来他就是本案幕后的主人公,他不时点头同意他的律师提出的论点。旁边坐着他的妻子弗朗西丝,她看着远处法官们的脸,寻找他们对弗莱什曼的话作何反应的迹象。她的女儿黛博拉看起来很紧张,黛博拉另一边坐着弗莱什曼19岁的女儿朱迪,看起来很冷静。朱迪·弗莱什曼此前和父亲一起去过法庭,她有信心此案和其他案子一样会获得有利判决。

斯坦利·弗莱什曼陈词时,最高法院的法警在过道上来来回回地走,观察着听众,确保没人使用录音机或照相机甚至记笔记;耳语也是禁止的,盘腿坐或胳膊放在椅背上休息也是不允许的。突然一个法警在哈姆林座位旁边的过道上停住了,冷峻地盯着朱迪·弗莱什曼,摇了摇手指。朱迪被抓到在嚼口香糖。她尽量若无其事地把口香糖吐在一张纸巾上包好,放进裙子的口袋里。

当她再一次把注意力转到发言台时,看见父亲已经暂时把位置让给了同事山姆·罗森韦恩律师,一个快要70岁的谢顶灰发男人,他向法官们阐释说:“我所关注的是‘明知’的问题,即有罪的知悉,以及宪法所允许的起诉需要满足哪些主观条件……”停顿了一下,罗森韦恩继续说:“回应我们索要详情说明的动议,(控方)主张,他们并未 宣称这些被告事实上知悉涉案材料是淫秽的——他们所宣称的仅仅是,被告知悉小册子的内容 ,而这已足够满足对‘明知’的要求。”

“罗森韦恩先生,你是否暗示,”首席法官伯格问道:“在陈列或散发材料之前,该材料的负责人必须知晓这些材料是淫秽的,这样才能够立案?”

罗森韦恩回答:“我的论点仅仅是:控方的举证必须排除合理怀疑,证明被告曾知晓 材料的内容,且带着诉诸淫邪兴趣的特定意图来散发此材料。我认为淫秽案的控方需要负有这样的举证责任……”

近旁,坐在政府席位上听着的是哈姆林的指控方——大胡子的耶鲁大学年轻毕业生艾伦·塔特尔,他在副检察长办公室任职。今天早些时候,他把自己的黑胡子修剪到法庭可以接受的长度,私下彩排了很多次他现在随时就要展开的辩论,塔特尔感觉自己在个人和专业方面都做好了准备;遵循所有联邦政府律师在最高法院出庭时的传统,塔特尔身着正装礼服,一件黑色的燕尾服外套、灰色条纹裤、黑色背心、白衬衣和银色丝绸领带。尽管他自己不厌恶性露骨的图片,在最喜欢的华盛顿理发店里也大大方方地浏览《阁楼》,但塔特尔相信,哈姆林的小册子过分生动了,在法律上是淫秽的。要是哈姆林能印上总统报告的一些文字片段,那这本小册子还称得上是有那么一点严肃的意图;虽然斯坦利·弗莱什曼对塔特尔即将阐述的观点的驳斥,是今天口头辩论阶段的结语,塔特尔想不到弗莱什曼能为小册子里这样的图片辩护什么:裸体的戈黛娃夫人[戈黛娃夫人(Lady Godiva,约990-1067),一位盎格鲁——撒克逊的贵族妇女。据传说为了争取减免丈夫强加于市民们的重税,她裸体骑马绕行考文垂的大街。]含着她骑的马的生殖器。

罗森韦恩坐下后,首席法官伯格终于向艾伦·塔特尔点头示意,塔特尔一刻不耽误,马上开始质疑小册子的价值。“首席法官先生,庭上,请允许我……”他开始说,“我请求最高法院仔细考量涉案的材料。这本小册子只有一页:一边是插图版报告的封面照片和一张礼品券,指明在哪里可以买到这本书;另一边则完全是一组展示各种性爱场面的照片。在任何 定义之下,在任何 社区标准之下,这都毫无疑问是露骨的色情产品。”

“上诉人却声称应该撤销对他们的定罪,”塔特尔继续说,“他们辩称,米勒判决告诉我们,联邦对于淫秽的标准含糊不清、不合宪法,至少在米勒判决之前是这样……但是我对米勒判决的解读是,最高法院认为,在罗思判决中对于淫秽的定义——例如要求‘全然没有可取的社会价值’——在宪法上是不必要的,而且就算不是完全不可能,也是很难证明的;最高法院制定了新的规则。但是我不认为,当最高法院决定米勒判决是未来审理淫秽案的标准时,它的意思是所有之前应用了罗思案之定义的判决就都是违宪的,或以违宪的方式判决的,或这些判决所基于的规则就使这些判决无效了……”

“那么那些案例的意思是,”波特·斯图尔特法官打断说:“标准需要非常 具体,才不会在宪法上被认为有缺陷。”

“是的,法官先生,我也正要表达此点……米勒判决要求,判断淫秽的标准被限制为:可适用的州法律中对性行为的具体描述……而且它表明,如果对联邦标准的清晰性有严重的怀疑,我们需准备好将这些标准理解为露骨的性行为。而且事实上……”

“但是已经定罪之后就难以探讨这些标准了,不是吗?”斯图尔特法官说。

塔特尔和斯图尔特继续辩论下去;然后塔特尔不被打断地说了几分钟,直到斯图尔特法官再次开始问问题,大部分讨论的是,各种各样的社区如何能够公正地解读和实施哈姆林身陷其中的联邦邮政法规。“米勒案应对的是一项州法律,”斯图尔特提醒塔特尔:“在一州之外并不可适用。但是此案中(哈姆林案)我们应对的是一部联邦法律(考姆斯托克法)。”然后斯图尔特补充到,现在这部古旧的联邦邮政法在全国已有数不胜数的地方释义。斯图尔特提出,这就好像:“副检察长办公室里的某人告诉我们,国内税收法规在全国很多地方有了不同的含义。”

但是,塔特尔回答:“最高法院在一个仅涉及州法律的案子(米勒诉加利福尼亚州案)里回到临时性的社区标准,是因为它发现,陪审团表述和理解国家标准的努力并不完全成功。如果是这样,那么一个试图裁断联邦淫秽案起诉的陪审团,也会面临同样的问题……”

“第一修正案和国家标准无关吗?”道格拉斯法官问。

“当然有关,”塔特尔说:“最高法院在分析第一修正案的基础上,制定了对国家标准的要求。(关于考姆斯托克联邦邮政限制)我要说的仅仅是,我不认为国会考虑的是所谓地区标准或国家标准——他们考虑的是陪审员会认为是淫秽的材料——而这再一次是米勒案告诉我们的。”

“我设想这是真的,”首席法官伯格用心良苦地补充道:“在肯塔基州经营没有执照的电影剧照生意,比起在其他州经营,也许会从陪审团那里得到不同的回应,因为在其他州这并非是人们所习以为常的事。但是法规准则还是同一个准则,对不对?”

“是的,”塔特尔回答,“对于很多罪行都是如此,事实上我要说在大部分情况下,犯罪是……”

“但是,”瑟古德·马歇尔法官说:“你能说在纽约州一张电影剧照不是一张电影剧照吗?”这个问题令塔特尔很困惑。“它是或者不是 一张剧照!”马歇尔不耐烦地叫出来,让塔特尔大吃一惊。“它在纽约州和在肯塔基州一样是同一张剧照!”

“我非常同意,马歇尔法官先生,”塔特尔说,“这也是为何我说在那些情况下……”

“但是,”马歇尔继续说,“你能在肯塔基州有《猎爱的人》的剧照,却不能在纽约州有……”

“《猎爱的人》也许超越了佐治亚州奥尔巴尼市有关坦率的边界,”塔特尔说:“而且《猎爱的人》也许事实上是在勾起佐治亚州奥尔巴尼市一般人淫邪的兴趣,但是如何评判仍旧是最高法院的权力……”

“塔特尔先生,”马歇尔打断他,说得温和了些:“我唯一的异议是:你在推断米勒判决改变了(考姆斯托克)法规的决定。”

“我并不认为米勒判决仅仅是,如果我能这么说的话,一项决议。”

“那么我来问问你——米勒判决对这项法规的影响是什么呢?”

“米勒判决仅仅涉及淫秽材料……”

“没错。”马歇尔说。

“最高法院自罗思判决起就尝试确定‘淫秽材料’的意涵,”塔特尔继续说,“在每一个判例中,最高法院制定的规则都有些许不同。今日所陈述的米勒判决在社区标准问题上的意见,是该标准必须是当代论坛社区的标准。”

“你能否劝告一名被告是否该当服罪?”道格拉斯法官问,补充道,“……(法规准则)是否足够明确,还是过于隐晦使得我们只能臆测?”

“我认为,”塔特尔回答说,“这是很明显的,法官先生,对淫秽的定义并不像关于其他罪行的法规那么清晰明确……”

“在这项联邦法规下,”道格拉斯推理道,“……从纽约州邮寄材料可以是无罪的,但是在加利福尼亚州接收和销售这些材料可以是一项罪行——对吗?”

“这种情况是有可能的,”塔特尔说:“我们可以推测这样的情形。但同时,在材料被散发、罪行被犯下的地点下达有罪判决也是有可能的。”

“塔特尔先生,”首席法官伯格补充道,似乎想要帮助澄清反淫秽法案变幻莫测的性质,如果不是为这种性质辩护的话,“最高法院在过去15年间对淫秽至少有三种不同的定义——改变这些定义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不是吗?……从罗思判决到雅各布斯判决到其他判决一路下来,这是一场革命……”

“这是一种持续不断的努力,”塔特尔同意,“来尝试制定可操作的准则……”

“塔特尔先生,”拜伦·怀特法官问,“你指出在米勒判决之前,有第三条评价准则,即材料需要‘全然没有可取的社会价值’——你所凭借的是哪些判例?”

“我凭借的是‘回忆录诉马萨诸塞州案’。”

“该评价准则在此案中获得几票?”

“获得了三票。”

“那么,在哪个判例中它获得了五票?”

“……很抱歉,”塔特尔纠正自己,“正是在‘回忆录案’中它获得了五票。”

怀特法官微微皱起眉头,似乎塔特尔的回答惹恼了他。虽然60年代中期,确实有五名法官在“回忆录案”中允许描写芬妮·希尔的小说合法化,但当时确实也只有三名法官,同意那份观点不统一的意见书中所使用的特定语言——甚至在八年以后的今天,怀特法官(之前是反对这本书的)似乎仍旧对那次的结果耿耿于怀;他以清晰硬冷的语调提醒塔特尔,“回忆录案”“并没有获得五票”。

“我认为它获得了五票的原因是,”塔特尔执意解释道,怀特的嘴唇绷紧了,“有两名 最高法院的法官认为,在任何 情况下这本书都应受宪法保护,有三名 法官认为,除非能证明这本书‘全然没有可取的社会价值’,否则它应该受到宪法保护……”

“但是事实仍旧是,”怀特说,俯视着塔特尔,“从来没有 一个时刻有五名最高法院法官同意那条评价准则。”塔特尔沉默的时候,斯坦利·弗莱什曼饶有兴致地观察着怀特法官展现出来的冷酷性格。此前弗莱什曼认为,自己颇有机会使怀特转而支持哈姆林,但是现在他看出来,唯一的希望只在刘易斯·鲍威尔法官身上了,那个坐在最左边的瘦削、安静的弗吉尼亚州人,正用细长的手指轻抚自己苍白的尖下巴。这时,雄辩的艾伦·塔特尔机智地结束了和怀特的争论,承认怀特对“回忆录案”的记忆很准确,然后继续他准备好的演说,迅速忽略了威廉·布伦南法官打断他的努力。

“请暂停一下,塔特尔先生,”布伦南法官终于说。塔特尔转向这位阴沉着脸的70多岁的老人,正是他起草了广受争议而现在行将消亡的“回忆录案”意见书。塔特尔听到布伦南问,“是否所有这些讨论暗示着,也许甚至米勒判决,也没法给这个非常麻烦的领域下定论?”

“米勒判决给我们……”

“那不是 我的问题,”布伦南插进来,“我的问题是,你是否认为米勒判决必然是这个领域的定论?”

“米勒判决当然不是它的定论,”塔特尔说,“因为我们今天在这里,我们今天带着一些问题在这里。但是我们的问题和米勒判决的应用有关。我们在这里,不是为了质疑米勒判决中所表述的判断淫秽的标准,而仅仅是试图决定,在此种定义之下,一个米勒案之前的判决是否能被维持。”塔特尔停下来等一些回应;由于没有回应,他继续说下去:“现在我们不相信,对‘米勒诉加利福尼亚州案’中包含着的地方标准的批评,必然会使所有在米勒案之前的联邦淫秽案起诉无效。而且我们不认为最高法院有这样的想法。首先,自米勒判决起,有大量的案子被依照米勒判决发回上诉法院重审。这些都是联邦案例,陪审团被要求使用国家标准,就像(哈姆林在圣地亚哥受审时的)陪审团一样。而且我们相信,如果米勒判决之前的案子,因为使用国家标准而令法规准则含糊不清、不符合宪法要求的话,我们看到的应该是推翻原判,而非发回重审……”

看到发言台上的小灯开始闪烁,提示他时间快要到了,塔特尔做结语时提高了声调:“……如果人们质疑被告在国家标准之下被错误地审判了,我们会说这是一种无害的错误,因为(哈姆林的)材料在任何 标准之下都是淫秽的,上诉人的出版物超越了任何社区的底线。”停顿了一下,他说:“非常感谢。”然后落座。

首席法官伯格点点头,然后面向右边说:“弗莱什曼先生。”

弗莱什曼很明显被塔特尔的结语激怒了,他一到达发言台就开始咄咄逼人地驳斥政府公诉人的论点。

“首席法官,”弗莱什曼开始说,“……这份材料完全不是 淫秽的!它在国家标准下不是淫秽的。在地方标准下也不是。……公诉人说它在任何 标准下都是淫秽的。我要提醒法庭一部电影《深喉》,它曾经被认为在任何标准下都是淫秽的,却不断被全国的地方陪审团认为不是 淫秽的。”

政府对哈姆林的起诉,弗莱什曼继续说,是任意构想的、含糊定义的,在法律上充满缺陷。这份起诉以考姆斯托克式的语词为特点,例如“淫荡”“猥亵”“下流”“污秽”和“龌龊”,但是它却不能证实哈姆林本人犯下了,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侵害公共道德的罪行。“看看这份起诉状——有明确性可言吗?”他申诉道。“没有,”他回答:“它一点也不明确……起草这份起诉状时法律对淫秽的定义是什么呢?怀特法官提出‘全然没有可取的社会价值’并不是定义的一部分。就当前的意图而言,我不在意它是否是定义的一部分。我不在意它是地方标准还是国家标准。我不在意你是以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完全没有 标准来判定什么是淫邪的兴趣。我只是 要说,如果你有一项如此悬而未决的法规,那么绝对不能再降低的最低限度是,我们有权在起诉书 中知道所犯下的到底是什么罪,而不是类似‘淫荡’‘猥亵’这样含糊的词,然后说所有人 都知道它是什么意思、我们毋庸置疑一直 知道它是什么意思。”

“现在,”他继续说,“我们确实有其他观点,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要强调一些由起诉书的缺陷所带来的罪行。例如,回应我们索要详情说明的请求,我们被以法定的语言指控说涉案材料是违法的,因为它勾起了一般人淫邪的兴趣。但是(圣地亚哥陪审团)……被告知如果材料勾起了一般人淫邪的兴趣或者 一个明确定义好的性反常人群的兴趣,他们就可以定罪。当我们向上诉法院申诉时,上诉法官赞同,应该仅仅根据一般人标准来衡量,但认为这是一个无害的错误……”

“关于勾引的问题也是这样,”弗莱什曼继续说:“起诉书上并没有提到勾引,详情说明里也没有——但是 陪审团却被指导说,他们可以基于一套‘勾引’的说法来定罪,即使完全没有证据表明有勾引存在。我所知道的没有一个案例表明,一份广告能够‘勾引’起人们对它本身的兴趣……”

“金兹伯格案呢,弗莱什曼先生?”首席法官伯格问,“里面什么也没有表明吗?”

“并没有,”弗莱什曼说:“尊敬的法官阁下,我对金兹伯格案的理解是,法庭认为涉案书籍是淫秽的,是因为宣传这些书籍的小册子实际上声称它们是淫秽的,因此这点就被考虑在内。但是对金兹伯格案的判决完全没有 提出,广告可以勾起人们对它自己的兴趣。这在逻辑上是说不过去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小册子被邮寄出去,它或者是淫秽的或者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它也没有让自己去勾引……”

“弗莱什曼先生,是否有记录显示这份5.5万人的邮寄名单是如何编制出来的?”这时传来刘易斯·鲍威尔法官轻柔的泰德沃特——里士满口音,这是他今天第一次说话;弗莱什曼用拐杖将自己转向他的方向,以直接面对这位坐在最左边的询问者,这位法官可能会在这件案子里投下“决定性的一票”。律师用谦和的方式回答说:“尊敬的法官阁下,记录并没有显示。我们有的确切的记录是,有12个人受到了冒犯。这是我们知道的一切。有5.5万或5.8万本(小册子)被邮寄,有12个人受到了冒犯……”

“是否有记录显示这5.5万或5.8万个人曾要求邮寄这本小册子?”

“并没有关于这一点的记录,尊敬的法官阁下。”

“记录是否显示,”鲍威尔继续说,“有未成年人收到了这本小册子?”

“记录确实 显示完全没有 任何未成年人收到了它。”弗莱什曼回答,很高兴有机会让最高法院的法官们对这一事实印象深刻;他也抓住机会补充到,哈姆林的办公室知道有12个人向邮局投诉后,马上从这名经销商的邮寄名单中删除了全部12个名字,保证投诉者日后不会再收到更多与性相关的邮件。

“我猜想,”鲍威尔法官继续轻柔地说,“没办法确定,在这5.5万个收到小册子的家庭里孩子的数量?”

“没有办法,”弗莱什曼承认,“但因为我们是在猜想,我能这么说,尊敬的法官阁下:我知道这份名单的意旨是,邮寄给此前表露过想要接收性露骨材料的人。只有那样的邮寄名单才是有价值 的,因为得寄给感兴趣的人……如果您想要售卖猫粮,就需要寄给家里养了猫的人。”

注意到鲍威尔严肃的面孔上淡得难以察觉的微笑,弗莱什曼继续说:“所以事实是,小册子被尽可能多地寄给了曾表露出想要它的成年人。现在,我不想误导法庭,因此必须承认这些并不在记录中,但是我认为这是对谁是收件人这一问题真实正确的回答。像我说的那样,我们有12个人受到冒犯。但是,”他总结道,“很多政治宣传小册子也会有12个人受到冒犯,尊敬的法官阁下。”

鲍威尔法官似乎对弗莱什曼的回答感到满意,没有继续问下去。因为分配给辩驳的时间到了,弗莱什曼向法庭致谢,然后听到首席法官伯格宣布:“此案已被提交。”执行官敲下槌子,九名法官站起、转身,迅速消失在红色天鹅绒帷帐后面。听众们开始离席,慢慢穿过拥挤的走道向后面出口移动;但是哈姆林挤到前面律师席和弗莱什曼握手,祝贺他对案子精彩的处理,表示对结果很乐观。弗莱什曼微微笑着,但是提醒他不要过度乐观。十周后宣布的投票结果可能会很接近,弗莱什曼预测;也许会是五比四,鲍威尔法官私下的沉思和变化可能会决定整个案子的结果。


1974年6月24日,斯坦利·弗莱什曼从华盛顿收到了糟糕的消息:以五比四的投票结果,哈姆林输了官司。最高法院的四名自由派法官——道格拉斯、马歇尔、布伦南和斯图尔特——支持哈姆林,但是鲍威尔法官还是和其他尼克松任命的法官以及怀特法官站在同一阵营,组成了多数投票。伦奎斯特法官起草的多数派意见书,驳回了弗莱什曼为哈姆林做的所有辩护。伦奎斯特表明,政府起诉书在阐明哈姆林的罪名方面已经“足够清晰”;考姆斯托克邮政法案中类似“淫荡”“猥亵”“下流”等词在证明定罪合理方面,并不“过于含糊”;加利福尼亚州法官在圣地亚哥对哈姆林案的审判中,应用国家标准并驳回地方证据,“在宪法上并非 不正当”。尽管哈姆林也许真诚地相信,他的小册子在法律上不是淫秽的,伦奎斯特说实际上这无法为他辩护;伦奎斯特援引1896年的“罗森诉美利坚合众国案”来支持自己的论点,案中一名叫卢·罗森的纽约出版商声称,他不知道自己期刊照片里女模特摆的造型是淫秽的,最高法院告知他,他对淫秽的认识与本案无关——他的罪名最终成立,因为他知道自己所邮寄的材料的内容。

电影《猎爱的人》被宣判无罪,相伴的意见书也是由伦奎斯特书写——“电影中偶尔有裸体镜头,”伦奎斯特写道,“但是裸体本身并不足以证明材料在法律上是淫秽的”——但哈姆林的小册子却是,用伦奎斯特的话说:“一种露骨的色情材料,正是米勒案所描述的那类需要禁止的材料。”所以,对哈姆林的判决是不可改变的了;牢狱之灾不可避免;8.7万美元罚金必须偿付。

全国报纸的社评版上几乎没有同情哈姆林的声音,新闻专栏上也只简单报道了此事——除了CDL的《全国正派报道》,它头版刊印了伦奎斯特法官的照片和一篇吹捧他的判决的文章,大标题是“淫秽案起诉获全系统通过”。

在弗莱什曼的请求下,一些律师、作家、出版商和编辑与哈姆林的家人一起写信给圣地亚哥的法官恳求慈悲,他现在掌控着哈姆林当前的命运;但在付给罚金后,弗莱什曼取得的唯一让步,是在终端岛[终端岛(Terminal Island),位于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县、洛杉矶港和长滩港之间的一个岛屿,岛上设有终端岛联邦教化所。]的刑期减少为不到一年,条件是哈姆林切断与色情出版业一切商务联系,并从此停止书写、编辑或散发任何和性哪怕只有一点关系的材料。哈姆林也认识到,为了不违背五年缓刑期的要求,他应该明智地避免写杂志文章或书来评论性法案的变幻莫测,或者悲叹自己的处境和刑罚——这意味着他对自己案子的观点只能以私人信件的方式寄给朋友或律师。似乎他仍旧难以置信,在给弗莱什曼的一封信中他写道:“我是一名罪犯……这被决定了。九票中的一票决定了,宣传书的小册子是非法的,我的判刑就这样被确定了。无关的想法,它的混乱体现出它受到的重创:小册子邮寄时布莱克法官还在最高法院……这一票可能会是不同的,我就不会是一名罪犯……但是布莱克法官现在不在(被鲍威尔法官取代),因此我成了罪犯,要陷入囚犯生活和囚犯头衔的灵泊。一个人要如何适应这一点?个人喜好和法律歧义可能使正义的天平以五比四向任何方向摇摆……像黄昏时的风一样反复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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