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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告别  作者:雷蒙德·钱德勒

我第一次看见特里·伦诺克斯时,他喝醉了,坐在舞者酒吧露台外的一辆劳斯莱斯银色幽灵(劳斯莱斯银色幽灵(Rolls-Royce Silver Wraith),劳斯莱斯公司“二战”后推出的第一款汽车,1959年停产。)上。停车场的服务员把车子开出来,一直扶着敞开的车门等着,因为特里·伦诺克斯左脚悬在车外,仿佛已经忘了有这么一条腿。他相貌年轻,却天生少白头。你看看他的眼睛就知道他已经醉得一塌糊涂了,除此之外他跟那些穿着晚宴装、在销金窟一掷千金的大好青年没什么两样。

他身边有一位姑娘,头发呈迷人的暗红色,嘴角挂着淡漠的笑容,肩上披着一件蓝貂皮,差一点儿让劳斯莱斯车黯然失色。当然不至于如此。也不可能。

服务员就是寻常的半吊子小混混儿,身穿白外套,胸前缝有红色的饭馆名字。他一副受够了的样子。

“你瞧,先生,”他尖刻地说,“你能不能把脚缩进车里,好让我关门?还是我干脆把门打开,让你滚下来?”

那个姑娘看了他一眼,眼神足可以戳进他的身体,再从后背透出四英寸来。他根本没放在心上,一点儿也不惊慌。如果你以为花大把钱打高尔夫球能让你显得人格高尚,舞者酒吧雇有一种人专门会戳破你的这种幻觉。

一辆外国敞篷跑车减速掉头开进停车场,有个男人下了车,用打火机点燃一根长香烟。他身穿套头格子衬衫、黄色长裤和马靴,在袅袅烟圈中慢慢走远,连看都没看劳斯莱斯一眼,可能觉得平淡无奇吧。在通往露台的阶梯前,他停下戴上了一个单眼镜片。

姑娘突然魅力十足地说:“亲爱的,我有个好主意。我们何不搭出租车到你那儿,把你的敞篷车开出来?今夜沿着海岸开车到蒙蒂塞托一定很棒。我在那边有几个熟人正在开池畔舞会。”

白发青年彬彬有礼地说:“真抱歉,那辆车已经不属于我了。我不得不把它卖掉。”听他的口气和语调,你会以为他只喝橘子水没喝过酒呢。

“卖了,亲爱的?你是什么意思?”她轻轻挪开,坐得离他远远的,但是声音好像挪得更远。

“我是说不得不卖。”他说,“为了吃饭钱。”

“噢,我明白了。”语气冷淡得连一片意式冰淇淋放她身上都化不掉了。

服务员将白发青年列为自己可以厕身其中的低收入阶层。“喂,伙计,”他说,“我得去停一辆车。改天再见——如果有机会的话。”

他放手让车门荡开。醉汉立即滑下座位,一屁股跌坐在柏油马路上。于是我走过去,及时伸出援手。我猜跟酒鬼打交道永远是一个错误。就算他认识你而且喜欢你,还是会随时出手打你嘴巴一拳。我把手伸到他的腋下,扶他站起来。

“太谢谢了。”他客客气气地说。

姑娘挪到方向盘前头。“他喝醉酒的时候就是一副他妈的英国腔。”她的声音听起来就像不锈钢。“谢谢你扶他。”

“我来把他扶进后座。”我说。

“真抱歉,我赴约要迟到了。”她踩下油门,劳斯莱斯开始滑动。她冷静地微笑着说:“他只是一条迷路的狗。也许你可以帮他找个家。他能定点大小便——可以这么说。”

劳斯莱斯顺着车道开上日落大道,向右转,就此消失。我正目送她,服务员回来了。我还扶着那个男人,他现在睡得正香。

“这也算是一种做法。”我对白外套说。

“当然。”他冷嘲热讽地说,“何必为一个酒鬼伤神?他们都麻烦得要命。”

“你认识他?”

“我听见那位女士叫他特里,否则摆在运牛车上我也认不得他。而且我才来两个礼拜。”

“把我的车子开过来,谢谢。”我把停车券交给他。

等他把我的奥兹莫尔比(奥兹莫尔比(Oldsmobile)的名称来源于其创始人的姓(Olds)与汽车(mobile)一词的结合。奥兹莫尔比汽车公司于1897年建立,是美国首家大批量生产与销售汽车的公司。)开过来时,我感觉自己就像扛着一袋铅。白外套帮我把他扶上前座。贵客睁开一只眼睛谢谢我们,然后又睡着了。

“他是我见过的最有礼貌的酒鬼。”我对白外套说。

他说:“什么样体形、样貌和举止的酒鬼都有。他们全都是瘪三。看来这一位曾动过整容手术。”

“是啊。”我给他一元小费,他谢谢我。整容的事他说得不错。我这位新朋友的右半边脸僵硬,比较白,有几道细疤,疤痕旁边的皮肤发亮。他动过整容手术,而且是非常大的手术。

“你打算怎么处置他?”

“带他回家,让他醒醒酒,说出他住在什么地方。”

白外套对我咧嘴一笑,说:“好吧,你这个倒霉催的。要是我,我就把他扔进水沟,尽管走。这些酒腻子只会给别人添麻烦。我对付这些家伙很有一套。现在竞争这么激烈,人得省点儿力气,在紧要关头(“紧要关头”原文为in the clinches,在英语中这是双关语,也指男女热烈拥抱时。)保护自己。”

“看得出来你从中获益匪浅。”我说。他先是一副不解的样子,然后发起脾气来,但那时候我已上车启动了。

当然他说的也有点儿道理。特里·伦诺克斯给我惹来好多麻烦。不过这毕竟是我的本行呀。

那年我住在月桂谷亚卡大道一幢山坡上的小房子里,位于一条死巷的尽头,前门有长长的红木台阶,对面有个小尤加利树林。房子带着家具,屋主是一位妇人,目前到爱达荷州孀居的女儿家暂住去了。房租很便宜,一半是因为屋主希望能随时一通知就搬回来住,一半是因为那些台阶。她年岁渐大,实在受不了每次回家都得面对长长的台阶。

我总算把酒鬼扶上了台阶。他很想帮忙,但两条腿像橡皮做的一样不听使唤,抱歉的话说到一半他就睡着了。我开了门,把他拖进屋内。他瘫在长沙发上,我给他盖了一条毯子,让他继续睡。他打鼾打了一个钟头,鼾声就像大海豚发出的。然后他突然醒来,要上厕所。如厕出来后,他斜着眼睛偷看我,想知道他究竟在什么地方。我告诉了他。他自称特里·伦诺克斯,住在韦斯特伍德,家里没人给他留门。他的声音响亮而清楚。

他要一杯不加糖的咖啡。我端出来,他小心翼翼地端着托碟和咖啡杯。

“我怎么会在这儿?”他四处张望。

“你在舞者酒吧门外醉倒在一辆劳斯莱斯车上。女朋友丢下你走了。”

“不错,”他说,“她百分之百占理。”

“你是英国人?”

“我在那儿住过,不过不是在那儿出生的。如果能叫到出租车,我马上走。”

“有辆现成的车在等着。”

他自己走下台阶。前往韦斯特伍德的路上他没多少话,只是向我致谢,还抱歉自己这么惹人嫌。他可能对很多人说过很多次这种话,顺嘴就溜出来了。

他的公寓又小又闷,一点儿温馨的感觉都没有,如果以为他是那天下午才搬进去的也不为过。绿色硬沙发前的茶几上有一个半空的苏格兰威士忌酒瓶、一碗融化的冰、三个空汽水瓶和两只玻璃杯,玻璃烟灰缸堆满了烟蒂,有些沾着口红印,有些没有。屋里没有照片和任何私人物品。这间房子应该是租来开会或饯别、喝几杯聊聊天、睡睡觉的旅馆房间,不像人长住的地方。

他请我喝一杯,我谢绝了。我没多待。我走前他又谢了我几句,那种感谢的程度既不像我曾为他两肋插刀,也不像我什么都没有为他做过,就是那种说没有也有,说有但不明显的样子。他有点儿战栗,有点儿害羞,却客气得要命。他站在敞开的门口,等电梯上来,我进了电梯。不管他有什么缺点,他至少很有礼貌。

他没再提那位姑娘,也不提自己没有工作,没有前途,最后一张钞票已为一个高级荡妇付了舞者酒吧的账,而她竟不能多逗留一会儿,确保他不会被巡逻警察关进牢房,或者被一个粗暴的出租车司机卷走,甩到外面的空地去。

搭电梯下楼时,我恨不得回楼上抢走他那瓶苏格兰威士忌。但事不关己,而且不会有用的。酒鬼想喝,总会想法子弄到酒。

我咬着嘴唇开车回家。我算是硬汉,可是这个人有让我动心的地方。除了白发、疤痕脸、响亮的声音和彬彬有礼的态度,我不知道是什么。也许这几点就够了。我再见到他的可能性不大。正如那位姑娘所说的,他只是一条迷路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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