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后男人 1

渺小一生  作者:柳原汉雅

星期六要工作,星期天则要出门走路。五年前刚开始走时是出于必要,当时他刚搬到纽约市,对环境很不熟悉。每星期他都会挑一个不同的街区,从利斯本纳街走过去,然后绕着那个区域走完周围一圈,这才回家。除非天气实在不允许,否则他一次都没有漏掉。即使是现在,即使他已经走遍曼哈顿的每一个街区,也走过布鲁克林和皇后区的许多区域,他还是每星期天上午10点出门,把预定的路线走完,才会回家。这些星期天的步行,对他早已不是什么乐在其中的事,不过他也没有不乐在其中,只不过是他每星期会做的事情罢了。有一阵子,他还满怀希望,认为走这些路不光是运动,或许还有复健的功效,就像是一次业余的物理治疗,但是安迪不同意,也表明不赞成他这样走。“你想活动一下双腿,我没意见。”他老这么说,“不过如果是这样,你真的应该游泳,而不是拖着身子在人行道上上下下。”其实他不讨厌游泳,只是找不到足够有隐私的地方,于是就没游了。

威廉偶尔会加入这些行程。最近,如果他的路线经过戏院,就会算好午后场演出结束的时间,两人在戏院那个街区的果汁摊会合。他们会一起喝果汁,威廉会告诉他那出戏的演出状况如何,然后买一份沙拉在晚场演出前填个肚子,而他则会继续往南,朝家的方向走。

他们还住在利斯本纳街,尽管两个人各自都租得起公寓了:他当然没问题,威廉大概也没问题。但两个人都没提过要搬走,于是就这样继续下去。不过他们把左半边客厅隔出来,变成第二间卧室。他们一群人找了个周末,砌了一道不太平整的石膏板墙,所以现在走进他们那间公寓,客厅里只有两扇窗透进灰灰的光,而不是原来的四扇窗。威廉搬进了这间新卧室,他则留在原来的卧室。

这阵子除了去剧院外头碰面之外,他都没什么机会看到威廉了。尽管威廉老在说自己有多懒,但他看起来一直在工作,或者试着要工作。三年前,他29岁生日那天,威廉发誓要在30岁以前辞掉奥尔托兰餐厅的工作。而就在他30岁生日前的两个星期,他们两人待在少了一半的客厅里,威廉正担心自己辞职后是不是过得下去,忽然接到一通电话,得到了他等待多年的机会。那通电话找他去演的剧后来相当成功,让威廉得到了足够的注意,于是十三个月后,他永远地辞掉了奥尔托兰的工作,超过他自己定下的期限刚好一年。威廉的戏他总共去看了五次[那是一出刻画家庭生活的戏剧,叫《马拉穆定理》(The Malamud Theorem),讲一个老年痴呆症初期的文学教授和与他疏远的物理学家儿子],两次是跟马尔科姆和杰比去,一次是陪周末来纽约的哈罗德和朱丽娅。每回看戏,他都忘了台上那位是他的老友、他的室友,到了谢幕时,他觉得光荣又惆怅,仿佛那高起的舞台宣告威廉走进了人生另一个更优越的领域,他再也无法轻易企及。

他自己接近30岁时,并没有引发任何潜在的恐慌。不用急着做些什么,也没必要重新安排人生的重要事项,使它们更符合30岁该有的人生。但对于其他三个好友却并非如此,他30岁以前的那三年,总是听他们悼念过去的十年,检讨自己做到了什么、没做到什么,还列出种种自我厌恶与期许的事项,因此做出种种改变。比方第二间卧室,当初会隔出来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威廉担心自己都28岁了,还跟大学室友住在同一个房间,而同样的焦虑——这种恐惧本身就像童话里讲的,仿佛一过30岁生日,他们就会忽然变成别的什么,自己完全无法控制,除非做出一些革命性的宣告,先发制人——让马尔科姆匆忙草率地跟父母出柜,但次年他又回到异性恋者的领域,开始跟一个女人交往。

其他朋友都很焦虑,但他知道自己会很高兴进入30岁,原因正是他们所痛恨的:因为那是一个绝对无法否认的成人年龄(他很期待45岁,因为到时他就可以说,他当成人的时间已经是当儿童时间的两倍有余了)。在他成长期间,30岁曾经是一个遥远、无法想象的年纪。他清楚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当时他还住在修道院)曾问过迈克修士,那时迈克修士喜欢跟他回忆自己成为修士之前的旅行,还说他有朝一日也可以去。

“等你大一点。”当时迈克修士这么说。

“什么时候?”他问,“明年吗?”在当时,连一个月都漫长得像是永远。

“要很多年。”迈克修士说,“等到你大一点。等到你30岁。”如今,再过几个星期,他就30岁了。

那些星期天,准备出门走路前,有时他会赤脚站在厨房里,周围的一切都好安静,那间丑陋的小公寓感觉就像某种奇迹。在这里,时间是他的,空间是他的,每一扇门都可以关上,每一扇窗子都可以锁上。他可以站在那小小的门厅衣柜前(其实只是一个小凹洞,他们在里头钉了一条麻绳),欣赏着里面的东西。在利斯本纳街,不必为了一卷卫生纸,三更半夜跑去西百老汇大道上的小杂货店;不必凑着鼻子闻从冰箱深处挖出来的那盒过期鲜奶还能不能喝。在这里,总是有多余的备用品。在这里,该换该修的东西就会被换被修。他一直确保做到这一点。刚搬进利斯本纳街的第一年,他曾对自己的种种习惯很不好意思,因为通常是年纪大的人,大概都是女性,才会有这些习惯。于是他把备用的卫生纸藏在自己的床底下,把折价券传单塞在公文包里,打算等稍后威廉不在家时再仔细研究,好像那些传单是某种特别刺激的黄色书刊。但是有一天,因为威廉要找一只不慎踢到床底下的袜子,就发现了他囤积的卫生纸。

他觉得很难为情。“为什么?”威廉问他,“我觉得这样太棒了。谢天谢地,还好有你在处理这类事情。”不过这还是让他很心虚,在他爆满的档案里又加了一项证据,证明他过于神经质,证明他设法装出来的表象根本瞒不了人。

然而就像其他很多事情,他改不掉这些习惯。他能跟谁解释,他发现置身于讨人厌的利斯本纳街、他囤积的物资中,那种满足感和安全感一点也不逊于学业或工作所能带来的。又能跟谁解释,他发现自己在厨房独处的那些时刻几乎处于类似冥想的状态,他的脑袋不再慌张地设想,预先计划几千个稍微偏离或扭曲的真相、事实,才能与这个世界和其他人互动?他知道没办法跟任何人解释,连威廉都不能。多年来,他已经学会隐藏自己的想法,与其他三位好友不同,他学会不要为了有别于他人而透露自己的种种怪癖,不过别人要是愿意分享自己的怪癖,他倒是很乐意听,也引以为傲。

今天他会走到上东城:沿西百老汇大道往北到华盛顿广场公园,转入大学街,经过联合广场,沿着百老汇大道接上第五大道,继续往北走到86街,然后回头,沿着麦迪逊大道走到24街,往东转到列克星敦大道,再继续往东南,来到尔文街的剧院区,跟威廉在剧院外头碰面。这条路线他走了好多个月,快一年了。因为这条路线很远,也因为他每个星期六都会待在上东城,在离马尔科姆父母家不远处的一栋连排别墅里当家教,帮一个叫菲利克斯的12岁男孩补习。但现在是三月中的春假,菲利克斯跟家人去犹他州度假了,这表示他不会有遇到他们的风险。

菲利克斯的父亲是马尔科姆父母朋友的朋友,当初就是马尔科姆的父亲帮他找到这个家教工作的。“联邦检察署付你的薪水实在不够吧?”马尔科姆的父亲欧文先生曾问他,“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肯让我把你介绍给盖文。”盖文是欧文先生法学院时代的好友,现在主持的律师事务所在纽约市颇有影响力。

“爸,他不想去什么大型律师事务所上班。”马尔科姆说,但他父亲充耳不闻,继续讲他的,马尔科姆只好往后坐回椅子里。他当时很替马尔科姆难过,但也有点气他,因为他之前交代马尔科姆,要他谨慎地向父母打听,是否有熟人的小孩需要家教,而不是直接请他们帮忙。

“不过,真的,”马尔科姆的父亲对他说,“你想一切靠自己,我觉得太了不起了。”(马尔科姆在座位里滑得更低了)“只是你真的这么需要钱吗?我想联邦政府的薪水应该没那么差,但我没担任公职也很久了。”他咧嘴一笑。

他也报以微笑。“不,”他说,“那里的薪水还好。”(的确如此。当然,那些薪水对欧文先生来说并不好,对马尔科姆来说也不好,但已经超过他以往梦想能赚的钱了,而且每两周发一次薪,让他的存款持续累积。)“我正在存钱,要付一笔头期款。”他看到马尔科姆的脸转向他,暗自提醒自己,要记得告诉威廉他跟马尔科姆的父亲撒了这个谎,免得马尔科姆先去跟威廉说。

“啊,那很好。”欧文先生说,这样的目标很可以理解,“碰巧呢,我认识一个适当的人选。”

那个人就是霍华德·贝克。他心不在焉地跟他面谈了十五分钟,便决定雇用他当家教,替他儿子补习拉丁语、数学、德语和钢琴(他不懂贝克先生为什么不专门雇用每个科目的家教——他明明雇得起——但是也没问)。他替菲利克斯觉得难过,他瘦小而不起眼,有挖鼻孔的习惯,食指总是不自觉往鼻孔里探,然后才想起来,赶紧抽回手在牛仔裤侧边抹。八个月后,他还是搞不清菲利克斯的程度到底如何。他不笨,但是缺乏热情,仿佛才12岁就已经认命,知道人生不过是失望一场,而其他人也会对他失望。每星期六下午1点,他总是准时等着他,所有的功课都做完了,而且乖乖回答每个问题。他回答时,句尾总是语音上扬,充满焦虑和疑问,好像每个答案都是乱猜的,就连最简单的也不例外(比方用最简单的拉丁语问候菲利克斯“你好吗”,他会犹豫着回答“嗯——很好?”)。但他从来不会提出自己的问题。当他问菲利克斯会不会用德语或拉丁语讨论特定的主题时,菲利克斯会耸耸肩咕哝着,手指又往上朝鼻子移动。每次补习完毕,他在门口和菲利克斯挥手道别时(菲利克斯无力地举起一只手,然后又垂头丧气地转身进门去),他总有个印象,觉得他从没离开过这栋房子,从不出门,也没有朋友来找他。可怜的菲利克斯,他的名字本身就是一种嘲弄[Felix,菲利克斯,拉丁语原意为幸运。]。

上个月,有天贝克先生要求他上完课后跟他谈一下,于是他和菲利克斯道别后,跟着女佣来到书房。他那天觉得自己的腿跛得特别明显,而且他一直很不安,觉得(他常常这样觉得)自己像在狄更斯小说改编的戏剧里扮演贫寒女家庭教师的角色。

他本来以为贝克先生会很不耐烦,甚至生气,但是菲利克斯在学校的成绩进步很多,所以他也准备好在必要时为自己辩护(贝克先生付的家教酬劳比他预期高很多,这些钱他也计划好了要怎么用),结果贝克先生只是朝他书桌前的那张椅子点了个头。

“你觉得菲利克斯哪里有毛病?”贝克先生问他。

他没预料到这个问题,于是想了一会儿才回答:“先生,我不觉得他有哪里不对劲。”他小心翼翼地说,“我只是觉得他不……”快乐,他差点这么说了。但什么是快乐?除了那是一种奢侈、一种不可能持续的状态,太难用语言来表述了,或许这也是它无法持续的部分原因?他不记得自己小时候有办法定义快乐:当时只有悲惨、害怕,或是不悲惨也不害怕,而后者的状态就是他唯一需要或想要的。“我想他很害羞。”最后他说。

贝克先生咕哝了一声(这显然不是他想听到的答案)。“不过你喜欢他,对吧?”他问他,带着一种奇特、脆弱的绝望,让他忽然觉得好难过,为菲利克斯难过,也为贝克先生难过。当父母亲就是这样吗?当个有父母亲的孩子就是这样吗?这么不快乐,这么失望,这么多期望无法表达、无法实现!

“那当然。”他说。贝克先生叹了口气,把支票交给他,而之前都是由女佣在他离开时递给他的。

下一个星期,菲利克斯不想弹他指定的曲子。他比平常还要没精神。“想弹别的吗?”他问。菲利克斯耸耸肩。他想了想:“要我弹给你听吗?”菲利克斯又耸耸肩。但他还是弹了,因为这架钢琴很美,有时他看着菲利克斯的手指抚过那光滑的、精致的琴键,很渴望能独自坐在钢琴前,双手尽情在琴键上迅速地移动。

他演奏了海顿的《D大调第五十号钢琴奏鸣曲》,这是他最喜欢的作品之一,而且轻快愉悦,他觉得弹这首可以让两个人都开心一点。可是等他弹完,那个男孩还是沉默地坐在他旁边。他觉得羞愧,既为了海顿这首曲子明显而夸张的乐观,也因为自己忽然这么放纵。

“菲利克斯,”他说,然后又停下。在他旁边的菲利克斯等待着,“有什么不对劲吗?”

这时,令他惊讶的是,菲利克斯哭了起来,他试图安慰他。“菲利克斯,”他说,笨拙地伸出一只手揽住他的肩膀。他假装自己是威廉,可以想都不必想就完全明白该做什么、说什么,“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跟你保证,一定会的。”但菲利克斯只是哭得更凶了。

“我一个朋友都没有。”菲利克斯啜泣着说。

“喔,菲利克斯。”他说。他之前一直保持的远距离、客观的同情,忽然清晰了起来,“我很遗憾。”他强烈地感觉到菲利克斯的生活有多么寂寞。这是星期六,菲利克斯身边只有一个快30岁、瘸了腿的律师,而这律师来这里只是为了赚钱,晚上还会跟他所爱、甚至也爱他的人一起出门玩。但是菲利克斯还是孤零零一个人,他母亲(贝克先生的第三任妻子)长年不在身边,他父亲则相信他有毛病,需要矫治。稍后,在走回家的路上(如果天气好,他会婉拒贝克先生派的车,自己走路回家),他会想着这一切看似荒谬的不公平:就任何标准来说,菲利克斯都比他小时候过得好,可是菲利克斯没有朋友;而他,什么都没有,却有朋友。

“菲利克斯,总有一天你会交到朋友的。”他说,而菲利克斯恸哭说:“可是什么时候?”那种渴望令他动容。

“很快,很快的。”他告诉他,拍拍他干瘦的背部,“我保证。”于是菲利克斯点点头。不过稍后送他到门口时,他看着那张窄小如壁虎的脸,因为哭过更像爬虫类生物,忽然隐隐觉得菲利克斯知道他在说谎。谁知道菲利克斯之后能不能交到朋友?友谊或爱情往往违背逻辑,往往不论是否值得,往往寄居在古怪的、糟糕的、特殊的、具有破坏性的情况下。他挥手告别,但菲利克斯已经转身进屋了。这些话他永远不会告诉菲利克斯,但不知怎的,他猜想这就是菲利克斯长年如此苍白的原因:因为菲利克斯很久以前已经猜到了,因为他早就知道了。

* * *

他会法语和德语,他懂化学周期表,而且尽管很不喜欢,他几乎记得《圣经》里的大部分内容。他知道如何接生小牛,如何修好电灯的电线,如何疏通堵塞的排水管,如何用最有效率的方法采收核桃,如何辨认菇类有没有毒,如何把干草打包成一大捆,也知道挑西瓜、苹果、胡瓜、香瓜时,该敲哪个部位来测试其新鲜程度(另外有些事情他但愿自己不知道,有些事他希望永远不会再用上,还有些事,当他夜里想到或梦到时,会憎恨或羞愧得蜷缩起身子)。

然而他常常觉得,自己好像不懂任何真正有价值或实用的事情。好吧,他很擅长语文和数学。但每一天总有事情提醒他自己是多么无知。大家总是提起剧情的某某情境喜剧,他从没听说过。他从来没看过电影,从来没度过假,从来没参加过夏令营。他没吃过披萨、棒冰或奶酪通心粉(而且不像马尔科姆和杰比,他当然也没吃过鹅肝、寿司或牛骨髓)。他从来没有电脑或手机,也很少能上网。然后他发现,自己没真正拥有过任何东西。他曾经很得意拥有的那些书、他补了又补的衬衫,这些根本没什么,都是垃圾;他因为拥有这些东西而生出的得意比一无所有更丢脸。教室是最安全的地方,也是唯一让他觉得信心满满的地方。其他地方,不管在哪里,都有不断的惊讶接连而来,一个比一个难对付,每一个都在提醒他有多么无知。他发现自己总在心里记下他所听到、碰到的新事物,但永远没法拿去找谁问出答案。因为去问就等于承认自己跟其他人极其不同,这样会招来别人进一步的问题,让他毫无保障,而且无可避免地要开启一些他绝对没有准备要进行的对话。他常常觉得,眼前的一切陌生得像是从一个截然不同的时代跑来的(就连外国学生,甚至来自蒙古乌兰巴托市外一个小村子的奥得瓦,都懂得这些事物的含义)。显然他错过了好多事情,而他真正知道的事情都冷僻又不实用,他的童年像是在19世纪,而非21世纪度过的。他所有的同辈,无论是生于美国洛杉矶或非洲拉各斯,多少有着相同的经验,也有相同的文化里程碑。一定有人知道的跟他一样少吧?如果没有,那他怎么可能追赶得上?

有些夜晚,当他们一群人躺在某个人的房间里(点着一根蜡烛,也点了一根大麻)谈话时,往往会谈起各自的童年。童年时代才刚结束,他们却异常怀念,而且绝对痴迷。他们叙述童年的各种细节,但他从来不确定目的是要比较其中的相似程度,还是吹嘘自己的与众不同,因为这两种带给他们的乐趣似乎是相同的。他们谈到父母规定他们几点要回家,以及他们的反叛行为与受到的惩罚(少数几个人的父母会打他们,而他们讲起挨打的故事简直是得意,这点也令他想不透);他们谈到宠物和兄弟姐妹,谈到穿戴什么惹得父母气疯了,谈到中学时代跟哪些人玩在一起,他们破处的对象、地点、前后过程,以及撞坏的车、断掉的骨头、玩过的运动和组过的乐团。他们谈到灾难性的家庭度假、各式各样奇怪的亲戚、诡异的隔壁邻居,还有喜欢跟讨厌的老师。他没想到自己这么爱听同学的这类倾诉——这些是真实的十来岁青少年,他们经历过他向来好奇的那种真实、平凡的生活——而且他觉得坐在那里听他们聊到深夜,既轻松又学到好多。他的沉默既是必要的,也是一种保护,额外的好处是让他显得更神秘、更有趣。“那裘德你呢?”一开始少数几个人问过他,而向来学得很快的他,此时已经懂得够多,只是耸耸肩微笑说:“太无聊了,没什么好说的。”他很惊讶,但放心地发现他们很轻易地就接受了这个说法,也很庆幸他们只关心自己。总之,没有一个人真想听其他人的故事,他们只想讲自己的。

但他的沉默不是没有人注意到,也因此替他取了绰号。这是马尔科姆发现后现代主义那一年,杰比对于马尔科姆这么晚才知道大惊小怪,搞得他不敢承认自己也没听过。

“马尔科姆,你不能就这样决定你是后黑人。”杰比当时说,“而且呢,你得先实际当过黑人,才能进入到后面的阶段。”

“你真的很烦,杰比。”马尔科姆说。

“或者呢,”杰比继续说,“你必须真的无法归类,一般的身份词汇无法适用在你身上。”然后杰比转向他,害他一时之间吓得整个人僵住,“比方裘德,我们从来没看他跟任何人交往,不不知道他的种族,我们对他一无所知。后性别、后种族、后身份、后经历,”他朝他微笑,应该是想表示他多少是在开玩笑,“后男人[postman,原意是邮差,但此处用作双关语“后男人”。]。后男人裘德。”

“后男人。”马尔科姆跟着说了一遍。裘德从来就不擅长抓住别人的弱点,以便转移自己身上的注意力。而且尽管这个绰号没跟着他——威廉回到房间听到时,只翻了个白眼,杰比似乎就没那么起劲了——但他因此想到,尽管他极力说服自己他已经融入大家,努力隐藏自己种种古怪的部分,他其实瞒不了任何人。他们早就知道他很怪,他还以为他已经让他们相信自己并不奇怪,这才更加愚蠢。但他还是继续参加那些深夜聚会,继续去同学房间。他深受吸引,尽管现在他知道,去参加这些聚会是置自己于险境。

在这些聚会中(他逐渐觉得就像在找家教进行考前恶补,以掩饰自己的文化匮乏),有时他会看到威廉盯着自己,脸上的表情高深莫测,于是很好奇自己的事情威廉猜到了多少。有时他还得阻止自己去跟他说什么。有时他心想,也许他错了。也许找人坦白也不错,可以承认他大部分时候都不了解他们在谈的话题,承认他没有其他人都有的童年丢脸事和困惑事。但接着他会阻止自己,因为承认他不懂这些,就意味着他必须解释自己懂哪些。

如果真要找个人说,他知道他会找威廉。不过三个室友他都很欣赏,只是威廉是他唯一信赖的人。在少年之家时,他很快就发现男生分成三种:第一种可能会引起打架(这是杰比);第二种不会加入,但也不会跑去找大人帮忙(这是马尔科姆);第三种则会设法帮你脱身(这种人最稀少,显然就是威廉)。或许女生也可以如此分类,但他跟女生相处的时间不够多,无法确知。

而且他越来越确定,威廉知道些什么(知道什么?比较清醒时,他会在心里反驳自己。你只是想找理由告诉他,然后他会怎么想你?放聪明点,什么都别说,控制一下自己吧)。但这当然说不通。他上大学之前就知道自己的童年很反常——只要读几本书就可以得出这个结论——但直到最近,他才明白到底有多反常。这种奇异性保护了他,同时也孤立了他,他简直无法想象任何人能猜到那种状况和独特性。这表示如果他们猜到了,那是因为他留下了线索,就像一团团巨大而丑陋的牛屎,不可能没被注意到。

总之,那种疑心持续着,有时还强烈得令人难受,仿佛他无可避免地应该说一些话,而要他忽略接收到的信息反倒更累,还不如干脆顺其自然。

某天晚上只有他们四个人。这是在他们刚升大三那年,四个人都颇为难得地对他们形成的小圈子感到舒适,还有一点感伤。他们的确是个小圈子,而且让他惊讶的是,他竟是其中之一:他们住的那栋宿舍叫虎德馆(Hood Hall),校园里大家都说他们是“虎德小子”。他们有各自的朋友(杰比和威廉的朋友最多),但大家知道(至少是如此假设,这样也不错)他们对彼此最忠心。他们四个从来没有明确谈过这件事,但心里都明白他们喜欢这个假设,喜欢这个硬加在他们身上的友谊准则。

那天晚上的食物是披萨,是杰比订的,马尔科姆付钱。还有大麻,是杰比弄来的。屋外下着雨,接着又降下冰雹。冰雹敲着窗玻璃,加上大风摇撼着破旧木头窗框的声音,让他们觉得幸福极了。大麻传了一圈又一圈,他没吸(他从来不吸,因为太担心自己如果失去控制,可能会做出或说出什么),但他可以感觉那烟雾充满自己的双眼,像一头毛茸茸的温暖野兽压着他的眼皮。一如往常,每次有其他人出钱买吃的,他就会留神要少吃一点,尽管他还是饿(他紧盯着只剩两片的披萨,然后才想起来,坚决地别开眼睛),但同时他也深觉满足。我可以睡觉了,他心想,然后在沙发上躺下,拉了马尔科姆的毯子盖好。愉快而精疲力竭,但那几年他总是精疲力竭,仿佛每天光是要表现正常,就已经累得半死,实在没力气多做别的(有时他发现,不管他的真面目是什么,在他人眼中当个看似呆板、冰冷、无趣的人,才是更大的不幸)。背景声中,仿佛在很远的地方,他可以听到马尔科姆和杰比在吵有关邪恶的事情。

“我只是说,如果你读过柏拉图,我们就不会吵这个了。”

“是吗,柏拉图的什么?”

“你读过柏拉图吗?”

“我看不出……”

“你读过吗?”

“没有,可是……”

“看吧!看吧,看吧!”那应该是马尔科姆,跳起来指着杰比,同时威廉大笑。一抽了大麻,马尔科姆就会变得更傻气,也更像书呆子。这时,三个人就很喜欢争辩一些傻气且和书呆子有关的哲学话题,到了明天早上,马尔科姆什么都不会记得。

接下来,威廉和杰比聊了一下。他太困了,没真正听进去,只是半醒着,听得出是他们的声音,然后杰比的声音在闷热的空气中传来:“裘德!”

“什么事?”他应了一声,眼睛还是没张开。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他本能地感到心底有个什么警觉起来。每次杰比抽多了大麻,就会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能力,问出或说出一些让人震惊又尴尬的话。他不认为这些话的背后有任何恶意,只不过会让你很想知道杰比的潜意识里到底藏了什么。有回他跑去问同宿舍的特里西娅·帕克,从小身为双胞胎里面比较丑的是什么样的滋味(可怜的特里西娅,听了就站起来跑出房间),这个是真正的杰比吗?或者有一回,看到他一次严重的疼痛发作之后(那回他可以感觉到自己断断续续地失去意识,整个人反胃得像从云霄飞车回旋的半途被甩下来一样),当天夜里杰比和他男朋友溜出去,在天亮前带着一把偷偷从宿舍外头方院的树上锯下来、蓓蕾还是毛茸茸的木兰树枝回来给他,这个才是真正的杰比?

“什么?”他又问,小心翼翼。

“噢,”杰比说,又停下来吸了口大麻,“到现在,我们也认识好一段时间了……”

“是吗?”威廉假装很惊讶地问。

“闭嘴,威廉。”杰比继续说,“我们都很想知道,为什么你从不说你的腿是出了什么事。”

“啊,杰比,我们不……”威廉说,但是被马尔科姆(他总是一抽大麻就跟着杰比瞎起哄)打断,“裘德,这真的让我们很伤心。你难道不信任我们?”

“天啊,马尔科姆。”威廉说,然后尖着嗓子模仿马尔科姆,“‘这真的让我们很伤心’,你听起来活像个娘儿们。拜托,这不关我们的事。”

但这样不知怎的更糟,每次总是要威廉出来保护他,对抗马尔科姆和杰比!那一刻,他恨他们三个。当然,他这样没道理。他们是他的朋友,他有生以来第一批朋友,而他了解友谊就是一连串的交换:交换关爱,交换时间,有时还会交换钱,而且总是要交换信息。他没有钱。他没有东西可以给他们,没有什么可以回报。他没有毛衣可以借给威廉,就像威廉总是借他那样;他也没办法把马尔科姆有回硬塞给他的一百元还给他;甚至在暑假前搬出宿舍时,他也没有办法帮杰比搬,就像杰比总是帮他那样。

“哦,”他开口了,感觉到他们三个都刻意安静下来,连威廉也不例外,“其实不是很有趣。”他眼睛仍闭着,一方面,不看他们会比较容易说出这件事;另一方面,他不认为那一刻自己有办法看他们,“那是车祸受伤。我当时15岁,就是来这里上大学的前一年。”

“啊。”杰比说。大家沉默了一下,他可以感觉到整个房间像是泄了气一般,可以感觉到,他坦白了这件事之后,其他人又回到了某种黯淡的清醒之中。“我很遗憾。太糟了。”

“你之前能走路?”马尔科姆问,好像他现在不能走似的。这让他觉得悲哀又难堪:他以为自己是在走路,但他们显然不这么认为。

“是啊。”他说,然后补充,“我以前经常去越野赛跑的。”因为这是实话,即使他们的理解不同[cross-country,字面是越野赛跑,亦可以解读为穿越全国的旅行。——译者注]。

“喔,哇。”马尔科姆说,杰比则发出同情的咕哝声。

他注意到,只有威廉什么都没说。但他不敢睁开眼睛看他的表情。

最后一如他的预料,那些话传开来了(或许人们对他的腿真的很好奇。特里西娅·帕克之后还跑来找他,说她一直以为他是脑性麻痹。他听了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但总之,透过种种转述和再转述,他的解释变成了车祸意外,然后演变成醉酒驾驶的意外。

“最简单的解释往往是正确的。”他的数学教授李博士总是这么说,或许同样的准则在这里也适用。只不过他知道不是。数学是这么一回事,但其他的事情都没办法这么简化。

但奇怪的是,因为他的故事演变成车祸意外,他有了重新创造的机会,只要承认这个说法就好了。但他从来办不到。他永远也没办法说那是意外,因为明明就不是。所以他不把握这个送上门来的脱逃路径,是傲慢还是愚蠢?他不知道。

后来他注意到另一件事。当时他的疼痛正好发作(那回特别丢脸,发生在他图书馆打工的交班之后,当时威廉刚好提早几分钟到,正要开始值班),听到一个他很喜欢、很和善而博学的女图书馆员伊克里太太在跟威廉说话,问他为什么会有这种疼痛发作。当时他们两个已经把他搬到后面的休息室,他闻得到咖啡加热过久所发出的焦臭,总之是他很讨厌的气味,鲜明又凶猛,让他差点吐出来。

“是车祸受伤。”他听到威廉回答,好像从一座黑色的大湖对面传来。

直到那天夜里,他才注意到威廉说的话,还有他用的词汇:受伤,不是意外。那是刻意的吗?他很好奇。威廉知道些什么?他整个人昏乱到极点,要是威廉在场,他可能会开口问他。但威廉不在,去他女朋友那儿了。

他发现,没人在,整个房间只有他一个人。他感觉到心底的那个活物松懈下来,垮在地上。他想象那是只瘦小又蓬乱、像狐猴似的生物,反应灵敏,随时准备好要冲刺,深色的湿眼睛永远搜索着四周,寻找任何危险的迹象。在这些时刻,他觉得大学生活最让他享受的是:他在一个温暖的房间,次日他会吃三顿饭,想吃多少都行,另外他会去上课,没有人会想伤害他或逼他做任何他不想做的事。他的室友、他的朋友就在附近不远处,他又度过了一天,不必暴露自己的任何秘密,同时,他的过去和现在之间又多加了一天。感觉上,这永远是一项值得睡觉的成就,于是他睡了,闭上眼睛,准备好迎接下一天。

* * *

安娜是他第一个、也是唯一的社工人员,同时她也是第一个不曾背叛他的人。当初就是安娜认真跟他谈到去读大学,还说服他相信自己能被录取。她不是第一个建议他读大学的人,但她最坚持。

“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可以。”她说。这是她最爱讲的句子。当时他们两人坐在安娜家后院的门廊,吃着安娜的女朋友烤的香蕉面包。安娜不喜欢大自然(太多小虫、太多蠕虫了,她总是这么说),但是当他提议去室外时(试探性地,因为当时他还不确定她对他的容忍极限在哪里),她拍了一下安乐椅的边缘,站起来。“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可以。莱斯莉!”她朝厨房喊道。莱斯莉正在弄柠檬水。“你可以端到外头来!”

当初他终于在医院睁开眼睛时,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她。有好一会儿,他想不起自己在哪里、自己是谁、发生了什么事,突然间,她的脸出现在他上方,看着他。“哎呀,”她说,“他醒了。”

无论他什么时间醒来,她似乎总是在那儿。有时是白天,他在完全恢复意识前那些朦胧、半成形的时刻,听到医院的种种声音(护士们的鞋子发出老鼠般的吱吱声,推车的哗啦声,还有医院内广播的嗡响)。有时是夜晚,周围的一切沉寂下来,他就得花更多时间搞清身在何处、为什么会在这里,不过最后他总会想起来,而且不像某些领悟,他每次想起来的过程从来不会变得更加容易或更加模糊。有时不是白天也不是黑夜,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光线会变得有点奇怪且灰暗,让他一时之间想着天堂可能是存在的,他可能是来到了天堂。然后他会听到安娜的声音,再次想起自己为什么来到这里,只想再闭上眼睛。

在那些时刻,他们会说些不重要的小事。她会问他饿不饿,而不管回答是什么,她都会拿出一个三明治让他吃。她会问他身上痛不痛,如果痛,就问他有多痛。他第一次疼痛发作就是在她面前,那种痛太可怕了——几乎无法忍受,好像有个人伸手到他体内,像抓住一条蛇似的抓住他的脊椎,然后一直猛摇,想甩掉上头的神经束——之后,那名外科医师跟他说,他的这种伤是对身体的一种“损伤”,而且他的身体将永远无法完全复原。他听了,很清楚那个字眼的意思,也明白那个字眼挑选得有多精准。

“你的意思是,他这辈子都会有这种疼痛?”安娜当时问,他一直很感激她当时的愤慨,尤其是他太累又太害怕,根本无法发脾气。

“真希望我能说不是。”那医师对他说,“不过以后有可能不会那么严重。你现在还很年轻,脊椎有很神奇的恢复能力。”

第一次的两天之后,疼痛再度发作,安娜对他说:“裘德,握着我的手。”他听得到她的声音,好像是从远处传来,又忽然近得可怕,像爆炸般填满他的心。“握着我的手。”她又说了一次。她的声音忽大忽小,她抓住他的手,而他握得好紧,都可以感觉到她的食指奇怪地滑到无名指上方,也几乎可以感觉到她的每块小骨头被他握得重组位置,使她显得娇弱而精致,尽管她的外貌或态度一点都不娇弱。“数数字吧。”第三次发作时,她命令他。他照做了,数到一百,一遍又一遍,把那疼痛分割成可以忍受的小片段。在那些日子里,他还没学会疼痛发作时最好不要动。他会在床上翻跳,像一只被扔在甲板上的鱼,可以动的那只手乱扒,想抓住一根保命的绳索。医院的床垫坚硬而顽强,他躺在上头,努力寻找一个可以舒缓疼痛的姿势。他想保持安静,却听到自己发出奇怪的动物叫声,所以有时候他眼皮底下会出现一片森林,里头有叫声刺耳的猫头鹰、鹿和熊,而他想象自己是其中之一,他发出的声音很正常,属于森林里持续不断的那片声响。

等到疼痛结束,安娜会给他一杯水,里头插着吸管,免得他还要抬起头来喝。在他下方,地板歪斜又起伏,他常常吐。他从来没乘船出海过,但他想象眼下就是那种感觉,想象涌起的海水逼得油布地板变成颤抖的小丘。“好孩子。”他喝水时,安娜会说,“再多喝一点。”

“以后会好转的。”她说。他点点头,因为他不敢想象如果没有好转,自己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现在他的日子是以小时计算:几小时不痛、几小时会痛,而且这个时间表的不可预测性(他的身体也不可预测,只有名义上是他的,因为他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令他精疲力竭。他睡了又睡,一天天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去。

后来,比较简单的方法就是和别人说这是腿痛,但其实不是这样:痛的是他的背部,沿着脊椎往下延伸到其中一条腿,像是有一根点了火的木棒插进他体内。有时他可以预测什么会触发疼痛发作,某种动作,搬太重或太高的东西,或者纯粹因为太累了。但有时候他无法预测。有时候,那疼痛会有预兆,先是一阵短暂的麻痹,或是一阵近乎愉快的痛感,轻微又迅速,只是一种触电般的刺痛在他的脊椎上下移动。这时他就明白要躺下来,等它发作完毕,那是他永远无法逃避或躲开的苦行。有时它会忽然硬闯进来,那是最糟糕的,他越来越害怕疼痛会在某些极度不适当的时候出现,因此每次重大会议、每次重大面试、每次出庭,他都会乞求自己的背部乖一点,撑过接下来几个小时,不要出事。但这一切都是未来的事情了,他从经验中学会撑过几小时,然后延长为几天、几个月、几年。

过了几个星期后,安娜带了书来给他,还叫他写下他有兴趣读的书,她可以去图书馆帮他借。但他太害羞了,不好意思写下来。他知道她是他的社工人员,被指派来照顾他,但直到一个多月后,医师开始谈到再过几个星期就可以拆掉他身上的石膏时,她才第一次问他发生了什么事。

“我不记得了。”他说。这是他当时面对一切问题的预设答案;其实他在撒谎。在一些时刻,回忆中的画面会不请自来,他会看到那辆车的车头灯,两道炽亮的白光,冲向他,然后他想起自己是怎么闭上眼睛,把头扭到一边,好像这样就可以防止那件不可避免的事情发生。

安娜等着:“裘德,没关系的。”她说,“我们基本上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等到某个时间,我要你告诉我,这样我们才可以好好谈谈。”她说她稍早给他做过访谈了,他记得吗?显然是他动过第一次手术不久后醒来时神志清醒,回答了她所有的问题,不光是那一夜发生的事情,连之前好几年的事情都讲了。但他实在什么都不记得了,他很苦恼自己到底说了什么,也担心当时安娜听到时脸上有什么表情。

有回他问她他告诉了她多少,“够多了,”她说,“足以让我相信地狱的存在。那些男人都该待在里头。”她的口气并不愤怒,但她的用字很愤怒。于是他闭上眼睛,很感动,还有点害怕,那些曾经发生在他身上(在他身上!)的事情竟能引起这样的愤怒、这样的刻薄和无情。

她负责监督他转到新家去,这也是他最后一个家:道格拉斯家。他们还有另外两个寄养儿童,都是女孩,年纪很小。萝西是8岁的唐氏儿,阿格尼丝是9岁的脊柱裂患者。那栋房子里面充满了坡道,不怎么好看,但平滑结实,而且他可以自己操纵轮椅行动,不像阿格尼丝需要别人的协助。

道格拉斯夫妇是福音路德会教友,但他们没逼他一起上教堂。“他们是好人。”安娜说,“他们不会烦你,你在这里会很安全。你觉得你可以接受饭前祷告,换来一点隐私和安全的保障吗?”她看着他微笑,他点点头。“何况,”她继续说,“如果你想谈罪行,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我。”

的确,安娜给他的照顾远超过道格拉斯夫妇。他在道格拉斯家睡觉、吃饭,他第一次学习怎么使用两根拐杖行动时,道格拉斯先生就坐在浴室外头的椅子上守着,要是他进出浴缸时滑倒,可以马上进去(他还是站不太稳,即使用助行支架,还是没办法冲澡)。不过,是安娜带着他去大部分的约诊;是安娜等在她家后院的一角,嘴里衔着香烟,看着他第一次开始走路,缓缓走向她;是安娜最后终于让他写下有关特雷勒医师的事,而且让他不必上法庭作证。他说过他可以,但她说他还没准备好,还说就算他不作证,他们也有很多证据可以把特雷勒医师关上很多年。听到这里,他才有办法承认自己松了一口气,因为可以不必说出那些他不知道该怎么说的话,更主要的是,这么一来他就不必再看到特雷勒医师了。当他终于把自己写下来的证词交给她——他尽量写得平铺直叙,想象他在写另外一个人,是他曾经认识、但永远不必再跟他说话的人——她从头到尾看了一次,面无表情,然后对他点点头,“很好。”她干练地说,然后把那份证词折回去,放回信封里。“你做得很好。”她补了一句,然后忽然间哭了起来,简直是痛哭,完全停不下来。她跟他说了一些话,但因为哭得太凶了,他根本听不懂她在说什么。最后她终于离开了,不过那天晚上稍晚的时候,她打电话来跟他道歉。

“对不起,裘德。”她说,“我那样真是太不专业了。只是看了你写的,我就……”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吸口气,“这种事不会再发生了。”

也是安娜在医师们判定他身体太虚弱、没办法上学时,帮他找了家教,让他完成了高中学业,而且也是安娜逼着他讨论上大学的事情。“你真的很聪明,你知道吗?”她问他,“你想去哪所大学都可以,真的。我跟你在蒙大拿州的一些老师谈过,他们也这么认为。你有没有想过上大学?想过吗?你想去哪里?”等到他说出来,以为她会大笑,没想到她只是点点头:“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可以。”

“可是,”他开口说,“你认为他们会收我这样的人吗?”

再一次,她没有嘲笑。“没错,你没怎么受过正规教育,”她露出微笑,“但是你的考试成绩好极了,而且就算你不这么想,我保证你懂得的事情可能比这个年龄所有的小孩都要多,至少是大部分的小孩。”她叹了口气,“或许卢克修士毕竟做了点让你可以感谢的事情。”她审视他的脸,“所以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可以。”

她帮他处理一切:她写了其中一封推荐信,让他用她的电脑写自我介绍短文(他没写过去一年的事;只写有关蒙大拿,还有他在那里如何学会寻找野生油菜和菇类),她甚至帮他出了申请费。

他被录取了,而且一如安娜的预测,拿到了全额奖学金。他那时跟她说,一切都是有她帮忙的缘故。

“胡说。”她说。那时,她已经病得只能发出气音,“是你自己办到的。”日后他仔细回顾前几个月,才看出种种她生病的迹象,清楚得有如聚光灯照射,也看出他有多愚蠢,只关心自己,竟然一个接一个错过了:她迅速消瘦、她发黄的双眼、她的疲倦,他原先竟然把这一切都归因于——“你不该抽烟的。”两个月前他这么跟她说,那时他跟她相处已经够放心,还会指挥她这个那个,这是他生平头一回敢这么对待成人。“你说得对。”她说,眯着眼睛看他,同时深深吸一口烟,看到他对她叹气,她咧嘴笑了。

即使在那时,她还是没有放弃。“裘德,我们应该谈谈你的过去了。”她每隔几天就会说,而当他摇头,她就打住。“那就明天吧。”她会说,“你答应我了喔,明天我们要谈谈。”

“我不懂为什么要谈。”他有回低声跟她抱怨。他知道她看过他在蒙大拿的档案,他知道她了解他的过去。

她沉默了一会儿。“我学到的一件事,”她说,“就是你要趁这些事情还新鲜的时候谈,否则就永远不会谈了。我一定要教你怎么谈这些事情,因为你拖得越久,就会越难开口,那些事就会在你心底溃烂化脓,而且你总会觉得一切都该怪自己。当然,这是不对的,但你会一直这么想。”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但次日当她再度提起,他摇摇头转身离开,即使她在他后头喊。“裘德,”有次她说,“我让你拖太久都没有处理这件事。这是我的错。”

“那就为了我吧,裘德。”又有一回她这么说。但他没办法,即使是对她,他都找不出谈那些事的语言。何况,他不想重温那些年的经历。他想忘掉那一切,假装那些都是别人的记忆。

到了六月,她虚弱得连坐起来都没办法。两人认识十四个月后,现在换她躺在床上,他在床边陪伴。莱斯莉白天在医院值班,因此屋里常常只有他们两个人。“听我说,”她说,她的喉咙因为服用的某种药物而发干,讲话时难受得皱起脸。他伸手去拿水壶,但她不耐烦地挥挥手,“你离开之前,莱斯莉会带你去买东西,我帮她写了张单子,列出你会需要的东西。”他开口想反对,但她阻止了,“别跟我争,裘德。我没那个力气。”

她吞咽着,他只能等待。“你在大学里会表现得很好。”她说,闭上眼睛,“其他小孩会问你是怎么长大的。你想过这个问题吗?”

“算是想过吧。”他说,其实他满脑子都在想。

“嗯。”她咕哝了一声,她也不相信他,“那你打算怎么说?”她睁开眼睛看着他。

“我不晓得。”他承认。

“啊,就是啊。”她说。他们沉默了一会儿。“裘德,”她开口,然后又停下来,“你会找到自己的方法去谈过去发生的事。如果你想跟任何人亲近的话,你非找到不可。但是你的人生……不论你怎么想,你都没有什么好羞愧的,那一切都不是你的错。这个你要记住,好不好?”

那是最接近讨论的一次,不光是谈过去一年,也包括更早以前。“好。”他告诉她。

她目光炯炯地瞪着他:“答应我。”

“我答应。”

但即使在当时,他也没办法相信她。

她叹气,“我早该逼你多谈一些的。”她说。那是她跟他说的最后一件事。两星期后的七月三日,她过世了。她的告别式在她死后的第二周举行。那时,他已经在当地一家面包店找到暑期工作,天天坐在店后的厨房里做翻糖装饰蛋糕。葬礼后的那些日子,他都在工作台从早坐到晚,用粉红色糖霜装饰一个又一个蛋糕,试着不去想她。

到了七月底,道格拉斯夫妇搬家了:道格拉斯先生在加州圣荷西找到了新工作,他们会带着阿格尼丝过去,萝西则被重新安置到另一个寄宿家庭。他喜欢道格拉斯夫妇,但当他们跟他说保持联络时,他知道自己不会——他太想脱离眼前的人生、过去的人生了,他想成为一个全新的自己:没有人认识他,他也不认识任何人。

他被送到紧急收容所。这是州政府的称呼:紧急收容所。他争辩说他已经够大了,可以自己生活(他还很不合逻辑地想象,自己会睡在面包店后头的房间里),而且再过不到两个月他就会离开,完全脱离这个系统,但是没有人同意他的意见。那个收容所是个破烂的灰色蜂巢式宿舍,里头还有其他州政府一时无法顺利安置的男孩——他们会被送到那里,是因为他们做过的事、别人对他们做过的事,或纯粹只是因为年纪的关系。

等到他要离开时,他们给了他一些钱去买上学需要的东西。这时他发现,他们似乎隐隐以他为荣:他进入这个系统的时间或许不长,但他要去上大学,而且是一间很好的大学,日后他将永远成为他们手上成功的案例之一。莱斯莉开车载他去军用剩余物资商店。他在里头逛,挑选他认为自己可能需要的东西——两件针织衫、三件长袖衬衫、长裤、一条灰色毯子(看起来很像收容所大厅里那张破沙发露出来的填充物)——一边想着自己是否挑对了东西,想着这些东西可能也出现在安娜的清单上。他不禁一直去想那张清单上还有别的东西,还有些基本的、安娜觉得他需要的物品,但如今他永远不会知道了。在夜里,他渴望着那张清单,有时甚至压过对她的渴望。他可以想象那张清单的样子,她穿插在单个词汇里那些可笑的大写字母,她习惯用的自动铅笔,她用的黄色笺纸簿(她以前当律师时留下来的,她都用这些簿子写笔记)。有时那些字挤在一起。而在梦里,他会觉得很得意,他心想,当然了!那当然是他需要的!当然安娜会知道!但早上醒来,他再也不记得上头的内容。在那些时刻,他就会赌气地希望自己从来不曾认识她,因为有她在的时间这么短暂,比根本没有过还糟糕。

他们给了他一张北上的巴士车票,莱斯莉去车站送他离开。他把自己的东西装在一个双层黑色垃圾袋里,然后放进他在军用物资店买来的背包里。他拥有的一切全都装成干净利落的一包。在巴士上,他望着车窗外,脑袋里什么都不想。他希望自己的背部不要在车上出状况,幸好没有。

他是第一个抵达宿舍的人。等到第二个人进来(马尔科姆),身后跟着他的父母、一堆行李箱和书、喇叭、电视、电话、电脑、冰箱以及一大堆数码小玩意儿,他第一次感到那种害怕得快要吐出来的感觉,然后是生气,而且很没道理地生安娜的气:她怎么能让他相信自己适合读大学?他怎么能真的这么以为?她为什么从没提过他到底有多穷、有多丑,而且他的人生其实是一块染了血和泥巴的破布?她为什么让他相信自己可能属于这里?

几个月过去了,这种感觉逐渐减少,但是从来没有消失过,那感觉黏在他身上,像一层薄薄的霉。等到他比较可以接受这件事了,另一件却变得难以接受:他开始明白她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他不必解释任何事的人。她知道他的皮肤上就刻画着他的人生,他的自传就写在他的皮肉和骨头上。她永远不会问他天气热成这样,为什么不穿短袖衣服,也不会问他为什么他不喜欢被人碰触,更重要的是,不会去问他的两腿和背部发生过什么事,因为她已经知道了。在她身边,他不会有面对其他人时那种持续不断的焦虑或警觉;那样随时保持警惕真是累死人,但最后那也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就像保持姿势端正一样,成了一种习惯。有回她朝他伸出手,后来他才知道她是想拥抱他,但当时他反射性地举起双手抱住头保护自己。尽管他事后很难为情,但她从不曾让他觉得自己很愚蠢或反应过度。“裘德,我真是个白痴。”她说,“真对不起。我保证,以后不会再有突然的动作了。”

但现在她不在了,没有人了解他了。他过去的记录已经封存。他的第一个圣诞节,莱斯莉寄了一张卡片给他,地址写的是他学校的学生事务处。那是他和安娜之间最后的联系,他把卡片留在手上几天,最后还是扔掉了。他从来没回信,也从此没了莱斯莉的消息。这是全新的人生,他下定决心不要毁掉它。

然而,有时他会回想起他们最后的几次谈话,还会说出声来。那是在夜里,他的室友们各自睡在上铺或旁边(不见得都在,要看当时的状况)。“别让这种沉默变成习惯。”她过世前不久曾这么警告过他。还有“裘德,生气没关系,你不必隐藏自己的愤怒。”她错看他了,他总这么想,他不是她以为的那样。“你注定要做大事的,孩子。”她有回说,他很想相信她,却办不到。可是她有件事想得没错:的确是越来越难。他的确是怪自己。尽管他每天都努力记住他答应过她的事情,但随着每一天过去,那承诺变得越来越遥远,直到最后只成了一段回忆。她也一样,成为他许久以前读过的书里一个钟爱的人物。

* * *

“世界上有两种人。”沙利文法官总是这么说,“一种倾向于相信,另一种倾向于不相信。在我的法庭里,我们重视相信,相信一切。”

他常常如此宣告,讲完了就会吃力地站起来(他非常胖),蹒跚走出房间。这通常发生在一天终了(至少对沙利文是如此),他走出办公室,过来找他的助理们,坐在其中一个人的办公桌边,开始讲话。他讲的内容往往模糊难懂,还常常穿插着暂停,好像他的助理们不是律师,而是书记官,应该记下他讲的话。但没人记,就连他们三人中最真心相信法官、立场最保守的克里根也没记。

法官离开后,他会朝对面的托马斯咧嘴一笑,托马斯则会眼睛往上看,表示无奈和歉意。托马斯也是保守派,不过“是会思考的保守派”。他会提醒他:“可是我居然还得讲出这个差别,真是他妈的令人沮丧。”

他和托马斯在同一年开始当法官助理。他读法学院第二年的春天,法官的非正式寻才委员(其实就是他的商业法教授,也是法官的老朋友)来找他,提供这个工作机会,当时哈罗德鼓励他申请这份工作。沙利文在巡回法院的法官同僚都知道,他总是会雇一个政治观点跟他存在分歧的助理,而且歧异越大越好(他的上一个自由派助理辞职后,去帮一个倡议脱离美国独立的夏威夷主权团体工作,他的选择让法官得意了好一阵子)。

“沙利文恨我。”哈罗德当时告诉他,口气很乐,“他雇用你,是为了要气我。”他微笑,想得很开心,还补了一句,“因为你是我教过最有才气的学生。”

这番恭维让他低头看着地上:哈罗德对他的赞美,通常都是通过别人转述,很少当面说出来。“我不确定我对他来说够不够自由派。”他回答。当然他对哈罗德来说不够自由派,这是他们争执的老问题之一:他的意见,他解读法律的方式,还有在生活中的运用。

哈罗德嗤之以鼻,“相信我,”他说,“你够。”

但是次年,当他去华盛顿跟法官面谈时,沙利文谈起法律和政治学,却远远不如他预料的那么热心或明确。法官一开始问了有关他的求学过程(法官也读同一所法学院)、他在法学评论学报担任的论文编辑的职位(法官也担任过同样的职位)的问题,还有他对最近几个案子的看法。大约一小时后,沙利文说:“我听说你爱唱歌。”

“是的。”他回答,很纳闷法官怎么会知道。唱歌带给他安慰,但他很少在别人面前唱。是他在哈罗德办公室唱的时候被别人听到了吗?他在法学院图书馆打工,夜里将书重新上架时,就会在静寂如教堂的空间里唱起来——当时有人听到了?

“唱一首给我听听吧。”法官说。

“您想听什么,法官?”他问。通常状况下他会很紧张,但之前他已经听说这位法官会要他表演特殊才艺(传说他还曾逼一名申请者表演抛接杂耍),而且沙利文是出了名的歌剧爱好者。

法官的胖手指放在胖嘴唇上,思索着。“嗯。”他说,“唱一首能代表你这个人的歌吧。”

他想了想,然后开始唱。他有点惊讶自己选了马勒的《我已被世界遗弃》(Ich bin der Welt abhanden gekommen),因为他不是那么喜欢马勒,而且这首德语独唱曲并不好唱,缓慢、悲伤又微妙,不适合男高音。不过他喜欢歌词,他大学的声乐老师曾不屑地说那歌词是“二流的浪漫主义”,但他一直觉得是翻译不好的关系。一般把歌词的第一句翻译为“我已被世界遗弃”,但他认为应该是“我逐渐被世界遗弃”,他相信这样比较没那么自艾自怜、没那么感伤,也比较认命、困惑一点。我逐渐被世界遗弃/我已在其中浪费了太多光阴。这首独唱曲是关于一个艺术家的人生,他当然不是艺术家。但他几乎是出于本能地了解迷失,以及被世界遗弃的概念,也了解消失后会进入另一个隐秘又安全的地方,了解那种逃避和被发现的双重渴望。这世界是否相信我已死去/对我了无意义/我难以出言辩驳/因为我的确再也不属于这世界。

等到他唱完睁开眼睛,法官拍手大笑。“唱得太好了,”他说,“太好了!你知道吗,我想你根本选错行了。”他又笑,“你是在哪里学唱歌的?”

“跟修士们学的,法官。”他回答。

“啊,你是天主教徒?”法官问,胖胖的身躯在椅子里坐直了,看起来很容易开心的样子。

“我小时候是。”他说。

“但现在不是了?”法官问,皱起眉头。

“不是了。”他说。他已经努力了好几年,让自己在说这件事时不带着歉意的口吻。

沙利文发出一个态度不明的咕哝声:“好吧,不管他们给了你什么,至少提供了某种保护,好对抗哈罗德·斯坦过去几年塞在你脑袋里的那些玩意儿。”他看着他的履历,“你是他的研究助理?”

“是的,”他说,“两年多了。”

“一个美好的心灵,就这么糟蹋掉了。”沙利文说(但是没讲清楚是他的心灵,还是哈罗德的),“谢谢你赶来,我们会再跟你联络。另外谢谢你那首独唱曲,我好久没听到过这么美的男高音了。你确定你没入错行?”说到这里,他露出微笑,那是他最后一次看到沙利文这么开心而诚挚的微笑。

回到剑桥市,他告诉哈罗德这次面试的过程(“你爱唱歌?”哈罗德问他,好像他刚刚跟他说自己会飞似的),又说他很确定他应征不上。一星期后,沙利文打电话来:他被录用了。他很惊讶,但哈罗德并不惊讶。“我早就告诉你了。”他说。

次日,他如常去哈罗德的办公室上班,但哈罗德穿上大衣。“正常工作今天先暂停。”他宣布,“我要你陪我去办点小事。”这很不寻常,但哈罗德这个人本来就不太寻常。来到人行道边缘,他递出车钥匙。“你想开车吗?”

“好啊。”他说,然后走到驾驶座那一边。一年前,他就是用这辆车学会开车的。当时哈罗德坐在旁边教他,他在教室外远比在教室里有耐心。“很好,”他会说,“离合器再稍微放松一点点。很好,很好,裘德,很好。”

哈罗德说他得去拿一些他送去改的衬衫,然后他们开车到广场边那家小小的、昂贵的男装店,威廉大四时在那打过工。“跟我进去吧。”哈罗德跟他说,“我需要你帮我搬出来。”

“老天,哈罗德,你到底买了多少衬衫?”他问。哈罗德的服装很固定,蓝衬衫、白衬衫、褐色灯芯绒长裤(冬天穿)、亚麻长裤(春天和夏天穿),还有各种绿色和蓝色的毛衣。

“少啰唆。”哈罗德说。

进了店里,哈罗德去找一名店员,他则等着,手指抚过装在陈列盒里的那些领带,一条条卷起来发着亮光,像甜点似的。马尔科姆把自己的两套棉料旧西装给了他,他改过之后,撑过了这两年夏天的实习。但是他去沙利文法官的面试时,就只好跟室友借西装了,而且穿上后,他从头到尾都小心翼翼的,感觉西装太大,毛料还非常精致。

这时,他听到哈罗德说:“就是他。”于是他转身,看到哈罗德身旁站着一个小个子男人,一条皮尺像蛇似的挂在脖子上。“他需要两套西装:一套暗灰色、一套海军蓝,另外给他一打衬衫,两三件毛衣、几条领带、袜子、鞋子,他什么都没有。”然后对着他点头说,“这位是马可,我过两个小时再回来。”

“等一下,”他说,“哈罗德,你这是干什么?”

“裘德,”哈罗德说,“你需要一点像样的衣服。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但是你不能穿这身衣服去沙利文那里工作。”

他很尴尬,因为他的衣服,因为他的贫穷,也因为哈罗德的慷慨。“我知道,”他说,“但是哈罗德,我不能接受这个。”

他还要说下去,但哈罗德走到他和马可中间,拉着他转身。“裘德,”他说,“接受吧,这是你努力工作赢得的。而且你非接受不可,我才不会让你在沙利文面前丢我的脸。何况,我已经付钱了,不能退款。对吧,马可?”他回头问。

“对啊。”马可立刻说。

“啊,裘德,别争了。”哈罗德说,看到他又要开口,“我得离开了。”然后就大步走出去,没再回头。

于是,他发现自己站在一道三面式镜子前,看着镜中的马可忙着量他的脚踝。当马可的手往上要量胯下到裤脚的内接缝长度时,他反射性地往后缩。“放心,放心。”马可说,好像他是一只紧张的马,然后拍拍他的大腿,也像在对待一只马。当马可量另一条腿时,他又不自觉地半踢了一下。“嘿!你知道,我嘴巴里有针。”

“对不起。”他说,留意着不敢再动。

马可完成后,他看着镜中穿着新西装的自己:这样的无特色、这样的受保护。就算某个人意外轻擦过他的背部,他也穿得够厚,对方绝不会感觉到他衣服底下隆起的疤痕。一切都盖住了,一切都藏好了。如果他站着不动,就可以成为任何人,成为某个空白而隐形的人。

“我想或许再收个半英寸。”马可说,捏起西装外套背后的腰部,又拍掉袖子上的一些线头,“现在你唯一需要的,就是好好剪个头发。”

他发现哈罗德在领带区等候,正在阅读一本杂志。“弄完了?”他问,仿佛来西装店是他的主意,哈罗德只是配合的人。

那天他们提早一起吃晚餐。他设法再感谢哈罗德,但每回他开口,哈罗德就阻止他,而且愈加不耐烦。“裘德,有人跟你说过,有时你只要接受就好了吗?”他最后终于问。

“你说过绝对不要凭空接受任何东西。”他提醒哈罗德。

“那是在课堂上和法庭里,”哈罗德说,“不是在生活中。你知道,裘德,在生活中,有时好人会碰上好事。你不必担心,因为发生的概率其实不够高。不过一旦发生了,好人只要说声‘谢谢’,就过去了。或许这么想吧,做好事的人也会从中得到满足感,真的没兴趣听对方讲一堆理由,说自己不配或不值得。”

因此他就闭嘴了。晚餐后,他让哈罗德开车送他回赫里福德街的公寓。“何况,”他下车时,哈罗德说,“你穿新衣服真的很体面。你是个很帅的小伙子,希望有人这样告诉过你。”他还来不及抗议,哈罗德又说了,“接受吧,裘德。”

于是他咽下他本来要说的。“谢了,哈罗德,谢谢你所做的一切。”

“不客气,裘德。”哈罗德说,“星期一见。”

他站在人行道上看着哈罗德的车子开走,才上楼回他的公寓。他住的这栋褐石楼房,隔壁是麻省理工学院一个兄弟会的会馆。褐石楼房的主人是一位退休的社会学教授,住在一楼,他把剩下的三层楼出租给研究生:四楼住的是桑托什和费德里科,他们在麻省理工学院读电机博士;三楼是雅努什和伊西多尔,两个都是哈佛的博士候选人(雅努什专攻生物化学,伊西多尔则念近东宗教);二楼则是他和他的室友查利·马(Charlie Ma),他的本名是马谦明,但大家都喊他CM。CM是塔夫茨医学中心的实习医生,两人的作息时间几乎完全相反:他醒来时,会听到CM黏浊的鼾声;等他帮哈罗德工作完,晚上8点回家,CM已经出门上班去了。就他所看到的部分而言,他很喜欢CM(他来自台北,曾就读于康涅狄格的寄宿学校,带着懒洋洋、恶作剧式的笑容,让人不禁也对着他笑),是安迪朋友的朋友,这也是他们认识的缘由。尽管CM总是一副懒洋洋的模样,但他其实很爱干净,也喜欢做菜,有时他回家后会发现餐桌中央放着一盘煎饺,盘子底下压着一张字条“吃我”;偶尔,他会收到CM的短信,要他睡前把泡在腌酱里的鸡肉翻一下,或是请他在回家路上买一把香菜。他总是照做,然后就会发现家里出现一锅炖鸡,或是他买的那些香菜被切碎放进了干贝煎饼里。每隔两三个月,他们的时间刚好能凑上时,整栋楼的六名房客会聚集在桑托什和费德里科那里(因为他们住的地方最大)一起吃东西,玩扑克牌。雅努什和伊西多尔会说他们很担心女生以为他们是同性恋,因为他们两个总是泡在一起(CM朝他看了一眼,他曾跟他赌二十元,说他们其实睡在一起,又努力想假装自己是异性恋者——但无论如何,这种事没办法证明)。桑托什和费德里科会抱怨他们的学生有多笨,还有麻省理工学院大学部的学生素质跟他们五年前相比,真的是在走下坡了。

他和CM住的那户最小,因为房东把其中一半楼面隔出来当了仓库。CM分摊的房租比他多一大截,所以拥有卧室。他则占据客厅的一角,面对凸窗。他睡在一块松软的、像装蛋托盘的泡棉床垫上,书则排列在窗台底下。另外他有一盏灯,还有一面可以提供一点隐私的折叠纸屏风。他和CM买了一张大木桌放在小餐厅里。此外,还有两张金属折叠椅,一把是雅努什不要的,一把来自费德里科。餐桌的一半归他,另一半归CM,两边都堆着书、纸张以及笔记本电脑,日夜各自发出细小的声响。

来过他们公寓的人总是被里头的凄惨模样吓一跳。多数时候,他不太会在意,但也有例外的时候。比方现在,他坐在地板上三个放衣服的厚纸板箱前,把崭新的毛衣、衬衫、袜子和鞋子从包装的白色薄纸里拿出来,一件一件放在膝上。这是他拥有过最美好的东西,要把这么精致的衣物放进那些原该放档案夹的箱子,好像很不像话。最后,他又把那些衣物包起来,小心翼翼地放回购物袋里。

哈罗德慷慨的礼物让他很不安。首先是礼物本身,他从来、从来没有收过这么贵重的礼物。第二,他根本不可能适当地回报他。第三就是送礼这件事背后的意义。这些日子以来,他已经知道哈罗德尊重他,甚至很喜欢有他做伴。但对哈罗德来说,他有没有可能是个很重要的人,不只是一个学生而已,而是真正、实际的朋友?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他会觉得如此不安呢?

跟哈罗德相处,他花了好多个月才真正感到自在:不光是在教室或他的办公室,而是在教室之外,在办公室之外,或是像哈罗德会说的,在生活中。他去哈罗德家吃过晚餐回来后,会觉得如释重负,而且他知道为什么,尽管他很不想承认。惯例上,男人——成年男人,他还没把自己列入其中——对他有兴趣都是出于一个原因,因此他早已学会怕他们(尽管卢克修士似乎也不是这类令他害怕的男人)。有时候,他好像什么都怕,而且他恨自己这一点。害怕与憎恨,害怕与憎恨,他似乎只有这两种特质,害怕其他所有人;憎恨他自己。

早在认识哈罗德之前,他就知道他这个人了,因为哈罗德很有名。他是个坚持不懈的提问者:你在他课堂上讲的每句评论,他都会抓住不放,用一连串没完没了的“为什么”不断追问。他身材高而修长,常常在课堂上绕着小圈圈踱步,每当他提起兴趣或感到兴奋时,上半身就会往前探。

可惜他法学院第一年就上了哈罗德的契约法,有好多事情都不记得了。比方说,他不记得引起哈罗德注意的那篇论文到底写了什么,才导致两人开始在课堂外谈话,最后哈罗德还找他去当研究助理。他不记得自己在课堂上说了什么特别有趣的话。但他清楚记得那个学期的第一天,哈罗德在课堂上踱步绕了一圈又一圈,用他低沉、快速的声音讲课。

“你们是法学院一年级生。”哈罗德当时说,“恭喜各位。在法学院一年级,你们会学习一套很典型的课程,契约法、侵权法、财产法、民事诉讼法,然后明年是宪法和刑法。这些你们都知道了。

“但你们可能不知道,这套课程完美而简单地反映了我们这个社会的架构,以及我们这个社会运转所需的种种机制。要组建一个社会,首先要有一套制度化的框架:这是宪法。要有一套惩罚制度:这是刑法。必须确保有一套适当的制度,可以让其他各种制度运行:这是民事诉讼法。需要一套方法来管理领域和所有权的事务:这是财产法。必须确保人在受到其他人的损害时,施害者会负起财务责任:这是侵权法。最后,必须确保人们会遵守协议,履行承诺:这个,就是契约法。”

他暂停一下。“现在,我不想太简化,但我打赌你们有一半的人会来上法学院,是打算有一天可以从人们身上赚到钱——也就是侵权的人,这没什么好羞愧的!——而另外一半的人来上法学院,是因为你认为你们会改变世界。你们来到这里是因为你们梦想在最高法院辩论,因为你们认为法律的真正挑战,就是宪法条文间的空白地带。但我现在要告诉你们,并不是。法律最真实、最迷人、最复杂的领域,就是契约法。契约法不光是一堆纸,承诺给你一份工作、一栋房子或一份遗产而已,以最纯粹、最真实、最具概括性的意义而言,契约法统御了法律的每个领域。当我们选择住在一个社会时,我们就选择要在一份契约下生活。这份契约是为我们制定的,我们要遵守其中的规则——宪法本身就是一份契约,尽管是一份有延展性的契约,至于到底可以延展到什么地步,答案就在于法律与政治的交叉点——而在这份契约的规则下,无论规则明确与否,我们承诺不杀人、要缴税、不偷盗。但是就宪法的例子,我们既是这份契约的拟定者,也受到契约的约束:我们认为,身为这个国家的公民,从出生开始,我们就有义务尊重并遵循宪法的条款,没有一天例外。

“在这门课上,你们当然会学到契约的种种机制——如何拟定、如何违反、具有什么样的约束力、如何解约——但我也会要求你们把法律本身视为一连串的契约。有些比较公平——这一回,我会允许你们说公平——有些则不公平。但公平并不是法律唯一的考虑,甚至也不是最重要的,法律不见得总是公平,契约也不见得总是公平。但这些不公平有时是必要的,因为这样社会才能顺利运作。在这堂课,你们会学到公平和正义之间的差异,以及同样重要的,公平和必要性之间的差异。你们会学到我们身为社会的一分子,对彼此有什么义务,以及这个社会应该采取什么方法迫使我们尽这些义务。你们会学到把自己的生活,我们所有人的生活,视为一连串的协议,然后不光重新思考法律,也重新思考这个国家本身,还有你在其中的位置。”

哈罗德的这一番话深深打动了他。接下来几个星期,他又惊叹于哈罗德的思考方式有多么与众不同,惊叹于他会像个指挥家似的站在教室前方,把一个学生的观点延伸为奇怪而无法想象的结构。有一回,他和哈罗德本来颇为温和地讨论着隐私权——这是宪法的种种权利中最珍贵也最模糊的,根据哈罗德的说法,隐私权的契约定义往往无视常见的疆界,愉快地将自身纳入其他法律的领域中——但后来却演变成他们两个对于堕胎的论辩。他说堕胎在道德立场上站不住脚,但在社会观点上却是必要的。“哈!”哈罗德当时说,他是少数不但对法律论点有兴趣、也对道德论点有兴趣的教授,“那么,圣弗朗西斯同学,如果我们为了治理社会,抛弃了法律中的道德,那会怎么样呢?在什么样的状况下,一个国家及其人民应该开始重视社会控制而非道德观念呢?那样的状况存在吗?我不认为。”但他坚持不退让,其他同学也就只能看着他们两人一来一往继续争论。

哈罗德写过三本书,让他成名的是最新的一本《美国式握手:独立宣言的承诺与失败》。在认识哈罗德之前他就读过了。书中以法律的观点诠释独立宣言,哪些承诺兑现了,哪些没有;另外,如果这篇宣言写在今天,经得起当代法学潮流的考验吗?(“简短的答案:不。”《纽约时报》的书评如此归纳。)现在他在帮忙做的研究是针对哈罗德的第四本书,那是《美国式握手》的某种续论,以同样的观点谈宪法。

“但是只谈权利法案,还有比较性感的修正案。”他去应征研究助理职位时,哈罗德这么告诉他。

“我都不知道某些修正案比其他的性感。”

“当然有。”哈罗德说,“只有第十一条、十二条、十四条、十六条是性感的,其他基本上都是过往政治的糟粕。”

“第十三条是垃圾?”他津津有味地问。

“我没说那是垃圾。”哈罗德说,“只是不性感罢了。”

“可是我以为那就是糟粕的意思啊。”

哈罗德夸张地叹了口气,抓起桌上的字典,打开来翻找,研究了一会儿。“好吧,”他说,把字典扔回桌上的一堆纸上,任它滑到书桌边缘,“第三个定义是垃圾没错。但是我指的是第二个定义:剩余物、残屑——过往政治的残余物。这样你高兴了吧?”

“是的。”他说,设法憋住笑意。

每星期一、三、五的下午和晚上,他开始帮哈罗德工作,这三天他的课最轻松——星期二和星期四下午他要去麻省理工学院(他在那里拿到硕士学位)上专题研讨课,晚上在法律图书馆打工。每个星期六,他上午去图书馆工作,下午去医学院附近一家叫“烘焙工房”的面包店工作,他从大学时代就在那里打工,现在负责特殊订单,比如装饰饼干、做几百个装饰蛋糕的翻糖花瓣,以及试验不同的新配方,其中一款以十种坚果为原料的蛋糕后来成为店里的畅销产品。他星期天也在烘焙工房工作。老板艾莉森常把一些比较复杂的订单交给他。有天艾莉森递给他一张订单,上头写着要三打糖霜饼干,还要装饰得像各式各样的细菌。“我想所有人里头,大概只有你能想出办法了。”她说,“那个顾客的太太是微生物学家,他想给她跟她的实验室一个惊喜。”

“我会研究一下。”他说,接过那张订单,注意到顾客的名字:哈罗德·斯坦。于是他就问了CM和雅努什的意见,做出像涡轮图形、流星槌球、小黄瓜的图案,利用不同颜色的糖霜画出上头的细胞质、细胞膜和核糖体,还用甘草糖绳做出鞭毛。他印出一张清单,标明每一种是什么细菌,折起来放进盒子里,盖上盒盖,用绳子绑好。他当时和哈罗德还不熟,但他很乐于替他做些事情,让他印象深刻,即使是匿名。而且他乐于猜测这些饼干是要庆祝什么:论文发表?周年纪念?或者只是宠爱妻子而已?哈罗德·斯坦是那种会无缘无故带着饼干出现在太太实验室的人吗,他猜想说不定真是。

隔周,哈罗德跟他提起在烘焙工房订的饼干太惊人了。几个小时前他在课堂上对统一商业法的热情,这会儿落在了那些饼干上。他坐在那里咬住脸颊内侧,免得笑出来,听哈罗德谈起那些饼干多么天才,还有朱丽娅的实验室被那些饼干的细节和逼真弄得哑口无言,一时间他成了实验室的英雄。“顺便说一声,要让那些人这么惊讶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他们暗地里都认为念人文学科的都是智障。”

“听起来,那个饼干师傅真的有强迫症。”他说。他没跟哈罗德提过他在烘焙工房打工,也不打算告诉他。

“那我还真想见见这位强迫症患者。”哈罗德说,“而且那些饼干很好吃。”

“嗯。”他说,想着要问哈罗德什么问题,免得他一直谈那些饼干。

当然,哈罗德还有别的研究助理,两个法学院二年级生和一个三年级生,他都见过,不过他们的上班时间没有重叠。有时他们会用纸条或电子邮件沟通,解释手上的研究进行到哪里,好让下一个人接手继续做。但是到了他一年级的第二个学期,哈罗德派他专门研究第五修正案。“那条修正案很棒,”他说,“性感得不得了。”两个二年级助理被分配到第九修正案,三年级的助理则是第十修正案。他知道这么想很荒谬,但他不禁有种胜利感,好像他得到其他人没有的东西。

他第一次获邀去哈罗德家吃晚饭,是三月一个冰冷而灰暗的傍晚,哈罗德临时起意邀请他。“你确定吗?”他迟疑地问。

哈罗德诧异地看着他。“当然确定。”他说,“只是吃顿饭而已。你总得吃饭吧?”

哈罗德住在剑桥市一栋三层楼房里,位于大学校园的边缘。“我都不知道你住在这里。”他说,看着哈罗德把车子开入车道,“这是我最喜欢的街道之一。我以前每天都会经过,抄近路去校园的另一头。”

“不光是你,每个人都这样。”哈罗德说,“我是在离婚前不久买下这栋房子的。当时这一带房子里住的都是研究生,所有的护窗板都快掉光了,大麻的气味浓得要命,光是开车经过都可能会吸到。”

当时下着小雪,但他很庆幸门前的台阶只有两级,这样他就不必担心会滑倒,或者需要哈罗德帮忙。进屋之后,他闻到奶油、胡椒和淀粉的气味,猜想是在做意大利面。哈罗德把公文包扔在地板上,稍微跟他介绍了屋子:“客厅,后头是书房,厨房和餐厅在你左边。”然后把他介绍给朱丽娅,她跟哈罗德一样是高个子,一头褐色短发,他立刻喜欢上了她。

“裘德!”她说,“终于!我听说了你好多事,真高兴终于看到你了。”他觉得她的口气好像真的很高兴。

晚餐时,他们边吃边聊。朱丽娅出生于英国牛津的学者家庭,来美国斯坦福大学读完研究生后就留了下来。她和哈罗德是五年前经由一个朋友介绍而认识的。她的实验室正在研究一种新病毒,显然是H5N1流感病毒的变种,他们正在想办法绘制出这种病毒的基因图谱。

“微生物学界不是很担心这类基因组有武器化的可能吗?”他问,然后感觉到(而不是看到)哈罗德的目光转向自己。

“是啊,没错。”朱丽娅说,然后跟他解释她和同事们工作上的种种争议。他看了哈罗德一眼,他正抬起一边眉毛看着他,那个表情不知是什么意思。

接着话题转移,他几乎可以看到讨论逐渐离开朱丽娅的实验室,势不可挡地朝他的方向移动,看得出如果哈罗德愿意的话,会是一位多么出色的诉讼律师。他看得出他在引导方向和改变位置方面的技巧,他们的谈话简直是某种液体,他要引导它穿过一连串的水槽和滑道,消除掉任何漏水的可能,直到这些液体达到不可避免的终点。

“那么,裘德,”朱丽娅问,“你是在哪里长大的?”

“大部分是在南达科他州和蒙大拿州。”他说,并且感觉到自己心底的那只活物站起来,意识到危险,但是躲不掉了。

“所以你爸妈是牧场主人了?”哈罗德问。

这些年来,他已经学会预料这一系列问题,也学会如何转移话题。“不是,”他说,“不过看来那里很多人是。那里的乡下很美。你们去过西部吗?”

通常,说到这里就够了,但是这对哈罗德没用。“哈!”他说,“我好久没看到转得这么顺的技巧了。”哈罗德盯着他不放,而且近得让他垂下目光看自己的盘子,“我想,你是要用这种方式告诉我们,你不会说出你父母是做哪一行的了?”

“啊,哈罗德,别烦他了。”朱丽娅说,但他可以感觉到哈罗德还是盯着他看。晚餐结束时,他终于松了一口气。

那一晚之后,他们的关系变得更紧密,却也更艰难。他觉得自己唤醒了哈罗德的好奇心,而且他把那好奇心想象成一只活泼、眼睛发亮的狗(一只犬,坚持不懈而敏锐),不确定那是不是好事。他想更了解哈罗德,但是经过那顿晚餐,他又想起要了解一个人的那种过程,其中的挑战性总是比他记忆中大得多。他总是忘记这一点,又总是被逼得想起来。一如过去常常发生的,眼前他真希望这整个过程可以迅速结束,他可以用念力飞到下一阶段,来到彼此关系柔软又有弹性且舒适的状态,双方都了解且尊重彼此的界限。

其他人可能会再试着问他几次,然后就不再烦他了。他以前碰到的人,他的朋友、同学、其他教授,都是如此,但哈罗德可不像其他人那么容易放弃。就连他平时的策略(其中之一就是跟对方说他想听听有关他们的事情,而不是谈他而已。这一招不但是实话,而且很管用)都对哈罗德无效。他从不知道哈罗德什么时候又会突袭,反正每次他都没有准备,而且两人相处越久,他反而越加局促不安,而没有更轻松。

他们会在哈罗德的办公室里谈着某件事情(比方弗吉尼亚大学的招生政策有不够保障弱势族群之嫌,整个案子将进入最高法院),然后哈罗德会问:“那裘德,你的种族背景是什么?”

“很多。”他会回答,然后试着改变话题,甚至不惜把一叠书弄在地上以转移注意力。

但有时那些问题又会没头没脑地随机出现,毫无前奏,根本不可能预料。某天晚上,他和哈罗德在他的办公室工作到很晚,哈罗德点了外卖食物。餐后甜点是幸运签饼和布朗尼蛋糕,哈罗德把装着幸运签饼的纸袋推向他。

“谢谢,我不吃。”他说。

“真的?”哈罗德问,抬起眉毛,“我儿子以前很爱这个。我们以前试过在家里自己做,可是怎么都做得不像。”他把一块布朗尼蛋糕掰成两半,“你小时候,爸妈会常常为你烤糕饼吗?”他问这些问题时总是故作轻松,简直轻松得让人受不了。

“没有。”他说,假装在检查之前的笔记。

他听着哈罗德咀嚼,想着该避开还是继续这段谈话。

“你跟你爸妈常常见面吗?”另一晚,哈罗德又忽然问他。

“他们过世了。”他说,双眼仍看着手上的笔记。

“我很遗憾,裘德。”哈罗德沉默了一会儿说,那种真诚的口气让他抬起头,“我父母也过世了,不算太久以前。当然了,我比你老很多。”

“我很遗憾,哈罗德。”他说。然后猜着说,“你跟他们很亲。”

“是啊,”哈罗德说,“非常亲。你跟你父母呢?”

他摇摇头:“不亲,不算亲。”

哈罗德沉默了。“可是我敢说,他们以你为荣。”最后他终于说。每回哈罗德问起有关他个人的问题时,他总觉得一股寒意袭来,仿佛从体内开始结冰,器官和神经罩上一层寒霜。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可能要崩溃了,如果他开口说话,那些冰就会破碎,让他整个人碎裂开来。所以他等了一会儿,直到确定自己能用正常的声音说话,才询问哈罗德剩下的文章要他现在找,还是等到明天早上。可是他没看哈罗德,只是低头对着自己的笔记本讲话。

哈罗德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回答,“明天吧。”哈罗德低声说。于是他点点头,收拾东西回家,知道哈罗德的双眼一路跟着他一跛一跛地走到门口。

哈罗德想知道他是怎么长大的、是否有兄弟姐妹,还想知道他有些什么朋友,跟朋友们一起做些什么,他渴望信息。至少他可以回答最后一题,所以就告诉哈罗德朋友们的事情,他们怎么认识的、现在他们在哪里:马尔科姆在哥伦比亚大学读研究生,杰比和威廉在耶鲁。他喜欢回答哈罗德关于这些朋友的问题,喜欢谈起他们,喜欢听到哈罗德为这些朋友的故事开心大笑的声音。他告诉他CM的事情,还有桑托什和费德里科如何跟隔壁栋兄弟会会馆的计算机系大学生闹不和,有天早上他醒来,看到一串用避孕套做成的机动飞船嘈杂地飘过他的窗前,向上飘往四楼,每架飞船底下都有个标语,上头写着:桑托什·贾殷和费德里科·德卢卡有超袖珍老二。

但是当哈罗德问起其他问题时,他就觉得那些问题的重量、出现的频率和必然性简直压得他喘不过气。有时他觉得,哈罗德那些没有问出口的问题把空气变得好热好闷,简直跟问了没两样。人们想知道那么多,想得到那么多答案。他了解,他真的了解,他自己也很想得到答案,他也很想知道一切。然后他就会很庆幸自己有那些朋友,庆幸他们相较之下很少试图从他身上挖出什么,庆幸他们不打扰他,让他像一片空旷无名的大草原,黄色的表面之下有蚯蚓和甲虫在黑色土壤中钻动,让一片片碎骨缓缓钙化为岩石。

“你真的对这个很感兴趣。”他有次烦得这么回哈罗德。哈罗德问他有没有在跟谁交往,然后他听到了自己的口气,就停下来道歉。当时他们认识快一年了。

“为了这个?”哈罗德说,没理会他的道歉,“我是对你有兴趣,这没什么好奇怪的,朋友间本来就会聊这类事情。”

尽管他觉得不自在,还是持续回到哈罗德身边,持续接受他的晚餐邀约。尽管每回碰面,总有那么一刻他希望自己消失,或者担心他会让哈罗德失望。

某天晚上,他去哈罗德家吃晚餐,认识了哈罗德最要好的朋友劳伦斯,还有他太太吉莉安。劳伦斯是哈罗德读法学院时认识的,现在是波士顿上诉法庭的法官,吉莉安则在西蒙斯女子学院教英文。“裘德,”劳伦斯说,他的声音比哈罗德还低沉,“哈罗德跟我说,你同时也在麻省理工学院念硕士,是什么硕士?”

“纯数学。”他回答。

“纯数学跟……”吉莉安笑了一声,“跟一般的数学有什么不一样?”她问。

“这个嘛,一般数学或应用数学,我认为可以算是实用数学,”他说,“是用来解决问题、提供解答的,无论是在经济学、工程学、会计学,或任何方面。但纯数学不是用来提供直接、明显、能实际被应用的解答的,那纯粹是一种形式的表达。它唯一证明的,就是数学本身几乎无穷无尽的弹性。当然了,是在我们定义的那套假设里。”

“你是指,比如虚数几何学那一类的?”劳伦斯问。

“当然,包括在内,但不只是那些。纯数学往往只是……只是证明了数学本身那种不可能存在、却始终一致的内在逻辑而已。纯数学领域里还有各式各样的专业,比如你刚刚提到的几何纯数学,但还有代数数学、程序化数学、密码学、信息论,以及我在学的纯逻辑。”

“那是什么?”劳伦斯问。

他思索着:“数学逻辑,或者纯逻辑,基本上是真与假之间的对话。比方说,我可能跟你说‘所有正数都是实数。2是正数,因此2就一定是实数。’但这不见得确实为真,对吧?这是从逻辑上去推演、去假设的。我其实没有实际证明2是实数,但逻辑上这必然为真。所以你就会写出一份证明,从本质上去证明这两种陈述的逻辑确实为真,而且适用于其他无穷尽的情况。”他停下来,“你觉得这样有道理吗?”

“我看到,所以它存在。”劳伦斯忽然用拉丁语说。

他微笑:“那正是应用数学的意义。但纯数学要更……”他又想了一下,然后用拉丁语说,“我想象,所以它存在。”

劳伦斯也朝他微笑点头。“非常好。”他说。

“唔,我有个问题。”哈罗德说,之前他一直默默在旁边听,“你怎么会来读法学院?到底是为什么?”

大家都笑了起来,他也笑了。他常常被问到这个问题(李博士是绝望地问,他的硕士指导教授卡申博士则是困惑地问),而他总是会视谈话对象而改变答案,因为真正的答案——他想找到保护自己的手段,他想确保再也没有人可以找到他——似乎太自私、肤浅又琐碎,这种理由实在说不出口(而且会引起一大堆后续的追问)。此外,他现在已经懂得够多,知道法律的保护很脆弱:如果他真的想安全,他就该成为一个擅长狙击的神枪手,或是成为化学家,在实验室里面研究毒药。

不过那一晚,他说:“法学跟纯数学其实没有那么不同。我的意思是,理论上,法律可以为任何问题提供答案,不是吗?任何法律都经得起考验、可以适应各种情况。如果这些法律不能为自己涵盖范围内的所有事项提供解答,那就根本不算法律了,不是吗?”他停下来思索自己刚刚讲的,“我想,两者的差异是,法学里,有很多路径通向很多解答;而数学里,有很多路径通向同一个解答。同时,我猜想,法律的重点其实不在于真或假,而在于能否用于治理。但数学不必方便或实用,或可以管理,数学只需要为真。

“但我想两者很像的另一点就是,数学跟法律一样,更重要的——更精确地说,是更让人难忘的——不是赢得一个案子,或证明一个定理,而是你的方式有多漂亮、简洁。”

“什么意思?”哈罗德问。

“嗯,”他说,“在法律里,我们会谈到一个漂亮的法庭辩论总结,或是一个漂亮的判决,我们指的当然不光是其中的逻辑性,也是措辞表达的方式。同样,在数学中,我们谈到一个漂亮的证明法,我们欣赏的是其中的简单,那种基本的,也许是不可避免的必然性。”

“那么费马最后定理呢?”朱丽娅问。

“那是不漂亮证明的绝佳例子。证明出这个定理固然很重要,但是这个证明却让很多人失望了,比如我的指导教授。那个证明长达几百页,涉及了数学中许多迥然不同的领域,而且整个证明的方法太折磨人,简直是曲折。所以,虽然这个定理已经被证明了,但还是有很多人在努力,想用更简练的方式证明出来。一个漂亮的证明就像一个漂亮的裁决,是简洁明白的,只用上四五个跨越数学各领域的不同概念,而且用相对简短的步骤,就可以推导出数学里一个重大而具有普遍性的新定理,它完全可被证明、绝对无法被动摇。而在数学建构的世界里,很少有不可动摇的绝对真理。”他停下来喘口气,忽然意识到自己一直讲个不停,其他人都默默地看着他。他可以感觉到自己脸红起来,感觉到那古老的憎恨再度像脏水般淹没他。“对不起。”他道歉,“真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这样讲个不停的。”

“你在开玩笑吧?”劳伦斯说,“裘德,我想这大概是我在哈罗德家十年来第一次真正有启发性的谈话了。谢谢你。”

大家又笑了起来,哈罗德往后靠坐在椅子上,看起来很快乐。“看到没?”他不小心看到哈罗德的嘴型,他正无声地对着桌子对面的劳伦斯说话,而劳伦斯点点头。他明白这是在说他,心底忍不住得意起来,同时又觉得害羞。哈罗德跟他的朋友们谈过他吗?眼前这是在测试他,但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受测?他很庆幸自己过关了,没有给哈罗德丢脸。同时让他庆幸的是,尽管有时他会觉得不自在,他可能终于在哈罗德家赢得一席之地了,他可能会再度受邀。

随着每一天过去,他就更信任哈罗德一点,但偶尔又想着自己是否在犯同样的错误。去信任别人比较好,还是谨慎一点比较好?如果你心底有一部分总是在等着对方背叛,这样能建立真正的友谊吗?有时他觉得自己好像在利用哈罗德的慷慨,利用他对自己乐观的信心;但有时候,他又觉得谨慎是明智的选择,因为万一最后结束得很难看,他也只能怪自己。但要他不信任哈罗德真的好难,被哈罗德搞得很难,而且同样重要的是,也被他自己搞得很难。他想要信任哈罗德,他想要屈服,他想要他心底的那个活物乖乖去睡觉,再也不要醒来。

法学院第二年的某一晚,他在哈罗德家待到很晚,最后打开门要离开时,台阶、街道、树木全都被白雪掩盖,雪花打着旋扑向门,风大得让他们两人都后退一步。

“我打电话叫出租车。”他说,免得哈罗德还要开车送他回家。

“不,不行。”哈罗德说,“你今晚就住在这里。”

于是,他在哈罗德和朱丽娅家二楼的客房过夜。那个房间和主卧室之间隔着有窗子的大书房,还有一条短廊。“这是T恤。”哈罗德说,把一团灰色的柔软物件朝他抛过来,“这是牙刷。”他放在书架上,“浴室里有备用的毛巾。你还需要什么吗?水?”

“不用了。”他说,“哈罗德,谢谢你。”

“别这么说,裘德。晚安了。”

“晚安。”

他好一会儿都睡不着,盖着羽绒被,睡在柔软的床垫上,看着窗子被雪染成白色,听着水龙头咕嘟咕嘟的流水声,哈罗德和朱丽娅交谈的模糊低语,还有其中一人蹑手蹑脚走路的声音,然后,终于,什么都听不到了。在那些时刻,他假装他们是他的父母,而他周末从法学院回家来探望他们。这是他的房间,次日他会起床,做一些成年子女会陪父母做的事情。

法学院第二年结束后的夏天,哈罗德邀请他到他们夫妇位于鳕鱼角特鲁罗的房子玩。“你会喜欢那里的。”他说,“请你的朋友一起来,他们也会喜欢的。”于是九月初劳动节前的那个星期四,他和马尔科姆的实习一结束,他们四个就一起从纽约开车北上去特鲁罗。在那个劳动节的长周末里,哈罗德的注意力转移到杰比、马尔科姆和威廉身上。他也在观察他们,很佩服他们可以回答哈罗德的每一个问题,欣赏他们对自己的人生这么大方,可以说出自己的故事让大家嘲笑,把哈罗德和朱丽娅逗得大笑。他看着他们在哈罗德身边那么自在,而哈罗德跟他们在一起也很自在。他体会到那种奇特的愉悦感,看着他所爱的这些人爱上彼此。那栋房子有一条私人步道,通往一小片海岬上的私人海滩。上午,他们四个会一起走到海滩去游泳(就连他也下水了,穿着他的长裤、汗衫加一件牛津纺衬衫),然后躺在沙子上烤干,感觉黏在身上的衣服逐渐干燥,剥离他的身体。有时哈罗德会过来看他们,或者跟着一起游泳。到了下午,马尔科姆和杰比会在沙丘间骑脚踏车,他和威廉则徒步跟在后头,捡拾贝壳碎片和寄居蟹的空壳,威廉会放慢速度配合他。到了晚上没那么热时,杰比和马尔科姆分别忙着素描,他和威廉则阅读。他觉得整个人被太阳、食物、盐和满足感弄得懒洋洋的,晚上总是很早、很快就睡着,早上他会比其他人先醒来,独自走到后阳台望着大海。

我以后会碰上什么事?他问大海,我现在碰上了什么事?

假期结束,秋天的新学期开始。没多久他就明白,那个周末,他的某个朋友一定跟哈罗德说了些什么,不过他确定不是威廉,他只跟威廉稍微提到一点自己的过去。即使在当时,提到的事情也很少,只有三项事实,一个比一个微小,全都没有意义,加起来连一个故事的开头都凑不出来。就连童话故事的第一句,都比他告诉威廉的三件事要更详尽: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跟他们的伐木工父亲和继母,住在一片寒冷的森林深处。伐木工父亲很疼爱子女,但他非常穷,于是有一天……所以,不管哈罗德得知了什么,都是其他人凭着观察而推测的,只是一些推理、猜想和虚构。但不管是什么,都足以让哈罗德对他的提问(关于他的过去和他的家乡)就此停止。

随着几个月过去,然后是几年,他们发展出了一种默契,从不谈他15岁之前的事情,好像那十五年根本不存在。到了他去读大学时,有人把他从工厂的箱子里拿出来,按下他颈部的开关,他就颤抖着活起来。他知道哈罗德仅凭自己的想象,去填补那空白的十五年,某些想象的片段比他真正经历过的更糟,某些则更好。但哈罗德从没把自己想象的内容告诉他,他也不想知道。

他从不觉得他们的友谊是因为环境而形成的,但他觉得哈罗德和朱丽娅可能会这么想,也有心理准备。于是他搬去华盛顿当法官助理时,以为他们会忘了他,也试着做好失去这对朋友的准备。结果这并没有发生。反之,他们写电子邮件、打电话给他,每次其中一人到华盛顿时就会找他一起吃晚餐。夏天,他和朋友会去特鲁罗度假;感恩节,他们会去剑桥市拜访。两年后他搬到纽约,开始在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哈罗德简直替他兴奋到不行,甚至提议让他住他们夫妇在上西城的公寓,但他知道他们常去那里小住,而且他不确定这个提议有多认真,于是就婉拒了。

每个星期六,哈罗德会打电话问起他的工作,他会聊起他的上司,副联邦检察官马歇尔。他的记忆力好得吓人,能背出所有最高法院的决议,闭着眼睛就能随便念上一段,念诵时声音变得呆板而沉闷,但从来不会多一个字或少一个字。他总以为自己的记性很好,但马歇尔的记忆力令他惊奇。

在某些方面,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会让他回想起少年之家,大部分是男性,整个地方有一种特殊而持续的敌对气氛。只要有一群不相上下、好胜心强的人待在同一个空间,而且明白其中只有少数人有机会脱颖而出,自然就会出现那种隐隐的唇枪舌剑(不过在这里,他们不相上下的是成就;在少年之家,他们不相上下的是饥渴和向往)。两百个助理检察官似乎都出自同样的五六所法学院,差不多每个人都是各校的法学评论学刊编辑,当过模拟法庭辩论赛的代表。他这个小组有四个人,主要负责证券诈欺案件。他和组员各自有着不同的资历和特质,期望能凭借它们略胜别人一筹。他拥有麻省理工学院的硕士学位(就算没人在乎,好歹也让他与众不同),曾担任巡回法庭沙利文法官的助理,而马歇尔和沙利文法官是好友。办公室里他最要好的朋友西提任则在英国剑桥大学拿到法律学位,搬到纽约前曾在伦敦担任两年出庭律师。他们三人组里头的第三人罗兹,大学毕业后拿了阿根廷的富布赖特奖学金赴美深造。(他们小组里的第四人是个很懒的家伙斯科特,谣传他能得到这份工作,是因为他父亲是总统的网球球友)

他平常都待在办公室。有时,跟西提任和罗兹加班到很晚,吃着外卖食物时,他会想起在虎德馆的套房里和室友共度的日子。尽管他也很喜欢跟西提任和罗兹在一起,而且很尊敬他们独特的、具有深度的智慧,但那些时刻,他总会怀念起他的好友。他们的想法跟他截然不同,让他也跟着跳脱框架去思考。有回他跟西提任和罗兹讨论逻辑到一半,忽然想起他硕一那年,为了参加李博士开的纯数学专题研讨课前去面试时,被问到一个问题:为什么人孔盖是圆的?这是个简单的问题,很容易回答,但是当他回到虎德馆,把李博士的问题转述给室友听时,他们全都沉默不语。最后杰比终于开口,用流浪说书人那种柔和的口吻说:“很久很久以前,长毛象在地球到处漫步,它们的脚印在地上留下了永恒的圆形凹印。”他们全都大笑起来。想到这件事,他露出微笑,有时他真希望自己有个像杰比一样的脑子,可以编出让别人开心的故事,而不是像他自己这样,总是在寻找解释。解释可能是对的,却缺乏浪漫、想象力,以及才思。

“该去秀一下我们的资历了。”每逢联邦检察官本人来到这一楼,西提任就会偷偷这么跟他咬耳朵。此时,所有助理检察官都会匆忙涌上去,一大群灰色西装像飞蛾见到火似的。他们两个和罗兹也会加入,但即使在那些时候,他也从来不曾提起他的王牌资历,明知这资历不但可以让马歇尔印象深刻,也会让联邦检察官停下来多看他两眼。在他得到这份工作后,哈罗德曾问他可否在亚当(也就是联邦检察官)面前提起他,因为哈罗德碰巧跟亚当认识很久了。但他跟哈罗德说他想靠自己。这是实话,但更重要的理由是,他不确定该把哈罗德的名字当成自己的资产,因为他不希望让哈罗德后悔跟他来往。于是他什么都没提。

然而,感觉上哈罗德好像还是在他身旁。办公室里大家最喜欢的娱乐,就是回忆法学院(还有他们当时参加的活动,吹嘘着各自在法学院的成就)。由于很多同事都跟他上过同一所法学院,其中不少人也认识哈罗德(还有一些人认识他),有时就会听见他们谈到自己修过哈罗德的课,或是为了这门课要做多少准备,听到这些他深以哈罗德为荣,也以自己认识他为荣(虽然他觉得这样很傻气)。次年,哈罗德有关宪法的那本书即将出版,办公室每个人都会读到致谢辞,看到他的名字,知道他当过哈罗德的研究助理,很多人会开始起疑心,他会看到他们一脸担心,努力回想曾在他面前说过哈罗德什么。然而到那时,他会觉得已经靠自己在这个办公室巩固了地位,跟西提任和罗兹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和马歇尔建立了关系。

他很愿意、也很渴望成为哈罗德的朋友,但他还是很谨慎地避免这么宣称。有时他担心两人之间的亲近根本是他自己想象出来的。因为太过期望,才会在心里让这份交情膨胀,这时他就会(很尴尬地)把哈罗德《美丽的承诺》这本书从书架上抽出来,翻到致谢辞那一页再读一次,好像那致谢辞本身就是一份契约,宣告他对哈罗德的感觉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互的。然而他一直准备着:这个月就会结束了,他会告诉自己。然后,到了月底:下个月,他下个月就不会想再理我了。他设法让自己持续处于准备好的状态,他设法让自己做好失望的准备,即使他很渴望最后证明自己是错的。

然而,这份友谊一直持续下去,像一条湍急漫长的河,把他卷入水流中,带着他往下,来到预想不到的地方。每当他觉得到达两人关系的极限时,哈罗德和朱丽娅就会打开另一个房间的门,邀请他进入。有一年的感恩节,朱丽娅的家人从英格兰来访,他因此认识了朱丽娅的父亲(一位退休的胸腔内科医生),以及哥哥(一位艺术史教授)。而哈罗德和朱丽娅来纽约时,会带他和威廉出去吃晚餐,去一些他们听过但吃不起的餐厅。他们夫妇也看过利斯本纳街那间公寓(朱丽娅的态度保持礼貌,哈罗德则吓坏了),恰好那个星期,公寓暖气不知为何刚好坏了,他们把上西城公寓的钥匙给了他一份。他和威廉一进去,就发现里头实在太温暖,刚到的第一个小时,他们就像两个假人似的坐在沙发上,因为暖气重回他们的生活而惊讶得无法动弹。而在哈罗德目睹他疼痛发作的样子之后——事情发生在他搬回纽约后的那个感恩节,当时他正在厨房炒菠菜,绝望中(心知自己绝对没法爬上二楼)他关掉炉火,拖着身子进入食品贮藏室,关上门躺在地板上等待——他们夫妇就重新安排了房子的格局,下回他去拜访,发现楼上客房的家具被移到了一楼客厅后方的套房里,那原先是哈罗德的书房,而那里面的桌椅和书都被搬到了二楼。

即使在这一切之后,一部分的他还总是等待有一天自己会被关在一扇门外,门把转不开。那样他也未必会太介意,因为置身在一个毫无禁区、为他提供一切却不要求回报的空间里,其实有点可怕,又让人焦虑。他设法尽可能地对他们付出,但能给的实在不多。而哈罗德那么轻易地给予他的一切,无论是答案或关爱,都是他无法回报的。

认识他们将近七年的那个春天,有一天他在他们家。那是朱丽娅51岁的生日,前一年她50岁生日时去了奥斯陆参加学术会议,于是决定今年要好好庆祝一番。那天他和哈罗德正在打扫客厅,其实是他在打扫,哈罗德任意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来,告诉他那本书是怎么得到的,或是翻开封面,让他看看其他人写在里头的名字。其中有一本《豹》,书前的扉页写着“劳伦斯·瑞里的财产。不准拿走。哈罗德·斯坦,我就是在说你!!”

当时他威胁要告诉劳伦斯,哈罗德也威胁他:“你最好不要,裘德。这样对你可没有好处。”

“不然呢?”他问,逗着他。

“不然——这个!”哈罗德说着便朝他扑过去,他还没来得及搞清楚哈罗德只是在玩闹,就猛然往后缩,转身想避开哈罗德,却不小心撞上了书架,撞到一个凹凸不平的瓷杯,那是哈罗德的儿子雅各布做的。结果杯子掉到地上,摔成干净利落的三片。哈罗德往后退,接着是一段可怕的沉默,他差点哭了出来。

“哈罗德,”他说,蹲在地上,捡起那些碎片,“我好抱歉,我好抱歉。请原谅我。”他真想把自己打趴在地板上,他知道这是雅各布生病之前帮哈罗德做的最后一件东西。在他上方,他只听到哈罗德的呼吸声。

“哈罗德,请你原谅我。”他又说了一次,手里捧着那些碎片,“不过我想我可以修好,我可以弄得好一点。”他看着马克杯发亮的乳白色釉面,不敢抬头。

他感觉到哈罗德蹲在他旁边。“裘德,”哈罗德说,“没关系,这是意外。”他的声音很轻,“把碎片给我。”他说,但他的动作很轻柔,听起来也不像生气。

他照做了。“我可以离开。”他说。

“你当然不能离开。”哈罗德说,“没事的,裘德。”

“但那是雅各布做的。”他愣愣地说。

“没错。”哈罗德说,“摔破了也还是。”他站起来。“看着我,裘德。”他说。他终于看了。“没事的。来吧。”哈罗德伸出一只手,他握住了,让哈罗德拉他站起来。那时他好想大哭,在哈罗德给了他一切之后,他的回报竟是毁掉他最心爱的人所做的珍贵物件。

哈罗德拿着马克杯碎片上楼回他的书房,他则默默地打扫完客厅。美好的白天逐渐变得灰暗。朱丽娅回家时,他等着哈罗德跟她说他有多愚蠢、多笨拙,但没有。那天的晚餐席上,哈罗德跟往常没有两样。等到他回到利斯本纳街,他手写了一封得体的信,很得体地道歉,然后寄给哈罗德。

几天后,他收到了回信,也是手写的信,日后他将珍藏一辈子。

“亲爱的裘德,”哈罗德写道,“谢谢你漂亮(但是没必要)的信。我感激你所写的一切。你说得没错,那个马克杯对我意义重大,但是你的意义更重大。所以请别再折磨自己了。

“如果我是另一种人,我可能会说,这整件事就是人生大致状况的隐喻:东西会破损,有时能被修复,但大多数情况下,你会明白无论什么被毁掉了,生活都会自我调整,弥补损失,有时甚至是令人惊叹的补偿。

“其实呢——或许我就是那种人。

“爱你的哈罗德。”

* * *

尽管他知道不是如此,尽管从他17岁起安迪就一直告诉他那些话,不过几年前,他还抱着某种小小的、坚定的希望,觉得自己可能会好转。尤其在特别糟糕的日子里,他会把费城那位外科医师的话说给自己听,“脊椎有很神奇的恢复能力”,一遍又一遍,简直像在念经。认识安迪几年后他上了法学院,终于鼓起勇气跟安迪提起,把他珍爱且紧抓不放的这句预言说出来,希望安迪会点点头说“一点也没错,只是需要时间而已”。

但安迪听了冷哼一声,“他这么告诉你?”他问,“这个状况不会好转的,裘德。等到你年纪大一些,状况还会恶化。”安迪当时正低头看着他的脚踝,用镊子把死肉从一个疮里夹出来。他听了忽然全身僵住,即使没看到安迪的脸,也知道他很懊恼。“裘德,对不起。”安迪说着抬头看,手还握着他的脚,“很抱歉我只能这样告诉你。”看他没回答,安迪叹了口气,“你不高兴。”

没错,那是当然。“我没事。”他设法开口,但还是没有勇气看安迪。

“我很抱歉,裘德。”安迪又轻声说了一遍。即使在当时,安迪就有两种反应模式:凶巴巴和温柔。两种他都常常碰到,有时还是在同一次看诊时。

“但有件事我可以保证。”安迪说,又回去对着他的脚踝,“我永远会照顾你。”

安迪说到做到。就某些方面而言,安迪是他生命中最了解他的人。安迪是他成年后唯一赤身裸体面对过的人,也是唯一熟悉他身体实际状况的人。他们认识时,安迪是住院医生,在研究生时期以及之后的时间里,他一直待在波士顿。后来,他们两人又在几个月内先后搬到纽约。他是整形外科医生,但他会帮他治疗各种状况,从感冒到背痛到腿的毛病。

“哇,”有天安迪看着他坐在诊疗室里咳痰(前一年春天,在他满29岁前不久,办公室的人纷纷染上了支气管炎),不动声色地讽刺说,“我真高兴我专攻的是整形外科,这对我真是个好练习。我想我受的训练就是要我做这个。”

他想笑,但又接着咳了一轮,咳到安迪得用力拍他的背部。“如果有人给我推荐一个真正的内科医生,我就不必跑来找一个整脊师来满足我所有的医疗需求了。”他说。

“哦……”安迪说,“你知道,或许你真的该去看内科医生。天晓得那会节省我多少时间,还有一大堆麻烦。”但除了安迪以外,他绝不会去看其他医生,而且,他认为安迪也不希望他去找别人,只是他们从来没谈过这个问题。

安迪知道他这么多,他对安迪却所知甚少。他知道安迪和他毕业于同一所大学,比他大十岁,也知道安迪的父亲来自印度古吉拉特邦,母亲是威尔士人,而安迪是在俄亥俄州长大的。三年前,安迪要结婚时,他很惊讶自己会受邀参加。那是个小小的婚礼,地点在安迪的岳父母位于上西城的一栋房子里。他找威廉陪他一起去。让他更惊讶的是,安迪跟他们介绍新婚妻子简时,简张开双手抱住他说:“大名鼎鼎的裘德·圣弗朗西斯!我听说过你好多事情!”

“啊,真的。”他说,满心的恐惧像是一群扑着翅膀的蝙蝠。

“不是坏事。”简微笑着说(她也是医生,是妇科),“可是他好喜欢你,裘德,我好高兴你来了。”他也见到了安迪的父母。在那晚婚礼的尾声,安迪一手揽着他的脖子,笨拙又响亮地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现在每次碰到他都还会这样。安迪亲他时,表情都很不自在,好像是不得不保持这个固定的仪式,让他觉得好笑又感动。

他欣赏安迪的很多方面,但最欣赏的就是他临危不乱的冷静态度。他们认识之后,安迪使他很难不持续去看诊,因为在他两次回诊没出现(他没忘记,只是决定不去而已),又不理会安迪打来的三次电话、寄来的四封电子邮件之后,安迪就会去虎德馆用力地敲他们的房门。从此他只好认命,想着有个医生或许不是坏事(毕竟,他还是得看医生),而且安迪可能值得信任。他们第三次见面时,安迪开始记录他的病历,或是他愿意讲的一切,只是记下来,从不评论也毫无回应。

一直要到几年以后(将近四年前),安迪才首次直接提到他的童年,这发生在他和安迪第一次大吵期间。他们之前当然有些小争执或意见不合,而且每年总有一两次,安迪会发表一篇长篇训话(他每六个星期去安迪那里一次,不过最近频率更高了,而且总是能从安迪迎接他和检查时简短、生硬的态度,预测到这回是训话约诊),内容涵盖他不愿意好好照顾自己,莫名其妙且令人愤慨;他拒绝去做心理咨询,令人心烦;还有他不肯吃止痛药,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实在怪异。

那场大吵源于安迪的事后回想,认为他上一次来看诊是自杀未遂。事情发生在新年之前,当时他在割自己,不小心割得太靠近一条静脉,结果流了好多血,弄得一塌糊涂,他不得不找威廉帮忙。那天晚上在检查室里,安迪气得不肯跟他讲话,一边帮他缝伤口一边念念有词,那些缝线整齐又利落,简直像刺绣。

下一次回诊,安迪还没开口,他就知道他气坏了。他其实考虑过不要回去检查了,只不过他知道如果真的不去,安迪会一直打电话给他,甚至更糟,打给威廉,最后还可能打给哈罗德。一直打到他出现为止。

“我他妈的早该送你去住院。”安迪劈头就跟他说,然后又说,“我他妈的真是个白痴。”

“我觉得你反应过度了。”他开口,但安迪没理他。

“当时我碰巧相信你不是要自杀,不然我会火速把你送去住院,快到让你脑袋都晕了。”安迪说,“只是因为从统计学上说,像你这样割自己割了那么多次、又割了那么多年的人,和一个较少自残的人比起来,通常更没有迫切要自杀的需求。(安迪很喜欢统计数字。他有时怀疑这些数字是他自己编出来的。)可是裘德,这太疯狂了,也太惊险了。你得马上去看心理咨询师,否则我就要强制把你送去住院。”

“你不能这样做。”他说,也火大起来。他知道安迪可以,因为他查过纽约州的非自愿住院相关法律,对自己很不利。

“你明知道我可以的。”安迪说,此时他几乎在吼。他们的约诊总是在正常看诊的时间之后,有时看完后,如果安迪有时间又心情不错,两个人还会聊一下。

“我会告死你。”他荒谬地说,安迪也吼回去:“去告啊!你知道这个状况有多糟糕吗,裘德?你知道我的立场有多为难吗?”

“别担心。”他讽刺地说,“我没有任何家人,不会有人为了过失致死告你的。”

安迪后退,好像想揍他。“你居然敢讲这种话。”他缓缓地说,“你明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他当然知道。“随便你。”他说,“我要离开了。”然后他滑下诊疗台(幸好,他还没换上诊疗的病人袍,因为他没来得及换,安迪就开始训他了),想离开诊间。尽管以他的步伐,离开房间不会太戏剧化,但安迪匆忙冲到门口挡住了去路。

“裘德,”他说,心情突然改变,“我知道你不想离开。这个状况变得太可怕了。”他吸了口气,“你跟别人谈过你小时候发生的事情吗?”

“那跟任何事情都没有关系。”他说,觉得好冷。安迪从没提过他告诉他的那些,现在居然提了,他发现自己有种被背叛的感觉。

“没关系才有鬼呢。”安迪说,那种夸张得令人难为情的用词(除了在电影里,真有人这样说话吗?)让他忍不住微微笑了。安迪误以为他在嘲笑他,再度改变了心情。“裘德,你这么顽固,实在傲慢得不可理喻。”他继续说,“你完全拒绝听任何人关于你身心健康的建议,这不是自我毁灭的病理学案例,就是对我们其他人很大的羞辱。”

他被这些话伤到了。“每回我不同意你,你就威胁要把我送去住院,那才是不可理喻的控制狂。尤其这回,我明明跟你说过,那只是愚蠢的意外而已。”他朝安迪大声说,“安迪,我感激你,真的。我不知道没有你的话我会怎么样。但我是成年人了,你不能支配我做什么或不做什么。”

“你知道吗,裘德?”安迪问(现在他又在吼了),“你说的没错,我不能控制你怎么决定,但我也不必接受。你去找其他混蛋当你的医生吧。我没办法替你效劳了。”

“很好。”他凶巴巴地说,然后离开了。

他记忆中,从来不曾为了自己这么生气过。让他生气的事情很多(一般的不公平、无能,还有没选中威廉去演戏的那些导演),但他很少为了自己的事情而生气,他的疼痛、过去和现在,他都设法不去担忧,不花时间去想其中的意义。他已经知道为什么那些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了,因为他活该。

但他也知道,自己的愤怒并不理直气壮。虽然他很气自己这么依赖安迪,但也很感激他,同时他也知道,安迪觉得他的行为莫名其妙。安迪的工作是让人好过一点:安迪看他,就像他看着一份乱七八糟的税法,是必须被理清、被修复的,而他自己是否觉得被修复几乎是不重要的。其实他真正试着修复的东西,就是他背上那些隆起的疤痕。那些疤痕形成一幅可怕、不自然的样貌,皮肤紧绷又发亮,活像只烤鸭。他存钱就是为了这个,但他知道安迪不会赞成的。“裘德,”要是安迪听了他的计划,一定会说,“我跟你保证不会有用的,你只会把那些钱浪费掉而已。别去做。”

“可是那些疤好丑。”他会嗫嚅着说。

“才不丑,裘德。”安迪会说,“我跟上帝发誓根本不丑。”

(反正他不打算告诉安迪,他永远不必跟他进行这段对话。)

过了几天,他一直没有打电话给安迪,安迪也没打给他。但好像是上天要惩罚他似的,晚上入睡前,他的手腕就不断抽痛。但是工作时他又忘了,还边阅读边用手腕规律地敲着桌侧。这是他一直戒除不了的恶习。然后他手臂的缝线就会渗出血来,他就得在浴室的水槽里笨拙地清理。

“怎么了?”威廉有天晚上问他。

“没事。”他说。当然,他可以告诉威廉,他会倾听,然后老样子地说“嗯”,但他知道威廉会同意安迪的意见。

在他们吵架一星期后,他晚上回到利斯本纳街。那是星期天,他一路穿过西切尔西走回来,发现安迪在大楼前的台阶上等他。

他看到他很惊讶。“嗨。”他说。

“嗨,”安迪回答,他们站在那儿,“我不确定你会不会接我的电话。”

“我当然会接啊。”

“听我说,”安迪说,“我很抱歉。”

“我也是。对不起,安迪。”

“但是我真的认为你应该去做心理咨询。”

“我知道。”

总之,他们设法到此为止:一个双方都不满意的、脆弱的停火,心理咨询的问题是他们两人之间一片广大的灰色非军事区。两人的妥协方式(虽然他也搞不清是如何达成这个一致意见的)就是每次看诊过后,他得让安迪检查两只手臂,安迪会察看上头有没有新的割痕。只要发现一道,安迪就会在病历上记下来。他从来不确定什么又会引起安迪的暴怒:有时新割痕很多,但安迪只是咕哝着写下来;有时只有一道新割痕,安迪还是因此发脾气。“你他妈的把你的手臂都毁掉了,你知道吧?”他会问他。一部分的他明白,如果不让安迪做他的工作——说到底,就是治愈他——是对安迪的不尊重,也害安迪成为他专业上的笑话。对安迪来说,那些割伤的纪录(有时他想问安迪,如果达到某个数字,他是不是能得到奖品,但他知道安迪听了会生气)是假装自己至少能控制状况的一种方式,尽管他根本控制不了。这项信息的累积,是对真正治疗的一种小小弥补。

过了两年,他的左腿上又出现了一个疮,左腿的伤口向来比较棘手,于是他的割伤就被暂时搁置一旁,先处理腿上更紧急的问题。他第一次长这种疮是被车子撞伤后不到一年,很快就痊愈了。“但这不会是最后一次。”那个费城的外科医生说,“像你受了这种大伤,身上的一切,血管系统、皮肤系统,都受到了损伤,所以你偶尔就会生这种疮。”

这回是第十一个了。尽管他有准备,但他从来不知道成因是什么(昆虫咬伤?刮到金属档案柜的边缘?这类伤口一开始总是小得烦人,但还是有本事轻易地撕开他的皮肤,仿佛他的皮肤是纸做的),而且每次都很扰人:伤口化脓,令人作呕,还带着鱼腥味,小小的切口像个胚胎的嘴巴,里头会冒出黏稠的不明液体。腿上带着这么个怪物和神话电影里才会出现的开口走来走去实在很反常,而且这伤口怎么都不肯愈合。他开始每星期五都去安迪那,好让他帮忙清创、清理伤口并除去坏死组织,检查周围的区域,寻找新长出来的皮肤。他得憋着气抓住检查台边缘,尽量忍着不要大叫。

“裘德,你痛了要说。”安迪说过。他满头大汗地吸气吐气,在心里数着数字。“你会痛是好事,不是坏事。这表示你的神经没坏死,还在发挥功能。”

“很痛。”他勉强说了一声。

“从一分到十分,有几分呢?”

“七八分。”

“对不起。”安迪回答,“我快弄完了,我保证。再五分钟。”

等到结束了,他会坐下来,安迪会陪他一起坐着,给他一点喝的,一瓶汽水之类的甜饮料,慢慢地他会觉得朦胧的房间逐渐清晰起来,一点接一点。“慢慢喝。”安迪会说,“不然你会吐出来。”他看着安迪包扎伤口——他在缝合或包扎伤口时向来最冷静——在那些时刻,他觉得自己好容易受伤、好虚弱,不论安迪要求什么,他都会答应。

“你不能再割在两腿上了。”安迪会说,比较像警告,而不是建议。

“对,我不会的。”

“因为那就太疯狂了,即使是你。”

“我知道。”

“你的身体结构退化得太厉害,所以伤口感染得很严重。”

“安迪,我知道。”

他曾在几个不同的时间点,怀疑安迪背着他跟他的朋友谈话,因为有几次,他的朋友会用类似安迪的词汇和措辞讲话。即使在安迪所谓的“严重事件”发生四年后,他怀疑威廉还会在早上翻浴室的垃圾桶,害他在丢刮胡刀片时得采取额外的措施,把它们包在卫生纸和胶带里,带出去丢进上班途中的垃圾桶。“你的组员”,安迪如此称呼他们。心情好的时候,他会问:“你和你的组员最近怎么样?”,心情不好的时候,会说:“我他妈的要告诉你的组员,让他们好好看着你。”

“安迪,我不准你说。”他会说,“总之,这不是他们的责任。”

“当然是他们的责任。”安迪会反驳。就像很多其他问题,在这件事上他们也无法达成共识。

但最近的这个疮出现至今已经是第二十个月了,一直没有愈合。或者应该说,它愈合了又破开,然后又愈合。他这星期五醒来时,觉得腿上有什么湿湿黏黏的,就在小腿下部、脚踝上方,显然是那道伤口又裂开了。他还没打电话给安迪(他打算星期一再打),但走这趟路对他来说很重要,因为他担心自己可能有一阵子没办法再走那么远了,说不定会有好几个月。

他来到麦迪逊大道和75街交叉口,离安迪的诊所很近。他的腿很痛,痛到他不得不走到第五大道,坐在中央公园外墙边的长椅上。他一坐下就体验到那种熟悉的晕眩感和反胃的恶心感,于是他弯腰等着水泥地不再起伏旋转,才有办法站起来。在那几分钟里,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闹叛变,如同他人生最核心、最乏味的挣扎,就是不愿意接受自己会一次又一次地遭到背叛。他根本不能指望自己的身体,但还是要持续维修它。这具躯壳多年前早该烧成一堆炭化的渣滓堆了,但他和安迪还是花了那么多时间,试着修理这无法修复的东西。为了什么?想必是为了他的心灵吧。但这其中有种不可思议的傲慢(就像安迪可能会说的),仿佛他在抢救一辆破车,只因为他对车子的音响系统有特别的感情。

我只要再走几个街区就会抵达安迪的诊所了,他心想,但他绝不会走过去。这是星期天,安迪不必受他打扰,何况他现在的感觉以前也不是没有过。

他又等了几分钟,然后吃力地站起来,站了半分钟,又跌坐回去。最后,他终于可以站起来了。他还没准备好,但他可以想象自己走到人行道边缘,举手招一辆出租车,脑袋靠在后座的黑色塑料椅面上休息。他会数着上车要几步,就像他会数着下车到他那栋公寓要几步,然后从电梯走到公寓要几步,进门后到他房间又要几步一样。他这辈子第三次学走路,是在他腿上的撑架拆掉后。当时是安迪帮忙指导物理治疗师(她并不情愿,但还是听从了他的建议),而且就像安娜四年前所做的一样,安迪看着他走过一段十英尺的路,然后是二十英尺、五十英尺、一百英尺。他走路的步态——左脚抬起来跟地面成将近九十度角,胯下形成一个矩形空间,右脚在后头倾斜——也是安迪设计的。他逼他练习了好几个小时,直到可以自己行走为止。当初也是安迪告诉他,说他觉得他可以不用手杖走路。等到他终于办到的时候,他非常感激安迪。

现在离星期一没几个小时,他告诉自己,同时努力保持站立的姿势。而且安迪不管多忙,一定会像往常那样帮他看诊。“你什么时候发现伤口又破了?”安迪会问,轻轻用一块纱布按着伤口。“星期五。”安迪会很不高兴地说:“那你那时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裘德?无论如何,我都希望你不要再继续进行你那些愚蠢的走路行程了。”“不了,当然不会了。”他会说,但安迪不会相信。他有时很好奇,安迪会不会觉得他只是一个病毒和疾病的组合,如果把这些病痛拿掉,他会变成什么?如果安迪不必照顾他,还会对他有兴趣吗?如果有一天他的身体神奇地健全了,出现在安迪面前,走起路来像威廉和杰比那样毫无窘迫不安,可以靠坐在椅子上让衬衫往上滑,露出后腰也不害怕,或者有马尔科姆的长手臂,手臂内侧光滑得像撒了糖霜,那么,他对安迪来说会是什么?他对其他任何一个朋友来说会是什么?他们会比较不喜欢他吗?或是更喜欢他?或者他会发现——就像他常常害怕的——他以为是友情的东西,其实只是出于他们对他的怜悯?他这个人有多少是源于他的身体障碍?如果没有那些疤痕、割伤、疼痛、伤口、断裂、感染、夹板,以及分泌物,他现在会是什么样?未来又会变成什么样?

当然,他永远不会知道了。六个月前,他们设法把那个伤口控制住。安迪检查过,确认再确认,才发出一连串警告,伤口万一再裂开,他该怎么处理。

他没怎么认真听,那天他出于某些原因觉得整个人很轻盈,安迪却猛发牢骚,除了针对他那条腿的长篇训话之外,还因为他的割伤(安迪认为太多了)以及他的整体外貌(安迪认为太瘦了)而教训他。

他当时正在欣赏自己那条腿,转来转去,检查那个终于愈合的地方,同时安迪在旁边讲了又讲。“裘德,你有在认真听吗?”最后他终于问。

“我的腿看起来很好。”他说,没回答安迪的问题,只想要他的保证,“对不对?”

安迪叹气:“看起来……”然后停下,沉默片刻。于是他抬头,看到安迪闭上眼睛,好像要重新对焦,才又睁开来。“看起来很好,裘德。”他轻声说,“的确很好。”

当时他觉得心中涌起满满的感激,因为他知道安迪不觉得他的腿看起来很好,永远不会。对安迪来说,他的身体随时会遭受种种恐怖袭击,他们两个得时刻集中注意才行。他知道安迪觉得他有自毁倾向,或只会妄想,或总是拒绝。

但安迪永远不明白的一点是:他是个乐观主义者。每个月、每个星期,他都选择睁开眼睛,在这个世上再活一天。他选择再活一天,即使他觉得糟糕透顶,有时那疼痛像是把他放逐到另一个状态中,里头的一切,包括他努力想要忘记的过去,仿佛全褪成一片灰色的水彩。他选择再活一天,即使他的种种回忆把其他思绪都挤了出去,他必须很努力、很专心,才能让自己活在当下,尽量不要满怀绝望与羞愧。他选择再活一天,即使尝试让他筋疲力尽,光是醒来和活着就那么费力,因而他必须躺在床上思考要起床再尝试的理由。他选择再活一天,即使他有一个装了棉垫、刮胡刀片、酒精棉和绷带的塑料拉链袋,用胶带贴在水槽底下。他只要投降,去把那个袋子拆下来,一切都会容易太多。那些是非常糟糕的日子。

跨年夜前一天晚上真的是个错误,通常他不会这么不小心。当时他坐在浴室里,用刮胡刀片割手臂。他其实已经半睡着了,但等到他发现自己做了什么,有一分钟或两分钟(他没算),他真的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是坐在那里,觉得让这个意外自然发展下去好像比较简单,免得还要自己做决定,还要把威廉、安迪扯进来,还要牵连到往后的几天、几个月。

他不知道最后是什么让他抓下毛巾架上的毛巾,包住自己的手臂,然后挣扎着拖起身子去叫醒威廉。但随着每一分钟过去,他离那个抉择就越来越远,之后种种事件的发展速度快得让他无法控制。他好怀念刚被车子撞伤的那一年,在认识安迪之前,当时一切似乎都有可能好转,未来的自己可能开朗而干净。当时他知道的那么少,却怀着那么大的希望,相信他的希望有朝一日可能会实现。

* * *

来到纽约之前,是法学院时期。在那之前,是大学时期。然后在那之前,是费城,以及那段漫长、缓慢的横跨全国之旅。再之前,是蒙大拿州的少年之家,而在蒙大拿之前,是西南部,还有汽车旅馆的房间,以及寂寞漫长的公路和待在车上的时光。再之前,则是南达科他州和修道院。再之前呢?想必有一个父亲和一个母亲吧。或者更真实一点,只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然后,大概只有一个女人。然后是他。

当初是教他数学,而且总是要他别忘记自己有多么幸运的彼得修士告诉他,他们是在一个垃圾桶里发现他的。“就在一个垃圾袋里,里头有蛋壳、枯黄的莴苣和烂掉的意大利面条,还有你。”彼得修士说,“就在那家药房后头的巷子里,你知道的那家。”其实他不知道,他很少离开修道院。

稍后,迈克修士说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你才不是在垃圾桶里面。”他告诉他,“而是在垃圾桶旁边。”没错,迈克修士勉强承认,的确有个垃圾袋,但他是在垃圾袋上头,不是里边。无论如何,谁晓得垃圾袋里有什么?而且谁在乎?里头的垃圾更可能是药房扔掉的:纸盒、卫生纸、包装绳和用来缓冲的小块塑料泡沫。“彼得修士讲的话,你绝不能全信。”迈克修士常常提醒他,“你绝对不能沉迷于这种自我神话的倾向。”每回他问起自己来到修道院的种种细节,他就会这样说:“你来了,现在住在这里,然后你应该专注于你的未来,而不是过去。”

他们为他创造出过去。彼得修士说,他被发现时光着身子(迈克修士说,只穿了尿布)。无论是哪种,他们都说,应该是有人把他丢在那里听天由命,因为那是四月中,天气非常冷,一个新生儿在那种天气里活不了多久。总之,他被放在那只有几分钟,因为他们发现他的时候,他身体几乎还是暖的,雪花还没填满旁边的轮胎印,或是走到垃圾桶旁又离开的那些脚印(球鞋印,大概是女人的八号鞋)。他很幸运地被他们发现(他们会发现他真是天意)。他所有的一切——他的名字、他的生日(是推估的)、他的住所、他的这条命——都是因为他们而来。他应该心存感激(他们并不期望他感激他们,而是期望他感激上帝)。

他从来不知道他们可能回答什么、不回答什么。面对一个简单的问题(他们发现他时,他在哭吗?他身上有纸条吗?他们找过是谁丢下他的吗?),他们可能置之不理或说不知道、不解释;但面对更复杂的问题,他们却会有更具叙述性的解释。

“州政府找不到任何人收养你。”(又是彼得修士说的。)“所以我们决定把你暂时留在这里,然后几个月过去,接下来是几年,然后就是现在了。故事结束了。现在赶紧算完这些方程式,你这样会拖上一整天。”

但是为什么州政府找不到任何收养人?理论一(这是彼得修士最喜欢的):实在有太多未知的状况,包括他的种族、父母身份、可能有的先天疾病,等等。他是哪里来的?没有人知道。当地医院都没有符合他外形的婴儿出生纪录。这一点让想要收养的人很不放心。理论二(迈克修士的):这是一个贫穷的镇,位于一个贫穷的州的贫穷区域。无论一般大众多么有同情心(大家的确很有同情心,他不会忘记这点),要一户人家再多收养一个小孩,就是另一回事了,尤其是一户已经很拮据的人家。理论三(盖柏瑞神父的):他注定要待在这里。这是上帝的旨意。这里就是他的家。现在他得停止问这些问题了。

然后是第四个理论,几乎是他们所有人在他不乖时一致会讲的:他很坏,从出生就坏。“你一定是做了很坏的事情,才会像那样被丢掉。”彼得修士每次用木条打过他之后,总会这么说,看着他站在那啜泣着道歉时,还会斥责他,“或许是你哭得太凶,他们再也受不了。”于是他哭得更凶,害怕彼得修士说得没有错。

那些修士们都对历史颇感兴趣,但每回他对自己的历史感兴趣时,他们就会很烦躁,好像他一直长不大,坚守着一个特别无聊幼稚的嗜好,不肯放弃。很快,他学会不要问,至少不要直接问。不过他总是保持警觉,提醒自己可能在看似不可能的时机,通过不同的来源获得信息。他跟着迈克修士阅读小说《远大前程》时,设法引导修士絮絮叨叨地讲起一个孤儿在19世纪的伦敦生活会是什么样,对他而言,伦敦陌生得就跟一百多英里外的南达科他首府皮埃尔市没两样。那堂课最后演变成一场说教。他早料到了,但在那堂课上,他的确学到自己就像《远大前程》里的孤儿皮普,如果查得到他的任何一位亲戚,他们就会把他送去给亲戚抚养了。显然他没有亲戚,只有孤身一人。

他的占有欲也是个需要矫正的恶习。他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开始想拥有东西,而且希望只有他有、别人都没有。“这里没有人拥有任何东西。”他们告诉他,但这是真的吗?比方说,他知道彼得修士有一把玳瑁梳子,颜色像是树皮上刚流下来的树汁,充满光亮。彼得修士很得意拥有这把梳子,每天早上都要用来梳他的小胡子。有一天那把梳子不见了,彼得修士就闯进他跟马修修士正在上课的房间,抓住他的双肩摇个不停,吼着说他偷走了那把梳子,最好赶紧交出来,否则要给他好看(加布里埃尔神父后来找到了那把梳子,原来滑进了彼得修士的书桌和暖气散热片之间的狭小缝隙里)。马修修士有一本《波士顿人》,是初版的布面精装本,有着磨得柔软的绿色书脊。有回,修士把书举在他面前让他看封面(“不要摸!我叫你不要摸!”)。即使是他最喜欢、很少讲话也从不骂他的卢克修士,都有一只鸟,是大家公认归他的。按照戴维修士的说法,严格说来,那只鸟不属于任何人,但当初是卢克发现那只鸟,予以照料、喂食,而且那只鸟总是飞向他,所以如果卢克想要那只鸟,就可以拥有它。

卢克修士负责照料修道院的花园、菜园,还有玻璃温室。在温暖的季节里,他会帮他做些小差事。他偷听其他修士的谈话得知,卢克修士来到修道院之前很有钱。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或是他做了某件事(谁也不清楚),让他失去或是送掉了大部分的钱。现在他来到这里,跟其他人一样穷,不过卢克修士出钱盖了玻璃温室,也帮忙付了一些修道院的营运费用。从其他修士大半躲着卢克修士的样子,他觉得卢克修士可能是坏人,尽管他一点都不凶恶,至少没对他凶过。

在彼得修士指控他偷了梳子之后不久,他第一次真正偷了东西:厨房里的一包饼干。那天早上,他正要去专门供他上课的房间,经过厨房,里头没人,那包饼干就放在料理台上,他刚好拿得到。于是他一时冲动拿了,抓了就跑,把它塞在身上穿的粗羊毛长袍里(是其他修士穿的袖珍版)。他绕回自己的房间,把饼干藏在枕头下,因此马修修士的课他迟到了,作为惩罚,修士用连翘树枝打他,但那包饼干的秘密让他觉得温暖又喜悦。那天晚上,他独自躺在床上,小心翼翼吃了一片(其实他根本不喜欢),把那饼干用牙齿分成八小片,每一小片都含在舌头上,直到又软又黏,才有办法吞下去。

之后,他偷得越来越多了。修道院里没有什么他真正想要,也没有什么真正值得拥有的东西。于是他随机偷拿他所看到的物品,没有真正的计划或渴望,通常是能找到的食物。有回早餐后他到处游荡,在迈克修士房间的地板上发现一颗脆硬的黑色纽扣;还有一次,加布里埃尔神父训话训到一半,转身去找一本书,他就伸手摸走了神父桌上的一支笔;而彼得修士的梳子是他真正计划要偷的,不过给他的快感没有更大。他偷火柴、铅笔和纸片(没有用的垃圾,不过是别人的垃圾),塞在内衣底下跑回卧室,藏在床垫下,那床垫好薄,他夜里都能感觉到背部底下的每个弹簧。

“别再跑来跑去,不然我就要打你了!”他匆忙冲向房间时,马修修士会这样吼他。

“是的,修士。”他会回答,然后逼自己慢下脚步。

他是在偷他最大的目标——加布里埃尔神父的银制打火机时被抓到的。他是趁他训诫到一半,必须中途停止,去接一通电话时,从他桌上偷走的。当时加布里埃尔神父弯腰越过电话键盘,他就伸手抓了打火机,握着那冰凉沉重的金属,直到终于下课。他一走出神父的办公室,就匆忙把打火机塞进内衣里,尽快走回房间。结果转弯时没看路,跟帕维尔修士撞了个满怀。修士还来不及吼他,他就往后倒下,打火机也摔出来,砸在石板地上。

当然,他被揍了,还被骂了,而且在他以为是最后一次的惩罚中,加布里埃尔神父把他叫进办公室,说要教他有关偷别人东西的一堂课。他看着,不明白什么意思,但是害怕得连哭都哭不出来。加布里埃尔神父折起手帕,凑到一瓶橄榄油的瓶口,然后把油抹在他左手背上。接着,神父拿了打火机——就是他偷的那一个——抓着他的手凑在火焰下,直到那油点燃,烧起来,整只手被一片幽灵似的白光吞没。他尖叫又尖叫,神父因为他尖叫而打他耳光。“别叫了。”他吼道,“这就是给你的教训,你以后绝对不会忘记不可偷窃。”

等到他恢复意识时,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左手被绷带包扎起来。他所有的东西都不见了,偷来的东西当然没了,但他自己找到的东西也不见了,那些石头、羽毛和箭镞,还有卢克修士送给他当5岁生日礼物的化石。那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个礼物。

自从被抓之后,他被规定每晚要去加布里埃尔神父的房间,把衣服脱掉,由神父检查他身上是否藏了违禁品。后来事情一路恶化时,他会回想起那包饼干,真希望他当初没偷,真希望他没有把自己害得这么惨。

他的暴怒始于加布里埃尔神父的夜间检查。不久后,连彼得修士也在白天检查他。他会乱发脾气,去撞修道院的石墙,用尽力气放声尖叫。他会用烧伤的丑陋手背(直到六个月后,他的手背有时还是会痛,那是一种持续的深层抽痛)去敲木餐桌坚硬的角落,把他的颈背、手肘、脸颊——所有最容易痛、最柔软的部位——对着书桌的边缘撞去。他白天和黑夜都会这样暴怒,自己也控制不了。他感觉到那股怒气像一阵浓雾笼罩他,让他在其中放松,而他的身体和声音的种种活动方式,让他同时感到刺激和反感。尽管事后很痛,但他知道自己把修士们吓坏了,他们害怕他的怒气、大吼和力量。他们用任何能找到的东西打他,他们开始在上课房间墙壁的钉子上挂一根皮带,他们会脱下凉鞋打他个不停,害他次日连坐都没办法坐,他们说他是怪物,希望他死掉,说当初应该把他留在那个垃圾袋里不予理会。他也很感激他们这样对待他,那样就可以让他累得筋疲力尽,因为他自己控制不了心底的那头野兽,所以需要他们帮忙击退它,让它往后退回笼子里,直到下次又跑出来为止。

他开始尿床,被迫要更频繁地去找加布里埃尔神父,接受更多的检查,而神父检查他的次数越多,他尿床就越频繁。神父开始在夜里去他房间找他,还有彼得修士,后来又多了马修修士,于是他的状况越来越糟糕:他们逼他穿着尿湿的长睡衣睡觉,逼他白天也穿着那身衣服。他知道自己身上很臭,闻起来像尿和血,他会尖叫、暴怒、哭号,上课上到一半,他会把桌上的书扫下桌,修士们就立刻开始打他,不再上课。有时他被打得失去意识,后来他开始想念这种滋味:时间在那片黑暗中流逝,但他不在其中,他也不知道别人对他做了什么事。

有时他暴怒的背后有些原因,不过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觉得自己永远很脏、很龌龊,仿佛他体内有一座破败的建筑物,就像他有回难得离开修道院,被带去看的那座废弃的教堂:屋梁上生着点点霉斑,木椽裂开,上面布满了被白蚁蛀食的孔洞,毁坏的屋顶难堪地露出一块块三角形的白色天空。他在一堂历史课中学到水蛭,知道古时候人们认为水蛭可以从人类身上吸出不健康的血液,愚蠢而贪婪地把疾病吸入肥胖蠕动的身躯中,于是他在自己的闲暇时间——上完课之后,开始做杂务之前——走进修道院产业边缘的那条小溪,寻找自己的水蛭。但他一条都找不到,听修士说那条溪中没有水蛭,他尖叫又尖叫,叫到声音都没了,还是停不下来,即使那时他感觉喉咙里仿佛充满滚烫的血液。

有回他在自己的房间,加布里埃尔神父和彼得修士也都在。他设法不要叫出声,因为他已经学会只要他越安静,事情就会越快结束。此时,他仿佛看见卢克修士像一只蛾似的飞快掠过门框外,他觉得受到了羞辱,尽管当时他还不认识羞辱这个字。于是第二天,他在闲暇时间溜到卢克修士的花园,把每一株黄水仙的花朵都摘下来,堆在卢克修士的园艺工具小屋门口。那管状的花冠指向天空,像一张张打开的鸟喙。

稍后,独自忙着做杂务时,他觉得很后悔,悲伤令他双手沉重。当他把水提到房间的另一头时,水桶落地,他整个人扑在地上,懊恼又自责地尖叫。

晚餐时他吃不下。他寻找卢克修士的身影,想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被处罚、怎么处罚,想知道什么时候他得向卢克修士道歉。但是他不在。焦虑之下,他手上的金属牛奶壶掉在地上,冷白的液体泼溅在地板上,于是坐在他旁边的帕维尔修士把他从长椅上抓起来,推到地板上。“清理干净。”帕维尔修士朝他咆哮,把一条抹布朝他丢去,“星期五前你都不能再吃东西了。”那天是星期三。“回你的房间去吧。”趁修士改变心意之前,他赶紧跑回房间。

他的房间位于餐厅上方的二楼一角,原来是一间小储藏室,没有窗子,而且窄得只放得下一张行军床。他的房门向来开着,除非有修士或神父在里头,门才会关上。当他上了楼、绕过转角,远远就看到门关着。有一会儿,他默默地在空荡的走廊上逗留,不确定里头有什么等着他:大概是某个修士吧,或是一个怪物。没在小溪找到水蛭,他有时会幻想角落里深暗的阴影就是巨大的水蛭,摇晃着竖直身体,发亮的环状皮肤是油腻的黑色,等着用潮湿无声的重量闷死他。最后他终于鼓起勇气跑向那扇门,砰一声打开来,里头只有他的床和泥褐色的羊毛毯子,还有纸巾盒,以及书架上的课本。然后他看到房间的角落里,靠近床头处,有一个玻璃瓶插着一把黄水仙,顶端是鲜黄色有褶边的漏斗状花冠。

他坐在瓶子旁的地上,手指抚摸着那天鹅绒质感的花冠。那一刻他的忧伤很庞大、很强烈,他真想把自己给撕开,把手臂的伤疤扯掉,把自己撕成一片片的,就像他对卢克的花做过的那样。

但他为什么要对卢克修士做那样的事?卢克并不是唯一对他好的人。不惩罚他的时候,戴维修士总是赞美他,说他脑子动得很快。就连彼得修士都常常从镇上的图书馆借书给他阅读,等他看完了再一起讨论,认真听他的意见,好像他是个真正的人。但是卢克修士不仅仅是没打过他,而且会努力让他安心,表现出对他的忠诚。前一个星期天,他站在加布里埃尔神父那一桌的桌尾,正要念餐前祷辞时,忽然被一股捣蛋的冲动攫住了,想从面前抓起一把马铃薯块,在餐厅里乱丢。他几乎可以感觉到喉咙叫得沙哑的刺痛、皮带抽着背部的灼痛,还有他即将沉入的黑暗,以及醒来时将会看到白昼的炫目天光。他看着自己一手抬起来,看着手指张开有如花瓣,移向那个大钵。就在此时,他抬头看到了卢克修士。他朝他眨了一下眼睛,严肃而短暂,像照相机的快门般一闪,一开始他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看到了什么。然后,卢克又朝他眨了一下眼睛,出于某个原因,这个动作让他冷静下来。他控制住自己,说了餐前祷辞后坐下,平静无事地吃完晚餐。

现在又有了这些花。但他还没想到这些花可能代表什么意义,门就打开了,是彼得修士。他站起来,在那可怕的一刻等待着他的,是他永远没准备好面对的事情,任何事都可能发生,任何事都可能降临在他身上。

次日,他上完课后直接跑去玻璃温室,决心要和卢克说些什么。但当他走近时,决心就消失了。于是他磨蹭着,踢着路上的小石头,跪下去捡起小树枝,丢向修道院外围的树林。他到底打算说什么?他转身准备离开,走向修道院北端的一棵树,他在那棵树根部的裂缝间挖了个洞,放入一批新的收藏,不过都是他在树林里捡到的东西,不属于任何人:小石头、一根形状有点像瘦狗跃起的树枝。平常他大部分闲暇时间都在这里度过,挖出自己拥有的这些东西,拿在手里。此时他忽然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转身发现是卢克。卢克举起一只手打招呼,朝他走来。

“我就觉得是你。”卢克修士说着走近他(太不诚实了,很久以后他才想到,不然还会有谁?他是修道院里唯一的小孩)。无论怎么努力想,他还是想不出该怎么向卢克道歉,真的什么话都想不出来,不知不觉他哭了起来。他以前哭时从不觉得难堪,但那一刻却很难为情,于是他转身背对卢克修士,用有伤疤的那只手背遮着双眼。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好饿,而那时还只是星期四下午,他要等到第二天才有东西吃。

“哦,”卢克说,他感觉到修士跪下来,离他很近,“别哭,别哭。”但修士的声音很温柔,于是他哭得更凶了。

卢克修士站了起来,再度开口时,他的声音比较愉快了。“裘德,听我说。”他说,“我有个东西要给你看。跟我来吧。”修士开始走向玻璃温室,还回头确认他是不是跟了上来。“裘德,”修士又喊,“跟我来吧。”他不禁好奇起来,跟了上去,走向他熟悉的玻璃温室,带着一种陌生的急切感,好像他从没看过温室一般。

成年后,他有时会走火入魔,执迷地想找出事情开始出大错的确切时刻,仿佛他可以将那一刻冻结,保存在琼脂里,拿起来在课堂上教导学生:这就是发生的时候。这就是开始的时候,他会想,是我偷饼干的时候吗?是我毁掉卢克那些黄水仙的时候吗?是我第一次乱发脾气的时候吗?或是更不可能的:会是我做了一些事、让她把我丢在药房后头那个时候吗?那会是什么事?

但其实他知道:是在他走进玻璃温室的那个下午。是在他放弃一切,愿意跟着卢克修士之时。就是那一刻。从此以后,一切都没再对劲过了。

* * *

再走五步,他来到了前门,可是手抖得太厉害,钥匙插不进锁孔里。他诅咒着,钥匙差点掉地。然后他进了公寓,从前门到他的床只剩十五步了,可是走到一半,他不得不停下来,缓缓坐到地上,用手肘匍匐前进,完成最后那点距离。有一会儿他躺在那里,周围的一切旋转着,直到他有力气把床上的毯子拉下来盖住自己。他会躺在那儿直到太阳离开天空,公寓内变黑,最后他会用手臂把自己撑起来,爬到床上。然后他会睡着,没吃饭、没洗脸也没换衣服,他痛得发抖,牙齿咬得格格作响。他会孤单一人,因为威廉演出结束后会跟女朋友出去,要很晚才回家。

他会很早醒来,觉得好过一些,但伤口会在黑夜渗出液体。他星期天上午出门走路(灾难性的散步行程)前换上的纱布会被脓汁浸透,而他的长裤会因为分泌物黏在皮肤上。他会传短信给安迪,得到回复后会再传一则。然后他会冲澡,小心翼翼地拆掉绷带,上头黏着零碎的烂肉和发黑、黏湿的血块。他会喘着猛吸气,免得叫出声来。他会记得上回这种情况发生时他和安迪的对话,当时安迪建议他弄个轮椅以备不时之需。尽管他很不想再用轮椅,可是他但愿现在有一台。他想安迪说得没错,他的市区长途漫步的确代表着他不可饶恕的傲慢,他想假装一切没问题、不肯面对自己的残疾,实在太自私了,因为后果就是会影响到其他人。这些人多年来一直对他慷慨又和善,莫名又没有道理,到现在都快二十年了。

他会关掉花洒的水,放低身子躺在浴缸里,脸颊贴着瓷砖,等自己感觉好一点。他会想起自己受困了,困在这具他痛恨的身体里,怀着他所痛恨的过去,两者他都永远无法改变。他会想哭,因为挫折、憎恨和疼痛,但自从发生了卢克修士的事情以后,他告诉自己再也不可以哭了,从此他真的没再哭过。他会想起自己无足轻重,只是一个空壳,里面的果实早就干瘪,只能发出空洞无用的喀啦声。他会感受到在他最快乐和最难受的时刻都会出现的那种刺痛、打着冷战的厌恶,问他自以为是谁,竟然给这么多人造成麻烦,以为他有权利继续活下去。其实他自己的身体都跟他说该停下来了。

他会坐在那里等待,继续呼吸,然后他会庆幸现在时间还很早,威廉不可能发现他,也就不必再次救他。他会设法拖着身子站起来(虽然事后他不会记得是怎么做到的),爬出浴缸,吃几颗阿司匹林,再去上班。上班时,他会觉得纸上的字模糊地舞动。等到安迪来电时,应该才早上7点,他会告诉上司马歇尔他病了,拒绝马歇尔开车送他,但是如果感觉太难受了,就让他协助他上出租车。去上城的路上,他会经过他前一天才愚蠢地走过的那段路。等到安迪开门时,他会设法保持镇定。

“小裘。”安迪会这般喊他,并且处于温柔模式,他今天不会说教。接着他会让安迪带着他穿过空荡荡的等候室,此时他的诊所还没开门。然后安迪会帮他坐上那张他度过好多个小时、好多天的检查台。他甚至会让安迪协助他脱掉衣服,再闭上眼睛,等着安迪拆开他腿上的胶带,揭开湿透的纱布,露出破皮的伤口,等着那令人晕眩的剧痛袭来。

我的人生,他会想着,我的人生。除此之外没法再想别的,他会一直重复默念这几个字——一部分像念经,一部分像诅咒,一部分像宽慰——同时滑入他经历这类剧痛时会造访的另一个世界。他知道那世界离自己的世界从来不远,但他事后总是想不起来: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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