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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  作者:托马斯·哈代

约翰·德比做小贩生意过去主要依靠“王子”,现在这匹马死了,生意也就立刻做不成了。即便不是一家人马上就陷入了赤贫,艰难困苦的威胁已赫然显现。德比是当地人所谓“松散骨头”的那种人。有的时候他很有些力气干活,但不能指望这种时候就一定正好是需要他干活的时候;即使两者恰好一致,他也不会特意坚持在这种时候干活,因为他不像做散工者那样习惯于经常劳动。

与此同时,把父母亲拖进这个泥潭的苔丝在暗自思忖,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这时候她母亲说出了她的主意。

“在倒霉的时候应该想到我们也还有好运气呢,”她说。“现在这时候我们找到了出身高贵的亲戚,真是太及时了。人有困难就该去找朋友看他能不能帮忙。你知不知道在那猎场边上住着一位非常有钱的德伯太太?她一定是我们的亲戚。你得去见她,去攀她这个亲戚,请她在眼下我们倒霉的时候给我们一些帮助。”

“我不想去,”苔丝说。“如果有这么一位太太,她能友好地对待我们也就已经够了,不能指望她帮助我们。”

“我的孩子,你能讨她喜欢的,你要她做什么她都会为你做的。再说,也许还有你想不到的更多的好事呢。我听说的事情错不了,我想。”

苔丝自从闯了大祸以后心里一直负担很重,所以对于母亲的心愿比以前更加尊重,可是她无法理解,母亲为什么会如此高兴如此积极地计划着要去做这么一件在她看来未必有什么好处的事情。也许母亲已经打听过了,已经知道这位德伯太太是一位品德极为高尚心肠特别慈善的夫人。然而,苔丝强烈的自尊心使她对于扮演一个穷亲戚去求人帮助这件事特别反感。

“我宁愿去找找工作看,”她咕哝说。

“德比,这事由你来定,”德比太太转身朝坐在后面的丈夫说。“要是你说她该去,她就会去的。”

“我不喜欢我的孩子到陌生的亲戚那儿去说好话求人帮助,”德比咕哝说。“我是家族中最显贵的这一支的家长,我做出来的事情跟我的地位不能不相称。”

苔丝觉得,父亲要同这位陌生的亲戚保持距离的理由,比她自己反对去高攀人家的理由更加糟糕。“喏,既然马死在我手里,妈,”她悲哀地说,“我想我应该做些什么。我可以去见她,可是要不要开口请求帮助,你该让我看着办。还有,不要再想着让她给我找丈夫了,那样蠢得很。”

“说得好,苔丝!”她父亲煞有介事地说。

“谁说我有这样的想法?”琼问道。

“我想你脑子里有这个想法,妈。不过我会去的。”

第二天一早起来,苔丝步行到那个叫沙斯顿的小山镇,在那儿她搭乘每周两次从沙斯顿向东到蔡斯勃勒去的大车;在这条路线上大车要从特兰特里奇教区附近经过,而那位情况尚未完全弄清楚的神秘的德伯太太就住在这个教区里。

苔丝·德比在这个值得注意的早晨所走的路线是在布雷克摩谷东北部的一片起伏地带当中,她就是在那儿出生的,也在那儿长大。对她来说,布雷克摩谷就是整个世界,谷地的居民就是这个世界的全人类。早在对世上万物满怀好奇的孩提时代,她就已经从马勒特村的篱笆门旁和篱边台阶[在篱或墙的两侧,供人、畜越过时使用。]上观望过整个谷地,一些景物那时候让她感到神秘,如今它们的神秘性并没有减弱许多。她每天在她卧室的窗前看到那些教堂钟楼、村庄,以及依稀可辨的白色宅第,而最引她注目的就是威严耸立的沙斯顿镇;在夕阳的照耀之下,镇上房屋的窗户像灯光一样明亮。那个地方她还从来没有去过;即使整个谷地以及它周围的一些地方,也只有一小部分她曾经从近处细看因而熟悉,更不用说谷地之外的远处,她当然没有到过。布雷克摩谷四周群山的外形,对于她来说,一个个都像亲戚的面孔那样熟悉,但山外是什么样子,她就只能根据村里学校老师所说的去猜想了;她是一两年前离开学校的,当时她的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在年纪还小的那些日子里,别的与她同龄的女孩子都十分喜欢她。那时候在村子里常常可以看到她和另外两个女孩——三个人几乎完全一样大小——肩并肩地从学校走回家去;两条长腿迈着大步走在中间的苔丝穿一件毛织上衣,衣服本来的颜色已经褪掉,成为一种难以形容的第三间色[以原色红、黄、蓝三者之中的任何两种配合而成的颜色称为“第二间色”,由第二间色再与一种原色配合所产生的颜色则称为“第三间色”;此处作者是强调苔丝衣服颜色的难以形容。],上衣外面罩着一件有雅致的小方格的粉红色印花布围裙。紧绷在腿上的长统袜在膝盖部位有一溜排开成梯状的几个小洞,那是她跪在路旁和河岸边寻找珍奇的花草和石块时磨破的。那时候她的头发是土黄色的,像S形锅钩那样悬在脑后。她左右的那两个女孩手臂搂着她的腰,而她的两条胳膊则搭在她们两人的肩上。

随着年龄的增长,苔丝开始理解生活的实际情形,对于母亲稀里糊涂地给她生了这么许多小弟弟小妹妹,使得扶养他们成为如此困难和麻烦的一件事情,心里颇有马尔萨斯的门徒那样的感受。就智力而言,她的母亲只是一个快活的孩子:琼·德比生育了这么一长串知足常乐的小孩,而她本人不过是又一个孩子,并且,在他们当中还算不上是年纪最大的一个。

然而,苔丝渐渐长大以后,对弟弟妹妹十分关心和疼爱。为了给他们尽可能多的帮助,她离开学校之后就到邻居们的地里帮着晒干草或者收割庄稼,要不就帮着挤牛奶或制黄油;后面这两种活儿她比较更喜欢些,是她在父亲还养着几头奶牛的时候学会的,而且因为手巧她干得相当出色。

家庭的重担看来是与日俱增地压到苔丝年轻的肩膀上,由她代表德比家去德伯太太府第认亲戚也是理所当然的。应该说,德比家这一回是把它最光彩的一面显露给人家。

苔丝在特兰特里奇十字路口下车,步行上了一座小山,然后走向那个被称作“猎场”的地区。别人告诉她,在猎场边上可以找到德伯太太名为“坡居”的府第。那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庄园宅第;它没有耕地,没有牧草地,也没有牢骚满腹的佃户——在普通的庄园宅第,庄园主自己和家人的开销正是从千方百计压榨佃户而得到的。“坡居”胜过普通的庄园宅第,而且胜过千百倍。它是一座纯粹为了享受而建造的乡间住宅,全部面积除了居住所必须的那点以及一个受主人控制、由管家管理的供消闲解闷的小农场之外,没有一块累赘的地。

首先映入苔丝眼帘的是大门口红砖砌就的看门人小屋,这小屋的屋檐以下都掩映在四季常青的繁叶之中。苔丝起先以为这就是宅第本身,待到她战战兢兢地进了便门,继续向前行至车道拐弯处,才发现宅第本身整个儿呈现在她的眼前。这宅子是不久前建造起来的——差不多是崭新的呢——也是那种猩红色,跟大门口那间与常绿树相互映衬的看门人小屋的颜色一样。这幢房屋在周围景物浅淡色调的背景上如一簇鲜红的花朵崭然独立。从它的一角向后面远远望去,但见一片柔和的蔚蓝色自然景致,那就是“猎场”——真正古老珍贵的一片林地。在英国,无可争辩地属于远古时代的林地只剩下不多几个,它便是其中之一。在那里,古老的栎树上还能见到德鲁伊特[古代克尔特人中一批有学识的人,担任祭司、教师和法官或当巫师、占卜者等。他们对于在栎树上(而不是在别的树上)发现的槲寄生小枝十分敬畏。]所敬畏的槲寄生小枝;并非由人工种植的巨大的紫杉树依然生长,一如在它们的树枝被削下制弓的那个年代。不过,那一片古老的林地虽然在“坡居”可以望得见,却不属于这个宅子的范围之内。

在这个舒适、整洁的乡间住宅,一切都那么明亮、兴旺,并得到妥善的料理。大片的玻璃暖房沿着山坡向下一直伸展到山脚的矮树林子。一切看上去都好比新钱币——刚从造币厂铸造出来的硬币。被木麻黄和圣栎遮挡着的那些马厩依然可以看得见一部分——各种最新式的设备一应俱全,俨然如小教堂那么气派。在宽敞的草坪上有一个装饰性帐篷,它的门正对着苔丝。

天真的苔丝·德比站在砾石车道边呆呆地对前面望着,显得有点儿吃惊。她是不知不觉地一步步走到这里的,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现在究竟是在什么地方。此刻眼前所见跟她所预期的完全相反。

“我还以为我们德伯家该有多老呢,这个宅子完全是新的!”她天真地说。她后悔自己如此轻易地依从了母亲的安排跑到这儿来“认亲戚”,后悔没有去争取邻居们的帮助。

这一座乡间住宅的主人德伯氏——或者说是“斯托克-德伯”氏,如他们起先称呼自己的那样——在此地这么一个在全英国算是相当守旧的地区显得有点儿不同寻常。特林厄姆牧师说得不错,我们的步履蹒跚的约翰·德比是德伯这个古老家族在本郡及本郡附近仅存的真正嫡传子孙;他本来可以再添上一句,说出一个他知道得十分清楚的事实——斯托克-德伯氏并不真正是德伯家族的后代,就跟他特林厄姆牧师本人不是德伯家族的后代一样。不过应该承认,德伯这么一个古老世家已经可悲地衰落,它的姓氏恰好能借助于斯托克-德伯家的财势重新发扬光大。

最近去世的西蒙·斯托克老先生当年是北方一个诚实的商人(有人说他是个放债人)。他发财以后,决定远远地离开他做生意的地区到英国南方安家落户,当一个乡绅。在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他觉得有必要以一个新的姓来开始新的生活,而且,这个姓不能让人很容易地认出他就是过去那个精明的商人,也不能像原先那个赤裸裸毫无色彩的姓那么平凡乏味。于是,在英国博物馆,他把专门记述南方那块他打算去安家的地区里面灭绝了的、半灭绝的、湮没无闻的或是家破人亡的那些豪门大族的文献资料仔仔细细地查看了一个钟头,认为“德伯”无论看起来还是听起来都比得上任何别的姓,所以就把它加在自己本来的姓的后面,永远地成为他本人和他后代的姓氏的一部分。不过在这方面他做起事来是掌握分寸的;他在新的基础上编写家谱的时候是合情合理的,无论是述及他的通婚联姻还是他们家与一些名门望族的关系,都是如此,决不插入哪怕仅仅是一个过分显赫的头衔。

关于这么一件想象力的杰作,可怜的苔丝和她的父母自然是一无所知——对于他们来说这也是一个很大的损失。说实话,他们压根儿就没有想到过有人会在姓氏上作如此添补;在他们看来,虽然一个人长得漂亮也许是运气的赠礼,但他姓什么却是生下来就决定了的。[参见莎士比亚《无事生非》第三幕第三场:“一个人长得漂亮是偶然的运气,会写字念书才是天生的本领。”此处译文引自《莎士比亚全集》第2册第12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

苔丝仍然站在那儿犹豫不决,好比一个将要纵身跃入水中游泳的人不知道应该后退一点儿还是坚持在原地不动,这时候忽然有一个人从帐篷那幽暗的三角形门里走了出来。那是一个高个子的年轻人,正吸着烟。

他的肤色差不多是黝黑的,两片厚嘴唇虽然红润光滑,形状却不好看。他留着一对黑色的八字胡子——修剪得十分整齐,两头尖尖向上翘起,尽管他的年龄不会大于二十三四岁。他的整个体态给人以粗野的感觉,不过这位年轻绅士的面孔和他那双滴溜溜转动着的大胆的眼睛却有着一种特别的力量。

“哎,我的美人儿,你来这儿有什么事吗?”他一边说一边走上前来。见苔丝不知所措地呆立着他接着又说,“有事就请说。我是德伯先生。你是来找我的还是来找我母亲的?”

德伯家的这座乡间住宅及其周围场地跟苔丝想象中的已是大相径庭,而站在她面前的这位跟她同姓的人,这位德伯家的具体代表,则跟她所想象的相差更远。她本来期望看见的是一位尊贵长者的脸,它集中地体现出德伯家族的人所有那些面部轮廓的特征,它那条条皱纹显示丰富的人生阅历,好比象形文字记载着德伯家族以及整个英国几百年的历史。不过,既然已经无法回避,苔丝便鼓起勇气面对现实,回答说:

“我是来见你母亲的,先生。”

“我看,恐怕你不能见她——她是个病人,”使用假姓的这户人家目前的代表者说;他正是亚历克先生,是最近去世的那位老先生的独生子。“不能让我来满足你的要求吗?你想见我母亲有什么事呢?”

“不是有什么特别的事情——我是来——我很难讲清楚是来干什么的!”

“是来玩的吗?”

“哦,不。唉,先生,要是我告诉你,那就会显得——”

此刻苔丝觉得她到这儿来的目的非常荒唐可笑,因此,尽管她对面前这个男子有点儿害怕,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感到很不自在,她那两片朱唇还是露出了微笑;肤色黝黑的亚历克觉得苔丝的笑容十分妩媚动人。

“这件事真是蠢得很,”苔丝结结巴巴地说,“恐怕我不能告诉你。”

“没关系,我喜欢愚蠢的事情。再试试,说给我听,亲爱的,”亚历克和蔼地说。

“母亲要我来的,”苔丝接着说,“不过实际上我自己也想来。可是我没有想到会是这样。先生,我来是要告诉你们,我们和你们是亲戚。”

“嗬!穷亲戚?”

“是的。”

“姓斯托克吗?”

“不,姓德伯。”

“对呀,对呀,我的意思就是说姓德伯。”

“我们的姓念着念着就被人念成了德比,不过我们有好几个证据,证明我们是德伯家族的后代。研究古文物的人都说我们是的,而且——而且我们家有一方古印,上面刻着一个盾牌,盾牌上有一头跃立着张牙舞爪的狮子,狮子上方还有一座城堡。我们还有一柄年代很久的古银匙,舀东西那部分是圆的,像一把小勺子,上面也有同样的一个城堡,不过它已经磨损得很厉害,所以母亲用它来搅豌豆汤。”

“我的盾形纹章正是一头跃立着张牙舞爪的狮子,”亚历克和蔼地说。“纹章上方的饰章正是一座银白色的城堡。”

“所以母亲说应该来告诉你们,我们和你们是亲戚——因为最近我们遇到意外,倒了霉,我们的马死了,还有,我们是德伯家族里年代最久的一支。”

“这是你母亲的一番好意,我确信。我呢,也不觉得她这个办法有什么不妥。”亚历克说话的时候直瞅着苔丝,那目光使苔丝微微有点儿脸红。“这么说,我漂亮的姑娘,你是好意来看望我们这个亲戚的啰?”

“我想是的,”苔丝嗓音颤抖地说,重又显得很不自在。

“嗯,这样并没有什么害处。你们住在什么地方?你们家是干什么的?”

苔丝简单扼要地把家里的情况告诉亚历克,随后又回答了他提出的另外一些问题,同时对他说,她打算乘坐先前载她到这儿来的大车回去。

“到那车回来再经过特兰特里奇十字路口还有好长时间呢。我们两人到这周围的场地上去走一圈打发时间好不好,漂亮的妹妹?”

苔丝希望能尽早离开这里回家去,可是这年轻人竭力相邀,她也就答应陪他走一圈。亚历克带她去看草坪、花坛和温室,然后又带她到果园和玻璃暖房,在那儿他问她是不是喜欢吃草莓。

“喜欢,”苔丝回答,“只要有就喜欢吃。”

“这儿已经有了。”德伯说完便弯下腰去摘取各个品种的草莓并递给背后的苔丝;过了一会儿,他又拣了一个结得特别好的“英国女王”品种,站起身来,手指捏着草莓的梗子想将它送进苔丝嘴里。

“不——不!”苔丝赶紧说,一边把手放在嘴巴前面挡住亚历克的手。“还是让我自己来拿吧。”

“废话!”亚历克坚持他的做法;苔丝稍稍觉得有点儿苦恼地张嘴接受了这只草莓。

他们就这样漫无目的地闲逛了一阵,在这段时间里,苔丝半推半就地吃了德伯给她吃的所有东西。当她再也吃不下草莓的时候,亚历克就把它们装满她的小篮子。然后两人漫步来到玫瑰树旁,亚历克摘下一些玫瑰花给苔丝让她插在胸前。苔丝按他的意思这么做的时候恍惚如在梦中,而当她胸前插满了玫瑰无法再插更多的时候,亚历克又自己动手在她帽子上插了一两朵,又以他那种过分的慷慨把她的篮子塞满各种各样其他的花。最后,他看了看手表说,“喏,要是你打算赶那趟回沙斯顿去的车,现在刚好还有时间吃点儿东西。来吧,看看我能找到些什么吃的。”

斯托克-德伯又把苔丝带回草坪,带她进了帐篷,让她在里面等着,不一会儿便拿着一个篮子装的简便的午餐回来,亲自放在苔丝面前。很明显,这位先生是希望不要有仆人来打搅他和苔丝愉快的促膝谈心。

“我抽烟你介意吗?”他问。

“不,一点儿也不,先生。”

他透过弥漫在帐篷里的缕缕青烟瞅着苔丝悦目的下意识的咀嚼动作。苔丝·德比在天真无邪地低头看自己胸前的玫瑰花的时候哪里想到,在那有麻醉作用的蓝色烟雾的后面,潜伏着她这一生的戏剧中“悲剧性的祸害”——她年轻生命的光谱中一道血红的光。她有一个此刻简直成了她不利条件的特点,正是这个特点使亚历克·德伯的目光老是在她身上打转——她面色红润,体形丰盈,因而看起来比实际上更像一个成熟的妇人。她从母亲那儿继承了这样的外貌,却不具有这种外貌所标志的性质。起先,这一情况有时候使她感到烦恼,后来同伴们对她说,时间会治愈这个缺点,她的烦恼才得以消除。

苔丝不一会儿就吃完了这一顿午饭。“现在我要回家去了,先生,”她说,一边站起身来。

“大家都怎么叫你?”亚历克·德伯陪同她沿着车道向外走,到了看不见宅第的时候这样问道。

“苔丝·德比,住在马勒特村。”

“你刚才说你们家的马死了?”

“我——害死了它!”苔丝回答,接着又泪汪汪地把“王子”死亡的经过详细讲了一遍。“我真不知道该为父亲做些什么来补救。”

“我得想一想,看能不能帮点儿忙。我母亲必须好好地为你安排一下。不过,苔丝,关于‘德伯’这个姓,不要再说无聊的话了——‘德比’嘛,你只要知道——那完全是另外一个姓。”

“我觉得这样就很好了,先生,”苔丝说,话里透出自尊。

有那么一瞬间——只是一瞬间——当他们走到车道拐弯处,在高高的杜鹃和针叶树之间,还望不见看门人小屋的时候,亚历克·德伯把脸歪向苔丝,好像——不过,没有;他再一想,改变了主意,让苔丝离去。

事情就这样开了头。倘若苔丝曾经意识到他们两人这次见面的意义,她也许就会问,为什么她注定要在这一天被这么一个错误的对象所看见并惹他垂涎,而不是被别的某个男人——某个在各方面都合乎她理想的、在这样的时间和场合应该看见她的人,某个在人世间确实存在的、在最大程度上符合她要求的这样一个男人——所看见并且追求。然而,对于在她所认识的人中间也许可以算是差不多够得上这一标准的那个人,她只是一个转瞬即逝的印象而已,人家几乎已经把她淡忘了。

许多事情,虽有判断完全正确的计划,但对执行的时机却判断不当,于是,呼喊声很少成功地唤来它的对象,具有爱心的人往往爱得不是时候。天公并不经常在两人相会即能有幸福未来的时候对他可怜的人们说:“瞧呀!”而当他回答那高声叫喊“在哪里?”的人说“在这里!”的时候,那人往往已经被捉迷藏的游戏弄得心神烦恼、疲惫不堪。我们也许想知道,待到人类进步到至高无上的阶段,具有了更加敏锐的直觉,社会这架大机器各部分之间也不像现阶段这样把我们折腾得不亦乐乎,而是较紧密地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到了那个时候,这一类阴错阳差是否可以得到纠正。不过,这种完美的境界是不可预言的,甚至不该被认为有达到之可能。我们只须知道,眼下这一事例,如同千千万万此类事件一样,不是一个美好整体的两半在美好的时刻相遇,而是只见其中的一半,那另一半独自在四处游荡,愚钝透顶地在等待中错过了获取幸福的时机。如此笨拙地延误大事,造成了种种焦虑、失望、震惊、灾难和非常奇怪的命运。

回到帐篷里德伯两腿分开地跨坐在一张椅子上回想刚才的事,脸上露出得意的神情。忽然他放声大笑。

“嘿,真想不到!这件事太有趣了!哈——哈——哈!多么吊人胃口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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