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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镇  作者:弗雷德里克·巴克曼

安娜和玛雅各自坐在一块石头上,她们身处森林的最中心处,任何人都必须花上好几天的时间才能找到她们。

“你看过诊疗师吗?”安娜问。

“她说我不应该独自承受这一切。”玛雅说。

“她怎么样?”

“还行。可是她比我爸妈还要啰唆。应该有人告诉她,叫她少说一点话的。”玛雅回答。

“她有没有问过你‘十年后你想成为什么’的问题?妈妈离家出走以后,我看过一个心理诊疗师。她超喜欢问这个问题。”

玛雅摇摇头:“没有。”

“那你会怎么回答?十年后,你想成为什么?”安娜问。

玛雅没有回答,而安娜也没说什么。她们一起回到安娜的家,躺在同一张床上,配合着彼此的韵律呼吸。几小时以后,安娜终于睡着了。然后玛雅溜下床,下楼走到地窖里,找到一把钥匙,打开一只橱柜。她拿起那把猎枪,走进黑暗。而此刻她的内心,却比户外的天色还要黑暗。

冰球很复杂,却也一点都不复杂。理解规则是很困难的;和文化共存是很有挑战性的;而不让所有热爱冰球的人用力往不同方向拉扯、造成分崩离析的后果,则几乎是不可能的。可是,追根究底,它其实非常简单。

“妈,我就是想打球。”菲利普热泪盈眶。

她知道这一点。现在,他们就是要决定他该怎么做。决定他是留在熊镇冰球协会,还是要搬到赫德镇,和凯文、利特与其他人并肩作战。菲利普的母亲是能明辨是非、对错、善恶的人。可是,她毕竟是个母亲。那么,母亲的职责是什么呢?

“尾巴”坐在一张餐桌前,他最要好的朋友们则围坐在他身边。其中一人咯咯一笑,指着他的领带夹:“嘿,尾巴,该把这个拿掉了吧?”

“尾巴”低头看着那只领带夹。领带夹上印着“熊镇冰球协会”的字样。他转头看着其他人,他们非常迅速地摘下自己原本的领带夹,换上印着“赫德镇冰球协会”的领带夹。这对他们来说是如此容易,仿佛只是换了一个球会而已。

妈妈帮菲利普收拾行李箱,这倒不是因为他年纪太小不能自己收拾行李,而是因为她喜欢这么做。她将手贴着他的胸口,他的心脏就像小孩的心脏一样,在她的手掌下跳动。可是,这位十六岁的青少年已经如此高大,以至于他必须弯下腰,才能亲吻母亲的脸颊。

她记得每一厘米、每一次战斗。她想起那一年夏天的训练营。那时,菲利普在慢跑之后呕吐不止,因为急性脱水而被送到医院。隔天,他又出现在训练营。

“你不必到训练营来的。”戴维说。

“拜托啦!”菲利普恳求着。

戴维用手搭住他的肩膀,诚实地说:“今年秋天,我得亲手挑出最精良的阵容。你很可能完全没球打。”

“就让我练习嘛。我只是想打球嘛。拜托啦,我就是想打球。”菲利普哽咽着。

每次一对一单挑,他都被对手痛击一顿;每次练习,他都败下阵来。但是,他还是会回来。夏季的尾声,戴维驾车去探望菲利普的妈妈,坐在她家的厨房告诉她一项研究。那项研究指出:许多精英选手在青少年代表队还排不上前五名,而全队第六名到第十二名的选手最常在甲级联赛代表队出现关键的突破。他们得更加努力;遭遇挫折时,他们不能放弃。

“如果菲利普怀疑自己的实力,你也不必对他保证,他总有一天会成为全队最优秀的球员。你只要说服他,他可以一路奋斗,成为全队第十二人。”戴维说。

他完全不知道,这番话对这家人的意义非比寻常,他们无法以言语表达自己的感受。这改变了一切。这确实改变了一切。

此刻,母亲将前额贴在十六岁儿子的胸口。他将会成为这座小镇有史以来最优秀的球员之一。他只是想打球,而她也有着共同的心愿。

“尾巴”站在停车场上。那些男子彼此握了握手,绝大多数人驾车驶向赫德镇。其中两人和“尾巴”留在后方,抽着烟。其中一人说:“有记者吗?”

另一人耸耸肩:“有一两个打电话来,不过我们显然没有回应。管他的,他们还能怎样?没戏唱了。凯文是清白的。就算是记者,也不能无法无天吧?”

“你都没去影响一下地方报社吗?”

“我和总编去年夏天才打过高尔夫球。我想,下次我该让他赢。”

他们一边笑,一边捻熄烟头。“尾巴”问道:“你们觉得,熊镇冰球协会会发生什么事呢?”

那两名男子面带戏谑地看着他。倒不是因为这是个奇怪的问题,而是因为,只有“尾巴”还关心这个问题的答案。

玛格·利特坐在车内等待着。威廉坐在乘客座,穿着一件印着“赫德镇冰球协会”的运动上衣。菲利普走上街,拖着旅行箱,犹豫许久。随后,他看着妈妈,放开了她的手,打开利特家轿车的后备箱。他坐进后座,妈妈拉开前门,双眼直视威廉。

“你坐了我的位子。”

威廉抗议,但玛格立刻将他推出座位。男生们坐在后座,看着彼此。前座的女士们也面面相觑。玛格沉重地吞了一口口水:“我知道,有时候我真是个白痴,可是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们好。”

菲利普的妈妈点点头。一整晚,她努力说服自己和菲利普:他应该留在熊镇冰球协会的。可是她的儿子只想打球,只想得到努力表现、出人头地的机会,那母亲的职责又是什么呢?尽可能给孩子最好的机会。她一再对自己重复,因为她知道自己花了多少工夫才精通滑雪的技能。有时,她得和一群白痴一起训练,她得记得:外面的人生和体育活动没有关系。菲利普和威廉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并肩作战的队友,她和玛格已经是一辈子的好友。所以,她们开向赫德镇。因为友情很复杂,但又一点也不复杂。

“尾巴”回到家,听见儿子的声音。儿子已经十二岁,非常喜爱冰球。可是,“尾巴”还记得儿子六岁时是多么痛恨练球。他常一再哀求,不要让他去练球。“尾巴”还是带他去练球,一而再,再而三地对他说明:这是一座冰球小镇。就算伊丽莎白在晚餐桌上咕哝:“可是他就是不想打球,亲爱的,我们真的要逼他吗?”“尾巴”还是带他去练球,因为他真切地希望孩子能够理解他对冰球的热爱。也许冰球并没有解救“尾巴”的人生,不过它绝对为“尾巴”带来了新生。它给了他归属感与自信心,没有冰球,他只是一个被诊断出“患有多动症”的胖小孩。但是,它让他学会集中精力。它在一个他理解的世界里,说着一种他听得懂的语言。

他对儿子不想打冰球感到忧心,因为这会让他们之间产生隔阂。“尾巴”一想到儿子可能喜欢一种他完全不懂的体育活动,就惊恐莫名。要是这样,他就会成为一个老在看台上搞错规则、不能参与讨论、倍感失落的父亲。他不希望儿子以他为耻。

“把充电器给我!”他的儿子对姐姐吼道。

他就要进入青春期了。过去,你得把他拖去练球;而现在,你根本没法将他从球场带走,他所恳求的事情也已经与过去不同。过去这几天,他要求让他到赫德镇打球,那些最好的球员也都已经要去赫德镇了。

“这不是你的充电器,大白痴,这是我的!”姐姐走进自己的房间,并甩上门。弟弟对着她大吼。

“尾巴”伸出手臂,想碰触他、想说些什么。但是小男孩还没看见父亲,只顾着踹门,大声吼道:“你这浑蛋,把充电器给我,反正没有男人会打电话找你!大家都知道你好想被强奸,不过没有人想强奸你!”

至于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尾巴”也记不清了。他记得伊丽莎白气急败坏地从后面拉扯他的手臂,努力想让他放开。他儿子被父亲的一双大手攫住,双腿晃荡着、惊恐不已。“尾巴”一而再,再而三地推着他去撞墙,对他高声大骂。女儿打开房门,被惊骇到彻底麻痹。最后伊丽莎白终于将体重将近一百公斤的丈夫撂倒在地,他躺在地上,拥抱着自己的儿子。两人痛哭流涕,其中一人是出于害怕,另一人则感到非常可耻。

“你不能变成那种男人,我不会让你……我爱你,我是这么爱你……你得比我好……”“尾巴”一次又一次在儿子的耳边重复这些话,而不愿放开他。

法提玛犹豫地掉转小轿车的车头。她跟波博的爸妈借了这辆车——他们必须对她疲劳轰炸,她才愿意接受这辆车。她看见波博和亚马一样,被揍得伤痕累累,但是她一句话都没说。她仍然什么也没说。她只管载着儿子经过赫德镇,穿越森林,一路来到一座有着她儿子在找的那种店的城市。他们经过一家体育用品店的时候,她问他是否“需要冰球装备”。他摇摇头,没有告诉她,今年秋天,他很可能就没球可打了。那时,他妈妈恐怕也要失业了。他们当中,没人向对方指出他们可以怎样使用这五千克朗。他走进店,而她在外面等候。在店员的帮助下,他花了些时间找到一件物超所值的商品。最后,他带着那件商品出来,好让他的肋骨不会随着跨出的每一步刺穿他的肺脏。

他们开车回家,并在即将到达洼地时停车,停在镇中心的别墅区。亚马把装备放在台阶上,法提玛则在车上等着。

玛雅不在家,那把吉他将会等着她,直到她回家为止。店员保证:“这把乐器没有五千块是不卖的,十年后,它还会是她的最爱!”

“尾巴”走进毛皮酒吧。他站在吧台前面,手上拿着棒球帽,头发凌乱不堪。拉蒙娜双手放在吧台上。

“嗯?”

“尾巴”轻咳一声:“现在熊镇冰球协会还剩下几个赞助商?”

拉蒙娜咳了一声,假装用手指计算着:“我估计,现在总共还剩下一人。”

他的脸颊抽动着,下巴紧绷。

“想有人陪吗?”

拉蒙娜狐疑地看着他。然后她转身背对他去招呼另一名顾客。当她回到吧台前时,她将两个酒杯装满了酒,把其中一个杯子放在“尾巴”面前,自己则干了另一杯。

“小伙子,你可是生意人哪。你去投资赫德镇的球会吧,这对你在那边的店面会比较好。”

“赫德镇冰球协会又不是我的球会。”

她皱了皱鼻子:“我可不确定,你的钱是否足够拯救你的球会。”

他叹了一口气,闭上双眼,然后又闷闷不乐地睁开眼睛。

“我要把赫德镇的店面卖掉。反正,伊丽莎白老是抱怨我工作太忙。”

“你想为一个球会这样做?”

“我是为了一个更好的球会才这样做。”

拉蒙娜挑衅般地颤抖着:“所以你要我怎么做?我不知道你对我在这里卖的东西有什么看法,但它肯定不是黄金。”

“我要把你选进理事会。”

“小子,你醉了吗?”

“现在只有强势的人才能拯救这个球会。整个熊镇没有人比你更强势了。”

她沙哑地笑着:“你总是有点笨笨的。任谁都会觉得,你是个守门员。”

“谢谢。”“尾巴”真诚地回应道。

其实霍格就是守门员,在毛皮酒吧,这是一句赞美的话。拉蒙娜去招呼另一名酒客,当她回来时,她把另一杯啤酒放在“尾巴”面前,给自己弄了一杯咖啡。

她看“尾巴”面露惊讶之色,便说道:“如果我会被选进理事会,我最好少喝点酒。想想看,我过去这四十年已经喝太多酒了,我需要几个月才能适应。”

排练室里,班杰和贝斯手躺在彼此身旁。周围的墙边摆满了乐器,他们被催眠曲呵护着。有时候,学会伪装其实是很容易的。然而,一旦停止,你之后就再也伪装不下去了。

“我得回家了。”贝斯手说。

他所说的并不是自己在赫德镇的公寓。他指的是自己的家。班杰一语不发,贝斯手真希望他开口说话。

“你也……可以来……”即使他的内心陷入天人交战,他还是挤出这么一句。

他不想听到答案,而他也没听到什么答案。班杰站了起来,开始穿衣服。贝斯手坐起身来,点燃一根烟,难过地微笑起来。

班杰亲吻了他的头发:“我可不像你。”

当班杰走进今年最后一场风雪,轻轻地关上门时,贝斯手心想:这真是太贴切了。班杰确实不像他,但他也不像这里的居民。班杰和其他人都不一样。碰上这样的一个人,你怎么能不爱呢?

就在夜幕降临熊镇之际,凯文在那条明亮的小径上慢跑。一圈、一圈、再一圈,直到肌肉的疼痛比其他所有的痛楚还要强烈。一圈、一圈、再一圈,直到肾上腺素战胜不安,这样一来愤怒才能打败谦逊。一次、一次、再一次。

一开始,他还以为这是自己的想象,阴影在耍弄他的双眼;顷刻间,他还以为自己已经累到产生幻觉了。他慢下来,胸口起伏着,用袖子擦干从脸上滴落的汗珠。直到那时,他才看见那个女孩。她手持猎枪,眼中杀气腾腾。

他曾经听猎人描述过,恐惧的猎物会有什么样的行为。直到现在,他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安娜醒来,睡眼惺忪地环顾房间,口齿不清地呢喃了几秒钟,然后跳将起来,头部撞上床头小桌。她抓起被单,希望玛雅就藏在被单下。但是,当她察觉到发生了什么事时,恐惧就像野兽的利爪一般牢牢攫住了她。她狂奔下楼,冲进地窖。当她打开枪柜,发现少了一把枪时,她的嘴唇紧闭,然后她尖叫起来,脑部的血管仿佛一根接一根地破裂。

枪柜里有一张字条,字条上是玛雅娟秀的笔迹。

“安娜,你要快乐哦。十年后,我会非常快乐。你也要快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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