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叶草图书公司

喜鹊谋杀案  作者:安东尼·霍洛维茨

我一直都很喜欢周一。周四、周五会让我激动不已;但每当我走到书桌前,看到桌上堆着满满当当的工作:未开封的信件、需要审阅的校样,还有便利贴上记录的上市、推广、版权方面的事宜,我却也莫名感觉到安心。我选中这间办公室是因为它在大楼的后方,安静、温馨,蜷缩在屋檐下,很适合在房间里支起煤炉——也可能曾经有人这么干过,直到世纪之交的某个破坏者在里面装上了壁炉。在杰迈玛离职前,她是我和查尔斯共同的助理,还有前台的苔丝,我有什么需要她都乐意帮忙。星期一这天早上,当我走进办公室,她已经泡好了茶,和我汇报了电话留言:没有急事。女性小说奖邀请我加入他们的评审小组。我的童书作者需要我安慰。护封的印刷出了点问题(我就说嘛,它没什么用)。

查尔斯不在。果然不出所料,他女儿劳拉提前分娩,他和妻子正在家里等消息。他早上还给我发了一封电子邮件。“我希望你抽空可以想想我们在车里的谈话。这对你来说是最好的安排,我相信对公司也是如此。”有趣的是,当我在看这封信的时候,安德鲁打来了电话。我看了一眼手表,心想他一定是偷偷溜到了走廊里,留下孩子们自己消化那些希腊语入门教材。他刻意压低声音。

“昨晚的事我向你道歉,”他说,“我真傻,不该把我的想法强加于你。学校让我再考虑一下,在你告诉我你的打算之前我不会做任何决定。”

“谢谢你。”

“我对艾伦·康威的那些评价也不是真心的。他的书当然值得一读。只是我了解他……”他的话音渐渐减弱。我可以想象他站在走廊里,像小学生一样左顾右盼,害怕被人抓现行。

“我们可以晚点再聊。”我说。

“我晚上要开家长会。不如我们明天晚上一起吃饭。”

“好主意。”

“我晚些时候再打给你。”他挂掉了电话。

眼前的局面实在是出乎意料,也并非是我真心愿意见到的;我来到了人生的一个十字路口——更准确地说,一个丁字路口。我可以接手三叶草,成为这家图书公司的执行总裁。我还有一些作家想要合作,还有一些总是被查尔斯否决的想法想要实现。就像我昨晚对安德鲁说的,我可以按照我的想法经营公司。

或者是去克里特岛。

两种选择截然不同,是完全相左的两个方向。想到它们正肩并肩地站在一起供我挑选,我就忍不住想笑。我就像是一个孩子,纠结长大以后是该当脑科医生还是火车司机。这很令人沮丧。为什么好事都选择在同一时间冒出来?

我浏览了一下收到的信件。有一封信上写着:致苏珊·拉兰,我忍住想要把它直接扔进垃圾桶里的冲动。我讨厌别人拼错我的名字,尤其是核实清楚简直就是轻而易举的事。几封邀请函,发票……日常的那些东西。在一沓信的最下面有一个A4 纸大小的棕色信封,里面显然装着一份稿件。这很少见。我从来不会阅读主动寄来的稿件。没有人这么做了。但信封上写着我的名字(拼写正确),于是我把它拆开,看见首页有两行字:

死神在踏步

唐纳德·李

我思考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是常春藤俱乐部的那位服务员写的书,就是看见艾伦·康威后摔掉盘子的那位。他声称是艾伦偷走了他的创意,把它用在了阿提库斯·庞德系列的第四本小说《暗夜的召唤》里。我仍然不太喜欢他的书名和开篇第一句话(在布莱顿的亭台剧院里上演过数百起谋杀案,但这是第一起真实发生的案子),不是很吸引我。我觉得,想法不错,但是表述太过平淡,措辞也有些笨拙。但是我答应过他要读读看,查尔斯不在,而我满脑子都是艾伦,我想,不如就现在吧。有茶喝,何乐而不为?

我跳着读了大部分内容。这是我掌握的技能。通常,在看到第二章或是第三章结尾的时候,我就可以判断出这本书我喜不喜欢。不过如果要在选题会上讨论,我会坚持看完最后一页。我花了三个小时读完这本书,然后翻出一本《暗夜的召唤》,两相比较起来。

摘自艾伦·康威的《暗夜的召唤》

第二十六章,谢幕

福莱公园的剧院里,一切又回到了开始的地方。詹姆斯·弗雷泽环顾四周,感觉这一切都不可避免。他放弃了当演员,成为阿提库斯·庞德的助手,他协助的第一个案子将他带到了这里。这座建筑甚至比他初次见到的时候还要破旧,舞台已经被清空,大部分座椅靠着墙叠成一摞。红色天鹅绒幕布被拉到一旁。无所遮挡,也没有好戏上演,它们看上去无精打采、破破烂烂,无力地挂在绳索上。舞台就像是一张打着哈欠的嘴巴,这也是许多被迫坐在观众席的年轻观众在观看校长出品的《阿伽门农和安提戈涅》时脸上的表情,如今显得充满了讽刺。唉,艾略特·特维德不能再表演了。他就是丧命于此,一把刀捅进了他的咽喉一侧。弗雷泽还没有习惯谋杀,有一个念头让他尤其胆寒。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会当着一屋子孩子的面杀人?校园剧表演那晚,小男孩和他们的父母——三百人坐在黑暗里。他们这辈子都无法将那一晚从脑海中抹去。

在剧院里断案对庞德来说得心应手。他把座位分成两排,面向他。他站在舞台前,倚着他的红木手杖,但就算叫他站在舞台上,他也毫不怯场。现在是他表演的时刻,也是整部剧的高潮。三个星期前,一名访客惊慌失措地来到坦纳公寓,揭开了这场剧的序幕。聚光灯也许不够闪亮,但那群人仍然向他低下了头。被他叫来这里的都是嫌疑人,但他们同样是他的观众。里奇威警督站在他旁边,但很明显他只拿到了一个配角。

弗雷泽打量着那些教职员工。莱昂纳德·格拉文尼是第一个到的,他坐在前排,他的腋杖笨拙地靠在椅背上。他腿上的义肢向前跷着,好像故意在挡别人的道。历史老师丹尼斯·科克尔也来了,就坐在他旁边。弗雷泽注意到,他们俩没有交谈。当谋杀发生时,两名男子都参与了《暗夜的召唤》最后一场致命的表演,格拉文尼是这部剧的编剧,科克尔是导演。主演是塞巴斯蒂安·弗利特。他年仅二十一岁,是福莱公园最年轻的老师。他悠闲地走过来,一脸漠不关心。他冲女护士眨眨眼睛,她故意别开头,没有理睬他。莉迪亚·格温德丝坐在后排,腰杆挺得笔直,她的双手交叠放在膝上,浆洗得雪白的帽子似乎粘在了头上。弗雷泽依然相信她与艾略特·特维德的谋杀案有关,她当然有作案动机——他一直对她不够尊重——而且,她接受过医疗培训,知道哪里下刀最准。那天晚上会不会是她穿过观众席,报复了羞辱她的人?她端坐在座位上,等待庞德开口说话,眼神里没有一丝慌乱。

剧院里又走进三名员工——哈罗德·特伦特、伊丽莎白·科恩和道格拉斯·怀伊。场地管理员,加里,是最后一个到的。他双手深深地插进口袋里,脸色不悦。显然,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叫来。

“为什么艾略特·特维德被人杀害了?这不是我们必须要问自己的问题。作为福莱公园的校长,你也许会说,他树敌太多。学生们惧怕他。他从未试图掩饰过他从他们的痛苦中找寻乐趣的事实。他的妻子想和他离婚。他的员工尽管有诸多分歧,但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不喜欢他。不……”庞德的视线扫过众人,“我们必须要问的是——我从一开始就说过——他为什么这样被杀害了,在大庭广众之下?凶手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穿过整个剧院,用一把从生物实验室取来的手术刀捅死了受害人。没错,当时屋里漆黑一片,观众的目光都聚焦在舞台上。那也是整部剧最具戏剧性的时刻。雾气氤氲,灯光摇曳,阴影中飘出格拉文尼笔下受伤士兵的幽灵。可是,这么做是非常容易暴露。一定会有人留意到他是从哪里窜出来,或是跑到了哪里。像福莱公园这样的预科学校,可以为凶手提供不少更容易下手的机会。学校里有一个时间表。每个人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全都一目了然。凶手如果专挑受害者一个人的时候作案,不用担心别人看见,那他计划行动的时候该是多么方便。

“事实上,在黑暗中仓促作案会引发灾难!警督里奇威相信,助理校长莫里斯顿先生,昨晚坐在特维德先生旁边,一定目睹了什么。他后来遭人灭口,凶手是为了堵住他的嘴,也许还涉及勒索。在他的储物柜里发现的大量现金似乎暗示了这一点。然而,我们现在知道了,这两个人在演出开始之前换了座位。特维德先生比莫里斯顿先生矮了几英寸,坐在他前排的女士戴上帽子会挡住他的视线。莫里斯顿先生才是凶手的真正目标。特维德先生的死是一场意外。

“然而,奇怪的是,莫里斯顿先生在学校里非常受欢迎。他经常保护莉迪亚·格温德丝。同样也是他,在明知加里先生有案底的情况下,还是选择聘用了他。他还能救下一个自杀的学生。在学校里很难找到不夸他好的人,很难,但也不是不可能。当然,有一个人例外。”庞德转过头看着数学老师,他不需要指名道姓,在场的每个人都明白他的意思。

“你不会是在说是我杀了他吧!”莱昂纳德·格拉文尼大声吼道。他的嘴角却情不自禁地上扬。

“当然,你没办法杀人,格拉文尼先生。你在战争中失去了一条腿——”

“替你们拼命!”

“你现在装了假肢。你不可能穿过礼堂。这个事实虽然让人痛苦却再清楚不过。然而,想必你也同意,你们之间有很深的敌意。”

“他是个懦夫、骗子。”

“他是一九四一年你在西部沙漠的指挥官。你们都参与了西迪雷泽格的那场战役,而且就是在那场战役中你失去了一条腿。”

“我失去的不止如此,庞德先生。我在医院里,被疼痛折磨了六个月。我失去了很多朋友——他们中的很多人莫里斯顿少校永远也比不上。事情的经过我已经告诉你了。他下达了错误的命令。他把我们送进地狱,然后抛弃我们。我们被打散了,而他早就跑得不见踪影。”

“这件事闹上了军事法庭。”

“战争过后,有人做过调查。”格拉文尼轻蔑地吐出这个词,“莫里斯顿少校坚称是我们擅自行动,他已竭尽所能保证我们的安全。我提供了相反的证词。可是有用吗?其他目击者都被炸死了。”

“当你发现他在这里教书时,你一定十分震惊。”

“我感觉恶心,每个人都和你一样。他们很钦佩他。他是战争英雄,是模范父亲,是大家的知己,而我是唯一看穿他的人——我早就该杀了他。我实话实说。不要以为我没有想过。”

“你为什么留在这里?”

格拉文尼耸了耸肩。在弗雷泽看来,那段经历让他筋疲力尽。他耷拉着肩膀,垂着浓密的胡须。“我无处可去。因为我和杰玛结婚,特维德才给了我这份工作。不然你以为一个没有任何资质的跛子怎么谋生?我留下来是因为我不得不留下,我尽可能地避开莫里斯顿。”

“甚至在他获得奖章时,在他被授予大英帝国勋章时?”

“这对我来说毫无意义。你可以把一块金子镶在一个懦夫和骗子身上,但这不会改变他的本性。”

庞德点点头,好像这就是他希望听到的那个答案。“所以这件事的核心矛盾在于,”他说,“福莱公园唯一有动机杀死约翰尼·莫里斯顿的男人同样是不可能实施这次作案的人。”他稍作停顿,“除非,也就是说,还有第二个人也有动机,甚至是同样的动机——来学校的目的明确是为了复仇。”

塞巴斯蒂安·弗利特意识到侦探正直勾勾地盯着他看。他挺直身体,血色涌上脸颊。“你在说什么,庞德先生?我没去过西迪雷泽格或是它附近。我当时不过十岁。年纪太小,无法参战!”

“确实如此,弗利特先生。即便如此,我们见面的时候,我就说过,在乡村的一所预科学校担任英语老师,对你来说似乎大材小用。你以牛津大学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你年轻,有才华,为什么要选择在这里埋没自己?”

“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就告诉你了。我正在写一部小说!”

“小说对你很重要。可你却停下来创作一部戏剧。”

“是有人让我写的。每年都会有一名员工写一个剧本,教职工来表演。这是这里的传统。”

“那个人是谁?谁让你写的?”

弗利特犹豫不决,似乎不愿意报出名字。“是格拉文尼先生。”他说。

庞德点点头,弗雷泽知道他没必要问这个问题。他早就知道了。“你创作《暗夜的召唤》是为了纪念你父亲,”他继续说道,“你和我说他最近刚去世。”

“一年前。”

“然而,当我到你的住处拜访的时候,我觉得很奇怪,房间里没有他最近的照片。牛津入学的那天,是你母亲陪着你。你父亲不在。他也没有出现在你的毕业典礼上。”

“他生病了。”

“他已经过世了,弗利特先生。迈克尔·弗利特中士,曾效力于皇家炮兵第六十野战团,于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去世,你觉得调查清楚这些对我来说很难吗?你还要假装你和他没有关系吗?假装你来到这所学校只是一个巧合?你和格拉文尼先生在伦敦的荣誉炮兵连的办公室见过面。他邀请你去福莱公园。你们都有充分的理由憎恨爱德华·莫里斯顿,同样的动机。”

弗利特和格拉文尼都没有说话,女护士打破了沉默。“你是说他们一起干的?”她急切地问道。

“我只是说他们一起构思并创作了《暗夜的召唤》,其明确目的是杀人。他们决定为当年西迪雷泽格的那件事报仇。我相信是格拉文尼先生想出了这个点子,而弗利特先生付诸行动。”

“你胡说八道,”弗利特嘶声说,“那个人穿过观众席的时候,我实际上在舞台上。我能清楚地看到每个人。”

“不。一切都是为了让你像是在舞台上,但事实并非如此。”庞德撑着手杖站起来,“幽灵从舞台后面出现。礼堂里漆黑一片,烟雾缭绕。他穿着一件一战士兵的制服,留着和格拉文尼先生一模一样的胡须。他的脸上血迹斑斑,头上缠着绷带。他几乎没有台词——这是特意安排的。这是创作者的力量,让一切都服务于他的目的。他只说了一个词:‘艾格尼丝!’在‘芥子气’的攻击下他的声音变形,并不难伪装。但是舞台上站着的不是弗利特先生。

“该剧的导演格拉文尼先生一直在舞台的侧翼等待。按照计划,这短短的一幕,你们交换了位置。格拉文尼先生穿上军用雨衣。他头上绑着绷带,脸上涂着鲜血。慢慢地,他走上舞台。他虽然走路一瘸一拐的,但在这么短的距离内不会被注意到,反正他扮演的是一名受伤的士兵。与此同时,弗利特先生摘掉他为表演而佩戴的假胡子。他戴上帽子、穿上夹克——我们之后发现它们被遗弃在井里。他穿过礼堂,刺伤了坐在E23座位上的男人。他怎么能知道,在表演开始前的那一刻,特维德先生和莫里斯顿先生交换了座位,无辜的人会丧命?

“一切发生得很迅速,弗利特先生从剧院的大门离开,丢掉帽子和夹克,然后绕到舞台一侧,及时与早已退出舞台的格拉文尼先生再次互换位置。这个时候,礼堂里已是一片哗然。所以人的目光都落在死人身上。没有人会注意到舞台侧翼发生了什么。当然,当他们发现出了什么事时,两个人都很害怕。他们的受害者是无辜的特维德先生。但这些杀手冷酷而狡猾。他们编造了一个故事,暗示莫里斯顿先生试图勒索,两天后,他们从提供手术刀的同一个实验室盗走毒芹,毒死了他。很聪明,是不是?罪魁祸首被指向了生物老师科恩,而这一次,他们的真实动机就完全被隐藏了。”

摘自唐纳德·李的《死神在踏步》(正文)

第二十一章:最后一幕

剧院里很黑。外面天色很快暗了下来,阴沉沉的天空布满了厚重丑陋的云朵。再过六个小时,一九二〇年就结束了,一九二一年就要到来。但是警司麦金诺已经在脑海里默默庆贺新年。他已经把谜团全都解开了。他知道是谁杀了人,很快他就要和那个人对质,像科学家对待一只稀有的蝴蝶那样无情地把他按倒在地。

布朗警长仔细打量着嫌犯们,第一千次问自己,在那个难忘的夜晚,是他们中的哪一位刺穿了历史老师尤恩·琼斯的喉咙?哪一位?

他们坐在半废弃的剧院里,看上去不太自在,每个人都尽量避开对方的眼神。这出戏的导演,亨利·贝克,紧张的时候总是会抚摩自己的小胡子。编剧查尔斯·霍金斯正在抽烟,他夹烟的粗短的手指上总是沾着墨水。这难道仅仅是个巧合吗?他在伊普尔身受重伤,而第二名受害者、剧院经理阿拉斯泰尔·肖特,几天后也被人神秘地用砒霜毒死。两件事有关联吗?肖特床头柜里藏着二百英镑,看上去非常像是勒索。他还能从哪里弄到那笔钱?他没能活着讲述这个故事真是个遗憾。

究竟是哪一个?布朗还在怀疑莱拉·布莱尔,他的思绪又飘回那一刻——她大发雷霆,冲着他咆哮,指责他毁掉了她的事业。“我恨你!”她厉声说,“我希望你死了算了!”而七十分钟后,他真的死了,如她所愿。那伊恩·利思戈呢?这位年轻、英俊、爱笑的演员年纪实在太小了,不可能参加过伊普尔的战斗。这件事和他没有关系,但他欠下一笔赌债,急需用钱的人往往会铤而走险。布朗耐心地等待他的老板整理思绪。

终于,他等待已久的时刻到来了。当麦金诺起身的时候,沉闷压抑的空气里滚动一声惊雷。狂风暴雨即将揭开新年的序幕。他扶正单片眼镜,大家都停下来,抬起头等着他开口。

“十二月二十日晚上,”他说,“罗克斯伯利的剧院里,《阿拉丁》表演期间发生了一场谋杀案。但凶手却杀错了人!阿拉斯泰尔·肖特才是真正的目标,但凶手弄错了,因为在最后一刻,肖特先生和琼斯先生交换了座位。”

麦金诺稍作停顿,他打量着每一位嫌疑犯,他们正全神贯注地听他说话。“可谁才是那个跑下舞台把刀刺进琼斯喉咙里的凶手呢?”他继续说道,“有两个人是不可能的。查尔斯·霍金斯不可能跑过剧院。他只有一条腿。至于尼格·史密斯,他当时站在舞台上,在众目睽睽之下,也不可能是他。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

毫无疑问,艾伦偷了唐纳德·李的创意。他把时间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改成了四十年代末,把地点从一家破败的剧院改成了一所预科学校,以乔利府邸为原型,改名为福莱公园。艾略特·特维德是他的父亲伊莱亚斯·康威稍作掩饰后的形象。哦,对了——所有老师都是以英国的河流命名的。侦探的名字,里奇威警督借用了阿加莎·克里斯蒂《尼罗河上的惨案》中的人物——又是一条河。但是两本书的作案原理和作案动机是一样的。战时一名长官抛弃了他的士兵;几年后,唯一的幸存者和某个丧命士兵的儿子联手作案。他们在演出的时候交换位置,当着所有观众的面杀人。在洛克警司眼里,这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但在侦探小说的世界里,它合情合理。

读完这两本书后,我给阿尔文基金会[阿尔文基金会,是英国推广创意写作的一个慈善机构。]打了个电话,我猜对了,唐纳德报名的那门课程就是这个基金会主办的。他们能够证实唐纳德·李确实去德文郡的托利巴顿庄园上过课。顺便说一句,那里风景如画。我也去过那里,我原本会说,一位客座导师剽窃某位学生的创意的概率是百万分之一,但是眼前的这两个版本证明事实就是如此。我很同情唐纳德。说实话,他不会写作——他的语言沉闷,缺乏韵律。他使用了太多形容词,对话也没有说服力。在这两点上,艾伦的判断没错。可他不应该遭受这样的待遇。可他当时能怎么办呢?他告诉我,他给查尔斯写过信,但没有收到他的回信。这不惊讶。出版商总是会收到各种各样奇怪的信件,杰迈玛那关它就过不了。她会直接把它扔进垃圾箱。警察不会感兴趣。如果艾伦声称是他把创意告诉了唐纳德,人们会更相信他说的话。

他还能怎么办呢?也许,他可以从常春藤俱乐部的客户记录中找到艾伦的地址,千里迢迢赶到弗瑞林姆,把他推下屋顶,撕掉他新书的最后章节。如果换作我是他,我也许会做出同样的举动。

我花了上午的大部分时间阅读,而我原本打算和露西——我们的版权经理,一起吃午饭。我想和她聊聊詹姆斯·泰勒和《阿提库斯的冒险》。现在已经十二点半了,我想溜出去,在前门外的人行道上快速抽支烟——但这时我想起信件堆上的那封信——拼错我名字的那一封。我打开信封。

里面有一张照片,没有便条,没有寄信人的姓名。我拿起信封,看了看邮戳,它是从伊普斯威奇镇寄来的。

这张照片有点模糊。我猜它是手机拍摄的,在街头随处可见的快照店里放大打印出来。你可以直接插入他们的设备,假设是用现金支付,拍照的人会完全匿名。

画面上是约翰·怀特谋杀艾伦·康威的一幕。

两个人站在塔楼上。艾伦站在垛墙边缘,身体前倾。他穿着宽松的夹克和黑衬衫——就是死后被人发现时穿的那身衣服。怀特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只要推一把,一切都将结束。

事情就是这样。谜底揭开了。我打电话给露西,取消了午餐约会。接着,我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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