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

喜鹊谋杀案  作者:安东尼·霍洛维茨

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镇是我在《喜鹊谋杀案》的虚构世界里停靠的最后一站。尽管艾伦笔下的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是以奥福德村为原型,而它的名字却表明他心之所向的地方。实际上,他是把这两个地方综合在了一起。教堂、广场、两家酒吧、城堡、草地和大致的布局属于奥福德。但是只有在距离巴斯几英里外的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镇上才随处可见书中描述的“……建筑都很坚固,沿袭了乔治风格的建筑,用巴斯的石头砌成,带有气派的门廊,花园建在露台之上”。这里恰巧是他前妻生活的地方,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巧合。《喜鹊谋杀案》里有一条指向她的信息。

我已经提前打过电话。我周二早上出发,在帕丁顿车站坐上火车,然后在巴斯换乘。我原本打算驱车前往,但随身带着手稿,打算在路上研究。梅丽莎接到我的电话很高兴,她邀请我过去吃午饭。我到的时候刚过十二点。

我按照她先前给我的地址——中级路——来到一排别墅前。别墅矗立在小镇上,只有步行才能到达,四周人行道、楼梯、花园纵横交错,如迷宫一般。如果它不是坐落在英国这片土地上,我还以为是西班牙或是意大利住宅。别墅前后共有三排,装有比例匀称的格鲁吉亚式窗户,很多人家前门外都设有门廊,没错,就是用蜜色的巴斯石砌成的门廊。梅丽莎家有三层,还有一片蜿蜒曲折的花园,沿着斜坡上的台阶一直延伸到底下的一座石亭前。她离开奥福德后就搬到了这里,虽然我没有见过她之前住过的地方,但我感觉一定就像两个对立面。这栋房子独特、僻静,如果你想逃离都市的喧哗,这里就是你会选择的地方。

我按响门铃,梅丽莎亲自开的门。我的第一印象是,她比我记忆中要年轻许多,尽管我们俩的年龄不相上下。我在葬礼上差点没认出她来。她穿着大衣,披着围巾,隔着雨幕,在人群里很模糊。现在,她就站在我面前,在自己家里,自信从容、魅力四射、整个人很放松。她的身材苗条,颧骨突出,笑容随和。我敢肯定,她和艾伦在一起的时候头发是棕色的;如今,她的头发变成了深栗色,长度到脖子的位置。她穿着牛仔裤和开司米羊绒衫,戴着一条白金项链,没有化妆。我经常会感觉,某些女人很适合离婚。我会说,她就是那种女人。

她正式向我打招呼,领我上楼,我们来到一间宽敞的客厅。那间客厅贯穿了整栋房子,可以俯瞰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镇的景致,也能眺望门迪普丘陵迷人的风光。家具兼具现代与传统的风格,看上去价格不菲。她已经摆好了午餐——烟熏三文鱼、沙拉、手工面包。她准备了酒,但我坚持要喝苏打水。

“我在葬礼上看见你了,”她边说边坐下来,“抱歉,当时没和你说话,弗雷德急着要走。他今天不在镇上。伦敦的一所大学对外开放,他去参观了。”

“哦,是吗?”

“他正在申请圣马丁艺术学校。他想修一门陶艺课程。”她飞快地补充道,“他不太想去弗瑞林姆镇。”

“在葬礼上见到你,我很意外。”

“他是我的前夫,苏珊,也是弗雷德的父亲。我一听说他死了,就知道自己必须要来。我觉得这么安排对弗雷德也好。那件事让他很受伤。要我说,他比我伤得还要深。我想,借此机会,他也算和过去做个了结。”

“成功了吗?”

“不见得。他抱怨了一路,回来的路上一言不发,埋头玩着平板电脑。不过,我还是很高兴我们参加了,感觉这是正确的决定。”

“梅丽莎……”我吞吞吐吐地想要道明来意,“我想问问你和艾伦的事。有些事情我想要弄明白。”

“我还想你大老远来一趟是为了什么?”

我在电话里告诉她,我正在寻找缺失的章节,试图弄明白艾伦为什么要自杀。她没有追问,我当然也不打算向她提起,艾伦可能是被人谋杀了。“我不想让你尴尬。”我说。

“你想问什么就问吧,苏珊。”她莞尔一笑,“他去世的时候,我们已经分开六年了,过去发生的事我也不觉得难堪。为什么要难堪呢?当然,那时候很难接受。我真的很爱艾伦,我不想失去他。但很奇怪……你结婚了吗?”

“没有。”

“当你的丈夫因为另一个男人离开你,这多少有点安慰。如果是因为一个年轻女人,我想我会更加气愤。当他告诉我詹姆斯的事,我发现这是他的问题——如果这是个问题的话。如果那就是他的选择,我不会责怪自己。”

“你们结婚后有什么征兆吗?”

“如果你指的是他的性取向的话,没有,完全没有。弗雷德是在我们结婚两年后出生的。我会说我们的关系很正常。”

“你说当时你的儿子比你更难接受。”

“没错。艾伦“出柜”的时候,弗雷德十三岁。最糟糕的是,报纸上报道了这件事,他学校的同学看到了。当然,他们都嘲笑他有个同性恋爸爸。我想,如果那件事发生在现在,人们可能更容易接受。事情很快就能平息。”

她完全没有怀恨在心,这让我很惊讶,于是我在心里默默记下,回去就把她从我前一天拟好的嫌疑人名单上划掉。她解释说,他们是好聚好散;艾伦给了她想要的一切,并继续抚养弗雷德,尽管父子俩从不联系。他为儿子存了一笔信托基金,那笔钱可以供他读完大学,甚至之后也不用发愁。詹姆斯·泰勒之前说过,艾伦在遗嘱里给他儿子留下了一笔钱。她自己也有一份兼职工作;在沃明斯特镇附近做代课教师。不过,她有很多银行存款,甚至不需要工作。

围绕艾伦的作家身份,我们聊了很多,因为我告诉她,我对这个话题感兴趣。她是在他的职业生涯最有趣的阶段认识他的:绞尽脑汁地写稿,满心期待能出版第一本书,渴望声名鹊起。

“伍德布里奇中学里人人都知道他想成为一名作家。”她告诉我,“他非常渴望,张口闭口都是这件事。实际上,当时我在和学校的另一位老师约会,但当艾伦来到学校教书后,那段关系就结束了。你还和安德鲁保持联系吗?”

她随口问道,我身体一僵,她应该没注意到。我们很久之前在出版业的聚会上聊过天,我和她提起过我认识安德鲁,但也许是我没有和她提过我们在约会,或者她忘记了。“安德鲁?”我说。

“安德鲁·帕塔基。他教拉丁语和希腊语。他和我有过一段风流韵事——大约持续了一年。我们为彼此疯狂。你知道那些地中海人是什么样。我想,最后是我伤害了他,但就像我说的:艾伦在某些方面更适合我。”

安德鲁·帕塔基。我的安德鲁。

忽然之间,之前所有的不解都豁然开朗。所以,这就是安德鲁不喜欢艾伦、憎恨他成功的原因吧!所以,星期天晚上,他才死活不愿意告诉我艾伦有什么地方得罪了他。他怎么能承认,在遇见我之前,他就和梅丽莎约会过?我该怎么想这件事?我应该感到难过吗?我从别的女人那里接手了他。不,这太荒谬了。安德鲁结过两次婚。他的生命中有很多其他的女人。这些我都知道。但梅丽莎?我发现自己在用一种与之前截然不同的眼光打量她,她的魅力也大打折扣——她太瘦了,甚至有点男孩子气,她更适合艾伦,而不是安德鲁。

她滔滔不绝地说着,还在给我讲艾伦的事。

“我非常热爱阅读,觉得他很迷人。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发愤图强的人。他总是谈论各种各样的故事、创意、他读过什么书、他想写什么书。他在东安格利亚大学上过一门课,他确信这门课会帮助他实现突破。对他来说,光是出书还不够。他想要出人头地,但这比他预想中花的时间更长。整个过程我都陪在他身边:写书、完稿,无人问津后难以想象的失落。苏珊,你根本想象不到被拒稿是一种什么滋味,那些信件投进邮箱里,三言两语,你一整年的努力就付诸东流。我想,你就是写拒稿信的那些人吧。你把全部时间都花在写作上,最终却发现没有人想看。这极具摧毁性。它们拒绝的不是你的作品,而是在否定你这个人。”

“那艾伦是什么样的人呢?”

“他对待写作非常认真。事实上,他不想写侦探故事。他给我看的第一本书叫《仰望星空》。那部作品其实非常巧妙有趣,还有一些悲伤。主角是一名宇航员,但他从未真正进入过太空。在某些方面,我想,这有点像艾伦。后来那本书的故事发生在法国南部。他说是受到亨利·詹姆斯[亨利·詹姆斯(Herry James,1843—1916),美国小说家、文学评论家、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者,代表作《一位女士的画像》《鸽翼》《使节》等。《螺丝在拧紧》是他的一部心理悬疑小说。]《螺丝在拧紧》那篇小说的启发。他花了三年时间才完成,但还是没人感兴趣。我无法理解,因为我热爱他的作品,完全相信它的水准。可我生气的是,最终,我却是那个毁掉这一切的人。”

我又给自己倒了一些气泡水,还在想安德鲁的事。“这话是什么意思?”我感到不解。

“阿提库斯·庞德是我的主意。不——真的,是这样!你要明白,艾伦最渴望的就是出书,得到认可。他被困在那所无聊的私立学校里,占着一个不高不低的职位,日复一日地教一群他根本不喜欢的孩子,而等他们一旦上了大学,谁还会想起他?他简直痛不欲生。有一天,我们去了一家书店,我建议他应该尝试一些更加简单、更受欢迎的东西。他总是很擅长字谜——填字游戏之类的。他对魔术和错视画也很着迷。于是,我和他说,他应该写一本侦探小说。在我看来,有些拿着千万稿费的作家写的作品还不及他的一半。他只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就写完了。它也许很有趣。如果这本书成功了,他就可以离开伍德布里奇,成为一名全职作家,这正是他真正渴望的。

“我实际上帮助他创作了《阿提库斯·庞德案件调查》那本书。他构思那些主角的时候,我也在场。他和我分享了他的全部想法。”

“阿提库斯的灵感是什么?”

“那天电视里在播放《辛德勒的名单》,艾伦从中得到了灵感。他可能也以之前的一位英语老师为原型。他的名字叫艾德里安·庞德之类的。艾伦阅读了大量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研究她是如何创作侦探小说的,然后才开始动笔。我是那本书的第一位读者。我仍然为此感到自豪。我是世界上第一个读过阿提库斯·庞德小说的人。我很喜欢这部作品。当然,它不如他的其他作品那么好。它更轻松,完全没有意义,但我认为它写得很妙——当然,这书是你们出版的。后来的事情你也知道了。”

“你刚才说,是你毁了他的一切。”

“这本书出版后,一切都出了问题。你必须要知道,艾伦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人。他可能会变得喜怒无常,沉默寡言。对他而言,写作是一件神秘的事,就像是跪在圣坛前,领受神谕一般——或者类似的说法。有一些作家他很崇拜,他总是梦想有一天能像他们一样,世界上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

“哪些作家?”

“比如萨尔曼·拉什迪[萨尔曼·拉什迪(Ahmed Rushdie,1947—),印度裔英国作家,与奈保尔和石黑一雄被称为“英国移民文学三杰”。因一九八八年出版的小说《撒旦诗篇》引起极大争议。由于此书内容被指有玷污伊斯兰圣洁之嫌,一面世即引起轩然大波,并激怒了数以亿计的穆斯林。],马丁·艾米斯[马丁·艾米斯(Martin Amis,1949—):英国当代著名作家,一九四九年生于牛津文学世家。马丁·艾米斯素有英国“文坛教父”之称,与伊恩·麦克尤恩、朱利安·巴恩斯并称英国“文坛三巨头”,被称为“蘸着迷药水书写的文坛大师”。],大卫·米切尔[大卫·米切尔(David Mitchell,1969—),英国作家,一九六九年生于英国,代表作《云图》。],还有威尔·赛尔夫[威尔·赛尔夫(Will Self,1961—),英国小说家、专栏作家。他已出版有十部小说,五部短篇小说集和几部非虚构作品,主要作品有《疯狂的数量理论》《道林:一场模仿》《走向好莱坞》和“希望三部曲”。其中《伞》入围二〇一二年布克奖短名单。他的作品中充盈着讽刺、吊诡、奇幻的风格。赛尔夫称自己的作品为“肮脏魔幻现实主义”。与威廉·巴勒斯、艾伦·金斯堡等描写混乱生活的“垮掉的一代”作家相比,其文风更加瑰丽奇幻,语言文字也更加考究、富于雕琢。]。”

我想起之前读过的那本四百二十页的《滑梯》。我当时以为它是他衍生出的风格,但从梅丽莎那里我才得知它是怎么来的了。艾伦一直在模仿一位他钦佩的作家,但就我个人而言,我从未读过那位作家的作品。他创作的这部作品是在模仿威尔·赛尔夫的写作风格。

“阿提库斯·庞德一经出版,他就被困住了。”梅丽莎继续说道,“我们谁也没有预料到这一结果。它大获成功,当然,没有人想让他尝试其他风格。”

“这本书比他的其他作品要好。”

“你也许这么想,但艾伦不认同,我也不认同。”她的语气有些尖刻,“他创作阿提库斯·庞德系列只是为了离开伍德布里奇中学,结果这样一来,他却陷入更艰难的境地。”

“但是他赚了很多钱。”

“他不在乎钱,这从来就不是钱的事。”她叹了一口气。我们俩都没怎么吃东西。“即便艾伦没有发现自己这一面,即便他没有和詹姆斯离开,我觉得我们的婚姻也维持不了太久。他一夜成名后对我已大不如前。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苏珊?我背叛了他。更糟的是,我还说服了他背叛自己。”

半个小时——也许是四十分钟后,我告辞了。我在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站等车,但这正合我意。我需要时间思考。安德鲁和梅丽莎!为什么我会这么心烦意乱呢?在我们俩遇见之前,他们俩甚至就已经结束了。我想这种感觉有一部分合乎自然,这是一种不由自主的嫉妒。但与此同时,我想起了上次聊天时安德鲁对我说过的话。“难道我们就只能这样了吗?”我一直以为,我们俩都喜欢我们之间那种随意的关系,而我之所以一直对开旅馆的事感到恼火,是因为它正在改变我们的关系。梅丽莎和我说的话让我开始重新思考。突然,我意识到,失去他是件多么容易的事。

我还想到一件事。安德鲁因为艾伦失去了梅丽莎,他显然还在为此介怀。他们俩之间当然没有爱情了,而这一次,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可能会再次失去我,而艾伦是罪魁祸首。我是他的编辑,我的事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成功。“我讨厌你向他卑躬屈膝的模样。”这就是他的态度。

我突然发现,安德鲁和其他人一样,也一定很高兴看到他死了。

我需要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所以一上火车,就拿出了《喜鹊谋杀案》——但这一次,我没有翻阅,而是尝试破解。一个想法在我脑海中萦绕不散:艾伦·康威在文本中隐藏了一个秘密,而这甚至可能就是他被杀的原因。我想起了克拉丽莎·派伊解过的字谜,还有两个男孩在木屋里隔着墙壁传递暗号。艾伦在乔利府邸的时候,他会在书里的某些字母下面加点,用首字母缩略词给姐姐传递秘密消息。《喜鹊谋杀案》的打印稿上没有标记,我已经检查过了。但他的书里有英国的河流、地铁站名、钢笔品牌和鸟名。他是一个业余时间会玩电子拼字游戏的男人。“他总是很擅长字谜——填字游戏之类的东西。”这正是梅丽莎最初说服他尝试创作侦探小说的原因。我确信,如果我足够仔细,一定会有所发现。

我想,既然我已经知道这些人物的灵感来源了,不妨忽略它们。如果我是在寻找秘密信息,缩略词似乎更有可能。例如,每一章的第一个单词的首字母,拼出来就是“TTAADA”。没有收获。然后我试了前十句话,它以TTTBHTI开头,而第一章每个部分的第一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开头是:TSDW——我不需要继续了。同样没有任何意义。我盯着书名,《喜鹊谋杀案》(Magpie Murders),若是把字母重新排列,就会变成饲养猪妈妈(Reared Pig Mums)、重读扬扬自得的小恶魔(Reread Smug Imp)、高级分数(Premium Grades)等。这个行为很幼稚。我不指望能找到什么,没指望。但火车缓慢地往伦敦开去时,我的脑海里全是各种字谜。我不想去思考梅丽莎告诉我的事。

然后,在斯文顿和迪考特之间的某个地方,我看到了答案。它在我眼前自动组合在了一起。

系列书的书名。

线索一直在那里。詹姆斯告诉过我,书的数量很重要。“艾伦总是说,这个系列有九本书。他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他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为什么是九?因为那就是他要传递的秘密信息。这就是他希望拼出的字谜。看看每个书名的第一个字母:

Atticus Pünd Investigates(《阿提库斯·庞德案件调查》)

No Rest for the Wicked(《邪恶永不安息》)

Atticus Pünd Takes the Case (《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

Night Comes Calling (《暗夜的召唤》)

Atticus Pünd Chritmas (《阿提库斯·庞德的圣诞》)

Gin & Cyanide (《金酒与氰化物》)

Red Roses for Atticus (《送给阿提库斯的红玫瑰》)

Atticus Pünd Abroad (《阿提库斯·庞德在国外》)

如果再加上最后一本书的书名,Magpie Murders (《喜鹊谋杀案》),你懂了吗?

AN ANAGRAM (一个异位字谜)

这下终于印证了一直盘旋在我脑海里的想法。在常春藤俱乐部里,当查尔斯建议修改最后一本书的书名时,艾伦很生气,他说什么来着?“我不要——”而就在这时,唐纳德·李摔碎了盘子。

但事实上那句话很完整。他实际上已经说完了。他想说的是,这本书不能不叫《喜鹊谋杀案》,因为这样一来会毁掉他几乎从构思出这个点子的那天起慢慢编织进这个系列的一个玩笑。他想出了一个异位字谜。

但是关于什么的异位字谜呢?

一个小时后,火车驶进帕丁顿站,我仍然没有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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