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周刊》血案余想

走出唯一真理观  作者:陈嘉映

原载于《财新·新世纪》2015年第7期


到处在谈论着《查理周刊》惨案。也是在新年伊始,另一批极端主义者在尼日利亚制造了巨大惨案,不仅屠杀的规模大得多,而且,被屠杀的更多是妇女、儿童、老人。听起来,人们把注意力集中在前一惨案上似乎有点儿势利。其实不然,至少不尽然。以我个人论吧,在法国,我有不少朋友熟人,我在法国工作过,旅行过,我相当熟悉法国的历史,曾从法国文化汲取不知多少营养。如果我可以有不止一个精神故乡,法国定是其中之一。我在巴黎找路,也许比在上海还容易些。我想,多数人像我一样,对法国要比对尼日利亚亲熟得多。当然,有些人不是这样,例如那些从万里之外奔赴尼日利亚去与埃博拉抗争的白衣天使。我只是想说,像大多数人这样,像我这样,对发生在巴黎的血腥袭击更加关注也许无可厚非。

听闻这样的惨案,当然有强烈的反应,有感情反应,也有想法。但没有想到要写什么——我的反应应该与大家差不多吧。可是后来听到一些议论,有些出自平时颇有见地的朋友,竟与我的想法相差很多,于是动了念把自己的想法写出来,与不同意见者商榷。

有人谴责袭击,但是,对,“但是”,他们说,他们也极不赞同《查理周刊》刊出那样的漫画,不赞同的程度不同,程度深的,差不多站在袭击者一边。《查理周刊》侮辱了伊斯兰信仰,而信仰是不容侮辱的;言论自由不足为之辩护,是,查理们动口没动手,但是,一位议论者说,你说我睡你妈,是,你没动手,但我决不能容你这样侮辱我母亲,我就是要跟你拼命,这有什么不对吗?话说到这里,不再是各打五十大板,而是在为杀戮者辩护了。

这里至少有一个区别。睡你妈,大家公认构成对对方母亲的侮辱:说这话的意在侮辱,听这话的受到侮辱。但《查理周刊》刊出那些漫画意在侮辱吗?他们也刊出讽刺本国总理、讽刺梵蒂冈教皇的漫画,在那里,这些被视作讽刺,也许是过分的讽刺,有点儿恶毒的讽刺,但总理们教皇们没有以侮辱人格罪起诉他们。不同个人,不同文化,对这些漫画是否构成侮辱并无一致看法。

有议论者说,在这种事情上,你我怎么看不重要,重要的是伊斯兰人怎么看,感到侮辱的一方怎么看。对此我有两点疑问。

第一点疑问是,我们干吗要这么虚怀若谷,声称自己的主张不重要。当然,极端主义者看到这些漫画会怎么反应,法国人在遭受袭击杀戮之后将采取什么措施,你怎么看我怎么看未必有多大影响,就此而言,你我的看法不重要,当事两方的看法才重要——他们用行动来体现他们的看法。行动当然是最重要的,然而,却不是唯一的,行动之外,还有反思、讨论、争论。你我现在正是在讨论这个问题,这时候,你我的看法不重要,那还拿什么来讨论?

那我们是什么看法呢?当然,各不相同。有些同情西方的价值观,有些则更同情袭击者一方——他们也许不愿这么说,但把《查理周刊》的漫画比作睡你妈,已经透露出这一点。

第二点疑问是,即使你我的看法不重要,为什么是伊斯兰人的看法重要,而不是法国人的看法重要呢?他们说,在这种事情上,要以受到冒犯的一方如何感受为准。有那么一些时代,有那么一些地方,有人见到女学生穿着裙子逛大街,大感不适,乃至大受冲撞,于是女学生们就该找点儿布头把露肉的地方都遮住?朝见皇帝不匍匐跪拜,曾经被视作对天朝的大不敬。没几十年前,说说蓝萍往事,就是对伟大旗手的恶毒攻击,为此丢了性命的不只几个,关进大牢的更不胜数。

考虑到谈论蓝萍往事很可能招致严重后果,我可能因此噤口不言;你可能出自政治明智的考虑反对公演《刺杀金正恩》;你可能出于相似考虑或其他考虑批评《查理周刊》对政治讽刺画的尺度掌握有误;但这些不是在上述层面上的对与错,不是单单因为有人觉得受到冒犯所以我们错了所以应该改正。

有些议论者同情极端主义者,不单单是因为他们受到冒犯,更多是因为他们所代表的伊斯兰文化是一种有信仰的文化,而《查理周刊》所代表的西方文化轻浮腐败。让我们先说说文化,再说信仰。

这些议论者当真不认同西方的文化价值而更加认同伊斯兰的文化价值吗?这不大可能呀。他是以言论为生的人士,不会对因言获罪因言死难更多一点儿同情吗?在一旁议论的时候,他对西方文化嗤之以鼻,但他有机会留学的时候,去了法国,去了美国,没去伊朗,更没去伊斯兰国。他的儿女打算出国定居,他建议他们去欧洲去美国,没建议他们去伊斯兰国。也许,只因为这些西方国家生活好?什么叫“好生活”?除了奶酪红酒,也许还包括对多元文化的宽容,还包括你喜欢看的杂志,说不定其中包括《查理周刊》。

再说信仰。有些议论者反复声称,先知是不容侮辱的,信仰是不可侵犯的。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对宗教信仰如此肃然起敬了?是因为我们自己也皈依了哪种宗教,成了坚定的信仰者?还是苦于心里不但没有宗教信仰,而且不再有任何坚定的信念,于是要靠崇拜别人的信仰聊作心理补偿?我们自己若没有信仰甚至无所信从,我们若为此感到苦恼,这该是培养某些信念的好兆头吧。我们是因为自己无所信从感到苦恼和谦卑了吗?抑或由于无所信从而不加分辨地鼓呼任何一种好勇斗狠?

在我想来,不信奉哪种宗教并不是什么坏事——只要我们对美好事物怀抱坚定的信念。我相信,绝大多数中国人仍怀抱这类信念,虽然历经种种摧折,这些信念已经相当脆弱,需要努力维护、增强。这靠的是日复一日事复一事的培育。远远看一眼陌异的信仰,嘴上对它赞美一番,无法由此填充信念阙失的心中空洞。

有特定宗教的信仰当然也没什么不好。可是,就像多少罪恶假自由之名而行,世间多少罪恶在信仰名下横行。在耶路撒冷屠城的十字军没有信仰吗?党卫军信仰得不够坚定吗?波尔布特徒众呢?信仰并没有资格颁发给信仰者怎么干都行的空白许状。天下哪条公理告诉我们,只要信仰坚定,就可以去屠杀异教?就该凶狠暴烈?在这一端,纳粹党徒中,十字军骑士中,各个人的具体行事也不尽相同,在另一端,我们还见得到坚定信仰与宽厚人道主义的结合。领导非暴力抵抗的甘地信仰不坚?推行种族和解的曼德拉丧失了信仰而落入了西方意识形态的陷阱?若把极端主义推崇为信仰的楷模,该把甘地曼德拉们置于什么位置?该把千千万万不肯卷入极端主义的伊斯兰信众置于什么位置?《查理周刊》杀戮事件的确透露出信仰冲突,但我们不能因此笼统地把伊斯兰教信仰等同于极端主义者的所做所为。

也许,有些议论者并不那么关心信仰不信仰,他们倾向于同情伊斯兰人,多多少少在于,两造之间,伊斯兰文化处于弱势。刚才谈论冒犯的时候,我为了显得振振有辞,没举强者冒犯弱者的例子。然而我承认,一种冒犯是否构成侮辱,跟出自强者还是出自弱者颇有关系。同情弱者本来是种正当的感情,更何况,面对强势西方文化,我们也许还心有戚戚焉。我不否认,尽管西方的主流观念提倡多元文化共荣,但轻视乃至压制相异文化的观念和举措并不鲜见。而且,虽然当今的西方已不再具有压倒性的文化强势,但与其他文化相比仍然相当强势,这种强势仍时时需要引起警惕,有时,我们还要为维护光大自己的文化传统奋起一争。我们起而与强势文化抗争以保卫文化多样性,那我们不是该十倍更加警惕那些容不得任何异见的极端主义吗?同情弱者是种正当的感情,不是说它是唯一优先的感情,不意味着只要是弱势一方感到不公就该判定事情不公,更不意味着感到受了侮辱或事实上受到了侮辱就可以大开杀戒。

维护文化多样性可不像在旅游景区展示多彩的文化产品那般轻松愉快,我们都知道,文化差异可以发展成文化对抗,不同文化之间会发生冲突、斗争甚至战争。这时候,我们还该怎样尊重文化多样性?在课堂上答卷,人人都可以答尊重他人的信仰,然而,真要说到尊重他人,正是在斗争中尊重他人——即使在斗争甚至战争之中,我们仍要努力理解并尊重对方的文化品格与信仰。这从来不易,但今天尤难,因为当今的主导观念往往让人看不清我们确切地在为什么斗争。

法国是一个崇尚言论自由的国度,查理周刊人也的确因为他们自由发表见解遭到杀戮。但这里的斗争却首要地并非在于捍卫自由言论这种价值,而是在捍卫生命本身。威廉斯引用施蒂纳的话说,老虎扑过来的时候,我有权反击它——如果我有这个能力,这时候,我不是在保卫我的权利,我就在保卫我的人身。按照流行的意识形态,无论我们做什么,似乎都要依赖于甚至源出于某种具有普遍性的道德要求。这不仅扭曲了实情,而且,把所有实际斗争都上升为原理和道德高度上的斗争,促生这样的局面:两种主义两种政治力量相争,甚至单纯的利益相争或两支军队对战,必要占领道德高地,在人格上污化对方,必要把对方说成而后想成理性阙失、道德败坏、心思邪恶、品性低劣,甚至体貌猥琐。(相比之下,倒是古代人朴直些。)

我这样做是有道理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敌对一方没有他的道理,我更多占理不意味着他毫无道理,可一旦把我的道理上升为普遍道德,敌对一方就不再有任何合理性的余地。甚至用“被洗脑”来刻画敌对一方也未见得确当。物理学家戴森曾引日本神风攻击队队员的日记为证,认为“他们是一群有思想、内心敏感的青年男子,既不是宗教狂热分子,也不是民族主义狂热分子”。他接着说:“如果我们想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恐怖主义对带理想主义色彩的年轻人的吸引力,首要的一步就是理解我们的敌人。”痛定思痛,即使对那些扫射平民的凶徒,我们也要力求理解——遏制极端主义的努力中包括努力去理解他们怎么会这么干。这里说的不是隔岸观火的理解,如果我们面对扫射平民这样的事情不感到震惊,不感到悲愤,我们还能够理解什么呢?而且,事情从来不止于理解。该斗争只好斗争。我个人以说理为业,但从来没幻想过说理总能取代赤裸裸的斗争。面对极端主义者的杀戮,最直接的反应就是起而与之斗争。我站在起而与他们斗争的一方,只是,我不需要把这场斗争想象成正义战胜邪恶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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