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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无选择的贼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六点二十四分,第七频道上的那几个家伙用尽了所有的词汇,强调有五个州发布了通缉令,全面捉拿变身为冷血杀手的窃贼伯纳德·罗登巴尔。我放下美味的炸鸡腿,穿过房间把罗德尼的松下牌电视关掉。露丝盘腿坐在地上,根本不理会面前的鸡腿,嘴里一直在念念有词地咒骂雷·基希曼。“那家伙真可恶,”她说,“拿了你一千美元的辛苦钱,还说你这么多的坏话。”

根据雷的说法,事情是这样的:我藏在房间暗处,出其不意地攻击了他和罗伦,幸好他胆大心细且临危不乱,在混乱中将我认了出来。“很多年以前,我就觉得罗登巴尔有可能会使用暴力。”他跟记者这么说。他的眼睛瞪得好像快要裂开了,似乎不是在看着摄像机,而是在看我。

“我让他很难堪,”我说,“让他在他的搭档面前出了丑。”

“你觉得他真的相信自己说的话吗?”

“你说我杀弗兰克斯福德的事啊?他当然相信啊。你跟我大概是全世界唯一认为我是清白的人了。”

“还有真正的凶手。”

“还有真正的凶手。”我表示赞同,“但他总不会出面澄清吧,没有人会把我的话当回事,我不可能靠这个脱身的。坦白说,我就不知道一开始你为什么会相信我。”

“你的脸看起来很老实。”

“在贼里面这张脸真的算诚恳的了。”

“而且我的直觉一向很准。”

“这我倒相信。”

“J.弗朗西斯·弗兰克斯福德。”

“愿他安息。”

“阿门。你知道吗,名字的第一个字就是缩写,我没法相信这种人,老是觉得他们鬼鬼祟祟的。他们一定是用不健康的心态看自己,才不敢坦然面对世界。”

“你这一竿子打翻了一船人吧。”

“我倒不知道。你自己看嘛,G.戈登·林迪,E.霍华德·亨特——”

“这两人都跟我是同行。”

“你有中间名吗,伯尼?”

我点点头。“格林姆斯。”我说,“这是我母亲婚前的姓。”

“你会自称B.格林姆斯·罗登巴尔吗?”

“以前没这么叫过,以后大概也不会。”如果我这么叫自己,也不能表示我要隐瞒什么,最多说明我神经不太正常而已,“B.格林姆斯·罗登巴尔?我的天哪!很多人有名字,也没有发疯,但他们就是喜欢用中间名,所以——”

“那干脆把名字省掉不就行了?”她说,“简单直接、光明正大。偏偏要留下名字的第一个英文字母,这叫我怎么相信他?”她吐了吐舌头,“不管了,我觉得我的想法挺对的。我就是没法相信J.弗朗西斯·弗兰克斯福德。”

“我想你现在可以相信他了。人死了就表示他再也玩不出什么花样了。”

“真希望能多了解他一点,我们现在唯一知道的就是他死了。”

这还真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如果他没死,我们对这浑蛋也不会有什么兴趣。”

“你好像不该这么说他,伯尼。”

“是不应该。”

“对死者只能赞美。”

“对死者只能赞美,对。”

她用嘴撕下鸡腿上的最后一块肉,把吃剩的东西收拾起来,放到厨房里去。她走路的时候,我直盯着她的小屁股看,见到她弯身倒鸡骨头,我记得我咽了一口口水。

然后,她直起身子,倒了两杯咖啡。我在想已故去的弗朗西斯·弗兰克斯福德,他的名字前得加个J,名字后面是R.I.P.[R.I.P.是拉丁文Requiescat in pace的缩写,意思是“愿他安息”。]。

前一天晚上,我还在呆呆地想,不知道死的人到底是不是弗兰克斯福德。也许有别的贼正在附近作案,趁弗兰克斯福德不在家的时候先我一步潜入,把他的头敲破,等我出现来背黑锅。

但谁可能杀他呢?会不会是自杀?

这不重要,反正死者是弗兰克斯福德,四十一岁的企业家、房地产商、外外百老汇剧场[外外百老汇(off-off Broadway),也称超外百老汇,多为前卫或实验性戏剧。]制作人,生活奢侈,标准的城市人。他结过婚,但很早就离婚了,一个人住在东区的高级公寓里,最后被人用烟灰缸砸破了脑袋。

“如果你要杀人,”露丝说,“也不会用烟灰缸嘛,是不是?”

“他喜欢很重的烟灰缸。”我告诉她,“客厅里的那个可以打死一头牛。切割玻璃做的,又大又沉。报上说凶器是一个切割玻璃烟灰缸,那就是说屋里有一对那样的烟灰缸,另外一个我见过。”我看了看《邮报》上的新闻,手指点了点他的照片,“这家伙长得还不难看。”

“你喜欢那样的人吗?”

他长相不错,额头很高,一头又浓又密的黑发,在太阳穴附近转为棕色,留着两撇理发师得花很大功夫才修得出来的胡子。

“挺出色的。”我说。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甚至还有点优雅。”

“仔细看你会觉得他有点鬼鬼祟祟,很有心机。”

“对死者唯有赞美。”

“哦,去他妈的赞美。我奶奶常说,如果你对某个人实在说不出什么好话来,那就听听别人怎么说。我很怀疑他的钱是从哪里来的,你觉得他是干哪行的?”

“报纸上不是说他是企业家吗?”

“那意思是说他很有钱,可没说他是怎么赚的钱。”

“他投资房地产。”

“那只是说明了你跟钱的某种关系,跟在外外百老汇做制作人一样。房地产可能赚钱,但是戏一定赔钱,你见过哪出戏是赚钱的?他该有个能维持生活的事业吧,我觉得他的钱来路不正。”

“你的话也许没错。”

“那报纸为什么不写?”

“没人在乎啊。大家觉得他被杀是因为他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了错误的地方。一个疯狗一样的贼凑巧挑上了他的公寓,闯了进去。弗兰克斯福德恰巧留在家里,恰巧赴了这个死亡约会。如果他死的时候穿的是女人的内衣,那还算是有新闻性,记者会想去挖掘他的生活,但他穿的是再正常不过的布克兄弟晨袍,这条新闻还有什么好追的?”

“什么地方说他穿着布克兄弟晨袍?”

“我随口说的。我不知道他的衣服在哪里买的。报纸上只说他死时穿着晨袍。《邮报》说是晨袍,《纽约时报》说是浴袍。”

“我怎么有印象他死的时候没穿衣服?”

“记者可没这么说。”我在回想罗伦有没有嘟囔说弗兰克斯福德没穿衣服之类的话,就算说过,我也不记得了。

“也许明天的《每日新闻》会说他没穿衣服,这有什么差别?”

“我看没什么差别。”

我们俩并排坐在劳森沙发上。她把报纸叠好,放在身旁。“真希望能有个可以着手的地方。”她说,“现在像是在解一个结,但绳子两端却在视线范围以外。我们现在只知道有个人死了,还有一个让你深陷其中脱不了身的人。”

“我们却不知道这个人是谁。”

“什穆[什穆(Shmoo),美国漫画人物,身材圆胖,能让人梦想成真。]先生,巧克力眼睛先生。一个肩膀窄窄的、腰却很粗的家伙,眼神始终在回避谈话的另一方。”

“就是这家伙。”

“而且你好像认识他。”

“他的样子真的好像在哪里见过,连声音都有点耳熟。”

“但你以前没见过他。”

“没有。”

“可恶!”她握紧拳头在大腿上捶了一下,“有没有可能在监狱里见过?”

“我想没有,虽然这种推测很合乎逻辑——他由此知道我是贼。可无论我怎么想,也没法把这个人安置在我的那段记忆里。如果是坐同一班地铁或在街上擦身而过,这类情况还比较可能。”

“也许吧。”她的眉头皱了起来,“他陷害了你。就算他不是凶手,也该知道是谁杀了弗兰克斯福德。”

“我觉得他没杀过人。”

“但他知道谁是凶手。”

“可能吧。”

“现在只要找到他就行了。你不知道他的名字,但他有没有告诉你假名或绰号?”

“没有。怎么了?”

“我们可以打电话到酒吧,请人叫他啊。那家酒吧叫什么名字?我忘了。”

“潘多拉。叫他干什么?”

“我不知道。也许你可以跟他说蓝皮盒子在你手上。”

“什么蓝皮盒子?”

“就是你进去——哦。”

“根本就没有蓝皮盒子。”

“当然没有。”她说,“根本就没有什么蓝皮盒子,那只是个诱饵而已。”她皱起了眉头:“那他为什么还要安排你们在潘多拉见面?”

“我不知道。他可能根本不会去。”

“那为什么要安排呢?”

“这倒问住我了。除非他通知警察在那里抓我,不过这也不太说得通。也许他是觉得行动结束时应该安排见个面,才感觉比较像真的。”我闭上眼睛,回想当时一幕幕的情景,“有件事很好笑。我老是觉得他在虚张声势,想让我觉得他很厉害。他为什么要这样?”

“让你不敢出卖他吧,我想。”

“我为什么有这种感觉?这家伙很蹊跷。他故意装成那样是因为他其实并不厉害。不是真的厉害。他说得有模有样,言行举止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这家伙一定是个骗子,而且是高手。”我微笑道,“他唬住我了,我实在不敢相信公寓里竟然没有蓝皮盒子。他有办法让我觉得有,还跟我说不能打开。”

“你不记得在牢里见过他,可是你觉得他曾经被警察抓过吗?”

“有可能。做这行的很难避免,不管你多高明,迟早都会出事。我跟你说过上次我是怎么被抓的,对不对?”

“门铃坏了。”

“对。我偏巧挑了个屋主在家的公寓,那家伙有枪,还有一副火爆脾气。我跟他说我们可以很理性地解决问题,还把我皮包里的钱拿出来想给他,谁知道他是民权团体的领袖。这就等于拿火腿三明治去贿赂拉比[拉比(rabbi),意思是犹太学者。]。他们哪里是用书砸我?简直连图书馆都扔过来了。”

“可怜的伯尼。”她说,还把手放在我的手上。好几分钟,我们的手才彼此熟悉。我们的眼神相遇,但随即分开,滑进了各自的心思。

我想到了监狱,这不是第一次了。如果我自首,他们会以二级谋杀罪起诉我,但也有可能是过失杀人。三四年之后,我照样可以在街头厮混、找人聊天,做现在做的事。以前我没被关过那么久,但最后一次时间也够长的了,十八个月。不过如果十八个月都撑得住,四年也能熬过去。蹲监狱,不管时间长短,一定要挺直腰杆、随时应战,不过要安分守己。

当然,我现在老多了,出狱之后应该已经年近四十。但他们都说,年纪越大,时间过得越快,蹲监狱也就越容易。

里面没有女人,没有柔软微凉的手、结实动人的臀部。里面也有些男人有结实的臀部,如果你喜欢的话。我恰巧不太喜欢。

“伯尼,我可以去找警察。”

“去检举我?这也是有道理的,应该有赏金——”

“你在胡说什么?我为什么要出卖你?你疯了吗?”

“是有点不正常。那你为什么要去找警察?”

“他们不是有一本里面都是罪犯照片的档案吗?”

“那又怎样?”

“我可以跟他们说我被坏人挟持,他们就会拿那本档案给我看。”

“然后呢?”

“也许我能认出他来。”

“你认不出来的。”

“我觉得我可以根据你的描述,把他找出来。”

“辨识罪犯的大头照上只有脸部画面,所以那才叫大头照,你是看不到他的身体的。”

“哦。”

“所以那才叫大头照。”

“哦。”

“这办法看来行不通。”

“是不太行得通,伯尼。”

我把她的手翻过来,轻抚着她的手掌和指腹。她靠近我一点。我们就这么坐了好几分钟,正当我做好所有准备要搂住她的时候,她却倏地站了起来。

“我真希望我们能做点什么。”她说,“我们如果知道那个跟你接头的人叫什么名字,至少就有了个着眼点。”

“我们得先知道为什么有人要杀弗兰克斯福德。有人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想要弗兰克斯福德的命。动机……我们越了解这个人,就越知道该朝哪个方向思考。”

“可警察不是——”

“警察已经知道是谁杀他了,连调查都免了。露丝,他们认定凶手就是我,这案子已经结了,现在只要抓到我就行了。要不,我们这体制怎么会这么完美呢?这世上可能只有一个人有杀弗兰克斯福德的动机,但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因为弗兰克斯福德谋杀案已经破了,凶手就是我。”

“我明天可以到图书馆去看一下《纽约时报索引》,也许上面有线索。我可以在微缩胶卷室里找找看。”

我摇了摇头。“如果有什么好东西,他们早就挖出来登在讣闻里了。”

“也许在里面可以找到什么线索。试试总是值得的,对不对?”

“应该是吧。”

她朝一个方向走了几步,转身,又走了几步,有点像一头关在牢笼里的狮子。

“我不能坐在这里,”她说,“我会被逼疯的。”

“那你会恨监狱的。”

“天哪,里面的人怎么受得了?”

“找一天晚上,”我说,“我会带你到城里去玩,露丝,但是——”

“不行,你得留在这里。”她说,“我明白。”她拿起一份报纸,随意翻了几页,“也许电视上有什么。”她打开电视,WPIX台在上演华纳兄弟公司出品的帮派电影。所有的坏蛋都到齐了——罗宾逊、彼得·洛、格林斯垂特,还有一群专演反派的演员,名字我都懒得记,但脸孔却永远忘不了。她坐在我身边,我们就看起这部电影来了。我终于搂住了她。在广告时段,我们抱在一起,轻轻拥吻。

最后一个坏蛋死了。在末尾播演职员表的时候,她说:“你看,坏人到头来还是赢不了,我们没什么好担心的。”

“人生,”我强调,“绝不是一部B级电影。”

“但也绝对不是德米尔[德米尔(Cecil B. DeMille,1881—1959),美国电影导演和制片人,代表作有《十诫》、《十字军东征》、《埃及艳后》、《日落大道》等。]的电影。会有办法的,伯尼。”

“也许吧。”

十一点的新闻开始了,终于看到了我们想看的部分,但是在弗兰克斯福德遇害的新闻中,却没有后续的报道。跟几小时前相比,这条新闻反而简略了许多。在新闻报道亨特角的一起缉毒行动时,露丝站起身把电视关掉了。

“我想走了。”她说。

“走?”

“回家。”

“在哪里?”

“班克街,离这儿不远。”

“再留一会儿吧。”我建议,“说不定还有什么好看的电视节目呢。”

“我累了,真的,我今天起得太早。”

“那么你可以……呃,睡在这里。”我说,“晚上玩个尽兴。”

“我今天不想,伯尼。”

“我也不想让你一个人回家。在这种时候、这种地方——”

“现在还不到十二点,而且这里是全城最安全的区域。”

“我真的希望有你陪伴。”我说。

她笑了。“我今天晚上真的得回家,”她说,“我想洗个澡,把这身衣服换掉——”

“然后呢?”

“我还得喂猫,可怜的小东西现在一定饿坏了。”

“它们不会自己开罐头吗?”

“不会,它们被我宠坏了。一只叫以斯帖、一只叫末底改[这两个都是希伯来《圣经》中的人物名。],是阿比西尼亚猫。”

“你为什么给它们取了希伯来名字?”

“要不然我该叫它们什么?海尔和塞拉西[海尔·塞拉西(Haile Selassie,1892—1975),埃塞俄比亚国王,一九七五年死于拘禁之中。前文提到的阿比西尼亚是埃塞俄比亚的旧名。]吗?”

“说得也是。”

我跟着她走到门边。她一手握在门把上,转身亲了我一下。感觉真好。我真的希望她能留下。她的喉咙深处传来诱人的声音,身子靠了我一下。

我放开她。她打开门,说:“明天见,伯尼。”

说完她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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