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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恩冰与火之歌 作者:乔治·R.R.马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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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姆?”琼恩轻声唤道。 空气里弥漫着陈年积灰和腐朽纸张的味道。在他面前是一座座高大的木书架,顶端没入黑暗,架上堆满了皮面装订的书册,以及一箱一箱的古老卷轴。在房间某处有一盏油灯,微弱的黄光从书堆中渗透出来。这里到处都是老旧纸张,为防万一,琼恩吹熄了手中蜡烛,跟随灯光,在拱形天花板下的狭窄过道里穿梭。他一身黑衣、一头黑发、一张长脸,一双灰眼,仿佛是黑暗中的阴影。他连双手都戴着黑色鼹鼠皮手套:右手是因为灼伤未愈,左手则是因为手套戴一边显得很可笑。 山姆威尔•塔利弓着背,坐在一张嵌进石墙壁龛里的桌子边。光线便是来源于悬挂在他头顶的一盏油灯。他听见琼恩的脚步声,抬起头来。 “你整晚都在这儿?” “啊?”山姆似乎很惊讶。 “你没来和我们吃早餐,你的床也没有睡过的痕迹。”雷斯特认为山姆弃营逃跑,但琼恩不相信。当逃兵总还需要一点勇气,而山姆是连那点勇气也没有的。 “已经早上了吗?在这下面没法知道时间。” “山姆,你真是傻得可爱。”琼恩道,“我跟你保证,等我们只有又冷又硬的地面可睡,你就会想念床的感觉了。” 山姆打个呵欠,“伊蒙师傅派我下地窖来帮司令大人找地图,我没想到……琼恩,你看这些书,从没见过这么多!有好几千本呢!” 他环顾四周,“临冬城的藏书室也有百来本书。找到地图了吗?” “有啊有啊,”山姆挥舞他肥如香肠的手指,指着面前桌上散乱的书籍和卷轴。“起码有十几种。”他展开一张羊皮纸,“这上面的墨水虽然已经褪色,但你还是可以看出绘图者标示的野人聚落,还有一本书……我放哪儿了?刚刚还在读。”他推开几张卷轴,找出一本积满灰尘、封皮腐烂的书。“就是这本,”他语带虔敬地说,“一个姓雷德温的游骑兵写的,讲述的是他从影子塔一路到冰封海岸的凄凉岬的旅行经过。上面虽然没有日期,但他提到北境之王多伦•史塔克,所以这一定是在征服战争以前完成的。琼恩,他们和巨人作战呢!雷德温甚至和森林之子有过贸易往来,这些全记在书里面。”他小心翼翼地用一根手指翻页,“你看,他画了地图……” “山姆,或许你也可以把我们这次巡逻的经过写下来。” 他本意是鼓励,却说错了话,山姆此刻最不需要别人提醒的就是从明天起他们将面对的命运。他随手翻动一些卷轴,“地图还很多,如果给我时间……这里乱成一团,不过我有办法把一切都整理妥当,我知道我能行,但那得花上好多时间……唉,说真的,起码要好些年才行。” “恐怕莫尔蒙没法等那么久,”琼恩从箱子里抽出一束卷轴,吹掉上面厚厚的灰尘,展开的时候,卷轴竟有一小角从他指间剥落。“你瞧,这张快碎了。”他看着褪色的字迹皱眉。 “轻一点。”山姆绕过桌子,从他手中接过卷轴,像是对待受伤动物似的捧着。“重要的书籍记录在需要时常被誊抄。这里最老的书说不定被抄过五六十次呢。” “哎,可这张没什么好抄的。二十三桶盐渍鳕鱼,十八罐鱼油,一桶腌……” “这是张货物清单,”山姆说,“或是买卖的收据。” “谁管六百年前的人吃多少鳕鱼啊?”琼恩不禁纳闷。 “我就会,”山姆小心翼翼地把卷轴放回原本的箱子,“从账目里,你可以学到很多,真的,我不骗你。比方说,你可以从中得知当时守夜人军团有多少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吃些什么东西……” “他们吃的还不就是食物?”琼恩道,“他们的生活和我们有什么两样?” “那你可就错了,琼恩,这里处处是宝藏哪。” “你说是就是吧。”琼恩半信半疑。所谓的“宝藏”,应该是指黄金、白银和珠宝,决非灰尘、蜘蛛和腐烂皮革吧? “我是说真的!”胖子激动得冲口而出。他年纪比琼恩大,依法已经成年,可他怎么看都还像个孩子。“我找到鱼梁木上人面的绘画,一本关于森林之子语言的专著……还有连学城都没有的作品,比如古瓦雷利亚流传下来的卷轴,千年之前的学士所做的季节变化记录……” “书又不会跑,等我们回来再看也不迟嘛。” “那也要我们回得来……” “熊老这次挑的两百个弟兄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手,其中更有四分之三是游骑兵,况且‘断掌’科林还会从影子塔带一百弟兄来跟我们会合。就算待在角陵你父亲大人的城堡里,也不会比这更安全了。” 山姆威尔•塔利勉强挤出一丝哀伤的笑容,“我在父亲的城堡里本来也不怎么安全。” 诸神对人的种种残酷捉弄,莫不以此为甚,琼恩不禁想。迫不及待想参加这次长征的派普和陶德必须留守黑城堡,需要面对鬼影森林的,却是山姆威尔•塔利。他是个自承懦弱的人,肥胖无比,胆子奇小,骑马舞剑样样不行。可熊老打算随军携带两笼信鸦,以便沿途将讯息送回城堡,而伊蒙学士双眼已盲,身子又太过孱弱,无法与他们同行,只好由他的事务官代替。“山姆,我们需要你照顾信鸦,我自己也需要你帮忙照着葛兰,确保他小心一点。” 山姆的下巴抖了抖,“又不是只有我能照顾信鸦,换你或葛兰也行,这事谁都做得来。”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绝望,“我可以教你怎么弄,你也识字,帮莫尔蒙大人写信不会比我差。” “我是熊老的事务官,我得跟在他身边,照顾他的坐骑,帮他搭帐篷,没时间照顾鸟儿的。山姆,你发过誓,已经是守夜人的一员了。” “守夜人不该害怕,对不对?” “我们谁不害怕呢?要有人不怕,那他一定是傻子。”过去这两年来,有太多游骑兵下落不明,其中也包括琼恩的叔叔班扬•史塔克。他们在森林里找到叔叔的两名手下,均惨遭杀害,尸首更在寒夜中死而复生。琼恩一想起这事,灼伤的手指便不由自主地抽搐起来。至今他依旧会在梦中看到尸鬼奥瑟,看到那双燃烧的蓝眼和黑冷的双手,但这些可不能对山姆提起。“我父亲对我说过,不必为恐惧而羞耻,重要的是如何去面对。走吧,我帮你拿地图。” 山姆怏怏不乐地点点头。书架摆放得非常紧密,彼此间隔很窄,仅容一人通行。走出地窖,便来到被弟兄们称为“虫道”的隧道,蜿蜒曲折的虫道位于地下,连接着黑城堡的堡垒和塔楼。夏日之际,除了老鼠横行,鲜少有人使用虫道,可到冬天就大不一样。当积雪深达五十尺,夹杂冰霜的北风呼啸而至时,联系黑城堡各处的唯有这些通道。 那样的日子就快到了吧,他们爬出地窖时,琼恩想着。他已经在伊蒙学士那儿亲眼目睹了报告夏日终结的使节——一只来自学城、通体雪白,和白灵一样沉静的信鸦。他在童年时代见识过冬天的景象,不过大家都说那个冬天既非苦寒,更不漫长。这次可不一样,他打骨子里感觉得到。 等他们登上级级陡峭石梯,走回地面,山姆已经像铁匠的风箱一样气喘吁吁。迎面一阵劲风,吹得琼恩的斗篷噼啪作响。白灵趴在谷仓的篱笆墙下睡觉,当琼恩走近,它便一跃而起,跟在他们身后,毛茸茸的白尾巴竖得笔直。 山姆眯眼朝长城望去。城墙巍然耸立,俨然如一座七百尺的冰封绝壁。琼恩时而觉得长城似有生命,自有其心绪变换。冰壁的颜色随着光线移动而改变,有时是河流冻结的深蓝,有时是堆积陈雪的污白,若有流云蔽日,则又黯淡下来,成了凹凸山石的浅灰。长城向东西两面延伸,直至视线尽头,其庞然之势,使得墙下的木造堡垒和石砌塔楼都显得微不足道。它,就是世界的尽头。 而我们却要越墙北进。 晨空中飘着几朵浅灰薄云,但在云层之外,依旧可见那淡红的线条。黑衣弟兄们把这颗天际的流浪星叫做“莫尔蒙的火炬”,半开玩笑地说这一定是天上诸神特地送来,指引老人穿越鬼影森林的。 “这彗星好亮,白天都看得见。”山姆举起一叠书遮眼。 “别管彗星了,熊老要的是地图。” 白灵跑到前面。少了去鼹鼠村妓院挖宝醉酒的游骑兵,早晨的黑城堡显得十分空旷。连葛兰都去了。派普、霍德和陶德为庆祝葛兰初次出任务,决定付钱买女人帮他完成初次。琼恩和山姆也在受邀之列,不过对山姆而言,妓女和鬼影森林是差不多同样可怕的东西,琼恩则没那个念头。“你们要怎样随便,”他对陶德说,“我可是发过誓的。” 经过圣堂时,他听见里面传来高声吟唱的圣歌。战争来临前夕,有人想干妓女,有人想求神灵,琼恩不知道之后哪边会比较满意,只是圣堂和妓院一样对他没有吸引力。他所信仰的诸神以荒野为宗庙,那里的鱼梁木伸展着苍白如骨的枝干。七神在长城外没有力量,他心想,但我的神却等着我呢。 兵器库外,安德鲁•塔斯爵士正在操练昨晚刚到的新兵。人是康威带来的,他和尤伦等人一样,行走七国各地,专司为长城守军招募人手。这群人中包括一个拄木杖的灰胡子老头,两个看起来像兄弟的金发男孩,一个脂粉味重的青年,身穿脏污的缎子外衣,还有一个衣着破烂、有只木头假腿的人,以及一个自以为厉害、不住傻笑的愚汉——安德鲁爵士正在矫正他的错误想法。跟前任教头艾里沙•索恩爵士相比,安德鲁温和了许多,不过被他操练下来,照样浑身带伤。一见有人挨打,山姆就皱起眉头。琼恩•雪诺倒是很专注地看他们过招。 “雪诺,你觉得他们如何?”唐纳•诺伊站在兵器库门边,上身赤裸,围着一条皮围裙,左手的断肢也裸露在外。虽然诺伊大腹便便,胸膛宽阔,鼻子扁塌,下巴长满黑须,委实不怎么好看,但琼恩见到他却很高兴,因为事实证明,武器师傅是个好朋友。 “他们一身夏天的味道,”琼恩一边说,一边看着安德鲁爵士朝对手冲锋,将其撞翻在地。“康威从哪儿找来这些人?” “海鸥镇附近某个领主的地牢里,”铁匠回答,“一个强盗,一个理发匠,一个乞丐,两个孤儿,还有个小男妓。我们得靠这种货色来守护王国。” “他们能行,”琼恩朝山姆会心一笑,“我们不也一样?” 诺伊把他拉近,“你哥哥的事,听说了没?” “昨晚听说的。”康威和那群新兵把新闻带来北方,昨晚全大厅谈论的都是这个。琼恩还不确定自己是什么感觉。罗柏当了国王?那个从小和他一起玩耍打架、一起喝下生平第一杯酒的哥哥?可哺育我们的不是同一个母亲的奶水,所以如今罗柏会用镶珠宝的酒杯啜饮夏日红,而我会跪在某条不知名的小溪边,吮吸捧起的融雪。 “罗柏一定能当个好国王。”他虔诚地说。 “是吗?”铁匠直勾勾地盯着他,“小子,我也希望如此。以前我对劳勃也是这么期望。” “听说他的战锤就是你打的。”琼恩想起来。 “没错,我曾是他的手下,拜拉席恩家族的部属,风息堡的铁匠和武器师傅,直到我少了这条胳膊。我还记得史蒂芬大人被大海卷走前的音容笑貌,他那三个儿子打从出生命名起,我就看着他们长大。我告诉你——劳勃戴上那顶王冠后,整个人就变了。有些人生来就该打仗,和剑一样,若把它们挂起来,只等着生锈吧。” “他那两个弟弟呢?”琼恩问。 武器匠沉吟片刻,“如果说劳勃是真钢,那史坦尼斯就是纯铁,又黑又硬又坚强,却也容易损坏,和铁一样,弯曲之前就会先断掉。至于蓝礼嘛,他像是闪闪发光的亮铜,看起来漂亮,实际却不值几个钱。” 罗柏又是何种金属呢?琼恩不敢问。诺伊从前是拜拉席恩家的人,恐怕他认为乔佛里才是合法的国王,罗柏则是叛徒一个吧。在守夜人的弟兄间,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决不能对这种事做深入讨论。长城守军来自七国各地,不论一个人发过多少誓,旧爱和亲情终究难以泯灭……这点琼恩自己便深有体会。就连山姆也有困惑:他的家族宣誓效忠高庭,而高庭的提利尔公爵如今支持蓝礼。所以最好别多谈这些,守夜人军团是不偏不倚的。“莫尔蒙大人等着我们呢。”琼恩说。 “那我就不耽搁你们了,快去找熊老吧。”诺伊拍拍他肩膀,微笑道,“雪诺,从明天开始,愿诸神与你们同在,把你叔叔给我找回来,听到了没?” “嗯,一定!”琼恩向他保证。 居所被烧后,莫尔蒙总司令便改驻国王塔。琼恩把白灵留在门口的守卫处。“又要爬楼梯,”他们一边上楼,山姆一边抱怨,“我最讨厌楼梯。” “哎,好在森林里没有楼梯。” 他们刚进书房,便被乌鸦一眼发现。“雪诺!”它厉声叫道。莫尔蒙原本正在谈话,“你们花的时间可不少,”他推开桌上吃剩的早餐,清出空间。“放这里,我等会儿看。” 索伦•斯莫伍德是个体格结实的游骑兵,下巴的线条不明显,嘴巴更是埋藏在一小撮胡子下。他原本和艾里沙•索恩交好,因此对琼恩和山姆素无好感,只冷冷地看了他们一眼。“依我之见,”他毫不理会刚来的两人,继续对莫尔蒙说,“总司令应该坐镇黑城堡,负责统筹管理。” 乌鸦拍拍黑翅膀,“我!我!我!” “等哪天你当上总司令,爱怎样便怎样。”莫尔蒙对游骑兵道,“但依我之见呢,一来我还没翘辫子,二来弟兄们也没推举你取代我的位子。” “现在班扬•史塔克和杰瑞米爵士都死了,我就是首席游骑兵。”斯莫伍德固执地说,“应该由我来指挥出击。” 莫尔蒙无动于衷。“班是我派出去的,在他之前我还派了威玛爵士,我可不想把你也送出去,然后坐在这儿干等,直等个昏天黑地才终于放弃希望,判定你也弃尸荒野。”他指出。“还有,在我们确定史塔克死亡之前,他依旧是首席游骑兵。就算他真死了,也该由我来指派继任者,轮不到你作主。好啦,少浪费我时间,我们天一亮就得出发,你没忘吧?” 斯莫伍德立正,“是,大人。”出去的时候,他朝琼恩皱了皱眉头,仿佛在责怪他。 “首席游骑兵?”熊老的视线停在山姆身上,“我还不如让你当算了!就有人这么厚颜无耻,竟然当着我的面嫌我老,比不上他啦!小子,我看起来老吗?”莫尔蒙的头发早已逃离他那遍布老人斑的头皮,却在他的下巴重新集结,一大丛毛茸茸的灰胡几乎遮住了胸部。他用力一捶胸膛,“我看起来虚弱吗?” 山姆张开嘴,却只发出一点可怜的尖声,他向来很怕熊老。“当然不,大人,”琼恩赶忙接话,“您强壮得像……像……” “雪诺,少来哄我,你很清楚我不吃这套。来,让我瞧瞧地图。”莫尔蒙粗鲁地翻看起地图,每张都只看一眼,咕哝一声。“你只找到这些?” “我……大——大——大人,”山姆结巴起来,“还……还有很多,可——可——可是……那里很……很乱……” “这些都太旧了。”莫尔蒙抱怨,他的乌鸦也厉声应和,“旧了!旧了!” “聚落的位置或许会改变,但丘陵和河流的方位是一样的。”琼恩指出。 “这倒是。塔利,乌鸦挑好了没?” “伊——伊——伊蒙师傅打——打——打算今晚再——再——再挑,喂——喂——喂完它们之后。” “我要他最好的鸟儿,不仅聪明,还要够强壮。” “强壮!”他的乌鸦一边整理羽毛,一边叫,“强壮!强壮!” “若是我们全被宰了,我得让继任者知道我们死在哪里,怎么个死法。” 此言一出,山姆威尔•塔利顿时吓得说不出话来。莫尔蒙往前靠去,“塔利,从前我还只有你一半年纪的时候,我母亲跟我说,如果我张开嘴巴傻站着,黄鼠狼可能会误以为我嘴巴是它老巢,然后一溜烟钻进喉咙去。所以,你有事就赶快说,否则小心黄鼠狼。”他粗鲁地挥手示意他退下,“你走吧,我忙得很,没空听你胡扯。我想学士那儿应该有工作等着你。” 山姆吞吞口水,向后一退,连忙快步离去,还差点绊倒在草席上。 “这小子真像看起来那么蠢吗?”他走之后,司令开口问。“蠢!”乌鸦埋怨莫尔蒙没等琼恩回答,“他父亲大人在蓝礼国王的朝臣中颇有分量,我本有心派他……算了,叫这个蠢话连篇的胖小子去见蓝礼,恐怕没好结果。我请亚耐尔爵士去好了,他比较沉稳,况且他母亲还是绿苹果佛索威家的人。” “大人,可否容我问一句,您向蓝礼国王所求何事呢?” “小子,我跟每个国王要的东西还不都一样?士兵、战马、刀剑、盔甲、谷物、乳酪、酒类、羊毛、钉子……守夜人军团一点不挑剔,别人给什么,咱们照单全收。”他的手指在粗木桌面上敲打,“假如风向顺遂,艾里沙爵士在一个月内便会抵达君临,但小毛头乔佛里会不会理睬他,这我可就不敢说了。兰尼斯特家对咱守夜人没好过。” “但索恩带了尸鬼的手,可以提起他们的注意。”那是一件恶心的东西,颜色惨白,长了黑色的手指,装在罐子里还扭个没完,仿佛依旧有生命。 “我倒希望咱们还有一只,好让蓝礼也瞧瞧。” “戴文说长城外什么都有。” “得了吧,‘戴文说’。上回他出巡逻,还说什么看到十五尺高的巨熊。”莫尔蒙哼了一声,“从前有人说我老妹找头熊当情人,这比那还离谱。虽然这是个死人会走路的世界……唉,就算这样,一个人还是该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亲眼见过死人走路,但我可没见什么巨熊。”他审视琼恩良久,“不过我们谈的是手,你的手还好吧?” “好多了。”琼恩脱下鼹鼠皮手套给他看。从手掌到肘部,疤痕遍布,斑驳的红嫩皮肤虽仍不便伸缩,但已经逐渐愈合。“还有点痒,但伊蒙师傅说这是好现象,他给了我一种药膏,让我带着路上涂。” “用长爪方便吗?” “没问题,”琼恩伸出手指,依学士吩咐的方式握拳然后张开。“伊蒙师傅要我每天这样活动,就能保持指头灵敏。” “伊蒙眼睛虽然瞎了,脑袋可清楚得很。希望诸神保佑,让他再活个二十年。你知道,他原本可能当上国王吗?” 琼恩大吃一惊,“他只对我说过他的父亲是国王,可……我以为他不是长子。” “他的确不是。他的祖父是戴伦•坦格利安,即国王戴伦二世,就是他将多恩领并入王国。他依协议娶了一位多恩公主,而她为他生了四个儿子。伊蒙的父亲梅卡是其中的幼子,而伊蒙则是梅卡的三子。注意,虽然斯莫伍德把我说得老朽不堪,但这些都是在我出生之前很久的事。” “听说他的祖父为他取名伊蒙,是为了纪念龙骑士伊蒙王子。” “没错,人们不是常说伊蒙才是戴伦国王真正的父亲,而不是‘庸王’伊耿四世么?可是呢,咱们的伊蒙生来便没有龙骑士的武艺。他老说自己动作慢,只有脑筋转得快。难怪被他祖父送去学城,当时他才九、十岁吧,我想……他在继承顺位中排在第九或第十。” 琼恩知道伊蒙师傅早已年逾百岁,要将这位身体孱弱、肌肉萎缩、满脸皱纹、双目失明的老人,想成与艾莉亚同龄的小男孩,实在很古怪。 莫尔蒙续道:“当伊蒙的大伯,也就是王位继承人,在一次比武大会上意外身亡时,他还在埋首书堆呢。他大伯本有两名子嗣,可没过多久便相继死于春季大瘟疫。戴伦国王也同时染病去世,因此王位传给了戴伦的次子伊里斯。” “‘疯王’伊里斯?”琼恩糊涂了,伊里斯是劳勃之前的国王,距今应该没这么久啊。 “不,那是伊里斯一世。劳勃推翻的是二世。” “这是多久以前的事啊?” “我看总有八十年了吧,”熊老道,“说不确切,当时我都还没出生,伊蒙却已造好了大半颈链。伊里斯依照坦格利安家的传统,娶了妹妹为妻,之后又统治了十多年。伊蒙则宣誓成为学士,随后离开学城,去为某个贵族服务……直到他的伯父过世,且未留下子嗣。铁王座由是传给了戴伦国王最后一个儿子,即伊蒙的父亲梅卡。新王将儿子们通通召回宫中,他本打算让伊蒙担任重臣,可伊蒙不愿篡取理当属于大学士的地位,因而拒绝了。他去了长兄的城堡,选择为他服务,那一位也叫戴伦。可是呢,这个戴伦不久也没了命,身后只留有一个弱智的女儿。如果我没记错,他好像是逛妓院染了梅毒。王国接下来的继承人是次子伊利昂。” “‘魔鬼’伊利昂?”琼恩知道这个人,“自以为成龙的王子”是老奶妈的故事里特别恐怖的一个,小弟布兰最爱听了。 “正是,不过他称自己为‘明焰’伊利昂。某天晚上,他喝过了头,居然灌下一罐野火,并对朋友夸口说野火可以使他成龙,所幸诸神有眼,只让他成为死尸一具。他死后不到一年,梅卡国王也在对抗盗匪头目的战事中阵亡。” 琼恩对王国历史并非一无所知,这都要拜鲁温学士所赐。“那一年召开过大议会。”他插话,“全国诸侯决定放弃伊利昂王子年幼的儿子和戴伦王子的女儿,而把王冠交给伊耿。” “你只说对了一半。他们本将王冠悄悄地献给伊蒙,却也被他悄悄地拒绝了。他告诉他们:诸神托付给他的使命是服侍,而非统治,他发下誓言,就决不背弃,纵然总主教愿意赦免他也不行。喏,只要头脑健全的人都不愿让伊利昂的后代坐上王位,而戴伦的女儿不仅低能,更非男性,最后不得已,只好改立伊蒙的弟弟为王——这就是伊耿五世,老王的四子的四子,他们叫他“不该成王的王”。伊蒙深知自己倘若继续留在朝中,难免被反对伊耿的人士利用,于是他来到长城,再未离去,而让他的弟弟,他的侄子,他的侄孙一个接一个统治国家,复又死去,直到詹姆•兰尼斯特结束了龙族国王的血脉。” “国王!”乌鸦嘎嘎怪叫,振翅飞过书房,停在莫尔蒙肩上。“国王!”它摇头晃脑地又叫一声。 “它好像很喜欢这个词。”琼恩微笑道。 “这个词容易说,更容易讨人喜欢。” “国王!”鸟儿又叫。 “我想它希望您也有顶王冠,大人。” “国内现在有三个王,而我还嫌多了两个咧。”莫尔蒙伸出手指,弹了一下乌鸦的下巴,但视线自始至终没有离开琼恩•雪诺。 他觉得事有蹊跷,“大人,您为何告诉我伊蒙师傅的事?” “不为什么,”莫尔蒙动动身子,皱紧眉头,“你哥哥罗柏如今是北境之王,你和伊蒙有了共同之处,你们都是国王的兄弟。” “不仅如此,”琼恩说,“我们也都发过誓。” 熊老响亮地哼了一声,乌鸦也飞起来,拍拍翅膀绕着房间转。“倘若每个背誓者都发配来守长城,我就不愁人手不够了。” “我早知道罗柏有朝一日会统治临冬城。” 莫尔蒙吹一声口哨,鸟儿又飞回来,歇在他手上。“领主和国王,这是两回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玉米,喂给乌鸦。“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漂亮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仅永远无法结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高高在上,统治四方,你却只有做牛做马的份;别人骂你是‘乌鸦’,却会尊称他为‘陛下’;他不管干下何等无聊事,一律被诗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默默无闻。假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造成困扰,琼恩……那你就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的没错。” 琼恩站起来,全身紧绷犹如弓弦,“如果这些真能对我造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么办?” “你觉得呢?”莫尔蒙问,“身为私生子,你该怎么办?” “继续困扰,”琼恩道,“但坚守誓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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