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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冰与火之歌 作者:乔治·R.R.马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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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入城时骑着高大战马,雄赳赳气昂昂,身披上过瓷釉的红钢铠甲,铠甲经过一再打磨,鲜亮如火,装饰着宝石与黄金涡旋;他出城时则是坐在高大的四轮马车中,被绯红的旗帜覆盖,六名静默姐妹骑马在旁护送遗骨。 送葬队伍自诸神门离开君临,因为它比雄狮门更为宽阔华丽,但就詹姆看来,这选择实在是个错误:没人能否认,他父亲是一头雄狮,但就连泰温公爵自己也不敢把自己当成神。 陪伴泰温公爵马车的荣誉护卫共有五十名骑士,长枪上飘扬着绯红三角旗。在这五十名骑士后面则是西境的列位诸侯,大风席卷,“噼里啪啦”地掀动着他们的旗帜,无数旌旗在空中搅成一团。詹姆依次骑下去,经过了野猪旗、獾旗、甲虫旗、绿箭红牛旗、交叉双戟旗、交叉长矛旗、树猫旗、草莓旗、荆棘花朵旗、四分日芒旗等种种纹章。 布拉克斯伯爵身穿镶银线的淡灰色外套,心口处绣了一只紫色独角兽;贾斯特伯爵全身黑甲,胸甲上嵌三个黄金狮子头——关于他战死的传言看来不无因由,伤势和长期监禁把他折磨成了一副骨架;班佛特伯爵的恢复状况比较好,似乎已做好了投入下场战斗的准备;普棱穿紫衣,普列斯特穿貂皮,摩兰德的服色则是黄褐与绿色相间,但他们个个身披绯红丝绸斗篷,以示尊崇被他们护送回乡的封君。 走在诸侯们后面的,是一百名十字弓手和三百名重装步兵,绯红披风也在他们肩头飞舞。身着白袍白甲的詹姆在这条红色的河流中感觉颇不自在。 叔叔也没给他好气受。“队长大人,”当詹姆终于来到队伍后面,骑在凯冯爵士身旁时,对方开口道,“陛下差你来传达最后的命令吗?” “我不是为瑟曦而来。”在他们身后,一个鼓手敲打起来,节奏缓慢、整齐、充满悲哀。死了,它好像在低语,死了,死了。“我是来道别的。为我父亲。” “这也是她的父亲。” “我和瑟曦不同,我长胡子,她长乳房,如果你还是分不清楚,叔叔,你可以数数我们的手,有两只的那个是瑟曦。” “他们两个都爱耍小聪明,”叔叔道,“够了,省省你的贫嘴吧,爵士,我没兴趣。” “好的。”看来事情很难朝我希望的方向发展。“瑟曦很想亲自跟你道别,只是事务紧迫,脱不开身。” 凯冯爵士哼了一声。“彼此彼此,大家不都有事?你怎么不守着你的国王呢?”他的语气就像是责难。 “他平安无恙。”詹姆防卫性地道,“今天早上由巴隆•史文值班,这是位忠勇的好骑士。” “从前只要提到白骑士,‘忠勇’二字根本不用强调。” 这帮弟兄又不是我挑的,詹姆心想,如果我有选择的权力,御林铁卫必将恢复往日的荣光。可惜,这是番无力的废话,毕竟有谁会相信“弑君者”的豪言壮语呢?一个把荣誉当狗屎的人。随它去吧,詹姆认定,我不是来这里和叔叔争辩的。“阁下,”他郑重其事地说,“您得与瑟曦讲和。” “我们之间开战了吗?我怎么不知道。” 詹姆不理会对方的嘲弄,“兰尼斯特家族内部的争端只会令我们的敌人得利。” “就算有争端,也不是我的错。瑟曦想要统辖一切,很好,我完全赞成,我就把国家大事全交给她,唯愿解甲归田,自享安乐。我要去戴瑞城和我儿子一起生活,他的城堡急需重建,封地也得重新播种,并加以保护。”他突然发出一阵苦涩的大笑,“你姐姐也没留什么工作给我副老骨头,不是吗?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去参加蓝赛尔的婚礼,他的新娘早已经等不及了。” 他那孪河城给的寡妇。表弟蓝赛尔骑在十码之后,眼眶深陷,头发花白干燥,貌似比贾斯特伯爵的年纪还大。看着他,詹姆感觉自己的幻影手指又抽搐起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他已经无数次试图与蓝赛尔接触,却从来找不到对方单身的时机——表弟要么和父亲在一起,要么有修士陪伴。他是凯冯的儿子不假,但打骨子里懦弱无能。提利昂在撒谎,他唯一的目的是造成伤害。 于是詹姆不再去想表弟,继续游说叔叔,“婚礼之后,你还留在戴瑞城?” “至少盘桓一段时日吧。据说桑铎•克里冈在三河流域落草为寇,你姐姐想要他的脑袋,我猜他可能加入了唐德利恩一伙匪帮。” 詹姆已经听说了盐场镇事件,现在大半个国度都知道了。那次洗劫异常野蛮,妇女被强暴后杀戮,婴儿在母亲的怀抱中遭遇屠杀,镇子的一半被烧为灰烬。“有蓝道•塔利镇守女泉城,土匪蟊贼交给他对付应该没问题。叔叔,你还是去奔流城吧。” “奔流城下由达冯爵士统一指挥,他是新任西境守护,不会需要我——而蓝赛尔需要我。” “好吧,叔叔。”听着节律的鼓点,詹姆脑袋里阵阵抽痛。死了、死了、死了。“多加小心,让你手下的骑士们加强巡逻防护。” 叔叔冷酷地瞥了他一眼,“你威胁我,爵士?” 威胁?他不由一愣。“只是提醒你而已。我的意思是……桑铎很危险。” “我当年吊死无数匪徒与强盗骑士的时候你还在襁褓中流屎流尿呢。爵士,如果你担心我会亲自出马与桑铎或唐德利恩决斗,那大可不必,并非每位兰尼斯特都爱慕虚荣。” 怎么了?叔叔,我得罪你了吗?“亚当•马尔布兰也能完成扫荡乡野的任务,要不,派布拉克斯、派班佛特、派普棱,他们都行,但能坐上首相高位、居中调度的,放眼天下只有你一人啊。” “你姐姐知道我的条件。告诉她,条件不变——在她枕边告诉她。”凯冯一夹马肚,扬长而去,不再与詹姆对话。 詹姆默然观望,幻影右手阵阵抽搐。他原来抱着一线希望,以为是瑟曦过于偏执,方才造成今天的局面,看来错的反而是自己。他知道我俩的底细,知道托曼和弥赛菈的底细,而瑟曦知道他知道。另一方面,凯冯爵士乃凯岩城嫡生的兰尼斯特,他不相信瑟曦将要对付他,可……可我看错了提利昂,也会看错瑟曦吗?儿子能杀父亲,侄女处决叔叔又有什么奇怪呢?何况这是个心怀不轨的叔叔,他了解太多内幕,留下来祸患无穷。或许瑟曦暗中把这肮脏的任务丢给猎狗,等桑铎•克里冈干掉凯冯爵士,她就不用玷污自己的双手了。桑铎有这个能耐。凯冯•兰尼斯特曾是名勇猛的剑客,但他老了,而猎狗…… 后面的队伍赶了上来。表弟左右有两名修士陪伴,詹姆出声招呼。“蓝赛尔。老表。我很想来参加你的婚礼,可惜职责在身,不容许我出远门。” “您必须保护好国王。” “我会的。不过嘛,不能来闹你的新房,实在有些遗憾。对了,别担心,这是你的头婚,却是她的第二次,我相信你老婆会很乐意指导你怎么做的。” 这段色迷迷的话引得周围几名领主哈哈大笑,蓝赛尔的修士则投来严峻的目光。表弟本人在马鞍上不安地蠕动着,“我懂得如何尽丈夫的责任,爵士先生。” “很好,新娘子在新婚之夜就需要这个,”詹姆说,“一个懂得如何尽责任的男人。” 蓝赛尔脸颊上升起一轮红晕。“我会为您祈祷,表哥,也会为太后陛下祈祷。愿老妪赐予她睿智,愿战士保护她周全。” “瑟曦要战士做什么?他有我。”詹姆调转马头,白袍在风中飞扬。小恶魔撒谎,瑟曦宁肯跟劳勃的尸体做爱也不会看上蓝赛尔这种满口虔诚话的傻瓜。提利昂,狗杂种,你他妈连撒谎也不找个好对象,如此不堪一击!他最后一次与父亲的送葬马车道别后,飞奔回远方的都城。 返回伊耿高丘上的红堡途中,詹姆•兰尼斯特惊觉君临城的街道已几乎荒芜了。曾把赌场和食堂挤得水泄不通的士兵们,此刻已然纷纷离开。勇武的加兰带上提利尔一半的军队返回高庭,他母亲和祖母也随他去了;剩下的一半军队在梅斯•提利尔与马图斯•罗宛的统帅下向南方进军,提利尔公爵要再度围攻风息堡。 至于兰尼斯特方面,只在城外保留了两千精锐老兵,等待派克斯特•雷德温的舰队赶来,载他们渡过黑水湾,攻打龙石岛。情报显示,史坦尼斯大人北上时只留下一支小规模的卫戍部队,所以瑟曦认为两千人足够了。 其余的西境人被遣散回家,回到妻儿们身边,重建家园,播种耕地,争取在冬天降临前获得最后一次收成。在他们踏上西归之路的那一天,瑟曦带着托曼前来营地检阅,让士兵们为小国王欢呼。那一天她真的太美,他忘不了她唇上的笑意,忘不了秋日的艳阳照耀在她黄金的鬈发上。不管有多少人在背后议论姐姐,她只要用心,满可以赢得众人拥戴。 经过城门时,詹姆看见二十多名骑士正在院子里练习骑马刺枪靶。这又是一件我永远不可能再做的事,他心想。枪比剑沉,更难驾驭,而他连剑都用不好。他设想自己左手持枪,用右手的断肢绑盾牌——可比武时,对手都是从左边跑来,绑在右面的盾牌不就跟胸甲上的乳头一样是纯粹的摆设吗?不,我比武的日子已经结束了,他下马时告诫自己……尽管如此,詹姆还是忍不住停步观察。 高个塔拉德爵士被沙包从后撞中脑袋,摔下马来。壮猪的力道猛烈,乃至于刺穿了当靶子的盾牌,接着凯切镇的肯洛斯替他彻底收拾了盾牌。等雨林的德莫特爵士上场时,新的盾牌已被装上,随后蓝柏特•特拔瑞的枪堪堪擦过,但还没长胡子的琼恩• 本特利,还有亨佛利•史威佛和埃林•斯脱克皮都瞄得很准,红罗兰•克林顿甚至完美地折断了长枪。 最后,百花骑士让前叙诸位都黯然失色。 詹姆一直认定,骑马比武的决定性因素乃是马术。只见洛拉斯以潇洒的姿势向前冲去,与长枪似乎自娘胎起便连为一体……嗨,难怪他老妈任何时候都顶着一副苦瓜脸。玩笑归玩笑,他真的想刺哪里就刺哪里,平衡性比猫还棒。或许上次他把我打下马来并非侥幸吧。詹姆突然感到很遗憾,不能再有机会与这小子交手,于是丢下训练中的众人走开了。 瑟曦正在红堡书房内,旁边有托曼和玛瑞魏斯大人黑发的密尔老婆。三人对着派席尔国师哈哈大笑。“我错过什么笑料了吗?”詹姆推门道。 “噢,瞧啊,”玛瑞魏斯上气不接下气,“您勇敢的弟弟回来了,陛下。” “他的大部分回来了。”詹姆发现,太后又喝酒了。最近,瑟曦随时在身边放着一壶葡萄酒,而曾经她是那么地厌恶劳勃•拜拉席恩酗酒的习惯。他不喜欢这样,这些日子以来,好像老姐做的每一件事他都不喜欢。“师傅,”瑟曦吩咐,“麻烦你,把消息再给队长大人复述一遍。” 派席尔的模样极为窘迫。“来了一只乌鸦,”他最后说,“从史铎克渥斯堡来的。坦妲伯爵夫人宣布他女儿洛丽丝产下一个强壮而健康的男婴。” “你根本猜不到他们给这小杂种取的名字,弟弟。” “我记得他们想叫他泰温。” “是的,不过当然被我制止了。我告诉法丽丝,我不允许我父亲的盛名糟蹋在猪倌和母猪交配生产的野种上。” “史铎克渥斯伯爵夫人坚称命名不是照她的意思。”派席尔大学士插话道,他布满皱纹的前额上全是汗珠。“她说是洛丽丝的丈夫给取的。那个波隆,他……看来他……” “提利昂,”詹姆脱口而出,“他为这孩子命名提利昂。” 老人颤巍巍地点点头,同时用长袍的袖子擦汗。 詹姆乐了,“送上门啦,亲爱的老姐,你到处找不着提利昂,原来他一直躲在洛丽丝的肚子里面呢。” “小丑。你和那波隆都是小丑。毫无疑问,此刻野种吮吸着白痴洛丽丝的乳头,而佣兵边看边为自己的无礼之举洋洋得意。” “这孩子或许是与您弟弟有些相似,所以才取这个名。”玛瑞魏斯夫人设想,“他或许天生畸形,缺个鼻子什么的。”说到这,她“咯咯”傻笑。 “我们要送给这位好孩子一份礼物,”太后宣布,“你说呢,托曼?” “给他一只猫咪吧。” “一只小狮子比较好,”玛瑞魏斯夫人建议。让它撕破他的小喉咙,她的微笑中是再明白不过的暗示。 “我想送他的,是不同类型的礼物。”瑟曦说。 想必是个新继父吧,詹姆懂得姐姐眼神的含义。在托曼的新婚之夜,当她焚烧首相塔的时候,他也见过如此的神情。想当初,绿火的焰芒沐浴着旁观者们,人们犹如苍白腐烂的尸体,犹如一群贪婪的僵尸,但僵尸群中也有美丽的存在——在这恶毒的光芒照耀下,瑟曦美得可怕,她将一只手放在胸口,嘴唇微启,碧眼炯炯有神。她在哭啊,詹姆意识道,至于是由于悲伤还是狂喜他就闹不明白了。 看着姐姐,他忧心忡忡,因为她令他想起了伊里斯•坦格利安,先王也是如此地为焚烧着迷。国王在御林铁卫面前没有秘密。伊里斯统治末期,他和王后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张,他们不仅分居,而且在白天也尽可能地回避对方。但每当伊里斯烧死人的时候,当天晚上雷拉王后的卧室内总不会平静。他烧死“锤子与匕首”首相的那一天,詹姆和琼恩•戴瑞正好负责警卫王后的卧室,而国王在里面放纵。“停手!你弄痛我了!”透过橡木门,他们听见雷拉的哭叫。“你弄痛我了!”在他耳中,这声音比切斯德伯爵的尖叫更难以忍受。“我们发誓保护她不受别人伤害,”詹姆最终开口道。“是的,”戴瑞承认,“但他例外。” 这天之后,詹姆只见过雷拉一次,那是王后启程前往龙石岛的清晨。雷拉披着斗篷,拉起兜帽,迅速爬进王家轮宫里,下了伊耿高丘,前往河边上船。他没机会与王后讲话,却听见了侍女们的低语,她们说王后的模样就像是被野兽摧残过,大腿上全是爪印,乳房被牙齿咬破。野兽,戴王冠的野兽,詹姆静静地想。 疯王最终杯弓蛇影到不准任何人在他面前佩带利器——除了御林铁卫。他不修边幅,胡须纠结脏污,蓬乱的银金色长发直垂到腰部,黄指甲弯弯曲曲,长到九寸长。但利器仍旧折磨着他,铁王座上的利器,令他无法逃避。他的胳膊和腿脚上密密麻麻全是血痂和半愈合的伤疤。 让我君临焦黑骨骸与烤熟血肉,詹姆看着姐姐的笑脸,心事重重,让我成为灰烬之王。“陛下,”他严肃地说,“我们可以私下谈谈吗?” “好吧。托曼,你今天该上课了,请随大学士去教室。” “是,母亲。我们正在学习受神祝福的贝勒国王。” 玛瑞魏斯夫人也识趣地离开,临走前亲吻了太后的双颊。“今晚您还和我共进晚餐吗,陛下?” “如果你不来,我可要生气了。” 詹姆没法不注意密尔女人走路时摇晃屁股的姿态。每一步都是诱惑。等门关上,他赶紧清清喉咙,开口道,“先是凯特布莱克,接着是科本,现在又来了这个女人。亲爱的老姐,你打算开马戏团么?” “我喜欢坦妮娅夫人。她会逗我开心。” “她是玛格丽•提利尔的随从,”詹姆提醒瑟曦,“她会把你的情报泄露给咱们的小王后。” “她当然会。”瑟曦伸手灌满酒杯。“当我提出要收留坦妮娅时,玛格丽兴奋得发抖,你瞧她说了什么:‘她会成为您的姐妹,正如她是我的姐妹。我当然会把她给您!陛下,我已经有了我的表亲和众多小姐夫人们了。’哼,咱们的小王后舍不得让我孤孤单单呢。” “你明知她是间谍,留着作甚?” “玛格丽自作聪明,打错了算盘,她不晓得这密尔婊子是条口蜜腹剑的毒蛇。现今我让坦妮娅把我精心挑选过的情报回传给咱们的小王后,其中有些甚至是真的。”瑟曦眼中闪动着淘气的光彩。“而另一方面,坦妮娅将‘处女玛格丽’的情况巨细无遗地向我汇报。” “她会吗?你究竟了解她多少?” “我了解她是位母亲,她有一个儿子,她想让他在这世上出人头地,为此不惜一切代价。当母亲的都这样。玛瑞魏斯夫人或许是条毒蛇,但她不笨,她知道我能做到的比玛格丽能做到的多得多,所以宁愿站在我这边。她告诉我的事情很多很多,你绝对猜想不到。” “什么事情?” 瑟曦坐到窗边。“比如……你知道荆棘女王的轮宫里有一大箱钱币吗?那是征服战争之前铸造的‘手币’。每有商人呆头呆脑地提出以金币交易,她便会欣然使用高庭的金子来支付,因为每枚金币只有当前金龙一半重。呵呵,哪个商人敢投诉梅斯•提利尔的母亲大人欺诈呢?”她吮了一口酒。“你今天骑马可算愉快?” “叔叔很在意你的缺席。” “叔叔的意见不关我事。” “当然关你的事。你应该好好利用他,就算不放在奔流城或凯岩城,也应该派去讨伐史坦尼斯大人,不是吗?宁肯起用凯冯也好过——” “卢斯•波顿是新任北境守护。他会对付史坦尼斯。” “别忘了,波顿大人被困在颈泽之外,而铁民扼守着要道卡林湾。” “他们守不了多久,波顿的私生子很快便会清除这小小的障碍,打开通路。波顿大人还获得了两千佛雷士兵的增援,佛雷军由霍斯丁和伊尼斯带队,他们的力量加起来,足以压倒史坦尼斯和几千游荡的残人。” “凯冯爵士——” “——将专心致志地治理戴瑞城,教导蓝赛尔该怎么擦屁股。你别管他,父亲的死像把他阉了似的,他成了个没用的老头。达冯和达米昂对我们更有用。” “他俩是有能力,”詹姆素来与两位表亲交好,“但你需要首相。不用叔叔,用谁呢?” 姐姐笑了,“放心,不会用你。我打算起用坦妮娅的老公,此人的祖父曾是伊里斯的首相。” 巨号首相。詹姆想起欧文•玛瑞魏斯,为人和气,行事无能。“如果我记得没错,他祖父被伊里斯流放过,还没收了领地。” “劳勃恢复了他的家业,至少恢复了一部分。如果我让奥顿收回他家全部的领地,坦妮娅会感激我的。” “说了半天,你就是为满足这密尔婊子的要求?我以为我们是在讨论选谁来治理国家!” “国家由我治理。” 愿七神保佑所有人。姐姐总以为自己是长了乳房的泰温公爵,其实她差得太远。别的不说,父亲素来像大冰川一般无情而冷静,而瑟曦情绪上来跟野火燃烧似的。当听说史坦尼斯抛弃龙石岛时,她高兴得像小姑娘一样蹦蹦跳跳,以为对方就此放弃争夺王位,自我放逐了;而当北方来报史坦尼斯占领了长城,她又顿时发作,令众人皆不敢接口。她不缺才智,缺的是判断力和耐心。“你还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首相加以辅佐。” “软弱的统治者才需要强有力的辅佐,正如伊里斯需要父亲,而强有力的统治者需要的只是忠心耿耿的传令官罢了。”她摇晃酒杯。“哈林大人怎么样?他不会是头一个当上国王之手的火术士了。” 当然不是,上一个被我宰了。“谣传你打算任命奥雷恩•维水为海政大臣。” “你刺探过我?”见他不答,瑟曦把头发甩到脑后,“维水很适合这个职位。他半生都在船上讨生活。” “半生?他连二十岁都不到。” “他二十二岁了!再说,争这个有意义吗?父亲当上伊里斯的首相时还不满二十一岁呢。是时候改变了,托曼身边应该多些活力充沛的年轻人,不能净是满脸皱纹的老骨头。奥雷恩很合适,他精力旺盛。” 他精力旺盛而且英俊,詹姆心想……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派克斯特•雷德温更合适,毕竟他掌管着维斯特洛最庞大的舰队。这个奥雷恩•维水可以负责小艇——假如你给他买一艘当玩具的话。” “你真是个孩子,詹姆。雷德温是提利尔的封臣,还是高庭公爵那丑恶母亲的外甥。我决不准提利尔公爵的爪牙混进我的御前会议。” “你的意思是托曼的御前会议吧?” “你很清楚我的意思。” 我很清楚。“我认为奥雷恩•维水糟糕透顶,哈林更是尤有过之,至于科本……诸神在上,他追随瓦格•霍特,还被学城剥夺过颈链!” “都是灰衣绵羊们干的。反正,科本对我很有用,也很忠诚——这点连我自己的血亲骨肉都做不到。” 亲爱的老姐,这样搞下去,我们总有一天会成为群鸦的盛宴。“瑟曦,听我一言,你现在到处都能看见侏儒的影子,还把我们的朋友一个接一个地变成敌人。至少,凯冯叔叔不是你的敌人,我更不是你的敌人。” 她的脸庞因愤怒而扭曲。“我求过你,求你帮助。我跪在你面前,而你拒绝了我!” “我的誓言……” “……没有阻止你谋杀伊里斯。言语只是风。你本可以拥有我,却选择了这身袍子。出去。” “姐姐……” “滚出去!聋了吗?我讨厌看见你丑陋的肢体!滚出去!”为赶走他,她把酒当头泼来。当然,她没泼中,但詹姆明白其中的暗示。 等他独坐在白剑塔的会议室内,握着一杯多恩红酒,用断肢翻阅白典时,暮色已临。百花骑士走进来,解下白袍和剑带,挂在墙上詹姆的东西旁边。 “我在院子里看了你的表现,”詹姆,“你骑得不错。” “当然不止是‘不错’啰。”洛拉斯爵士为自己倒了杯酒,并在半月形桌子的对面落座。 “一个谦虚的人应该回答:‘大人过奖,您的好意我心领了’或者‘哪里,是我的坐骑很棒’。” “好吧,我的坐骑还将就,而大人的好意好比我的谦虚。”洛拉斯朝白典挥挥手。“蓝礼大人常说,读书是学士的活儿。” “至少这本是留给我们的,它记录了曾穿上白袍的每个人的历史。” “瞧过几眼,纹章画得挺漂亮。我喜欢看图,蓝礼大人收藏的几本精美典籍,保管让这帮修士无地自容。” 詹姆不由得笑了,“可惜它们都不在这儿。爵士,历史的作用是开阔视野,你应该了解前人们的生活,并以此为鉴。” “我了解这些人。什么龙骑士伊蒙王子,莱安•雷德温爵士,‘雄心’,无畏的巴利斯坦……” “……加尔温•科布瑞,埃林•克林顿、魔鬼戴瑞,嗯,这些你也知道?你晓得‘强壮的’卢卡默么?” “‘好色之徒’卢卡默爵士?”洛拉斯爵士似乎颇感有趣,“不就是有三个老婆和三十个孩子的那位?他们最后切了他的男根,关于他还有首歌,您是要我唱给您听吗,大人?” “特伦斯•托因爵士呢?” “他睡了国王的情妇,死得悲惨。教训是,穿白马裤的人得把裤腰带系紧些。” “灰袍盖尔斯?大方的奥利瓦?” “前者是个叛徒,后者是个懦夫,都令白袍蒙羞。大人,您到底想说什么?” “没什么。你不要总那么敏感,爵士。你知道‘老不死’科托因吗?” 洛拉斯爵士摇头。 “他干了六十年的御林铁卫。” “什么时候?我从来没听说——” “你知道暮谷城的唐纳爵士吗?” “名字似乎听过,但——” “安迪森•希山?‘白头鹰’迈克尔•梅泰林?‘永不投降的’乔佛里•诺科斯?还有红劳勃•佛花?关于这些名人你又知道什么?” “佛花是私生子的姓,希山也是。” “但这两位都当上了御林铁卫的队长,他们的故事全收录在这本书里面。这本书中还有罗兰德•达克林的事迹,他是在我之前最年轻的御林铁卫,他于战场上赢得白袍,一小时之后身披白袍死去。” “说明他武艺不精。” “他很厉害。他牺牲自己拯救了国王。你瞧,曾有那么多勇士披上白袍,而他们的事迹几乎都被遗忘了。” “该遗忘的自然会被遗忘。人们只记得英雄,只记得强者。” “英雄和恶棍,”所以你我当中至少有一位会被歌谣传唱。“还有少数兼而有之的人。比如他。”他敲敲自己正在读的那一页,“谁?”洛拉斯扭头过来看。“鲜红底色上十个黑色的小球,我不认识。” “它属于克里斯顿•科尔,韦赛里斯一世和伊耿二世的铁卫,”詹姆阖上白典,“人称‘拥王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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