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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冰与火之歌 作者:乔治·R.R.马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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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树城历史悠久,古老的筑城石上覆了厚厚的苔藓,墙上密布的蜘蛛网如老妪腿上的琐碎血管。城堡正门两侧有两座巨型塔楼,城墙的各个角落由较小的塔楼保护。塔楼都是方形结构。近代的塔楼多筑成筒形或半月形,以利用曲面弹开投石机发射的飞石,可惜鸦树城落城太早,尚没有这项创新。 城堡居高临下,统治着肥沃辽阔的峡谷,无论在地图上还是人们口中,这里都被称作布莱伍德谷,意为“黑木谷”。就名称而论,“谷”是毋庸置疑,树木却无从谈起。几千年来,不管黑木头、棕木头还是绿木头,这里一根都没有,人类的斧头早已把峡谷清得干干净净。远古时代橡木矗立之地,如今是磨坊、民居和庄园的所在。光秃秃的土地泥泞不堪,点缀着正在融化的堆堆积雪。 不过城堡墙中,却有一小片树林,因为布莱伍德家族依然崇拜旧神,遵循安达尔人来维斯特洛之前先民们的习俗。据说神木林中有些树的年龄跟那些塔楼一样古老,尤其是那棵参天的鱼梁木大心树,它的枝条十几里外都能看见,好似枯瘦嶙峋的手指抓向天空。 当詹姆•兰尼斯特带着随行卫队逶迤穿过起伏的丘陵、进入峡谷时,环绕鸦树城的田野、农场和果园早已成为焦土——他们只看见泥巴、灰烬和焦黑的断壁残垣。这片废土中长出的不是庄稼,而是野草、荆棘和荨麻。放眼四望,詹姆到处都能欣赏到父亲的杰作。路旁尸骨累累,其中多是羊骨,但也有马骨、牛骨,乃至人的头骨。他还发现了一具无头骷髅,被疯长的野草填满了胸腔。 鸦树城不若奔流城一样遭到大军层层封锁,这里的围城战是若干世纪以来轻车熟路的戏码的又一次上演。杰诺斯•布雷肯麾下顶多有五百名士兵,而詹姆既没看见攻城塔,也没发现撞锤或投石机。布雷肯显然无意攻打鸦树城的城门或强袭那高耸厚实的城墙——既然城堡断了外援,他便乐得用饥饿战术来对付老冤家。围城之初无疑有过各种摩擦交火、箭弩对射,但如今战事拖了半年,没人再有力气做那些事。于是一成不变的例行公事麻木地循环,军纪也逐渐松弛下去。 早该结束了,詹姆•兰尼斯特心想。兰尼斯特军占领奔流城后,鸦树城已成为少狼主那短命王国里最后一个据点。待降服鸦树城,他在河间地的差事也将告一段落,届时他可以返回君临。返回国王身边,他提醒自己,另一个声音却在悄声说:返回瑟曦身边。 他终究会面对她——只要总主教没在他回都城之前就把她处决。“立刻回来吧,”她信中写道,那封信他在奔流城让小派烧了,“帮助我,拯救我,我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立刻回来吧。”詹姆相信她的确需要他,至于其余的话……就我所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况且就算他回去,又有什么用呢?她的罪名桩桩是实,他却没有用剑的手来拯救她。 当他的队伍排成整齐队伍、踏过田野时,哨兵们的目光里好奇多过警惕。没人吹响警号,这倒有助于詹姆的计划。他直奔布雷肯伯爵的帐篷而去,那是营地里最大的帐篷,恰当地搭建在小溪边的平缓丘陵上,可以清楚地监视鸦树城的两道城门。 帐篷和帐篷中央杆子上飘扬的旗帜都是棕色,旗帜中央绣了个金黄色盾牌,盾牌里是布雷肯家族的红色骏马纹章。詹姆命众人下马,交代他们可以自由活动。“你们两个在这等,”他告诉他的掌旗官,“待会跟我去办事。我一会就出来。”詹姆跳下“荣誉”,大步迈向布雷肯的帐篷,腰上长剑在剑鞘里摇晃作响。 眼看他径直走来,帐门站岗的两名守卫忧心忡忡地交换了一个眼神。“大人,”其中一名守卫说,“需要我们通报吗?” “我自己通报,”詹姆用金手掀开帐门,低头闯进去。 他们干得正欢,云雨呻吟间谁也没注意到他。女人紧闭眼睛,双手紧抓布雷肯背上的粗糙棕毛,他插一下她就喘一次;老爷的头则埋进了女人的双乳间,手用力抱住女人的屁股。詹姆清了下喉咙:“杰诺斯大人。” 女人的眼睛应声睁开,她发出受惊的尖叫。杰诺斯•布雷肯从她身上滚下床,一把操起剑带,咒骂着拔出武器。“七层地狱啊!”他叫道,“竟敢——”他看到詹姆的金甲白袍,连忙压低剑尖,“兰尼斯特?” “抱歉坏了您的好事,大人,”詹姆似笑非笑地说,“但公务在身。我们可以谈谈吗?” “谈,好啊,”杰诺斯大人收起剑。他没詹姆高,但更魁梧,厚实的胳膊和肩膀甚至能让铁匠嫉妒。棕色胡楂爬满他的脸颊和下巴,他眼睛也是棕色的,其中的怒气掩饰得很差。“您让我措手不及,大人,我没收到您赶来的通知。” “你们似乎没尽兴啊,”詹姆笑着对床上的女人说。女人用一只手遮住左乳,另一只手挡在双腿间,却把右乳暴露在外。她的乳头颜色比瑟曦的深,尺寸更是后者的三倍。她接触到詹姆的目光后,连忙遮掩右乳,但收效甚微。“营里的女人还这么羞涩,”他奇道,“婆娘卖瓜,还知道自卖自夸呢。” “你打进门起就没从我的‘瓜’上挪过眼睛,爵士。”女人找到毯子,一把拉到腰部,然后伸手拨开眼睛上的头发。“况且我不卖‘瓜’。” 詹姆耸耸肩,“如果认错了人,我很抱歉。要知道,虽然我的小弟弟睡过上百个婊子,但我的经验只有一位。” “她是我抢到手的,”布雷肯捡起地上的裤子抖了抖,“从前是布莱伍德那边某个誓言骑士的妞,直到我把他脑袋劈成两半。把手放下去,臭女人,让兰尼斯特大人好好瞧瞧你的奶子。” 詹姆对这女人没兴趣。“你把裤子穿反了,大人,”他告诉布雷肯。杰诺斯咒骂着穿裤子的当口,女人滑下床寻找散落的衣物,她下蹲、转身、拾捡时,指头还一边拼命遮掩奶子和下体。说来也怪,这场面比她赤条条跑出来要刺激多了。“你叫什么,女人?”他问她。 “我妈叫我希尔蒂,爵士。”她将一件脏裙子套过头,甩甩头发。她的脸和脚一样脏,两腿间毛发茂盛——这使她看起来像是布雷肯的姐妹——但她身上确有诱人之处。是来自那狮子鼻,蓬松头发……还是她穿好裙子后行的小巧屈膝礼?“您看见我另一只鞋了吗,大人?” 这问题惹火了布雷肯大人,“我他妈是你的侍女吗?帮你找鞋?没鞋就打赤脚。快滚。” “也就是说大人您不打算带我回家,跟您家小夫人一同祈祷啦?”希尔蒂大笑着朝詹姆抛个媚眼,“您也有小夫人吗,爵士?” 不,我只有老姐。“看见我这身袍子没?” “这是白袍没错,”她说,“但您的手可是真金。我就喜欢男人这点。您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呢,大人?” “纯洁的。” “我是说女人,不是女儿。” 他想起了弥赛菈。我要把身世真相告诉她。但多恩人不会喜欢这消息,道朗•马泰尔当她是劳勃的种,才让儿子跟她订婚。一团纠结的乱麻,詹姆好想快刀斩净。“我发过誓,”他不耐烦地告诉希尔蒂。 “那您吃不到瓜了,”女人调皮地说。 “叫你滚出去!”布雷肯大人咆哮道。 她出去了,但她抓着一只鞋和一堆衣服经过詹姆身边时,伸手隔着裤子捏了一下他的老二。“希尔蒂,”她提醒他,然后半裸身子飞快地冲出帐门。 好个希尔蒂,詹姆饶有兴味地想。“尊夫人被你打发到哪去了?”女人走后,他问杰诺斯大人。 “我不知道!你得问修士。你爹烧了我们的城堡,她认定这是神罚,从那以后日夜祈祷个不停。”杰诺斯终于把裤子转到正确的朝向,开始拴裤带。“您来做什么,大人?来找黑鱼?听说他逃了。” “听说?”詹姆找了把行军折凳坐下,“听黑鱼说?” “布林登爵士不会傻到来投奔我。我承认自己欣赏他,但他要是敢在我的辖区现身,我一定会把他拿下。他知道我屈膝了——他自己也该这么做,可惜他总是太顽固。这点他哥哥最清楚。” “泰陀斯•布莱伍德没有屈膝,”詹姆指出,“有没可能黑鱼到鸦树城避难了呢?” “他可能有这打算,但他没法越过我的封锁线,除非长出翅膀。再说,泰陀斯也自身难保喽,城里只剩老鼠和树根可吃,不出一月必然投降。” “太阳落山前,鸦树城就会投降。我准备提出条件,让布莱伍德回归国王治下。” “明白了,”杰诺斯大人穿上一件胸前绣有布雷肯家族红色骏马纹章的棕色羊毛上衣。“大人,来一角杯麦酒?” “我不用。别渴着你自己。” 布雷肯为自己倒满一角杯,一口干了一半,擦擦嘴。“您提到条件,请问是怎样的条件?” “没什么出格的。布莱伍德伯爵必须忏悔其叛国罪行,公开废除对史塔克家和徒利家的效忠关系。然后他要在诸神和世人面前庄严宣誓,从今以后做赫伦堡和铁王座的忠实封臣。最后我将以国王之名赦免他。我们会征收一两罐金币,作为叛乱的赔款,我还会索要一名人质,以防鸦树城将来再兴兵作乱。” “您得要他的女儿,”布雷肯热切地提议,“他有六个儿子,却只有一个女儿。他最宠她。她是个拖着鼻涕的小东西,顶多七岁。” “小了点,但实用也行。” 杰诺斯大人干了杯中酒,将角杯扔开。“许诺我们家的土地和城堡怎么说?” “哪些土地?” “寡妇河东岸的全部领土,从十字弓山脊到发情草场,以及河中所有岛屿。具体来说,这包括玉米坊、领主坊、泥厅的遗址、狂喜原、战争谷、老铁铺、皮扣村、黑皮扣村、石冢村、黏土池村、泥冢地的市集、黄蜂林、洛尔根的树林、绿丘、芭芭的双乳峰——布莱伍德管它叫蜜茜的双乳峰,但它最初是芭芭的双乳峰——蜂蜜树村和所有的蜂房。给,大人请看,我把它们全标出来了。”他从桌上翻出一张羊皮纸地图。 詹姆用完好的那只手接过地图,用金手蹩脚地打开展平。“这可是一大片土地,”他边看边说,“几乎会使你的封地增加四分之一。” 布雷肯抿紧嘴唇,“这些土地过去都是石篱城的,都是被布莱伍德家族偷走的。” “乳峰中间你不要的村子,叫什么名字?”詹姆用金手的指节叩了叩地图。 “铜分树村。那原本也是我们的,但最近一百年间成了王家采邑,所以我把它剔除了。我们要的只是被布莱伍德家族偷走的领地而已,您父亲大人许诺过,只要我们除掉泰陀斯大人,就把这些领地归还我们。” “我刚才骑马赶到时,徒利的旗帜和史塔克的冰原狼还在城上飘扬。看来你除不掉泰陀斯大人。” “我们已把他和他的部下从野外赶走,围困在鸦树城。给我足够的人手,大人,我很乐意亲自登城,将他们统统送进坟墓。” “给你人手,我还要你何用,功劳都是我的。”詹姆把地图卷起来。“我想留着它。” “地图是您的了,但领地是我们的。人称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我们为你们卖过命。” “但之前你花了二倍时间跟我们作对。” “那些事已得到了国王的赦免。你们杀了我的外甥和私生子,还放出魔山偷走我的粮食,焚毁所有拿不走的东西。那畜生不仅将我的城堡付之一炬,更奸污了我的一个女儿。我要补偿。” “魔山死了,我父亲也死了,”詹姆告诉他,“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你能保住人头已是天大的补偿。你毕竟拥护过史塔克,而且在瓦德大人清算他之前可谓是他们家的忠仆。” “那是无耻下流的暗算,瓦德一并谋害了我们家十几个亲戚。”杰诺斯大人扭头吐了口唾沫。“没错,我是当过少狼主的忠仆,但只要你待我公正,我会接着当你们家的忠仆。我屈膝归顺是诚心的,因为我不愿让布雷肯家跟随死人或为了失败的事业流无谓的血。” “你很有自知之明。”而布莱伍德大人的荣誉感更强。“你会得到许诺的封地,至少是其中一部分——对付布莱伍德家族的任务你毕竟有贡献。” 杰诺斯大人对此表示满意,“只要大人您秉公处理,我们家都乐于接受。在您出发前,请容我多嘴几句:不要对布莱伍德太过仁慈,因为叛逆之心扎根在他们的血脉里。安达尔人入侵维斯特洛之前,布雷肯家族统治着这条河,那时我们是国王,而布莱伍德家族是我们的臣下,后来他们背叛了我们,篡夺了王位。布莱伍德家的人天生就是变色龙,您提出条件时,千万要提醒自己。” “噢,我会的。”詹姆保证。 他骑马离开布雷肯的围城营地,前往鸦树城,小派在前面打着和平的旗帜,二十双眼睛在城门楼上监视他们。他在护城河边勒住“荣誉”——这是一条挖得很深的堑壕,沟边排列着石头,绿色的河水被浮渣阻塞——正要令肯洛斯爵士吹起赫洛克之号,吊桥徐徐降下。 泰陀斯•布莱伍德大人骑着一匹跟其人一样憔悴的战马,来外庭会他。鸦树城伯爵极高也极瘦,鹰钩鼻,长头发,参差不齐、黑白相间的胡须里已是白丝见长,擦得鲜亮的红盔甲胸前镶嵌了一棵银树。那树光秃秃的,显然已经枯死,树周围有一圈振翅飞翔的玛瑙乌鸦。他肩披一件鸦羽披风。 “泰陀斯大人。”詹姆招呼。 “爵士。” “感谢您允许我进城。” “我可没邀请你进来,但我不否认自己盼望你能来。你是来招安我的吧?” “我是来结束无谓的战争的。您的部下很英勇,但你们的事业业已失败。您准备好投降了吗?” “我可以归顺国王,但决不向杰诺斯•布雷肯投降。” “我明白。” 布莱伍德犹豫片刻,“你希望我现在就下马跪在你面前吗?” 一百只眼睛看着庭院。“风太冷,地上都是泥,”詹姆道,“等商谈好和平条件,你可以在书房的地毯上向我下跪。” “您真有骑士风度。”泰陀斯大人道,“请进,爵士先生,我的城堡虽然缺吃少喝,但永远不缺少礼貌。” 布莱伍德的书房位于结构复杂的木制主堡的二楼,他们进门时,书房里炉火烧得正旺。这个房间宽大通风,黑橡木大梁撑起高高的天花板。墙上覆满羊毛织锦,一对宽大的格子门面朝神木林而开,透过门扇上厚厚的菱形黄玻璃窗格,詹姆看见了城堡因之得名的那棵树遒劲的枝条。那是一棵身形庞大的古老鱼梁木,有凯岩城石头花园里那棵鱼梁木十倍大,不过现下光秃秃的,已然枯死了。 “是布雷肯下的毒,”主人解释,“一千年来,这棵树就没发芽。学士说,再过一千年,它恐怕要变成化石了。鱼梁木永不腐烂。” “乌鸦呢?”詹姆好奇地问,“树上的乌鸦呢?” “它们黄昏时才会来,然后整夜在树上栖息。一来就几百只,好像黑色的叶片覆盖整棵树,每个枝干每根枝条上都有。数千年来夜夜如此,谁也不知这棵树为何有这样大的吸引力。”布莱伍德坐进高背椅。“出于荣誉,我必须先问清我封君的下落。” “艾德慕爵士作为我的俘虏正去往凯岩城,他的夫人待在孪河城生产,产下孩儿后母子将被一同解送到凯岩城与他团聚。只要艾德慕不逃跑、不密谋叛乱,便能颐养天年。” “他将带着悔恨活下去,过着没有荣誉的生活。他的余生都会承受唾骂,人们会说他是个不敢抗争的懦夫。” 你这样说就不公平了,詹姆心想,他不过是关心自己的孩子。他知道我是谁的儿子,他比我姑妈更清楚。“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叔叔则愿流尽最后一滴血。” “是的。”布莱伍德的声音没流露丝毫感情。“请问,您又是如何处置布林登爵士的呢?” “我提出让他穿上黑衣,他却跑了。”詹姆会心一笑,“他有没有碰巧来这里呢?” “没有。” “如果你真的收留了他,会老实交代吗?” 这回轮到泰陀斯•布莱伍德微笑。 詹姆握拢双手,金手指和肉手指交缠在一起。“好吧,我们来谈谈和平条件。” “需要我下跪了吗?” “如果你愿意的话。当然,我们也可以放话说你跪过了。” 于是布莱伍德大人没有离开座位。两人很快在要点上达成一致:忏悔罪行、重新宣誓效忠、最后获得赦免,以及一定数量的金银赔款。“您要割多少地盘?”泰陀斯大人问。詹姆把地图递出,他只看了一眼就笑出声:“变色龙讨赏的胃口好大。” “说得对。不过他出力不够,所以所得可能比预期少。你愿割让哪些土地?” 泰陀斯大人考虑半晌,“木篱城、十字弓山脊和皮扣村。” “一座废墟,一道山脊和几栋茅屋?不行,大人,你兴兵叛国必须接受惩罚。他至少会获得一座磨坊。”磨坊是重要的税收来源,按惯例,领主有权征收磨坊研磨的十分之一的粮食。 “给他领主坊,玉米坊是我们的。” “再给他一个村子,石冢村如何?” “我的先人就埋在石冢村的墓园里。”他又仔细看了看地图。“给他蜂蜜树村和所有的蜂房好了。但愿蜂蜜烂穿他的牙齿,让他胖得走不动路。” “就这样办。您还要做一件事。” “献出人质。” “没错,大人。我知道您有个女儿。” “蓓珊妮。”泰陀斯大人脸色大变,“我有两个兄弟和一个妹妹,两个守寡的姑妈,以及诸多外甥、侄女、侄儿。依我看,不如您……” “我只要你的直系血亲。” “蓓珊妮刚满八岁,她是个温柔的好孩子,充满了欢笑。她从未去过城堡一日骑程之外的地方。” “何不让她去君临长长见识呢?国王陛下几乎与她同年,他会很高兴交上新朋友。” “一个当她父亲的惹火他时他可以吊死的朋友?”泰陀斯大人反诘。“我有四个儿子,您可否考虑用其中之一来代替?本十二岁了,正渴望外出冒险,大人您乐意的话,可以收他当侍从。” “我身边的侍从已多得我不知如何是好。我尿个尿,他们都会争吵谁来帮我扶老二。此外,大人,你有六个儿子,不止四个。” “那是以前的事。我的小儿子劳勃天生体质不佳,九天前得肠胃病死了。卢卡斯则在红色婚礼上遭遇谋害。瓦德大人的第四任妻子本是我布莱伍德家的人,但在孪河城,亲情跟宾客权利一样遭到践踏。我打算在树下葬了卢卡斯,佛雷家却至今不肯归还遗骨。” “我会敦促他们尽快归还。卢卡斯可是你长子?” “他是次子。布林登是长子和继承人,接下来是霍斯特——他恐怕是个书呆子。” “君临城里书很多,记得我的小弟弟经常读到深夜。或许令郎也会喜欢上的。我就要霍斯特作人质吧。” 布莱伍德大人大大松了口气。“谢谢您,大人。”他迟疑片刻,“恕我冒昧,但请您别忘了也向杰诺斯大人讨要人质。他家都是女儿,他那么胡搞,结果还是没本事生儿子。” “他说他有个私生子在战争中阵亡了。” “他这样说?哈利确实是私生子,但是不是杰诺斯的种却很成问题。他是个漂亮的金发男孩,不像杰诺斯是个丑鬼。”泰陀斯大人站起身。“您愿赏光与我共进晚餐吗?” “下次吧,大人。”城堡正在挨饿,詹姆这时来瓜分不多的食物就不厚道了,“我行程紧张,得尽快赶回奔流城。” “回奔流城?您不是要去君临吗?” “我都要去。” 泰陀斯大人没多做挽留。“霍斯特一小时之内就会准备好。” 他说到做到,男孩在马厩里跟詹姆会合,肩上随意地扛着铺盖卷,胳膊下夹了一捆卷轴。男孩最多不过十六岁,但已接近七尺,比父亲还高,他身形瘦长,动作笨拙,头发蓬乱。“队长大人,我是您的人质霍斯特。大家都叫我霍斯。”他笑着上前报告。 他以为这是闹着玩吗?“见鬼,‘大家’指谁?” “我的朋友和兄弟们。” “我不是你朋友也不是你兄弟,”这话立时抹去了男孩脸上的笑容。詹姆转向泰陀斯大人。“大人,千万别搞错。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密尔的索罗斯、桑铎•克里冈、布林登•徒利、那个叫‘石心’的女人……以上都是叛徒或土匪,是国王和他所有臣民的敌人。如果我听说你或你的手下胆敢窝藏他们、包庇他们,或以任何方式协助他们,我会立刻砍下你儿子的脑袋送给你。你千万要记得这点,你必须了解:我不是莱曼•佛雷。” “我了解,”布莱伍德大人嘴角所有的暖意都消失了,“我记得你是谁,弑君者。” “很好,”詹姆翻上“荣誉”,朝城门而去,“希望你在国王治下享受丰收与和平。” 他骑出鸦树城,发现杰诺斯•布雷肯伯爵就在城外等候,离城门恰好隔着十字弓的射程。布雷肯已穿戴好板甲锁甲,骑在铠甲战马上,头戴一顶马毛流苏的灰铁巨盔。“我看见他们降下冰原狼旗就赶来了。”他跟詹姆会合后表示,“都妥了?” “都妥了。你快回家种地吧。” 布雷肯大人打开面甲,“相信您这趟出来,应该给我带来更多的地种吧。” “皮扣村、木篱城、蜂蜜树村和所有的蜂房,”似乎忘了什么,“噢,还有十字弓山脊。” “磨坊呢?”布雷肯提示,“磨坊不可或缺。” “还有领主坊。” 杰诺斯大人哼了一声。“好吧,这次就这么算了。”他伸手指着在小派后面骑行的霍斯特•布莱伍德,“这是他给您的人质?您上当了,爵士,这小子是个软蛋,血管里流的是水。您别看他长得高,我随便哪个女儿都可以拿树枝抽打他。” “说到女儿,您究竟有几个呢?”詹姆趁机询问。 “一共五个。我第一任妻子生了二个,第三任妻子生了三个。”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太坦白。 “找个女儿随我进宫,她将有幸侍奉太后摄政王。” 布雷肯意识到这番话的严重性后黑了脸,“你们就是这样报答石篱城的友谊的么?” “侍奉太后是天大的荣幸,”詹姆提醒对方,“若能给她留下好印象,将来你们家受益无穷。这样吧,宽限你年底之前把女儿送来。”他用黄金马刺轻戳“荣誉”,扬长而去,不再等候布雷肯大人回答。人马排队跟进,兰尼斯特的旗帜高高飘扬。城堡和城外的营地很快被甩在身后,淹没在马蹄溅起的尘土中。 来鸦树城的路上,他们没遭遇土匪或狼群,詹姆决定返回时走另一条路。若诸神保佑,说不定能撞上逃亡的黑鱼,或是引诱贝里•唐德利恩贸然攻击。 直到日落,他们还在顺着寡妇河前进。詹姆召来人质,询问最近的渡口所在,男孩便领他们去一个浅滩。大队人马水花飞溅地过河时,太阳沉下一对绿草殷殷的山丘。“那就是双乳峰。”霍斯特•布莱伍德解释。 詹姆想起布雷肯大人的地图,“两座山中间似乎有个村。” “铜分树村。”男孩确认。 “我们就在那里过夜,”如果村里还有村民,他们或能打听到布林登爵士或土匪们的线索,“关于双乳峰,杰诺斯大人讲了些有趣的故事,”就着最后几丝光线,在逐渐黑暗的山丘间奔驰时,他对布莱伍德家的男孩说,“似乎布雷肯对它们有种叫法,布莱伍德却有另一种。” “是的,大人,最近一百年间都是这样。之前它们被统称为圣母双乳峰,或者就叫双乳峰。这两座山挺突出的,而您也看得出它们的形状……” “我看得出它们的形状。”詹姆不由自主地回想起帐篷里那个女人,想起她试图遮挡大大的黑乳头。“最近这一百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庸王伊耿讨了芭芭•布雷肯做情妇。”书呆子男孩回答,“据说她是个很丰满的女人,国王在石篱城做客时有天出去打猎,看见了双乳峰,就……” “……就用自己的情妇为它们命名。”伊耿四世早在詹姆出生前就去世了,但他治下的荒唐事家喻户晓,詹姆猜得出个中缘由。“但不久后,他便抛弃了布雷肯家的女孩,勾搭上布莱伍德家的人,是不是这样?” “他爱上了蜜利莎小姐,”霍斯特承认,“她小名蜜茜,我家神木林里还有她的雕像呢。她可比芭芭•布雷肯漂亮得多,苗条得多。有人听见芭芭咒骂蜜茜,说她的胸部平得跟男孩没两样。话传到伊耿王耳中,他就……” “……他就把芭芭的双乳送给了她。”詹姆笑道。“说到底,布雷肯家和布莱伍德家仇怨的根源是什么?书上有记载吗?” “有的,大人。”男孩回答,“只不过我们家学士和他们家学士记载的有差异,且往往都是在几个世纪后补述往事。这件事得追溯到英雄纪元时期。当时布莱伍德家是国王,布雷肯家不过是小领主,以养马闻名。他们养马发了财,却不按律法纳税,反倒雇佣兵推翻国王的统治。” “这是多久以前的事?” “安达尔人渡海之前五百年,按《真史》的说法则是一千年。没人知道安达人渡过狭海的确切时间。《真史》认定那是距今四千年的事,有的学士却说只有二千年。从近代上溯到某个时间点后,所有的纪年都变得混乱而让人迷惑,历史的真相被笼罩在传说的迷雾中。” 提利昂会喜欢这小子,他们可以从早聊到晚,辩论书里的话题。有那么一瞬间,他忘却了弟弟的恶言恶语,忘却了小恶魔的行径。“所以当凯岩城还在凯斯德利家族手里时,你们两家就为王冠打仗了?你们为一个消失了几千年的王国的王冠一直斗到现在?”他吃吃笑道,“经历了这么多岁月、这么多战争、这么多国王……你们怎就不能讲和呢?” “我们讲过和,大人,讲过很多次。我们跟布雷肯家订立了上百次和约,其中很多还附带了联姻关系。每个布雷肯身上都流着布莱伍德的血,每个布莱伍德身上也流着布雷肯的血。人瑞王统治时期,两家的和平维持了半世纪,随后又吵翻了天,并把旧伤疤统统揭开,继续汩汩流血。我父亲说,这事会永无休止地循环下去,只要人类还牢记先祖吃过的亏,和平就不可能延续。一个又一个世纪,我们两家在互相憎恨中度过,我父亲说这事无法终止。” “我不这么认为。” “怎么终止呢,大人?我父亲说旧伤疤是愈合不了的。” “我父亲也有句名言:伤敌十遍不如杀敌一遍。因为死人没办法复仇。” “但他们的儿孙可以。”霍斯特辩道。 “那就把他们的儿孙也屠灭干净。不信你去问凯斯德利家的人,去问塔贝克老爷和夫人,去问卡斯特梅的雷耶斯家族,去问龙石岛亲王。”西方山丘上笼罩的深红云团一时间让他联想到包裹雷加孩子的红斗篷。 “所以你们家才把史塔克家赶尽杀绝?” “我们没做到,”詹姆道,“艾德大人的两个女儿还活着。其中一个刚结婚,另一个……”布蕾妮,你在哪里?你找到她了吗?“……若诸神保佑,她会忘记自己是个史塔克。她会嫁给魁梧的铁匠或肥胖的旅店老板,生下一屋子崽儿,而且不用害怕哪天有骑士上门,把孩子的脑袋撞碎在墙上。” “诸神慈悲。”他的人质不大确定地说。 你就这么相信吧。詹姆催促“荣誉”加速前进。 铜分树村比他想象中大,战火也波及了这里,到处是烧焦的果园和烧毁房屋的空壳,不过在烧毁的房屋旁,人们重建起比之前多出二三倍的房子。透过逐渐聚集的深蓝暮霭,詹姆瞥见二三十个新铺的茅草屋顶,还有新木头做的房门。在一个鸭子池塘和铁匠的锻炉之间,他发现了村子得名的那棵树,一棵高大的老橡树。扭曲的树根在地面盘根错节,犹如一窝缓缓游动的棕色的蛇,粗大的树干上则钉了好几百枚古旧的铜分币。 小派盯着那棵树,又看看空荡荡的房子。“人都哪儿去了?” “藏起来了呗。”詹姆告诉他。 所有的炉火都被及时扑灭,但其中有些还在冒烟,而且没有哪家的壁炉是冷的。热哈利•梅瑞尔在菜园里找到的母山羊是全村唯一的活物……但村里还有一座坚固的庄园,十二尺高的石墙不输于河间地任何庄园。詹姆心知肚明村民们定是躲进了里头。一旦掠夺者到来,他们便早早藏进庄园里,所以此地迄今还维持着村子的模样。 现在他们躲的是我。 他骑着荣誉来到庄园门口。“庄园里的百姓听着,我们不会伤害你们。我们是国王的人。” 园门上方出现了几张脸。“烧掉我们村子的正是国王的人,”有人朝下喊话,“在那之前,另一个国王的人抢光了我们的羊。这两帮人支持的国王不一样,但对我们的羊来说有什么区别?国王的人杀了哈斯利和奥蒙德爵士,还把蕾茜活活干死。” “我的人不会做这等事,”詹姆说,“开门吧。” “等你们走了自然会开门。” 肯洛斯爵士骑到他身旁,“拿下这庄子是举手之劳,或者一把火烧了它。” “他们会朝我们扔石头射箭。”詹姆摇摇头,“在这里闹出一堆人命又何必?这些老百姓并不想与我们为敌。安排部队住进民家,但不准偷东西,我们的补给应该很充足。” 一轮弯月爬上天空,他们把马拴在村子的公用地里,吃着腌羊肉、干苹果和硬奶酪。詹姆几乎没怎么吃,他和小派及人质霍斯一起分享了一袋葡萄酒。他试图去数老橡树上钉了多少枚铜分币,但硬币太多了,他没法算清楚。这棵树又有什么故事?布莱伍德家的男孩应该知道,但他不想破坏这份神秘感。 他在村外安排了哨兵,禁止任何人出入;他还派出斥候,以防敌人前来夜袭。接近午夜时分,两名斥候带了一个女俘虏回来。“大人,这女人胆大包天地骑马冲来,说是有话跟您讲。” 詹姆立时起身,“小姐,没想到这么快就与你重逢。”诸神保佑,她看起来似乎老了十岁。她脸上怎么了?“你脸上的绷带……你受伤了……” “我被咬了一口,”她碰了碰他给她的那柄剑。守誓剑。“大人,您交给我一个任务。” “我要你去找那女孩。你找到她了?” “我找到了。”塔斯之女布蕾妮回答。 “那她人呢?” “离此尚有一日骑程。我可以带您去见她,爵士……但您得单枪匹马跟我去,否则猎狗就会杀了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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