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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书当诉 作者:戴安娜·阿西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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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去爱像我外婆这样的人,感觉上是很奇怪的,因为我几乎在所有重要的事情上都和她意见相左。换成任何人抱持她的价值观,我都会觉得荒谬,令人震惊,但她就在那里——我奇特的母系家庭里的主导人物,我对她的记忆充满了爱、欢乐和感激。 她的父亲是牛津大学一所学院的院长,她是他四个漂亮女儿之一。还是个小女孩时她就发誓,除了自己要嫁的人,绝不会让任何男人吻她,她也的确做到了。她与自己未来的丈夫相识时,对方正在读大学,这个男人有一双冷淡的蓝眼睛,带一丝约克郡口音(比如把“ castle”读成“ cassel”,把“ laundry”读成“ larndry”),他攻读的是法律专业,但因为继承了父亲的房产(也就是后文中的贝克顿庄园),他最终并没有从事法律工作。房产位于东盎格鲁,据说这里气候更加温和,他的家人之前为了照顾他母亲孱弱的身体搬到了这里,没有留在约克郡。但他的母亲尽管外表娇弱,其实是个坚强的女人,因为她活到了高寿。况且,如果说东盎格鲁的气候真的比约克郡温和,那上帝保佑我不必去约克郡过冬。 外婆给丈夫生了四个女儿,我母亲是最小的一个,随后,我怀疑当一丝挫败感开始困扰她时,她又及时生了个儿子。她鄙视女人,或自认为如此。她自己非常聪明,并乐于将两个女儿都送到牛津读大学,这种做法在当时还很不常见,她还为自己的孙女和外孙女们在“非女性化的”职业中可能取得的成功感到自豪,但她依然坚持认为,女性的心智劣于男性。这里有些模棱两可的因素在起作用,虽然外婆从未质疑过男性的优越性,但外婆家的氛围明显是很女性化的,而且她女儿的丈夫们似乎总有点被边缘化。在谈到适合男性的话题时,比如战争、政治、地方政府问题、神职人员任命等,她会以一种正式的尊重态度转向某个女婿:“我一直想问你,我应该给主教写信吗?”但如果她真打算给主教写信,她就会直接写,不管女婿会怎么说。倒不是说她对男性的这种尊重是假的,但很可能是她心里存在一个太过有“男子气概”、绝对可靠的形象,而在现实里根本就找不到这样的人,换句话说,这个家里的男人,没有一个能完全符合她心目中的男子汉标准。 我不知道外公是否符合这个标准,因为我六岁时他就去世了。如果不符合,那也不是他妻子的错。我对于他们之间关系的了解,来自他们在贝克顿庄园藏书室里的两张写字台的位置,他的离火很近,她的则离火很远;还有就是,在外公死后,外婆每次提到他,总给人一种他的所言所为都毋庸置疑的感觉。她提起的次数并不太多,但总是同一个模式:“外公总是说……”所以就该如此;“外公永远不会让孩子们……”所以他们不能这样做;“外公非常喜欢……”所以这很好。她崇拜他,就是这个家庭的信条,但当她最后一次生病时,她一个女儿捕捉到了她的不安。当时,她们谈到外婆对死亡的恐惧,“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害怕,”女儿说,“你一直都很虔诚,你肯定相信来世,也相信能再次见到爸爸吧?”外婆似乎什么也没说,“但是,”姨妈后来告诉我,“她向我瞥来一个非常奇怪的眼神,吓了我一跳。”这个眼神也可能是针对“来世”的,但作为她的女儿,姨妈有一种不适之感——她觉得它针对的,是外公。 我对外公有什么了解?他长了一副北方男人的好看外表,相貌堂堂,对银器和葡萄酒很有鉴赏力,还建了一座庞大而卓越的藏书室,里面核心是历史书籍。在扩大贝克顿庄园时,他将其改成了U形而不是L形,还在大约一七六〇年时,在庄园里建了一个砖窑,用来制作与房子相匹配的小砖,又聘请工人将围绕着新大门的石头雕刻成乔治亚风格的设计,并为他放在新客厅中的亚当斯壁炉架加上石膏装饰物。他是个有品位的人,但他的目光始终朝着过去。他会奖励八岁前就学会《利西达斯》¹的孩子六便士;他能用精准的、抑扬顿挫的约翰生派风格写一篇关于塞尔维亚人(他称之为“Servs”)的论文;他还去意大利和希腊穷游,将石瓮带回来放在露台的墙上,并坚持让随行的孩子们刷牙时将高锰酸盐放入水里。他是个好农民,贝克顿庄园占地一千英亩,其中一些土地出租给了租户,但大部分都附属于庄园农场。外公虽然从约克郡雇了一名土地管理者,但其实他自己还是承担了大部分管理工作,而且做得很好。 我已经记不起外公对我说过什么话了。他的孩子们谈起他时,也总是和他的遗孀一样从无质疑,有时甚至很深情。他或许并不是个暴君,但他们传达出的信息是他统治着自己的领地,就好像行使某种神授的权力,所以我不觉得自己会喜欢他。死亡一度赋予他一种神圣之感,他的灵魂从敞开的窗扇飞出,“去天堂与上帝同在”,这让他也具备了一些上帝的恩慈。在那之后,他还为我创造了一个奇迹,让我安然无恙地穿过了一片荨麻地。每年春天,我们为外婆的生日制作樱草球时,会将其中最好的那些放在他坟墓的一块朴素的灰色石板上,那上面刻着“明天将奔向新鲜的树林和新的牧场”,我们对他那些虔诚和爱的感觉,更多是由这个行为引发的,而不像是对一个真实男人的纪念。他所给予我的一切,包括我的成长地贝克顿,以及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书籍,很快就变成是由外婆给予的,而并不是他。 外婆则一直都在那里。早餐后,她会穿上工作服,在通往藏书室台阶旁的露台给狗刷毛,然后戴着厚皮手套,在温室或玫瑰花坛里侍弄花草,剪一些鲜花装饰屋子,然后再将另一些一排排放在“花房”里,这里有许多花瓶,狗儿们也在这里睡觉。她还用小张的镶黑边的纸写很多信,字体如同速记,只有她的女儿们能理解其意。她每天散步很长时间,晚上还服用大量番泻叶,因为她认为新鲜空气和大便通畅是健康必需。她密切关注着家务,有时也因习俗而有所简化。蔬菜、牛奶、鸡蛋和黄油都产自庄园,在固定的时节里还要腌制火腿、采集蜂蜜装罐、制作果酱,每个月还需要从伦敦的公务员商店邮购杂物。这是一种简单而有节奏的生活,她只关心管理,而不是具体操作,但后来她搬到了一幢较小的房子里,人员问题加上固定收入减少迫使她亲力亲为,尽管我们其他人也已经习惯性地干了多年,但她还是比我们都更了解该如何清洁、除尘、擦亮银器,等等。 她生活的乐趣就在于她热爱的这个地方、她的家人,以及阅读,因此她的生活本应是宁静的。但什么原因导致焦虑成为她生活明显的主线呢?只要有人离开贝克顿,我们就会在外婆的眼睛里看到深深的不快乐。也许只是一段很短的旅程,只是为了消遣,但她还是会感到一阵恐惧。担心我们吃得不够,吃得不健康;担心我们不能开着窗户睡觉;担心我们会染上传染病;担心车可能打滑,火车也可能出轨——担心只要人们离开,就会发生以上种种不好的事。这种态度,我也曾在其他生活得安全、舒适,受到特权庇护的人们身上看到过,他们从心底里期望灾难远离。我想,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但这种态度本身就承认了他们所处的位置正受到威胁,摇摇欲坠。我的外婆非常了解历史,她每天都读《泰晤士报》,知道世界上正在发生的事情:有关正在发生的以及传言要发生的战争;有关国外的共产主义者和国内的社会主义者;有关增税,以及传统逐渐不受尊重的事实。她是个保守派、淑女,一个虔诚的新教徒和财产所有者,面对不受她控制的力量时自然会进入防御状态。她不相信“外面”,并把这种不信任转化为对意外和粗心大意饮食的担心。我一遍遍地听到她或像她这样的人用十分沮丧的声音说:“但是你不能乘坐那趟火车,你会错过午餐的!”就好像他们曾经历过困难或饥饿,因此被食物的价值困住了一般。但他们不是用咖啡勺,而是用烤牛肉、牛肉布丁、苹果派以及奶油来衡量价值的一代人,他们从来没有感受过或担心过真正的饥饿,那么这种非理性的恐慌,如果不是什么其他东西的象征,又会是从哪里来的? 随着年龄增长,外婆的焦虑越来越严重,因为她觉得按照事情正确的、自然的规律,她应该在自己去世后也能养活我们所有人,但显然她做不到了。不过在我还是个孩子时,这一点还没那么明显,这简直就是亲爱的外婆在大惊小怪嘛,如果你取笑她,她就会悲伤地朝你笑笑,半是自嘲,半是在表达:“你现在尽可以笑话我,你要是真的明白就好了。” 我父亲那边也有个家,但那边没有贝克顿——实际上没有任何土地。我的爷爷在一个舒适的环境里做牧师,在我还是个婴儿时,他就无缘无故地开枪自杀了(我相信原因是煤没有按时送来,他患有高血压,经常为小事大发雷霆)。这是个和我母亲那边一样“好”的家庭,尽管他们在很久以前就离开了东盎格鲁,但在我们心爱的郡里,这个家庭拥有比母亲那边的家庭更好的东西:几座坟墓和几枚黄铜纪念牌——这证明了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这个家庭出过几个粗犷的阿西尔骑士和一个鱼商。尽管如此,我母亲还是觉得不如她的家庭,而且我也已经记不清她是用什么方式把这个想法传达给孩子们的了。她总觉得只要东西归她所有,那这东西就有了九成的价值,哪怕一条狗也是如此。她是个对动物热爱到荒谬程度的女人,却很少承认别人家狗的魅力或血统,“我觉得,这小狗长得还不错,”她会这么说,“但腿太长了点。”或者说:“这条狗太歇斯底里,总是对陌生人大惊小怪。”与此相仿,她对丈夫的家庭也感到厌烦和恼怒。似乎在刚结婚时,他们之间有关忠诚的冲突就出现了,比如应该和谁的家人一起过圣诞节?她会像个孩子般地说一句:“我反正得回自己家。”然后就应付过去了。 因为贝克顿庄园的存在,选择其实非常容易。一座拥有二十间卧室的房子,矗立在一个大花园和园林之中,周围还有一千英亩的土地围绕,相比之下,我奶奶家在德文郡那只有六间整洁卧室的房子和两英亩的花园,就没那么吸引孩子们了。假期去贝克顿会比较明智,如果我们或哪个表兄弟、表姐妹生病了,或父母出门在外,那么贝克顿的外婆就非常乐意收留我们,同时也没什么不便;而德文郡的奶奶虽然也很喜欢我们,却不得不把房子整个折腾一遍才安顿得下我们。此外,我父亲是一名陆军军官,在我整个童年时期都是少校军衔,私人财产数目少得几乎不值一提。他从结婚那天起,就过着入不敷出的生活,一直很节俭,也很忧心忡忡,即便如此,他也无法让妻子和孩子们过上在贝克顿时那样美好的日子,因此,如果他不让他们去庄园,就会显得很无礼。事实上,我怀疑就算他尝试过阻止,也毫无用处。我的母亲意志坚强,而他爱她,这使他处于劣势。因此,尽管我和弟弟妹妹们知道,我们“官方的家”是爸爸现在工作的地方——伍尔维奇,或待他从军队退役后,就应该是哈福德郡——但我们“真正的”家,我们从其他地方“回去”的家,是贝克顿。 我曾经买过一个大约一七八五年制造的棒状小玻璃瓶,它从颈部到底部有一道精致的螺旋装饰,我满怀喜爱地看着它,欣赏着玻璃的颜色及其不规则的形状,随后开始疑惑,为什么英国那个时代制造的物品如此契合我的审美?我曾经学过鉴赏其他世纪、其他国家的作品,但我不记得曾经学习过鉴赏十八世纪英国的作品。因此,我得出的结论是,很可能是因为我成长的大部分时光都在一座十八世纪的房子里度过。这个想法很令人欣慰。我很高兴自己虽然没有继承什么金钱或财产——如果我能确定自己也没有继承对其他人的任何偏见或某些心态,我会更加高兴——但孩提时期的心智和眼光却无意识地受到了优雅造型、恰当比例,以及精湛工艺细节的审美训练,这个想法我非常喜欢,它表明,无论中产英国绅士可能有什么缺点,但他们很可能对优雅和风格始终保持着一定的感知力,嗯,这还真不错! 不幸的是,才想到这里,我又回忆起那些亲戚购买的各种物品——在我长大离家,开始流连在博物馆,去听取在这方面比我受过更好教育之人的意见之前,这些物品一直被亲戚们所珍视,我自己也非常欣赏。我想起了某些灯具、瓷器、窗帘或椅套的面料……确实,我们都熟悉这种美,所以如果我们中的任何人对美感兴趣,从这种熟悉的美入手,应该非常容易。但如果说我们经由对这种美的熟悉获得了一种根深蒂固、普遍适用的品质感或风格感,这显然是不正确的。如果贝克顿的人们需要购买新东西,但在合适的地方买又负担不起的话(我这一生,这个家庭的好运一直在走下坡路),那么他们选择的依据并不是知识,而是熟悉程度。新买来的东西会是对旧东西可怜、差劲的模仿,但我们会开心地对这些差别视而不见,无论它们是锈迹斑斑还是法式抛光、玻璃是切割的还是模制的、曲线是优美的还是笨拙的。如果放任自流,我们家大部分成员并不比他们所可怜和鄙视的郊区居民的天然品位好多少(工人阶级还被允许有一些独特甚至可爱的优点,但郊区居民,不可能!)。 我们并不经常买新东西,一方面是因为贝克顿庄园的一切物品在坚固耐用的意义上肯定是“好”的,另一方面是,即便在我小时候,奢侈也是会受到谴责的。与绝大多数人相比,我家的庄园仍然是富人的房子,但这个家庭并不觉得自己富裕。我们在必需品和奢侈品之间有着严格的认知界限,而奢侈品是会受到质疑的。 在我的童年时代,必需品包括一个园丁长,他手下要有两个帮手,两个马夫,一个司机,一个管家和一个男仆,一个厨师和一个厨房女仆,还有个帮忙洗碗的女仆,一个女佣长和两个女佣,还有我外婆的专用女仆;还包括供我们娱乐的动物,供我们学习的家庭教师和学堂;还有书籍、大量有益健康的食物、亚麻而不是棉布材质的床单;除了餐厅、吸烟室和前厅,还有三间独立的房间供一天不同时段使用——不知为何,外婆总是在前厅喝茶,还有一间婴儿室。财产是不容破坏的,实际上,将所有这些维持在一个适当水平后,我们几乎没有剩余收入。 我母亲那一代人,包括我们这一代的衣服,除了正式的外套加裙子,以及骑马服必须去找个好裁缝外,几乎都是家里或村里做的。令我高兴的是,我母亲是家里最奢侈的人,她曾经兴高采烈又满怀愧疚地去伦敦买衣服,但那是一种冒险,并不常常发生。我的外公偶尔旅行(因为是在我记事之前,我将之视为“壮游”)【壮游(Grand Tour),指自文艺复兴时期以后,欧洲贵族子弟进行的一种欧洲传统的旅行,后来也扩展到中欧、意大利、西班牙富有的平民阶层。壮游尤其盛行于18世纪的英国,留下了丰富的文字记述】,但他去世后,很少再有人去国外度假。仅仅因为厌倦了旧窗帘就给卧室买一套新的,这类事简直闻所未闻。如果旧的破了,不得不更换,也只会考虑更便宜的布料(连我母亲也从没考虑过最贵的布料),剩下的,哎,就全靠我刚才一闪念间总结的我们那天生的品位了。如果有人喜欢粉红玫瑰图案,那就会去选择粉红玫瑰的窗帘,根本不管房间的其余部分是如何布置的。但有时确实会有些美学认知,能说出“图案中的蓝色和地毯中的蓝色很配”这种话,这表明设计中有一个很小的蓝色图案,如果仔细观察,几乎可以发现它与地毯图案中同样不起眼的蓝色旋涡花纹相匹配;或有时你还会说出这样的话——这些话已经决定了许多英国室内设计的命运,以及许多英国女性的外表——“这颜色不错,非常百搭”。 不过,贝克顿庄园确实是一座迷人的房子,而且我所知道的几乎所有英国同类房屋都是如此。里面有很多可爱的东西,有时是偶然继承而来,有时是源自个别人的好品位,或别的一些东西。住在里面的人们或许对装饰不感兴趣,但都对自然感兴趣,对花、树、天空、风景和天气,他们回应以强烈的审美愉悦,不假思索地将大自然尽可能地带进房子里。摆满插花的桌子,华丽的印花棉布,描绘心爱之地那些平淡无奇的水彩画,这些都展现了在这所房子里的生活,令他们心旷神怡。 当然,作为孩子,我认为这些不仅可爱而且是必然的:这就是房子该有的样子嘛。任何一所房子,如果没有这些东西,如果从里面望出去看不到露台和花园,看不到花园外的湖泊,以及湖泊对岸的那一片“隐湖林”(我们一致错误地认为这是“万能的布朗”设计的景观)【兰斯洛特·布朗(Lancelot Brown),英国园林设计师。由于他对不同条件下园林的建造都十分自信,口头禅是“大有可为”,所以人们又称他以雅号“万能的布朗”】,那么它都不配被称为一座房子。当我母亲因为我向朋友们吹嘘贝克顿庄园的卧室数量和湖中的两个岛屿而责备我,告诉我永远不要向不够富足的人们炫耀好运时,她或许纠正了我的举止,但根本没有削弱我的优越感。即便寒冷也觉得骄傲,因为温暖不是必需品,我们认为它与新鲜空气相反,因此不健康,每年的十一月到二月,每个人的手脚上都长满了冻疮。“早晨,我的蛋糕经常被冻得硬邦邦的”,我还记得自己对一个不那么坚强,也不那么幸运的孩子如此吹嘘。 在这样的生活已近尾声时我才介入其中,并如此热爱着这个建立在特权之上的地方,而获取这种特权的历史早已远去,为此我感到多么内疚?我并不经常提到这件事,但每次想到这个问题,一个身影就会出现在我面前,一个在曼彻斯特后街长大的无名朋友的形象,他的童年记忆和我的截然不同。我觉得,就算在他最仁慈的时候,也会用古怪的眼神看着我,而如果我还一再向他重复我的外婆、父母、他们那一代亲戚甚至我自己这一代人针对他的口音、衣服、姿态……的种种评说,嗯,我怎么能重复那种话?如果他是犹太人或黑人,或其他非贵族出身的外国人(因为外国人只能通过头衔来保证自己的绅士地位),那么他对我的背景,除了厌恶,还会有什么别的感觉? 那种自鸣得意、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高人一等的态度!许多拥有土地的家庭都比我家更富有,也更有教养,我承认这里的细微差别,但依然没有影响到我们对这种优越感的笃定。除非是结识贵族,这让他们感到一种近乎失态的愉悦,否则他们深信自己就是最优秀的那类人(确实,不是贵族却更富有或更豪华的人都显得有些可疑)。当我的外公外婆斥责某人“不是绅士”时,他们那不假思索的笃定里包含着一种道德判断,而当我父母那一代人如此宣称时,相同的道德判断里即便悄悄带上了一抹抱歉或未必认同的色彩,那色彩也非常微弱。 这种态度说好听一点是很可笑,说难听一点则是令人反感,因为这个特定的家庭凭什么来确定自己是“最好的”?大部分家庭成员的能力虽然可敬却也平凡,成就也不过尔尔。他们中没有谁异常聪明或精力充沛,大多数人还相当缺乏想象力。他们或许是慷慨和深情的,但几乎从未将这些品质扩散到家庭之外。同其他人一样,他们有自己的魅力、有趣的怪癖、可爱或令人印象深刻的方面,他们的行为标准在一定范围内是文明的、可靠的,但他们不仅在品位方面并不比任何人强,在身体、智力和道德上也不过是中等水平。然而,除了那些与自己非常相像的人之外,他们鄙视这个世界其余的部分,就好像作为英国乡村绅士本身就使他们成为非凡的存在。但即便按照自己的标准,他们也不够达标,因为他们的社会关系还不够优越,贝克顿庄园也不够大,无法让他们接近势利阶梯的最顶端。 是什么让我的家人如此自满?年复一年,这个问题让我越来越困惑。满足感本身并不令人反感,因为只有拥有它,人才能舒适地活着;但它的另一面,即对任何非同类之人的蔑视或不信任,则是愚蠢、丑陋和可怜的,与这样的一群老顽固因持久的爱与习惯的纽带而紧密相连,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花了这么多钱在教育上,却依然很少思考!他们对人的判断根据仍然是元音的发音方式、外套的剪裁、措辞如何……“他穿了一件我觉得他会称之为运动夹克的东西”,就在几天前,我的一个家人还这么评说(他会称其为“粗花呢大衣”),但就穿运动夹克的那个人而言,夹克就是夹克。一旦被灌输了这种反应和判断,就很难完全摆脱,我知道自己直到死那天,都无法避免地会注意到将“round”读成“raound”,将“involve”读成“invoalve”这种情况(我认识的一个军官熟人就曾因这种错误而否决了一个委员会的候选人),因为一种内置机制总是会起作用,不管我如何不喜欢这种机制,它都会让我把我遇到的每个人在心里分类归置,就好像那一刻,起作用的是我父母的眼睛和耳朵,而不是我自己的。但是一旦这种机制被触发,它又很容易被我忽略。我很难有意识地注意到它的存在。 一位临终的老人曾对我舅舅讲过一段珍贵回忆,让舅舅非常高兴,老人说那回忆在他脑海中留存了多年,正如同他所热爱的英格兰的剪影——他曾开车偶然经过贝克顿,瞥见我舅舅在园子里骑马。这是一座很美的园子,种着一片片山毛榉和橡树,地势优雅地向湖边倾斜,湖对岸是被称为“隐湖林”的树林。房屋(老人开车走近时,它位于画面的左侧)占据了园子的主体,却又不过分张扬,围着栏杆的露台一角立着一棵巨大的雪松,恰好打破了略显严峻的乔治亚风格的线条。“那是个完美的十月下午,”老人说,“隐湖林的树木那秋日的叶片呈现出金色,倒映在水中,你骑着一匹黑马在湖边慢跑,那可真是一匹漂亮的马儿,后面还追着几条狗。我看着你,心想这个场景真可爱,这就是英格兰啊,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在描述这段对话和老人情绪的时候,舅舅露出有点不以为然的笑容,可是他不仅被感动了,还觉得非常满意。老人从他及其周围环境中看到的,正是他们深感属于自己真实本性的东西,当他细细回味时,确实讨人喜欢,也并不荒谬。他被一种深爱的愿景打动,那愿景曾在战争期间他身负重伤时让他得到过安慰:他由衷地觉得,为了英格兰,他死而无憾。如果有人对他说:“但你并不是英格兰,你和你所代表的一切,只是英格兰的一小部分,而且是古英格兰的一部分,这一部分不是靠行为或美德,而是靠大部分跟你没什么关系的金钱才得以保存下来的。”这说法与其说是攻击了一个幻想,毋宁说攻击的是根深蒂固的信念。他可能会这样回答:“好吧,确实是靠金钱才得以保存下来的,但金钱掌握在合适的人手中,也就是像我们这样的人手中。对于存在这样的人和这样的金钱,还有什么需要争辩的呢?”他和他的同类一生都活在安逸里,由这种安逸又孕育出了自矜,但“自矜”这个词,用来形容他们这些身处其间的人感受到的状态,又似乎太简单了。对身处其间的人来说,他们觉得那更像是一种道德和审美的正确;对身处其间的人来说,我这样提出质疑的人才显得愚蠢、丑陋又可怜,而且还忘恩负义。既然承认文法学校的男孩、白手起家的商人、艺术家、外国人或其他任何人和我们一样有可能是“最好的”会攻击我们的笃定,而笃定是特权所赋予我们最舒服的东西,那我们又为什么要承认呢?这已经不仅仅是忘恩负义了,简直就是背叛。 我或许是个叛徒,但并不忘恩负义。我觉得自己非常幸运,出生在贝克顿最小的女儿家,而非儿子家,身处这样的家族位置,生在这个特定的年代,家里的资源在逐渐减少,使得不假思索的笃定与现实生活相冲突,并被消磨得愈发薄弱。我一直认为,要是永远无法突破它那令人窒息的重重褶皱,那将非常令人沮丧。但从另一个角度讲,如果没有享受过被这些褶皱包裹的温暖童年,也会是一种令人悲伤的损失。我曾经身处其间,与别人一样舒适,一样自鸣得意,并一心相信我们是最好的。如果安全感对孩子而言是最重要的事(当然是),那我确实非常幸运。 贝克顿和外婆,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混为一体。一想到她,我的眼前就会出现顶着一头纯白利落头发的漂亮女人(她三十岁时头发就开始变白了),穿着黑色、黑白相间或灰色的裙子,上身是交叉紧身胸衣和蕾丝领(到了八十来岁,她似乎忘记了自己的寡妇身份,甚至穿过一条柔软的粉红色羊毛裙)。她的外眼睑略微下垂,看起来有点奇怪,上面有些灰绿色的斑点,很容易看起来像是在嘲讽,但其实通常充满爱意,她会专注地看着我,不管我说什么,都哈哈大笑或表示很感兴趣(因为没人会告诉外婆令她震惊或不高兴的事)。只要看见这个女人,想到下车后打开院子和草坪间的白色大门,吸入第一口满是草、花和雪松味道的几乎能啜饮的气息,我就知道自己到家了。然后别的意象就源源不断地涌入脑海:有蝾螈和蝌蚪生活其间的厨房花园小溪;藏书室壁炉上石膏树下放着的大理石儿童雕像;婴儿房的书架边被撕开的扇形黑绿色皮革;我和一个表亲在下马厩院子里用山毛榉树枝搭的一个可以遮阴的山羊棚,因为山羊最喜欢吃那上面的山毛榉嫩叶(我们有时还会给山羊们吃番泻叶荚,甚至是阿司匹林或一勺止咳药)。晨间屋里,沙发背后和书架之间的空隙非常明显,我常常连续几个小时蹲在那里,读那厚厚的几卷订在一起的《笨拙》杂志。我还记得晨间屋和前厅之间的双开门上挂着的毛绒门帘的气味,因为有一次我曾裹在那里面写过一出戏,我的表妹将扮演戏中那善良、金发碧眼、略显乏味的公主,而我将扮演黑暗、邪恶的角色,有点像莱德·哈格德爵士笔下那“不可违抗的她”【指的是莱德·哈格德爵士所著的《她:一个冒险故事》(She:A History of Adventure)中的核心人物艾莎】。“孩子们,去晨间屋玩吧”,人们会这么说。这里是孩子们从婴儿室毕业后该待的地方,在这里,你可以在家具上蹦蹦跳跳,将积木或剪纸在地板上乱扔乱放。 那座房子里只有一件事令人不快:我们小时候睡觉的婴儿室夜里的鬼魂。这可不是普通的鬼魂,而是个令人作呕的存在,一个黏糊糊的灰色东西。有一天早晨,我正坐在马桶上,它就像一只粗短的大象鼻子,伸过排水沟,摸索到了窗边。没人喜欢那个房间,它位于房子的后部,朝向一片阴郁的紫杉林。按照老规矩,孩子们都是推给仆人们管的,没有例外,但也没人想把这件事告诉外婆,所以这和她没什么关系。从我记事起,我就能意识到,自己非常喜欢这个地方的所有声音、气味和质地,不仅因为这里很美,还因为这里的首席天才——我的外婆——爱我。 在家庭关系之外,她并不是一个有爱心的女人,也不宽容。她不信任仆人们,倒不是质疑他们的诚实(尤其是那些年长的、长期在家的仆人),而是觉得他们缺乏判断力。她觉得他们都是笨蛋,都很肮脏,当然,他们也很难做到不肮脏——考虑到几年前根本没人会想到帮他们在居住的阁楼上装个浴室,而且还不被允许用我们的。对那些政治或宗教上与她不同的人,她极端蔑视,尤其是那些相信教皇所说的就是上帝的旨意之人,或者社会主义者;对外国人,她不仅轻蔑,而且全无信任。如果谁认为他们在管理国家方面比我们更擅长,她就会认为那些人既是傻瓜又是叛徒。在相对于核心家庭而言可以被称为大家庭的分支(比如第二代远亲等,她总是神秘地全然了解他们的命运并祝他们好运)范围之外,她没有亲密朋友。 我这么形容她,听起来她似乎是个很讨厌的女人,但实际上,遇到她的人没有不被她迷住的。她的魅力来自她温暖的个性,这种温暖又来自她为了孩子以及孩子的孩子们努力工作的爱所产生的能量。她对孩子们并不温柔,如果他们的政治倾向转向左翼,她会嘲笑他们;如果他们吃得不好,她会责骂他们,还会批评他们可能做出的任何愚蠢行为,但要是发生了真正非常严重的事情,比如和外国人结婚或婚外情,对这类事,她要么保持沉默,要么选择不去知道。尽管家人可能会引起她的不耐烦或悲伤,但不会削减她的爱,年轻时,唯一会给她带来悲伤的事就是家人生病或死亡。在她的家里,我们可能会为自己的不端行为感到紧张,但永远也不会因此觉得自己处于危险之中。所以对孩子们来说,这个有意将自己的敏锐和智慧限制在一个狭小空间的专制女人,为我们创造了一种祥和的气氛,即使到了中年,只要回到她所居住的地方,就总能重新感受到。 我曾经吓到她一次。当时我大约十岁,构想了一个关于生活的意象。我觉得人们就像被囚禁在一个漂浮在海面上的碗里。虽然依偎在碗底也可以自满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但碗在海面上旋转、颠簸,有时也会将其中一个人推到一边,看到碗的边缘——四周是混沌危险、冰冷灰色的无尽海水,直到那时人们才察觉,自己一直以来以为的安全之所只是一个小碗而已,令人无法忍受。我认为,这就是疯狂的根源。我为这个想法感到自豪,所以向外婆描述了,看到她的沮丧反应,我感到很不安。她严厉地说,认为生活漫无目的,这一点儿也不聪明,她告诉我要记住当时的威尔士亲王在最近一次童子军聚会上发表的关于崇高目标和理想主义的声明。 我对她这个回应感到失望,因为我觉得她没有理解我想法的含义,但我一直记得这件事,是因为尽管我很失望,但这种不圆满倒也无关紧要。我已经注意到在某些方面我与外婆不同,但我也并没有感到是在背叛,因为她说话时就在那里,穿着不变的装束,梳着美丽的头发,用她亲爱的、善良的眼睛注视着我,眼神中带着我曾以为是玩笑的担忧,以及我从未想过去质疑的爱意。我自己可能更倾向于“碗理论”而不是“威尔士亲王理论”,但很明显外婆相信的也是好的,因为外婆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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