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尔的自传戏 一

长夜漫漫路迢迢  作者:尤金·奥尼尔

去年十月,康涅狄格州新伦敦市的议会一致通过,将本地商业中心的“大街”(Main Street)改名为“尤金·奥尼尔大道”(Eugene O’Neill Drive),用以纪念这位伟大的美国剧作家[见《纽约时报》一九七二年十月二十一日的报道。]。奥尼尔是一八八八年十月十六日在纽约百老汇一家旅馆出生,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波士顿一家旅馆逝世的。他在世的六十五年中,饱尝颠沛流离的滋味,也居住过许多不同的地方,可是他唯一的、真正的“家”——也是《长夜漫漫路迢迢》(Long Day’s Journey into Night)这出戏发生的地点——新伦敦。

以先后四次获得普利策戏剧奖、美国剧作家唯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资格[参看本书末章“奥尼尔作品年表”。一九三六年,“瑞典学院”将诺贝尔文学奖颁给奥尼尔,赞曰:“他的戏剧有动人的力量、真诚与深切的感情,为我们带来创新的悲剧观念。”],奥尼尔现在总算得到自己家乡的追认和赞许。可是,就连身后的这项荣誉,得来也不容易,是新伦敦的老百姓、社会贤达和民选官员经过三年之久的争辩,才顺利通过的。在这期间,新伦敦的前任市长公开骂奥尼尔为“不务正业的酒鬼”,又说过一句令人绝倒的妙语:“奥尼尔除了写戏以外还做过些什么?”当地的一家银行起初也反对,因为换了路名,所有银行信笺、单据上的地址通通要重印,损失不赀。可是最后,还是精神的价值战胜了物质。市议会开会的那天,拥护奥尼尔的占绝大多数。一位发言人承认奥尼尔生前“饮酒过度”,不过他赞扬这位剧作家悲天悯人的情怀,并且说他不但会发愤与酒魔搏斗,而且做人有决心、有勇气,受尽一切磨难,终于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剧作家”。另一位发言人说:“‘尤金·奥尼尔大道’的路名足以鼓励新伦敦的青年一代,使他们奋发有为。”

新伦敦市民的这个举动,在无意中也有它的讽刺意味。第一,奥尼尔在幼年时代多半时间跟随他父母东奔西跑——他父亲是有名的舞台演员——根本没有过固定的家。后来,他父亲在美东新英格兰这个海滨工业地区不大不小的市镇里盖了一幢房子。尤金童年和少年时代在学校住读,每年放假回家,在此处消夏[当年,这幢住宅位于本地“泰晤士河”口的“海港路”(Harbor Road),现已改名为“佩科特大道”(Pequot Avenue),门牌三二五号。根据一九七〇年的户口调查,新伦敦的人口约三万二千人。]。第二,奥尼尔的母亲显然对这幢“别墅”十分不满,同时憎恨新伦敦这个城市和当地的人士。在《长夜漫漫路迢迢》第一幕里,母亲说过这样的话:

玛丽:……我一向就讨厌这个城市,讨厌本地这帮人……我当初并不愿意住到这个地方来,可是你父亲老是喜欢这里,一定要盖这所房子,我也只好每年夏天跟着来这儿住。

小儿子并不同意,他说:“这个城嘛,也不太坏。我倒蛮喜欢,也许是因为在别的地方我们从来没有过像这样的一个家。”母亲说:“我才不认为这是我的家呢……”

从奥尼尔的戏剧来看,新伦敦对他早年的生活与成长,无疑有过深刻的影响。他青年时代航海归来,曾在《新伦敦电信报》学习当记者。就是在那个阶段,他以《醇酒妇人》而出名,时常光顾本地的酒吧和妓馆。后来,在奥尼尔的剧作中不但有两部作品——《啊,荒原!》(Ah, Wilderness!)和《长夜漫漫路迢迢》全部以新伦敦为背景,戏里面充分利用地方色彩和自己生活的片段,而且在许多其他自传性并不如此浓厚的作品中也散见对新伦敦的“人”与“地”的影射[例如,新伦敦的泰晤士河,是每年哈佛大学与耶鲁大学赛船的所在地。奥尼尔在他的名剧《奇异的插曲》(Strange Interlude,1928)中就有一幕大学划船比赛的描写。又如,新伦敦的“红灯区”布拉德利街(Bradley Street)是青年奥尼尔常游之地。后来,在《大神勃朗》(The Great God Brown,1926)剧中有一幕妓馆内景便是根据他对该时该地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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