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抄写员巴托比 作者:赫尔曼·梅尔维尔 |
||||
|
我是个上了年纪的人。过去三十年的职业生涯让我有幸与一群有趣而又有些与众不同的人有了不同寻常的接触。据我所知,这群人的故事从未被人述诸笔端。我说的是法律文件复写员,亦即抄写员。我认识不少这样的抄写员,和他们中的许多人有工作上的交集,也有私人情谊;我如果乐意,可以把他们的故事一一道来,让生性快乐的人莞尔,让多愁善感者落泪。但我暂且略去其他抄写员的故事,只讲述巴托比生平的几个片段,他是我见过的或听说过的最古怪的抄写员。我可以为别的抄写员撰写完整的生平,但对巴托比,我做不到这样的事。我确信世上绝无足够材料,让我能够为他写就一部完整而令人满意的传记。这无疑是文学的一大无法弥补的损失。巴托比是那种除了最原始的资料,什么都无法确定的人,而关于他的原始资料少之又少。我对巴托比的了解,仅限于我亲眼所见,外加一则模糊的传言,这则传言留到故事后面再说。 在讲述我和巴托比的第一次见面之前,我有必要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我的雇员、我的事业、事务所以及大的环境,如此,读者才能充分理解这个即将登场的人物。首先,自年轻时起,我就深信“凡是最容易的策略就是上策”这条原则。因此,虽然我从事的行业以消耗体力、紧张,有时甚至喧嚣著称,但我从未让这种风气扰乱我的安宁。我是那种没有什么野心的律师,从不在法庭上慷慨陈词,也不求博取公众喝彩,而是情愿选择某个幽静而舒适的地方,舒舒服服地做点业务,处理富人们的债券、抵押和所有权证书。在所有熟识我的人看来,我是一个极其可靠的人。已故的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一位鲜少诗情的大人物——毫不犹豫地说,我身上最突出的优点是谨慎。其次,我做事有条不紊。我并非在自夸,就事论事而已。我从来没被这位阿斯特先生解雇过;这名字我乐于挂在嘴边,因为它听起来圆润悦耳,如黄金之声。我也承认,我对于阿斯特先生对我的赞赏并不是完全不为所动。 在这个小故事开始前不久,我事务所的业务量骤增。原因是我受命担任纽约州即将废除的一个好职位——衡平法院主事官。公务并不繁重,酬劳却颇丰。我本性温良,极少动怒,更极少因不公或受辱而愤慨,因为这样做有危险。但我还是不得不冒昧地抱怨一下,我认为依新宪法突然粗暴地废除该职位,是一个——一个操之过急的决定;毕竟我原本以为能靠此职位退休终老,结果只享受了短短几年。当然,这是题外话。 我的事务所设在华尔街某号的楼上。事务所一头对着一个从上到下贯穿整栋大楼的宽阔天井,视野里尽是天井内部的白墙。这种景色或许相当乏味,缺乏画家所谓的“生气”。但和另一头窗外的景色倒也形成对比。从这一头凭窗望去,看到的是一堵耸立的砖墙,砖墙年久失修,常年笼罩在阴影里,因而显得黝黑。几乎无需望远镜便可观赏其所有“隐藏的美感”,因为或许为了方便近视的观赏者,这堵墙被推到了离我的窗户不到十米的地方。由于周围楼宇高矗,我的事务所又在二楼,这堵墙与我窗户之间的空隙像极了一个巨大的方形蓄水池。 在巴托比到来之前,我的事务所雇有两名抄写员和一个很有前途的少年学徒。他们一个叫“火鸡”,一个叫“钳子”,第三位叫“姜果”。这些名字听起来不像是会出现在通讯录上的正经名字,实为他们彼此之间取的绰号,贴切描述了各自的性格或外貌。 火鸡是个身材矮胖的英国人,年龄与我相仿,六十上下。上午,他的脸呈淡粉色,可以说透着一种健康的光泽;但一过中午——也就是他吃午饭的时间——他的面容就像圣诞节炉火里烧得正旺的煤炭般通红,但颜色有逐渐消褪之势,直至下午六点。之后那张脸就消失在我的视野里。这张脸上的红光随太阳升至中天而达到最盛,红润随着太阳渐渐西沉而消褪,次日又同样规律地出现、登顶、消褪,精准守时,且光泽与太阳相比不相上下。 我一生见过许多巧合,这一个可以说是最奇异的:火鸡脸色最红最炽、光彩最亮的时候,恰好也是他一天中工作能力开始打折扣的时候。并非说他下午完全怠工,或者拒绝工作,恰恰相反,问题在于他的精力过于充沛,完全失去了分寸。他下午常常行为乖张、毛躁鲁莽,仿佛进入了一种癫狂而混乱的状态。他在墨水瓶里蘸墨水时动作粗暴,我文件上的污点,全是他在下午搞出来的。他下午不单莽撞,会在文件上留下可恶的污点,有些日子甚至吵闹不堪。在这样的时候,他的脸红得发亮,如同无烟煤堆上又被加了烛煤。他把椅子挪来挪去,弄出刺耳的声音;打翻吸墨沙匣,把沙粒撒得到处都是;修理钢笔时不耐烦地把钢笔拆得七零八落,怒气冲冲地扔到地上;他会站起来,俯身在桌上,用拳头猛砸文件,全然不顾体面——一个年长者出此洋相,不禁令人唏嘘。尽管如此,他在很多方面对我都很有价值。每天中午前,他是我所见过的效率最高、最稳定的人之一,能以高水准完成大量工作,几乎无人可以与之比肩。也因此,我才决定对他的怪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只是偶尔对他表达不满。不过我对他表达不满时语气温和,因为他在上午是最礼貌、最温顺、最谦恭的人,但到了下午,一旦惹到他,他就容易情绪失控,有些口无遮拦,甚至非常无礼。我着实看重他上午的工作表现,不想失去他;可他下午那副火气冲天的模样又令我坐立难安;不过我生性平和,实在不愿温和地责备他,免得招来他粗鲁的顶撞。不过,某个星期六下午(他的情况总是在这一天最严重),我斗胆尽量温和地暗示他:年纪大了,或许该降低工作强度,简言之,他不妨中午吃过饭就回住处休息,到下午茶时间再来。但他的回答是不,他下午也要乐于奉献。他面红耳赤,在办公室另一头手拿一根长尺挥舞着,像在演讲似的大声抗辩,说既然他上午的工作对我大有用处,那么他下午的服务就是不可或缺的。 “恕我冒昧,先生,”火鸡说道,“我自诩为您的左膀右臂。上午我只是排兵布阵,下午才亲率大军,英勇冲锋——就像这样!”他把尺子猛地向空中一刺。 “可文件上的那些污点啊,火鸡。”我提醒道。 “这话不假。但恕我冒昧,先生,看看我的头发!我年纪大了。先生明鉴,在这暖洋洋的下午,纵使斑斑墨渍沾染纸上,又岂能苛责于华发之人?年迈之人——纵使污了纸页——也当受人敬重。恕我冒昧,先生,你我皆垂垂老矣。” 这番诉诸同情的恳请,委实叫人难以拒绝。我看他横竖是不肯走的,于是心一横,决意留下他。不过我打定主意,下午只让他经手无关紧要的文件。 我的第二位雇员钳子留着胡须,脸色蜡黄,大约二十五岁,是个看起来“匪里匪气”的年轻人。我总觉得他被两种邪恶力量折磨着:野心与消化不良。野心让他对小小抄写员的分内工作感到不耐烦,他常常越俎代庖,插手专业事务,比如起草法律文件。而消化不良则让他情绪不稳,动不动就神经质地发脾气,因为抄写时的失误而咬牙切齿地低声咒骂。工作最忙的时候,他会莫名其妙地脏话连篇,嘴里嘶嘶作响,不好好说话。他对自己办公桌的高度总是不甚满意。尽管他心灵手巧,算得上是很有创造力的技工,可不论他怎么摆弄,这张桌子都不称他的心。他试过用木片、各种块状物、纸板、折叠后的厚纸垫在桌脚下,甚至试图把吸墨纸折起来,进行“精密调节”,但没有一种发明奏效。有时,为了缓解背痛,他将桌面掀起到与地面呈锐角的高度,直抵下巴,活像拿荷兰房子的陡峭屋顶当办公桌来写字,但他又会抱怨手臂血液流通不畅。而他如果将桌子调低至腰部,弯腰低头写字,又嫌背痛难忍。总而言之,这件事的实质是,钳子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或者说,他真正想要的,是彻底甩掉这张抄写员的桌子。他病态的野心也体现在他乐于接待一些穿着寒酸、身份可疑的人——他称他们为“客户”。事实上,我知道他有时会参与地方选区的选举,偶尔也在地方法院接些案子,在纽约市著名的监狱“墓地”的台阶上也非默默无闻。不过,我有充分理由相信,一位到我事务所找他的访客——钳子把这个装模作样的人也称为他的客户——其实根本就是个讨债鬼,而他所谓的地契不过是张欠条。尽管钳子有种种毛病,也常惹我烦心,但他和他的同事火鸡一样,都是我的得力帮手。他写字飞快,字迹工整,而且只要他乐意,举手投足间不乏绅士风度。另外,钳子总是穿得整洁体面,正好体现了我事务所的形象。相比之下,火鸡的打扮让我头疼不已,我费尽周章才使他不致令我颜面扫地。他的衣服总泛着油光,散发出小吃店的气味。夏日里,他的裤管总是松松垮垮、肥肥大大,外套更是惨不忍睹,而那顶帽子碰都碰不得。不过那顶帽子我倒不甚在意,毕竟他生性谦恭有礼,而且是个为人属下的英国佬,所以总是一进门就赶忙脱帽致意。可他那件外套就是另一回事了。关于他的外套,我劝过他几次,但他只当是耳边风。我猜,他那点微薄的收入,恐怕养不起一张油光锃亮的脸,又够买一件光鲜亮丽的外套。钳子曾调侃说,火鸡的钱多半用来填补赤字[这是个双关语,也指火鸡经常买醉,喝得面红耳赤。全书脚注均为译者注。]了。有个冬天,我将自己的一件看起来挺体面的带衬里灰色外套送给了火鸡。那外套从膝盖扣到脖子,保暖又舒服。我本以为火鸡会领这份情,下午能收敛些他那莽撞喧闹的脾性,但他并没有。我几乎可以断定,这件毛毯般厚重暖和的外套对他产生了有害影响,让他飘飘然起来,就和烈马吃多了燕麦会变得躁动一样。这件外套让他变得傲慢无礼。他真是个把握不住福报的人。 火鸡某些自我放纵的习性,我心中早有猜测。但对于钳子,我则可以确定,虽然也许有其他缺点,但他至少是个有节制的年轻人。但大自然似乎就是他的酿酒师,在他出生时给了他白兰地一样的火暴脾气,所以他此后再也不需要饮酒。想象一下,在安静的事务所里,他忽地从座位上跳起,双手撑在桌上,猛力将整张桌子推来拖去,在地上弄出阴郁的摩擦声,仿佛那桌子是个能反抗的、有意识的对手,存心要阻挠他、折磨他。这分明表示,对钳子而言,掺水白兰地实属多余。 |
||||
| 上一章:没有了 | 下一章:2 | |||
|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