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保守主义及其他

沉默的大多数  作者:王小波

为《东方》的社会伦理漫谈专栏写文章时,我怀有一种特殊的责任感,期待自己的工作能为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平做出一点贡献。然而作为中国的知识分子,随时保持内省的状态是我们的传统,不能丢掉。

我记得在我之前写这个专栏的何怀宏先生,写过一篇讨论全社会的道德水平能否随经济发展提高的文章,得出了“可以存疑”的结论。对于某些人来说,何先生的结论不能令人满意。结论似乎应当是可以提高而且必须提高。如果是这样,那篇文章就和大多数文章一样,得到一种号召积极行动的结论。

号召积极行动的结论虽好,但不一定合理。再说,一篇文章还没有读,结论就已知道,也不大有趣。我认为,目前文化界存在着一种“道德保守主义”,其表现之一就是多数文章都会得到这种结论。

在道德这个论域,假如不持保守的立场,就不会一味地鼓吹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举例言之,假如你持宋儒的观点,就会认为,全社会没有了再醮的寡妇,所有的女孩子都躲在家里等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道德水平就是很高的,应该马上朝这个方向努力;而假设你是“五四”之后的文化人,就会认为这种做法道德水平有多高是有问题的,也就不急于朝那个方面努力。这个例子想要说明的是,当你急于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时,也许已经忽略了社会伦理方面发生的变革;而且这种变革往往受到了别的因素的影响,实际上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上,因为我们国家很大一部分人的生活方式正在改变,这种变革也正在发生,所以如何去提高道德水平是个最复杂的问题;而当我们这样提出问题时,也就丧失了提高道德水平的急迫感。

前年夏天,我到外地开一个会——在此声明,我很少去开会,这个会议的伙食标准也不高——看到一位男会友穿了一件文化衫,上面用龙飞凤舞的笔迹写着一串英文:OK,Let’s pee! 总的来说,这个口号让人振奋,因为它带有积极、振奋的语调, 这正是我们都想听到的。但是这个pee是什么意思不大明白,我觉得这个字念起来不大对头。回来一查,果不出我所料,是尿尿的意思。搞明白了全句的意思,我就觉得这话不那么激动人心了。众所周知,我们已过了要人催尿的年龄,在小便这件事上无须别人的鼓励。

我提到这件事,不是要讨论如何小便的问题,而是想指出,在做一件事之前,首先要弄明白是在干什么,然后再决定是不是需要积极和振奋。

这只是我个人的意见,当然,有些人在这类事情上一向以为,无论干的是什么,积极和振奋总是好的。假如倒回几年,到了“文化革命”里,连我也是这样的人。当年我坚信,一切方向问题都已解决,只剩下一件事,“毛主席挥手我前进”,所以在回忆年轻时代的所作所为之时,唯一可以感到自豪的事就是:那段时间我一直积极而振奋,其他的事都只能令我伤心。

我个人认为,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价值取向,二是在这些取向上取得的成就;很显然,第一个方面是根本。倘若取向都变了,成就也就说不上,而且还会适得其反。因此,要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准就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弄清哪一种价值取向比较可取;二、以积极进取的态度来推进它。坦白地说,我只关心第一个问题。 换言之,我最关心pee是要干什么,在搞明白它是什么意思之前,对OK,Let’s中包含的强烈语气无动于衷。我知道自己是个挺极端的例子;另一种极端的例子是对干什么毫不关心,只关心积极进取,狂热推动。我觉得自己所处的这个极端比较符合知识分子的身份,并为处于另一极端的朋友捏一把冷汗。假如他们凑巧持一种有益无害的价值取向,行为就会很好;假如不那么凑巧,就要成为一种很大的祸害。因为这个原故,他们的一生是否能于社会有益、于人类有益,就不再取决于自己,而是取决于机遇。正因为有这样的人存在,思考何种社会伦理可取的人的责任就更重大了。

我本人关心社会伦理问题,是从研究同性恋始。我做社会学研究,但是这样一个研究题目当然和社会伦理问题有关系。现在有人说,同性恋是一种社会丑恶现象,我反对这种说法,但不想在此详加讨论——我的看法是,同性恋是指一些人和他们的生活,说人家是种社会现象很不郑重。我要是说女人是种社会现象,大家以为如何?——我只想转述一位万事通先生在澡堂里对这个问题发表的宏论,他说:“同性恋那是外国的高级玩艺儿,我们这里有些人就会赶时髦……这艾滋病也不是谁想得就配得的!”在他说这些话时,我的一位调查对象就在一边坐着。后者告诉我说,他的同性恋倾向是与生俱来的。他既不是想赶时髦,也不是想得艾滋病。他还认为,生为一个同性恋者,是世间最沉重的事。我想,假如这位万事通先生知道这一切,也不会对同性恋做出轻浮、赶时髦这样的价值评判,除非他对自己说出的话是对是错也不关心。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伦理道德的论域也和其他论域一样,你也需要先明白有关事实才能下结论,而并非像某些人想象的那样,只要你是个好人,或者说,站对了立场,一切都可以不言自明。不管你学物理也好,学数学也罢,都得想破了脑袋,才能得到一点成绩;假设有一个领域,你在其中想都不用想就能得到大批的成绩,那倒是很开心的事。不过,假如我有了这样的感觉,一定要先去看看心理医生。

在本文开始的时候,提出了“道德保守主义”这样一种说法。我以为“道德保守主义”和不问价值取向是否合理、只求积极进取的倾向,在现象上是一回事,虽然它们在逻辑上没有什么联系。这主要是因为假如你不考虑价值取向这样一个主要问题(换言之,你以为旧有的价值取向都是对的,无须为之动脑子),就会节省大量的精力,干起呼吁、提倡这类事情时,当然精力充沛,无人能比。

举例来说,有关传统道德里让寡妇守节,我们知道,有人说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又有人说过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这些先生没有仔细考虑过让寡妇守节是否合理,此种伦理是否有必要变革,所以才能如此轻松地得出要丧偶女士饿死这样一个可怕的结论。

喜欢萧伯纳的朋友一定记得,在《巴巴拉少校》一剧里,安德谢夫先生见到了平时很少见到的儿子斯泰芬。老先生要考较一下儿子,就问他能干点什么。他答道:干什么都不行,我的特长在于明辨是非。假如我理解得对,斯泰芬先生是说他在伦理道德方面有与生俱来的能力。安德谢夫把斯泰芬狠狠损了一顿,说道:你说的那件事,其实是世界上最难的事。

当然,这位老爷子不是在玩深沉,他的意思是说,你要明辨是非,就要把与此有关的一切事都搞清。这是最高的智慧,绝不是最低的一种。这件事绝不轻松,是与非并不是不言自明的。

在伦理道德的论域里,有两种不同的态度:一种认为,只有详细地考虑有关证据,经过痛苦的思索过程,才能搞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我就是这样考虑伦理问题的;另一种认为,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根本无须考虑,只剩下了如何行动的问题——我嫉妒这种立论的方式,这实在太省心。假设有位女子风华绝代,那么她可以认为,每个男人都会爱上她,而且这么想是有理由的。但我很难想象,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相信自己一拍脑袋想出来的东西就是对的;现在能想出的唯一例子就是圣灵充满的耶稣基督。我这辈子也不会自大到这种程度。还有一种东西可以拯救我们,那就是相信有一种东西绝对是对的,比如一个传统,一本小红书,你和它融为一体时,也就达到了圣灵充满的境界。

在这种状态下,你会感到一切价值取向上的是与非都一目了然,你会看到那些没有被“充满”的人都是那么堕落,因而充满了道德上的紧迫感。也许有一天,我会向这种诱惑屈服,但现在还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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