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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刀锋 作者:威廉·萨默赛特·毛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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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利奥特是在两周后到克拉里奇酒店的,不久我就去顺路看他。他给自己订购了几套衣服,并且不厌其烦、不分巨细地告诉我挑选了哪些及其理由。等我终于有机会插话了,我问他婚礼举行得怎样。 “没有举行。”他冷冷地答道。 “你什么意思啊?” “婚礼前三天,索菲失踪了。拉里到处找她。” “太不可思议了!吵架了?” “不是的。根本没有。万事俱备了,还安排了我把她交给新郎。他们打算婚礼一结束就登上‘东方快车’。要是问我的话,我觉得拉里被搞了个措手不及。” 我猜所有情况都是伊莎贝尔告诉埃利奥特的。 “究竟出了什么情况?”我问。 “嗯,你记得那天我们和你在丽兹吃午饭的吧。之后伊莎贝尔带她去了‘梦妮诗’。你记得索菲穿的那条裙子?太差劲了。注意到肩膀了么?女装做得如何就看这里,看是否在肩部贴合。当然,那穷酸丫头,她可付不起‘梦妮诗’,你又是知道伊莎贝尔有多么慷慨,况且两人还是发小。伊莎贝尔主动买了一条送她,这样她至少在婚礼上可以穿得像样些。她也欣然接受了。嗯,长话短说,伊莎贝尔有一天邀她三点到家,两人可以一块儿去最后试一次新衣裳。索菲倒是如约来了,但不巧的伊莎贝尔带女儿去看牙,直到四点后才回来,而索菲已经走了。伊莎贝尔想她是等了厌烦,自己先去了‘梦妮诗’,于是立刻去找她。可是索菲并没有去‘梦妮诗’。最终伊莎贝尔也没等到便又回家了。他们原本约好了一起吃晚饭,拉里到了时间过来,刚见面伊莎贝尔就问他索菲在哪里。 “他没明白是怎么回事,便打电话到她寓所,可是没人接听,于是他说去找她。他们在饭桌上等了很久也没见拉里和索菲出现,只好自己先吃了。当然你是知道的,你们在拉佩巷和她不期而遇时她过着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你带他们去那种地方,是你出的最馊的馊点子。哎,拉里一整夜都在她以前光顾过的地方找,但都一无所获。他还跑了好多趟她的住处,但concierge[法语: 门房。]都说她不在。他花了三天找她。她就这么消失了。到了第四天他又去了她的寓所,concierge说她来过了,收拾了一只包,坐出租车走了。” “拉里是不是很难过?” “我没见着他。伊莎贝尔告诉我他的确挺难过。” “她没留下字条什么的?” “什么也没有。” 我思索了一会儿。 “你怎么看?”我说。 “老弟,跟你完全一样。她坚持不住,又醉生梦死去了。” 那是明摆着的,但即便如此,事情也很诡异。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选择这个时刻逃脱。 “伊莎贝尔怎么看的?” “她当然感到很遗憾,不过她是个有理智的姑娘,跟我说她一直认为拉里娶这样的女人是要倒霉的。” “那拉里呢?” “伊莎贝尔待他好极了。她说困难在于他不愿意谈论此事。他不会有什么问题,你知道的;伊莎贝尔说他从来就没有爱过索菲。他娶她就是出于一种误入歧途的骑士精神。” 我能想见,伊莎贝尔肯定拿出了一副坚毅的面容来应对,而事态的急转直下其实让她大感自得。我很清楚下次见面时她定会不失时机地向我指出,她早就料到了。 然而我将近过了一年才见到她,那个时候,尽管我可以和她说说索菲的事情,并改变她的想法,但在那样的情形下,我根本无心解释。我一直在伦敦待到圣诞前夕,然后一心想回家,便没在巴黎停留而径直去了里维埃拉。我着手写一部小说,有几个月过的都是深居简出的生活,偶尔去看看埃利奥特。他的健康显然每况愈下,让我难受的是他仍执意不放弃社交生活。他对我很恼火,因为我不愿意驱车三十英里去参加他开的那些一成不变的酒会。我情愿待在家里工作,这在他看来是傲慢无礼的表现。 “今年的社交季不同寻常,老弟,”他说,“把自己关在家里,外面什么都不理会,这简直是罪过。里维埃拉这一带整个儿过时了,我即使活到一百岁也理解不了你干吗选择住在这儿。” 可怜又可爱的埃利奥特,很显然他是活不到那个岁数了。 我于六月完成了小说初稿,觉得应该享受个假期,于是打点行李,登上了帆船。到了夏天,我们便乘着这艘独桅纵帆船去福斯海湾洗海水浴,并沿海湾向马赛航行。风断断续续,在大部分时候我们得借助机动设备轰隆隆地往前开。我们在戛纳港过了一夜,第二晚住在圣马克西姆,第三天则借宿萨纳里。然后我们去了土伦,一座我一直很钟情的港口城市。往来的法国船只营造出既浪漫又友善的氛围,我也总是乐此不疲地漫步于其古老的街巷。我可以在码头上流连数小时,看水手们三三两两地走着或带自己的姑娘翩然而去,市民们则来回闲逛,仿佛世上唯一可干的就是晒太阳。汽船和渡轮将熙熙攘攘的人群送上这座巨型港口的各个码头,而土伦因此成为终点站,仿佛大千世界的各色人等齐汇于此;坐在餐馆里,海天一色的亮丽景致让你有些炫目,此时遐想便将你送上金色的旅程,奔向地球的极远处。在太平洋,你从帆船上放下一只艇,来到椰树环抱的珊瑚滩;在仰光一靠岸,你就下了跳板并钻进了一辆黄包车;当船在太子港[太子港(Port au Prince),海地首都。]码头抛锚拴牢之后,你便可以在甲板上层注视一群群黑人叫嚷着打着手势。 进土伦港已临近中午,我在下午过半时上了岸,沿码头溜达溜达,逛逛店铺,看看来往的行人以及坐在咖啡馆遮阳篷下的食客。突然我看见了索菲,她同时也看见了我。她笑笑打了个招呼。她独坐一张小桌,桌上有只空杯子。 “坐下喝一杯吧。”她说。 “你也陪我喝一杯。”我答道,同时找椅子坐下。 她穿着法国水手的蓝白条纹衫、鲜红色休闲裤以及凉鞋,涂了指甲油的大脚趾露在外面。她没戴帽子,头发卷曲,剪得很短,呈极淡的金色,几近银灰。她像我们在拉佩巷偶遇时那样浓妆重彩。从桌上的托盘看得出,她已经喝过一两杯了,但很清醒,看到我也没什么不快。 “大伙儿在巴黎怎么样?”她问。 “我想还好吧。那天我们一起在丽兹吃过饭后,我还谁都没见过呢。” 她从鼻孔喷出一大股烟,放声笑起来。 “我终究还是没有嫁给拉里。” “我知道,为什么?” “亲爱的,真到了那个节骨眼儿上,在他那耶稣基督面前,我还是做不了抹大拿[抹大拿(Mary Magdalen),典出圣经中的从良妓女。]。不行的,先生。” “是什么人让你最后一刻改变了主意?” 她嘲弄地看看我。她平胸窄臀、脑袋挑衅般翘起的德行,使她活像个坏小子;可不得不承认,她比上回我看到她时更有魅力,那次她穿红裙子虽也亮眼,却透着一种沉闷的乡气。她的脸和脖颈晒得很厉害,而尽管棕色的皮肤使得两颊的胭脂和眉眼间的黛青看起来更加桀骜不驯,但这粗俗之中不无诱惑。 “想知道么?” 我点点头。服务生端来了我自己要的啤酒和为她点的白兰地及赛尔脱兹苏打水。她用手上即将燃尽的卡波尔[卡波尔(Caporal),一种法国产香烟。]又点起一支。 “那时候,我已有三个月滴酒不沾了。也什么都没吸。”她见我略显意外之色,便笑起来。“不是说香烟。是鸦片。我感到难受死了。你得知道,有时候我一个人时,叫喊声简直要把屋子震塌了;我总是说:‘我挨不过去的,挨不过啦。’和拉里在一起时还好受些,可他不在时就糟糕透顶。” 我看着她,在她提到鸦片时更是紧盯着她;我留意到她瞳孔的中心点,那似乎表明她又在抽鸦片了。她的眼睛绿得令人心惊。 “伊莎贝尔那会儿正在给我定做婚礼服呢。衣服可惹人爱了,不知现在怎样了。原本说好了我先叫上她,再一起去‘梦妮诗’。我得说这全拜伊莎贝尔所赐,对于穿衣打扮,要是有什么连她都不知道,就不必知道了。我去的时候,他们家男仆说她带琼去看牙了,还留了张条子,称马上就回。我进来客厅。喝咖啡的用具还在桌上,于是我问男仆可否喝一杯。他说会给我端来,并收走了空杯子和咖啡壶。他留了个瓶子在托盘上。我看了一下,是那天在丽兹你们说了老半天的波兰货。” “朱波罗夫卡。我记得埃利奥特说了要给伊莎贝尔捎带几瓶的。” “你们都大谈特谈味道怎么好,我感到很好奇。我拔出瓶塞闻了闻。你们说的没错,真好闻极了。我点了支烟,几分钟过后男仆端了咖啡进来,也很不错。他们总爱说法国咖啡好,说吧,我要我的美式。那是我在这里唯一想念的东西。不过伊莎贝尔的咖啡可真不赖,当时心里挺烦闷,喝下一杯感觉好了不少。我盯着搁在那里的酒瓶。诱惑力好大,不过我说:‘滚开,我才不想。’并又点了支烟。我以为伊莎贝尔随时都会回来的,可是她没来。我焦躁不安。我讨厌给晾在这儿等着。我起身开始走来走去,看看藏画,但总是会看到那只该死的瓶子。接着我想,就倒出一杯看看吧,酒的色泽很可爱的。” “淡绿色。” “没错。很奇异的,色如其味。有时候你会在白玫瑰的花蕊里看到那种绿。我必须知道是不是品起来也是如此,心想尝一口又不会要我命;我只是想小啜一口而已,接着我听见有什么动静,以为伊莎贝尔来了,于是一口喝下,因为我不想让她发现。结果不是伊莎贝尔。老天,那感觉太好了,自从戒酒以来还没感受这么好过。我觉得自己又生龙活虎起来。如果那时进来的真是伊莎贝尔,估计我现在已经嫁给拉里了。真不知那又会是一番怎样的情形。” “她没有来么?” “没有。我对她非常恼火。她以为自己是谁,让我就这么等着?然后我看见那酒杯又满了,估计当时想都没想就倒了。可是,信不信由你,我自己是浑然不觉的。光倒不喝岂不很傻,就喝吧。无可否认,的确美味极了。我感觉自己换了个人。我很想放声大笑,有三个月不曾有过这样的感觉了。你记得那个娘娘腔老头儿说什么看见波兰人大杯下肚还面不改色的?好吧,我想我也能喝得不输给随便哪个波兰狗崽子,反正偷大偷小都已经做贼了,于是我把咖啡残渣倒进壁炉,再满了整一杯酒。说什么母乳才是玉液琼浆,鬼才信。接下来我不太清楚发生了什么,不过我清楚的是最后酒已经所剩无几了。接下来我就想,得在伊莎贝尔回来之前走掉。她差点儿撞见了我。正当我走出前门时,我听见了琼的声音。我跑上楼一直等到她们进了屋,然后冲下楼钻进了出租车。我告诉司机拼命往前开,他问我去哪儿时我冲着他放声大笑,感觉超棒。” “你回自己家了吗?”我问,尽管我知道她没有。 “你把我当成什么傻瓜了?我知道拉里会来找我。所有熟悉的地方我都不敢去,于是就去了‘哈记’那里。我知道拉里绝不会到那儿去找我。再说了,我还想来他几炮呢。” “‘哈记’是什么?” “‘哈记’。哈基姆是阿尔及利亚人,他总有办法搞到你要的鸦片,只要出得起银子。他跟我很讲交情。他什么都能搞到,男孩儿、男人、女人或是黑人。有五六个阿尔及利亚人随时都听他差遣。我在那儿待了三天。我真是阅人无数啊。”她吃吃地笑起来,“各种体形肤色的人。我可是恶补了一回。可你懂的,我心里很害怕。在巴黎我感到不安全,害怕拉里会找到我,再说钱也没剩多少了,跟那些畜生上床是要付钱的,于是我就溜出来,回了自己寓所,给门房一百法郎,告诉他谁找我都说我已经走了。我收拾好东西,当夜就坐火车到了土伦。直到来了这里我才感到安全。” “然后你就一直待在这里了?” “那还用说,还准备待下去。想搞到多少鸦片都行,水手从东方带过来的,都是好货,不是巴黎卖的那种垃圾。我在客栈租了一间房。你知道的,‘Commerce et la Marine’[法语: 商船之家。]。晚上进去,走廊里就能闻到腥臭气。”她浪里浪气地吸了吸鼻子。“又甜又辛辣的气味,你很明白他们就在房间里抽着呢,有一种回了家的自在感。而且没人在意你带了谁进来。早晨五点就有人砸门,招呼水手们回船,所以不用担心。”接着,她不作任何过渡便说:“我在沿码头的一家店里瞧见了你的一本书,早知道会见到你,我就买下请你签名了。” 刚才路过书店时我停下来透过窗户张望了一下,也注意到我最近面世的一本小说的译本摆放在其他新书之中。 “我还以为你不会感兴趣的。”我说。 “为什么会不感兴趣呢。我能识字的,你知道。” “你还能写字呢,我相信。” 她飞快地瞥了我一眼便大笑起来。 “是啊,我小的时候还常写诗呢。肯定写得差劲极了,但我当时自己觉得很好。我猜拉里跟你们说过。”她犹豫了片刻,“活着反正是受罪,但如果能弄出点乐子,那你不去弄就是该死的傻子。”她挑衅般地往后一仰头,“我要是买了书你会签名吗?” “我明天就走。如果你真想要,我就送你,送到你的客栈。” “那很不错啊。” 就在此时一艘海军汽艇靠上了码头,一伙水手蜂拥而出。索菲用目光迎接他们。 “那位是我男朋友。”她朝其中一位挥挥手。 “你可以请他喝一杯,然后最好赶快走。他是科西嘉人,跟我们的老朋友耶和华一样嫉妒心强。” 一位年轻人走上前,看见我时踌躇了一会儿,不过在索菲的招手之下便走到桌子旁边。他个子高大,皮肤黝黑,胡须刮得很干净,有着亮亮的黑眼睛、鹰钩鼻,以及乌黑油亮的卷发。他看上去不到二十岁。索菲介绍我是她的美国朋友,儿时认得的。 “榆木脑袋,但长得漂亮。”她对我说。 “你就喜欢这种硬汉,是吧?” “越硬越好。” “没准哪天你就被割破了喉咙。” “那也不奇怪,”她眉开眼笑地说,“也就终于解脱了。” “该说法语了,是吧?”水手厉声说道。 索菲冲他微微一笑,其中不乏揶揄。她说一口流利而粗鄙的法语,夹杂着很重的美国口音,但这反倒让她惯用的那些粗俗下流话有了些喜剧效果,听了使人不禁发笑。 “我正跟他说呢,说你长得俊,只是为省掉你的谦虚话我就说了英语。”她又对我说:“他很强壮,肌肉像拳击手。摸摸看。” 这马屁拍得水手忘记了不快,他露出得意的微笑,抬手屈了屈胳膊,让肱二头肌突了出来。 “摸摸,”他说,“来啊,摸一下。” 我照做了,同时献上溢美之词。我们聊了几分钟。我付了酒钱,起身说:“我得走了。” “见到你很高兴。别忘了书。” “不会忘的。” 我同他俩都握了握手便走开了。我在半路上到书店里买好了那部小说,写上索菲的名字以及我自己的。我忽然觉得还应该写几句,可是一时也想不到什么,便写下了龙萨[龙萨(Pierre de Ronsard,1524—1585),法国著名的爱情诗人。下文的诗句译为“宝贝儿,让我们去看看那玫瑰花……”。]某诗作的首行,任何一部诗集都不会遗漏这隽永的小品: Mignonne, allons voir si la rose... 我把书留在了客栈。客栈就在码头边上,我经常在那里逗留,因为当拂晓时分,号角声传唤过夜的人们返岗时,也正值朝阳升起,迷蒙的日光照着口岸边平静的水面,并为幽灵般的船只罩上了一层瑰丽的曙色。 次日我们启程去往卡西斯,我要在那里买些酒,然后赴马赛取一艘预订的新帆船。一周后我回到家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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