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达

毒木圣经  作者:芭芭拉·金索沃

它既非恶魔,亦非圣洁;但它撼动了我牢狱般的性情之门;犹如腓立比的囚徒,自屋内往外冲出。 我也是这种感觉。刚果的生活,撼开了我牢狱般的性情,让邪恶的艾达们全都往外冲出。

做家庭作业的时候,为了逗弄我心中代表邪恶艾答的那一重自我,我按照记忆在一张三角形小纸片上写下了这段引语,递给了利娅,在上面问道:来自圣经哪一节?利娅自认为在圣经方面是天父的明星学生。明星学生:利佩鼠宝宝。[“明星学生”原文为“star pupil”,字母顺序倒过来即为“Lipup Rats”(利佩鼠宝宝)。]鼠宝宝小姐读了那段引文,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在下面写道:“《路加福音》。我不确定是哪一节。 ”

哈!我脸上没有笑容,照样能笑得很响亮。

引文来自《化身博士》,这本书我都读了好多遍了。我对杰克医生的阴暗欲望和海德先生的畸形身体满怀同情。

在我们逃离伯利恒阴郁的图书馆之前,我又刚读了《天路历程》和《失乐园》,比起《化身博士》和其他许多天父闻所未闻的书,如艾米莉·狄金森小姐的诗集和艾德加·爱伦·坡的《怪诞故事集》,我刚读的这两本书的情节线索更薄弱。我很喜欢坡先生和他那首揭穿秘密的《乌鸦》:再不永[原文为“Erom reven”,是《乌鸦》中乌鸦反复咏叹的回答“Never more”的回文。]!

母亲注意到了,但什么也没说。是她起的头,给利娅和我大声朗读《诗篇》和各种家庭经典读物的。母亲对圣经怀有异教徒般的欣赏之情,对像“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巴珊大力的公牛四面困住我”“将我的麻衣脱去,给我披上喜乐”之类的句子特别着迷。如果不逼着自己承担起母亲这一高尚职责的话,那她也有可能会穿着麻衣跑遍田野,在野牛群中遍寻牛膝草吧。她心心念念地以为利娅和我都天赋异禀。我们读一年级时,伯利恒小学的老处女校长利普小姐对我们进行了考核,宣称我们极有天分:对于利娅,是因为她在阅读理解测试中轻而易举就考出了炫目的分数;而我则是因为沾了光,鉴于那些完好无损的部件运行正常,我被认为拥有同样的头脑。这让母亲震惊不已。直到那时,她让我们所受的教育也不过是我们赤脚从牧师家走到街角集市的一路上在道旁沟渠所认的野花名。(天父灼人的眼神并不会关注我们:太阳啊,是不会照耀我们的![原文为“Sun o put o not upon us!”,是一句回文。])我对母亲最早的记忆就是草丛里一双笑呵呵的蓝眼睛,小孩子似的在地上滚来滚去,蕾切尔和利娅用紫苜蓿当首饰把她全身上下都打扮了一番。可一旦利娅和我成了天才,一切就都变了。母亲似乎因老师公布的这则新闻而沉稳起来,仿佛受到了上帝特别的惩罚。她变得谨言慎行、雷厉风行。她不再让我们在大自然中漫步,而是着手办了张借书卡。

她没必要这么神秘兮兮的,因为天父知晓一切。第一次听到利普小姐的说法时,他只是翻了翻白眼,就好像有人告诉他,说他家院子里的两只狗用口哨吹着“迪克西[指美国南方。]”的音调似的。他提醒母亲别轻慢上帝的意志而对我们俩期望太高。“让女孩读大学,就像把水泼进鞋子。”只要有机会,他就喜欢这么说,“很难说哪种情况更糟,是把水倒掉,浪费水好呢,还是把水留在鞋子里,让鞋子坏掉好。”

所以,我应该永远也没机会因为上大学而弄坏皮鞋了,但我确实欠了利普小姐很大的人情,因为她没在小学期间把我和那些废物同等对待。若是一位不善观察的校长,就会认为利娅有天分,艾达则需要特殊教育,需要同伯利恒仅有的六个天生弱智,只会吮手指、揪耳朵的野孩子待在一起。我要是和他们混在一起,就将学会怎样揪自己的耳朵。狂笑、无知、无聊、智障。我对那些孩子完全没有好感。

哦,但看着我这个小可怜跳了级,甩开了她们的孩子,数学更是学得特别顺溜,伯利恒的主妇们确实心烦意乱。到了三年级,我开始心算杂货账单,悄悄地写下来,递出去,比德尔玛·罗伊斯用收银机算得快多了。这成了轰动一时的事件,总能引人围观。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我只是被那些喋喋不休的、乱糟糟的数字吸引了过去,想让它们变得有秩序。好像没人意识到求和只需要最基本的方法和集中注意力就行了。诗歌就要难得多。而回文要是写得完美,就会很有品位:自我突破,突破自我![原文为“Draw a level award!”,是一句回文。]然而,给人留下印象的,总是那张薄薄的灰色杂货账单上的总金额。

我的爱好就是不去理会得不得奖,学一门精一门。我能读写法语,在基兰加,上过昂德当夫妇办的学校的所有人都说法语。姐妹们似乎都静不下心来学法语。就像我说的,说话和生活中的其他各种把戏一样,从某种意义上看都是一种分心的消遣。

从头到尾读完一本书后,我会再从尾到头读一遍。从尾到头,就成了另一本书,从中可以学到新的知识。知识新的学到可以从中,书另一本成了就,到头从尾?[这是艾达将前一句话词序颠倒后造出的句子。后文还有很多类似的语句。]

同不同意,都随你便。这是另一种读书的方法,虽然有人告诉我正常的头脑根本没法理解这样的话:识知的新到学以可中从,书本一另了成就,头到尾从。我的理解是,正常头脑都能像我那样看待词语,只要它们足够诗意:可怜的丹渐渐消沉[原文为“Poor Dan is in a droop”,是一句常见的回文。]。

我自己的名字,就像我习惯认为的那样,叫作斯莱普·伦艾·达艾。有时候,我会不假思索地这样写下来,让别人大吃一惊。对他们来说,我就只是艾达,或者有时候对姐妹们来说,我就是那个沉闷的单音节词艾德。柠檬汽水,邦迪,磨损的路障,拿弹簧刀的叛徒,实话实说。[这里列出的意思毫不相关的词分别是:“lemonade”“Band-Aid”“frayed blockade”“switchblade renegade”“call a spade a spade”,均与“Ade”(艾德)押韵。]

我更喜欢艾答这个名字,正着反着读都可以,就像我一样。[“艾达”拼作“Adah”。她喜欢的同音拼法为“Ada”,本身是回文,中文译名以左右对称的汉字“艾答”指代之。]我就是一句完美的回文。疯透了![原文为“Damn mad!”,又是一句回文。]我在笔记本的封面上横着写了一句对他人的告诫之辞:

不论是正在消逝的还是备受尊敬的,凡艾德遇见的都将失色![原文为回文:“Elapsed or esteemed, all ade meets erodes pale!”。]

我双胞胎姐姐的名字利娅,我更喜欢把它拼成李。[“利娅”原文为“Leah”,“李”原文为“Lee”。]因为那样能让她显得像一股滑溜的肌肉,通常我都是从背后看向她,她就是那样。

刚果是一个能让人把同一本书读上千百遍的好地方。尤其是大雨倾盆而下的时候,我们成了漫长时光的囚徒,姐妹们越来越无聊。但书是有的,有的是书啊!书页上喋喋不休的词语让我的眼睛和它们一起翩翩起舞。其他人读上一遍就完事儿了,而艾答,却能在反反复复前前后后中有许多发现。

基兰加的雨季如同一场瘟疫降临到我们身上。别人提醒我们雨季会在十月到来,但七月刚结束——在基兰加,除了我们,没人为此吃惊——上方宁静的天庭就开始倾倒水桶了。桶水倒倾!照母亲的说法,就像是在下草耙子[原文为“It rained pitchfolks”,与后文的“It rained cats and dogs”一样,均为英语中对“倾盆大雨”的习用表达。]。天上下起了猫猫狗狗青蛙泥沼然后又下起了蛇和蜥蜴。我们得了雨的瘟疫。这样的瘟疫,我们在佐治亚州从没见过,做梦都没梦到过。

在门廊的廊檐下,我们的玛土撒拉尖叫着,像笼中的溺水者。玛土撒拉是只非洲灰鹦鹉,它的脑袋看上去像罩了层漂亮的鳞片,锐利的怀疑眼神和利普小姐的很像,它有条猩红色的尾巴,住在一只好看的竹笼里,竹笼有露丝·梅那么高。它的栖木是从一把老式码尺上截下来的一段,挺结实,横截面呈三角形。很久以前,有人拿了一把三十六英寸的码尺,从第十九英寸刻度处折断,把后面的那一截给了玛土撒拉,用来指导它的行为。

据说鹦鹉的寿命很长。在世界上所有的鸟类中,非洲灰鹦鹉模仿人说话最是惟妙惟肖。玛土撒拉也许听说过这回事,也许没听说过,因为它嘟囔得厉害。它一整天都在对自己嘟囔,就像沃顿外公那样。大多数时候,它会说一些令人费解的刚果语,但也会像坡先生的乌鸦那样说断断续续的英语。大雨降下的第一天,它扬起脑袋,透过暴风雨的轰鸣用我们的语言尖声叫出了两个最连贯的句子:第一句,用的是玛玛·塔塔巴的下行语调,“快醒醒,福尔斯修士!快醒醒,福尔斯修士!”

后一句是低吼:“滚开,玛土撒拉! ”

普莱斯牧师从窗边的书桌前抬起头,注意到了“滚开”这个词。福尔斯修士那道德上可疑的幽魂似乎沉沉地压在了我们身上。

“那是只天主教的鸟。”牧师宣称。

母亲正在缝补,抬起头望了望,又低下头去。我们姐妹几个在椅子上扭来扭去,巴望着父亲能让玛土撒拉抄写“经文”。

乏味的经文是我们的家庭惩罚。其他孩子很走运,犯下罪过,也许就是被抽上几下。但我们,普莱斯家的姑娘们,却会受圣经的责罚。牧师垂下眼帘,目视下方,宣称:“你们都会经文。”然后,任由我们在他的钩子上扭动不安,他则在一张纸上慢慢写下几个字,比如:《耶利米书》第四十八章十八节。然后说,向阳光或《哈迪兄弟》说再见吧,你这可怜的罪人,应花一下午时间用虔诚的左手握着铅笔好好抄写《耶利米书》第四十八章十八节,“住在底本的民哪,要从你荣耀的位上下来,坐受干渴…… ”以及随后的九十九节经文。整整一百节经文要准确地以手写体抄出来,因为最末一句才揭示了你的罪。就拿《耶利米书》第四十八章十八节来说,第一百节是《耶利米书》第五十章三十一节:“主万军之耶和华说,你这狂傲的啊,我与你反对,因为我追讨你的日子已经来到。 ”只有写到那第一百节之时,你才终于明白自己是在受狂傲之罪的惩罚,尽管你或许已经猜想到这一点。

他有时候会让我们抄历史久远的钦定版圣经,但还是更喜欢使用美国译本,其中有他特别钟爱的《次经》。牧师的一项心爱计划就是:让其他浸信会教徒熟读《次经》。

偶尔,我也心存疑问:天父是否把整本圣经都滚瓜烂熟地记在心里了,甚而能从中挑出一节富有教益的经文,再往前推算一百节?要不,他就是整宿端坐,为每一种潜在的罪行搜寻一节对应的经文,再把这弹药储存起来,以备女儿们不时之需?不管怎么说,这样做就像我在“Piggly Wiggly”超市里心算杂货账单一样,让人印象深刻。我们大家,尤其是蕾切尔,都活在对诅咒经文的恐惧之中。

但至于那只骂骂咧咧的鹦鹉玛土撒拉,在第一个漫长的雨天里,没法要求它去抄写圣经。奇怪,不受牧师铁规管束的竟然是玛土撒拉。同样,天父发现刚果人也根本不受他的控制。大大方方地住在我们家里的玛土撒拉,就是非洲本身一个狡猾的小代表。你甚至可以争辩说,先到这儿的是它。

我们听着鹦鹉在那儿胡说八道,极不自在地坐于天父身边,不敢乱动。下了整整五个小时的倾盆大雨,我们就这么注视着一只有卡通人物般硕大脚蹼的小红蛙从窗边挤入,从从容容地跳上墙壁。我们的晴雨风衣挂在六只钩子上;也许,它们什么天气下都能穿,只除了这场大雨。

我们的房子有着夯实的泥墙,棕榈叶苫的顶,和基兰加的其他所有房子都不一样。首先,我们的房子更大,前面是宽敞的前厅,后面有两间卧室。其中一间卧室的陈设很像南丁格尔时代的医院,塞满了位于三角形蚊帐下的小床,是为家里过多的女孩准备的。灶间是单独的一间茅屋,就在主屋后面。远处的空地上有我们的茅厕,不害臊地杵在那儿,尽管蕾切尔每天都会恶言恶语地把它臭骂一通。鸡舍也在后面。和其他村民的房子不同,我们家的窗户都镶着四四方方的玻璃,地基和地板都是水泥混凝土,而其他房子都是泥地:简单粗暴,破破烂烂,用力过猛[原文为“curt,subvert,overexert”,是一组与“dirt”(泥地)押韵的词。]。我们发现村里的女人都不停地用棕榈叶编的扫帚打扫屋子和自家屋前的荒芜空地。蕾切尔以她一贯的精明指出:扫那样的地面,一直扫到中国去,也什么都扫不干净。因上帝慈悲为怀和水泥混凝土之故,我们家就不用去做这种令人倍感挫败的事了。

前厅里的餐桌好像是从一艘沉船上搬来的,还有张巨大的合盖书桌(也许也是从那艘船上搬来的),天父用来写布道词。书桌是木腿的,下面装了铸铁三爪桌脚,每一只原本都牢牢地扣着一颗巨大的玻璃球,但其中三颗都已开裂,还有一颗则杳无踪迹,取而代之的是一块厚厚的椰子壳,用来让桌面保持平衡。父母卧室里还有其他家具:一个木头衣柜,一只老式留声机的匣子,里面空空如也。所有家具都是先于我们到达的其他勇敢的浸信会教徒买来的。但实在看不出他们究竟是怎么做到的,除非设想曾经有一段时间还有其他旅行工具,且可以携带超过四十四磅重的行李。我们还有一张餐桌和一个粗糙的手工碗橱,碗橱里都是些义卖会上买来的杂七杂八的东西,如玻璃杯、塑料盘、塑料杯。但东西一点都不全,乃至我们姐妹几个吃饭的时候,都要为谁用叉子谁只能用餐刀而讨价还价。柜子里还有一只古老开裂的盘子,是密苏里州圣路易斯世博会的纪念品,以及一只长着老鼠鼻子和耳朵的塑料杯。在这堆乌糟糟的东西里,犹如安然置身于满仓牧羊人和疥患牲口中的圣母一般,一样奇妙的漂亮物品脱颖而出:一只椭圆形的白色大餐盘,盘上蓝色的勿忘我描画得好生精美,是骨瓷,质地极佳,阳光都可透射而过。它的身世深不可测。一旦我们忘乎所以,是会朝它膜拜的。

屋外,我们有一条长长的庇荫门廊,母亲会以她的故乡密西西比当地的方式称之为游廊。我们姐妹都喜欢赖在那儿的吊床上,即便是第一次下暴雨的那天,我们也都特想到那儿去躲雨。但暴风雨从侧面袭来,捶打着墙壁和可怜的玛土撒拉。当它的尖叫声变得哀婉凄厉,让人不堪忍受时,阴着脸的母亲就把鸟笼提了进来,放到靠窗的地板上。于是玛土撒拉继续在那儿前言不搭后语地大声嚷嚷。除了罗马天主教,牧师很可能还怀疑这个聒噪生灵具有潜在的女性化倾向。

暴雨终于在日落前停歇下来。世界露出身形,遍体湿透。但姐妹们却像从方舟里跑出来的小猪,尖叫着,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看洪水给我们留下了什么。空中一团低矮的云层原来是上万只小飞蚁般的生灵聚集在一起。它们盘桓于地面上空,持续不懈地发出低低的嗡嗡声,一直绵延至世界的尽头。我们把它们从身边拍走时,它们的身子就会发出咔嗒咔嗒的声响。我们在院子的边缘犹豫了一会儿,那儿的泥泞空地逐渐过渡到一道绵长的草坡,接着,我们冲入草丛,直到路被森林边缘数不胜数的交叉枝丫截断——鳄梨树、棕榈树、高耸的野生甘蔗丛。森林使我们看不清河上的景象,以及其他远一点的地方。村里唯一一条土路绕过我们的院子,从我们身边通向村内,向南而去,往北则隐没于丛林。尽管我们看到玛玛·塔塔巴消失在这条路上,又从这条路安然无恙地返回,水桶也盛满了水,但母亲还是信不过,怕它吞噬自己的孩子,把她们拐走。于是我们原路折返,大踏步地爬上山坡,朝开满鲜花的木槿丛走去。木槿丛侧的台阶通向我们的门廊。

好一支登陆部队,我们就这么迈着大步前行,清一色地脚蹬鞍脊鞋,身着长尾衬衫和浅色的全棉长裤。虽然打扮得差不多,彼此却截然不同。利娅总是走在最前面,像个狩猎女神,鼬鼠色的淘气短发很带劲儿地一颠一颠的,四肢肌肉就像钟表的部件一样协调。后面跟着我们几个,露丝·梅扎着马尾辫,辫子在她身后窜来窜去的。她的步伐煞是匆匆,因为她年纪最小,并坚信“在后的将要在前”。她之后是蕾切尔,我们家的示巴女王。女王忽闪着白色的睫毛,轻拂着长长的白色秀发,俨然一匹她特想拥有的银鬃马。蕾切尔女王在露丝·梅身后几步远的地方飘飘忽忽地走着,望着别处。她差不多十六岁了,很拽,但要是我们找什么好东西的时候不让她掺和,她会很不爽。最后面的是怪物艾达,卡西莫多,右侧身子拖在左侧身子后边,她的身体追随着永恒的节奏:左……后,左……后。[原文为“left…behind”,其中两个单词分别是“左边”和“后面”的意思,合起来则有“落在后面、被抛在身后”之意。]

这是我们永恒的顺序:利娅,露丝·梅,蕾切尔,艾达。既不按年龄也不按字母排列,但极少变化。除非露丝·梅分心走神,掉了队。

在木槿丛下,我们发现了一窝掉落的小鸟,都淹死了。姐妹们见到这些犹如故事书里的怪兽般光着身子、长着翅翼的小东西,再想到它们都已死亡这样的事实,便毛骨悚然。然后,我们找到了菜园。蕾切尔得意扬扬地尖叫起来,说菜园彻底完蛋了。利娅则双膝跪下,替天父流露出哀伤之情。湍流使平整的泥地变成了一片沼泽,种子好似脱离缆桩的小船,都被冲走了。到处都能看到种子,它们没入了菜地周围的高茎草丛里。大多数种子前几个礼拜就已发芽,但它们根须太幼细,无法附着在牧师农夫营造的堪萨斯平原般一马平川的泥床上抵挡洪流。利娅跪着挪动身子,把芽儿都聚拢到衬衫的下摆里,想必她认为萨卡加维亚[北美印第安女子,1804 年至 1805 年曾随克拉克与路易斯的西征探险队探险,多次使探险队转危为安。]遇到这种情况也会这么做吧。

后来,天父过来查看了一下受损情况,利娅帮他将种子分好了类。他宣称以上帝之名,他还会让种子发芽,只要太阳照常升起,烘干这被诅咒的泥潭,他就会再次把它们种到地里。(牧师和任何一位称职的先知一样,备有种子存货。)

甚至到日落时分,他们俩还没回来吃晚饭。玛玛·塔塔巴围着母亲那条白色大围裙,俯身撑着桌子,看上去又假又搞笑,像是在戏里扮演女仆的角色。她望着窗外,注视着他,露出她招牌式的嘴角下垂的笑容,心满意足地用舌头啪嗒啪嗒地弹着牙齿。我们坐下来开始吃她做的晚餐,有油炸大蕉和奢侈的罐头肉。

他终于让利娅回来了,但晚饭后过了很长时间,我们仍能听到牧师在外面用锄头敲击着地面、翻松泥土的声音。没人可以说他没有吸取教训,尽管花费了一场洪水的代价,尽管这辈子他恐怕都不会承认菜地的新造型最初并不是他自己的想法。无论如何,天父终究是受到了非洲的影响。他把菜园里的土堆成了防水的长方形堤坝,从长度和宽度来看,像极了一座座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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