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序法国粉末之谜 作者:埃勒里·奎因 |
||||
编者按: 读者一定还记得,在奎因先生的上一本侦探小说[即1929年出版的《罗马帽子之谜》。]中,一位署名“J.J.McC”的绅士写了一篇序言。出版人当时并不知道奎因父子的这位朋友的身份,现在仍然不知道。遵从作者的愿望,“J.J.McC”慨然再度执笔,为他的朋友的新小说撰写前言。序言如下: 多年以来,我一直怀着浓厚的兴趣关注着奎因父子的生活。他们有很多朋友,但我和这父子俩交往的时间可能比其他任何人都长。正因为如此,宣读开场白这倒霉差事才落到了我的头上,至少,埃勒里是这么断言的。在古代戏剧中,宣读开场白的往往是个古怪的预言者,他既要博取观众的欢心,又得满脸堆笑地承受他们的无理取闹。 不管怎样,我将再次愉快地在一部现代谋杀侦探小说中扮演一位序言者。为什么说“愉快”呢?原因有两个。第一,奎因先生推出的第一部小说受到了读者的热烈欢迎,而我多少也参与了那本书的出版发行工作;第二,我和奎因父子是老朋友了。不过,这种朋友有时也做得很辛苦。 我之所以说“辛苦”,是因为我只是个凡人,在紧跟一名纽约警官繁忙生活节奏的同时,又得关注一个书虫兼逻辑学家的思维活动情况,这其中的感受,大概也只有“辛苦”二字才能充分表达。理查德?奎因在纽约警察局干了三十二年,也算是位老警官了。早在他退休前,我们俩就走得很近。他是个精悍的小矮个,两鬓虽然有些斑白,但精力充沛,工作起来孜孜不倦。他熟悉案子,了解犯人,精通法律,但这些都不是什么独到之处。他之所以能从一堆平庸的警官中脱颖而出,靠的是办案时展露出的过人胆识。尽管他坚决拥护儿子提出的那些更具启迪性的破案方式,但不管怎么说,他骨子里仍是个讲求实际的警察。奎因警官长期以来一直负责侦探处的工作,在他的领导下,侦探处创下了要案侦破记录。迄今为止,在纽约市警务史上,该记录仍保持着其独一无二的地位。当然了,奎因警官在工作中也有不顺心的时候。他的上司有时为推行自己的某种理论或迎合新闻界的某种观点,也曾夺过他的大权,亲自对该部门进行全面改革。 埃勒里·奎因[这里有必要提醒读者一下,“埃勒里·奎因”在他父亲任职期间用真名出版了许多侦探小说,当然他的真名并不是奎因。这些小说,不应当与以“埃勒里?奎因”为名出版的书——《法国粉末之谜》是其中第二本——相混淆。后者直接取材于父子两人的实际调査过程,所以必须使用笔名,并对作者的身份保密。]经常感叹其父的职业缺乏想象力,这一点,诸位或许也想象到了。他是个纯粹的逻辑学家,但在很大程度上又有梦想家与艺术家的气质——恶徒们要是遇见他,那可真是死路一条。一切都逃不过隐藏在夹鼻眼镜后的那双眼睛;在他那敏锐思维的剖析下,恶棍们个个难逃厄运。在其父退休前,他的“终身事业”尚不惹眼。不过,他喜欢随兴所至地写些侦探故事,或许,倒可以把这个爱好称为“终身事业”。他的时间,绝大部分全都花在了学习上。他就像名学生,总在孜孜不倦地钻研着各种知识。舅舅为他提供了一笔独立资金,从而使他摆脱了社会寄生虫的行列,过上了他所谓的“悠闲的知识分子生活”,这个定义倒是很有个性。埃勒里?奎因是听着谋杀与违法的故事长大成人的,在这种生活环境中,他自然而然地对犯罪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其天生的艺术家气质又使他无法成为一名警察,因为他不能容忍警方那套按部就班的调查程序。 多年前的某一天,父子俩曾有过一次谈话,当时,两人阐述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探案观点。那段谈话我至今仍记忆犹新。我之所以在此旧事重提,当然是因为它彻底展示了两人性格上的差异——要想全面了解奎因父子,就必须知道这一差异。 当时,警官正在为我讲解他的专业,埃勒里坐在我们中间,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 “破案嘛,”老先生说道,“一般说来几乎都是千篇一律的。在绝大部分案例中,作案人都是‘罪犯’——也就是那些经常违法的人。这些人百分之九十九都有过犯罪记录。 “在侦破这样的案件时,侦探们有许多事要做。按照通常的标准,办案时必须收集相关的指纹记录、私人照片及个人的全套档案。另外,还要收集一些罪犯的特征资料。目前,我们的侦探技术还不能和伦敦、维也纳及柏林的警察相提并论,但至少,我们已经有了些基础…… “一个窃贼可能习惯于以某一特定方式撬门、撬锁;一个抢劫犯作案时可能总戴着粗糙的自制面具;一个杀手可能总抽一种牌子的烟,而且喜欢随手乱扔烟头;一个流氓可能对女人有着某种变态的兴趣;有些人习惯单独作案,也有些人总要找人“望风”……有时,这些犯罪特征与指纹一样,是找到罪犯的确切线索。 “在普通人看来,这似乎很奇怪,”奎因警官掏出他的旧鼻烟盒,深深地吸了撮鼻烟——这已经成了他的积习——“罪犯竟会不断重复相同的作案手段,留下相同的犯罪痕迹——总是抽同一牌子的烟;总爱随手乱扔烟头;总是戴着同样的面具;袭击妇女后,总爱举行某种疯狂的仪式。但他们忘记了,犯罪是罪犯们的职业,而每个行业都会在其从业者身上留下难以磨灭的习惯印记。” “顺便告诉你一句,McC,这位对心理学颇有研究的警察,”埃勒里笑道,“对告密者的帮助也是来者不拒的。打个比方吧,就像是一只小小的食虱鸟,它站在犀牛的背上,预告着危险的来临……” “我这就要谈到这点了,”做父亲的心平气和地反击道,“正如我一开始时说的那样,在对付惯犯时,我们有许多工作要做。但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已经习惯于依靠犯罪团伙中的‘告密者’和‘眼线’——他们还有一些更不堪入耳的名字——来侦破寻常案例,我儿子对这事一直就冷嘲热讽。如果没有眼线相助,案子可能积压如山,这已经算不上是什么秘密了。就像律师必须掌握正确的资料一样,对于大城市的警察而言,眼线们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其实这么做也是有道理的——犯罪团伙的消息网非常灵通,谁干了什么‘大买卖’,圈内人很快就会知道。我们只需找个‘眼线’,给他点甜头,让他把消息透露出来。即便如此,事情也并非总是一帆风顺,顺便提一下……” “小儿科,”埃勒里挑衅道,说完咧了咧嘴。 “我深信,”老警官沉住了气,继续说道,“如果眼线停止提供消息,全球的警察局都将在六个月内关门。” 埃勒里懒洋洋地驳斥道:“先生,您的话大部分都非常正确。正因为如此,您那百分之九十的案例调查在我眼中才显得那么平淡无趣,只有那剩下的百分之十还有些意思!” “每当遇到犯罪者并非惯犯的案例时,可怜的警探们往往就束手无策了,J.J.”他转过脸来,笑着对我说道,“因为在指纹档案库中根本找不到他的指纹;他的犯罪特征,我们也一无所知。原因简单得很:他以前从未犯过案。这么个人一般是不属于犯罪团伙的,因此,不管你怎么盘问眼线,他都无法透露哪怕是一星半点的有用情况。” “我得说,除了案件基本情况及通过观察与调查所发现的线索与相关情况外,你根本就找不到别的什么了,”他转着夹鼻眼镜,接着说道,“显然——我这么说绝对不是对父亲的老行当有什么不敬之意——显然,要将这种案犯逮捕归案,确实是件令许多人头痛的苦差事。不过,这倒解释清楚了两件事:其一,为何国内未破案例的百分比高得惊人;其二,我为什么如此迷恋自己的业余爱好。” 《法国粉末之谜》[埃勒里?奎因创作了若干部以“国名”为标题的侦探小说,《法国粉末之谜》是其中的一部。奎因在标题中使用了“French”一词,一语双关,即有“法国”的意思,叉指小说中人物的名字“弗伦奇”。这里我们按约定俗成的惯例,将小说标题译为《法国粉末之谜》,而在故事中,将人物及其他相关名词译为“弗伦奇”。]取材自奎因父子经手的一个早期案例——我曾说过,这是个真实的案子,在办案过程中,埃勒里展示了自己非凡的天才,其表现引人瞩目。他对弗伦奇一案的调查过程做了记录——这是其屈指可数的务实习惯之一。案子侦破后,他围绕案件实情写了本书。当然了,为了使作品富有文学气息,他对事实做了些渲染。 在我的劝说下,他对作品原稿进行了润色。书出版时,用的是笔名,这是他推出的第二部小说——我那时就住在奎因父子在意大利购置的别墅里。我还记得,埃勒里当时已结婚成家,完全放弃了自己的老行当,那些旧卷宗都被他藏到了文件柜的最底层,只有当某位傲慢的朋友言语相激时,他才会同意让这些发黄的手稿重见天日。 请诸位记住,奎因老警官在弗伦奇寓所调查案中虽未能大显身手,但这并非他的错。说句公道话,这完全得归咎于在那乱哄哄的季节,他所承受巨大的工作压力以及那位新上任的文职警督斯科特·韦尔斯对他的百般刁难。 在本文的结尾,我荣幸地告知诸位:在我写这篇序文时,奎因一家仍待在他们的意大利山间小屋中;埃勒里的儿子已开始蹒跚学步,而且还学会了以一种无邪的严肃神态喊“爷爷”;朱纳的身体棒极了,最近还和一位颇具魅力的乡村少女轰轰烈烈地谈起了恋爱,他目前正在饱尝着爱情的煎熬;警官还在为德国的几家杂志写专题文章,有时,他也去欧洲各地的警察局走走;埃勒里·奎因夫人近来偶染小恙,不过,现已康复;最后,还是说说埃勒里本人吧,去年秋天,他去了趟纽约,回到风景如“明珠般璀璨”的罗马后,简直感恩戴德得不得了,甚至还表示说,根本就不在乎大洋彼岸的灯红酒绿,但我对此表示怀疑。 文章至此,已是意兴阑珊,谨献上最诚挚的祝愿,希望您也像我一样,能充分感受这部《法国粉末之谜》带来的乐趣。 ---J.J.McC.[“J.J.McC”是埃勒里·奎因杜撰的一个人物。他是奎因父子的好友,身份是一家出版社的编辑。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对埃勒里·奎因侦破的奇案刨根问底,然后说服父子俩将其出版。在每部“国名系列”开始前,“J.J.McC”总会跳出来作一段开场白,向阅读者介绍故事的重要意义以及关键点。这个人物的设置不但对小说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更加彰显了埃勒里·奎因张扬的性格和强烈的自信。] ---1930年6月于纽约 |
||||
上一章:案件中... | 下一章:第一章 |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