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格列佛游记  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

作者记事真实可靠——他出版本书的计划——他谴责那些歪曲事实的旅行家——作者表明自己写作并无任何险恶目的——有人反对,作者答辩——开拓殖民地的方法——作者对祖国赞美——他认为国王有权占领他描述的那几个国家——征服那些国家的难处——作者向读者作最后告别;谈到他将来的生活方式;提出忠告;游记结束。

尊敬的读者,我这里已经把我十六年又七个多月来旅行的历史老老实实地讲给你们听了。我着重叙述的是事实。我也许也可以像别的人那样说一些荒诞不经的故事来使你们大吃一惊,可是我还是愿意用最简朴的方式和文体叙述一些平凡的事实,因为我主要的目的是向你们报道而不是给你们消遣。

英国人或者欧洲其他国家的人是很难得到一些遥远的国家去旅行的,像我们这种去过那些地方的人,要来写点什么海上陆上的奇异动物那是很容易的。但是,一个旅行家的主要目的应当是使人变得越聪明越好,应当用异国他乡的正反两方面的事例来改善人们的思想。

我衷心希望能制定一项法律,即,每一位旅行家必须向大法官宣誓,保证他想要发表的东西全部完全属实,然后才准许他出版自己的游记,这样世人就不会像平常那样受到欺骗了。有些作家为了使自己的作品博得大众的欢心,硬是撒一些弥天大谎来欺骗缺乏警惕性的读者。我年轻的时候也曾经以极大的兴趣仔细阅读过几本游记,但自从我走遍地球上的大部分地区,并且能够根据自己的观察反驳那些不符合事实的叙述以后,我对这一部分读物就非常厌恶了,同时对人类那么轻易地就相信了这些东西也感到有些生气。所以,既然熟悉我的人都认为我辛辛苦苦努力写出来的这本书还可以为国内所接受,我就坚决要求自己永远遵守一条准则:严格遵守事实。实际上我也永远不会受任何诱惑偏离事实,因为我心中一直牢记着我那高贵的主人和其他优秀的“慧骃”的教诲和榜样;我曾经有幸在那么长的时间里聆听它们的教导。

“……虽然恶运使西农落难,却不能强使他诳语欺人。”(引自维吉尔《伊尼德》第二卷第七九一八○行)

我非常清楚,写这类作品既不需要天才也不需要学问,只要记忆力好、记录精确,用不着别的能力,写出来也成不了什么大名。我也知道,游记作家也同编字典的人一样,将来一定是湮没无闻,因为后来者居上,以后的人无论在分量和篇幅上都会超过他们。那些读了我这部作品的旅行家如果日后去我描述过的那些国家旅游,就会发现我的文章的缺陷(如果有错误的话),还会添加不少他们自己的新发现,这样就会把我挤出流行作家的圈子,自己取而代之,使世人忘记我曾经也是个作家,这样的事是极有可能发生的。如果我写作是为了求名,这确实是屈辱了我;然而我著书的唯一目的是为了大众的利益,这样我就根本不可能感到失望。因为既然自认为是统治本国的理性动物,谁读到我提到的那些光荣的“慧骃”的各种美德,不会为自己的罪恶感到羞耻呢?关于由“野胡”统治的那些遥远的国家我一点也不想多说了;在那些国家当中,布罗卜丁奈格人腐败的程度最轻,所以他们在道德和统治方面的英明准则应该是我们所乐于遵从的。可是我不想再继续说下去了,怎么评价怎么做,都留给贤明的读者自己去想吧。

我非常高兴我的这部作品不会受到什么责难。一个作家,他只叙述发生在那么遥远的国度里的一些平凡的事实,我们既没有半点兴趣同这些国家做生意,又不想同它们谈判,对于这样的一个作家,还有什么能反对的呢?我曾十分谨慎地避免了一般游记作家所出现的毛病,他们因为这些毛病常常受到指责也是罪有应得,另外,我不插手干涉任何政党的事。我写作不动怒,不带偏见,对任何人或者任何团体的人都没有敌意。我写作的目的是最高尚的:只想给人类传递见闻,教育人类。我也不是谦虚,我认为自己的想法要高过一般人,因为我曾那么长时间同最有德行的“慧骃”在一起交谈,我自有优势。我写作既不为名也不途利。我从来都不肯用一个词儿让感觉到像是在责难别人,即使对那些最爱认为自己是受了指责的人,我也尽可能不去得罪他们。因此,我希望我能够公正合理地表明自己是个绝对无可指责的作家,任何抗辩家、思想家、观察家、沉思家、挑毛病专家、评论家对我都永远没有办法。

我承认,有人曾悄悄地对我说,作为一个英国的臣民,我有义务回来后就向国务大臣递交一份报告,因为一个英国臣民发现的任何土地都是属于国王的。但是,我怀疑如果我们要去征服我说到的那些国家,是不是会像弗迪南多·柯太兹(弗迪多·柯太兹[一四八五—一五四七],西班牙冒险家、殖民者)征服赤身裸体的美洲人那么轻松。利立浦特人,我想征服他们所得的好处几乎都抵不上派谴一支海陆军队的消耗;对布罗卜丁奈格人有所企图我又怀疑是否慎重或安全;而英国军队的头顶上浮着那么一座飞岛他们会不会感到很逍遥。“慧骃”看来倒真的对战争没有什么准备,它们对战争这门科学而尤其是对大规模的武器完全是不在行。尽管如此,假如我是国务大臣,是决不会主张去侵犯它们的。它们慎审、团结、无畏、爱国,足可弥补它们在军事方面所有的缺陷。想想看,两万“慧骃”冲进一支欧洲的军队,冲乱队伍,掀翻车辆,用后蹄将士兵的脸踢得稀烂,因为它们完全担当得起奥古斯都的性格:Recalcitratundiquuetutus(拉丁文:“他只朝后面踢,却四面都安全。”见贺拉斯《讽刺诗》第二卷第一首第二○行)。但是我不会建议去征服那样一个高尚的民族,我倒希望它们能够或者愿意派遣足够数量的“慧骃”居民来欧洲教化我们,教我们学习关于荣誉、正义、真理、节制、公德、刚毅、贞洁、友谊、仁慈和忠诚等基本原则。在我们的大部分语言中还保留着这全部美德的名词,在古今作家的作品中也经常见到这些名词;我自己虽然读书不多,这些名词倒还能说得出来。

但是我还有一个理由使我为什么不完全赞同国王陛下要用我发现的地方来扩张其领土。说老实话,对分派君主去那些地方统治的合法性我开始有些怀疑了。例如说吧,一群海盗被风暴刮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最后一名水手爬上主桅发现了陆地,于是他们就登陆抢夺。他们看到的是一个不会对人造成危害的民族,还受到友好招待;可是他们却给这个国家起了一个新国名,为国王把它给正式侵略了下来,再树上一块烂木板或者石头当纪念碑。他们杀害二三十个当地人,再掳走几个做样品,回到家里就被赦免了。一片新的领土就这样开辟了,它的获得名义上还是神圣的。国王立刻派船前往那地方,把那里的人赶尽杀绝。为了搜刮当地人的黄金,他们的君主受尽磨难。国王还对一切惨无人道、贪欲放荡的行为大开绿灯,整个大地于是遍染当地居民的鲜血。这一帮如此效命冒险远征的该死的伪君子,也就是被派去改造开化那些盲目崇拜偶像的野蛮民族的现代侵略者。

但是我直言不讳地说,这一段描述跟英国民族毫无关系。英国人在开辟殖民地方面所表现出的智慧、关心和正义可以做全世界的楷模。他们在宗教和学术方面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他们选派虔诚、能干的教士传布基督教义;他们谨慎小心从本王国挑选出生活正派、谈吐清楚的人移居各地;他们派出最能干:最廉洁的官员到各殖民地管理行政,严守正义;更使人高兴的是,他们派出去的总督都是些最警醒、最有德行的人,全心全意只考虑到人民的幸福和他们国王主子的荣誉。

但是,我描述过的那几个国家一定都不愿意被殖民者征服。奴役或者赶尽杀绝,他们那里也不盛产黄金、白银、食糖和烟草,所以我以为,他们并不是我们表现热情、发挥勇武或者捞点实惠的合适的对象。然而,如果那些和这事更有利害关系的人觉得应该持与我相反的意见,那么我在依法被召见的时候就准备宣誓作证:在我之前还从未有任何一个欧洲人到过那几个国家。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们相信当地居民的话,事情是不会引起纷争的,除非是关于那两只据说是许多年前出现在“慧骃”国一座山上的“野胡”可能会引起争议;根据那种意见,“野胡”种就是它俩的后裔,而据我所了解,那两只“野胡”可能就是英国人。这一点,说实话,从它们后代面容的每一特征来看,我是有点怀疑的,但这是否就构成我们占据那地方的理由,我只有留给精通殖民法的人去考虑了。

但至于以国王陛下的名义正式占领那些地方,我却是从来都不曾想到过,而即使有过那种想法,就我当时的情形来看,为了慎重和自我保护起见,我也许还是等有更好的机会再说。

作为一个旅行家,我可能受到的责难也许只有这一个了,而我现在已经做了答辩。在此我谨向我的每一位敬爱的读者最后告别。我要回到瑞德里夫我的小花园中去享受自己静思默想的快乐,去实践我从“慧骃”那儿学来的那些优秀的道德课程,去教导我自己家里的那几只“野胡”直到把它们都培养成驯良的动物。我要经常对照镜子看看自己的形象,如果可能的话,想这样慢慢养成习惯,到以后看到人类不至于忍受不了。我很惋惜我国的“慧骃”还有野蛮的表现,可是看在我那高贵的主人、它的家人、朋友以及全体“慧骃”的面上,我对它们一向还是很尊敬的。我们的“慧骃”每一处轮廓都有幸同“慧骃”国的“慧骃”一样,可是它们的智力却逐渐地退化了。从上星期开始,我已经允许我妻子与我同桌吃饭了,我让她坐在一张长桌子离我最远的一头,也让她回答我提的几个问题(不过只让她极简单地回答)。可是“野胡”的气味还是非常难闻,我总是用芸香、熏衣草或者烟草将鼻子捂住。虽然老年人旧习难改,但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毫无希望,一段时间之后,总可以受得了让邻居的“野胡”与我相聚,而不会像现在这样要他用牙齿或爪子来伤我。如果一般的“野胡”仅仅有着生来就有的罪恶与愚蠢,我同它们和睦相处可能还不是很困难。我见到律师、扒手、上校、傻子、老爷、赌棍、政客、嫖客、医生、证人、教唆犯、讼棍、卖国贼等等一点也不生气,这都是很合乎情理的事情。但是当我看到一个丑陋的笨蛋,身上心里都有病,却还骄傲不堪,我马上就会失去全部的耐心。我怎么也弄不明白这样一种动物怎么会和这么一种罪恶搅和到一起。聪明而有德行的“慧骃”富于理性动物所能有的一切美德,而在它们的语言中却没有表达这种罪恶概念的名词。它们的语言中,除了那些用来描述“野胡”的可恶品性的名词外,没有任何可以表达罪恶的术语。它们因为对人性缺乏透彻的理解,所以在“野胡”身上还辨认不出有这种骄傲的罪恶,可在“野胡”这种动物统治的别的国家中,骄傲一恶是显而易见的。因我比较有经验,所以能够清清楚楚在“野胡”的身上看到几分骄傲的本性。

但是,在理性支配下的“慧骃”却不会因自己具有许多优点而感到骄傲,就像我并不会因为自己没有少一条腿或者一条胳膊而感到骄傲一样;虽四肢不全的人肯定会痛苦,但头脑正常的人也决不会因为自己四肢齐全就吹嘘起来。这个问题我谈得较多,为的是想尽一切办法使英国的“野胡”们不至于叫人不能忍受;所以我在这儿请求那些沾染上这种荒谬罪恶的人,不要随便走到我的面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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