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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警视厅调查笔录”的疑问黑箱:日本之耻 作者:伊藤诗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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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非得自己再重复一遍这样的证词收集呢? 因为,我得知警视厅制作的调查笔录上,没有出租车司机的这句证词——“女的说了好几遍,请在附近的车站放我下车。” 我在刑侦一课听办案的警员说,他们会对以前已经录过证词的相关者重新做一遍详细的问讯。出租车司机配合高轮警署的取证,是在案子移交刑侦一课的一个多月前。所以,当我得知司机的证词最终未被纳入笔录时,还考虑过是不是警视厅重新取证那会儿,司机的记忆已经比较模糊了。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时隔两年,司机仍对当时的情形记忆分明。我一问之下才知道,匪夷所思的是,他只接受过高轮警署办案人员的调查。这位一丝不苟的司机先生,还在手账里认真记下了当时的日期。 他第一次接到高轮警署打到出租公司的电话,是在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警员问他能不能到品川站的派出所来一趟,于是他就在那里和警员谈了谈。 当时,警员只是问了问案子的情况,随手做了点记录而已。几天后,他才被高轮警署传唤,正式接受了问讯。 司机说,接受警方的取证,只有这么两回。 也就是说,高轮警署将案子移交刑侦一课后,他就再也没有接受过任何来自警方的问询。那么,我在刑侦一课被告知,接下来将会对相关者展开新一轮的取证,究竟算怎么回事?刑侦一课由此产生的调查笔录,又算怎么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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