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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谎言之家 作者:马提亚斯·爱德华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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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他们都穿着便服。不过即使没看过多少马丁·贝克[Martin Beck,瑞典著名的警匪电视剧。]系列电影,也能察觉到他们是条子。两名肩膀厚实、眼神警醒、长相平淡无奇的男子,穿着牛仔裤和慢跑鞋,只差腰带上没绑着对讲机。 离打烊还有一小时左右,经过一个忙碌的周六,原本络绎不绝的客人开始陆续离开。我站在柜台边,接受一名身穿牛仔夹克的灰发大婶的付款。从这天早上开始,这位大婶就一直窝在店里,摆弄着一件紫色束腰外衣。现在,她总算决定埋单了。 “收据在袋子里。”我将那件可憎的束腰外衣递给她。这和她很搭配。 大婶还待在柜台前,透过那副粗框眼镜,检查着收据。两名警察直奔柜台,差点没将她撞翻。 “你就是史黛拉·桑德尔,没错吧?” 我望着他们的证件。那位刚买下束腰外衣的大婶,下巴简直要脱落了。 “发生什么事了吗?”我说。 许多灾难片一般的情节,掠过我的脑海。 “请不要说……” “我们需要和你谈谈,”那名比较年长的警察一边说,一边搔了搔胡楂,“你得跟我们走。” 他有着一双和善的绿眼睛。他想必出生在五十年代。不过,他看起来像是那种喜欢开小火煮饭、谈论感情的人。他也许早婚,抛弃一段不稳定的婚姻,在子女都搬出家里以后开始网络约会,但仍然属于那种焦躁不安、知道“天涯何处无芳草”道理的人。也难怪他的每一段爱情故事总是撑不了几个月。 “有人能顶替你吗?”另一名警察问。 他比自己的同事年轻二十岁,眼神却疲惫得多。从他脸部几乎被晒伤的皮肤来看,他显然刚在土耳其度完两星期的假。他看起来属于“及时行乐”类型,度假就是要狂玩一阵。通宵达旦、埃菲斯[Efes,成立于1969年的土耳其啤酒品牌。]啤酒、拉克酒[Raki,一种畅销于土耳其与巴尔干地区的开胃酒。]、在露台上打牌。他至少得花一星期,才能彻底收心。 “这里没人能接手?”那个比较年长的警察似乎以为我没听到他同事的话,又问了一次。 “没事,”我说,“我们再过一小时就打烊了。” 莫琳和苏菲都主动接管我的柜台。当我跟着警察离开的时候,她俩惊恐莫名地盯着我。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苏菲耳语着。 我始终没能听见,警员是否回答了她的问题。 那名讯问我的女子名叫亚格奈丝·席琳。要是在城里见到她,我绝对猜不到她是警察。她看起来更像视觉营销师或是创意总监。她绝对不会在H&M时装店购物。她铁定住在由建筑师设计、拥有开放式结构平面图与丹麦设计师规划的照明配置的别墅里。她是那种永远不会承认自己讨厌寿司的人。她是那种表示自己喜欢坦率但遭到别人直言批评时就会彻底崩溃的人。 我马上就喜欢上她。这也许是因为,我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认同她。 “如果我谈到克里斯多弗·奥尔森,你会怎么说?” 我直视着她,然后耸耸肩。 “你认识他吗?” “我不这么觉得。” 亚格奈丝·席琳歪着头。 “这个问题很简单吧。” 我表示我“认识”的人数以千计,从学校到手球队,在城里或酒吧里,网络上遇见的人、熟人甚至熟人的熟人。再者,我很不擅长记名字。当然,我知道一部分人的完整真实的姓名。但是,我只记得大多数人的名字或昵称。还有其他一些人,我连他们叫什么名字甚至怎么称呼,都一概不知。 “你是说克里斯多弗?” “克里斯多弗·奥尔森,”亚格奈丝·席琳点点头,“大多数人都管他叫克里斯。” 我想了想。 “克里斯?嗯,不管怎么说,我认识至少一个名叫克里斯的男子。他的年纪有点大,对吧?” 亚格奈丝·席琳点点头。然后,她趁我还没有防备心理时,将一张他的照片放在桌上,问我是不是就是这个人。 我的心跳越来越猛烈,仔细地打量那张照片许久。我拾起那张照片,近距离审视它。 “是的,”我最后说,“我认得他。” “很不幸地,他已经死了。”亚格奈丝·席琳说。 我听见自己剧烈的喘息声。 亚格奈丝·席琳提到:一位可怜的、带着小孩的年轻母亲,在波尔恒学校的游乐场上发现了他的死尸。 “噢,天哪。”我说着,用手捂住嘴。 我真的觉得,自己就快要吐出来了。 “你是在波尔恒学校上学吗?”亚格奈丝·席琳问道。 “我是在维尔潘学校上学。” “你高中刚毕业?” 我点点头,亚格奈丝·席琳稍稍向后仰,靠在椅背上。 “我的大儿子,夏天刚从主教堂学校毕业,他现在在伦敦。我的小儿子现在修读国际文凭课程,再有一年就毕业了。” 我努力摆出关切的表情。也许,这只是个想拉近距离的小招数。她努力营造出一个私密的情境。 “这一切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说,“你们是为了这件事,不得不把我从上班单位找来的吗?” “我很遗憾。不过,这样做其实是必要的。” 她非常仔细地打量我。我感觉到,不安像是一条蛇,在我的肚子里蜿蜒。恶心与不适感,已经转变成具有威胁性的警告,一种冰冷、紧咬不放的恐惧感。 “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吗?”我说。 “可否请你描述,你昨天做了什么事情?”亚格奈丝·席琳问道。 “我一直上班,直到店里打烊为止。然后,我们一起走到大广场,吃了一点东西。我们还喝了一点酒,闲聊了一下。” “我们是谁?” “我和几个同事。” 她把笔尖按了出来,开始做笔记。 “那是什么时候?” “我们是在晚上七点钟关店,实际的工作时间到七点十五分。” 亚格奈丝·席琳问,我们在大广场逗留了多久。 “我不知道其他人待了多久,但至少我在那里待了几小时。我觉得,当我离开的时候,时间是十点半左右。” “那时候,你做了什么?”她搁下笔,问道。 “我……我骑上自行车。”我努力回想当时的情形,“首先,我骑到一家名叫‘帖格奈斯’的小酒馆。我记得自己在那里的吧台边喝了一杯苹果酒,可是没有在那里看到任何熟面孔。我又在‘炼狱’,还是一家叫别的什么名字的酒吧待了一阵子。它就在市立图书馆的斜对面。” “‘炼狱’?那也是一家小酒馆?” “是。” “你喝了多少酒?” 亚格奈丝·席琳的口吻听来非常像我老爸。她也有那种典型的家长的眼神:他们表示自己“非常担心”,表情却恼火不已。 “不多。我还得早起上班。” 她看着我的表情,仿佛认定我撒谎。我觉得自己被冒犯了。 “这是真的。我不是那么喜欢喝酒。” 我想起老爸常说的一句话。他宣称:撒谎是很困难的,绝大多数人的撒谎功力都糟糕透顶。长期以来,我都认为他是错的。我一而再、再而三地证明他是错的。对我来说,撒谎易如反掌。我觉得,总体上,人们都非常容易上当。 直到我意识到事实可能正好相反为止。我老爸是对的。也许人们并不是什么都相信,关键在于,我的撒谎技术无人能出其右。 我现在知道:事实真的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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