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神被杀 1

火神被杀  作者:松本清张

下面我将写下我的经历,想尽可能以简明扼要的方式叙述。

先从与我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起事件讲起。

事情发生在昭和四十年九月。岛根县松江市内曾发生过某起案件,警察搜查了市内的旅馆。那起案件与我要说的事无关,就此省略。但警察决定调查旅馆的登记簿。当地的警察署命令各家旅馆提交登记簿的副本——说是登记簿,实际上是像发票一样一张一张的独立票据。那起事件发生在去年五月,因此调查员从头开始一个不漏地筛查了登记簿上的名字。因旅馆数量众多,工作人员采取了分头调查的方式。四月至六月是旅馆的旺季,有许多团队客人入住,人名数量庞大。

A旅馆的登记簿中出现了一个极其古怪的名字,调查员决定前往该旅馆调查登记簿原件。因为有的旅馆会将原件上的文字抄错。

登记簿原件上的内容是顾客亲笔写的,旅馆按照月份将其装订成册。调查员标记的人名与原件一致,并不存在抄写错误。

为了慎重起见,调查员往下多翻了两三页,却发现了一个原件与副本对不上号的名字。因前后内容一致,很明显是副本发生了错误。并且,并不是写错了一个字这样的细微错误。姓名与住址完全不一样。

原件——横滨市中区寿町3-157 大宫作雄。三十四岁。公司职员。同住人一名。

到达时间:昭和四十年五月二十七日下午五点。离开时间: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

副本——广岛市牛田町102-32 津南仪十。三十四岁。公司职员。同住人一名。

到达时间:昭和四十年五月二十七日下午五点。离开时间: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

只有年龄、职业、到达和离开的时间是一致的。同住人一名大概是指带来的女人。

“真奇怪。这是怎么回事?”

调查员问掌柜。

“是挺奇怪。”

掌柜也凑过来看了会儿,随后像想起什么似的说道。

“啊,是这么回事儿。负责枫之间的女佣名叫久子,她曾经同我说过,客人投宿后的两个月,也就是七月末时,一位客人找到她,说五月二十七日与他一同住在这里的客人在登记簿上写了津南仪十这个名字,但这名字是错误的,写名字的人拜托他将登记簿上的名字改成真名,所以要求久子将那份登记簿交给他。于是,久子就瞒着我,将五月份的登记簿交给了那名客人。我要是在的话,绝不允许她这么做。客人写了新的登记簿,换下了旧的。久子把新的那页装订了回去,并当着客人的面撕碎了旧的。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久子好像从客人那儿捞了点好处。这件事,也是她后来告诉我的。”

“发生了这种事,你们却没有修改交到警署的副本。”

“客人和久子大概都没留意到这点吧。”

因此,副本上的名字便是原先写在登记簿上的名字。

“为什么要特意过来修改呢?如果是住在这里顺便修改,那还说得过去。可对方居然还委托了别人。”

调查员说道。

“那人自称是这位大宫先生的朋友。”

“那么,七月份的登记簿上应该有那位男性客人的名字吧?”

“不知道,我忘了问久子那位客人的名字。”

“能把久子小姐叫过来吗?”

“久子因为父亲生病,约莫一周前回鸟取县的老家了。”

掌柜难为情地挠了挠头。

调查员姑且将两条信息抄写在记事本上,然而,自那之后却没有了继续深究的必要,案件以其他方式获得了解决,调查就此告一段落。两个不同的名字仅仅留在了调查员的记事本上,随后被遗忘在角落。

自那之后过了大约一年,昭和四十一年十月时,发生了与之毫不相干的另一件事。

宍道町南部有一个叫木次的小镇。芸备线(广岛-冈山县备中神代间)备后的落合町与宍道町之间的部分被称作木次线,木次町靠南的山里,溪流边上有一个名叫汤村的小温泉。那里的房屋不到十栋,是一处非常古老的温泉。《出云国风土记》[古代出云国的地方志。]中称之为仁多郡三泽乡。从前,那里的交通异常不便,现在则开通了宍道至三成的公交车线路,设有公交车站。但是,这依然无法改变汤村位于偏僻山中的事实。

汤村往北一公里左右的山腰处有一片杉树林,杉树林中发现了白骨状的碎尸,这引起了轩然大波。

尸体的头颅与胸部,也就是肋骨的部分散落在地面上,没有双手。腰部骨头缺失,双腿的骨头只剩大腿以下的部分。双腿的骨头呈八字形摆放在地上。现场位于国道以东往上攀登五十米的山麓处,是极其偏僻的后山地带。连捡柴火的村民都不会靠近这一片灌木丛。

经调查发现,白骨的弃置时间已有一年以上。应为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女性。没有留下丝毫的衣物,也没有随身物品。只在离现场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只女式皮鞋。皮鞋的尺码为二十三。一年的时间内衣物不可能腐朽殆尽,连一丝纤维都不曾留下,因此尸体应该是在赤身裸体的状况下被抛尸的。死亡时间大约在昭和四十年的晚春至秋季,当地的警察署——木次署展开了调查。

警察首先尝试寻找该地区的女性失踪者,但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对象。调查的重点是来汤村温泉旅游的观光客,但过去的七八年里,并没有女性观光客失踪。不过,旅馆的工作人员并不清楚顾客住进旅馆前和离开旅馆后的行动轨迹。并且,因此地有公交车经过,所以死者并不一定就是来泡温泉的客人。

警察扩大了搜索范围,在山林一带找到了剩余白骨。手部骨骼只找到半边,有野兽啃咬过的痕迹。这附近不仅有野狗,偶尔还有野猪、猴子出没。这半边手骨似乎是被野狗从现场搬运到此处的。然而,尸体下半身的骨骼依旧下落不明。尸体的双腿之所以呈八字形散落在地面上,究竟是因为被野狗或者猴子动过,偶然间变成那样,还是因为凶手将双腿切得七零八落,刻意摆成那副样子,一切尚不得知。但倘若是后者,凶手又是出于怎样一种心态呢?

担任警方医学顾问的私人医生认为,因碎尸骨骼上的切口并不平整,所以凶器大约是锯子和剁肉刀。当然,尸体是在变成白骨前被肢解的。警察没有找到凶器,也没能找到另一只鞋子。兴许被野狗叼走了。头部、胸部、双腿被发现的地方是一处山谷,周围生长着茂密的灌木丛,少部分地方是广阔平坦的高地。不知为何,呈八字形摆放的双腿上方长着三四根低矮的麦秆,发现时已经枯萎。麦秆生长的地方,恰好相当于尸体缺失的部位。这个山谷并没有麦子生长,山腰处的农田里倒是种了麦子,但离现场有好一段距离。是强风将麦穗刮到了这里?抑或是野猪、野狗在农田闹腾了一番后,麦粒沾在了皮毛上,随后掉落在了此处?

碎尸案并不多见,在当地算是大新闻。

根据白骨可推测出死者属于中等身材,不胖不瘦。穿二十三码的鞋。容貌是否美丽自然不得而知。牙齿很健康,没有治疗过蛀牙的痕迹。因此无法从牙医那里得到线索,这一点令人发愁。

县警察署派出了调查官协助木次署。因被害人可能来自其他县,所以警署也向东京的警察厅刑事部做了汇报。中等身材、没有治疗过蛀牙的痕迹、女性、三十岁左右。由于特征太少,就连提交过寻找离家出走人员协助函的地区也鲜少有过来咨询的。

县警察署认为,死者应该是来此地观光的女性游客,于是调查了县内的旅馆。但时间毕竟过去了一年,仅凭白骨和一只随处可见的女式皮鞋,线索实在太少。警方对死者的样貌、衣物、随身物品一概不知,也不知道皮鞋的销售渠道。如果是情杀,那么理所当然会有男性同行,但警方同样对这个男人一无所知。岛根县内有松江、出云大社等旅游胜地,玉造温泉、松江市内每年吸引着数十万观光客留宿。隔壁的鸟取县还有皆生温泉。从中找出符合条件的人实在困难。最终,案件的调查进入了死胡同。木次署内的调查总部就此解散。

那时,如果调查总部听说了一年半前A旅馆登记簿的正副本上出现过“大宫”和“津南”两个不同的人名,或许会引起调查人员的注意。但遗憾的是,他们并没有收到相关情报。

原因有两个。

第一,当时调查这件事的松江署警员已经辞职。这名警员之所以关注登记簿原件与副本人名的不同,是为了调查另一起案件。那起案件解决后,警员自然就不再关心这件事。所以,他离职前并没有向上司汇报。如果上司听了他的汇报,那么一年后汤村温泉附近发现的白骨状碎尸或许会唤醒上司的记忆,使他判断这条信息具有参考价值,从而联系调查总部。如此一来,案件的调查极有可能出现新进展。

第二,警方给各家旅馆的信息中注明白骨的身份是女性。但旅馆登记簿上的名字却是男性。旅馆的工作人员联想不到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在情理之中。再加上,负责枫之间的女佣久子……关于久子,容后再说。

下面,我将上述经过按照时间顺序整理一遍。

①昭和四十年晚春至秋季,大原郡木次町汤村温泉附近的山林中,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女性被杀害,尸体被肢解。当时无人知晓这件事情。

②昭和四十年五月二十七日晚上,广岛市的津南仪十(三十四岁)与一名同伴入住松江市的A旅馆。

③同年七月末,某位姓名不详的男子来到A旅馆,将旅馆登记簿上的姓名改成了横滨市大宫作雄(三十四岁)。只修改了原件。

④同年九月,松江署警员得知登记簿原件与副本存在姓名不符的情况,对A旅馆进行了调查,但当时并没有得出结论。

在那之后,警员调查的另一起案件得到了解决,这件事便不了了之。警员也从警署离职。

⑤昭和四十一年十月,有尸体被人发现,发现时已成为白骨状的碎尸。调查陷入困境,最终变成无头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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