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疯狂印发大明宝钞

活在洪武时代  作者:谌旭彬

洪武时代早期的货币政策,是推行铜钱铸币。未称帝前,朱元璋下令铸造过“大中通宝”,称帝的同一年又下令铸造“洪武通宝”——元末滥发纸钞引起民众恐慌,群雄发行铸币实为一种政治对抗。但铜钱的铸造只持续了数年。洪武八年(1375),天下渐趋稳定,朱元璋便改弦更张,诏令天下改用纸币“大明宝钞”,理由是铜钱多有盗铸者,且铜钱太重不便于商贾贸易。这种大明宝钞,共分为六种面值:最大者一贯(相当于一千文铜钱或一两银子),纸币上印有十串铜钱;次者五百文,纸币上印有五串铜钱;后面的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面值者,皆依次类推。

与纸币的发行相配套的政策是:一,“与铜钱通行使用,伪造者斩,告捕者赏银二百五十两,仍给犯人财产。”——与铜钱一起流通,若有伪造者处以死刑,鼓励百姓告发,告发者不但能获得二百五十两赏银,还能得到被告发者的家产。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文字直接印在了大明宝钞上。二,“禁民间不得以金银物货交易,违者治其罪,有告发者就以其物给之,若有以金银易钞者听。凡商税课程钱钞兼收,钱什三钞什七,一百文以下则止用铜钱。”——自此禁止民间使用金银进行交易,鼓励告发,告发者可获得被告发者的财物。但允许百姓拿金银来向朝廷兑换纸钞。纳税时钱与钞兼收,钱收十分之三,钞收十分之七。不足一百文则只能使用铜钱。[《明太祖实录》卷九十八,洪武八年三月辛酉条。]

虽然朱元璋宣称“大明宝钞”的发行是一项善政,但洪武时代的纸币制度有个相当严重的问题,便是没有以贵金属或其他物资作为钞本(也就是今天所谓的准备金),纸币的发行毫无制约。按常理,新印刷的纸币需主要以兑换旧纸币的方式进入市场,而不能由政府直接支取(比如直接印刷新纸币来给官员、士兵发放俸禄,直接拿新纸币向民间购买物资)。若非如此,便形同政府滥发纸币向民间隐性征税,必然导致通货膨胀,纸币的价值也会随之下跌。遗憾的是,洪武时代恰恰正是这样干的。有统计称:

洪武时期宝钞的投放分为常规性支出和临时性支出两类:常规性支出额逐步达九百万贯;临时性支出在前期并不高,维持在三百万到五百万贯水平,洪武十九年(1386)达一千五百万贯以上,洪武二十一年及其后三年更达六千万贯以上,然每年的回收额前期似只有商税约十五万贯,洪武二十三年前后才达两千万贯,其投放回收比例不仅极不对称,且其支出完全是出于财政目的,与社会经济生产和流通关系不大。[邱永志:《祖宗成例:“洪武货币秩序”的形成》,《史林》2020年第2期。]

上述统计可能仍太过保守——比如洪武九年(1376),朱元璋便一次性“赐北平守御及听征官军,钞五千万八千七百余锭,布帛八万二千余匹”[《明太祖实录》卷一百零二,洪武九年七月丙寅条。]。明代的一锭等于五贯。这巨额的“五千万八千七百余锭”纸币,即是由朱元璋命造币机构印刷出来后直接投入市场,既无准备金为依托,也无任何的物资作后盾,纯属“开动印钞机疯狂收税”[当时的制度是:“其宝钞提举司,每岁于三月内兴工印造,十月内住工。其所造钞锭,本司具印信长单及关领勘合,将实进钞锭照数填写,送赴内府库收贮,以备赏赐支用”。可见年年皆印新钞,且印出来的宝钞主要供朝廷直接用于财政支出。见《明会典》卷三十四“户部十九·库藏三·钞法”,钦定四库全书本,第724页。]。如此这般每年往社会上投入数千万贯纸钞的结果,便是大明宝钞迅速出现了贬值问题——洪武二十三年,官定可兑换一千文铜钱的每贯纸钞,在民间已只能兑换二百五十文铜钱(“两浙市民有以钞一贯折钱二百五十文者”[《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五,洪武二十三年冬十月戊辰条。])。再过四年,洪武二十七年,每贯纸钞已贬值到只能兑换一百六十文铜钱(“时两浙之民重钱轻钞,多行折使,至有以钱百六十文折钞一贯者,福建两广江西诸处大率皆然”[《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三十四,洪武二十七年八月丙戌条。])。为了打击民间不愿用钞更愿用铜钱的普遍倾向,朱元璋在洪武末年又出台政策,不但重申了禁止金银流通的规定,还彻底禁掉了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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