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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死狗/回忆毛家餐厅绞河镇的最后一夜 作者:约翰·欧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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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作家“大院”——帕特尼的当地人喜欢这么叫它——开始,山核桃岭路向前延伸了一英里有余,时而与小溪相交,时而与其平行。自帕特尼通往威斯敏斯特西的那条所谓的“小路”是条土路,将丹尼·安吉尔位于帕特尼的房子和他最要好的朋友在威斯敏斯特西的住处连在了一起。在这段路的中点靠前一些的位置,有一座非常漂亮的农场,里面饲养着马匹,门前是一条漫长而陡峭的车道。天气温暖的时候——作家启用泳池的五月到清理泳池准备过冬的十月之间——丹尼会在这条路上跑步,一直跑到威斯敏斯特西的朋友家,还会提前打电话告诉朋友自己什么时候开始跑。那段路大概有四五英里,也许是六七英里,跑步时耽于幻想的作家从不在意这段距离有多长。 位于漫长车道尽头的那座漂亮农场似乎是作家遐想的焦点,因为那里住着一位年长的女性,她的头发像雪一样白(身体却像二十几岁的舞者那样矫健)。几年前,丹尼和她有过一段风流韵事。她叫巴雷特,没有结婚,至少那时候还没结,所以他们的关系并没有引发丑闻。但在作家的想象中——在他跑了大约两英里的时候——总会勾画出自己在这个女人的陡峭车道与土路的交叉口被杀身亡的一幕:他在路上跑步,刚刚跑过那条车道半秒,巴雷特就开车顺着车道溜下来——引擎熄火,挂着空挡——当他听到车胎把路面上散落的碎石碾飞的声音时,已经来不及躲避静悄悄冲过来的汽车了。 丹尼觉得,一个讲故事的人如果能这样死去,也算得上轰动了——著名小说家死于汽车杀人案,驾驶谋杀凶器的正是他过去的情人! 至于巴雷特是否真的打算这样结束作家的生命并不重要,无论如何,这都是个精彩的故事。其实她有过很多情人(丹尼估计),也没有杀害这些前任的企图,作家不相信巴雷特会撞死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她把全部心思都用在照顾马匹和保持自己的年轻身段上了。 每当布拉托布罗的拉齐斯电影院上映比较有趣的片子,丹尼常会邀请巴雷特一起去看。他们会去阿韦利诺吃晚餐,巴雷特的年龄更接近丹尼的父亲,这为厨师提供了向儿子抱怨的理由。如今,丹尼经常发现有必要提醒父亲,他和巴雷特“只是朋友”而已。 丹尼能以每英里七分钟的速度跑上五六英里,在近六分钟内跑完最后一英里。四十一岁的他没受过伤,身材依然苗条,身高五英尺七英寸,体重却只有一百四十五磅。(他父亲的个子矮一些,也许是跛脚让他显得比实际身高矮。)因为在通往威斯敏斯特西的土路上偶尔会出现坏狗,丹尼会带着一副锯短了的壁球拍——只有拍柄——跑步。假如狗在他跑步时袭击他,丹尼会把一只球拍柄朝狗的脸戳过去,直到狗把它狠狠咬住,然后他再用另一只拍柄揍这条狗——通常会打狗的鼻梁。 丹尼不打壁球,他在威斯敏斯特西的朋友打。阿曼多·德西蒙每打坏一只球拍,就送给丹尼,作家会把球拍的大头锯掉,留下拍柄。阿曼多在波士顿北区长大,丹尼和父亲搬到北区之前的十年,他就在那里了。跟厨师一样,阿曼多仍然定期开车去他心爱的波士顿购物。阿曼多和丹尼喜欢给对方做饭吃,他们在温德姆学院英文系做过同事,学院关门时,阿曼多去帕特尼中学教书了,他妻子玛丽曾是乔的老师,在文法学校教英语和历史。 丹尼·安吉尔名利双收之后,失去了几位老朋友,但不包括德西蒙夫妇。除了第一本小说,阿曼多读过丹尼·安吉尔的其他所有小说的手稿,还是丹尼六部小说中五部小说的最早读者,这样的朋友可不能丢。 阿曼多在威斯敏斯特西的住处院子里有个旧谷仓,他把它改造成了壁球场,还说接下来要盖游泳池,但这期间他和玛丽会去丹尼的泳池游泳。不下雨的时候,丹尼几乎每天下午都会跑步去威斯敏斯特西的德西蒙家,然后阿曼多和玛丽会开车把丹尼送回帕特尼,三个人下水游泳。游完上岸后,丹尼会给他们准备饮料,端到泳池旁边。 丹尼已经戒酒十六年了,时间长到即使家里有酒,或者要给朋友调酒时都不会有喝酒的欲望,他也不会再梦到自己参加没有酒的晚餐派对。但他记得自己刚戒酒时不能待在喝酒的人旁边,当年在艾奥瓦市的时候,这对他来说一直是个问题。 至于作家和父亲还有小乔再次来到艾奥瓦市生活——大多数情况下,日子都是在安宁平和中度过的,丹尼偶尔不愉快地回忆起自己和凯蒂在这里生活的时候除外。事后看来,丹尼觉得在艾奥瓦市度过的最后三年——当时是七十年代初,乔在读二、三、四年级,男孩面临的最大危险是骑自行车可能出事——几乎算得上幸福,那些年艾奥瓦市很安全。 乔跟着父亲和祖父回到艾奥瓦时才七岁,当他们返回佛蒙特时,他也才十岁。也许那是最安全的年龄段,作家边跑边想,这可能跟艾奥瓦没什么关系。 童年以及童年是如何塑造一个人的——此外还有童年是如何在成年生活中重现的——是丹尼故事的主题(或者说是令他痴迷的东西),奔跑中的作家想到。从十二岁开始,他就为父亲担惊受怕——厨师始终是被人猎杀的对象。像他父亲一样,只是出于不同的原因,丹尼也在很年轻时做了父亲——而且也是个单身父亲(甚至在凯蒂离开他之前,他就独自拉扯小乔了)。现在,四十一岁的丹尼为小乔担惊受怕,超过了对父亲的担忧。 也许把小乔置于险境的不仅是凯蒂·卡拉汉的基因,丹尼也未必相信儿子的鲁莽劲儿来自他那位自由奔放的祖母——那个敢在冬末的绞河冰面上闯祸的大胆女人。不,丹尼看着十八岁的小乔时,看到的是处于这个危险年龄时的自己。从他们读到(或者误读)的丹尼·安吉尔的小说中,厨师和凯奇姆看不出丹尼躲过了多么致命的危险——险情不仅出现在他与凯蒂的生活中,也出现在凯蒂与他相遇之前。 丹尼十五岁时,去埃克塞特读书之前,给他性启蒙的并非乔西·迪玛蒂亚,虽然他俩被卡梅拉逮住了,但怀孕的那个女孩并非乔西。凯奇姆确实开车送丹尼去过缅因州的那家有位好心助产士的孤儿院,但去堕胎的是迪玛蒂亚家最大的姑娘特蕾莎(也许特蕾莎给妹妹们的避孕套太多,忘了给自己留一点)。给丹尼性启蒙的也不是特蕾莎,更不是丹尼那位差不多大的表姐埃琳娜·卡罗杰洛——尽管男孩对那些年纪比较大的女孩更感兴趣,胜过包括乔西在内的同龄人。乔西只比他大了一点点。塞埃塔家还有个叫朱塞佩娜的表姐,但朱塞佩娜并不是第一个勾引他的人。 实际上——那段非常具有启发性和建设性的启蒙来自男孩的姨妈菲洛梅娜——他母亲最小的妹妹,丹尼当时只有十四岁。菲洛梅娜跟小外甥约会时,可能已经二十八九岁,也许有三十岁了?跑到最后两英里时,丹尼思索着。 现在还是五月,黑蝇肆虐,但他跑得很快,不会受到影响。奔跑时,他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和呼吸,尽管这些生理功能所发出的声音,并不比男孩当年和疯癫的菲洛梅娜姨妈在一起时的呼吸和心跳声更喧嚣和急促。她当时在想什么?她喜欢的是丹尼的父亲,可厨师不会正眼看她,对菲洛梅娜而言,外甥对她的迷恋——丹尼无法将视线从她身上移开——是否就是一份足够的安慰奖? 她是塞埃塔和卡罗杰洛家族中第二位念过大学的女性,但菲洛梅娜和姐姐罗茜还有另外一个与众不同之处——她们不会循规蹈矩地对待男人。罗茜被家人赶到北方时,菲洛梅娜还是个孩子——最多十三四岁。她爱罗茜,也敬佩她——后来却看到她蒙受耻辱,成了家族内部教育年轻姑娘的反面教材。菲洛梅娜被送到圣心学院读书,这是一所天主教女子学校,就在北广场保罗·里维尔的老房子旁边。她尽可能地在身体和精神上远离男孩。 丹尼·安吉尔加快了奔跑的速度,心想,也许这就是菲洛梅娜姨妈对他这个男孩比对男人更感兴趣的原因(她那神圣的鳏夫姐夫是个例外——但菲洛梅娜肯定知道,厨师根本不可能接受她,这是痴心妄想,而还没长出胡子来的丹尼有着肖似父亲的长睫毛和母亲那样的头发,皮肤吹弹可破)。菲洛梅娜必定留下了这样的印象:十四岁的男孩崇拜他这位娇小漂亮的姨妈。据丹尼的父亲说,菲洛梅娜的眼睛跟罗茜的那双很有杀伤力的眼睛并不一样,但姨妈的眼睛和其他部位也足够危险,能给他造成长期的伤害——比如,菲洛梅娜成功地让丹尼对所有的同龄女孩失去了兴趣,直到他遇见凯蒂为止。 厨师和凯奇姆得出“小丹尼尔在凯蒂身上看到了自己母亲的影子”这样的结论实在草率,也许男孩在凯蒂身上看到的是这样一种组合:外表是自我毁灭、招蜂引蝶的年轻女人,内心却还是个自我压抑的小女孩,凯蒂像是更年轻、更有政治主张的菲洛梅娜姨妈。她们之间的区别是,菲洛梅娜把爱倾注在男孩身上,她为了胜过别的女孩而在性方面做出的努力取得了彻底的成功,少女时代无法宣泄的欲望让菲洛梅娜成年后(二十八九岁到三十多岁)着了魔。而丹尼遇到凯蒂·卡拉汉时,凯蒂对性几乎已经毫无兴趣,做爱做得多并不意味着她喜欢做爱。丹尼遇见她时,凯蒂已经把性当成了一种与人谈判的方式。 丹尼就读预科学校的那几年,他的姨妈菲洛梅娜几乎每个周末都会在埃克塞特旅馆开个房间。去那座发霉的砖房约会,是男孩在埃克塞特的生活中无与伦比的乐趣,也是他周末很少返回北区的部分原因。周五和周六的晚上是卡梅拉和厨师在“那不勒斯附近”工作最辛苦的时间,男孩却在搞他年轻的姨妈——常常是在一张殖民时代风格的四柱床上,纤薄的白纱床帐下面。(他是个跑步的,跑步的人精力旺盛。)在菲洛梅娜放荡的大力支持下,丹尼获得了成年人的独立——独立于他的现实家庭和埃克塞特的人群。 因此,男孩怎么可能会对埃克塞特举办的舞会感兴趣?参加者无非是些女子学校的学生。严密监护之下,舞池中的纯洁拥抱怎么比得上他和菲洛梅娜几乎每周都沉迷其中的热火朝天、大汗淋漓的亲密接触?而且这样的接触贯穿了他在埃克塞特的求学生涯,还延续到他在达勒姆大学读书的头两年。 一直以来,那些卡罗杰洛和塞埃塔家族的人对“可怜的”菲洛梅娜怜悯有加:她徒有美貌,像一束永远长在墙上的壁花,可望而不可即,既是未婚的姨妈,又即将变成老处女。可他们并不知道,在那饥渴疯狂的七年里,这个女人尽情地享受着与十几岁少年的性爱,借助即将成年的男孩发泄自己无休止的欲望。在那七年里,菲洛梅娜姨妈支配了丹尼的性生活,她弥补的远不只是失去了的时间。她在圣心学院——就是那所让少女时代的菲洛梅娜备受压抑的天主教女校——当老师,可谓完美的伪装。 卡罗杰洛和塞埃塔家族的其他人都觉得菲洛梅娜“可悲”——跑得越来越用力的丹尼想起来,这也是父亲评价她的原话。从表面上看,菲洛梅娜端庄得体,散发着天主教徒的禁欲气息,但是——啊!——她脱掉衣服的时候,就不再是这样了! “这么说吧,我让他们一直忏悔。”她告诉意乱情迷的外甥,菲洛梅娜为他设立了标准:在她之后出现在丹尼生活中的年轻女人,在性的方面都无法与这位姨妈相提并论。 丹尼权衡要不要去越南时,菲洛梅娜已经快四十岁——她觉得自己不适合要孩子了。也许凯奇姆的解决方案更能让她满意:如果丹尼丢掉一两根手指头,也许会多陪姨妈一段时间。菲洛梅娜虽然疯狂,却并不愚蠢,她明白自己不可能把心爱的小丹尼永远留在身边。比起凯奇姆的建议,凯蒂·卡拉汉想出的办法前所未有地赢得了她的欢心——毕竟,尽管方式古怪,但菲洛梅娜真心爱着她的外甥,而且她并没有见过凯蒂。 要是菲洛梅娜见了那个粗俗的年轻女人,她可能还是会选择凯奇姆的勃朗宁刀,但这件事的决定权不在她手上。菲洛梅娜庆幸的是,她俘获了这样一个充满活力的年轻人,牢牢地吸引了他七年,她并不在意丹尼和迪玛蒂亚家的那些女孩或者其他表姊妹的打情骂俏。菲洛梅娜知道,丹尼总会带着全新的活力回到她身边,那些笨拙的荡妇根本无法与她匹敌——至少男孩就是这么觉得的。甚至连凯蒂也不能按照丹尼或许有过的期望变成年轻的菲洛梅娜。 作家知道,现在菲洛梅娜已经快六十岁了——他跑得更用力了。菲洛梅娜始终没结婚,她已经不在圣心学院了,但还在教书。他那本书名有分号的小说(《老处女;又名没结婚的姨妈》)几乎遭到每一个人的嘲笑,只收到一条赞赏的评论,作家丹尼·安吉尔对此表示感激。 菲洛梅娜在写给他的信中说:“正如你肯定会期望的那样,我非常喜欢这本小说——其中不乏大量的敬意和适度的谴责。没错,我是利用了你——但也仅限于开始的时候。你和我在一起那么久,这让我感到自豪,就像我现在为你感到骄傲一样。如果说我曾经一度让你没法欣赏那些缺乏经验的女孩,那么我要向你道歉。可你必须学会更加明智地选择对象,亲爱的——因为现在你已经比我们当年分开时年长了一点。” 这封信写于两年前——《老处女;又名没结婚的姨妈》是一九八一年出版的。丹尼经常想去看看她,但如果他再去拜访菲洛梅娜,怎么可能没有不切实际的想法?他已经四十出头,未婚的姨妈年近六旬——他们之间要建立一种怎样的关系呢? 他也没有像菲洛梅娜所建议的那样,学会更明智地选择对象:也许他是故意不去选择那些向他做出过长久厮守暗示的女人的。作家明白,自己的年纪也不小了,不能再把一切归咎于姨妈曾在他年轻时勾引过他了。无论丹尼为什么不愿意与别的女人建立长久关系,都不该再怪罪菲洛梅娜。 丹尼已经跑到了坏狗可能出没的地段。假如说他会遇上麻烦,那么只能在这里遇上。丹尼在狭窄平坦的车道上寻找着那条两只眼睛颜色不一样的狗,车道两旁排满了废弃的车辆——缺少轮胎的轿车、没有发动机的卡车,还有辆没有车把的摩托。这时候,那条大公狗从一辆缺了门的“大众”巴士里蹿了出来。这条哈士奇和牧羊犬的混种朝路上猛冲过来——没有吠叫、没有咆哮,只是为了出击。它所发出的唯一动静就是爪子拍在土路上的“啪啪”声,甚至还没有开始喘息。 丹尼曾经用壁球拍柄打败过它,也跟这畜生的那位同样满怀敌意的主人交谈过——他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可能是温德姆学院的那些不肯离开的学生之一,看上去像个嬉皮士,却显然不是和平主义者。也许他是居住在帕特尼地区的无数自称“木匠”的年轻人中的一员。(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个木匠不知怎么从来不干活,老是待在家里。) “管好你的狗!”上次丹尼这样冲着车道的另一头喊。 “去你妈的!到别的地方跑去!”嬉皮木匠大喊。 这次狗又没拴绳,它紧紧尾随着丹尼。他跑到路的最右侧,试图甩掉这条狗,但哈士奇-牧羊犬杂种狗立刻跟了上来。丹尼斜穿过嬉皮士车道,停下脚步,狗也停了下来,绕着他转圈,脑袋快要贴到了地上,龇着牙。狗冲着他的大腿猛扑过来的时候,丹尼伸出一只锯短的壁球拍,戳向它的耳朵,哈士奇-牧羊犬杂种狗一口咬住球拍,丹尼竭尽全力,用另一只球拍柄狠狠地抽在狗的鼻梁和双眼之间。(它的一只眼睛是淡蓝色的,像西伯利亚雪橇犬,另一只眼睛深棕色,像德国牧羊犬。)狗疼得叫了起来,松开了第一只球拍柄,短暂地向后退了退,丹尼趁机对准它的一只耳朵打了一下,又打了另一只耳朵。 “别动我的狗!你这个婊子养的!”嬉皮木匠大喊。他沿着夹在两排僵尸车之间的车道走了过来。 “管好你的狗。”丹尼只跟他说了这么一句。他又跑了起来,这时才看到第二条狗——和第一条几乎一模一样,丹尼起初还以为它们是同一只。这时,突然有两条狗同时朝他扑来,第二条一直跟在他后面。“叫住你的狗!”丹尼朝嬉皮木匠大喊。 “去你妈的,到别的地方跑去。”那家伙说,他沿着车道往回走,根本不在乎自己的狗会不会咬到丹尼。两条狗拼了命想要咬他一口,可丹尼设法把其中一只球拍柄塞进了第一条狗的喉咙,又幸运地反手一挥,打在第二条狗的脸上,正中它的一只眼睛,它正要下嘴咬住丹尼的小腿。他踢了喉咙里塞着球拍柄的那条狗一脚,它转身就跑,丹尼一下子打中它的耳朵后面,狗摔倒在地,但很快又爬了起来。第二条狗悄悄溜了,嬉皮木匠也不见了踪影,他的两条狗撤退回它们在车道上的地盘。 丹尼第一次搬到温德姆县时,达默斯顿和帕特尼学校之间的一条小路上也有条坏狗,丹尼打电话告诉州警,那条狗的主人同样满怀敌意。一位州警开车过去,只是想跟狗主人谈谈,结果狗袭击了州警,他不得不开枪打死了它——就在车道上。“你跟狗的主人是怎么说的?”丹尼问州警。(他叫吉米,从那以后他们就成了朋友。) “我告诉他,管好他的狗。”吉米回答。 丹尼从那以后就一直这么说,但显然说得不如州警那么有权威。现在既然暂时打跑了坏狗,于是他又朝德西蒙家跑去。可丹尼跑最后几英里的节奏被打乱了,他不喜欢这样。他把那两条狗和嬉皮木匠的事告诉了阿曼多。“给你朋友吉米打电话。”阿曼多说,但丹尼解释说,州警可能会被迫射杀两只狗。 “我们为什么不弄死其中一条狗呢?”阿曼多建议,“也许那样,嬉皮木匠就明白了。” “那样挺残忍的。”丹尼说,他知道阿曼多建议杀死其中一条哈士奇-牧羊犬意味着什么。德西蒙家养了条纯种的雄性德牧,名叫“公鸡”,还是小狗的时候,“公鸡”见了别的狗就会摆出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双腿绷直,充满威胁,它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但是,“公鸡”凶狠的样子并非虚张声势,长大之后,它专门杀狗,对别的公狗深恶痛绝。袭击丹尼的狗里至少有一条是公的,作家无法确定另一条狗的性别,因为它是从后面过来的。 阿曼多·德西蒙远非丹尼·安吉尔在帕特尼的唯一一位“精通文学”的朋友,还是个真正的读者,他和丹尼会以合理的建设性方式争论读到的东西,但阿曼多有种与生俱来的抗争性格,这让丹尼觉得他像是更文明一些的凯奇姆。 丹尼有避免对抗的倾向,他经常为此感到懊悔。主动挑起事端、与作家争吵甚至打斗过的人会发现,他始终不愿反击。当丹尼真的决定还击时——那时他已经遭受过三番五次的挑衅了——对方会觉得吃惊,甚至感情受到伤害。丹尼发现,这些习惯戏弄和挑衅他的人一旦意识到作家始终在给他们的劣迹记账,总会感到愤慨。 阿曼多不记仇,遭到攻击时,总是马上反击。丹尼相信,这样做有益健康——尤其是对作家来说——但他的性格跟阿曼多不一样。对于坏狗事件带来的困扰,丹尼之所以接受了朋友的建议,只是因为他相信阿曼多的解决方式更好。(“也许那样,嬉皮木匠就明白了。”阿曼多说。) 作家应该知道,要想让嬉皮木匠明白,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公鸡”咬他,但“公鸡”不会那么干,它从来不咬人。 “只咬一条狗,阿曼多——你得保证。”阿曼多的妻子玛丽说,三个人带着“公鸡”上了车,往丹尼家开去。 “告诉‘公鸡’,让它跟你保证吧。”阿曼多说。他练过拳击,在高中和大学加入过拳击队。阿曼多开车,丹尼坐在大众甲壳虫的副驾驶。貌似长期以来都在忍受丈夫的玛丽和喘着粗气的德牧坐在后排,阿曼多的好斗似乎经常让她不满或者生气,但丹尼知道,阿曼多和玛丽是坚不可摧的一对儿——内心深处,他们始终彼此扶持。也许玛丽比阿曼多更像阿曼多。丹尼还记得以前她有位同事被解雇时玛丽说的话——这位前同事曾经在文法学校与玛丽共事,后来去了帕特尼学校,成了阿曼多的同事。 当时,玛丽说:“公正就是因为罕见才显得珍贵。”(眼下的丹尼想知道,玛丽是否只是看起来不赞成丈夫打算让“公鸡”充当杀手的主意呢?) 最后,丹尼·安吉尔只能(以为自己辩解的口气)说,他并没有默许杀死那条狗——哪怕那条狗袭击过他。然而不知怎么,每次阿曼多参与进来——在涉及道德的方面发表意见——丹尼就默许了。 “哦,你说的就是那个浑蛋啊。”看到丹尼指了指那条排列着废弃车辆的车道,阿曼多说。 “你认识他?”丹尼问。 “你认识他!”阿曼多说,“我确定,他曾经是你的学生。” “在温德姆?” “当然是在温德姆。”阿曼多说。 “我没认出他来。我不觉得他曾经是我的学生。”丹尼告诉朋友。 “你会记得所有那些平庸的学生吗,丹尼?”玛丽问他。 “他只不过是个嬉皮木匠——也可能是个假木匠。”丹尼说,但他的语气并不怎么确定(就连他自己也这么觉得)。 “也许他是个作家木匠。”阿曼多说。丹尼还没考虑到那个年轻人可能知道丹尼·安吉尔是谁,在帕特尼,要当作家的人几乎跟自称木匠的嬉皮士一样多。(作家在佛蒙特州遭遇的敌意或者妒忌,往往与这种狭隘的“小路”思维有关。) 哈士奇-牧羊犬杂交的狗通常并非纯种德牧的对手,但它们有两条。不过对于“公鸡”来说,两条这样的狗也不是它的对手。丹尼下了大众车,拉下座椅靠背,让“公鸡”从后排座出来,德牧的前爪还没怎么着地,两条混血狗就向它袭来,丹尼回到大众车里看着。“公鸡”转瞬间咬死一条狗,丹尼和德西蒙夫妇还没来得及确认另一条狗是公是母,它就钻到大众甲壳虫的车底,“公鸡”够不着它。(德牧咬住第一条狗的喉咙,轻轻甩了几下,就咬断了它的脖子。) 阿曼多唤回“公鸡”,丹尼让德牧钻进甲壳虫车里,那个嬉皮木匠或者作家木匠从自己家里出来,盯着他的死狗看,他还没发现另一条狗钻到了小小的甲壳虫车底下。“管好你的狗。”丹尼对他说——阿曼多慢慢倒车,剩下那条哈士奇-牧羊犬杂交狗还在车下面,有个前轮压到了狗,车身颤了一下,伴随着狗的哀鸣。哈士奇-牧羊犬混血僵硬地站起来,抖了抖身子,丹尼发现它也是公的。他看到这条狗爬到死去的同伴跟前,嗅着那具尸体,与此同时,浑蛋嬉皮士望着大众甲壳虫车倒着开出了他的车道。可是,这就是玛丽(或者阿曼多)所说的“公正”吗?丹尼想,也许还是给吉米打电话更好——哪怕这位州警最后会开枪把两条狗都打死。作家相信,其实应该有人朝狗的主人开枪,把他打死,那样会是一个更好的故事。 要是不得不离开佛蒙特,我会想念这里的许多事,丹尼·安吉尔暗忖,但他最想念的会是阿曼多和玛丽·德西蒙,他羡慕他们稳定的关系。 三个朋友在丹尼帕特尼宅院的泳池里游泳,专门杀狗的德牧在旁边保护他们。“公鸡”不游泳,不过喝掉了丹尼给它端来的一大碗凉水,作家给阿曼多和玛丽调了金汤力。后来回想起来,这是丹尼对“公鸡”印象最深的记忆——它在泳池深水区边沿满意地喘着粗气,这条大牧羊犬喜欢小孩,但讨厌其他公狗,一定是过去的某段遭遇让它变成了这样,丹尼和德西蒙夫妇永远都不会知道那究竟是怎么回事。 后来有一天,“公鸡”在“小路”上傻乎乎地追着一辆校车跑,结果被一辆轿车给撞死了。暴力招致暴力,凯奇姆和厨师都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那位死掉一条狗,另一条暂时还活着,几乎被人遗忘的嬉皮木匠或许有朝一日也能明白这个道理。 丹尼还不明白这个道理,但这是他最后一次在帕特尼到威斯敏斯特西的土路上跑步,这是个意外频发的世界,对吧?在这样的世界上,也许少惹点事才是明智的自保之举。 她们的丈夫都从米兰的云杉加工厂退了休,现在他们面对的,是一个由小型发动机维修之类的修补工作组成的世界。锯木工人的肥胖妻子——朵特和梅这两个坏老太婆——无论开车要走多远的路,都会抓住每个机会,离开烦人的丈夫出城游玩。两个老太太发现,退了休的男人令人讨厌,因此她俩宁愿彼此作伴,也不想跟别人待在一起。因为梅的那些比较年轻的子女(还有那些年纪比较大的孙辈)正在生养更多的孩子,所以不管其中哪个刚生完孩子的母亲出院回家——无论这个“家”在多远的地方,梅都会以她们叫自己过去帮忙为借口,逃离米兰,开车的总是朵特。 梅和朵特都已经六十八岁,比凯奇姆大几岁,她们有时候会看到他——凯奇姆住在埃罗尔,在安德罗斯科金河上游更远的地方。老伐木工从来没认出过朵特和梅,就算认出来了,也不会把她们当回事,但人人都会留意凯奇姆:伐木工有着野蛮人的名声,根深蒂固,他前额的那道伤疤更是生动地展现了他的暴力史。而朵特又重了六十磅,梅胖了八十磅,两人都是满头白发,一副典型的饱经风霜的北方人面孔,在路上吃个不停。某些生活在寒冷地区的人就有这样的习惯,仿佛总也吃不饱似的。 他们沿格罗夫顿路穿过新罕布什尔州北部,穿过斯塔克——这段路的一多半都与阿莫努萨克河平行——在兰开斯特,她们穿过康涅狄格州,进入佛蒙特。在圣约翰斯伯里南面岔入九十一号州际公路,沿这条路向南行驶。虽然接下来的路还很长,但她们一点都不着急。梅的女儿或孙女在马萨诸塞州的斯普林菲尔德生了孩子,如果朵特和梅在晚饭前赶到,她俩就得帮忙喂一群小孩吃饭,跟在他们后面收拾打扫。所以这两个相当精明的老太太决定在路上找地方停车吃晚饭,这样既能大快朵颐,还可以在晚餐结束很久之后再赶到斯普林菲尔德。运气好的话,刷碗的活也已经被别人干了,最小的孩子都已经上床睡觉了。 就在两个坏老太婆沿着九十一号州际公路来到麦金杜瀑布附近时,厨师和他的员工们正在阿韦利诺吃下午餐。让员工美餐一顿,看着每个人收拾桌子,为晚间营业作准备的时候,托尼·安吉尔总会燃起怀旧之情,想到七十年代在艾奥瓦城度过的那些年——那是两次来到佛蒙特生活之间的插曲,是厨师父子难以忘怀的一段时光。 在艾奥瓦城,托尼·安吉尔曾经在郑氏兄弟开在第一大街外的中餐厅当二厨,厨师叫那里“珊瑚村街”。如果这个中餐厅离市中心更近些,生意可能更好;在珊瑚村街,他们的店显得过于高档,在快餐店和廉价的汽车旅馆中鹤立鸡群,但兄弟俩觉得靠近州际公路也不错,每逢十大联盟[美国十余所大学组成的体育赛事联盟。]比赛期间的周末,艾奥瓦队在主场参赛时,这家餐厅就会吸引到许多外地顾客。无论如何,对于大多数学生——除非由他们的父母付钱——以及大学教员而言,这里的餐费都算得上昂贵,郑氏兄弟却把他们视为目标客户,理由是他们都有车,活动范围不会局限于位于市中心的校园附近的酒吧和餐馆。 托尼·安吉尔认为,郑氏兄弟给餐厅取的名字也有问题——“毛家餐厅”这个名字更容易迎合那些政治理想幻灭的学生,对于学生家长以及那些外地体育迷并没有特殊的吸引力——然而郑氏兄弟完全被当时的反战抗议迷住了。一九七二年到一九七五年的舆论,尤其是大学城里的舆论,经历了从支持战争到反战的转变,艾奥瓦的大学生在旧州议会大厦外面举行过许多次示威活动。诚然,假如毛家餐厅开在麦迪逊或者安阿伯,生意可能更好。在珊瑚村街,过路的爱国主义者有时会拿砖头或者石块砸碎餐厅的窗户,然后开着轿车或者皮卡车迅速溜走。 “好斗的乡下人。”郑家阿哥不屑一顾地说,他是两兄弟中的老大。上海话里面,“阿哥”就是大哥的意思。 他是个了不起的厨师,读过美国烹饪学院的厨师学校,从小就在中餐馆打工,纽约皇后区出生,先是去了长岛,又去了曼哈顿。他在空手道馆认识了一个女的,在她的勾引下,郑家大哥来到艾奥瓦,这时女人却把他甩了,然而早在那个时候,郑家大哥就相信毛家餐厅会在艾奥瓦城取得成功。 郑家大哥在美国陆军服过役,越战爆发时,他的年纪恰好够大,超出了参战的年龄上限;他在阿拉斯加做过军队厨师。(“那里除了鱼,没什么地道食材。”他告诉托尼·安吉尔。)郑家大哥留着傅满洲式的小胡子,扎着黑色马尾辫,辫子里的几绺头发染成了橙色。 他指点过弟弟如何躲避越战。首先,弟弟不能等着军方来征召他入伍,而要主动报名参战。“你就说,你绝对不会杀其他亚洲人,”大哥告诉他,“其他方面可以表现得狂热一些。” 于是弟弟跟人家说,无论让他开着什么车到什么地方去、给什么人做饭,他都愿意干。(“让我上阵地!我愿意冲进埋伏圈,我愿意在迫击炮打过来的时候做饭!我只是不杀亚洲人而已!”) 当然,这样做是在赌博——军队依然可能带走他。这事儿之所以能成功,除了哥哥的主意好,托尼·安吉尔想,还在于弟弟的疯劲儿也足——他根本用不着装疯就已经够疯的了。对于自己把弟弟从越战中挽救出来——让他不必杀戮亚洲同胞,或者被亚洲同胞杀掉——这件事,郑家大哥觉得很得意。 毛家餐厅供应经典的法国菜和多种风格混搭的亚洲菜,但郑家大哥把亚洲菜和法国菜分开了——有些菜例外。毛家餐厅的洛克菲勒牡蛎上撒的是日式面包屑,大哥用葡萄籽油和青葱制作蟹肉饼里的蛋黄酱(把蟹肉放进日式面包屑,加上切碎的龙蒿;日式面包屑放在冰箱里不会变得湿乎乎的,别的面包屑会)。 问题是,他们是在艾奥瓦,大哥要从哪里弄日式面包屑呢?——更不用说牡蛎、葡萄籽油和螃蟹了。这就轮到疯狂的弟弟出手了。上海话里,“小弟”是弟弟的意思,“小”字的发音接近于“Shaw”。每个星期,小弟都会开着郑氏兄弟的冷藏卡车(带两个冷冻室)到下曼哈顿跑一趟,托尼·安吉尔和他一起上路。从艾奥瓦市到纽约唐人街,要开十六个小时的车,厨师和小弟会去佩尔和莫特街的市场上采购。 如果说是空手道馆里的那个女人引诱郑家大哥来艾奥瓦的,那么让郑家小弟发疯的就有两个女人——她们一个住在雷哥公园,另一个在贝斯佩奇。其实厨师并不在意小弟去找哪个女人。托尼·安吉尔怀念北区,也同样喜欢皇后区和长岛的小型华人社区,这些地方的人对他很友好,彼此也很亲热。(就个人而言,厨师更喜欢雷哥公园的那个女朋友——她叫斯派西,至于贝斯佩奇的那位女士,他记不住她的名字,也不会发音。)托尼喜欢在唐人街买东西,甚至也喜欢沿八十号州际公路返回艾奥瓦的那段路。在州际公路上,他和小弟轮流开车,但在纽约市附近,他会让小弟开。 他们会在星期二下午离开艾奥瓦,整夜开车直到黎明——从荷兰隧道驶出,赶在星期三的早高峰到来之前进入哈得孙街和运河街。他们把车停在唐人街的佩尔街或者莫特街的时候,市场刚好开门。星期三晚上,他们在皇后区或者长岛过夜,然后在星期四的早高峰之前离开,开一整个白天的车返回艾奥瓦。星期四晚餐时间过后,他们会把货物卸在毛家餐厅。周末是毛家餐厅的重要营业时段,从唐人街买来的牡蛎、贻贝和鲜鱼放到星期五晚上也还是新鲜的——运气好的话,星期六晚上也还新鲜。 厨师前所未有地感到身强力壮。在艾奥瓦,他从四十八岁待到了五十岁,但给小弟的冷藏车装卸货让他练就了一身职业搬运工般的肌肉。车上有许多沉重的货物:成箱的青岛啤酒、大桶的海水和冷冻贻贝的碎冰。在回去的路上,他们通常会在印第安纳州或伊利诺伊州的一家折扣酒水商店停下,再多装一些冰,把比目鱼、鮟鱇鱼、海鲈鱼、苏格兰三文鱼、扇贝、虾、腊肠和所有的螃蟹冷冻起来。卡车一路向西,车厢里的冰块不断融化,车身开始打晃。有个冷冻柜总是散发着鱿鱼味,他们把鱿鱼冻在里面,还有个棕色的大坛子,里面装着天津咸菜(来自中国),必须用报纸包起来,否则咸菜会变得又干又碎。小弟说,把日式凤尾鱼放在中国咸鸭蛋旁边,是“自找倒霉”。 有一次,他们驶过东莫林在密西西比河上的桥梁时,为了避开一辆爆胎的公交车,冷藏车来了个急转弯,接下来的一路上,两个人闻着所有的亚洲作料的味道回了家:做泰式绿咖喱的“金童”鱼露瓶子碎了;中国的豆腐乳(豆类发酵制品)和台湾肉松撒了一地;泰国“湄南河”瓶装甜辣酱和红绿咖喱酱包装破裂,酱汁顺着锯齿状的玻璃瓶破口里淌出来。香油和酱油流了一车厢,但味道最大的还是要数港式蒜蓉辣酱,不知怎么,它的大蒜味儿又跟日式柴鱼片和中式海米经久不散的腥味混为一体。黑香菇撒得到处都是,几星期后还能找出来。 一到达文波特西,厨师和小弟马上把车停在八十号州际公路旁,准备打开车厢后门,检查密西西比河上那起差点撞车的事故引发的撒漏情况。但难闻的气味警告他们,在回到毛家餐厅之前不要冒险打开车门。这时,从车厢后门下面流出了一股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的东西。 “这是什么味道?”小弟问厨师。那是一种掺杂着啤酒沫的褐色液体,他们俩都看到了。 “什么味道都有。”托尼·安吉尔回答,他跪在人行道上,在车门底部嗅来嗅去。 一个州警骑着摩托过来,问他们是否需要帮助。小弟把所有的购物收据都放在杂物箱里,以防警察拦下卡车,怀疑他们运输赃物。厨师跟警察解释他们是如何为了躲避爆胎的公交车而在桥上急转弯的。 “也许我们不该停车,等回到艾奥瓦再检查损失情况。”托尼说。长着娃娃脸、胡子刮得光溜溜的小弟点头赞同,他那条光滑闪亮的黑马尾辫上绑着根粉红丝带,是斯派西或者另外那个女朋友送他的爱情小礼物。 “闻起来有股中餐馆的味儿。”骑摩托的警察说。 “我们就是中餐馆的。”托尼告诉他。 小弟和厨师都看出来,警察想见识一下车厢里究竟乱成什么样,既然已经停了车,他们别无选择,只得打开车厢后门。亚洲的气息,或者说,至少是那片大陆上的美食的香气一股脑儿地涌了出来:打翻的荔枝杏仁奶露、散落的生姜、三德贸易公司的紫苏叶——这些叶子贴在车厢的内壁和天花板上,看起来就像发了一层霉。还有一条面目狰狞的鮟鱇鱼,在酱油和深棕色冰块组成的肮脏海洋中凝视着他们——在这样的环境下,它应该很容易获得“世界上最丑的鱼”这个头衔。 “老天爷,这是什么啊?”骑摩托的警察问。 小弟解释说:“鮟鱇鱼,穷人的龙虾。” “你们在艾奥瓦城的餐厅叫什么名字?”警察问。 “毛家餐厅。”小弟自豪地回答。 “原来是那里!”骑摩托的警察说,“会有人开车跑到你们那边故意搞破坏,对吧?” “偶尔吧。”厨师承认。 “还不是因为打仗,”小弟戒备地说,“那些乡下人都是主战派。” “都怪你们的店名!”警察说,“毛家餐厅——怪不得有人搞破坏!这里是中西部,你知道吧,艾奥瓦可不是伯克利!” 回到卡车上——它永远散发着佩尔街和莫特街在天气不好的早晨散发的那种难闻气味(下曼哈顿的垃圾工人罢工时,也有这么一股味)——厨师对小弟说:“你知道,警察说得有道理,我是指店名。” 小弟因为吃了巧克力浓缩咖啡球,精神异常亢奋,他把咖啡球和所有收据放在仪表板旁边的杂物箱,边开车边不停地吃——这是为了让自己保持清醒。要是厨师在十六个小时的车程中吃了超过两三颗,那他直到第二天都会心脏狂跳,还会不停地拉肚子——就像喝了二十多杯双倍浓缩咖啡似的。 “这个国家怎么了?毛不过是一个姓而已!”小弟叫道,“十年前,这个国家的蛋就让人在越南给割了!这跟毛完全没关系!那只是一个姓而已!”斯派西(或者另一位女朋友)给他绑马尾辫的那条非常醒目的粉色丝带松开了,小弟看起来就像个歇斯底里的女子举重运动员,驾驶着一座会跑的中餐厅,到这里吃饭的顾客肯定会被毒死。 “咱们还是回去卸货吧。”厨师建议,他希望能让小弟冷静下来。托尼·安吉尔试图忘记那条在香油里游泳的鮟鱇鱼,还有其他所有在卡车后厢里漂浮的东西。 装海水的桶已经空了,贻贝全死了,周末不会有豆豉酱清酒蒸贻贝这道菜了,也不会有洛克菲勒牡蛎(雪上加霜的是,小弟和厨师回到艾奥瓦城时,大哥已经切好做洛克菲勒牡蛎的菠菜和咸肉了)。海鲈鱼在路上就变质了,鮟鱇鱼还可以抢救一下——但只有尾巴还能用,大哥把它片成薄片端上了桌。 厨师学会了用去骨来检查苏格兰三文鱼新鲜程度的办法,如果骨头难以拔出,说明鱼还挺新鲜。腊肠、新鲜比目鱼和冷冻鱿鱼在这场险些与公交车相撞的事故中幸存了下来,但虾、扇贝和螃蟹未能幸免。大哥最喜欢的马斯卡彭奶酪和帕尔玛干酪安然无恙,但其他奶酪只能丢掉。寿司卷帘和海苔吸饱了香油和青岛啤酒。一连几个月,小弟天天都拿水管冲洗卡车,但密西西比河上那场侥幸避免的事故留下的气味始终无法消除。 他真的喜欢自己在艾奥瓦城度过的那段时光——跟郑家小弟一起出门采购的经历也包括在内,托尼·安吉尔想。阿韦利诺每天的晚餐菜单上,都会有一两道厨师从郑家大哥那里学来的菜式。在阿韦利诺,厨师会在菜单上简单地手写标明菜品的分类——“亚洲的”和“法国的”,这一手也是跟郑家大哥学的。在毛家餐厅,假如遇到紧急情况,比如所有的鱼(还有牡蛎和贻贝)在星期六晚上之前就变质了,大哥会让厨师做意面特餐或者比萨。 对于这些菜肴,毛家餐厅的菜单上会相应地标注“意大利的”几个字。 把车停在州际公路旁边过来就餐的长途卡车司机难免会抱怨:“‘意大利的’是他妈的什么意思?你们这儿不是中餐馆吗?” “我们几乎什么都有。”小弟告诉他们——他通常是周末的领班,厨师和大哥在厨房忙碌。 毛家餐厅的其他员工是一群相当聪明、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亚裔大学生——其中的许多人并非来自亚洲,而是从西雅图、旧金山、波士顿和纽约来的。大哥后来找的新女友叫子敏,是法学院的华裔学生,几年前在艾奥瓦大学读本科,为了毛家餐厅、郑家大哥和法学院,她决定留在艾奥瓦城(不回台湾了)。星期四晚上,小弟还在遭受巧克力浓缩咖啡球带来的亢奋折磨,那时就由子敏充当领班。 毛家餐厅没有收音机——一九八三年春末的某天晚上,阿韦利诺营业之前,托尼·安吉尔在检查店里的陈设时想起了这件事。郑家大哥在餐厅的厨房里放了一台电视——厨师觉得这是许多人不慎被菜刀或者切肉刀割伤手指的原因,但大哥喜欢体育节目和新闻,有时电视上会播放在艾奥瓦城举行的足球或篮球比赛,这样厨房里的人会提前知道赛后迎来的食客是高兴还是沮丧了。 那些年里,艾奥瓦的摔跤队很少会输——至少在主场是这样——那些对抗赛会把激动万分又饥肠辘辘的人群带到毛家餐厅。厨师想起,丹尼尔以前带着小乔看过大多数的主场比赛,也许正是艾奥瓦摔跤队的辉煌历史,让乔在去诺斯菲尔德黑门山学校读书时有了想要摔跤的意愿,这件事很可能跟凯奇姆这个著名的酒吧斗殴爱好者没什么关系。 在阿韦利诺的厨房,托尼·安吉尔有台“加兰德”八灶头煤气炉,带两个烤箱和一个烤架,他还有一只炖鸡汤的汽锅。在毛家餐厅最忙的时候,晚上的客人能达到八九十位,但阿韦利诺没有这么大的规模。托尼很少会在一晚上招待三四十位以上的顾客——五十个人是他的极限。 这天晚上,厨师在忙着做烩牛小排用的红酒汁,汽锅里还炖着清鸡汤和酱鸡汤。在菜单上的“亚洲的”那一类,他给客人准备的是郑家大哥传授的沙嗲牛肉配花生酱和用虾、豆角和芦笋做的天妇罗拼盘,此外还有平时都会供应的意面套餐和两种受欢迎的比萨——意大利辣香肠配番茄大蒜汁比萨和加了四种奶酪的野生蘑菇比萨。他用迷迭香烤了一只鸡,摆在铺着芝麻菜和烤茴香的盘子里,还做了一只大蒜烤羊腿、一份野生蘑菇烩饭。 年轻的二厨格雷格上过曼哈顿九十二街的厨艺学校,学东西很快。托尼让格雷格用褐色黄油和酸豆做格勒诺布尔酱,给鸡肉块调味——这是今晚供应的“法国的”菜品。托尼最喜欢的两个女招待在旁边等着上菜,其中之一是单身母亲,另一位是她读大学的女儿。母亲名叫塞莱斯特,一九七六年就开始为厨师工作,女儿洛蕾塔比他平时雇来做服务员、传菜工和洗碗工的那些布拉托布罗的高中生成熟多了。 洛蕾塔的年龄比多数大学生大,高三时她生了个孩子。洛蕾塔没结婚,在母亲家照顾孩子,直到这个小男孩长到足够大(四五岁),不会让塞莱斯特抓狂为止。然后洛蕾塔去附近的社区大学读书——平时还要上班,通勤起来并不轻松,好在她把课程都安排在了周二到周四,周四晚上到下周二早晨回布拉托布罗的家,仍然跟母亲和年幼的儿子住在一起。 因为厨师一直在跟塞莱斯特睡觉——从去年开始的,持续了十八个月——他觉得这个安排很不错。每星期有两天,他住在塞莱斯特家,陪伴塞莱斯特和她上一年级的孙子——其中有一天是星期三,这天餐厅不营业。每当洛蕾塔回到布拉托布罗,厨师就回自己家住。去年夏天,塞莱斯特搬到托尼在阿韦利诺楼上的小公寓住,一次最多住三四个晚上,情况变得有些尴尬。她有一头红发,胸前长着一片非常迷人的雀斑,也是个大块头,尽管远远无法与印第安·简或者卡梅拉相提并论。塞莱斯特的年龄(五十岁)刚好是厨师和他儿子丹尼年龄的中间数。 在阿韦利诺的厨房里,两人从来不会表现得多么亲昵——他们都坚持这么做——尽管每个员工都知道托尼·安吉尔和塞莱斯特是一对。厨师在“藏书窖”认识的那些女友从此另寻新欢,或者结了婚。托尼对店主说的那个老笑话已经不管用了,当厨师问她是不是认识哪个女人,可以给他介绍时,就只是在纯粹开玩笑而已。(有塞莱斯特在,店主要么没介绍,要么不愿意。布拉托布罗是个小镇,塞莱斯特是非常受大家欢迎的人。) 托尼·安吉尔想起,在艾奥瓦州认识女人更容易。当然,他现在年纪大了,而且与艾奥瓦相比,布拉托布罗是一个很小的城镇。在艾奥瓦城,每次作家班开派对,作家都邀请父亲参加,那些女作家知道怎么才能玩得尽兴。 丹尼经常邀请他在作家班的学生去毛家餐厅吃晚饭——尤其是在中国春节这样的节日,这天通常在每年的一月或二月,那时郑家大哥会一连三天晚上向客人们提供十道菜的固定套餐。厨师记得,一九七三年的中国牛年除夕,小弟的卡车在宾夕法尼亚抛锚了,托尼·安吉尔和小弟差点没能把货物及时送到艾奥瓦城。 厨师想起,一九七四年是中国的虎年,小弟说服斯派西搭他们的车,从皇后区一起去艾奥瓦城。幸好斯派西身材娇小,但卡车的驾驶室里还是很挤。车来到印第安纳或者伊利诺伊州的某个地方,斯派西发现小弟还在跟贝斯佩奇的一个女人约会——斯派西叫她“那个拿骚县的婊子”,厨师听他们吵了一路。 不知怎么,一想到艾奥瓦城和毛家餐厅,托尼·安吉尔就觉得阿韦利诺缺乏野心,但厨师喜欢他在布拉托布罗的餐厅,原因之一就是它相对容易经营。像郑家大哥、托尼·莫利纳里和保罗·波尔卡里那种真正的厨师,可能会觉得阿韦利诺缺乏野心,但(五十九岁的)厨师并不想跟他们竞争。 让托尼·安吉尔遗憾的是,他没法邀请老朋友或者老师到佛蒙特州作客,请他们在阿韦利诺用餐。厨师觉得,在那些教过他的高级厨师眼里,他在布拉托布罗的餐厅恐怕不值一提,但他们好歹也教了他这么多东西。在看到阿韦利诺的菜单和他们给他带来的良好影响之后,可能也会觉得感动和开心,认同厨师拥有了自己的餐馆的自豪感,更何况这家餐厅在当地非常成功——尽管仅限于布拉托布罗。莫利纳里和波尔卡里倒是已经退休,可以在方便的时候来佛蒙特州,但郑氏兄弟或许很难抽出时间。 郑家大哥和小弟听从子敏的忠告,搬回了东部。子敏这位年轻的华裔律师嫁给了大哥,再也没有回台湾,她给他提出了一些非常可靠的商业建议。康涅狄格州离小弟进货的下曼哈顿更近,郑氏兄弟没必要像在艾奥瓦那样为了保证食材的新鲜和地道而绞尽脑汁。他们的新餐厅最初名叫“包子”,中文意思是“包起来的东西”。(厨师记得,郑家大哥每年春节都会做金色的猪肉馅春卷和卤肉馅的包子——这些蒸好的圆形面团表面有裂口,像三明治一样,夹着切碎的卤猪肩肉,肉馅里还有中国的五香粉)但子敏才是郑家的生意人:她把餐厅的名字改成了“香茅”,在康涅狄格州,这个名字更有市场,也更容易理解。 有一天,托尼·安吉尔想到,也许丹尼尔可以和我开车去康涅狄格州,到香茅餐厅吃饭,我们可以在附近的某个地方过夜。厨师想念郑家大哥和小弟,希望他们过得好。 “怎么了,托尼?”塞莱斯特问他。(厨师哭了,但他自己没意识到。) “没事,塞莱斯特,其实我很开心。”托尼说。他朝她笑了笑,弯腰闻了闻熬好的红酒,给一小撮新鲜的迷迭香焯了水,把里面的油煮出来,将迷迭香放进红酒里。 “是吗,呃,你在哭呢。”塞莱斯特对他说。 “我猜是因为想起了以前的事吧。”厨师说。二厨格雷格也看着他。洛蕾塔从前厅走进厨房。 “今天晚上我们还开门吗,还是打算让客人想办法闯进来?”她问厨师。 “哦,时间到了吗?”托尼·安吉尔问。他一定是把手表落在楼上的卧室了,他在那儿读《班戈尔以东》的校样来着,还没读完。 “他哭什么?”洛蕾塔问母亲。 “我刚才问过他,”塞莱斯特回答,“说是想起了以前的事。” “是好事,对吧?”洛蕾塔问厨师,她从架子上拿了块干净的洗碗巾,拍了拍他的脸颊,就连洗碗工和传菜工——两个布拉托布罗的高中生——都关心地望着托尼·安吉尔。 厨师和二厨分工并不严格,但通常格雷格负责烧烤,托尼配制酱料。 “你今晚想让我配酱料吗,老大?”格雷格问厨师。 “我没事,”托尼摇了摇头,对大家说,“难道你们从来不回想以前的事吗?” “丹尼来过电话——我忘了告诉你了,”洛蕾塔对厨师说,“他今晚过来。” “是的,听起来,作为作家,丹尼今天过得不错,”塞莱斯特告诉托尼,“有两只狗想咬他,‘公鸡’咬死了其中一只。他订了一张桌子,老时间。不过只有他一个人。他说,巴雷特不会喜欢狗的故事。他还说,‘告诉我老爹,一会儿见’。” “老爹”是艾奥瓦城的叫法——厨师喜欢这个称呼。 巴雷特原来是英国人,但她在美国住了很多年,她的英国口音让托尼·安吉尔觉得,自己每次听她讲话,都会感受到越来越浓的英国味儿。美国人对英国口音真是反应过度,厨师想,也许是因为英国口音让很多美国人觉得自己没受过教育。 托尼知道儿子说巴雷特不喜欢听狗的故事是什么意思。尽管丹尼在跑步时被狗追着咬,但巴雷特喜欢动物,她总是站在狗那一边。(她觉得世上没有坏狗,只有坏的狗主人;佛蒙特州的那个州警永远不该朝任何一条狗开枪;要是丹尼跑步时不带着壁球拍的拍柄,也许狗就不会尝试咬他了,以此类推。)但厨师明白,儿子跑步时带着球拍柄,是因为不带的时候被狗咬过——他缝过两次针,但只打过一次狂犬疫苗。 儿子没带巴雷特过来一起吃饭,托尼·安吉尔很高兴。丹尼尔曾经睡过一个几乎跟他父亲同龄的女人!这件事让厨师心烦,巴雷特的英国味儿和她那“世界上没有坏狗”的论调更让厨师讨厌。一个养马的人,又不了解狗,这样爱狗是不是先入为主了?厨师自问。 托尼·安吉尔用一台爱尔兰产的斯坦利牌老木柴炉子烤比萨。他知道怎么让烤箱温度保持在六百以上,又不会让厨房里的其他人觉得太热,但他花了两年时间才弄清楚门道。他正在给斯坦利柴炉添柴,听到洛蕾塔打开前门,迎接第一批食客进入餐厅。 “又来电话了。”格雷格告诉厨师。 托尼希望丹尼尔没有改变来吃饭的主意,更不希望他带巴雷特来,但电话是凯奇姆打来的。 老伐木工正在跟格雷格喋喋不休地讲述传真机这个不可思议的发明。上帝知道传真机都已经发明多久了,厨师想,但他不是第一次听凯奇姆说自己也想要一台。丹尼去纽约时,曾经看到出版社的发行部有一台老式的传真机还在运转;据丹尼尔估计,他父亲回忆,那台笨重的机器打印出来的纸张上全是油墨,字迹难以识别,但这并没有吓住凯奇姆。曾经一个大字不识的伐木工想让丹尼和他父亲买两台传真机,然后给他自己也弄一台,这样他们就能随时互相联络了。 亲爱的上帝,厨师想,一旦让凯奇姆发起传真,肯定没完没了,到时候我得买一大堆纸,哪天早晨都别想消停,托尼·安吉尔想;他喜欢早晨喝咖啡时欣赏康涅狄格河的景色。(像厨师一样,凯奇姆也习惯早起。) 托尼·安吉尔从未见过凯奇姆在埃罗尔的住处,但在他的想象中,那儿大概像个移动窝棚——也许是一辆拖车,或者好几辆拖车。它们曾经是可以移动的房车,但现在无法移动了,要么就是没有轮子的大众牌巴士,里面带个烧柴的炉子。刚学会认字的凯奇姆(六十六岁)竟然想要传真机,真让人难以想象。不久之前,他连个电话还没有呢! 厨师知道自己为什么流泪了,这与他的“回忆”无关。托尼·安吉尔一想到跟儿子一起去康涅狄格州的餐厅拜访郑氏兄弟,就意识到丹尼尔永远不会去。作家是个工作狂,厨师想,儿子写起东西来就像个话痨。丹尼尔一个人来阿韦利诺吃晚餐,厨师觉得无所谓,但想到儿子还是单身(也许以后都是这样),他哭了起来。如果说他为孙子乔担心——因为那些显而易见、任何十八岁的孩子都要侥幸才能逃脱的危险——厨师也为儿子丹尼尔担心,他觉得儿子是个极度孤独、忧郁的人。他比我还要孤独、忧郁!托尼·安吉尔想。 “一桌四个人,”洛蕾塔对二厨格雷格说,“一份野生蘑菇比萨、一份辣香肠比萨。”她告诉厨师。 塞莱斯特从前厅走进厨房。“丹尼来了,一个人。”她告诉托尼。 “一份鱿鱼通心粉。”洛蕾塔继续背诵点单的内容。忙起来的时候,她会把客人要的东西写下来,留给两个厨师,但阿韦利诺的客人不多的时候,她似乎挺享受大声报菜名的乐趣。 “四个人那桌一道前菜也不点吗?”格雷格问她。 “他们都点了芝麻菜沙拉和帕尔玛干酪薄片,”洛蕾塔说,“你会喜欢这个的,”她顿了顿,营造出夸张的效果,“一份鸡块,不加酸豆。” “上帝啊,”格雷格说,“酸豆是格勒诺布尔酱的灵魂。” “给那个笨蛋用加了迷迭香的红酒汁吧——它用在鸡肉上跟炖牛肉一样好。”托尼·安吉尔说。 “会让鸡肉变紫的,托尼。”二厨抱怨道。 “你真是个完美主义者,格雷格,”厨师说,“那就给那个笨蛋的鸡块加点橄榄油和柠檬吧。” “丹尼说要给他一点惊喜。”塞莱斯特告诉托尼。她密切地留意着厨师,她还听到他在睡梦里哭过。 “嗯,有意思。”厨师说。(他终于会笑了——虽然只是稍微咧了咧嘴,塞莱斯特想。) 梅是个健谈的乘客。朵特开车时——她不停地摇头晃脑,但往往跟广播里那些垃圾歌曲并不合拍——梅会把大部分路牌大声念出来,就像刚学会识字的小孩。 “风箱瀑布,”她们越过九十一号州际公路的某个出口时——也许这是十五分钟之前的事了,梅宣布,“谁会愿意住在风箱瀑布?” “你去过那里吗?”朵特问她的老朋友。 “没有。听名字可不怎么样。”梅说。 “现在好像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了,对吧?”朵特问。 “我可以吃一点儿。”梅承认。 “吃点什么?”朵特问。 “哦,大概半头熊或者整头牛吧。”梅咯咯地笑着说。朵特跟她一块儿笑起来。 “哪怕半头牛也行啊。”朵特认真地提议道。 “帕特尼。”她们驶过这个出口路牌时,梅大声念道。 “你觉得这个名字怎么样?听起来不像是印第安名字。”朵特说。 “不是,不是印第安的。”梅表示同意。快到布拉托布罗的三个出口了。 “吃比萨怎么样?”朵特说。 “布拉-托-布罗。”梅的发音近乎完美。 “肯定不是印第安名字!”朵特说,两个老太太又咯咯地笑起来。 “布拉托布罗肯定有吃比萨的地方,你不觉得吗?”梅问朋友。 “咱们去看看。”朵特说,她驶出布拉托布罗的第二个出口,从那里来到了主街。 “藏书窖。”她们慢慢驶过右侧的书店,梅大声念道。 当她们来到下一个交通灯和山坡的那段陡路时,看到了拉齐斯电影院的招牌。这里正在上映去年的几部电影——西尔维斯特·史泰龙的两场连映:《洛基III》和《第一滴血》。 “我看过这两部片子。”朵特自豪地说。 “你跟我一起看的。”梅提醒她。 拉齐斯电影院的招牌很容易让两位女士分心,朵特没法在开车时左顾右盼,把街道两侧都看清楚。假如不是梅这位饥肠辘辘的乘客兼强迫症一般的标牌阅读器,她们准会与阿韦利诺擦肩而过。“阿韦利诺”几个字梅不太会念,她磕磕绊绊地读了一遍,又补充道:“意大利家常菜。” “哪儿?”朵特问,她们已经开过了。 “倒回去,找地方停下吧。”梅告诉她的朋友,“那上面写着‘意大利’——我就知道。” 她们最后把车停在超市的停车场,朵特这才找回了因为开车而丢失的智商,她对梅说:“这下我们只能走过去了。” 朵特不愿意走着去,她正饱受拇囊炎的折磨,疼得走路一瘸一拐,这让梅想起了大厨的跛脚,所以这两个坏老太婆最近经常想起大厨。(另外,她们在车上那段关于印第安名字的对话也让两人想起了绞河镇的往事。) “为了吃上比萨,我能走一英里。”梅告诉老朋友。 “要是能吃到大厨的比萨就好了。”朵特说,这话正中二人下怀。 “噢,他做的比萨太好吃了!”梅嚷道,两人摇摇摆摆地往拉齐斯的方向走,在横穿主街时差点被车撞到(也许比起布拉托布罗,米兰对行人更宽容),朵特和梅纷纷向司机竖起中指。 “大厨想往比萨面团里加什么来着?”朵特问梅。 “蜂蜜!”梅说,两人咯咯地笑个不停。“可他又改了主意。”梅回忆道。 “我想知道他的秘方是什么。”朵特说。 “也许他根本就没有秘方。”梅耸耸肩说。她们在阿韦利诺的大窗户外面停住脚步,梅吃力地念出餐厅的名字。 “听起来确实像意大利名字,”朵特说。两个女人浏览着贴在窗外的菜单。“有两种比萨。”朵特说。 “我喜欢意大利辣香肠,”梅告诉朋友,“野生蘑菇可能有毒。” “大厨做的比萨壳真的很薄,你能吃上很多都不觉得撑得慌。”朵特回忆道。 店里有一家四口正在吃饭——朵特和梅看到,这家的两个孩子点了比萨。前厅里还有个好看的男人,四十来岁,独自坐在靠近厨房旋转门的桌子旁,往笔记本上写着什么——就是学生用的那种格线本。两个老太太没认出丹尼,她俩上次看到他时,丹尼才十二岁,而现在与朵特和梅最后一次见到厨师时相比,丹尼要比那时的父亲大了整整十岁。 两个老太太进来时,丹尼抬眼看了看,但很快又低头继续写东西。他也许已经不记得朵特和梅一九五四年的样子了,已经过去了二十九年,他一点都没意识到这两个坏老太婆是谁。 “就你们两位吗,女士们?”塞莱斯特问她们。(听到别人叫她们“女士”,朵特和梅总觉得好笑。) 她们坐在窗户附近的一张桌子旁,就在那张旧黑白照片下面,照片上是布拉托布罗很久之前发生的一次原木阻塞。“以前有人在康涅狄格河运木头来着。”朵特告诉梅。 “那儿肯定是个挨着工厂建的镇子,”梅说,“锯木厂、造纸厂,也许还有纺织厂,我觉得。” “我听说,这里有家疯人院。”朵特告诉朋友。女招待过来给她们倒水,朵特跟塞莱斯特打听这件事:“这儿还有疯人院吗?” “它叫疗养院。”塞莱斯特解释道。 “这名字真他妈的鸡贼!”梅说。她和朵特又咯咯地笑起来,塞莱斯特给她们拿菜单去了。(给她们倒水时,她忘了给两个老太太拿菜单,厨师的哭泣依然让塞莱斯特心神不宁。) 一对年轻夫妇走进店里,朵特和梅看到一位年轻的女招待——塞莱斯特的女儿洛蕾塔——领他们去餐桌旁坐下。塞莱斯特拿着菜单回来时,朵特说:“我们俩都要辣香肠比萨。”(她和梅已经看过窗外的菜单了。) “每人一个,还是合吃一个?”塞莱斯特问她们。(不过,只要看看她俩的身材,塞莱斯特就知道答案是什么了。) “每人一个。”梅对她说。 “你们要沙拉或者前菜吗?”塞莱斯特问两个老太太。 “不要。我得给苹果派留地方。”梅回答。 “我到时候想来个蓝莓馅饼。”朵特说。 她们都点了可乐——“真正的可乐。”梅嘱咐塞莱斯特。因为要继续赶路,更不用说还得应付成群的小辈,朵特和梅想尽量多摄入一些咖啡因和糖。 “我发誓,”梅对朵特说,“要是我的孩子还有孙子孙女再生更多的孩子,你就要去那家‘疗养院’看我了。” “我会去看你的,”朵特告诉朋友,“要是这儿的比萨还不错的话。”她又补了一句。 阿韦利诺的厨房里,厨师也许听到了两个老太太咯咯的笑声。“两份辣香肠比萨,”塞莱斯特对他说,“这两位可能还会点派和水果馅饼。” “她们是什么人?”厨师问她,他通常不会这么好奇,“两个当地人吗?” “两个坏老太婆,要是你问我的话——不管是不是当地的。”塞莱斯特说。 快到广播红袜队比赛的时候了,波士顿队在主场参赛,赛场设在芬威球场,但格雷格正在听另一个电台的“金曲怀旧”节目,厨师一直没怎么注意这个矫情又烂俗的节目,但这天的精选唱片是一九六七年的《超现实主义枕头》——“杰斐逊飞机”乐队的老专辑。 当托尼·安吉尔听出格蕾丝·斯利克在唱《爱上某个人》时,他反常地用严厉的语气对二厨说:“该听比赛了,格雷格。” “再让我听——”二厨刚一开口,托尼突然换了台。(每个人都听出他声音里的不耐烦,看出他调台时的愤怒。) 厨师只能这样自我辩解:“我不喜欢那首歌。” 塞莱斯特耸耸肩,对大家说:“他可能是想起了以前的事,我猜。” 在薄薄的墙壁和两扇转门外面,就有两段更久远的记忆。不幸的是,厨师没法像掐断广播里的那首歌那样,轻而易举地摆脱朵特和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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