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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罗马嘉年华基督山伯爵 作者:大仲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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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弗朗兹回过神来时,他看见阿尔贝正在喝一杯水,看他那苍白的脸色,可以知道他非常需要喝水;同时,他看见伯爵已经穿上了小丑的服装。他情不自禁地向广场瞥了一眼,断头台、刽子手和犯人,一切都不见了,只有喧喧嚷嚷、忙忙碌碌、欢天喜地的市民百姓。西托里奥山上的钟只为教皇升天和狂欢节开幕而鸣响,此时已当当地敲打起来了。 “喔!”他问伯爵道,“又是怎么回事?” “没什么,”他说道,“就如您所见的,狂欢节开始了,我们得赶快换上衣服。” “说真的,”弗朗兹对伯爵说道,“这整个恐怖的一幕只剩下残梦断忆了。” “这是因为您所见到的实实在在是一个梦,一场恶梦。” “是的,对我是如此,可是对犯人呢?” “也是一场梦;区别在于当您醒来时,他还在睡眠哩;可是,谁能说得准你们之中哪一位是幸运者呢?” “还有佩皮诺,”弗朗兹问道,“他怎么啦?” “佩皮诺是个乖巧的小伙子,他可没有一点虚荣心,一般人看见别人不关心自己就会发怒,他却相反,当他看到场上人的注意力移向他的同伴时,他还暗自庆幸哩。因此,他趁大家不注意就钻到人群之中,不见了,甚至没对陪伴他的可敬的教士道一声谢。可以肯定,人是一种忘恩负义、极端自私的动物……哦,快穿衣服吧;瞧,德·莫尔塞夫先生给您作出榜样了。” 果然,阿尔贝已经下意识地把他那条塔夫绸裤子套在他的黑裤子和擦得锃亮的皮靴上了。 “嗨!阿尔贝,”弗朗兹问道,“您还是兴致很好吗?唉,直率地回答我吧。” “不,”他说道,“不过说真的,现在我很高兴见识了这么一件事情,我明白伯爵先生说的话了,这就是当您一旦对这么一个场面习以为常时,那其他的场面就不会再使您激动了。” “还没说唯有在这样的时刻才有机会研究人的性格,”伯爵说道,“在断头台的第一级阶梯上,死神就掀开了人戴了一辈子的假面具,真正的面目显形了。说句公道话,安德烈亚的那张脸可不好看……丑陋的家伙!……快穿吧,先生们,快穿吧!” 倘若此时弗朗兹耍小性子,不按照他那两个伙伴的样子去做的话,他就显得可笑了。于是,他也穿上衣服,戴上面罩,那面罩肯定不会比他的那张脸更加苍白。 他们穿戴完毕后,就走下楼来。马车等在门口,车子里堆满了彩纸屑和花束。 他们混入了马车的行列。 倘若要想象出与刚才那一幕截然相反的场面可不那么容易。波波洛广场已一扫那阴气森森、凄凉沉寂的气氛,而呈现出一派狂歌劲舞、嘈杂喧闹的欢乐景象。一大群假面人出现了,他们从四面八方簇拥而来,有的从门里钻出来,有的从窗口上滑下来;在大街的拐拐角角上,一辆辆马车像决了堤似的也冲过来了,马车上坐满了小丑、滑稽人、穿化装长袍的人、有贵族气派的人、特朗斯泰凡尔人、奇形怪状的人、骑士和农民;有人在叫,有人在做鬼脸,有人在扔塞满面粉的蛋壳,还有人在扔彩纸屑和花束;所有的人都在相互用语言攻击,或互扔东西,不论是朋友还是外国人,熟人还是陌生人,谁也无权生气,大家只有笑的份儿。 ![]() 弗朗兹和阿尔贝也像某些人那样,为了让他们从抑郁的情绪中摆脱出来,只须让他们狂饮狂欢,他们喝着喝着,渐渐有点醉了,便开始感到有一层越来越厚的帷幕,把过去和现在隔绝开来了。然而,他们仍能看见,或者更确切地说,继续感到在他们脑子里还残存着刚才看见的一幕的印象。可是,他们终于醉了。他们觉得神志不清了,自己将要失控;他们不由自主地希望自己也参加到这喧闹、疯狂和令人头晕目眩的人群之中去。从邻近的一辆马车上扔过来一个面粉球,击中了莫尔塞夫,把他与他的两个同伴洒得满身是粉,并且砸疼了他的颈脖和脸上没有罩着的部分,他如同被上百根小针刺痛了似的,终于被卷进这场混战之中,其实他们遇见的所有戴面罩的人也都投身其中了。他也从马车上站起,在纸盒里抓起两大把面粉蛋和面粉丸子,使尽力量或用巧劲,向他的邻人抛去。 此时,战斗正式开始了。两个年轻人在半小时前目睹的一幕所留下的印象,已经在他们的头脑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眼下五颜六色、运动着的疯狂场面使他们心驰神往。那么基督山伯爵呢,就如我们已经说过的那样,他一直冷漠地看着,似乎一刻也没有受到过感染。 说真的,请试想一下宽广、美丽的伏流街上的景象吧。整条大街装点着许多五、六层楼的宫殿,所有的阳台上都悬着挂毯,所有的窗口都挂上了带褶裥的帷幔;有三十万看客倚在阳台和窗口上,其中有罗马人、意大利人和来自世界各地的外国人;所有的贵族都云集于此,他们都是出身高贵、富裕而有才华的贵族;女人们个个美丽动人,她们也受到这个场面的感染,有的倚靠在阳台上,有的把身子探出窗外,她们向过路的马车雨点般地抛洒彩色纸屑,马车上的人则用花束回敬她们;只见空中一层一层落下的是色彩缤纷的彩纸,一层层上升的是一朵朵鲜花;还有,在大街的路面上,一群又一群的人走过来了,他们穿着奇装异服,欢乐蹦跳,得意忘形:有大头娃娃在大摇大摆地走着,有牛头人身在哞哞欢叫,还有许多狗似乎只是用两条后腿在行走,在这熙来攘往、喧闹异常的场面中,忽然有一个面罩掀开了,如同置身在卡洛[卡洛(1592—1635),法国油画家、版画家。]幻想的《圣安东尼的诱惑》画面里,好一个阿斯塔特[古代近东地区所崇拜的女神,司爱情和战争。]露出了一张娇嫩鲜艳的脸,于是人们意欲紧追不舍,却又被一些只有在梦中才见得到的妖魔鬼怪隔开了。现在,也许您对罗马的狂欢节才有了一个蒙眬的印象吧。 马车转了两圈,伯爵吩咐停下来,请求他的同伴允许他与他们分手,留下马车听凭他们使用。弗朗兹抬眼一看,他们正在罗斯波利宫的对面;在宫殿中央的窗口上,挂有绣着红十字的白色锦缎,在这扇窗口上出现了一位穿着蓝色披风的人影,弗朗兹一下子便联想到她就是阿根廷剧院的那个漂亮的希腊女人。 “两位先生,”伯爵跳下马车说道,“当你们玩厌了,又想作观众时,你们知道在我的窗口上有你们的座位。在此之前,我的马车夫、马车和仆人都统统归你们调遣。” 我们忘了补充一句,伯爵的车夫正儿八经地披着一身华丽的黑熊皮,活像《熊和老爷》一剧中奥特里穿的衣服,而站在四轮马车后面的两名仆人打扮得很像绿面猴,那一身衣服正合他们的身材,他们还戴着弹簧面罩,不时地拉上拉下向游人做鬼脸哩。 弗朗兹感谢伯爵的热情帮助,阿尔贝呢,他正在与满满一马车的罗马女农民调情,并向她们猛扔花束,这辆马车也像伯爵的马车一样受堵,停下来等着。 但他没运气,因为马车行列又起动了,他的那辆下坡向波波洛广场驶去,而吸引他注意力的那一辆却上坡驶向威尼斯宫。 “啊!我亲爱的!”他对弗朗兹说道,“您没看见吗?……” “看见什么?”弗朗兹问道。 “呃,就是那辆走动的四轮马车,载满罗马农妇的那辆。” “没有。” “啊哈!我相信她们都是可爱的女人。” “您戴上面罩多倒霉啊,亲爱的阿尔贝,”弗朗兹说道,“这可是弥补您情场失意的机会呀。” “哦!”他带着默认的神情微笑着答道,“我希望狂欢节上能挽回我一些损失。” 虽说阿尔贝满怀希望,但整整一天过去了,他除了与那一辆载满罗马农妇的马车邂逅两三次而外,并无其他艳遇。在其中一次相遇中,或是出于偶然,或是阿尔贝故意所为,他的面罩居然落下来了。 在这次相遇时,他抓起所有剩余的花束,全部扔进那辆马车里了。 其中有一个可爱的女人,阿尔贝猜想她只是穿着俏丽的农妇服装,也许她被阿尔贝逗得动情了,因为当这两位朋友的马车再次经过时,她竟然也把一束紫罗兰扔了过来。 阿尔贝赶忙去拿鲜花。由于弗朗兹没有任何理由想到鲜花是送给他的,因此他也听任阿尔贝独占了。阿尔贝洋洋得意地把花束插在自己衣服的纽扣孔里,马车接着扬长而去。 “好嘛!”弗朗兹对他说道,“艳遇开了头啦。” “您爱怎么笑话就怎么笑话吧,”他答道,“不过,说真的,我觉得的确如此哩;所以说,我不会扔掉这束花啦。” “当然啦,我相信!”弗朗兹笑着说道,“这是订交的标志嘛。” 不过,戏言很快就演变成为事实,因为弗朗兹和阿尔贝所乘的那辆马车一直顺着马车行列行驶,当他俩再次与农妇的那辆马车相遇时,刚才向阿尔贝扔鲜花的那个女农看见她的花插在阿尔贝的纽扣孔里时,鼓起掌来了。 “好哇,亲爱的,好哇!”弗朗兹对他说道,“这好戏开场啦!您要我离开您吗,您觉得一个人呆着更好些吗?” “不,”他说道,“我们别冒冒失失的;我不愿意第一次亮相,或是在大钟下面——我们常说的在歌剧院的舞会上——第一次幽会就让人当傻瓜一样逮着;倘若那个漂亮的农妇有意谈情说爱,我们明天会看见她的,要不她会来找我们。到那时,她会对我有所表示,我就知道该怎么办了。” “说真的,阿尔贝,”弗朗兹说道,“您明智就如涅斯托耳,谨慎不亚于尤利西斯;倘若您的喀耳刻真能使您变成一头驯服的野兽的话,她可真要十分机智或是泼辣才行哩。” 阿尔贝说得对。也许俊俏的陌生女人不想在这天让这事发展得过快吧,因为虽然两个年轻人又转了几圈,用目光四处搜寻,但还是没看见那辆马车:它可能从邻近的一条街跑掉了。 于是,他俩又回到罗斯波利宫,不过伯爵与那个穿蓝色披风的女人也不见了。那两扇挂着黄色锦缎的窗口仍被一些人占着,大约是他早先邀请的客人吧。 此时,宣布狂欢节揭开序幕的那座钟楼上,又敲响了这天到此结束的钟声。科尔索街的马车行列断线了,刹那间,所有的马车都在一条条横街上消失了。 这时,弗朗兹和阿尔贝已经到了马拉特街的对面。 马车夫一言不发穿过这条街,沿着波利宫驶入西班牙广场,在旅馆前停下车来。 帕斯特里尼老板在大门口迎接他的宾客。 弗朗兹首先关心的是打听伯爵的下落,并表示遗憾没有及时把他接回来,但是帕斯特里尼让他放心,说基督山伯爵已为自己租用了另一辆马车,这辆车已在下午四时去罗斯波利宫接他了。此外,他本人还受托把伯爵在阿根廷剧院的包厢钥匙转交给他的两位朋友。 弗朗兹询问阿尔贝有何安排,然而阿尔贝在想到去剧院之前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因此他在回答之前,倒是先向帕斯特里尼老板打听能否为他找一个裁缝。 “一个裁缝,”我们的旅馆老板问道,“干什么用?” “让他在明天之前为我们定做两套罗马农民穿的服装,要尽可能漂亮些,”阿尔贝说道。 帕斯特里尼老板摇了摇头。 “在明天之前做两套衣服!”他大声说道,“我请求两位阁下原谅,这纯属法国式的要求。两套衣服!您在一个星期之内肯定找不到一个裁缝会同意缝制一件六个纽扣的背心,哪怕您每个纽扣付一个埃居也办不到。” “这么说来,我得不到我想要的衣服啰?” “那倒不见得,因为我们有现成的。请让我来安排吧,明天,当你们醒来时,每人会有一套现成的衣服,包括帽子、上装和裤子,你们会满意的。” “亲爱的,”弗朗兹对阿尔贝说道,“让我们的旅馆老板去操办吧,他已经向我们表明了他是一个有办法的人;我们就安心去吃晚饭吧,吃过饭,去看《一个意大利女郎在阿尔及尔》[意大利作曲家罗西尼之歌剧。]。” “我们就去看《一个意大利女郎在阿尔及尔》吧;不过,帕斯特里尼老板,请您想着点,我和这位先生,”他指着弗朗兹接着说道,“我们非常关心明天能拿到我们向您要的那些衣服。” 旅馆主人再次向两位客人肯定,他们无须再操心,一定会如愿以偿的,弗朗兹和阿尔贝听了这话后,就上楼去换掉小丑的衣服。 阿尔贝脱下衣服时,极为小心地取下他那束紫罗兰花,因为这是次日的识别标志啊。 两位朋友开始用餐;不过阿尔贝在吃饭时,不禁发现帕斯特里尼老板的厨师与基督山伯爵的厨师两者的烹调技术有着霄壤之别。虽说他对伯爵多少有些成见,但事实迫使他不得不承认天平没有向帕斯特里尼老板的厨师那边倾斜。 在吃餐后甜点时,仆人询问两位年轻人要车的时间。阿尔贝和弗朗兹彼此看了一眼,从心底里担心这样是否太麻烦别人了。仆人明白他们的想法。 “基督山伯爵大人明确吩咐,”他对他俩说,“马车整天归两位大人调遣;因此两位大人可以随意使用,不必担心有所不便。” 两个年轻人决定彻底享受伯爵的特意关照,便下令备马,他们自己也就去换上晚礼服,因为白天他们参加了无数次战斗,原来那套衣服多少显得有点皱巴巴了。 他们换上衣服后,便去阿根廷剧院,在伯爵的包厢里安顿下来。 在第一幕演出的当儿,G伯爵夫人进入自己的包厢;她首先向头天晚上她看见伯爵的那个方向张望,于是看见了弗朗兹和阿尔贝坐在那人的包厢里,就在二十四小时之前,她还在弗朗兹面前对那个人发表过一通奇谈怪论哩。 她的望远镜频频地对准了弗朗兹,以致他觉得再不去满足她的好奇心未免过于残酷了;因此,两位朋友利用了意大利剧院的观众把看戏的包厢变成会客间的特权,离开了自己的包厢去向伯爵夫人请安了。 他们才走进她的包厢,她就示意弗朗兹坐在她旁边的荣誉席上。 阿尔贝便在后面就座。 “怎样!”她还没等弗朗兹坐定便问道,“似乎您除了急于认识再生的鲁思文勋爵之外就没事可干了,现在你俩成了莫逆之交了?” “我们之间的交往还没如您说的那么亲密,不过我不否认,伯爵夫人,”弗朗兹答道,“我们整天都在过多地受用他的恩泽。” “什么,整整一天?” “当然啦,说得不过分;今天早上,我们应邀去吃早饭,整个狂欢节过程中,我们用他的车子游遍科尔索街;最后,今天晚上,我们又借用他的包厢看戏。” “那么您原来就认识他了?” “又是又不是。” “这话怎么讲?” “说来话就长了。” “您愿意对我说说吗?” “我说了会让您害怕的。” “那就更要说了。” “至少等到这个故事有个结果再说吧。” “行,我就爱听有头有尾的故事。现在,您先说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呢?谁把您引见给他的?” “没有人;相反是他主动让人把自己介绍给我们的。” “什么时候?” “昨天晚上离开您之后。” “谁是中间人?” “啊!我的天主!中间人可就平平常常了,就是我们的旅馆老板。” “这么说他与你们一样,住在西班牙广场上的那家旅馆里啰?” “不仅同住一家旅馆,而且同住在一个楼面上。” “他叫什么名字?因为您想必知道他的姓名了?” “完全清楚,叫基督山伯爵。” “什么怪名字?不像是族名。” “不,这是他买下的一座岛的名字。” “他是伯爵吗?” “托斯卡纳的伯爵。” “我们以后再来谈论他的爵衔和其他情况吧,”伯爵夫人说道,她本人就是一个威尼斯附近的古老世家的后裔,“那么他为人如何?” “请问德·莫尔塞夫子爵吧。” “您听见了么,先生,他让我问您,”伯爵夫人说道。 “倘若我们不觉得他富有魅力的话,那我们就太难以满足啦,夫人,”阿尔贝答道,“有十年之交的朋友也难以做到他为我们做的事情,何况他又是那么大度、细致、高雅、充分显示出他是一个上流社会的人。” “算了吧,”伯爵夫人笑着说道,“我说的那个吸血鬼干干脆脆就是个暴发户罢了,他希望别人对他那百万家财不起嫉妒心,并希望引起莱拉的注意,而不致把他与德·罗斯希尔德先生[罗斯希尔德家族是欧洲最著名的银行世家。]混为一谈,如此而已。呃,她呢,您看见她了?” “哪个她?”弗朗兹笑着问道。 “昨天那个美丽的希腊女人。” “没有。我想,我们听见了她演奏单弦小提琴的声音,可是她根本没有露面。” “亲爱的弗朗兹,您说‘没有露面’,是在故弄玄虚吧,”阿尔贝说道,“那么呆在那扇挂起白色锦缎帷幔的窗口上的那个穿蓝色披风的人又是谁呢?” “挂着白色锦缎帷幔的窗口在哪儿?”伯爵夫人问道。 “在罗斯波利宫。” “那么伯爵在罗斯波利宫占有三扇窗口了?” “是的。您经过了伏流街吗?” “当然。” “好啦!那么您发现两扇窗口上挂着黄色锦缎帷幔,还有一扇窗口上挂着白色帷幔,上面还绣有一个红十字吗?这三扇窗口都归伯爵所有。” “哎唷!那么这个人是一个大阔佬啰?您知道狂欢节的一个星期时间,在罗斯波利宫,也就是在科尔索大街最走俏的地段,这三扇窗口值多少钱?” “两三百罗马埃居吧。” “不如说两三千哩。” “喔唷!” “他那巨大的收入都来自那个岛吗?” “他的岛?那里一个铜板也生长不出来。” “那他为什么买下它呢?” “别出心裁呗。” “那么他是一个怪人了?” “我觉得他确实有点不同寻常,”阿尔贝说道,“倘若他住在巴黎,倘若他常常观看我们那里的演出,我就会对您说,亲爱的,他要不是装腔作势、玩世不恭的人,就是文学作品中漏写一笔的可怜的家伙;事实上,他今天早上出了两三回门,其风度不亚于迪迪埃[意大利伦巴德王国的最后一位国王。]或是安东尼[安东尼(公元前82/81—公元前30),古罗马统帅和政治领袖。]呢。” 这时,有人来访,按照惯例,弗朗兹把座位让给新来者;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换个座位,还得变换谈话内容。 一小时后,两位朋友回到旅馆。帕斯特里尼老板已经对他俩次日穿的衣装作了安排;他答应他们,他会想方设法,积极筹措,让他俩满意的。 果然,到了次日九点钟,他带了一个裁缝走进弗朗兹的房间,裁缝拿了八到十套罗马农民的服装。两位朋友从中挑选了两套式样相同又较为合身的,并叫旅馆老板派人在他俩的帽子上缝制一条二十来米长的饰带,并且给他们定做两根漂亮的丝质腰带,要色彩鲜艳的横条子的,也就是在节日时平民百姓用以紧束腰身的那一种。 阿尔贝急于想看看穿上新衣后效果如何,这套衣装包括一件蓝丝绒上装和一条蓝丝绒裤子,一双绣花边长袜,一双带搭扣的鞋子和一件丝质背心。话说回来,阿尔贝穿了这身鲜艳的服装后也真够气派;当他用腰带扎紧他那修长的腰身,把帽子歪戴在头上,拖下一束束披肩的饰带时,弗朗兹不得不承认,有些民族体型生来优美,所以穿上什么衣服都如天造地设一般。但有的就不是了,譬如说土耳其人吧,往昔他们穿上绚丽多彩的长袍真是风头十足,但现在穿上带双排纽的蓝礼服,戴上希腊无边圆帽,那副丑陋的模样,不是活像一瓶瓶盖上红印戳的葡萄酒吗? 弗朗兹恭维了阿尔贝一番,后者仍然站在镜子前面看着自己,毫不掩饰地得意地微笑着。 他俩正这样忙着时,基督山伯爵走了进来。 “先生们,”他对他俩说道,“游玩时有朋友做伴心情愉快,但来去自由更是其乐无穷,因此我来对你们说,今天和以后的几天,我仍让你俩昨天使用的马车归你们支配。我们的旅馆老板大概对你们说过了,我在他那里还有三、四辆备用的,所以你们不会使我没有车子的;随意用吧,去玩乐也行,去办事也行。倘若我们有话要说的话,那么我们就在罗斯波利宫见面。” 两个年轻人还想推让几句,然而他们确实没有充分理由拒绝这份盛情,何况这也正合他们心意,所以最后还是接受了。 基督山伯爵与他们聊了将近一刻钟,口若悬河,无所不谈。他俩早就发现了,他对世界各国的文学了如指掌。弗朗兹和阿尔贝只须在他客厅的墙上瞥上一眼,便足以认定他对油画也很在行。他顺口露出几句不在意的话,便能使他俩相信他对自然科学决不陌生;他似乎对化学尤其下过功夫。 两位朋友没有回请伯爵一顿早餐的奢望,因为拿帕斯特里尼老板的普通饭菜去换他那美味珍馐,与其说是请他,还不如说是对他开一个拙劣的玩笑。他俩直率地向他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他非常欣赏他们的体贴,接受了他们的歉意。 伯爵的风雅举止使阿尔贝心醉神迷,要不是他有这么些科学知识,他真会认为他是一个十足的绅士了。完全可以自由使用马车使他喜不自胜,因为他曾看到过的那些绰约多姿的女农民,既然头天晚上他看见她们乘着一辆相当漂亮的马车,这回与她们在平等的基础上,继续与她们并驾齐驱更不会使他感到不快。 到了午后一点半钟,两位年轻人下楼了;车夫和几个仆人早先想出个主意,把他们的号衣再加在他们穿的兽皮上,这使他们的神态比头天晚上显得更为怪诞,让弗朗兹和阿尔贝赞不绝口。 阿尔贝温情脉脉地把那束枯萎的紫罗兰插在他的钮扣孔里。 钟声响起,他们就出发了,沿着维多利亚街,向伏流街飞驶而去。 马车转到第二圈时,又一束紫罗兰鲜花从载满穿着奇装异服的女人的马车上落到伯爵的马车里,阿尔贝看出,如同他和他的朋友那样,头天晚上看见的那些女农民已经换了装,也许是出于偶然,也许是出于与他相同的一种情感,就在他殷勤地穿上她们的家乡服装时,她们已换上了他小丑式样的服装了。 阿尔贝把那束鲜花插在原有的那束花的纽孔里,但仍然把枯萎的那束拿在手中;当他再次与那辆马车相遇时,他钟情地把手中的那束花放在双唇上;这个举动似乎不仅使向他扔花的女郎感到欣喜,也使她那些轻狂的女伴们惊喜不已。 这天的气氛与头天晚上的气氛同样活跃,如果有一位敏锐的旁观者在场的话,他甚至可能发现喧闹声和欢乐的情绪有增无减。伯爵在他的窗口上出现了一会儿,可是当马车重新经过时,他却又不见了。 自不待说,阿尔贝和那个扔紫罗兰花束的女小丑之间的调情延续了整整一天。 傍晚回旅馆时,弗朗兹收到一封发自使馆的信;信上说,他有幸在次日受到教皇陛下的接见。以往他每次游玩罗马时,他都提出这个请求并得到了恩准。他出于宗教的信仰和感恩戴德的心情,他如不能在集所有美德于一身的旷世楷模——圣彼得的一位继承者的脚下致以谦恭的敬意的话,他是不愿离开这个基督教世界的首都的。 因此,这一天他没去多想狂欢节;因为虽说教皇的伟大是以仁爱为本的,但人们要在这位高贵、神圣的老人,人称格列高利十六世[格列高利十六世(1765—1846),意大利籍教皇,鼓吹绝对的教皇极权主义。]的面前顶礼膜拜时,总是带着虔诚和十分激动的心情的。 从梵蒂冈出来后,弗朗兹径直回到旅馆,甚至避免取道伏流街。他带回了满脑子虔诚的思想,如果再去接受纵情欢乐的狂欢节的感染,对他来说似乎是一种亵渎的行为。 五点十分,阿尔贝回来了。他兴奋之极;那位女小丑又换上了农妇的服装,在与阿尔贝的马车相遇时,她掀起了面罩。 她是个迷人的姑娘。 弗朗兹真诚地向阿尔贝表示祝贺;他受之无愧地心领了。他说,从她那无法模拟的某些高雅的举止来看,他认出他那美丽的陌生女郎准是出身于名门世家。 他决定次日给她写信。 弗朗兹在听他的一番知心话时,发觉阿尔贝似乎有什么要求要向他提出来,然而,他迟疑着不好意思说出口。他坚持要他说,并且事先向他声明,只要能有助他获取幸福,他可以作出一切力所能及的牺牲。阿尔贝出于朋友间的礼貌的需要谦让了几句,最后,他向弗朗兹道出了心里话,说假如次日弗朗兹能把马车让他独自使用,就算帮了他的大忙了。 阿尔贝认为,就因为他的朋友不在场,那漂亮的农妇才肯大发慈悲,掀开她的面罩的。 读者不难理解,弗朗兹不会自私到在阿尔贝艳遇刚起了头就从中作梗的,这次邂逅既能满足阿尔贝的好奇心,又能照拂他的自尊心。弗朗兹对他那可敬的朋友胸无城府、大大咧咧的性格非常了解,相信他会把他走好运的细枝末节通通都告诉他的;两三年来,他跑遍了意大利,可从未走运与这类小插曲沾上边,因此弗朗兹为自己着想,了解一下在这样的情况下事情是如何进行的也是好的。 于是他答应了阿尔贝,并且表示自己只想次日在罗斯波利宫的窗口上看看热闹就行了。 果然,到了次日,他看见阿尔贝在下面走过来又走过去,手上拿着一大束花,大概是把它作为传递情书的使者。这个假设很快就得到了证实,因为弗朗兹看见一个穿着粉红色绸衣的迷人的女小丑的双手上拿着同样大的一束花,上面一圈白茶花非常耀眼。 因此,到了傍晚,阿尔贝表现出来的已不再是高兴,而是狂热了。他不怀疑陌生美人会以同样的方式答复他的。弗朗兹迎合他的意思,对他说,这些喧闹声已使他感到疲倦,他决定用次日整整一天时间来看看纪念册,做些笔记。 确实,阿尔贝没有失算:第二天黄昏时分,弗朗兹看见他三步并成两步地跳进他的卧室,手抓折成四方形的便条的一角,使劲挥舞着。 “怎么样!”他说道,“我猜错了吗?” “她有回音了?”弗朗兹问道。 “请自己念吧。” 他说最后这句话时,声调之激动真是难以言述。弗朗兹接过便条,念道: 星期二晚上七点钟,在蓬特费西街对面下车,跟着那个到时候将夺掉您手中蜡烛的罗马农妇走。当您走到圣贾科莫教堂的第一个台阶上时,请注意在您的小丑服装的肩头扎上一条粉红色缎带,以便她能认出您。 在此期间,您见不到我了。 望坚贞和谨慎。 “怎样!”当弗朗兹读完便条后,他对他说道,“您对此有何感想,亲爱的朋友?” “我想,”弗朗兹答道,“从事态的发展看,似乎这次邂逅相当顺心哩。” “我也这么看,”阿尔贝说道,“恐怕您只能独自去参加布拉恰诺公爵的舞会了。” 弗朗兹和阿尔贝在当天上午已分别收到了这位罗马著名银行家的请柬。 “请注意,亲爱的阿尔贝,”弗朗兹说道,“到那时候,所有的贵族都将出现在公爵府上;倘若您的陌生美女果真出身于贵族世家,她不会不在那里露面的。” “她去也罢不去也罢,我对她的看法不变,”阿尔贝继续说道,“您读过便条了?” “是的。” “您知道在意大利mezzo cito[意大利文,即,市民阶层。]的妇女所受的教育是很可怜的吗?” “嗯,”弗朗兹又答道。 “那不就得了!请再把这张纸条读一遍吧,仔细看看上面的字迹,并给我找出一个语法错误或是拼写错误来。” 果然,字写得端正娟秀,拼写正确无误。 “您是天生的幸运儿,”弗朗兹对阿尔贝说道,并再一次把纸条交还给他。 “您爱怎么笑话就怎么笑话,爱如何开玩笑就如何开玩笑吧,”阿尔贝接着说道,“反正我爱上啦。” “啊!我的天主啊!您让我感到害怕!”弗朗兹大声说道,“我看出我不仅要单身一人去参加布拉恰诺公爵府上的舞会,而且还可能要形单影只地回佛罗伦萨哩。” “事实是倘若我那位不相识的美人儿其可爱程度不亚于她的美貌的话,那么我向您宣布,我在罗马至少要呆上六个星期。我爱罗马,再说,我对考古学始终抱有浓厚的兴趣。” “喔,像这样的艳遇再来上一两次的话,我对您有朝一日成为铭文和文学学院的院士是不会感到灰心失望的。” 要不是有人来向两个年轻人通报可以进餐的话,阿尔贝大概还会一本正经地讨论他坐上学院院士交椅的资格一事了。不过,对阿尔贝来说,爱情与他的食欲并不相悖,于是他与他的朋友急急忙忙地去进餐了,反正晚餐后再继续讨论也不会嫌迟的。 晚餐后,仆人通报基督山伯爵到。两个年轻人已有两天没有见到他了。据帕斯特里尼老板说,伯爵到契维塔韦基亚去办一件事情了。他是头天晚间走的,就在一小时前才返回。 伯爵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或许是他克制了自己,或许是眼下没什么事情刺激他那几根刻薄辛辣的神经——不过以往有两三次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在他那辛辣的语言中是可以听出这些神经的震颤的——总之,他几乎与众人没什么异样之处。对弗朗兹来说,这个人是一个真正的谜。伯爵不可能想不到这个年轻的旅游者已经认出他了,可是,自从他俩再度相会之后,他的嘴里似乎没说出一句话表明他已想起在某处看见过他。对弗朗兹而言,虽说他有时也想对他们首次见面一事影射几句,然而他担心会使那个对他与他的朋友关怀备至的人感到不快,也就忍住了。因此他也像他一样对此事避而不谈。 伯爵早先已得悉两位朋友想在阿根廷剧院订一个包厢,并得到回答说,包厢都已经被租光了。 因而他给他们送自己包厢的钥匙来了;至少,这是他来访的表面上的动机。 弗朗兹和阿尔贝谦让了一番,表示不能让伯爵自己看不成戏。可是伯爵对他们说,他当晚去帕利剧院,他在阿根廷剧院的包厢,倘若他俩不用,就白白空着了。 两位朋友见他语气坚决,便接受下来了。 弗朗兹第一次见到伯爵时,他那苍白的脸色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现在,他已慢慢习以为常了。他不得不承认他那脸具有一种庄严的美,苍白是他脸上唯一的缺点,兴许也是主要的特征。他十足是拜伦笔下的主人公。莫说弗朗兹每次亲眼见到他,即便他每次想到他也就必然要把他这张忧郁的脸安在曼弗雷德的肩上,或是安在莱拉的无边高帽之下。他额头上的皱纹,显示出一种痛苦的思想始终在他的脑际萦绕;他那对炽热的眼睛能看透人的灵魂深处;他那两片倨傲,并带着嘲讽意味的嘴唇使说出来的话有一种特殊的性质,在听者的思想中刻下极为深刻的印象。 伯爵已经不年轻了,少说也有四十岁,不过一眼就可看出,他天生就比与他交往的年轻人高出一筹。事实上,伯爵除了与英国诗人笔下传奇式的主人公相像而外,他似乎还具有天赋的魅力。 阿尔贝因他与弗朗兹有幸结识这么一个人唠叨个没完。弗朗兹没像他那么热情,不过他还是受到了某些影响,那是任何超凡脱俗的人对他周围的人的思想上都会产生的那种影响。 他老想着伯爵打算去巴黎的那个计划,伯爵已表示过两三次了,他毫不怀疑,以伯爵那怪诞的性格、富于特征的脸和他那巨大的财富,他一定会在那里产生巨大的反响。 然而,当伯爵去巴黎时,他并不想留在那里。 这天晚上如同在意大利剧院里的其他晚上一样,不是在听歌剧中度过的,而是用于访客和谈天。G伯爵夫人本想把谈话内容引向伯爵,但弗朗兹对她说,他有一件更为新鲜得多的事情要对她说,于是他不顾阿尔贝的假谦虚,一下子就把三天来闹得这两位朋友心绪不宁的那件大事都给伯爵夫人说了。 由于这一类风流韵事,起码这些旅游者的话是可信的,在意大利并不鲜见,伯爵夫人丝毫也没有表现出不信任的样子。她祝贺阿尔贝旗开得胜,并且可望有个圆满的结局。 他们分手时说定在布拉恰诺公爵的舞会上再见,全罗马的头面人物都已受到了邀请。 抛花束的妇人信守诺言:在第二、第三天,她都没有给阿尔贝任何信息。 星期二到了,这是狂欢节最热闹也是最后的一天。星期二,剧院在上午十时就开门了,因为晚上八时一过,人们就要进入封斋期。星期二,所有因没有时间、缺少金钱或提不起兴致而没有参加先前几天的节日活动的人,也都混迹到酒神节来了,他们也狂欢滥饮起来,在一片忙乱和喧闹的气氛中,也有了他们的份儿。 从两点到五点,弗朗兹和阿尔贝一直顺着马车队伍走,与对面驶过的一辆辆马车,与在马腿间、车轮间行走的路人,互扔一把把面粉球;在这人马挤道,混乱不堪的场面中,没有发生过一次事故、一次争吵或是一次斗殴。在这一点上,意大利是优秀的民族。对他们来说,过节就该像个过节的样子。本书的作者曾在意大利住过五、六年,记不得在盛大的节日里曾见过一起诸如此类的事情,而在我们这里,这类事似乎变为顺理成章的了。 阿尔贝穿着小丑的服装神气活现,他在肩上系了一条粉红色的绸带,两端一直拖到他的膝盖。弗朗兹为了不让人在他与阿尔贝之间引起误会,仍然穿着那身罗马农民的服装。 随着白天的推移,喧嚣嘈杂声也愈演愈烈了。在条条人行道上,在任何一辆马车里,在所有的窗口上,没有一个人的嘴巴闭着,没有一个人的胳膊闲着;这是一场真正的人为的大风暴,叫喊声如雷鸣,面粉球、花束、鸡蛋、橙子和鲜花像冰雹般地从天而降。 到了午后三点,从民众广场和威尼斯宫同时发出的爆竹声好不容易地透过这轰然作响的嘈杂声传来,向人们宣布,赛马即将开始。 赛马与“玩蜡烛”一样,是狂欢节最后几天的特别节目。爆竹声中,马车行列顷刻大乱,各自驶到最近的一条支道上隐藏起来。 所有这些过程都完成得极为迅速,默契得令人难以想象,根本无须警方来安排每个人该站在哪儿,为他们指定该走哪条路线。 路人都紧贴在一座座宫殿墙边,接着,骤然响起马蹄声和剑鞘撞击声。 一队马枪兵,十五个人并排策马而来,横扫整个伏流街,为赛马者开道。当他们到达威尼斯宫时,又一阵爆竹声响起,宣布大街已畅通无阻了。 顷刻之间,在万人一调、惊天动地的喝彩声中,七八匹马在三十万个喝彩者的刺激下,在它们背上起落的骑士们的激励下,如同幽灵似的一闪而过。接着,圣仙堡的炮声响了三下,宣告第三号取得胜利。 炮声刚歇,不需其他信号,马车又立即出动了,纷纷涌向科尔索街;它们从每条横街上决堤似的冲出来,如同一时被堵的条条湍流一齐坠落进它们哺育的河床之中,于是,在大理石宫殿组成的两条堤岸之间,滔滔巨浪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滚滚而来。 不过,在人群之中又掺杂了另一种声音,另一个动态,原来是卖蜡烛的商贩粉墨登场了。 意大利的“moccoli”或是“moccoletti”指的是大小不等的蜡烛,大到在宗教礼仪上用的,小至线蜡烛;罗马狂欢节上唱压轴戏的演员们必须在蜡烛上使出截然相反的两手绝招: 1.保住自己的蜡烛不灭; 2.熄灭他人的蜡烛。 蜡烛犹如生命:人们只找到了一种方法来延续生命,这就是由天主来安排。 可是人却发明了成千种剥夺生命的办法,无庸讳言,在这最后的行动中,魔鬼多少帮了点忙。 蜡烛只要靠近任何一个火种便能点燃。 可是谁又能描述尽成千种熄灭蜡烛的方法呢,是巨大的气息,离奇古怪的熄烛帽,还是神奇的巨扇? 于是每个人都急于去买蜡烛,弗朗兹和阿尔贝也不例外。 夜色很快降临了;随着一声“卖蜡烛哟!”的尖叫声,上千个小贩也以刺耳的叫喊声遥相呼应,两三点星火已经在人头簇拥的上方闪现。这是个信号。 十分钟后,五万支闪闪烁烁的烛光从威尼斯宫蜿蜒而下,直至民众广场,又从民众广场渐次而上抵达威尼斯宫。 狂欢节又变成了鬼火节了。 倘若人们没有亲眼目睹,是怎么也想象不出这个景象的。 打个比方吧,天上所有的星星一齐落入人间,纷纷在狂跳乱舞。 这一切还伴有地球上所有其他地方的人从未听见过的叫喊声。 在这样的时刻,再不分什么社会等级了。卖苦力的与皇亲国戚扭作一团,王子王孙们又在追逐特朗斯泰凡尔人,后者又向市民们进攻,每个人都在吹蜡烛、在灭蜡烛、在点蜡烛。倘若老埃俄罗斯[希腊神话中的风神。]在此刻出现,他会被宣布为吹蜡烛之王;而北风则成了冠冕的推定继承人了。 这场烛光闪闪的疯狂的角逐持续了将近两个小时;伏流街被照得如同白昼;人们甚至都能分辨出四、五层楼上观众的一张张脸了。 每隔五分钟,阿尔贝就掏出怀表看看;终于时针指向七点了。 这时,两个朋友正巧位于蓬特费西街上。阿尔贝跳下马车,手上擎着蜡烛。 有两三个戴面罩的想走近他吹灭他的蜡烛或是从他的手中抢下来;但是阿尔贝是灵巧的拳击手,他把他们一个个打出十步开外,继续向圣贾科莫教堂跑去。 教堂的台阶上挤满了好奇的看客和戴面罩的人,他们都在竞相夺取他人手中的烛火。弗朗兹目送着阿尔贝,看见他踏上了第一级台阶;几乎与此同时,一个戴面罩的人,穿着一件扔花束农妇穿的衣装,伸长了胳膊,一下夺走了阿尔贝手上的蜡烛,这一次,他没有任何自卫的表现。 弗朗兹离得太远,无法听见他俩说什么话;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话中毫无敌意,因为他看见阿尔贝和农妇臂挽臂地走开了。 他看见他俩在人群里闪现了一会儿,但到了马切洛街,他俩在他眼里失踪了。 突然,发出狂欢节闭幕信号的钟声震响,与此同时,所有的蜡烛都神奇般地熄灭了,仿佛有一股飓风一下子便把蜡烛都吹灭了。 弗朗兹置身在无尽的黑暗之中。 所有的叫喊声骤然停止了,好似带走光明的劲风同时也把声音卷走了。 马车把戴面罩的人们送回家,发出辚辚的滚动声;窗户后面还有少数几盏灯在闪亮,除此而外,万籁俱寂,一片漆黑。 狂欢节结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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