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道德建设与家庭教育

季羡林读书与做人  作者:季羡林

最近党中央向全国人民发出了公民道德建设规范。此事实与人民素质的提高以及文化教育的普及有密切关联,可谓顺乎天时应乎人心的重大措施,因此得到了全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各报章杂志论之者众矣,这是一个十分可喜的现象。

我个人认为,道德行为有大有小。大者牵涉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牵涉到我们民族发展的前途。小者则显得像芝麻绿豆般的一些细小事情。大者我们必须做到,小者也决不能以其小而不为。

空口无凭,我举两个具体的事例。我所居楼前有一个大池塘,一半种植荷花,另一半则水光接天,没有任何植物。学校在塘边安装了一些椅子,供居民或外来游人休息之用。初搬来时的30年中,我因忙于行政工作,常骑自行车,来去匆匆,从来没有在椅子上坐过,不知道椅子和椅子四周的情况如何。近若干年来,在早晨读书写作疲倦之后,小蔡、杨锐和玉洁常扶我出门在塘边马路上散步,每次都会在椅子上坐坐,才发现在椅子前后左右都有许多垃圾,什么废塑料袋、破饭盒、烟头、烂纸、水果皮等等,最可恨的是瓜子皮,黑白皆有,满地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眼前湖光潋滟,风物旖旎,杨柳垂丝,新荷田田,你能坐得下去吗?没有办法,我们每次出来,必携一大塑料袋和一只竹夹子,先把地上的垃圾捡净,然后才落座。此时心情十分复杂,眼前美景赏心悦目,心内感觉厌恶忿怒。坐在椅子上吃喝,我无权反对。吃完以后,不过一举手一投足之劳,将垃圾投入垃圾箱中,毫不费事,垃圾箱就在附近,不劳远行。然而这些人却竟视若无睹,乱投一气。他们眼中只有自己,毫无他人。这是一种地地道道的自私自利的行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种耻辱。有时候我们看到背后专家招待所的外国专家也出来捡垃圾,我脸上真是羞得发红。

还有一件事情,就是随地吐痰。这也本来算不上是一件大事;但是,我曾读到过一篇外国人写的文章,他反对在中国举行奥运,理由之一就是中国人随地吐痰。这样随地吐痰不就成为一件大事了吗?随地吐痰,毋庸讳言,在中国确是常见。它几乎成为一种“国习”了。若干年前,北京政府也曾设法整治过。办法是,谁在大街上随地吐一口痰,就罚款五角,自己还要把痰迹擦掉。据说,有一次一个人因吐痰被罚,他在地上又吐了一口,拿出一元钱交给检查人员,说道:“我索性凑个整数,免得你找钱。”这是不是一个笑话,我不敢说。总之,那一次整治并没有成功,“后遂无问津者”。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这一点谁也不敢否认。但是,有这些毛病,确也是事实。古人说:“过则勿惮改。”这些毛病是非改不行的。怎样去改呢?这些毛病都是“历史遗产”。要求一下子就改过来,是不切实际的。我认为,必须从根本抓起,从小处抓起,我在上面讲到道德行为有大有小。但是,对于大小,必须有一个辩证的看法,小恶不改,久之必酿成大恶。我们要把这些小毛病提高到人民素质的水平上来看,纳入法治的范畴。这决不是抡起大斧砍苍蝇。新加坡的成功经验可以作我们的借鉴。

另一方面,必须从家庭教育抓起,从娃娃抓起。父母先要以身作则,对小孩子讲清道理,小孩子是能够接受的。中国古代是非常重视家庭教育的,孟母三迁就是一个好例证。因此我把改正上面提到的那一些小毛病的希望寄托于家庭教育。我想我的希望是会实现的。

---2001年1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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