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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绝对不在场证明 作者:大山诚一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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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巡查部长和我奉命前往舞黑市大木町的平根家。他住在一栋看起来很高级的分售公寓里。公寓共有十层,平根住在902号房。从这里开车去日湖市户田町的案发现场需要二十分钟左右。我们坐电梯上到九层,按下门铃。 “咦,二位是之前来过公司的警官吧?今天找我有什么事吗?” 平根的打扮跟上班时截然不同。今天的他穿着POLO衫配棉布裤子,显得十分随意。 “我们有些问题要问您,方便进屋谈吗?” 他将我们带往餐厅兼厨房的地方。他貌似还没成家,家里没有住着第二个人的迹象。屋里摆着各种看起来十分昂贵的家具与电器,收拾得干干净净,几乎能直接用作样板房了。 下乡巡查部长开口问道:“能不能请您讲讲布田先生遇害那天您都做了些什么?” 平根皱起眉头。 “问我这些干什么啊?” “我们打听到您把公司的吗啡偷偷卖给了黑社会组织白岚会,要是这件事被布田先生知道了,您肯定会非常头疼的吧?” 平根顿时拉下了脸。 “我在倒卖吗啡?开什么玩笑,谁说的啊?” “这个不太方便透露。” “不管是谁说的,警察都不该听信这种不负责任的谣言。我才没有倒卖公司的东西呢。你们去查查公司的库存记录就知道了。” “您是生产管理课的课长,真想篡改记录的话,还是有办法的吧。” “天哪,堂堂警察居然因为几句没凭没据的话就上门找碴儿!我说我没做过这种事,让你们去查记录,你们又说记录肯定被我篡改过,这不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吗?” “您会生气也是人之常情,只要您告诉我们案发当天您都做了些什么,我们立刻就走。” 平根叹了口气。 “好吧。我说还不行吗?是几日来着?” “六月十七日,星期六。” “稍等,我得去翻翻日程本……” 平根去隔壁房间拿来日程本,翻开一看便喃喃道:“是跟表亲们聚餐那天啊……” 然后他告诉我们: “因为那天是星期六,我应该是八点多起来的,比平时晚一点。吃过早饭以后就在家里打扫打扫卫生、洗洗衣服什么的。” “不好意思,请问您家一共有几口人?” “如您所见,这儿就我一个人住,所以没人能给我做证。” “打扫完卫生以后呢?” “我开车出门了,因为中午要跟亲戚聚餐。在西急百货店的中餐馆,叫‘北京仙馆’。我加上表兄弟,总共是六个人。” 西急百货店在日湖站跟前,开车去案发现场十分钟左右。 “跟亲戚聚餐啊,关系真好。” “基本半年一聚吧。” “聚餐的时候都聊些什么啊?” “随便聊聊吧,汇报一下自己跟家人的近况啦,工作上的事情啦,童年的回忆啦……” “那你们聚到了几点啊?” “下午三点。从正午到下午两点在‘北京仙馆’,然后去了同一层的‘charade[英文单词,意为“哑谜”]’咖啡厅聊到三点。” “然后呢?” “然后去了日湖站附近的电影院,看了一部叫‘Two of Us’的片子。要我讲讲剧情吗?” “不,不用了。” 反正他完全可以提前找一天把电影看了。 “电影是几点散场的呢?” “五点多,之后我就直接回家了。”说到这儿,平根推了推眼镜问道,“话说布田是什么时候遇害的啊?” “下午两点到三点之间。” “哦,我刚才也说了,那时我正跟亲戚们在咖啡厅聊天呢。” 平根用满怀自信的态度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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