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克拉多克太太  作者:威廉·萨摩赛特·毛姆

这一夜,伯莎和莱伊小姐都心事重重;至于爱德华,当然了,经过大量运动和一顿丰盛的晚餐,睡了个安稳觉,什么心事也没有。伯莎的心里窝着火,她费了好大的劲才逼自己亲吻丈夫,然后他习惯性地背过身子,打起了呼噜。莱伊小姐知道这对夫妻即将发生的矛盾,想着自己要不要做些什么。可她能做什么?他们一直各读各的生活之书,一本是斜体字,一本是练字本上的大号圆体字。她又怎能帮他们找到共同点?当然,婚后第一年的生活总是坎坷的,情欲的厌倦加深了难免的幻想破灭。每一场婚姻都有绝望透顶的时候。巨大的隐患在旁观者身上,他们可能会过于关注当事人,继而介入调解,结果造成矛盾永远存在——把纠葛直接斩断,而不是让时间来解开此结。经过深思熟虑,莱伊小姐理所当然地选择了最符合她作风的对策。她断定,从长远来看,最好的做法就是什么也别管,顺其自然,让问题尽可能自行化解。她没有再作逗留,而是依照约定,次日动身离开。

“喏,看吧,”爱德华向她告别道,“我跟你说过的,我会让你不只待上一个礼拜。”

“你这人好得不得了,爱德华,”莱伊小姐不动声色地说,“我对此一刻也没怀疑过。”

他很得意,没有听出其中有半点讽刺的意味。莱伊小姐跟伯莎告别时,带着一丝别扭的温情,这种情形倒是难得。她向来不喜欢表露情感,却发现再难说出口也应该告诉伯莎,她要是遇上什么麻烦,随时可以找姑姑,把姑姑当成真心的老朋友。她只说了这些话:

“你要是想来伦敦买什么东西,随时去我那儿住,知道吧。你来的话,我觉得你大可以跟我住上个把月——要是爱德华肯放你来的话。也算换一种生活。”

莱伊小姐跟爱德华坐车去火车站的时候,伯莎突然感到一阵极度的落寞。她的姑姑曾是她和丈夫之间的阻碍;过了开头几个月的疯狂迷恋,等她开始发现自己和一个她不了解的男人在一起,偏偏这时候她姑姑又来了。本来,这房子里的第三个人让他们放不开手脚。而如今,她已经开始有些恐惧地展望以后的日子,她对爱德华的爱成了钻心的痛。啊,没错,她好爱他,她深爱他;可他呢,他喜欢她,用他那平心静气的态度喜欢她。她想想就来气。

跟着便是阴雨天,有两天提都别提打网球。但到了第三天,太阳又出来了,草坪很快就干了。爱德华赶车去了另一头的特坎伯雷,快到晚上才回来。

“嘿!”他说,“你还没穿上打网球的行头呢,最好抓紧了。”

伯莎一直在等这么个机会。她厌倦了总是让步,总是低声下气。她要讨个说法。

“你打得很好,”她说,“可我不想再跟你打网球了。”

“到底为什么?”

她突然发作,大喊道:“因为我烦透了被你使唤来使唤去。我自尊心太强,受不了别人那样对我。噢,别装得好像你心里没数似的。你跟我打球,是因为找不到别人陪你打。难道不是吗?你总跟我在一起打就是这个道理。你宁愿跟世上最愚蠢的傻瓜待在一起,也不要我陪。你似乎想方设法瞧不起我。”

“嗨!我又做错了什么?”

“噢,当然了,你给忘了。你做梦都想不到会让我难过得要命。你觉得我喜欢在人前被当成个可怜的白痴,任你嘲笑讥讽?”

爱德华没见过妻子发这么大火,这回他不得不上心。她站在他面前,说完这段话,她咬牙切齿,双颊通红。

“我想是前几天的那件事。那天我见你火气很大。”

“而你一丁点也不在乎。”

“你太傻了,”他说着笑了一声,“有客人在,我们不能在一组打球。他们会笑话我们这样太亲热。”

“要是他们知道你多么不在乎我就好了!”

“要不是你生闷气,不肯打球,本来我可能后面会跟你组一盘。”

“你绝对不会这么想,我还不了解你嘛。你自私至极。”

“得啦,得啦,伯莎,”他和气地叫道,“没人给我扣过这种帽子,从来没人说过我自私。”

“哎呀,他们觉得你有魅力。他们觉得,因为你开朗、脾气好,因为你对所有认识的人都嘻嘻哈哈的,所以你性格特别好。要是他们跟我一样了解你,就会明白,那只是因为你完全不在乎他们。你看似把别人当成知己,结果等他们走了,再过五分钟,你就把他们忘了个精光……最可怕的是,我在你眼里,比别人好不到哪儿去。”

“噢,得啦,我可不觉得你能在我身上找出这些怪毛病。”

“我从来没见你牺牲一丁点的兴致来满足我最迫切的愿望。”

“你可不能指望我做些我觉得不理智的事情。”

“你要是真的爱我,不会总是在意我要的是不是理智。我当初嫁给你的时候根本没有想到理智。”

爱德华没有答腔,这自然是让伯莎的火气又往上冒了。她正在给桌上摆花,于是恶狠狠地掰断花茎。爱德华沉默了一会儿,朝门口走去。

“你上哪儿去?”她问。

“既然你不玩,我只好自己去练练发球。”

“你怎么不去请格洛弗小姐来陪你玩呢?”

他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新的想法(新想法难得冒出来一次,以免影响他的冷静),可这个想法荒唐得让他发笑。

“你不会真的吃她的醋了吧,伯莎?”

“我吃醋?”伯莎嗤之以鼻地说,然后转念一想,“比起跟我打球,你更喜欢跟她打球。”

他聪明地撇开了指责中“打球”两个字。“看看她,再看看你。你觉得比起你,我更喜欢她?”

“我觉得你相当愚蠢。”

伯莎几乎还没意识到,话就说出口了,加上刻薄又轻蔑的口吻,话变得更难听了。这句话把她吓坏了,她脸色煞白地朝丈夫瞥了一眼。

“噢,我不是故意要这么说的,爱迪。”

她生怕自己真的伤了他的心,感到十分愧疚。要是能收回刚刚的话,叫她干什么她都愿意。爱德华正翻着一本书的书页,懒洋洋地看着书。她朝他走去。

“我没惹你生气,对吧,爱迪?我不是故意要这么说的。”

她挽住他的胳膊,他不回答。

“别生我的气,”她又支支吾吾道,接着把头埋进他的胸前,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控制住自己。你不知道那天你让我多丢脸。晚上我一直在想那件事,睡也睡不着……吻我。”

他背过脸去,但她不让他躲开。她终于还是贴上了他的唇。

“快说你不生我的气。”

“我不生你的气。”

“噢,我太需要你的爱了,爱迪,”她低语道,“从没有像此刻这么需要……我怀孕了。”

接着,她回应他的一声惊叹:

“直到今天我才确定……噢,爱迪,我好高兴。我想这才会让我快乐。”

“我也高兴。”他说。

“可你得对我好点,爱迪,我烦躁和发脾气的时候,你得顺着我。你知道我也是忍不住,但事后我总是很后悔。”

他生性冷静,只有尽量热情地亲吻她,她这颗备受折磨的心这才踏实下来。

伯莎本来打算隐瞒怀孕的事,能瞒多久是多久;难过时以此当作慰藉,来抵御幻想的逐渐破灭。爱德华冷静的天性无法满足她炽热的爱:于她,爱是燃烧的火,燃尽余生的火;于他,爱是一种天经地义的风俗,是提供便利的生活所需,就跟订购一套衣服一样,没什么好激动的——她不甘心接受这一发现,这一尚不明朗的发现。伯莎强烈的爱将丈夫的冷淡遮掩了一段时间,她没看出来他是天性如此。她怪他不爱她,还不着重点地自问怎么博得他的爱。她的爱比他的多出太多,她的自尊心因此受到羞辱。半年来,她不顾一切地爱着他,而今,她睁开双眼,不肯面对赤裸裸的现实,依然只看她希望看到的东西。

而现实挤过她的重重幻想,对她加以折磨。她怕爱德华既不爱她,也从没爱过她。是保留以往那强烈的爱,还是换上一种同样强烈的恨,她摇摆不定。她告诉自己,做事不能半吊子,要么爱,要么恨,不论爱恨,都要彻底。而现在,孩子弥补了一切。爱德华爱或不爱,都不重要了,即便意识到曾经的希望是多么愚蠢,曾经的理想破碎得多么快,她也不再难过。她感觉,儿子那幼小的双手已经在把她与丈夫之间的纽带一根一根斩断。在猜到自己怀孕的时候,她大喊了一声,不仅是出于喜悦和自豪,也是为她即将到来的自由而欢呼。

然而,当怀孕之事从猜测变为确定时,她的态度发生了急转弯;她的情感像四月的风,总是飘忽不定。极度的虚弱令她渴望丈夫的支撑和体谅,她忍不住要把事情告诉他。在那天充满恶意的争吵中,她强迫自己说了些难听的话,可自始至终她都想着他能把她搂进怀里,说他爱她。重新点燃她行将熄灭的爱是如此简单。她需要他来拯救,没有他的爱,她活不下去。

几个星期过去,看到爱德华的表现有所改观,伯莎十分感动,特别是跟他之前的冷淡比起来,尤为明显。现在,他把她当成病人一样看待,并像对病人一样给予应有的关心。他真的很体贴,在此期间,为了妻子什么都做,只要不涉及牺牲他个人的便利。大夫建议用些小点心来提升食欲,爱德华便欣然骑马远赴特坎伯雷去买。在她面前,他蹑手蹑脚走路,说话声也变细了。过了一阵子,他经常坚持抱着伯莎上下楼,尽管拉姆齐大夫保证,这样做完全没必要,伯莎还是让爱德华坚持这么做。她喜欢像个小孩子一样被他强壮的臂膀抱着,她就爱依偎在他的怀里。后来,到了冬天,天气太冷,没法驾车出去,伯莎就会长时间躺在窗边的沙发上,望着排成排的榆树(眼下又是光秃秃的,令人感伤),再望着阴沉的乌云从海上远远飘来——她的心里一片安宁。

新年的一天,伯莎像往常一样坐在窗边,这时,爱德华沿着车道策马腾跃而来。他停在她面前,挥了挥鞭子。

“我新买的马,怎么样?”他叫道。

就在这时,那牲口欢蹦乱跳了起来,退进了花坛里。“安静,老兄,”爱德华叫道,“好啦,别大惊小怪,安静!”那匹马后腿直立,顽劣地向后竖起耳朵。过了一会儿,爱德华下马,牵着它朝伯莎走去。“这马真俊,不是吗?快瞧瞧。”

他从上到下摸着马的前腿,轻抚它油亮的皮毛。

“只花了我三十五英镑,”他说,“我得带它回马厩,然后我就回屋。”

几分钟后,爱德华回到妻子身边。他穿骑马服很好看,再配上一双高筒靴,那模样真是像极了猎狐的乡绅,这可一直是他的理想。新买的马让他情绪高昂。

“就是这牲口,上个礼拜我们出去的时候,把亚瑟·布兰德顿给甩出去过……害他扭了一只脚脖子,折了一根手指头,现在还一瘸一拐着呢。他说,这马是他骑过最烈的马,他吓得不敢再骑了。”爱德华轻蔑地大笑。

“你不会真的买下来了吧?”伯莎惊慌地问。

“当然买了,”爱德华说,“这样的机会我可绝对不能错过。嗨,这马美绝了,只不过有点脾气,谁没点脾气呢。”

“可它不危险吗?”

“有一点,所以到手便宜。亚瑟花了一百几尼[英国旧时金币或货币单位,现合1.05英镑。]买来的,他说算七十卖给我。‘不,’我说,‘给你三十五,我还得冒着摔断脖子的风险。’唔,他只好接受我这个出价!这马在郡里名声不好,他一时半会儿是找不着买家的。谁要是想在马的事情上骗过我,可不太容易!”

听到这里,伯莎已经吓得魂儿都丢了。

“可是,爱迪,你不能骑这匹马,万一出事了呢。噢,要是你没买就好了。”

“它好得很,”克拉多克说,“要说谁能骑,那就是我,哎呀,我肯定要冒这个险。嗨,买了又不骑,到头来还得给个说法。”

“就算是讨好我,爱迪,别骑!别人说什么有什么关系呢?我好害怕。这个时候,你总可以听我一句吧。我可是难得求你的。”

“嗯,你要我做的如果合理,我总会尽全力,但说实话,买这马花了我三十五英镑,我总不能把它剁碎拿去喂猫吧。”

“也就是说,你为我做什么,都要基于一个前提,就是不妨碍你自己的好恶。”

“好啦好啦,我们都是这样的,不是吗?……得啦得啦,别为了这事不开心了,伯莎。”

他和气地捏了捏她的脸颊。都知道,女人嘛,要是有能耐,恨不得把月亮给摘下来,可就算没这个能耐,也不妨碍她们没完没了吵着要。爱德华在妻子身旁坐下,抓着她的手。

“对了,说说你今天都干什么了。有人来过吗?”

伯莎深深叹了口气。她在丈夫心中没有一点分量。他铁了心要做的事,怎么祈求,怎么掉泪,都阻止不了。她再怎么争,他也总有法子让她看起来理亏,然后得意地扬长而去。好在她现在肚子里有孩子了。

“谢天谢地!”她喃喃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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