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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笔记空中小姐 作者:小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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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我被迫从不知名案件中寻找刺激和安慰,却受够了那些天花乱坠的推理小说,它们与现实世界如此格格不入,总是预先确定读者是一群傻子。 “读者是不负责任的傻子,作者是含辛茹苦的保姆,他们不但要提供奶水和食物,还要承受无端被打骂甚至囚禁到地下室里的危险。”作家老灰说完这段既自大又自黑的话后不久就销声匿迹,不知是不是被哪个狂热的傻子读者碾成了饲料。 不过我似乎没什么资格谈论现实。这颗项上人头终日被别人的思想和不相干的事件满满占据,就像《走错楼层的加百列》里的怪男,有眼难睁,有口难开。 有时候我企盼沉陷入梦境,因为那是专属于我的珍贵时间。然而在梦中我经常穿越一些纸房子,它们由各种厚书砌成,俯仰都是能够穿透眼皮的文字,空气中嗡嗡轰响,全是巨大的蠹鱼和碎纸机互相拼斗的声音。 尽管如此,我还是强迫自己生吞活剥了许多推理小说。 最令我感到压抑的就是被粉丝们奉为乐趣之源的“密室”和“不可能犯罪”,PLOT和TRICK中有一样编造得靠谱就该大烧高香,大多数时候,博闻强识的作者们都会不停地追逐前辈们留下的或浅薄或魔幻的诱饵,私心揣测着读者的兴奋点,结果真是极度糟糕,书中人物的性命就像纸一样薄,而侦探们的脑袋就像过年的花炮,开始时糊满了大黄泥巴,后来只要一点点火星,“嗵”,满天烟火,恶灵退散,名侦探诞生——“凶手就在我们中间!”当然还有所谓的“叙述性诡计”,头顶着“逗你玩”的大标语耍文字流氓,让人浑身恶寒。 这些思想源自一种奇怪的心态。对于一个经常分不清纸面上平滑虚幻世界和空气中肉欲现实生活的人来说,无力解决假想的谜题比摆脱不了现实的困境更加绝望。 “我飘飘无所适,不过幽幽一身影。” 当然,后来的经历还是让我感谢自己没有把这些硬啃下去的推理小说呕吐出来。现实中无法解决的案件往往比书中的更加不真实。 我倒是挺喜欢老布的马修·斯卡德系列,这个醉鬼与酒精对抗的漫长故事总让我想起自己。从本质上讲,过度阅读和酗酒、吸毒、滥交这类事情并没有太大区别。 “我就这样儿。” 把这句话甩得最帅最响的人应该是丁东未发表的剧本《月光灿烂》中那个大胸女孩,她指着爬到她床上的父亲鼻子说他像个老太监,而她自己绝不会帮助他那无能的烂肉块做任何事情。 档案翻看结束。 我摘下眼镜掐掐眉心。 好家伙,虽然“文风”朴实得有些过分,而且根本不符合证据标准,但其中记载的内容确实比劣质推理小说还要狰狞。 “三万英尺的双重密室杀人、失踪事件”,要是以这个题目写篇推理小说出道,是不是也能得个横路敬二新人奖什么的? 据《TT日知录》记载,这个国家的文学奖项比每年出版的像样文学作品还要多,“粥多僧少”。组织者和评委们捧着证书到处围堵新人作家,说是只要能出得起赞助费,什么授奖、出版、通告、书托全都可以提供一条龙服务,其中最古怪的一个轻小说奖居然每年颁发四次,每次都用上一届得奖者的名字命名,直到后来锒铛入狱的王小炮获得“童菊花文学奖”的那届终于停办。 莫林奖。嗯,听上去还不错,不过还是等我百年之后再设立吧。最近很火的作家银发三少在唯一一次接受平面媒体采访时说,他最恐惧的事情是自己的名字被印在成千上万的海报上,掉落地面任人踩踏千万遍后再捡去糊墙,那感觉就像被活祭。 回到案件中。 档案里惊鸿一瞥的妖狐面具和制服下的魅惑女体是最吸引我的环节。 《山海经·南山经》有云:“青丘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山海经》一直被当作地理学作品解构,但我感觉它更像一撮吃闲饭的古人捣鼓出来的科学幻想加密码学著作。书中猛禽异兽无数,但追究起来,真正以吃人为生活目标的却极为有限,远不如西方著述中随便哪个林子里都潜伏着一堆食人魔来劲,也许因为彼方人体长而多毛,兽怪们“以其为同类而食之不疑”,换到东方,再凶悍的怪物见到这些手比刀快、心比手狠的黄皮小人儿都得望风而逃。 其状如狐的凶手,婴儿般的怪叫,食人魔肆虐过一般的血腥现场,这一切倒真如按图布景,打通了传说与现实的界限。然而凶手(假定凶手真的存在。统计数据表明,大部分所谓密室杀人事实上都是自杀)这样做的意义何在?难道他或她与我一样,是个嗜书如命以至于分不清现实与虚幻差别的怪人? 我脑中的狐妖形象渐渐与航空公司广告中笑靥如花的青磁色空中小姐重叠,飞出窗口,化作清晨那个“咯噔咯噔”远去的背影。按照《无意识论》的说法,这应该是一种意识叠加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通常会扭曲周围的能量场,使思维与或然性事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简言之,有一定概率出现类似俗称的“第六感”或“预言”的现象。几分钟后,我震惊地发现这本一百年前曾经被大量散发的类似邪教读物的科普小册子居然切中现实。这就是文字的力量,它们只要以某种形式留存下来,就可能拥有独立的“格”,在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地点成为圣谕或者真理。 把思路拉回来。 拿到那张“密纹会”名片时我突然想到了这起案件,飞行与狐狸,简直像是刻意与宗教扯上关系。“空行母”! 数年前商人圈子里曾一度小范围流行供奉荼吉尼天,可完全不理会其源流与含义,淫祀泛滥,结果发生了不少令人谈之色变的诡奇事件,妖风才渐渐止息。荼吉尼天本是源自印度教的神祇,后来渗入密教和东洋,流变极其复杂,最初传说她是啖人血肉的伽梨女神侍从,必须以鲜血牲祭,在可考的记载中,也传说其“有自在之神通力,能于六个月前得知人之死期,遂预先取食其心,而代之以他物,直至此人合当命终时,始告败坏”。后来在流传演化中其形象渐趋温和,传至东洋与民间传说结合便有了坐骑白狐,号曰“白辰狐王”。当然这儿的狐狸已经由妖入仙了。 荼吉尼天实为音译,意译的版本应该是“空行母”。这个“空”当然并非局限于天空,然而有学者干脆将其转译为“Sky Dancer”,取“空中舞者”之意,倒也贴近佛旨。骑狐而来的空中舞者,凶手是以此自喻吗? 然而空行母的早期传说多与啖肉取心相连,若凶手有意制造宗教氛围,现场的偏差也实在太大了些。 在我的印象中,狐狸并不经常与血腥的食人场景相联系,它更多时候代表了一种“熟女之魅”。这并非是欲望煎熬下的杜撰,我清楚记得曾经在一沓古代砖画的拓本中看到过一种极为写意的九尾狐形象,它与其他瑞兽一并拱卫着莲座,挺立的乳房下隐隐有代表儿童嬉戏的纹样,应该含有护佑的意味,或是一种繁衍生息的象征。如此看来,它妖异的头颅与空中小姐曼妙的身姿织合在一起这种超现实主义情节竟也有典可依。 为何渐渐从食人怪物转化为祥瑞征兆的妖狐形象会出现在这场杀戮当中呢?可能仅仅是偶然,但经验告诉我,怪力乱神不会无意义地凭空显形,它们通常既是罪犯头脑中的狂暴原点,也是将案件引向终结的重要突破口。 突然想起另一件与妖狐有关的事情。 先前提到过的《不成村夜谭》是本看上去经历了几个朝代之久的破旧手抄本,在某起怪异事件中偶然落于我手。其中十三段文字无不荒诞离奇又各有难解之处,看上去可能是古人搞的原创笔记体恐怖小说习作之类的东西。可是偶有几次翻看史书,竟屡屡遇到与此书所载内容联系密切的真实事件,只是人物地点不同,时序混乱颠倒,事件结果也语焉不详。 其中有一则名为《食喉》的记录因其内容淫邪古怪而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摘要如下: 一玩偶师夜宿不成村,于溪边濯足时撞破二女沐浴,女羞遁,后携酒菜至其借宿之废宅共饮。酒至酣时,二女分着黑白纱丽起舞,明言其可择一而取之,偶师笑而不言,分赠二女一人偶,抚掌嘬唇作啸声,二偶忽忽抬首如生,与二女相拥疾转,偶师捻线大乐。天既明,二女返,言当夜仍至,其时必有一随其归者。偶师日访村中大户之家,遇富家子三,言明是夜可扮偶人随其去,将得桃色之遇,三子大喜,以百金谢之。是夜二女果至,偶师遂命二女与三子所扮偶人同饮并共舞,至酒酣处,偶师与三子强与二女做猥戏,一子汗热,忘情作人声,偶师所施咒法遂破,二女惊起,化为黑白二狐,股生数尾,作怪声长吟,探爪取四人喉骨,掷之于篝,煎而食之,咝咝有声。次晨村众寻三子至废宅,宅门深锁重锈,越墙而入见三子与偶师尸,喉皆去,杯碟间血可盈盆,皆大惊惧。 在我看来,此故事最古怪之处既非四人二狐之群戏,亦非妖狐食喉之谋杀事件,反倒是“当事人俱亡”情形下的现场记录者是何人这个问题。玫瑰说这本小册子看上去极像异世界之物,因为以她“杂赏家”的判断力,纸上的黑蓝色字迹颇似出自打印设备,这与数百年前旧抄本的“身份”完全不相符。 “这世上没有不可思议的事。只存在可能存在之物,只发生可能发生之事。”这句话被写在某本厚比砖头的推理小说腰封上,说出了一些世人欲语还休的东西。但我同样相信,一次谋杀,特别是一次凶手不明的谋杀当中,是不会有太多无用环节出现的,那些似有若无的超自然现象和谜题应该出自一种主观设计,起码是来源于一种客观情况逼迫下的主动处置。 可悲的是,这段感想仍然不是我的原创,我只是把开瑞坦夫人描述两性关系的白皮书中一段有名的描写偷换了概念。两性关系与谋杀原本就是一种游戏的两个表现方式,都是一场古怪又生死攸关的角力。 所以,这起高空谋杀和失踪事件中的种种古怪细节绝非只为营造气氛。 我将这卷并不太厚的档案如悬赏捉拿江洋大盗的画影图形般镌刻在脑海中,思维又开始不受控制地密密织网,就像那个悲哀又固执的老媳妇Penelope,不停地自拆自织,每一丝细微的线索都有无限延展的可能,每一个正确的新想法都可能让真相大白,而每一次误判则会让案情更加扑朔迷离。 可是思想的赛场边没有生杀予夺的教练员,我像一个永远无法上场的球员一样孤独地呆坐在黑暗的替补席深处,等待被疯长的野草淹没。 把两听冰可乐按在滚烫的太阳穴上,突突跳动的感觉暴露着“脑袋里面的东西”想要抛弃宿主独活的野心。我快要被征服了,以后干脆尊称它“脑兄”。 “选择是一场不公平的游戏,当你放弃了其他选项时,也就放弃了做出更好选择的可能。明天就是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日,而今夜却选择永久的远行,在这件事情上,人永远输给偶然。”《自杀笔记》里最直白的一段在耳边嗡嗡作响。我不得不忍受它的肆无忌惮,活着就别无选择。 林警官大概等得太久憋闷得厉害,一步三级台阶蹦上楼来。玫瑰应该也很想跟上来,无奈店里几个散客赖着不走。他们在这间小书店里坚定地冒充着爱书人,眼睛却始终在玫瑰的身上打转。她只能狠狠地斜睨着他们,仿佛只用凌厉的目光就能像挑滑车一样把这些刺儿头扔向大门外的广阔天地。 我假装自然地朝楼下看了看,玫瑰那半露的酥胸简直可以迅速治疗任何男人的假性近视。 “这么快?” 林莫忘脸上洋溢着白痴般的灿烂笑容,细看相当别致的五官尤其是那双乌黑的大眼睛的确在很大程度上化解了她胸大无脑的现实。拥有洪荒巨力的造物主啊,你怎么可以把有限的外貌资源如此随意地挥霍? “什么这么快?” “水落石出啊。” “这案子,你们又没辙了?” “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这卷所谓的档案明显不全,连案子的时间信息都没有。哪天发生的,我在‘0-HOUR’上怎么一点风声都没听到?”“0-HOUR”是一个古怪的网络社区,服务器据说设在某个小岛上,在这个即时通信工具满天飞的时代仍以用文字最快地披露各种敏感事件进程著称。 林莫忘摇摇头,伸出握成拳头的右手,左手三指摆成叉子状。 “又要打?”我不自觉地往后仰仰身子,准备迎击。 她只是从背包里取出一只牛皮纸袋,倒出几张纸片和照片。 原来拳头有时也代表数字。十三,林警官居然拿了一份十三年前的旧案卷来浪费我的时间。 怪不得如此重要的资料被她丢来抛去也无人追究,原来这只是一起早已被灰尘和蛛网封杀在档案柜深处的无头旧案。 “你闲疯了是吧?Wa-Ga-WO-Ga-Hoo!” 我脱口甩出一句《世界粗俗语言大典》里记载的小语种粗口,她恍如未闻(其实也没听懂),“啪”地一巴掌拍在桌上。这张饱受摧残的桌子如果像童话《卡兹王国历险记》中它的那些同类一样有张相声演员般灵巧的嘴巴,恐怕早就该用木头语开骂了。 “你再看看这个。”她用手指推过来一张旧照片。 一群身着青磁色制服的空中小姐集体照,边缘已经泛黄。 她们的身高体形都非常接近,粗看犹如多胞胎美人儿般整齐悦目。 “你应该不会觉得这案子与你无关了吧?”林警官严肃起来的时候眉目间竟也有种碧森森摄人心魄的狠表情。 我完全无暇顾及其他,整个身魂完全被这张照片占据。 空中小姐,窗外逆光而行的空中小姐,我五点五十分的心事。她就在这张照片的最左端,虽然身子被蹩脚地切去了一条,还是努力地绽放笑颜。不知为什么,我没从这笑容中感受到一丝暖意,也许是因为它沾染了命案的肮脏气息吧。 十三年了,她已在天宫的万里行旅中如蟠桃般熟透,亦如《野囚》中荒原上的虹色女体浓蜜般储藏在我心底。 “她就是案件中失踪的A。” 我心中一惊,却发现林莫忘指向的是另外一个人。右侧第三个,同样的身高、曲线,同样的笑容。 为什么这张面孔也有些熟悉?我用了极大的毅力才把那个空姐因薪水微薄而去兼职拍“人体动作影片”的花边新闻从思想中剔除。三秒,十三秒,三十秒,“脑兄”居然还是没能检索到任何信息。 她是谁? “你以为把脸憋成猪肝色就能变身思考机器吗?真相拿来!”这句话林警官倒是问得挺文学。 “嚓、嚓、嚓”。 一楼打火机响,玫瑰换上了一盘新蚊香点着。 瞬间,记忆仿佛也被点燃,我想起了照片上“失踪的A”的来历。 你为她劳心劳力,她却只留给你账户信息。 她活着,这行动一如本能,她死了,也不会传来任何消息。 脚下这楼板中埋着一张快要被我忘记的照片,它永远封印着老罗那个死鬼的旧情人。我从未见过她,却每年如中咒般地把一部分卖书款打入她的账户。老罗留下的书似乎渐渐与我店里的存货打成一片,永远也卖不完。 现在我终于知道,她并非是我幻想中那个隐居在村里的独自老去的美人儿,就像《英莲书简》中的写信者那样,活成一颗黑纱包裹的贞洁钻石。她曾经是有着体面职业的年轻女人,天天飞翔在无垠天宇。十三年后的今天她应该不再年轻,不过也许仍然美丽。空中小姐仿佛是《摩若摩陀陀》中的银色大鸟,拥有让时间停滞的能力。 她在合影中的笑容有些矜持,跟老罗留下的那张照片上如出一辙,显得心事重重。 我决定在思路彻底混乱之前跟林莫忘一起整理一下对于案件的看法,当然绝不指望她能有什么积极贡献。 我先打了一个电话。 需要帮助的时候我总是第一个想到她,虽然她像游戏中的雇佣军那样价值不菲,但结果总能证明物超所值。 一个把我当作奴隶, 一个把我当作雇主, 你们—— 真是我的家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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