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一章

流浪的家  作者:安·帕切特

回到分歧的路口

谨以此书献给帕特里克·瑞恩


父亲第一次带安德烈娅到荷兰屋的那天,管家桑迪来到我姐姐的房间,让我们下楼。“你们的父亲带来了一个朋友,想让你们见见。”她说道。

“工作上的朋友?”梅芙问。她比我大一些,对友谊的理解更为复杂。

桑迪想了想:“我觉得不是。你弟弟在哪儿?”

“窗座。”

桑迪拉开窗帘才看到了我:“你干吗非要拉上窗帘?”

我在看书。“为了私密。”我说道,但8岁的我对“私密”并没有概念。我喜欢这个词,我喜欢窗帘拉上后那种如同被装进盒子里的感觉。

至于客人,那就很神秘了。我们的父亲没有朋友,至少没有星期六下午这么晚时还到家里来的朋友。我从我的秘密基地出来,来到楼梯平台,躺在小地毯上。我以前这么干过,知道躺在地板上,从楼梯端的支柱缝隙望下去,就能看到会客厅。我看到父亲和一个女人站在壁炉前。据我判断,他们是在研究范赫贝克夫妇的画像。我起身返回姐姐的房间,做了汇报。

“是个女人。”我对梅芙说道。这一点,桑迪应该是知道的。

桑迪问我是否刷过牙,她的意思是我早上是否刷了牙。谁会在下午四点刷牙呢?乔斯林星期六休息,这天,桑迪事事都得自己干。她要生火、开门迎客、端茶送水,最重要的是她现在还得负责我的牙。桑迪星期一休息。而星期天,桑迪和乔斯林都休息,因为我们的父亲认为到了星期天,人就不应该工作。

“刷了。”我说道,因为我很有可能是刷了牙的。

“那就再刷一次,”她说道,“梳一梳头。”

梳头的话是对我姐姐说的,她的头发又长又黑又密,就像十匹马的尾巴缠在一起。无论怎么梳,都像没梳一样。

等我和梅芙拾掇得可以见人了,就下了楼,站在前厅的大拱门之下,看着父亲和安德烈娅盯着范赫贝克夫妇看。他们没有注意到我们,或者说没有搭理我们,很难说是哪种情况,所以我们就等着。我和梅芙都知道如何在这个家里保持安静,这一习惯诞生的动机是不想惹恼父亲,可当他发觉我们偷偷摸摸出现在身边的时候,就更恼怒了。此刻,他穿着蓝色正装——星期六他是从不穿正装的。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后脑勺有了灰白的头发。他站在安德烈娅旁边,看起来比实际的个子更高。

“有他们在你身边,肯定是一种慰藉。”安德烈娅对父亲说道,但她说的不是他的孩子们,而是那两幅画。范赫贝克夫妇叫什么名字,反正我从没听说过,画像中的他们像是老人,但也没到耄耋之年;他们穿着黑色衣服,郑重其事,站得笔直,完全就是另一个时代的风格。他们不在同一个画框中,却如此统一,如此伉俪和谐,让我总觉得他们原本是在同一幅画中,被切割成了两幅。安德烈娅将头往后仰,端详画中那两对精明的眼睛。这对夫妇的眼睛仿佛随时都盯着房间里的小男孩,无论他选择坐在哪张沙发上,他们都是不赞许的样子。梅芙一声不吭,用一根手指戳我的肋骨,就是想让我大叫,可我忍住了。还没人介绍我们给安德烈娅认识呢。她穿着有腰带的裙子,从背后看过去,小小的个子,干净利落;一顶黑色的帽子比碟子还小,别在一团淡色的头发上。在学校,我是由修女们调教长大的,哈哈大笑让客人尴尬的事情,我是不会干的。安德烈娅并不知道画像是房子买来时自带的,房子里的一切都是房子买来时自带的。

会客厅里范赫贝克夫妇的画像很是夺目,如真人大小,记录了被岁月冲走的人们。荷兰画派准确的笔触和对光影的描绘展现出了他们严厉而讨嫌的面孔,其他楼层上还有几十幅小一些的画像——过道里挂的是这对夫妇的孩子们,卧室里挂的是他们的祖先,还有他们所仰慕的人,没有姓名,分布在各处。另外还有梅芙10岁时的一幅画像,虽然没有范赫贝克夫妇的画像那么大,但也一样好。当时,我父亲坐火车从芝加哥带来了一位著名画家,据说呢,父亲是想让他给我们的母亲画一幅肖像,但并没有告知母亲画家要在家里待上两个星期。母亲拒绝摆出姿势供人作画,所以画家就画了梅芙。画像完成装框后,父亲把它挂在了会客厅范赫贝克夫妇画像的对面。梅芙常常说,她就是在那儿学会了盯人,把对方盯得不敢对视。

“丹尼,”父亲终于转过头来,一副知道我们在那儿等待的样子,“过来给史密斯太太问好。”

我始终坚信,安德烈娅看到我们的那一刻,脸阴沉了一下。即便父亲没提过他的孩子,她也应该知道父亲是有孩子的,毕竟埃斯蒂斯帕克的人都知道荷兰屋的事情。也许她觉得我们会待在楼上,毕竟,她是来看房子的,不是来看孩子的。也许她脸上的表情只是因为梅芙——姐姐那年15岁,穿网球鞋的她已经比穿高跟鞋的安德烈娅高了一个脑袋。有段时间,梅芙眼看就要比班上所有的女生、大多数男生高,于是她变得含胸驼背,父亲纠正她的站姿时可谓毫不留情,“抬头挺胸”这几个字几乎变成了她的名字。几年来,在家里,只要父亲从梅芙身边经过,就会伸出巴掌,啪的一下拍在姐姐的肩胛骨之间。意想不到的结果是,梅芙的站姿像女王身边的卫士,或者说像女王本人。即便是我也看得出来,她让人望而生畏:高高的个子,浓密发亮的黑发如同一堵墙,用眼珠子往下看人而不是低头看人。不过,8岁的我让人安心,个头也比父亲日后迎娶的那个女人小。我伸出手,握住了她小巧的手,报出我的名字,接着梅芙也这样做了。虽然后来在人们的记忆中,梅芙和安德烈娅一开始就不对付,但事实并非如此。刚认识那会儿,梅芙绝对是不偏不倚、彬彬有礼的,她本打算一直如此,直到后来情况不允许才作罢。

“你好吗?”梅芙说道。安德烈娅回复说她很好。

安德烈娅很好。她当然感觉很好。这么多年,她孜孜以求的就是挽着我们父亲的胳膊走上宽宽的石头台阶,跨过铺着红色瓷砖的平台,走进这幢房子。自从母亲离开后,她是父亲带回家的第一个女人。尽管梅芙跟我说过,父亲和我们的保姆不清不楚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保姆名叫菲奥纳,是个爱尔兰女孩。

“你觉得他跟菲菲毛睡了?”我问她。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称呼菲奥纳为菲菲毛,部分原因是我叫她的名字“菲奥纳”有困难,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她有一头蓬松的红头发,像波浪般披在脑后,状若惊云。很多事情都是多年之后,我和姐姐坐在车里,停在荷兰屋之外时她告诉我的,这桩情事也是如此。

“要么就是一起睡,要么就是她在半夜三更打扫父亲的房间。”梅芙说道。

父亲和菲菲毛的作案现场。我摇了摇脑袋:“无法想象。”

“你就不应该去想。上帝呀,丹尼,这也太恶心了吧。菲菲毛管事期间,你还是个小宝宝。你居然还记得她,我太惊讶了。”

但是,在我4岁那年,菲菲毛用木勺子打了我。我左眼旁边依然还有个高尔夫球棍形状的小伤疤——梅芙称之为“菲菲毛之印”。菲菲毛的说辞是,当时她正在熬制苹果酱,我一把抓住了她的裙子,吓了她一跳。她说,她只是想把我从炉子边拽开,完全没想过要打我,但我认为,木勺子打在孩子脸上,很难解释为意外。这件事情之所以有意思,是因为这是我人生的第一条清晰记忆,或者说是对他人,或者说是对荷兰屋的第一条清晰记忆。我对我们的母亲毫无记忆,但我却记得哐的一声,菲菲毛的勺子击中了我的脑袋瓜。我记得自己尖叫了起来,在前厅的梅芙飞奔到厨房,就像是小鹿飞跃房子后面的灌木篱墙。梅芙朝菲菲毛猛扑过去,把她撞倒在炉子上,蓝色的火焰一跃而起,一锅沸腾的苹果酱砸在地板上,溅起来的果酱烫伤了我们所有人。我被送到诊所,缝了六针,梅芙的一只手缠上了绷带,菲菲毛被解雇了,但我还记得她哭着说她很抱歉,说那完全是场意外,她不想走。据我姐姐说,菲菲毛跟我们的父亲有过一腿。姐姐应该是知道的,我落下伤疤那年是4岁,而她那时已经11岁。

碰巧的是,菲菲毛的父母曾是范赫贝克夫妇的司机和厨娘。菲菲毛在荷兰屋里度过了她的童年,或者说她是在车库上面的小公寓里长大的。所以这么些年后姐姐重提这个人时,我想到当年让她走人,她又能走到哪儿去呢?我还真想不出来。

菲菲毛是这幢房子里唯一认识范赫贝克夫妇的人。虽然我们坐在他们的椅子上,睡在他们的床上,拿着他们的代尔夫特陶器[代尔夫特陶器:荷兰的陶器。(本书注释如无特别说明,均为译者注。)]用餐,但甚至连我们的父亲都没见过这对夫妇。我要讲的不是范赫贝克夫妇的故事,但也算和他们有关系,我要讲的是这幢房子,而这幢房子以前属于他们。范赫贝克夫妇靠批发香烟发了财。范赫贝克先生很幸运,在“一战”开始之前,正好入了这一行。那时为了鼓舞士气,作战的士兵都有香烟可抽,后来这一习惯也跟着他们回到了家乡,继续见证了十年的繁荣期。范赫贝克夫妇的财富与日俱增,于是在费城之外的一片农田上修建了一幢房子。

这幢房子大获成功,应该归功于建筑师,但我之后想要找找看他是否还有其他留存下来的作品时,却没有任何发现。如此想来,要么是范赫贝克夫妇或是他们中的一位有卓越的审美眼光,要么是财富激发了超越建筑师想象力的奇迹,又或者是“一战”后的美国到处都是精益求精的匠人,而标准却今不如昔。无论何种解释,最后到他们手里的房子,也就是后来到了我们手里的房子,是天赋和幸运交汇下独一无二的产物。我无法解释,为什么一幢三层楼高的房子会让人感觉恰到好处,可它就是如此精妙。或者更好的说法是,别人住进这幢房子会感觉太大,会认为这是一种巨大而荒唐的浪费,但它却正合我们的心意。在埃斯蒂斯帕克,在珍金镇,在赛德,一路到费城,大家提到荷兰屋,说的并不是建筑,而是住在里面的人。荷兰屋里住的是荷兰人,他们的名字发音古怪。站在远处,从有利位置望过去,坐落在山上的房子仿佛离地几厘米,悬浮空中。前门玻璃如同商店展示窗一般大,并用藤蔓形状的铁框架固定住。阳光落在窗户上,一部分照了进去,一部分反射出来,映照在外面宽广的草坪上。也许这幢房子是新古典主义风格,但其线条简约,更接近于地中海或是法式风格。虽然房子不是荷兰风格,但会客厅、图书室和主卧室的蓝色代尔夫特壁炉架,据说是从乌得勒支[乌得勒支:荷兰中部城市。]的城堡里撬下来的,卖给范赫贝克夫妇以偿清某位亲王欠下的赌债。这房子,连同其壁炉架,竣工于1922年。

“他们过了七年的好日子,之后银行就开始逼债。”梅芙说出了房子前任主人的历史地位。

我第一次听说荷兰屋是被卖掉的,就是在安德烈娅第一次来的那天。她跟着我们的父亲走进前厅,眺望前草坪。

“这么多玻璃,”安德烈娅说话的语气仿佛是在考虑玻璃是否可以换掉,换成一堵实墙,“你不担心别人往里瞧吗?”

你不仅可以往荷兰屋里瞧,还可以看穿这幢房子。这幢房子中庭短,前厅深,直接通往被我们称为瞭望台的房间,瞭望台有一面窗户墙,面朝后院。站在车道上,目光顺着前面的台阶而上,掠过平台,穿过前门,再越过前厅长长的大理石地面,透过瞭望台,就能看见后院里紫丁香花在风中忘我地摇摆。

我们的父亲瞟了一眼天花板,然后瞟了瞟两边的门,仿佛是在考虑一样。“我们距离街道很远。”他说道。那是五月的一个下午,绕地界一圈的欧椴树枝繁叶茂,宽大的草坪地势渐低,碧草如茵,夏天我就像小狗一样在上面打滚。

“但是,到了晚上,”安德烈娅的语气充满了担忧,“应该可以想个法子挂上窗帘。”

用窗帘挡住眼前的景致?这怎么可能?我还真没听过这么蠢的想法。

“你在晚上看到过我们?”梅芙问道。

“不要忘了,当时修这房子的时候,”我们父亲的声音盖过了梅芙,“地产面积是200多英亩[1英亩约为4046.856平方米。——编者注]。一直到梅尔罗斯帕克。”

“他们为什么要卖了呢?”安德烈娅突然明白了,如果周围没有其他房子,如此修建的房子该是多么美妙。这样眺望出去,看到的就不仅仅是草坡,也不仅仅是芍药花床和玫瑰。视线可以一直延伸到宽阔的山谷,一直到森林的边缘。也就是说,到了晚上,范赫贝克夫妇或是他们的客人从舞厅的窗户举目远眺,只能看到漫天星光。那时,这里没有街道,也没有邻里;但现在,冬天树叶落下的时候,外面的街道,还有街对面布克斯鲍姆家的房子,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因为钱。”梅芙说道。

“因为钱。”我们的父亲点头说道。这并不是什么复杂的难题,即便8岁的我也想得到。

“但是,他们错了。”安德烈娅说道。她绷紧了嘴唇。“想想吧,这地方曾经该有多美呀。要我说,他们应该多些考虑,不要卖。这房子就是一件艺术品。”

她这么一说,我真笑出声来了,因为我理解安德烈娅的意思是说,范赫贝克夫妇应该在卖地之前询问她的意见。父亲生气了,叫梅芙带我上楼,好像我不认得路一样。

对于富人来说,现成的香烟一排排地摆在盒子里,从来不吸,就像是他们拥有的土地,一英亩一英亩地放在那里,从来不走,只是摆设。这幢房子外面的土地一点点地被割卖掉了,地产转让要记录在案,一笔笔的历史都有房契为证。土地一块块地被割卖掉还债——10英亩、50英亩,再来28英亩。埃斯蒂斯帕克距离大门越来越近了。就这样,范赫贝克一家度过了大萧条时期,却不料范赫贝克先生在1940年死于肺炎。范赫贝克家的三个男孩,一个童年夭折,另外两个年长的哥哥死于战场。范赫贝克太太死于1945年,当时剩下的只有侧院,其他部分都卖光了。房子和房子里的东西都归了银行,尘埃落定。

因为宾州储贷局的美意,菲菲毛留了下来,还拿到了一笔小小的津贴,并负责管理这处房产。菲菲毛的父母已经去世,或可能找到了其他的工作,不管怎样,菲菲毛一个人住在车库上面,每天检查房子,确保房顶没有漏雨,水管没有爆裂。她用除草机推出一条路,从车库直达前门,至于草坪其他地方,则任凭杂草疯长。房子后面还留有果树,她从树上摘下果子,做成苹果酱和桃子罐头,留到冬天吃。1946年我们父亲买下这地方的时候,浣熊已在舞厅安家落户,咬断了电线。只有趁着日头当空照,所有夜间动物蜷成一堆、呼呼大睡的时候,菲菲毛才进到房子里。它们咬断电线,居然没有把房子点燃烧光,真是个奇迹。浣熊最终都被抓起来,打发走了,但它们留下了跳蚤,无孔不入。梅芙说,她在这幢房子里最早的记忆就是挠痒痒,还有菲菲毛用棉签蘸上炉甘石液,给她点涂在挠破的地方。我父母雇下了菲菲毛,做姐姐的保姆。


我和梅芙第一次把车停在范赫贝克街(但在埃斯蒂斯帕克,人人都把它错念成了“范霍比克街”),是我从乔特中学第一次放春假回家时。那一年说是春假,其实名不副实,地上还有一尺厚的积雪,完全就是愚人节的玩笑,是在向寒冬脱帽致敬呢。虽然在寄宿学校只待了半个学期,但是我明白,真正的春天是为那些由父母带着去百慕大航海的男孩准备的。

“你要干什么?”我问道。她把车停在了荷兰屋对面,布克斯鲍姆家门前。

“我想看看。”梅芙弯下身体,摁下点烟器。

“这儿没啥可看的,”我对她说道,“走吧。”因为这天气,还因为我看到了“可得”和“应得”之间的差距,心情很糟糕,但回到埃斯蒂斯帕克,坐在姐姐的车上时,我还是挺高兴的。车是我们小时候家里用的,蓝色的奥兹莫比尔,姐姐有了自己的公寓后,父亲把这辆车给了她。当时我只有15岁,基本上是个白痴,还以为家的感觉就是这辆车,就是这停车的地点,其实家的感觉完全来自我的姐姐,我不知道,当然也就没有半点儿感激之情。

“你着急去哪儿?”她从烟盒摇出一支香烟,用手遮住点烟器。如果出手不及时,火星就会迸溅出来,要么落在座椅上,要么落在车垫上,要么落在你的腿上。

“我在学校的时候,你会开车到这儿来吗?”

砰的一声。她接住了火星,点燃了香烟。“不会。”

“我们现在倒是来了。”我说道。云层遮住了最后的阳光,雪花纷纷扬扬地落了下来。梅芙骨子里是个冰岛卡车司机,什么样的天气都阻挡不了她,但我刚下火车,又累又冷。我想要一份烤芝士三明治,再去浴缸里泡个澡。在乔特中学,泡澡要遭到无尽的耻笑,但我一直都不知道为什么只有冲澡才是男子汉的行为。

梅芙往肺里灌满烟雾,再呼出来,接着熄了车子的火。“有一两次,我想过来这里,但还是决定等你一起。”这时她对我微微一笑,摇下车窗,露出一道缝,只够一股冰冷的空气入侵。我出发去学校前,唠叨个不停让她戒烟,但之后却忘了这回事,我自己也抽上了。在乔特中学,我们不能泡澡,取而代之的是抽烟。

我伸长脖子,顺着车道往上瞅:“你看得到她们吗?”

梅芙从驾驶座的侧窗望出去:“她第一次来,仿佛是一百万年之前的事情了,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止不住地要想。你可能都不记得了吧?”

我当然记得。谁能忘记安德烈娅的第一次出场呢?

“她那时还说,担心晚上有人往我们窗户里看,记得吗?”

梅芙话音刚落,前厅立刻沐浴在枝形吊灯温暖的金色灯光中。片刻后,楼梯上的灯也开了,几秒后,二楼主卧室的灯也亮了。话音刚落,荷兰屋就亮起了灯,我的心跳几乎停了。我不在的时候,梅芙当然是来过这里的。她知道太阳一落山,安德烈娅就会把灯打开。我姐姐否认来过,不过是为了追求戏剧效果。之后我凡是看出来她这样,都欣赏她的用心良苦。呵,那真是有意思。

“看那儿。”我轻声说道。

欧椴树的叶子已经落光,雪在下,但不算太大。没错,可以看到房子里面,可以看穿房子,看不到的细节,记忆可以填补:枝形吊灯下是圆桌子,每天傍晚,桑迪把父亲的信件放在上面;桌子后面是落地钟,数字6下面有一条船,旁边有两排画上去的蓝色波浪——以前,星期天弥撒过后,我负责给钟上发条,那条船就在波浪间轻轻摇摆,我看不到那条船,也看不见波浪,但我知道它们就在那里;还有靠墙的半圆形托桌,上面有个钴蓝色花瓶,花瓶上绘了一个女孩和一条狗;两把没人坐的法式椅子;一面巨大的镜子,其边框总是让我联想到金色章鱼扭曲的触须。恰好在这个时候,安德烈娅穿过了前厅。我们距离太远,看不清楚她的脸,但我认出了她走路的姿态。诺尔玛全速跑下楼梯,突然又停了下来,应该是她妈妈叫她不要跑。诺尔玛长高了些,但我猜也可能是布莱特。

“她第一次来之前,”梅芙说道,“肯定到房子外面看过我们。”

“也可以说,人人都看过,凡是冬天从这里开车经过的人都这样。”我把手伸进她的包里,掏出香烟。

“听起来有些自大,”梅芙说道,“人人都看过。”

“乔特中学就是这样教的。”

她笑了起来。我看得出来,她本来没打算笑的。这让我很高兴。

“你整整五天都在家里,”她一边说话一边往车窗外吐烟,“一年中最好的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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