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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郑国营救路线图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 作者:曹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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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任廷尉 且说嬴政废除逐客令,外客们得以重返咸阳,继续他们原来的工作和生活,轰动国际的逐客事件就此告一段落。李斯以一人之力挽救了整个外客集团的命运,很自然地,他也由此成为外客集团的旗帜人物和精神领袖。 李斯荣升廷尉,新官上任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要救出郑国。按理说,李斯在和宗室的斗争中已经取得了辉煌的胜利,犯不着再为了救一个郑国,甘冒和宗室闹翻的风险。可李斯并不是盲目谨慎的人,他还是执意要搭救郑国。倘若能成功救出郑国,不仅彻底煞了宗室威风,长了自己志气,同时也报答了郑国多年前的恩情。当然,最重要的是,李斯清楚郑国的价值,救出郑国符合秦国的利益,也符合嬴政的利益。从长远来看,嬴政终将会对他此时冒险拯救郑国的行为心怀感激。因此,尽管救出郑国的机会很小,但值得一试。 最简单的救出郑国的方法,便是让嬴政站出来说一句话。然而,李斯知道,嬴政绝不会轻易站出来说话。嬴政不是不明白,关中水渠一旦建成,将对征服六国、统一天下产生怎样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他没有选择给予郑国特赦,而是接受了宗室给出的审判结果。嬴政的这一选择是经过利弊权衡的,是出于无奈的妥协。用郑国的死来换取宗室的暂时平定,在嬴政看来是可以接受而且应该接受的一笔政治交易。况且在郑国一案中,宗室走的全是正规的法律程序。也就是说,郑国被处以死刑,乃是由于法律的必然,而非宗室的阴谋暗算。在宗室没有犯任何错误的情况下,嬴政也不敢贸然赦免郑国。毕竟他要给宗室留下些脸面,而在现阶段,他也仍然需要宗室对他的支持。 李斯努力回忆和嬴政面谈的细节,他要拿捏准嬴政对郑国一案的态度。李斯自问:嬴政希望他抓住郑国一案紧咬不放吗?万一他继续纠缠下去,将案子越捅越大,嬴政是会暗自高兴,还是会公然愤怒,还是两者兼而有之呢?李斯也只能这样以为:嬴政没有明确反对,那就算是默许了。因为即便嬴政内心存有希望李斯出面闹腾的愿望,他也不可能给李斯任何正面的提示。他不可能让自己在任何程度上卷入这件已被宗室盖棺论定的案子。 李斯不仅不能指望嬴政出面,而且还必须设法让嬴政置身事外,不能给嬴政添麻烦。嬴政有麻烦,则他李斯也别想有好果子吃。于是,李斯唯一的机会,就是和宗室一样走法律程序。如果能从法律上找到有利于郑国的条款,可以减免郑国的罪行,那么宗室也无话可说,只能接受法律的裁决,嬴政也正好顺水推舟,减免郑国罪行。 李斯先去探望郑国。郑国知道自己的死期将至,已然意志消沉,见到李斯,也只是强颜欢笑道:“先生可回来了。听闻先生被逐出咸阳,郑某还一直为先生担心呢。” 李斯道:“郑兄且请宽心,李斯眼下身任廷尉,秦国大小案件,李斯皆有裁决之权。李斯答应过要救郑兄出去,就一定会做到。” 郑国苦笑道:“先生能来看望郑某,郑某已是感激不尽,不敢再有任何奢求。先生也不用好心骗我,我也知道你的难处。郑某的案子,秦王曾亲自过问。先生虽然贵为廷尉,恐怕也是无能为力。” 李斯道:“天无绝人之路,总归会想出个法子来的。” 郑国叹了口气。他已经放弃幻想,安于将死的命运。郑国道:“先生不要再给我希望,那样只会让我更加痛苦。对一个注定必死的人来说,再给他希望无疑是一种残忍。我只想平静地接受死亡。先生还是走吧,不用为了郑某毁了好不容易挽回的前程。” 李斯沉默着,好一阵才又说道:“郑兄,你会活下去的,关中水渠也一定会在你的主持之下顺利修成。” 2.此路不通 李斯告别郑国,心情颇为沉重。留给他的时间只有十天。十天之后,郑国就要被枭首。他这个秦国的最高法官,将亲自出马,担当律师,替郑国翻案。 早在李斯尚未成为客卿之前,他便以精通法律而闻名。在整个秦国,没有人比他更精通大秦法律。正因为此,嬴政先是命他主审嫪毐谋反案,现在又放心地委任他为廷尉。然而,尽管李斯精通法律,但要在浩如烟海的秦国法律中寻找出有利于郑国的条款,却也远非一件容易的事。 史载,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由于秦国法律大部分已经失传,秦国到底曾有过多少部法律,今天已不能知晓。而1975年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可以让我们依稀想见秦法当年的规模。 《睡虎地秦墓竹简》共计一千一百五十五支(另有无法缀合的残片八十片),内容极为丰富,大致分为四类。第一类属于秦律,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三种。其中所见律名,计有《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律》《徭律》《司空律》《军爵律》《置吏律》《效律》《传食律》《行书律》《内史杂》《尉杂律》《属邦律》《除吏律》《游士律》《除弟子律》《中劳律》《藏律》《公车司马猎律》《牛羊课》《傅律》《屯表律》《捕盗律》《戍律》等近三十种之多。第二类是对秦律条文、术语或律文意图所作的解释,包括《法律答问》一种。第三类是对官吏审理案件的基本要求、司法规则以及对案件进行调查、检验、审讯等程序方面的文书程式,其中也有一些具体案例,包括《封诊式》一种。第四类则属于要求官吏遵守的一些行政规则或原则,包括《为吏之道》一种。而这些竹简的主人喜,只是一个地方低级官吏,生前历任安陆御史、安陆令史、鄢令史及狱吏等司法职务,这些竹简只不过是他由于工作需要而抄录下来的部分秦律内容。 秦法的规模也许可以再援引汉法的规模来作参考。汉法“集诸法律,凡九百六十卷,大辟四百九十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比,凡三千四百七十二条,诸断罪当用者,合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可谓“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 时间紧迫,李斯和蒙恬两人废寝忘食,不眠不休,硬是在七天之内,将秦法乃至历代判例均翻检了个遍。然而,让他们绝望的是,并没有发现任何有利于郑国的条款。显然,直接从法律上来搭救郑国,已经是完全没有可能了。 时已深夜,万籁无声,李斯推窗外望,但见屋脊阶下,有夺目白霜。寒风入室,将孤灯之焰吹拂摇荡,而李斯和蒙恬的影子也在墙壁上怪异地移位拉长。 蒙恬合上律书,叹道:“先生已经尽力。郑国不能得救,实乃国法如此,无可奈何。” 李斯闭上眼睛,眉头却依然紧皱:难道我堂堂的最高司法长官,居然救不了一个死囚犯?想到这里,李斯好像忽然意识到什么,猛地一拍脑袋:“有了!” 蒙恬顿时来了精神,却又见李斯马上便摇了摇头,喃喃道:“太危险,太危险了。”蒙恬道:“先生想到了什么?不妨说来一听。” 李斯笑了笑:“我也是胡思乱想,还是不说为好。”蒙恬再三请,李斯道:“我姑妄言之,汝姑妄听之可以。”于是告诉蒙恬。蒙恬听完,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叹道:“先生此计,千古未有之妙,千古未有之险。” 3.强人所难 夜越发深了,李斯和蒙恬对坐无言。虽然好不容易想出一条计策,却又委实太过冒险,用还是不用,一时之间难以痛下决心。良久,蒙恬问道:“先生将如何抉择?” 李斯苦笑地望着蒙恬: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不是吗?蒙恬劝道:“先生对郑国已是仁至义尽,可以无愧于心。为先生计,愚以为无须冒此大险。” 李斯叹道:“小子所言,吾何尝不知。然人生进退取舍,岂可尽囿于一己之得失?吾意已决,必救郑国。” 这将是郑国活在人世的最后一天了。明天,他就要被枭首示众。寒冷的冬日,囚衣单薄破旧,狱中其余囚犯皆已是冻得瑟瑟发抖,郑国却显得出奇地平静。他的心情就如济慈在诗中所写的那样: 我很高兴这一天过得宁静,过得平安, 在这个温馨低语的夜晚,安恬地品尝世间 最后的时光,直到那伟大的声音 和颜悦色地将我召唤上天。 郑国一抬头,便看见了李斯和蒙恬。两人都是一脸憔悴,眼有血丝。郑国笑道:“先生是来给郑国送别的吧?”李斯回以一笑,道:“李斯此来,不为送别,实乃有事和郑兄相商。” 郑国再笑道:“郑某将死之人,尚有何事敢劳先生下问?” 李斯道:“李斯答应过郑兄,定会救郑兄出去。这几日,李斯遍翻法典,欲于其中找出有利于郑兄之条款,意在减轻郑兄刑罚,能将枭首改判为肉刑,或刖或劓。身体虽残,犹可活命,而关中水渠也可以在郑兄主持之下,得以续修。然而,天不遂人愿,有利于郑兄之条款未能找到,而被宗室遗漏的不利于郑兄的条款倒是颇寻出了几条。” 郑国道:“郑某此案,本不是能救得了的。郑国命贱,固一死而已,倒是叫先生费心受累,郑国感激在心,恨无以为报。” 李斯道:“郑兄且慢感激李斯。李斯接下来要说的话,只怕要遭到郑兄记恨的。”郑国神情迷惑,不解其意。李斯又道:“郑兄可知道,这些被宗室遗漏的不利于郑兄的条款,正是我们的机会所在。”听到这里,郑国不仅迷惑,而且迷糊了。李斯再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郑兄此案的判决结果是,郑兄行枭首之刑,全家流放蜀地。而李斯一旦抛出这些新发现的不利于郑兄的条款,足以令郑兄车裂,诛灭三族。所谓兵行险着,李斯打算以量刑过轻为名,提请重审此案,要求改判此案为车裂郑兄,诛灭三族。” 郑国骇然道:“先生不是在说笑吧?” 李斯道:“唯有主张加重郑兄刑罚,方可令宗室同意重审此案。既然重审此案,依照秦律,便当召集杂治(即会审),由大王亲自主持。郑兄请放心,只要能召集杂治,李斯便有信心挽回此案,救出郑兄。” 郑国已是抱定必死之心,现在李斯忽然说可以救他活命,条件便是要拿他全家的性命来冒险,这是郑国无论如何也不肯答应的。郑国无奈地看着李斯,但见李斯面容冷峻,神态坚定而自信,仿佛世间一切无不在他操控之下。郑国悲哀地想到,他和李斯终究不是同一路人。他是一个小水利工程师,只通治水之术,而李斯则是当朝显贵,手掌治人大权。两个人看待问题的角度怎么可能相同!郑国虽然不懂政治,也知道李斯之所以救他,很大部分存有政治上的考虑。郑国并不想卷入政治这种复杂的游戏,更不愿意拿他全家的性命来陪李斯玩这场游戏。他全家的性命对李斯意味着什么?只是他攫取更高利益的工具吗?正如阿尔·帕西诺在影片《情枭的黎明》(Calito's Way)中感叹的那样:情义杀人比子弹更快(Favor is gonna kill u, faster than a bullet)。李斯真的是他朋友吗?李斯真的是来报恩的吗?还是只不过以朋友之名,以报恩之名,硬将他拖入这场他根本无意参与的赌博? 李斯知道,任何人面对郑国这样的情形,都免不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绝无可能一口应承,于是道:“事到如今,郑兄必须相信李斯。只要能召集杂治,我们就一定能够成功。” 郑国嚷道:“怎么成功?郑国之罪,连秦王都默认了的。先生纵是才高天下,也决计推翻不来。我说什么也不会同意。我宁愿独死,至少全家还可活命。” 李斯劝道:“郑兄好生思量。如果你能活着出去,完成关中水渠,你造福的就将是数十万家庭,上百万人丁。你将成为影响历史进程的巨人,你将遗泽后世、名垂青史。为了这些,难道还不值得冒一次险?无论如何,请给李斯一个救你的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郑国只是哭,道:“先生,你就让我死了吧,我只求一死而已,不要将我的家人也牵扯进来。” 蒙恬在一旁斥郑国道:“汝今日一死,不值鸿毛。汝之妻儿,流放蜀地,没而为奴,有如草木之卑,虽苟活又有何益?宁其如此,何不如先生所言,奋而一搏,纵然不成,也如白虹贯日,平添世间豪气!七尺男儿,当断而不敢断,奈何徒作妇人之哭!” 李斯责备蒙恬道:“小子不得乱语。他只不过是一个承受了巨大压力的普通人,你能指望他有多坚强?” 郑国只是哭:“先生,你也有家人的啊,求求你让我一个人死了算吧,我不想害全家人陪我一起死,我不想啊。” 蒙恬道:“郑国你可知道,冒险的不止你一人,先生为了救你,也是冒了奇险的。”的确,在这场冒险中,李斯也赌上了他的仕途。他作为新任廷尉,如果经手的第一个案子便以失败告终,他必将颜面无存,嬴政也将不再视他为法学上的权威,加以倚重。廷尉的位子怕是还没坐热,就得换人了。 郑国还是哭,不愿松口。李斯道:“郑兄,这事怕是由不得你了,你从也得从,不从也得从。我知道你现在恨我入骨,但不久以后,你必将活着来感谢我。” 郑国无可奈何,只能接受李斯的安排或摆布。他双手颤抖,写下乞鞫状(为了防止或纠正错判,秦律规定,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要求复审,称为乞鞫),交给李斯,然后面朝墙壁,再也不肯回头。 4.杂治之前 做通了郑国的思想工作,拿到了郑国的乞鞫状,郑国营救路线图只能算是迈出了第一步。而在继续我们的叙述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下秦国司法体系的运转情况。 秦国的最高常设司法机关名为廷尉,其长官亦被称作廷尉,即李斯目前所担任的官职。廷尉的主要职责有两个:一是负责审理秦王交办的案件;二是负责审办各地移送上报的案件,或审核平决各郡的重大疑难案件。由此可以看出,廷尉亲自审案的时候不会太多。在通常情况下,案件大都由当地地方政府自行审理判决。只有当遇到死刑或重大疑难案件时,这才须上报廷尉,由廷尉作出最终的审核裁决。当然,我们也不难理解,虽然廷尉是秦国名义上的最高司法机关,但最高审判权和最终裁决权始终还是掌握在秦王嬴政手中。遇到特别重大的案件,比如嫪毐谋反一案,嬴政便跳过廷尉这一级机构,直接指派时任客卿的李斯主审,并自始至终亲自监控。 在秦国,根据诉讼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案子分为两类:一类叫作官纠,即由国家官吏代表官府对犯罪者提起控告诉讼,类似现代的公诉;另一类叫作民告,即由当事人直接向官府控告呈诉,类似现代的自诉。具体到郑国的案子,则是由咸阳地方政府提起公诉。而按照秦国的传统,地方政府不另设专门的司法机构,行政机关与司法职能合而为一,地方行政长官兼理司法。因此,郑国一案的主审官,便是咸阳的最高行政长官——内史腾。 所以,营救郑国路线图的第二个步骤,便是要找内史腾办理案件移交,将郑国一案从内史转到廷尉,从地方政府移交到朝廷。 内史腾见李斯来访,忙笑脸相迎,口中说道:“原来是客卿大人,有失远迎,恕罪恕罪。”李斯还礼道:“蒙大王不弃,授李斯为廷尉,内史怕是一时忘了吧,哈哈。”李斯做了七年客卿,内史腾也叫了他七年的客卿大人,早习惯了,也难怪一时改不过口来。内史腾尴尬笑道:“对,对,廷尉大人,恭喜大人高升。” 李斯时间紧迫,也不客套,开门见山地说明了来意。内史腾听完,神情颇显怪异。 内史相当于咸阳市长,权力固然显赫,但同时也是一个容易受气的职位,不好当得很。理论上,咸阳地界内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无不在内史腾的管辖之下。然而,咸阳是都城,聚集了秦国政坛所有的高官,且不用说嬴政了,单论三公九卿,都是他惹不起的主,动不动就要对他的工作指手画脚,给他下绊添堵。这不,他虽然是郑国一案的主审官,但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却无不是照着宗室的意思在办。他本以为郑国的案子算是结了,明儿个往刑场上一送,头那么一砍,脑袋往城门上那么一挂,得,齐活。而在宗室那边,他也可以因此落个人情讨个好什么的。谁知道,斜刺里突然杀出个李斯来,要找他提人。 对于李斯的横空杀出,内史腾无疑是反感的,打心眼里抗拒,不肯交人。内史腾也在政坛历练了多年,知道李斯和宗室处于对立之势,郑国的案子,分明是李斯要和宗室角力,不关他什么事。他最好的选择当然是置身事外,然而现实情况却又是,他不得不夹在当中。 如果不能两头都讨好,那至少也要做到两边都不得罪。于是内史腾问道:“廷尉要重审郑国之案?”李斯点点头。内史腾道:“廷尉可知……”说着却欲言又止。李斯了解内史腾的处境,于是道:“内史不必顾虑。内史依国法转交郑国之案,李斯以国法重审郑国之案,谅旁人也无话可说。” 内史腾再问道:“以廷尉之见,郑国之案判错了吗?”李斯点点头。内史腾紧张起来:按秦国法律,一旦错判,他这个主审官便要承担相应的罪名和惩罚,而这些罪名和惩罚,宗室是不会出面为他揽下来的,他只能给宗室当一回替罪羊。内史腾小心地问道:“敢问错在何处?”李斯答道:“量刑过轻。” 内史腾心安了许多。错判有三种:凡判决案件量刑不当者,属“失刑”罪;故意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者,为“不直”罪;故意有罪不判或减轻案情,使罪犯逍遥法外者,为“纵囚”罪。李斯说他量刑过轻,则只会追究他的失刑之罪,罚钱了事,不至于影响仕途。内史腾于是将案件转交李斯,同时心中也忍不住好奇:李斯终于要和宗室正面较量了,到底谁胜谁负,他不知道,但他可以肯定的是,不管谁胜谁负,必然会有一场好戏。 过了内史腾这一关,接下来便是要获得嬴政的批准。因为郑国之案一直由宗室经办,嬴政在决定之前,自然先来和宗室通气。 宗室听到李斯请求召集杂治,改判郑国车裂,诛其三族,也是吃了一惊,不知道李斯到底在弄什么花样。他们本来以为李斯和郑国是一伙的,会要求为郑国减刑。他们也正这么期待着,就等着李斯犯这个错误。郑国身为韩国间谍,危害秦国的国家利益,罪在必死。在这个大是大非的案子上,只要李斯胆敢要求为郑国减刑,他们报复的机会就来了,可以借此大做文章,扳倒李斯。 然而,李斯不但不要求为郑国减刑,反而要求对郑国施以更重的刑罚,这步棋大大出乎他们的意料,让他们看不大懂。难道,李斯是要通过车裂郑国,来抢他们宗室的功劳?又或者,李斯作为新任廷尉,要通过这个必胜的铁案来展示一下他的威风? 宗室吃不准李斯的用意,却又无奈于李斯的请求皆在廷尉的职责范围之内,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实在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况且,只要郑国还是死罪,无非多了轻重之分,便不算驳了他们宗室的面子。宗室没有表示异议,嬴政于是下诏:“应廷尉李斯之请,召集杂治,重审郑国之案。” 咸阳宫内,法庭舌战一触即发! 5.物是人非 营救郑国路线图终于来到了最后关头。杂治已然召集,成败在此一举。 李斯环顾宫殿,但见秦国政坛的重量级人物几乎到齐,数十位在寻常百姓看来遥不可及的高官显宦、王国精英共聚一殿之内,组成了强大的陪审团阵容。 杂治为廷议的一种。秦国素有廷议的传统,每逢国家大事,必召集最高决策层,共同商议。官员们各抒己见,争执辩论,由秦王最终决断,某种程度上已有了民主集中制的雏形。 李斯自七年前拜为客卿,已是多次参与廷议。今天的杂治尚未开始,眼前这一张张或陌生或熟悉的面孔却让李斯分外感慨。七年以来,旧官去,新官来,秦国政坛的当权者已换了好几茬。吕不韦当政之时,当权者几乎全是吕派;等到嫪毐崛起,半数以上都换成了嫪派;如今宗室见重,当权者又以秦人居多。只有嬴政始终安坐秦王宝座,而且变得更成熟、更威严、更凛然不可犯。 宫殿雄伟依旧,而那些曾在这宫殿之内指点江山、风云一时的权贵,如今安在?蔡泽、成蟜、樊於期、嫪毐、卫尉竭、内史肆、佐弋竭、中大夫令齐、吕不韦、茅焦诸人,李斯曾经的朋友或敌人,昔日同殿为臣,暗斗明争,现在却已是物故的物故,逃亡的逃亡,罢免的罢免,杀头的杀头,飘逝的飘逝,流放的流放。而谁又知道,数年之后,眼前这些志得意满的得势者,是否还有机会出现在这宫殿之内,继续食君之禄,忠君之事? 七年了,在卿以上级别的大臣里,李斯是为数不多的保全者。七年了,他不仅屹立不倒,而且地位稳中有升。李斯经营仕途的秘诀自然让许多同僚倍加感兴趣。面对同僚的请教,李斯总是三缄其口,只有在两个儿子面前,才会偶尔谈及自己在仕途上的经验和教训。 在李斯看来,他能取得今天的成功,固然有许多因素。譬如他的才华智慧,他的勤奋努力;譬如他的镇静和忍耐,不拘泥于一时得失。曾经有多次机会摆在他的眼前,只要他同意投靠吕不韦或者嫪毐,富贵权势唾手可得。但他忍住了。是的,他忍住了。他忍受着那些才华远不及他的攀附者爬到了他的头上。他抵住了诱惑,耐住了寂寞。然而,这些都只能算是谋事在人而已。成事最终在天,嬴政就是李斯的天。他让嬴政在少年时代就感觉到了他的一片赤诚忠心,嬴政欣赏他、信任他。嬴政也许并不会爱上他这个人,但一定会爱上他身上的利用价值。李斯要做的,首先是保值,然后是增值。 以前先后有吕不韦和嫪毐两大权臣在前面遮挡,低调的李斯并不引人注目。如今时转势移,嫪毐被车裂,吕不韦失势,李斯的角色已发生了巨大变化。他不再是客卿李斯,而是实权在握的廷尉,是外客集团的领袖。他不能再躲在别人身后,而是必须挺身而出,站在第一排,直面政坛的风云变幻。无论是福是祸,他都勇立潮头,无可推诿。 权力之路有如河流,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李斯深知他的地位并不稳定,甚至依然脆弱得很。没有人能保证逐客令不会再次重演。江湖未静,李斯就必须搏斗下去。他必须尽一切力量捍卫他的地位,不仅为了现在,更是为了未来。 未来,就在不远的未来,必将迎来一个空前乃至绝后的辉煌时代。收服六国,一统天下,将在嬴政身上变为现实。他必须让自己在这场伟大的统一之战进行时,始终站在嬴政的身边。可以预见,在统一之战中,将有无数值得期待的精彩,无数激动人心的大事件,无数血火悲欢,无数沉降动荡。做一个旁观者远远不够,他要和嬴政一起,亲历其中,亲手推动,在时光之碑上刻下谁也抹不去的笔迹。人啊人,一生直如一晌,真的不长。那些不朽,那些传奇,那些可遇而不可求,如断桥上那颗闪亮的流星,如臂弯间那个花样的女子,一旦错过,下次再见,将是千年之后。心在常温之下破碎,纵然血流如注,也无人可医,无人可惜。 一想到这些,李斯禁不住热血沸腾。宦官登上高阶,扯着嗓子喊道:“大王到。”殿内顿时安静下来。嬴政出场,众人行礼。嬴政坐定,扫视一番,将目光定在李斯身上:“廷尉,你可以开始了。”李斯恭敬地起身,道:“是。” 杂治的大场面,李斯非但不怵,反而如鱼得水般兴奋。他本就是为大场面而生的人。今天的咸阳宫殿,便是他的表演场。在这个舞台上,他是主角。未来,在更大的舞台上,他依然要领衔主演,不容谁来和他抢戏。 6.终极审判 案件卷宗在那时的秦国被称为“爰书”,列席杂治的诸公人手一份,高高地堆在案头。在这数十位秦国政坛高官中间,大部分人虽说听过郑国一案,却并不了解。面前的爰书,有的会随手翻翻,有的根本就懒得看。他们大都认为,今天的杂治只是走走过场而已。郑国究竟是车裂还是枭首,就像鱼是红烧还是清蒸一样,在他们看来并无实质性的区别。他们内心甚至暗暗责怪李斯多事,在一个区区水工的死法上如此大费周章,至于吗?有这时间,饮饮小酒,听听小曲,赏赏歌舞,戏戏美人,比啥不强啊。然而,尽管他们认定今日杂治之无意义,但无奈碍于嬴政在场,嬴政都没有觉得无聊,他们也就不得不正襟危坐,摆出一脸庄重之色。 李斯心知,虽然今天陪审团人数众多,但大都只是带了耳朵过来,他真正要对付的,便只有几位宗室重臣,尤其是两位相国——昌平君和昌文君。李斯凝神片刻,然后用他特有的宽厚音色说道:“郑国为韩国作间,来秦献修关中水渠之计,实欲罢劳我秦,息秦伐韩之意,其罪已载入爰书之中。”说完转向郑国,厉声问道,“郑国,汝可服罪?” 郑国答道:“始吾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李斯道:“汝只须回答是否服罪。” 郑国倔强地重复答道:“始吾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这时,昌平君不耐烦地插话道:“郑国为韩国作间,内史已详尽审过,证据确凿,不容辩驳。倘廷尉纠缠于此,徒然耽误大王和在座诸公的时间,本相以为不可。廷尉何以要推倒原判,改为车裂郑国,诛其三族,凭据何在?法理何在?此乃大王所愿闻也,亦在座诸公所愿闻也。请廷尉速速切入正题。” 李斯正色道:“多谢相国提醒。臣之所以请求杂治,在于郑国其人虽微贱渺小,而其案却事关重大,不可不洞幽烛微,全面深究,然后处之以法。臣观爰书之内,只记有郑国为间之始。至于郑国在修建关中水渠的十年之间,如何为韩谋利,如何祸秦殃民,爰书中却少有记载。诸君不妨试问,一个作间之人,其行为当是怎样?毫无疑问,必然借修建水渠之机,蓄意舍易就难,避近取远,拖延工期,消耗民力,加以骚扰地方,于水渠所经之处,肆意毁民宅,坏良田,增百姓之怨。如此种种行径,倘若舍而不究,则其罪不足以尽明,其恶不足以尽彰;倘若不究而杀,是为有罪不治,有恶不惩,则法力不足以尽穷,法威不足以尽显。” 嬴政道:“廷尉言论虽好,只是关中路遥,来往取证费时费日。诸卿各有事务在身,不能久等。寡人既已召集杂治,今日必要结案。” 李斯不慌不忙地说道:“臣请传唤人证。” 郑国的案子,李斯既然已经以廷尉的身份接了下来,就绝不能失败。早在和蒙恬一起翻检法典之时,他便已派人远赴关中水渠,带回了重要的人证物证,以备今日之用。 李斯传来的人证多为郑国的老部下。十年来,他们和郑国同吃同住,朝夕相处,友情深厚,非寻常能比,见郑国惨状,皆是伤感流涕。而在这些人证的口中,郑国不但不像个间谍,反而称得上是一个模范官吏,既精水利又懂管理;爱惜民夫,体恤下情;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怕危险,亲力亲为;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总之,能用来夸赞官吏的溢美之词,他们一个也没落下。 李斯每听完一人的证言,便摇头冷笑不止,吩咐拖出去,并讥讽道:“世上哪里有如此没有专业精神的间谍?显是伪证。” 陪审诸人听了人证之言,也都来了兴致,感觉今日必将有一出好戏可看,没算白来。李斯明明是要加重郑国的刑罚,传来的证人其证言却又偏偏对郑国十分有利。李斯到底是愚蠢地搬来石头砸自己的脚,还是别有深远的玄机? 昌平君、昌文君见苗头不对:李斯分明是在诱导混淆,骗取陪审团对郑国的好感和同情,奔着为郑国减刑而去。二人交换眼色,昌文君起而诘难道:“大奸如善,大伪如真,此正是郑国奸猾之处,非如此勤勉以掩众人耳目,其罪又何待今日才被发现?诸君不可不察。” 李斯道:“相国明见,李斯佩服。”又问郑国道,“好你个郑国,不想你机心竟如此之深,幸得相国明察。汝可服罪?” 郑国还是那句话:“始吾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郑国之所以从头到尾只念叨这句,乃是出于李斯的授意。李斯叮嘱过他,甭管别人问他什么,只须拿这句作答即可。就算是问他贵庚几许,年入几何,婚房大小,downtown(市中心)还是远郊,Martini(马提尼,鸡尾酒的一种)摇还是搅,又或者是问他曼玉还是子怡,学苏还是学米,纳什还是科比,《九歌》还是《夜曲》,他也要一律回答“始吾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余下事宜,自有李斯为他代劳。 昌平君冷笑道:“郑国为韩国作间早有定论,廷尉又何须一问再问?本相听闻廷尉和郑国曾有故交,莫非想回护不成?” 李斯答道:“相国言重了。李斯与郑国有旧不假,然李斯蒙大王错信,忝为廷尉,主掌刑辟,自知法之所在,毋论人情。想当年,郑国临去关中,曾对李斯说过,他必须贪污。当时李斯大惑不解,如今想来,不由得恍然,原来他是为韩国作间。由此可见,其人早有预谋,十年以来,所贪必然甚巨。今郑国已归案在审,家资籍没。臣请御史大夫公布查抄所得之郑国家产。” 郑国身为关中水渠总指挥,统领着十多万民夫,支配着巨万的资金,只要稍微动一下下手脚,譬如虚报损耗,偷工减料,便可以轻松地绿肥红瘦,富得冒油。这样的诱惑,有几人能够抵挡?更何况是一个以破坏为己任的间谍!众人都支着耳朵,准备听到一个天文数字。然而,御史大夫隗状的报告却让他们大失所望。郑国的家产居然少得可怜,除了法定的俸禄,再无其他进项。 趁众人意外之时,李斯再道:“纵观郑国十年来的所作所为,李斯不由得想到,如不是他作间在先,实在能称得上是忠正良臣。大秦举国官吏过万,如郑国这般特杰出者,不可多得也。” 昌文君神色越发不快。宗室在逐客令上已经输给了李斯一次,倘若连郑国这样的铁案都再被李斯翻过来,宗室的威信恐怕将就此一落千丈。从开审到现在,李斯处处在将审判往为郑国减刑的路子上引,而且从众人的反应来看,李斯的策略已取得了相当的效果。今天的杂治还是尽早结束为妙,不能再让李斯表演下去。两害相权择其轻,宁愿李斯赢这场官司,也绝不能让他翻案。昌文君于是起身,对嬴政道:“礼者禁于已然之前,法者禁于已然之后。今郑国为韩国作间已成事实,没有假设,没有如果。臣以为无须再议,便依照廷尉所请,车裂郑国,诛其三族即可。” 昌文君言毕,稀稀拉拉有几人附和响应。李斯接住昌文君话茬,道:“禀大王,臣以为,此案尚有诸多不白之处……” 嬴政打断李斯,道:“车裂郑国,诛其三族,这不正是廷尉的初衷?相国既顺了廷尉之意,廷尉所望已遂,又尚有何话可说?” 李斯道:“臣无话,郑国或有话。” 嬴政望着郑国,道:“有话说来。” 郑国无助地看着李斯:你想叫我说什么,我又能说什么呢?难道还是重复那一句不成?李斯给了郑国一个肯定的眼神。郑国硬着头皮,道:“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一再的重复终于产生了效果。嬴政开口道:“汝翻来覆去只这一句,寡人倒想听听,汝所谓渠成利秦,利在何处?” 听到嬴政的问话,李斯暗自长舒一口气,借着宽大袖摆的掩护,狠狠握了握拳头,自语道:郑国的命大概可以保住了。 7.万世之利 郑国是一个水利工程专家,其演讲技巧自然不能和李斯相提并论。尽管如此,郑国方一开口,立时满座俱惊。 郑国并不需要演讲技巧,他只是用数据来说话。他给嬴政算了一笔账:关中水渠建成之后,可以将四万多顷的不毛之地改造成肥沃良田,每亩田的产量能够达到一钟。这些数字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仅仅靠关中水渠,就可以解决秦国三分之一人口的吃饭问题,或者解决一支六十万大军越境作战的军粮问题。 在座诸人不是水利专家,而是政治家,他们比郑国本人更能明白这些数字对于秦国的战略意义。一时间群情激奋,窃窃私语起来。 嬴政犹然不信,道:“果能如此,抑或是汝虚报邀功?” 郑国道:“臣乃待死之身,焉敢虚言。”于是将四万多顷良田分解到关中各郡,此郡能得几许,彼郡能得几许。又历数各郡人口、地形、气候、土质,条分缕析,言之凿凿,不由得人不信。要知道,这当中的许多数据和资料,是郑国用两条腿一步步跑出来的,在官方报表上根本了解不到。 随着演说的进行,郑国其人也发生了奇妙的变化。一个刚刚还萎靡不振的死囚犯,忽然间变得神采焕发,脸上有光。那是科学之光,信仰之光。纵然是至高无上的秦王,也不能夺去他作为一个科学家的信心和尊严。郑国滔滔不绝,最后作出结论:“臣为韩延数岁之命,而为秦建万代之功。” 听完郑国所言,嬴政喟然长叹,问道:“以诸卿之见,郑国当如何区处?” 众人寻思嬴政的口气,似乎已有了赦免郑国的意思,不然何以会有此一问。的确,如此大的现实利益摆在面前,即便是君王也不免动心。但是,众人又知道,按照秦法郑国只有死路一条。法律的权威不容置疑正是秦国的立国之本。做臣子的只能谨奉法令,不能越雷池半步,唯一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只有秦王嬴政。如果贸然建议赦免郑国,那就是在建议破坏法律,动摇国本,谁敢承担这样的罪名?况且,宗室这边的态度也不明朗,犯不着自己抢先表态。于是,虽然嬴政问话,却无人回答。嬴政无奈之下,只能点将,指名李斯发表意见。 李斯也不推辞,长身应道:“臣不改初衷,以为当车裂郑国,诛其三族。”一语既出,嬴政变色,宗室诧异。李斯继续说道:“郑国主修关中水渠,前后十年,奔波终日,无夜安枕,唯恐水渠不能早日竣工,不能早日为秦之利,其心险恶,是以臣请车裂郑国,诛其三族。郑国初为韩作间,而入秦以来,不念故国,只知有秦,所行无不利秦,韩见郑国之背叛,悔之已晚,恨不能早杀之,敌国愿杀之人,大秦也当杀之,阿敌国之好,是以臣请车裂郑国,诛其三族;郑国理水沟洫,胆敢变泽卤为良田,富我关中,安我百姓,其心狠毒,是以臣请车裂郑国,诛其三族;郑国胆敢令关中成沃野,强盛我秦,使秦有吞并诸侯、一统天下之资,助大王为天下之主,其心叵测,是以臣请车裂郑国,诛其三族。” 李斯一气道来,其声如金石交鸣,其势如磅礴雷霆。话音已落,宫殿之内,死寂一片,无人应答。宗室诸人皆神色沮丧,若有所失。再无别的声响,只有郑国的隐约抽泣。那时的科学家通常都得不到应有的承认,比较郁闷。郑国何曾有过什么知己,何曾有人给过他如此高的赞誉。李斯今天的一席话,怎不让他感激涕零: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李斯也。 李斯这是典型的正话反说,而这种技巧,在很多年以后,他又用过一回,只是那回没有成功而已。 嬴政自然知道李斯是在正话反说。他嘴角牵动了一下:别逗了,费曼先生。嬴政扫视阶下,决心已定,于是说道:“人不贵无过,贵能改过。郑国初为韩作间,然入秦以来,却能不枉错任,为秦谋利。先王立法,非以刑罚为乐,为安定百姓、取利国家也。今倘杀郑国,不过举手之劳,一时之快,有何益哉?杀郑国为小,兴关中水渠为大。昔日管仲射齐桓公,几死,齐桓公终恕而用之,卒成霸业。今郑国虽有大逆在前,寡人念其治水有功,人才难得,特赦之,使续修关中水渠,为万世利。”[理查德·费曼Richard Feynman(1918—1988),美国著名的物理学家,其一生幽默机智、几近顽童的行止与其在物理学方面的成就齐名。] 8.郑国渠 嬴政金口既开,一切无可更改。郑国于是重返关中,继续修渠。后来,那条水渠便以他的名字命名,称为郑国渠。对于郑国渠在历史上发挥的重大作用,司马迁曾在《史记》中给予高度评价:“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而通过当时传唱的一首民谣,更可以看出普通百姓对郑国的衷心感激。其谣曰:“田于何所?池阳谷口。郑国在前,白渠其后。举锸为云,决渠为雨。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溉且粪,长我禾黍。衣食京师,亿万之口。” 郑国渠造福了亿万平民,帮助秦统一了天下,而其在历史上的影响远不止如此。当今人缅怀汉唐盛世之时,也不应忘记,这两大王朝的都城长安,正位于因郑国渠而繁荣富庶的关中平原之上。如今郑国渠早已荒废,难觅当年风姿,在今陕西泾阳县尚保存有其渠首遗址。 在当时秦国官吏的眼里,郑国最终被嬴政赦免,是郑国的胜利,更是李斯的胜利。这标志着李斯地位的巩固,标志着外客在经过一场驱逐风波之后,重新成为秦国政坛上的重要力量。而杂治一战过后,李斯的威望更是达到了空前的巅峰,用卡夫卡的话来说,就是到了第二天要为之追悔的程度。 嬴政十年这一年,实在是漫长的一年。在这一年,有太多太多的大事件发生。先是太后赵姬因嫪毐一案而被软禁,继而有二十七人为之死谏,复有茅焦为之再谏,赵姬终得重返咸阳,母子团圆。茅焦被拜为上卿,却旋即挂冠而去。吕不韦失势,被放归封国河南。然后是郑国间谍案发,嬴政颁布逐客令,很快又废除之。李斯晋升廷尉,在仕途上更进一步。 终于到了嬴政十年的岁末。李斯送走郑国,回首这一年来的沧桑巨变,也是感慨万千,恍如梦中。年关已近,李斯心想,这回总算可以歇一口气了。 殊不知,这一年并不肯就此平静地在日历上被一翻而过。在魏国都城大梁通往咸阳的路上,有一人正葛衣竹杖,踏雪而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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