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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姐毛姆短篇小说集 作者:威廉·萨摩赛特·毛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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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爆发后,职业作家阿申顿就去了国外,直到九月初才好不容易回到英国。回到英国后不久,他有机会参加一个聚会,有人在聚会上介绍他与一位中年上校认识,可他没有听清这位上校叫什么名字。他们聊了几句。在他离开时,这位上校走过来对他说: “我说啊,不知道你是否愿意哪天来见见我。我挺想和你聊聊的。” “当然。”阿申顿说,“哪天都行。” “明天十一点怎样?” “没问题。” “我给你写个地址吧。你有名片吗?” 阿申顿递给他一张名片,上校用铅笔在名片上潦草地写了一个街名和一个门牌号。 第二天上午,阿申顿前来赴约,他发现这里曾经是伦敦比较繁华的一个地区,可如今风光不再,街上到处是简陋的红砖房,到这里来买房子的人都只是看好这个地段而已。阿申顿按上校写的地址找到了那所房子,只见门前立牌上写着“房屋出售”,所有窗户都关着,看不出有人居住的迹象。他摁响了门铃,马上就有一个身穿便服的军官来开了门,阿申顿没想到这么快,颇为吃惊。这个人没有问他有什么事,而是直接把他领进了里面一间狭长的房间里。这里显然曾经是个餐厅,屋里花里胡哨的装潢和不多的几件办公家具显得很不协调。这间屋子给阿申顿的感觉是仿佛刚遭遇过盗贼的洗劫。阿申顿后来了解到,这位上校服务于军队的情报部,代号R。此刻,他看见阿申顿进屋便站起身来同他握手。他身材中等偏高,瘦削,脸色发黄,皱纹很深,头发花白稀疏,留着牙刷似的唇须。他最明显的特征是两只蓝眼珠挨得特别近,几乎是斗鸡眼,不过这双眼睛多少有些凶狠,而且非常警觉,所以总让人感觉这个人看上去有些狡黠诡诈。这是个谁也不会一见就喜欢或信任的人。不过他的举止倒是亲切热情的。 他问了阿申顿很多问题,问完后便不再多说话,只是顺口提到了阿申顿有做特工的独特才能。阿申顿懂好几种欧洲语言;他的作家职业也可以很好地掩护他的身份,打着写书的幌子,他可以去任何一个中立国家而不引人注意。他们谈到这一点时,R这样说: “知道吗,这项工作可以给你提供很有用的写作素材。” “这个我倒并不在乎。”阿申顿答道。 “我来告诉你一件几天前刚发生的事,保证是真人真事。当时我就觉得这件事可以写成一篇特精彩的小说。有一位法国部长患了感冒,去尼斯疗养,他的公文包里放了几份非常重要的文件。这些文件真的特别重要。在到达尼斯一两天后,他在一家餐馆——或者别的什么地方——跳舞时认识了一位黄头发的女士,对她大献殷勤。长话短说,他把这个女人带回了他住的酒店——不用说,他这么做太不谨慎啦——第二天早上他醒来就发现那个女人和他的公文包都不见了。他们只在房间里喝过一两杯酒,照他后来推测,一定是在他转身时那个女人偷偷在他的酒杯里放了迷药。 R讲完了,用他那双斗鸡眼看着阿申顿,露出期待的眼神。 “挺精彩的,是不是?”他问。 “你是说这是几天前刚发生的?” “差不多一周前吧。” “不可能。”阿申顿大声说,“这个故事在戏台上已经演了六十年了,至少在一千部小说里写过。你是想说我们的生活到现在才刚刚追上小说?” R略显得有些不安。 “我没瞎编,如果有必要,我可以告诉你当事人的名字和事情发生的具体日期。相信我,因为那个公文包里丢失的文件,协约国一直在没完没了地制造麻烦。” “这么说吧,长官,做特工的人也许会觉得这很精彩。”阿申顿叹息一声,“可是对于一个写小说的作家来说,这恐怕毫无价值。我们真的没法用这个故事写出一部好小说来。” 他们没有花多少时间就把要谈的事谈妥了,阿申顿起身告辞时,已经仔细记下了R的指示。他第二天就要动身去日内瓦。R最后对他说的话特别随意,但他却印象深刻,R说: “在你接受这个任务之前,我想只有一件事你应该了解。不要忘记,如果你干得好,没有人会感谢你,要是你惹出了麻烦,也没有人会来帮你。你觉得有问题吗?” “没问题。” “那我就要跟你说再见了。” 阿申顿上路回日内瓦去了。夜里下起了暴雨,刮起了阵阵寒风,可是他乘坐的那艘结实的小轮船在浪涛起伏的湖面上顽强地行进。暴雨袭来,很快变成了冻雨,呼啦啦地滚落到甲板上,就像一个收不住话匣子的女人在唠叨个不停。阿申顿先到法国写了一份报告,用电报发出。一两天前,大约下午五点,他的一个印度助手到酒店房间来找他,凑巧他正好在房间里。本来他没有约见这个助手,因为他给助手下过指示,只有遇到特别紧急的大事才能到酒店来找他。助手告诉阿申顿,有一位在德国特工部门做事的孟加拉人最近到了柏林,他随身携带的一只黑色藤箱里有几份英国政府感兴趣的文件。当时同盟国正费尽心机要在印度挑起事端,迫使英国不能撤走在印度的驻军,或许还会从法国再派一些部队过来。英国方面编了一个罪名在伯尔尼逮捕了这个孟加拉人,以便暂时控制住他,可那只黑色藤箱却不见了。阿申顿的助手是个很勇敢又很机灵的特工,他同自己本国的反英人士混得很熟。他刚了解到,那个孟加拉人在去伯尔尼之前,为了安全起见,把藤箱寄存在苏黎世火车站了。现在他被关在监狱里等候审判,暂时不能发出消息让他的同伙去取走箱子。事情非常紧迫,德国情报部门必须立刻获得箱子里的文件,由于他们不可能动用常规的官方手段获得文件,他们已决定今晚潜入车站盗取。这个方案很大胆,也很有创意,阿申顿听了不禁有些兴奋(因为他平时的任务大都乏味极了)。他认了认这位在伯尔尼的德国特工的头像,记住了他那精干而粗鲁的神情。盗取行动安排在第二天凌晨两点执行,一分钟都不能耽误了。用电报或电话同驻在伯尔尼的英国官员联络都可能靠不住,而这位印度特工又不能去(他到酒店来找阿申顿已经是冒了生命危险,如果他被发现不在自己的房间里,很可能哪一天就会有人发现他的尸体漂浮在湖里,背上扎着一把刀)。没有别的办法,只能他自己去。 有一趟去伯尔尼的火车他可能还赶得上,他赶紧戴上帽子,穿上外套,匆匆奔下楼,跳上了一辆出租车。四个小时后,他摁响了情报部总部大楼的门铃。这里只有一个人知道阿申顿的名字,所以他告诉门卫要找这个人。一个他以前没有见过面的高个子男人走了出来,满面倦容,一句话没说就把他领进了一间办公室。阿申顿跟他说明了来意,高个子男人看了看手表。 “我们已经来不及做什么了。我们没法及时赶到苏黎世的。” 他沉思起来。 “我们请瑞士当局帮忙吧。他们可以打电话安排,我可以肯定,等德国特工赶到那里想要实施盗窃行动时,他们一定会看到车站已经警备森严。不管怎么说,你得赶紧回到日内瓦去。” 他跟阿申顿握了握手,把他送出大门。阿申顿心里非常清楚,接下去发生的事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作为一台庞大复杂的机器里的一颗小小螺丝钉,他从来没有机会看到完整的行动。跟他有关的只是开头或结尾部分,或者中间的某一个环节,至于他自己做的事后来怎样发展,他也很少有机会知道。这多少令人有些失望,就像读那些现代小说,读者只能读到一些彼此不相干的情节片段,要自己在脑袋里把它们拼凑起来,才能解读出一个连贯的完整故事。 尽管穿着皮毛大衣,戴着围脖,阿申顿还是感到寒冷刺骨。船舱里暖和,灯光也亮,可以在那里看看书,可是他觉得还是不要坐到那里去,以免哪个常客认出他来,奇怪他为什么会这么频繁地来往于瑞士的日内瓦与法国的托农莱班之间。为了避人耳目,他只好在黑漆漆的甲板上打发无聊的时间。他朝日内瓦的方向望了望,看不到灯光,天空中降下的雨水已经变成飘舞的雪花,挡住了他的视线,让他看不到地标。天气晴朗时,莱芒湖是那样漂亮,就像法国花园里的一个人工湖,而在这风雪交加的天气中,这个湖就像大海一样神秘莫测,险象环生。他打定了主意,一回到酒店他就要马上叫人点燃客厅里的壁炉,洗一个热水澡,穿上睡衣,舒舒服服地坐在壁炉边享用晚餐。想到自己很快可以独自度过一个夜晚,抽着烟斗,看看书,实在太美妙了,竟感到在这湖上经历的凄苦也是值得的。两个船员跺着脚从他身边走过,他们低着头,躲避着刮在他们脸上的雨水,其中一个向他大声喊道:“我们到了![原文为法语。(若无特别说明,本篇用楷体字标识的均为法语,后文不再单独注释。)]”他们走到船舷,抽出一根铁杆,打开了通向舷梯的通道。阿申顿又望了一眼,透过风雨呼啸的夜色隐约看到了码头上的灯光。心里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过了一两分钟,轮船停稳了,阿申顿拉起围脖遮住了脸,站到了那一小群等着登岸的乘客中间。虽然他经常坐这趟船——他每周都要渡过莱芒湖去法国递交报告,接受指示——但他每次站在舷梯边的人群中等待着上岸时仍会感到一丝惊惶不安。他的护照上没有任何去过法国的记录;这趟轮船绕湖走,只会在两处碰到法国国土,但都是从瑞士到瑞士,也就是说,他的旅程记录可能是到过沃韦或洛桑;但是他完全不能肯定秘密警察是否已经注意到他,如果他们跟踪他,看见他踏上过法国的土地,却发现他的护照上没有盖章,这件事就不好解释了。当然了,他早已编好了自己的故事,可他心里也没有把握这个故事是不是有足够的说服力。虽然瑞士当局不太可能查证他的旅程有什么不正常的,但他还是会在监狱里被关上两三天,这就不舒服了。然后还会被押送出境,那就更让人丢脸了。瑞士人很清楚他们的国家在上演着各种阴谋剧:秘密特工、间谍、革命者还有煽动分子遍布各大城镇的酒店里,这些人担心瑞士人会转变他们的中立态度,一心要防止一切可能会使他们与任何交战国有牵连的活动。 跟平时一样,码头上有两名警官在注视着上岸的乘客,阿申顿尽量装得若无其事地从他们身旁走过,安全入境后他终于松了口气。夜色吞没了他,他脚步轻快地朝酒店走去。恶劣的天气在原本十分整洁的滨河大道上肆虐。商店都关了门,阿申顿走了半天才见到一个路过的行人,这人侧身而行,身体蜷作一团,仿佛是从混沌未开的蛮荒世界逃出来的。在这样一个凄风苦雨的黑夜里,谁都会感到人类文明羞于自己的矫揉造作,在怒吼的原始大自然面前退缩了。现在打在阿申顿脸上的已经是冰雹,人行道上又湿又滑,他必须每一步都走得很小心。酒店面对着湖面。他终于走到了酒店门口,一个侍应生给他开了门,他快步走进大厅,带进了一阵大风,刮得前台的纸张飘到了半空中。大厅里的灯光晃得阿申顿睁不开眼。他停下脚步问前台有没有他的信件。一封信也没有。他刚要走进电梯时,前台服务生告诉他,有两位先生在他的房间里等着要见他。阿申顿在日内瓦并没有朋友。 “哦?”他非常惊讶地应道,“是什么人?” 他一直很注意同前台服务生保持友好关系,每次为了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服务就会给不少小费。服务生别有意味地冲他一笑。 “我不妨告诉你。我看他们好像是警察。” “警察找我干什么?”阿申顿问。 “他们没说。他们问我你在哪里,我告诉他们你出去散步了。他们说要等你回来。” “他们来了多长时间了?” “一个小时。” 阿申顿的心一沉,可是他竭力不让自己脸上露出担忧的神情。 “我这就上去见他们。”他说。开电梯的人闪到一边让他进去,可是阿申顿摇了摇头,“好冷啊!”他说,“我还是走上去吧。” 他想要给自己一点儿时间想一想,可是在他走上三级楼梯时,他的双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这两位警察为什么这么急于见他,这没有什么好怀疑的。他突然感到筋疲力尽。他感到自己没有力气应付一连串的盘问。如果他以特工的罪名被捕,至少今晚他要在牢房里度过了。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洗一个热水澡,坐在壁炉边好好享用一顿晚餐。他很想转身溜出酒店,什么都不管了。他的护照就放在衣兜里,开往边境的火车时刻表他熟记在心:没等瑞士当局想好下一步怎么做,他就能安然脱险。可是他继续拖着沉重的脚步往楼上走。他不愿意轻易放弃自己的工作,因为他接受任务到日内瓦来时是知道会有风险的,他觉得还是要完成任务才好。当然,在瑞士蹲上两年监狱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可是就像身为国王总要面对刺客的刺杀一样,蹲监狱也是他从事的这个职业难以避免的风险。他走到了三楼,一步步朝自己的房间走去。看来阿申顿果真有些鲁莽轻率(他也因此而屡遭批评),他在房门外站了片刻,突然觉得自己的困境不免有些滑稽。他打起了精神,决定硬着头皮去面对眼下的局面。他面带真诚的微笑扭动了门把手,推门进屋,去面对他的访客。 “晚上好,两位先生。”他说。 房间里很亮,所有的灯都打开了,壁炉里燃着柴火,空气中弥漫着灰蒙蒙的烟雾,因为这两位来客等得太久,他们在屋里不停地抽劣质雪茄。他们仍穿着大衣、头戴礼帽坐在那里,就好像他们是这会儿刚进门似的。不过只要瞧一眼桌子上的烟灰缸就可以看出,他们已经在屋里坐了半天,对房间里的一切都很熟悉了。这两个人高大魁梧,体格强壮,留着黑胡须,他们让阿申顿想到了《莱茵河的黄金》里的巨人兄弟法弗勒和法佐尔特[《莱茵河的黄金》是德国作曲家瓦格纳著名四部曲神话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的第一部。巨人法弗勒和法佐尔特是剧中为争夺黄金而自相残杀的兄弟。]。看看他们的粗笨皮靴、坐在椅子里的庞大身躯和凝重警觉的表情,一目了然,这两位是警探。阿申顿是个机灵的人,他在自己的房间里扫了一眼,立刻看出他的东西虽然一点儿都不乱,但已经被动过了。他猜想有人检查过他的所有物品了。他并不着急,因为他在房间里没有放任何会暴露他身份的文件。他发电报的密码早在离开英国之前就已熟记在心,他收到的来自德国的情报都是经由第三方的手转交给他,一刻不耽误就送到合适的地方去了。他完全不怕搜查,但是他的这一观察印证了他的怀疑:有人向瑞士当局举报了他是个特工。 “两位先生找我有何贵干?”他笑呵呵地问道,“屋里挺暖和的,两位为何不脱掉大衣和帽子呢?” 看到他们竟然戴着帽子坐在那里,他多少有些不舒服。 “我们待一小会儿就走。”其中一个接话了,“我们过来的时候服务生说你马上回来的,所以我们觉得不妨等你吧。” 他没有摘下帽子。阿申顿解下围巾,脱掉了厚厚的大衣。 “抽支雪茄吧?”他说着把雪茄烟盒轮流递给两人。 “那就抽一支吧。”其中一个——应该是法弗勒——从烟盒里取了一支,另一个——那就是法佐尔特了——随即也大大咧咧地取了一支,连声谢谢都没说。 看来烟盒上的名字可能对他们产生了特殊的影响,两人都摘下了帽子。 “这么糟糕的天气还出去散步,多不容易啊!”法弗勒说着,一口咬掉了半英寸雪茄,呸的一声吐到了壁炉里。 阿申顿处事一向有一个原则(这个原则无论对他的生活还是对他在情报部的工作都很有好处),他总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讲实话。所以他是这么回答的: “你们觉得我能干吗去?我要是能不出去,我也不想在这种天气出门啊。我必须今天去沃韦看一个生病的朋友。我是坐船回来的。在湖上可遭罪啦!” “我们是警察。”法弗勒漫不经心地说了句。 阿申顿心想,他们要是认为他连这都猜不到,那一定是把他看作白痴了,不过对这个信息他要是再打哈哈就不够谨慎了。 “啊,真的?”他说。 “你的护照在身上吗?” “在啊。在这样的战争年代,一个外国人总要随身带着护照才好吧。” “很明智。” 阿申顿把自己的新护照递给此人,护照上有关他的动向的信息只有他三个月前从伦敦来,此后再未出过边境。 这位警探仔细看了看护照,又递给了他的同事。 “护照看不出任何问题。”他说。 阿申顿站在壁炉前取暖,嘴上叼着香烟,没有回答。他警觉地注视着这两个警探,但是故意显出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他觉得自己的表现毫无破绽。法佐尔特把护照递给法弗勒,法弗勒若有所思地用很粗的食指在护照上弹了几下。 “警察局长叫我们过来问你几个问题。”他说,这时阿申顿留意到他们两人同时看向他了。 阿申顿知道,当你找不到最恰当的说辞时,那还不如闭口不言的好。如果一个人说了什么话,心里想要对方做出回答,那他往往会觉得对方的沉默是多少有些让人不安的。阿申顿等着警探往下说,他不是很确定,但感觉出警探有些犹豫了。 “我们最近接到很多抱怨,说有人深更半夜从赌场出来时大声喧哗。我们想了解一下你本人有没有被此事困扰。看来你的房间正好对着湖面,那些狂欢者经过你的窗户时,如果他们大声喧闹,你肯定不会听不到的。” 阿申顿一时呆若木鸡。这位警探怎么会跟他说这种乱七八糟的话(笃、笃、笃,他听到了这个巨人在屋里走动的沉重脚步声),可是警察局长究竟为什么要派他们来调查是否有喧闹的赌徒惊扰了他的美梦呢?看来这是个圈套。不过,非要对一件表面看上去平淡无奇的事做出什么深刻的解释,是愚蠢透顶的,很多单纯的评论家都一头栽进过这个陷阱里。阿申顿深信人类这种动物动不动就会做傻事,他在自己的人生历程中时常得益于这个认识。他脑袋里顿时闪过一个念头:这位警探问了这么一个问题,说明他丝毫没有证据可以证实他参与了任何非法行为。显然是有人举报了他,但是举报人也没能给出任何证据,而他们搜查他的房间也没有任何收获。可是他们用这样一个借口就上门来调查他,未免也太愚蠢了,也足见这些警探毫无创意!阿申顿立刻想到了可能促使这两位警探想要同他面谈的三个理由,他真的好希望自己同他们很熟悉,那样就可以给他们提一些建议。他们做出这么愚蠢的事真的是对情报人员的侮辱。这些人比他想象的还要愚蠢,不过阿申顿对愚蠢的人本来就有些同情,此刻他就更是以宽容之心去看待他们了。他真想温情地伸手去拍拍他们的肩膀,不过他还是严肃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跟你说实话吧,我是个睡眠很沉的人(毫无疑问是由于心思单纯,没做亏心事的缘故),我可什么声音也没听到。” 阿申顿看看他们,想着他们听到他说的话一定会露出淡淡的笑容,可是他们的表情还是那么冷漠。阿申顿不光是个幽默作家,他还是英国政府的特工,他刚要叹息一声,但立刻忍住了,他摆出一副略显威严的神气,说话语气也更严肃了些。 “不过,即使我被这些人吵醒了,我也绝不会想到要去投诉的。目前这个世界上已经有这么多的麻烦、苦难和不幸了,如果有人能找个乐子自娱自乐,而我们却不让他们乐,我只能认为这样做是错误的。” “确实如此。”这位警探说,“可事实还是那样,有人被打扰了,警察局长要求调查一下。” 他的同事一直保持着沉默,他的神态很像埃及金字塔前的狮身人面像。此刻他开口说话了。 “我注意到你的护照上写着你是个作家,先生。”他说。 一直忧心忡忡的阿申顿顿时反应过来,他感到一阵欣喜,立刻和颜悦色地答道: “正是。干这一行没少吃苦头,不过时不时地也能有所补偿。” “挺有名的吧。”法弗勒很有礼貌地说。 “不如说臭名远扬吧。”阿申顿调侃道。 “你来日内瓦做什么?” 这个问题问得非常随意,但阿申顿感到自己务必要谨慎了。在聪明人眼里,一个和和气气的警察要比一个咄咄逼人的警察更危险。 “我在写一个剧本。” 他抬手指了指桌上的那堆纸。四只眼睛立刻顺着他的手势转了过去。他一眼就看出这两个警探早已检查过他的这些手稿了。 “你为什么不在自己国家写剧本,要跑到这里来写?” 阿申顿给了他们一个更和善的笑脸,因为针对这个问题他早已做过充分准备,现在终于有机会回答,他感到如释重负。他很好奇他的回答会引起怎样的反应。 “可是先生们,目前正在打仗,我的国家战火纷飞,根本不可能安安静静坐在那里写剧本。” “你写的是喜剧还是悲剧?” “哦,是喜剧,轻喜剧。”阿申顿说,“艺术家需要安宁和平静。如果一个艺术家不能做到心静如水,怎么可能指望他能保持创作所需要的独立精神呢?幸好有瑞士这个中立国,我觉得我在日内瓦可以找到我想要的写作环境。” 法弗勒朝法佐尔特微微点了点头,阿申顿无法知道他这样做究竟是表示他认为阿申顿是个白痴呢,还是表示他同情阿申顿,认为他只是想要在这个动荡的世界中找到一个可以安全写作的地方而已。不管怎么说,这位警探显然已经得出结论,再跟阿申顿聊下去也了解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他又敷衍地说了几句,几分钟后他们便起身告辞。 阿申顿跟他们热情地握手道别,随手关上了房门,终于大大松了口气。他拧开水龙头往澡盆里放水,把水温调热到自己可以承受的最大限度。他一边脱衣服一边心情舒畅地回想着自己的成功脱险。 一天前发生了一件事引起了他的警觉。他的手下有一个瑞士人,在情报部里大家都叫他伯纳德,他最近刚从德国过来,阿申顿急于见到他,便指示他在某个时间到某家咖啡馆接头。因为他以前没有见过这个人,就事先通过线人告诉了此人,接头时他会问什么问题,对方要怎么回答,这一步应该没有出错。他选择在午饭时间同他见面,因为在这个时间咖啡馆里应该不会有很多人。结果他一走进咖啡馆就见到里面只有一个人独自坐在那里,看上去同他所了解的伯纳德年龄相仿,阿申顿便走上前去不经意地问了事先约好的问题,对方说了约定的回答,阿申顿便在他身旁坐下,给自己点了一杯杜本内葡萄酒。这位间谍身材矮胖,穿戴很邋遢,脑袋的形状像一颗子弹,头发很短,脸色发黄,一双蓝眼睛总是躲躲闪闪的。他看上去不是个值得信赖的人,要不是阿申顿凭经验已经知道要找到肯去德国执行任务的特工有多难,他一定会奇怪他的前任为什么会雇用这么个人。他是个德裔瑞士人,说法语有很重的口音,他马上向阿申顿要自己的酬金,阿申顿把装着酬金的信封递给了他。是瑞士法郎。他大致说了一下他在德国的情况,然后回答了阿申顿的细致盘问。他的职业是餐馆侍应生,他在莱茵河大桥边的一家餐馆找了份工作,这份工作使他有很好的机会获取他所需要的情报。他到瑞士来待几天的理由非常合理,所以回去时入境应该不会有任何问题。阿申顿对他的表现表示满意,给他下达了新的指示,准备结束这次会面。 “好的。”伯纳德说,“不过我回德国之前要两千法郎。” “要这么多?” “是的,而且现在就要,你离开咖啡馆之前就得给我。这是我要付的一笔开销,我必须拿到。” “恐怕我不能给你。” 这个人蹙紧了额头,他的脸色比先前更难看了。 “你必须给我。” “你为什么这么想?” 这位间谍凑过身来,突然之间怒气冲冲,但是他没有提高嗓门儿,他说的话只有阿申顿能听见:“你以为我会为了你给我的那一点儿打发叫花子的钱就去干这种随时会丢掉性命的事?不到十天前就有一个人在美因茨被人抓住,一枪崩了。是你们的人吧?” “我们没有人在美因茨活动。”阿申顿漫不经心地说,据他所知,这件事是真的。他之前还在纳闷为什么没有收到从这个地方发来的情报,伯纳德提供的消息或许是个解释,“你接受任务时就很清楚自己能拿到多少酬劳,如果你不满意,当初就没必要答应。我没有权利多给你一分钱。” “你看到这是什么了吗?”伯纳德说。 他掏出一把小小的左轮手枪,用手指郑重其事地抚摸着。 “你把这个拿出来要干吗?当掉吗?” 伯纳德生气地耸了耸肩,把手枪放回到自己的口袋里。阿申顿暗自心想,伯纳德要是懂一点儿戏剧表演的技巧,他就该明白装腔作势是毫无用处的。 “这钱你不肯给?” “那是自然。” 这个间谍一开始的态度还是低三下四的,现在变得气势汹汹了,不过他的脑子还没气糊涂,他一刻都没有抬高声音说话。阿申顿看得出,这个伯纳德不管有多么无赖,倒是一个可靠的特工。他拿定了主意要向R提议给他加薪水。咖啡厅里的情景分散了他的注意力。他们近旁有两个蓄着黑胡须的肥胖日内瓦人在玩多米诺骨牌,他们对面有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在特别快速地一页接着一页写一封特别长的信。有一家瑞士人(也许姓罗宾逊,谁知道呢),父母和四个孩子围桌而坐,共享着两小杯咖啡。柜台后面的收银员,一个棕色头发的胖女人,在读本地的报纸,黑色丝裙裹着她庞大的身躯。这里的场景太有戏剧性效果了,阿申顿置身其中感到实在荒诞。他觉得自己正在写的剧本倒要真实得多。 伯纳德微微一笑。他的笑容很苦涩。 “你知不知道,我只要去警察局举报你,你马上就会被捕?你知道瑞士的监狱是怎么样的吗?” “不知道啊,最近我倒是常常在想这个。你知道吗?” “我知道,你不会喜欢的。” 只有一件事让阿申顿烦恼,那就是他可能来不及写完剧本就会被捕。他不喜欢自己的作品写了一半就搁下,接下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机会接着写完。他不知道自己会被当作政治犯还是普通罪犯,他心里很想问问伯纳德,要是他被当作普通罪犯(伯纳德也只可能对这种情况略知一二),监狱会不会准许给他写作用的纸笔。他担心伯纳德会认为他这样问的用意是要嘲笑他。不过他还是感到比较安心,仍能冷静应对伯纳德的威胁。 “你当然可以让我蹲上两年监狱。” “至少。” “不,这是最多的了,我懂的,而且我认为两年也够我受的了。我不想瞒你,这会让我特别难受,不过不会像你认为的那么难受。” “你能做什么呢?” “哦,我们总有办法抓住你的,毕竟,这场战争也不会永远持续下去。你是个餐馆侍应生,你需要行动自由吧。我可以保证,如果我遇到什么麻烦,你这辈子就别想获准进入同盟国的任何一个国家了。我相信这会让你寸步难行。” 伯纳德没有回答,而是气呼呼地低头看着大理石的桌面。阿申顿觉得该付账走人了。 “好好想想吧,伯纳德。”他说,“如果你想要回去继续干,我已经给了你指示,你该拿的薪水还是会继续通过往常的途径付给你的。” 伯纳德耸耸肩,阿申顿虽然不知道他们的谈话究竟会有什么结果,但他还是感到自己必须很有尊严地走出去。他就这样做了。 此刻,阿申顿小心翼翼地将一只脚放进澡盆,试探水温是否可以忍受。他在心里问自己,伯纳德最后到底做了什么决定。水温不太烫,他慢慢地全身泡进了水里。总的说来,他觉得伯纳德还是不想要节外生枝找麻烦的,举报他的应当另有其人。说不定就在酒店里。阿申顿躺到澡盆里,他的身体已经适应了水温,他满意地松了口气。 “事实上,”他思忖道,“生活有的时候由着自己的性子死不买账还是值得的。” 阿申顿只能认为自己运气不坏,侥幸从那天下午掉进的坑里逃了出来。要是他被捕,随后被判刑,R只会耸耸肩,骂他一句蠢蛋,然后去找人来接替他的位置。阿申顿对这位上司已经足够了解,他说过要是自己惹出了麻烦不会有人来帮他,这话绝对不是说着玩的。 此刻,阿申顿舒服地泡在澡盆里,心里不无欣慰,无论如何自己还是很可能可以安安静静地写完那个剧本的。警察没能抓住他的把柄,虽说从现在起他们会对他严加监视,但是至少在他大致写完第三幕之前他们不太可能采取下一步行动。他必须行事审慎一些了(就在两周前他的一个同事在洛桑被判刑了),不过惊慌失措也是很蠢的:他在日内瓦的前任就因为总以为自己很重要,感觉自己从早到晚被人盯梢,弄得神经过度紧张,最后不得不被撤换。阿申顿每周要去集市两次,同一个来自法国萨瓦的卖鸡蛋和黄油的老农妇接头,从她那里接受上头的指示。她总是跟其他农妇一起过来,边境的检查也是敷衍了事的。天刚蒙蒙亮她们就过境了,边防人员都巴不得赶紧把这些叽叽喳喳吵个不停的女人打发走,好快点回到屋里去烤火抽烟。的确,这个老太婆看上去是那么温和、单纯,肥胖的身躯,红红的胖脸,嘴角露着和蔼的笑容,只有遇到特别精明的警探才有可能会想象到她是特工。但其实只要肯费神伸手检查一下,就会发现她饱满的胸脯中间夹着一张小纸条,凭着这张纸条便可以将这位憨厚老实的老太婆(她甘冒这个险是为了她的儿子可以不去前线的战壕打仗)连同一位已近中年的英国作家双双送上被告席。阿申顿一般都在九点左右去集市,这时大多数日内瓦的家庭主妇都已买好菜,他会走到一只篮子前停下,篮子旁边就坐着那位顽强的老农妇,一年四季,风雨无阻。他会从老农妇那里买半磅黄油,他用十法郎付钱,她会在找给他零钱时把那张纸条塞到他手里,然后他便转身溜达着走开了。他口袋里揣着那张纸条走回酒店的路上,是唯一有点儿风险的。经历了刚刚这一场虚惊后,他决定尽量缩短这段时间,以免在路上被人发现他身上的纸条。 阿申顿叹了口气,澡盆里的水不够热了,他伸手够不着水龙头,用脚趾又拧不开(每一个可调节的水龙头总是要拧的),要是坐起身来加热水,那还不如干脆起来不泡算了。再说,他没法用脚趾拔出塞子,把水放空,好逼着自己从澡盆里出来,同时又没有坚强的意志力像个男子汉那样勇敢地走出澡盆。他平时常听人夸他是个有性格的人,此刻他不由得感叹,人们之所以对生活中的事物总是容易匆匆下结论,是因为他们判断的证据不足,比如从来没有人见过他泡热水澡时,应对热水渐渐变凉的样子。不过,他的思绪又回到了他在写的那个剧本中,他思索着浮现在脑海里的一个个笑话和一段段机巧对答,凭着自己多年的失败经验,他知道把这些东西写在纸上就不会那么生动,搬到舞台上说出来也不会像当初听到时那样惟妙惟肖了。他这样东想西想,故意不去理会澡盆里的水已经快要冷却,就在这时他听到了敲门声。因为这个时候他不想让任何人进来,所以他沉住气没有应声。可是敲门声又响了。 “谁?”他不耐烦地大喊一声。 “有您的信。” “那进来吧,等一下。” 阿申顿听到他的卧室门被推开了,赶紧从澡盆里一跃而起,抓了条浴巾裹在身上,走出了浴室。一个听差拿着一张纸条在门边等候。这是个只需要口头回话的便条,是一位住在这家酒店里的女士写的,邀请他晚餐后一起打桥牌,签名是欧洲大陆风格:希金斯女男爵。阿申顿本想在自己的房间里悠闲地一边享用一顿晚餐,一边在台灯下看书,所以想要回绝这个邀请。不过他突然想到,在现在的情形下,他当晚到餐厅里露一露面或许是个明智的做法。他再傻也不会认为警察来找过他的消息还没有在酒店里传开,所以在同住酒店的客人面前证明一下他并未惊慌失措也是好事。他的脑子里顿时闪过了一个念头,没准举报他的人就住在这家酒店里,而这位饶有兴致的女男爵的名字也的确引起了他的注意。如果告发他的正是这位女男爵,那么同她一桌打牌肯定会很有趣。他叫听差去回话说他愿意去,然后不慌不忙地穿上了晚礼服。 冯·希金斯女男爵是奥地利人,开战后的第一个冬季她移居到了日内瓦,之后她发现让自己的名字看上去尽量像个法国人会更方便。她英语和法语讲得同样流畅。她原本的姓氏一点儿也不像日耳曼人,是继承自她的祖父。她祖父早年是约克郡的一个马倌,在十九世纪初被一位布兰肯斯坦亲王带到了奥地利,后来竟走了桃花运,从此官运亨通。原来此人相貌堂堂,备受某位女大公的青睐,而他很好地利用了各种机会,最后受封男爵,并当上了奥地利驻意大利宫廷的特命全权公使。至于这位女男爵,是他唯一的后代,她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其中的种种细节她特别乐意讲给熟人听。离婚后,她又恢复了她未嫁时的本姓。她可没少跟人大讲她的祖父曾当过大使,只是从来不提他早年是个马倌。这些来历阿申顿都是从维也纳打听到的,因为他与这个女人越来越熟,他便认为有必要对她的过去有所了解。他还了解到一个情况:她的个人进项并不足以支撑她在日内瓦所过的多少有些讲排场的生活。由于她身上有着这么多适合谍报工作的优势,猜想她已被某个无孔不入的特工部门征用也不算过分,所以阿申顿想当然地认为她是在执行同他自己相似的任务。他这么认为还真的多少增进了他们之间的交情。 他走进餐厅时那里已经坐满了客人。他在自己的桌边坐下,因经历了刚刚的一场虚惊后他感到一身轻松,就为自己点了一瓶香槟(花的是英国政府的钱)。席间,女男爵给了他一个粲然的笑。她四十多岁了,但仍非常漂亮,称得上光彩照人。她面色红润,一头金发富有金属般的光泽,确实很好看,但也没有那么迷人,阿申顿第一眼见到时便暗自心想,谁也不会希望在汤里看见这样的头发。她五官端正,蓝眼睛,挺直的鼻梁,肤色白里透红,只是皮肤包在骨头上显得略微太紧了。她穿着低胸装,雪白丰满的胸脯有着大理石般的质地。从她的外貌上丝毫看不出那种会让有眼光的人为之迷恋的温柔、忍让的品性。她的着装可谓富丽堂皇,但她没有佩戴什么珠宝首饰,阿申顿(他对这种事略知一二)由此断定,她的上司给了她选择服装的自由权利,却不认为有必要为她提供戒指或珍珠项链,免得过于招摇。尽管如此,她还是显得非常惹眼,要不是R讲过那位法国部长的事,阿申顿一定会认为,假如这个女人想要对谁施展手段,那个人只需看她一眼就会知道要小心为妙。 在等着上菜的工夫,阿申顿扫了一眼周围的食客,大多数在吃饭的人看上去都像老朋友似的。那时日内瓦是各种阴谋诡计的温床,而大本营就是阿申顿住的这家酒店。他看到了法国人、意大利人、俄罗斯人、土耳其人、罗马尼亚人、希腊人,还有埃及人。有的是从自己的国家逃出来的,有的却无疑在代表着自己的国家。其中有一个保加利亚人,是阿申顿手下的一名特工,出于安全考虑,他在日内瓦期间从未同他说过一句话;那天晚上同他共进晚餐的是两位他的本国同胞,过一两天后,如果他还没有被杀死的话,他准会有更有趣的事要交流。阿申顿还看到了一位身材小巧的德国妓女,她有一双瓷娃娃似的蓝眼睛和一张娃娃脸,此人经常乘船去伯尔尼,她在做皮肉生意的过程中可以获得一点儿零星的情报,这些情报无疑会被送到柏林去详加研究。当然她与那位女男爵完全不是同类人,她所追逐的猎物也容易得多。但是阿申顿还看见了那个冯·霍尔兹明敦伯爵,他很惊讶,心想他到这里干什么来了。此人是德国派到沃韦的特工,只会偶尔到日内瓦来。有一次阿申顿在老城区看见了他。那里的街上没有什么人迹,街边的房子里也一片静默,他看见此人站在街角同另一个人交谈着什么,那人的模样一看就是个间谍,他当然很想知道这两个人在说些什么。今晚在这里撞上这位伯爵引起了他的兴趣,因为战前在伦敦时他就熟悉这个人。此人出身名门,与霍亨索伦家族[欧洲的三大王朝之一,为勃兰登堡-普鲁士(1415-1918)及德意志帝国(1871-1918)的主要统治家族。]有亲戚关系。他喜欢英国,舞跳得好,骑马、射击也都堪称高手,大家都说他比英国人更像英国人。他身材瘦高,衣着合身,有一头普鲁士人的短发,身体总是微微前倾,仿佛随时要对某位王公贵戚鞠躬行礼似的——这种特殊的姿势你即使没有亲眼见过,应该也能想象得到,这是经常出入宫廷的人所特有的。他仪表堂堂,对美术兴趣浓厚。但是此刻,阿申顿和这位伯爵都装作以前从未见过面。当然,两人心里都明白对方在干什么。阿申顿有心想同他调侃一番——多年来时不时在一起吃饭打牌的两个人居然装作素不相识,未免太滑稽了——但他还是忍住了没这么做,免得这个德国人把他的行为看作英国人即便大战当前仍举止轻浮的证据。阿申顿感到迷惑不解的是,这位霍尔兹明敦伯爵此前从没来过这家酒店,他今晚出现在这里应该有充分的理由。 阿申顿暗自嘀咕,此事会不会同阿里亲王意外出现在这个餐厅里有什么关系。在此非常时期,把眼前发生的任何事,不管看上去是多么偶然的事,仅仅解释为纯属巧合,都是很不谨慎的。阿里亲王是埃及人,统治者赫迪夫的近亲,在赫迪夫下台后逃亡到国外。他是英国人的死敌,大家都知道他在埃及到处惹起事端。就在前一周,赫迪夫还极隐秘地在这家酒店住过三天,两人就在阿里亲王的住处多次见面密谈。阿里亲王是个矮胖子,蓄着浓浓的黑胡须。同他一起生活的有他的两个女儿,还有一位名叫穆斯塔法的帕夏[一种官衔,用于称呼高级文武官员。],作为秘书帮他打点日常事务。这四个人此刻在一起用餐,他们喝了不少香槟酒,但是面无表情地坐着,一言不发。两位公主都是已离开父母独立生活的未成年女孩,她们晚上总在各大饭店与日内瓦的公子哥儿跳舞。她们身材矮小粗胖,乌黑的眼睛很好看,面色很黄;她们的穿戴非常阔气张扬,让人联想到开罗的鱼市,而不是巴黎的和平路。亲王殿下一般都在楼上的房间里用餐,两位公主则每晚都在大餐厅里吃饭。她们的身边总是悄无声息地跟着一个矮小的英国老太太保姆,大家叫她金小姐,她曾经是两位公主的家庭教师。不过她总是独自一人坐在旁边的餐桌上吃饭,两位公主似乎根本不理睬她。有一次阿申顿在走廊上看到两位胖公主中的姐姐在用法语劈头盖脸地怒骂那个保姆,阿申顿看到那恶狠狠的一幕简直惊得喘不过气来。她扯着嗓子大喊大叫,然后猛地重重抽了这女人一个耳光。当她一眼瞥见了阿申顿时,她怒目瞪了他一眼,转身回到自己的屋里,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阿申顿径直往前走去,装作什么也没看见。 刚住进这家酒店时,阿申顿曾尝试结识金小姐,但是不但他的热心遭到冷遇,她的反应甚至可以说挺粗鲁的。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他第一次见到金小姐时首先向她脱帽致礼,对方只是僵硬地欠了下身;接着阿申顿向她问好,可她就简单地哼哼了一声,明摆着不想跟他打交道。不过干他这一行的人是不会轻易气馁的,所以他一抓住机会就同她攀谈。她摆出一副生硬态度,用带有英国腔的法语说道: “我不想同陌生人交谈。” 她说罢转身就走了,下一次再遇见他时,她对他不理不睬。 这个女人格外瘦小,简直就是一身皱巴巴的皮囊裹着一副小小的骨架。她满脸深深的皱纹,很明显戴着假发,是棕色的,做工非常精细,但她经常戴得不太正。她化了浓妆,皱巴巴的脸颊上抹了好几块很大的猩红胭脂,嘴唇也涂得鲜红。她穿的衣服花里胡哨的,仿佛是从旧衣店里胡乱抓了一件。白天她总是戴着帽檐很大的那种只有小女孩才戴的帽子。她走路迈着小碎步,脚上穿着鞋跟很高的小花鞋。她的这身模样实在太古怪了,谁见了都会感到不只是好笑,简直是惊骇。她走在街上时,行人会扭过头来瞪着她看,惊得合不拢嘴。 阿申顿听说,金小姐自打被亲王的母亲雇为家庭教师后就再也没回过英国,他不由得感到惊异,很想知道她这么多年来在开罗的后宫里都看到了些什么。谁也猜不出她今年多大岁数了。她究竟目睹过多少东方人走完了他们短暂的一生,又知道多少宫闱秘密呢!阿申顿想知道她来自哪个地方,离开故土这么多年,她一定已经没有亲人和朋友了。阿申顿看得出她有反英情绪,既然她对阿申顿态度这么粗鲁,他就只能推测一定有人关照过她要小心提防自己。她平时只说法语。阿申顿不禁好奇:当她独自一人坐在那里吃午饭和晚饭时,她的脑子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她平时看不看书?每次吃完饭,她便径直上楼回房间去了,从不在酒店大堂露面。阿申顿想知道她对这两位未成年单独生活的公主到底有什么看法——她们每天穿得花枝招展的,总去二流咖啡馆里同陌生男人跳舞。但是每次金小姐从餐厅出来走过阿申顿身边时,阿申顿似乎总能感觉到她那面具一般的脸会突然阴沉下来,好像是故意在表示厌烦他。当他们的目光相遇时,两人会互相对视一会儿,这时阿申顿仿佛看到她的眼神在表达一种无声的不屑。要不是背后另有一番令人同情的悲哀原因,看到这张浓妆艳抹的憔悴的老脸本来也只会让人感到怪异而已。 这时希金斯女男爵已经用毕晚餐,她收起手绢,拎上提包,起身昂首挺胸地走来,左右两侧的侍者频频鞠躬送她。她在阿申顿的桌前停下了。真是气派十足。 “我很高兴你今晚来打桥牌。”她用纯正的英语说道,几乎没有德国口音,“你吃完就来我的客厅喝杯咖啡吧。” “您这件衣服好漂亮!”阿申顿说。 “太糟糕啦!我没有衣服可穿了,可我现在去不成巴黎,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些可恶的普鲁士人。”她一抬高嗓门儿,那个“r”的发音就露出了德语的口音,“他们干吗要把我可怜的国家卷进这场可怕的战争啊?” 她发出一声叹息,嫣然一笑,又昂首款款离去。餐厅里没几位客人了,等阿申顿吃完,餐厅里几乎空无一人了。他走过霍尔兹明敦伯爵的身边时,一时心血来潮,竟向他眨了眨眼睛。这个德国特工恐怕搞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如果他起了疑心,估计他会绞尽脑汁去弄明白这究竟预示着什么。阿申顿上了三楼,敲了下女男爵的房门。 “进来,进来!”她说着,一把拉开了房门。 她用双手热情地握住阿申顿的手,将他引进客厅。他看到另外两个牌友已经在座,那就是阿里亲王和他的秘书。阿申顿大吃一惊。 “请允许我把阿申顿先生介绍给您,殿下。”女男爵用流利的法语说道。 阿申顿欠身致意,握了握亲王伸过来的手。亲王飞快地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希金斯女男爵接着说道: “我不知道您有没有见过这位帕夏。” “非常荣幸能认识您,阿申顿先生。”亲王的秘书说着,热情地跟他握手,“我们美丽的女男爵跟我们夸过您的牌技,而亲王殿下也钟爱打桥牌。对吗,殿下?” “对,对。”亲王应道。 穆斯塔法帕夏是个很胖的大块头,约莫四十多岁,一双大眼睛滴溜溜地转,满脸浓黑的大胡须。他穿着晚礼服,衬衫的前襟缀着一颗大钻石,头上戴着他们国家特有的圆顶毡帽。他极为健谈,一句句话滔滔不绝地从他嘴里滚出来,活像打开口袋往外倒玻璃球一样。他竭尽全力对阿申顿表现得彬彬有礼。亲王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只是从他厚重的眼皮底下静静打量着他。他好像很腼腆的样子。 “我没在俱乐部里见到过您,先生,”帕夏说,“您不喜欢玩百家乐牌吗?” “我玩得不多。” “女男爵博览群书,她跟我说过您是一位大作家。可惜我看不了英文书。” 女男爵对他大加赞颂,阿申顿洗耳恭听,连连道谢。接着,她给客人上了咖啡和餐后酒,然后取出纸牌来。阿申顿一时想不明白女男爵为什么会邀请他来打牌。他对自己的能耐很少过分自信(他心里认为这是个优点),至于打桥牌,就更是太有自知之明了。他知道自己的牌技在二流牌手中还算不错,不过他跟世界上牌技一流的人多次交手,自知同那些人不是一个等级的。现在他们打的是“合约桥牌”,他对这种打法不太熟悉,而且赌注不低。可他看得出打牌只是个借口,背后在玩什么把戏他一无所知。也可能是亲王和他的秘书知道了他是个英国特工,所以想会会他,以便探探他的底细。这一两天里阿申顿已经嗅到事情有些不对劲儿,眼前的这个牌局更证实了他的猜疑不是空穴来风,只是到底在发生什么性质的事,他丝毫摸不着头脑。他手下的特工最近没有给他传递任何值得引起重视的消息。此刻他更相信瑞士警方来调查他,背后有这位女男爵的精心安排,而眼下这个桥牌局也是在发现了那两位瑞士警探一无所获之后才特意安排的。这么一想,他感觉事情变得有些神秘,同时也挺好玩了。他一盘接一盘地打着牌,不停地参与牌桌上的交谈,同时留意自己说的话总是贴合大家在谈的话题。战争话题谈得最多,女男爵和帕夏都表达了强烈的反德情绪。女男爵心向着英国,她的家族(来自约克郡的马倌)就是在那里发迹的,而帕夏则视巴黎为精神家园。当这位帕夏说到巴黎蒙马特高地和那里的夜生活时,亲王终于开了金口: “那是一座很美的城市,巴黎。”他说道。 “亲王在那里有一所很漂亮的房子。”他的秘书接着说,“挂满了精美的画,还有跟真人一样大的雕像。” 阿申顿也表达了他的看法:他对埃及人追求民族独立的精神深表同情,他认为维也纳是全欧洲最令人神往的大都市。他们对他的态度很友善了,他也报以一样的友好。不过,要是他们因此而认为可以从他口中套出任何他们在瑞士报纸上看不到的东西,他相信他们可就错了。有那么一阵儿,他怀疑他们是不是在试探他有没有可能被收买。他们做得很谨慎,所以他也不能确定是否如此,可是他感觉到空气中飘动着这样一个暗示:一个头脑聪明的作家如果肯接受一种安排,为这个动荡的世界带来人民衷心渴望的和平,他就既能为国家立功,也能为自己大赚一笔钱。显然,在这个大家初次见面的晚上是谈不出太多东西来的,不过阿申顿还是尽可能不动声色地用和颜悦色的态度,而不是用言语,表示出他愿闻其详。在他同亲王的秘书和那位美丽的奥地利女男爵说话的时候,他能感觉到阿里亲王一直在用警觉的眼神盯着他,这使他感到不安,生怕被他们看出太多他的内心活动。虽说他并不了解这位亲王,但他能感觉到这是个精明能干的人。很可能在阿申顿离开这个屋子后,这位亲王会告诉另外两人,他们是在浪费时间,在阿申顿身上搞不出什么名堂来的。 午夜过后不久,他们打完了最后一盘,亲王从桌边站起身来。 “时候不早了。”他说,“阿申顿先生明天一定有不少事要做。我们不能让他睡得太晚了。” 阿申顿知道这是在下逐客令了。他起身告辞,留下那三个人自己去商讨了。他出门的时候感到满腹狐疑,不过他相信他们三人也同他一样一头雾水。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他才突然感到累极了,脱衣服时他的眼皮直打架。他一头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他敢发誓自己只睡了不到五分钟就被敲门声惊醒了。他听了一下。 “是谁?” “服务员。请开门。我有话要对您说。” 阿申顿骂骂咧咧地打开灯,伸手捋了捋他那稀疏的头发(因为他像凯撒大帝一样,不喜欢让人看到他那难看的秃顶),然后打开了门。门外站着一位头发蓬乱的瑞士女侍者,她没有系围裙,看上去像是匆匆忙忙披上外衣就过来的。 “那个英国老太太,就是埃及公主的保姆,快要死了。她要见您。” “见我?”阿申顿惊诧地说,“这不可能。我不认识她。她今天晚上还好好的啊。” 他被搞糊涂了,不假思索地说了几句。 “她说要见您。医生要我来问问您能不能过去一下。她撑不了多久了。” “准是搞错了。她不可能要见我的。” “她说了您的名字,还有您的房间号码。她说要快,快!” 阿申顿耸耸肩,回到屋里,穿上了拖鞋,又套上睡袍,转念一想,随手把一支小手枪揣进了兜里。阿申顿一般更相信自己的脑子,并不相信什么武器,这东西会不小心走火,也会碰出声音打草惊蛇,不过有时候用手握住枪把的感觉会让人心里更有底气,更何况今夜这样的突然召唤让他感觉特别蹊跷。当然了,现在就想象是那两位热心的埃及先生在布下陷阱等他上套,那也有些可笑,但是在阿申顿所从事的这个行业里,那些看似平平淡淡的例行公事的确也很容易时不时地演变成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流行的荒唐情景闹剧。表现热情时总会肆无忌惮地使用陈词滥调,同样,表现机会时则往往会不自觉地落入俗套。 金小姐的房间比阿申顿的高两层,他随着女侍者经过楼道走上楼去,问了一句那位老保姆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女侍者慌慌张张,说不明白。 “我想她大概是中风了吧。我也不知道。前台值夜班的人叫醒了我,说布里戴先生要我赶紧起来。” 布里戴先生是酒店的副经理。 “现在几点了?”阿申顿问道。 “该有三点了吧。” 他们来到了金小姐的门前,女侍者敲了敲门。来开门的是布里戴先生。显然他也是从睡梦中被叫醒的。他光脚穿着拖鞋,睡衣外面套了条灰裤子,披了件长外衣。他的样子很怪异。他的头发平时用发胶梳得整整齐齐的,这会儿都立了起来。此刻他一个劲儿地道歉。 “这么晚打搅您,真是太对不住了,阿申顿先生,可那女人不停地要求见您,医生就说还是把您请来吧。” “这没关系的。” 阿申顿进了屋。那是一间不大的里屋,屋里的灯全都亮着。窗户紧闭,窗帘也都拉上了。屋里热极了,一个满脸胡须、头发花白的瑞士医生站在床边。布里戴先生虽然衣衫不整,明显受到了惊扰,却仍能像一位尽职的经理那样保持头脑冷静,他不失礼貌地给他们做了介绍。 “这位就是金小姐一直要求见的阿申顿先生。这位是日内瓦医学院的阿尔勃斯医生。” 医生没有说话,只用手指了指床。金小姐就躺在床上。阿申顿看见她大吃一惊。她头上戴着一顶白色棉布大睡帽(阿申顿一进屋就留意到了她的棕色假发挂在梳妆台的发架上),用绳子系在下巴上,身穿一件宽大的白色睡衣,领子高得盖住了脖子。她的睡帽和睡衣都属于一个过去的时代,会让你联想起柯鲁珊克为狄更斯小说所作的插图里的情景。她的脸上还留着她上床前用过的卸妆油,但她卸妆太粗略了,眉梢上还留着一些黑纹,脸颊上还有腮红。她躺在床上,个头显得特别小,跟小孩子差不多大,看上去老得不成样了。 “她肯定有八十多岁了。”阿申顿心想。 她看上去不像一个活人,像是一具玩偶,是某个滑稽玩具师自娱自乐捏出来的一个很老的女巫玩偶。她纹丝不动地仰面躺在那里,瘦小的躯体上盖着一条毯子,看上去平平的,看不出她的身体轮廓;她的脸也比平时更小了,因为她没戴假牙。要不是她那双因面部抽缩而显得格外大的黑眼睛还在直勾勾地瞪着,你准会以为她已经死了。阿申顿感到这老太太一看见他,眼神就出现了变化。 “我来了,金小姐,看到你这样我很难过。”阿申顿用尽量轻快的语气说道。 “她说不了话了。”医生说,“在服务员去找你的那会儿,她又发了一次小中风。我刚给她打了一针。可能过一会儿她的舌头会恢复一部分功能。她有话要对你说。” “我会耐心等的。”阿申顿说。 他想象自己在那双乌黑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宽慰的神情。一时间,屋里的四个人都站在床边,注视着这位将死的老妇人。 “好了,看来我留在这儿也帮不上什么忙了,我不如回去睡会儿吧。”这时布里戴先生说话了。 “走吧,我的朋友,”医生用法语说道,“你确实帮不上忙。” 布里戴先生转身对阿申顿说: “我可以和您说句话吗?” “当然可以。” 医生注意到金小姐的眼睛里突然闪过惊恐的神情。 “不要害怕。”他和气地对她说,“阿申顿先生不会走的,你想叫他待多久他就待多久。” 副经理拉着阿申顿走到门外,把门虚掩上,这样屋里的人就听不见他的低语了。 “我可以相信您做事是很谨慎的吧,阿申顿先生?酒店里死人是很不吉利的事,其他房客都会很反感,所以我们要尽可能不让他们知道。我会安排人尽早把尸体抬走。希望您不要跟别人说这里死人了,我将对您感激不尽。” “你完全可以放心。”阿申顿答道。 “糟糕的是经理偏偏今晚不在。恐怕他知道了会特别不高兴。当然了,要是能行,我早就叫来救护车把她送到医院去了。可是医生坚决不让我这么做,他说不等我们把她抬下楼她就会死的。要是她真的死在酒店里,也不是我的错。” “人要死也不能挑时间的。”阿申顿嘀咕了一句。 “她毕竟也是老得不行了,早几年死掉也不奇怪。不知道这位埃及亲王为什么要用这么老的一个保姆?他早就应该把她送回自己的国家去了。这些东方人啊,净给人添乱。” “那亲王这会儿在哪儿呢?”阿申顿问道,“她伺候他们家有好多年了吧。不应该把他也叫来吗?” “他这会儿不在酒店里,同他的秘书出去了。或许去玩百家乐啦。我也不知道。我总不能叫人满城去找他吧。” “那两位公主呢?” “她们还没回来。她们通常要到天亮才回来。她们跳舞跳疯了。我也不知道她们在哪儿,再说了,就因为她们的保姆中风了,我去把她们拽回来,搅了她们的兴致,她们会跟我过不去的,我太了解她们是什么样的人了。等她们回来时,值夜班的会告诉她们,那之后她们想怎样就怎样吧。老太太也没要见她们。值夜班的把我叫来后,我走进了她的房间,我问她亲王殿下在哪儿,她拼了老命大喊:不,不要!” “那会儿她还能说话?” “是的,还能说一点儿。不过让我吃惊的是,她说的是英语。她一向只肯说法语的。您知道吧,她讨厌英国人。” “那她叫我来干什么呢?” “这我就说不清了。她说她有话必须马上当面跟您说。奇怪的是,她居然知道您的房间号。一开始她要找您的时候,我不让服务员去叫您。我不能因为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太婆要找人,就半夜三更去吵我们的客人啊。你们有睡觉的权利吧,我是这样想的。可医生来了之后坚持要我们去找您。她不让我们消停。我跟她说要等到天亮再说,她就大哭起来。” 阿申顿看了一眼副经理。他似乎对自己讲述的事情完全无动于衷。 “医生问了我您是什么人,我告诉他了,他说老太太想要见您也许是因为您跟她同是英国人。” “也许吧。”阿申顿冷冷地说。 “好了,我得回去再睡会儿。我会吩咐值夜班的人等你们结束了就叫醒我。幸好现在夜里的时间还挺长的,如果一切顺利,天亮前我们就能把尸体运走。” 阿申顿回到了房间里,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老太太那双乌黑的眼睛立刻又盯住了他。他感到自己这会儿有责任说点什么,可是刚张嘴说话,他就意识到自己很愚蠢,竟然用的是平常问候病人的语气。 “你恐怕病得很重啊,金小姐。” 阿申顿好像看到了那双眼睛里闪过一道愤怒的光,他只能认为老太太是被他的废话激怒了。 “你可以在这儿等着?”医生问他。 “当然可以。” 听说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前台值夜班的人被电话铃声吵醒,电话是金小姐的房间打来的,可是他拿起听筒却听不见有人说话。铃声不停地响,他便跑上楼去敲房门。无人应门,他用酒店的钥匙开门进去,发现金小姐躺在地上,电话也掉落了。看来她是突然感到身体不舒服,伸手抓起电话呼救,结果摔倒在地上了。他赶紧叫来了副经理,两人一起把她抬到床上。然后他们叫醒了女侍者,请来了医生。阿申顿感到不解的是,医生怎么会当着金小姐的面讲述这些经过。他就那样满不在乎地说着,好像金小姐根本听不懂他说的法语,好像她已经是个死人。 接着医生又讲道: “好了,现在我的确已无能为力。再待下去也没有用了。如果再发生什么变化可以打电话叫我。” “好的。” 医生拍拍她苍老的脸颊,好像是在哄小孩子似的。 “你得多睡会儿。我早上再过来。” 他收拾好医药箱,洗了手,穿上厚厚的大衣。阿申顿送他到门口,在握手告别的时候,这个满嘴胡须的医生咕咕哝哝地说了几句他对病情的判断。阿申顿回到屋里,看了一眼女侍者,她神色紧张地坐在椅子边上,仿佛面对死亡吓得不知所措了。她那张宽大而丑陋的脸疲惫得有些肿了。 “你守在这儿也没什么用。”阿申顿对她说道,“还是回去睡觉吧。” “先生,您不会想一个人留在这里的,我还是陪着吧。” “我的老天,为什么啊?你明天还要干活的。” “我反正五点也该起床了。” “那就赶快再去睡一会儿吧。你起来后再过来看一眼就好。走吧。” 她撑着沉重的身体站了起来。 “那我就听先生的吧。可我是愿意留下来的。” 阿申顿微微一笑,摇了摇头。 “再见,可怜的金小姐。”女侍者嘟囔了一句。 她走了,屋里只剩下了阿申顿了。他坐到床边,又看到金小姐的目光注视着他。面对这凝视的眼神让他感到有些尴尬。 “你不必担心,金小姐。你只是轻微中风了。我相信你很快就又能说话了。” 现在他确信自己在那双乌黑的眼睛里看到了拼命想要说出话来的挣扎。他不会看错的。她脑子里想要做什么,可是身体麻木了,不听大脑支配。她的眼睛里清清楚楚地流露出无可奈何的失望,她的眼泪夺眶而出,顺着脸颊流了下来。阿申顿掏出手帕替她揩干。 “别难过,金小姐。不要着急,你一定能说出你想要说的。” 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他分明从她的眼神里看到了她此刻心里想的是什么:她已经没有时间再等了。说不定他只是用自己的想法在理解她。梳妆台上放着这位保姆的简陋梳洗用品,一把镶银的梳子、一面银镜子;屋角立着一只破烂的黑色皮箱,衣柜上有一个很大的漆皮帽盒。这些东西出现在这个四壁檀木的豪华酒店套房里,实在显得太寒碜了。灯光亮得刺眼。 “我关掉一些灯你会不会觉得舒服点儿?”阿申顿问。 他把屋里的灯都关了,只留下床头的那盏,然后又在她床边坐下。这时他很想要抽支烟。他的眼睛又一次被那双眼睛盯住了,那双眼睛里闪现出这个只剩一口气的老太太身上唯一还活着的东西。他确信她有什么紧急的事情要跟他说。可到底是什么事呢?能有什么事呢?也许她把他叫来的原因只是感到自己死期将近,一个多年流亡异国的人,突然渴望能有一个来自故土的人为自己送终,毕竟对自己民族的人她早已没有多少记忆。那位医生就是这么想的。可是她为什么非要找他呢?酒店里还有其他英国人啊。比如有一对老夫妇,也就是一位退休的驻印度的官员和他的妻子,去找他们似乎更理所当然。对她来说,阿申顿纯属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你有话要对我说吗,金小姐?” 他想从她的眼神中看出答案。那双眼睛依旧有所示意地盯着他,可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却一无所知。 “别担心我会走。你想要我在这里待多久都可以。” 什么也没有。他看不出任何答案。他又仔细观察了那双黑眼睛,突然看到她的眼睛里发出了神奇的亮光,仿佛眼珠后面有一团火在燃烧,这双眼睛继续直勾勾地注视着他。阿申顿又在心里嘀咕起来:她把他叫来的原因是不是因为她知道他是个英国特工?有没有可能是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突然对她这么多年来一直认为有重大意义的所有事情产生了强烈的反感?会不会是在她临死的这一刻,她心中已经沉睡了半个世纪的对故国的眷恋又苏醒了——(“我怎么会有这么愚蠢的胡思乱想,太可笑了。”阿申顿心想,“都是俗不可耐的廉价小说里写的东西。”)——所以她情不自禁地渴望为她自己的国家尽一份力。在这种时候没有人还能保持自我的本色和爱国主义(这个在和平时期最好留给政客、公共人物和傻瓜去玩的一种姿态,到了动荡的战争时期,却真的会成为牵动人心的真情实感),爱国情绪会让人做出种种荒谬的怪事。奇怪的是她一直都不愿意见亲王和他的女儿。是她突然恨他们了?是她感到由于他们自己成了叛徒,所以想要在临死前有所悔过?(“这一切好像都不太可能,她只不过是个傻乎乎的老用人,早就活到头了。”)可是即便不太可能的事也不可以忽视。阿申顿的常识在向他提出抗议,他很奇怪地确信金小姐是有什么秘密要透露给他。她把他叫来是因为她知道他是什么人,知道他这个秘密对他有用。她已是将死之人,什么也不怕了。可是她要说的事情真的很重要吗?阿申顿探过身去,竭力想从她的眼睛里看出她要说什么。或许只是这个老糊涂的脑袋里认为重要的什么琐事。阿申顿平时很讨厌别人把每一个平常的过路行人都看成间谍,把最单纯几件巧合的事情也看成有人要图谋不轨。如果金小姐恢复了语言能力,很可能她会告诉他的事情对谁都毫无用处。 可是这个老太婆一定知道很多事情!凭着她这双锐利的眼睛和灵敏的耳朵,她一定有机会了解到不少对一些重要人物也严格保密的内幕。阿申顿再次想起了自己最近一直感觉到有人在围绕着他策划一件重大的事情。霍尔兹明敦突然来酒店就是件怪事;阿里亲王和那个帕夏都是大赌徒,他们为什么肯浪费一个晚上来同他打桥牌?说不定他们正在酝酿一个新的计谋,说不定最重要的事情正在进展之中,也许这个老太婆要说出来的事情将会改变整个世界的格局。这件事可能会决定胜败,可能会决定一切。可她现在却只能躺在床上,没有力气说话。很长时间,阿申顿默默地看着她。 “是不是跟战争有关,金小姐?”他猛地大声问了一句。 她的眼睛里闪过了一道光,她那张苍老干枯的脸上抽搐了一下。这个动作清晰可见。一件怪异而吓人的事情发生了。阿申顿屏住呼吸。只见那瘦小虚弱的身躯突然抽搐了几下,这老太婆仿佛是用尽了她最后垂死挣扎的意志力竟在床上坐了起来。阿申顿一跃上前扶住了她。 “英国。”她说出声来了,但就说了这一个词,声音尖锐刺耳,说完就倒在了他的怀里。 阿申顿扶着她再躺倒在床上时,他看到人已经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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