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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毛毛姆短篇小说集 作者:威廉·萨摩赛特·毛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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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把手伸进裤兜里,吃力地掏出一块很大的银怀表,因为他的裤兜不在两侧,而在前面,他又是个笨拙的大胖子。他看了看表,又望了望渐渐下沉的落日。正在掌舵的那个卡纳卡土著水手扭头瞥了他一眼,但没有说话。船长凝神望着渐渐驶近的海岛。只见礁石边泛起一道白色浪花,他知道那里有个很大的环礁湖,船可以开进去停泊,只要再靠近一些应该就可以看到了。离天黑还有近一个小时。环礁湖的水很深,在那里抛锚泊船不会有问题。他已经可以看到岛上椰树丛中的那个村子,村里的头人是大副的朋友,上岸去过一夜该是挺开心的。这时,大副走了过来,船长转身对他说: “我们带上一瓶酒,去找几个姑娘跳跳舞啊。” “我没有看到礁石口。”大副说。 大副也是卡纳卡土著,他肤色黝黑,长相挺英俊的,看上去颇像罗马帝国后期的某位皇帝,身材开始发胖,但五官轮廓依然清晰硬朗。 “我肯定那儿可以靠岸,错不了。”船长说着,举起望远镜望了望,“好奇怪,我怎么看不到呢。派个水手爬到桅杆上去看看。” 大副叫来一个土著水手,给他下达了命令。船长看着水手爬上了桅杆,等着他回话。可是水手冲着底下喊话说他只看到了一片绵延不绝的浪花,其他什么都没看见。船长的萨摩亚语说得跟当地土著人一样流利,他叽里咕噜地冲着那水手破口大骂。 “还要他留在上面吗?”大副问。 “留在上面有个鬼用?”船长骂道,“这个该死的蠢货啥都看不见。我拿性命跟你打赌,要是我爬上去准能看见。” 他气冲冲地看着那根细长的桅杆。这些土著水手从小习惯了爬椰子树,爬上这么一根桅杆自然不在话下。肥胖的船长只能气呼呼地干瞪眼。 “下来吧,”他吼道,“你简直像条死狗一样没用。我们就朝礁石开过去吧,一定可以找到礁石口的。” 这是一艘载重七十吨的煤油马达纵帆货船,在没有逆风的时候船速在四到五海里。船体破旧不堪,很久以前刷过的白漆现在早已剥落,又黑又脏。船上有一股刺鼻的煤油味,混杂着他们常运的椰肉干的气味。现在,船离礁石不到一百英尺了,船长命令舵手沿着礁石往前开,找到礁石口就开进去靠岸。可是开了几英里后,他才意识到一定是错过了礁石口。他吩咐舵手来来回回开了几圈。礁石周围的白色浪花依然连成一片,压根儿没有可以靠岸的礁石口。眼看太阳就要落山。船长大骂船员太笨,只好无奈地等到明天早上再说了。 “掉个头,”他说,“这里下不了锚。” 船又掉头朝海里开了一阵,不一会儿天就完全黑了。他们抛锚停下船。等船帆收起后,船开始摇晃不停。阿皮亚的人都说,这艘船早晚会翻个底朝天。船主是个德裔美国人,还经营一家大百货店,他常说,给他多少钱都不可能让他动心去坐这艘船出海。船上的厨子是个华人,穿一条又脏又破的白裤子和一件白汗衫,他过来告诉大家晚饭做好了。船长走进船舱时,看见轮机长已经在餐桌边坐好了。轮机长又瘦又高,像麻秆儿似的,伸着干瘦的脖子,穿一条蓝色工装裤,上身是一件无袖汗衫,露着细细的胳膊,从肘部到手腕满是刺青。 “见鬼,不能上岸过夜啦。”船长说。 轮机长没有搭腔,两人一声不吭地吃着晚饭。船舱里点了一盏昏暗的油灯。他们最后吃了罐头杏子,晚饭就吃完了,厨子给他们端来了一杯茶。船长点了一支雪茄,走到甲板上。夜色下看那海岛只是黑乎乎的一团。星星很亮。四周只听得见海浪拍打着礁石的声音。船长一屁股坐到甲板椅上,悠闲地抽着雪茄。不一会儿,三四个水手也走到甲板上坐下了。其中一个拿着班卓琴,另一个抱着六角手风琴。他们开始演奏,有一位唱起歌来。这些乐器弹奏出来的土著乐曲听上去有些怪腔怪调。接着,有两个人伴着歌声跳起舞来。他们的舞姿散发出蛮荒时代的原始野性,四肢飞快舞动,身体不停扭曲。这种舞蹈很刺激感官,甚至具有色欲的意味,但是这种色欲是没有情感的。所有动作都像极了动物,直截了当,怪里怪气,却毫无神秘感,简而言之就是很自然的舞动,或许可以说几乎像是小孩子的稚拙蹦跶。终于,两人跳累了,四仰八叉地躺到甲板上睡了,四周一片静寂。船长吃力地从椅子里站起身,拖着沉重的身体爬下了升降口的梯子。他走进自己的船舱,脱掉衣服,爬到铺位上躺下。夜里还是那么闷热,他直喘粗气。 第二天一早,当晨曦悄悄爬上平静的海面时,昨晚没有找到的礁石口出现在了他们泊船处偏东的方位。船驶进了环礁湖,水面上没有一丝波澜,可以看见水下有一些五颜六色的小鱼儿在珊瑚礁丛中游来游去。船长张罗着将船靠岸停好后,吃了早饭,走上甲板。无云的天空阳光明媚,不过清晨的空气倒是凉爽宜人。那天是星期日,大海上竟也是如此安静,仿佛大自然也在休息似的,这种安静的感觉让船长感到格外舒畅。他坐下,望了望林木葱茏的海岸,感觉浑身懒洋洋的,好不自在。片刻后,他的嘴角浮现出淡淡的微笑,他随手把雪茄蒂扔到水里。 “我想上岸走走,”他说,“把小船放下去。” 他笨拙地爬下舷梯,登上小船。水手把小船划进了一个小湾口,那里的水边长满了椰子树,这些树不是一排排长的,而是一株株间隔得井然有序,仿佛是一群老姑娘在跳芭蕾,虽已上了年纪却仍不忘招摇,拿腔作势地摆着舞姿,似乎想要再现昔日的优雅。他迈着悠闲的脚步穿过树林,顺着一条几乎看不见的弯弯曲曲的小径很快走到了一条宽宽的溪流前。溪流上有一座桥,其实也就是用十几根椰子树的树干首尾相接搭成的,连接处靠插入河床的树杈支撑。圆圆的树干光溜溜的,又窄又滑,也完全没有可以扶手的地方,要从这座桥上走过去,不但要脚步很稳,还得有强大的心脏。船长犹豫了一下,但是他望了望对岸掩映在树木丛中的一幢白人的住房,还是拿定了主意要过桥,颤颤巍巍走上了桥。他两眼紧盯着脚下,由于树干连接处高低不齐,他踉跄了一下。走过最后一根树干后,踏上了对岸坚实的土地,他终于松了一大口气。他刚才全神贯注在过桥,居然没有留意到有人一直在观察他。听到有人跟他说话,他吃了一惊。 “要是没走习惯的话,过这座桥可需要有点儿胆量的。” 他一抬头,看见有个人站在他面前。那人显然是从他刚才看到的那幢房子里走出来的。 “我看到你刚才犹豫了,”那人继续说,嘴角挂着微笑,“我一直在看着你会不会掉下去。” “你这辈子都休想看到。”船长说,现在他已恢复了自信。 “我自己以前也掉下去过。我还记得有天傍晚我打猎回来,连人带枪掉下去了。现在我总会叫一个伙计帮我背枪。” 说话的人不年轻了,一脸短短的胡须,已经略显灰白,面容清瘦,身穿无袖汗衫和帆布背带裤。脚上没穿鞋,也没穿袜子。他说的英语略有口音。 “你就是尼尔森吧?”船长问。 “是的。” “我听说过你。你应该就住附近吧。” 船长跟随着来接他的尼尔森走进了那座小平房,尼尔森指了指一把椅子,船长重重地坐到椅子上。趁尼尔森出去拿威士忌和酒杯的工夫,他在屋里四下打量了一下。让他大为惊诧的是,他从没见过这么多书。四面墙壁都是书架,从地板到天花板,书架上堆满了书。有一架大钢琴,上面散落着各种乐谱;还有一张大桌子,上面杂乱地堆满了书和杂志。屋里的情景让他感到不太自在。他想起了尼尔森是个怪人。虽然他已在岛上生活了很多年,但是谁都对他所知甚少,只是认识他的人都说他很怪。他是瑞典人。 “你这儿书可真多啊。”看见尼尔森回到屋里,他说道。 “书多也没害处的。”尼尔森笑着回答。 “这些书你都读过?”船长问。 “差不多吧。” “我也喜欢读点东西。我订了《星期六晚邮报》的。” 尼尔森给客人倒了很大一杯威士忌,又递上一支雪茄。船长主动说起了他来这里的缘由。 “我昨晚就到了,可是没找到靠岸口,只好停在海上了。我没跑过这条线,可是有人托我送点东西过来,交给格雷。你认识他吗?” “认识,他开的店铺就在附近。” “是这样的,他要我们帮他运过来一大批罐头食品,还给他带了些椰肉干。他们觉得反正我在阿皮亚闲着,不如过来跑一趟。我通常在阿皮亚和帕果之间跑船,眼下那里正在闹天花,不过也不算太严重。” 他喝了口威士忌,点着了雪茄。他本是个寡言少语的人,可是尼尔森身上有什么东西让他感到有些紧张,他一紧张就想找话说。眼前的这个瑞典人瞪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看着他,那眼神中透着一丝颇有兴致的样子。 “你这里收拾得挺整洁的。” “只是尽力而为吧。” “我看你这些椰子树收成不错吧。现在椰肉干的价钱也蛮好。我过去也有过一个小椰树园,在乌波卢岛,后来只好卖了。” 他又在屋里扫了一眼,看到那么多书他还是感到难以理解,甚至感到有些敌意。 “我觉得你住在这里一定会觉得有点儿孤单吧?”他说。 “我已经习惯了。我在这儿住了二十五年了。” 说到这里,船长再也想不出还有什么能说的,只好一声不响地抽烟了。尼尔森显然没想要打破沉默。他若有所思地打量着他的客人:此人个头很高,超过六英尺,身体非常壮实;红通通的脸上有不少小疱;双颊青筋毕露,满脸肥肉,五官都陷进去了;眼睛布满血丝;胖得看不见脖子了;脑袋几乎秃顶,只有后脑勺上还有一绺灰白的长长鬈发;额头宽大光亮,本应该给人一种聪明的感觉,却反而让他看上去一副蠢相。他身穿一件蓝色法兰绒衬衫,领口敞开着,露出肥厚的胸膛,上面长满了红色的胸毛,下身穿一条很旧的蓝色哔叽长裤。他笨重地坐在椅子里,体态很难看,腆着个大肚子,肥胖的双腿岔开戳在地上,他的四肢已经完全没有弹性。尼尔森漫不经心地猜想着这个人年轻时是什么样的。很难想象这么个肥胖大汉也曾有过活蹦乱跳的少年时代。船长喝完了杯中的威士忌,尼尔森将酒瓶推给他。 “自己倒吧。” 船长身子向前凑了凑,伸出一只肥大的手抓住酒瓶。 “你怎么会到这个地方来的?”他问。 “啊,我是来岛上休养的。我的肺出了毛病,医生说我活不到一年了。你看他们说得多离谱啊。” “我的意思是说,你怎么会在这里定居的?” “我是个多愁善感的人。” “噢!” 尼尔森知道船长压根儿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所以眨巴着眼睛嘲讽地看着他。或许正是因为他看到船长是个愚钝的粗人,他才一时兴起,打开了话匣子。 “你刚才过桥的时候只顾着脚下平衡,没有留意到这里的景色。大家都觉得这里的景色很美。” “你这栋房子的确很漂亮。” “啊,我刚来的时候还没有这栋房子。那时只有一间土著茅屋,屋顶像个蜂窝似的,只有几根柱子撑着,旁边有一棵开着红花的大树,遮住了阳光,茅屋的四周围着一圈灌木丛树篱,叶子有黄色、红色和金色的。到处都是椰子树,仿佛是一个个喜欢想入非非、爱慕虚荣的女人,整天站在岸边欣赏着自己在水中的倒影。那时我还很年轻——我的老天,这都是二十五年前的事啦——我只想在离开人世前好好度过老天留给我的短暂时光,尽情享受世界美好的风光。我当时觉得这里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美的地方。我只看了一眼就怦然心动,禁不住要热泪盈眶。那年我还未满二十五岁,尽管我装得不动声色,可我真的不想死。不知为什么,我似乎觉得这里的美景可以让我更坦然地接受命运的安排。来到这里后,我立刻感受到自己过去的生活突然变成了空白。在斯德哥尔摩读大学,后来又去波恩,这些似乎都成了别人的生活经历,仿佛到现在我才终于实现了哲学博士们大谈特谈的所谓‘现实存在’的境界——你知道,我自己也是个哲学博士。‘一年!’我在心里大喊,‘我只能活一年了。我要在这里度过最后的一年,那样我就死而无憾了。’人在二十五岁的年纪总会傻乎乎的,动不动感情用事,大惊小怪的。要不是那样,到了五十岁我们或许就不会那么明事理了。” “喝酒,我的朋友!别让我的胡说八道扫了你的兴。” 他伸出瘦瘦的手朝酒瓶挥了一下,船长喝干了他杯里的酒。 “你自己一口都没喝啊。”船长说着,伸手去抓酒瓶。 “我喝酒一向节制,”瑞典人微笑着说,“我喜欢陶醉在自己想象更微妙的东西中。不过那或许只是虚荣心而已。但是不管怎么说,那样的陶醉效果更持久,伤害更小。” 尼尔森笑了一声。 “不过我很少见到白人,”他继续说道,“我觉得偶尔喝点儿威士忌不会对我有害处。” 他给自己倒了点威士忌,加了些苏打水,喝了一口。 “没过多久,我就发现了这个地方为什么会有如此超凡脱俗的美。这里曾经短暂驻留过爱情,就好像一只候鸟在迁徙途中碰巧停留到了一艘航行在大海中的船上,暂时收拢飞累了的翅膀歇一歇。我能闻到一种美妙情感的馨香飘荡在空气中,就像五月里我在家乡的草地上闻到山楂花的清香一样。我觉得,只要是有人经历过爱情或遭遇过苦难的地方,总会留下一股特殊的淡淡气息,让人想起一段永远不曾完全消逝的岁月。就好像这些地方已经被赋予了一种精神内涵,会神奇地牵动过路人的心弦。但愿我能说清楚我的意思。”他微微一笑,“不过,就算我说清楚了,也难以想象你会听明白。” 他停顿了片刻。 “我想我之所以那时觉得这个地方特别美丽,是因为这里曾经发生过令人沉醉的美好爱情。”说到这里他耸了耸肩,“不过也许只是因为年轻人在这样合适的地方美妙相爱,使我的审美感得到了满足。” 即便换一个比船长更聪明的人,完全听不懂尼尔森说的这番话也是情有可原的。其实他说完后似乎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就好像他说这番话只是在抒发情感,而他的理性却告诉自己这种情感是荒谬的。他经常说自己是个感伤主义者,而感伤中如果掺杂了怀疑主义,那就难免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尼尔森沉默了片刻,接着用突然充满困惑的眼神看着船长。 “你知道吗,我总觉得在哪儿见过你。”他说。 “我可不记得见过你。”船长说。 “说来奇怪,我总觉得你很面熟,可我想了半天也想不起来什么时候在哪儿见过你。” 船长重重地耸了耸他肥胖的肩膀。 “我最早来这些岛上已是三十年前的事了。没有人能记得住这么多年里见过的所有人。” 瑞典人摇了摇头。 “你知道会有这种奇怪的事吧,有时候一个人到了一个他之前从未到过的地方,却会感觉特别熟悉。我见到你就有这样的感觉。”他露出一丝难以捉摸的笑容,“也许我是在前世见过你。也许,也许你曾经是古罗马一艘战舰的舰长,而我那时是划桨的奴隶。你真的是三十年前最早来这些岛上的?” “整整三十年。” “你是否认识一个叫红毛的人?” “红毛?” “我只知道他叫这个名字。我并不真的认识他,我甚至从来没有见过他。但是我感觉对他非常熟悉,要比对很多人都更熟悉,比如多年跟我朝夕相处的那些兄弟。他就像保罗·马拉泰斯塔[但丁诗作《神曲》中的男主角]或罗密欧一样清晰地活在我的想象中。不过我想你恐怕从没读过但丁或莎士比亚的作品吧?” “确实没有读过。”船长说。 尼尔森靠在椅背上抽着雪茄,怔怔地盯着飘浮在空气中的烟雾。他的嘴角上闪现出微笑,但眼神显得严肃。他又看了一眼船长。这家伙满身肥肉,看上去格外让人讨厌。可是他竟然还对自己的肥胖扬扬得意,这简直令人火冒三丈。看到他这副模样,尼尔森不禁有些心神不宁,但是眼前这个人同他想象中的那个人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又让他感到饶有趣味。 “大家都说红毛是他们见过的最帅气的男人。我同当年认识他的很多人谈起过他,都是白人,他们都说他真的是个美男子,谁见到他都会立刻对他的美貌惊叹不已。大家都管他叫红毛,是因为他有一头长长的火红色天然鬈发,那样的色彩想必前拉斐尔派的画家见了也会赞不绝口的。我认为他并没有因此而自鸣得意,他是个很率真的人,不可能拿自己的头发来炫耀,不过就算他炫耀,也没有人可以责备他。他个子很高,超过六英尺一两英寸——以前这里是一间土著茅屋,在支撑屋顶的中央立柱上有用刀刻下的他的身高标记——他美得像一个古希腊天神,肩宽腰细,简直就像太阳神阿波罗,浑身的肌肤也像普拉克西特列斯[普拉克西特列斯(前375—前330),古希腊雕刻家]的阿波罗雕像一样圆润柔和,透露着细腻的女性美,令人感到神秘而不安。他的皮肤白皙剔透,像牛奶,又像锦缎,很像女人的肌肤。” “我小时候皮肤也很白。”船长说,布满血丝的双眼闪烁出亮光。 可是尼尔森没有理会他。他正在专心讲自己的故事,船长插嘴让他有些不耐烦。 “他不但身材好,而且相貌堂堂。他有一双蓝色的大眼睛,很深的蓝色,所以有人说他的眼睛是黑色的。同大多数红头发的人不一样,他有两道浓黑的眉毛和又黑又长的睫毛。他的五官非常端正,漂亮极了,他的嘴唇红得像一道伤口。那年他才二十岁。” 讲到这里,瑞典人以一种颇具戏剧性效果的姿态戛然而止。他呷了一口威士忌。 “他简直无与伦比,没有人比他更英俊。他就好比是在原野中绽放的一朵绚丽的鲜花。他是大自然创造的奇迹。 “有一天,他就在你今天早上停靠的那个小湾口上岸了。他是个美国水手,在阿皮亚从一艘军舰上逃走。他说服一位好心的土著人同意他搭乘帆船,从阿皮亚来到了萨福图岛,又坐独木舟到这里上了岸。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逃走,或许是因为军舰上的生活有太多约束,使他难以忍受,也可能是他惹上了什么麻烦,要不就是因为他从骨子里迷上了南太平洋的这些充满浪漫情调的海岛。说来也怪,这些海岛有时就会把一个人迷得忘乎所以,他可能觉得自己就像被蜘蛛网缠住的苍蝇一样脱身不得。或许是南太平洋海岛上和风习习的葱茏山峦,还有这湛蓝的大海,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温柔天性,使他失去了北方人的豪气,就像圣经里的大利拉夺走了大力士参孙的力量一样。不管怎么说,反正他想要躲藏起来,他觉得躲在这个僻静小岛上等待军舰从萨摩亚开走,他就安全了。 “那个小湾口有一间土著茅屋。正当他站在茅屋前拿不定究竟该朝哪里走时,一位年轻姑娘从茅屋里走出来,邀请他进屋。他只听得懂一两句土著话,而那姑娘也只会一两句英语。但是他看懂了那姑娘的迷人笑容和漂亮身姿,便随着姑娘走进了茅屋。他在席子上坐下,姑娘给了他几片菠萝吃。我对红毛的了解都是听别人说的,不过那个姑娘我见过,那是在他们相识三年后,那时姑娘才刚满十九岁。你难以想象她有多美。她就像芙蓉花一样奔放又娇美艳丽。她身材瘦高,亭亭玉立,有着她那个种族的人特有的秀美五官,眼睛很大,犹如棕榈树下的静静水潭般清澈,一头乌黑的鬈发披在肩上,她头上戴着一个芳香的花环。她的手是那么小巧纤细,令人怦然心动。在那些日子里,她整天欢声笑语,见到她的灿烂笑容会让你双腿发软。她的肌肤就像夏日里成熟的麦田。哦,老天爷,我怎么才能描绘她呢?她美得令人难以置信。 “这两个年轻人,姑娘十六岁,小伙子二十岁,他们一见钟情,深深地相爱了。那是真正的爱,而不是出于彼此同情,或者志趣相投而产生的恋情。他们的爱纯粹而简单,就是亚当清晨醒来后在伊甸园里看见夏娃正用露珠般的双眸凝视着他时所感受到的爱。这种爱让动物彼此吸引,也让众神心意相通;这种爱让世界产生奇迹,那是孕育生命的爱。你可能从没听说过那位智慧而又愤世嫉俗的法国公爵[应指法国作家拉罗什富科公爵(1613─1680),著有《道德箴言录》]说过的一句名言:两人相爱,必有一方是主动去爱,另一方则是被动接受对方的爱。这话也许不中听,但这个道理适用于我们大多数人。不过偶尔也会出现一对幸运儿,既爱对方也被对方所爱。那时,我们或许就会幻想太阳已经永驻,就像约书亚向耶和华神祈祷,让太阳停驻在以色列一样。 “即使过了这么多年后,只要一想起这两个人,那么年轻,那么美丽,那么单纯的一对恋人,想到他们之间的爱,我还是会感到心痛。我的心被撕碎了,就像我有时在夜里远望一轮明月从无云夜空照耀在海面上,也总会感到心碎一样。当一个人沉浸在至美的欣赏中时,总会同时感到黯然神伤的。 “他们还是孩子。姑娘人很好,可爱又善良。那小伙子我不了解,不过,我乐意相信他那时无论如何是纯真坦诚的。我乐意相信他的灵魂跟他的身体一样美好。但是我只能推测,他并不比混沌初开时生活在山林中的野人有更多的灵魂。那时的野人用芦苇做风笛吹奏,在山涧小溪里洗澡,随时可以见到一群小鹿追赶着一个长胡须的半人马奔跑在林中空地上。有灵魂是一件麻烦的事,人类灵魂觉醒后就失去了伊甸园。 “红毛来到岛上时,这里刚刚暴发过一场传染病,那是白人带到南太平洋来的,三分之一的岛民丧失了生命。据说那姑娘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只好寄居在远房表亲的家中。那家人有两个弯腰驼背、满脸皱纹的老太婆,还有两个年轻些的女人、一个男人和一个男孩儿。红毛去那里住了几天。不过,或许是因为他担心那里离海岸太近,有可能会遇见白人,暴露了自己的藏身地。也许是因为这对恋人受不了总有别人在身边,打扰了两人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有一天早晨,他们俩离开了这家人,只带了那姑娘仅有的几件物品,他们沿着椰树丛中的一条绿草小径一直走到你看到的那条河边。他们得过桥,就是你刚才走过来的那座桥。看到那小伙子害怕了,姑娘开心地咯咯笑了。她牵住小伙子的手走上桥,刚走过铺在桥上的第一根树干时,小伙子就再也没有勇气走下去,战战兢兢地退了回去。他只好脱光了身上的所有衣服才冒险过了桥,姑娘把他的衣服顶在头上带过了河。他们就在河对岸的那间空茅屋里住了下来。我不知道这间茅屋是不是属于那姑娘所有(在这岛上,土地所有权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茅屋的主人在暴发流行病时丧生了,反正没有人质疑他们,那茅屋就归他们所有了。他们的全部家什就是几张用来睡觉的草席,一面破碎的镜子和一两只碗。在这片舒适宜人的土地上,这也就足以安家过日子了。 “人们常说,幸福的人没有历史,幸福的恋人更是如此。他们俩整天什么事都不做,可日子还是过得飞快。姑娘有土著名字,可是红毛叫她萨丽。他很快学会了一些简单的本地土话,他经常一连几个钟头躺在席子上,听着姑娘开开心心地在他耳边说个不停。他话不多,没准儿他的脑子一直都跟没睡醒似的。他一支接一支不停地抽着姑娘用本地烟草和香兰叶给他卷的烟。姑娘用灵巧的手指编织草席时,他就在一旁静静瞧着。经常会有土著岛民来串门儿,没完没了地拉扯当年部落打仗的往事。有时,小伙子会去珊瑚礁上捕鱼,带回家满满一筐五颜六色的鱼。有时他也会在夜里举着灯笼去抓龙虾。他们吃饭很简单,茅屋周围长满了芭蕉树,萨丽会摘一些芭蕉烤了吃,她也会做美味的椰子酱,河边的面包树上的果实也是他们常吃的食物。逢节庆日子,他们会宰一头小猪,在滚烫的石头上烹熟。他们一起在河里洗澡;傍晚,他们会划着装有很大船桨的独木舟到环礁湖上游玩。湛蓝的海水在夕阳下呈现出葡萄酒色,犹如《荷马史诗》中的希腊大海。不过在环礁湖上,海水的颜色千变万化,时而像海蓝宝石,时而像紫水晶,时而又像翡翠;转瞬间,又被落日余晖映照得金光闪闪。夕阳西下后,水面上又变幻出各种颜色:珊瑚色、棕色、白色、粉色、红色、紫色。这时的环礁湖呈现出奇幻的景象,犹如一座魔幻花园,在水里匆匆游来游去的鱼儿活像在花丛中翩翩起舞的彩蝶。一切恍如梦境。在珊瑚礁丛中可以看见水底一片洁白的细沙,这里的水清澈极了,他们就喜欢在这里洗澡。洗完澡后,他们感觉浑身舒畅,满心喜悦,在薄暮中手牵手踏着柔软的草地回到河边,一路上听着八哥在椰树林中欢快歌唱。夜幕降临后,寥廓的天空金光闪烁,看上去比欧洲大陆的天空更加宽广。温和的海风轻柔地吹进敞开的茅屋,漫漫长夜还是过得太快。姑娘才十六岁,小伙子刚满二十。晨曦悄悄穿过茅屋的木柱溜了进来,窥视着这对可爱的孩子相拥酣睡在梦乡。阳光躲在硕大斑驳的芭蕉树叶后面,不忍心惊扰他们。可是过了一会儿,就像波斯猫恶作剧地伸出了爪子,把一缕金色的阳光抛到他们的脸上。他们睁开了惺忪的双眼,含笑迎接新的一天。几个星期过去了,几个月过去了,一年悄然逝去。这对恋人相爱如初——我不想说他们爱得充满激情,因为激情中总会带有悲伤的影子,总有一丝凄楚或痛苦。我只想说,他们爱得全心全意,爱得单纯而自然,正如他们初次相见时立刻彼此倾心一样,这是天作之合。 “如果那时有人去问他们,我可以肯定,他们绝不会相信他们之间的爱有一天会终止。难道我们不知道,爱情的本质要素就是相信其永恒不朽吗?不过那时或许在红毛的心里已经埋下一粒很小的种子,他自己并不知道,姑娘也没有察觉,这粒种子日后会发芽成长,变成厌倦。有一天,一个土著岛民从那个小湾口跑过来告诉他们,离海岸不远处停了一艘英国人的捕鲸船。 “‘太好了,’红毛说,‘我要去看看能不能拿些果子和芭蕉换一两磅烟叶来。’ “萨丽不停地为他卷的香兰叶烟抽起来劲儿挺大,味道也不错,可他不满足。他突然特别想抽真的烟草,浓烈辛辣的烟草。他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抽烟斗了,现在想起来都流口水了。别人可能会想,萨丽应该能觉察到此事多少有些不祥的征兆,自然会设法劝阻他不要去,可是她一心陶醉在爱情中,从来就没想过地球上还有什么力量可以将红毛从她身边夺走。他们一起上山,采了一大篮子的野柑橘,青青的柑橘,但是吃起来又甜又多汁;两人又在茅屋周围摘了一些芭蕉,从树上摘了些椰子,还有面包树的果子和杧果,他们一起把这些果实抬到了湾口,装上一条摇摇晃晃的独木舟,红毛和那个来告诉他们捕鲸船消息的土著男孩儿一起将独木舟划走了。 “从此萨丽再也没有见到他。 “第二天,那土著男孩儿一个人回来了。他哭哭啼啼地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他们划了好长时间才将独木舟划到了那艘捕鲸船旁边。红毛朝船上大喊了几声,有个白人趴在船舷上看了一眼,便叫他们上船。他们把运来的果子搬上船,红毛把果子堆到甲板上。接着,那个白人就和他谈了起来,他们似乎谈成了交易。一个人走到船舱里拿了些烟草上来。红毛马上抓了一撮烟草,点上了烟斗。男孩儿学着他津津有味地吐出一大团烟雾的样子。然后,他们对红毛说了些什么,红毛就跟他们走进了船舱。舱门开着,男孩儿好奇地朝里面张望了一下,看见他们拿出了酒瓶和酒杯。红毛边喝酒边吸烟。他们好像问了他什么事儿,只见他连连摇头,哈哈笑了。第一个跟他说话的那个人也哈哈笑了几声,随即又给红毛倒满了酒。他们继续聊天、喝酒,男孩儿看不懂他们在干什么,很快就蜷缩在甲板上睡着了。不知什么时候,他被人一脚踢醒,他一骨碌跳了起来,发现船正在缓缓驶出环礁湖。他又一眼看到红毛还坐在桌旁,脑袋死沉沉地枕在胳膊上,睡得正酣。他想要走过去叫醒他,可是一只粗壮的大手抓住了他的胳膊,一个男人凶巴巴地说了几句他听不懂的话,指了指船舷。男孩儿大声喊叫红毛,可是转眼他就被抓起来,扔出了船舷。无奈之下,他只好游到了在附近漂着的独木舟旁,将独木舟推到礁石边。他爬上了独木舟,一路哭着划到了岸边。 “事情够明显的。由于船员逃走或疾病蔓延,捕鲸船上缺少人手,红毛上船时船长要他签约留在船上干活,被他拒绝了,所以船长就把他灌醉,绑架了他。 “萨丽悲痛欲绝,整整哭喊了三天。岛上的土著想方设法安慰她,可她什么也听不进去。她不吃不喝,很快就精疲力竭,心神恍惚。她从早到晚坐在那个小湾口,眼巴巴望着环礁湖,无望地盼着红毛说不定能脱身逃回来。她呆呆地坐在白色的沙滩上,一坐就是几个钟头,泪流满面,直到夜幕降临,才拖着疲惫的身躯,走过那座树干搭成的木桥,回到河对岸曾经给她带来过幸福的那间茅屋里。红毛来到岛上之前她曾住在亲戚家,这些亲戚都叫她搬回去住,可她不肯去,她坚信红毛会回来,她要让他回来后能在当初离开她的地方找到她。四个月后,她产下一个死婴,过来帮她接生的老婆子留在茅屋里陪她。她生活中的一切快乐都已不复存在。如果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痛苦渐渐淡漠,那是因为难以忍受的痛苦已经被埋在心底的忧伤取代。这里的岛民虽然感情来得狂烈,但都不长久,像她这样能够对感情矢志不渝的姑娘是难以想象的。她始终没有放弃心中的信念,深信红毛迟早会回来。她就在那里守候着他,每次有人从这座树干搭成的小木桥上走过来,她总会留心张望:说不定是红毛终于回来了。” 尼尔森说到这里打住了,轻轻叹了口气。 “那姑娘最后怎样了?”船长问。 尼尔森苦涩地笑了笑。 “哦,过了三年后,她跟另一个白人一起生活了。” 船长笑了一声,他肥胖的脸上露出讥嘲。 “通常都是这样的结果。”他说。 瑞典人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眼神里充满愤恨。他不知道眼前这个肥胖的粗俗男人为什么会引起他如此强烈的反感。不过他的思绪已经游离开去,往事一幕幕浮现在脑海中。他回想起了二十五年前他刚来到这个小岛时的情形,那时他厌倦了在阿皮亚的生活,讨厌那里的人终日沉湎于酗酒、赌博和肉欲的习气。他生病了,虽然曾经雄心勃勃地追求在事业上功成名就,眼下也只能放弃了。他毅然将自己希望日后声名显赫的梦想统统抛到脑后,一心只想平平安安地度过来日无多的几个月时光。当时他寄居在一个混血商人的家里,那人在离海岸两三英里的一个土著村子的边上开了一家商店。有一天,他在椰树林中的草径上漫无目的地漫步,走着走着,就走到了萨丽曾经住的那间茅屋。那个地方简直美得勾魂摄魄,几乎让他感到心都痛了,就在那时,他见到了萨丽。他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姑娘,她那双乌黑明亮的眼睛里流露着一丝忧伤,莫名地打动了他。南太平洋的卡纳卡土著民族不乏美女,但大都是那种单纯身体长得匀称的美。那种美是空洞的。然而,萨丽那双含有哀怨的乌黑眼睛却让人感到神秘莫测,你能从中感受到一个人的灵魂的痛苦而复杂的探索。商人给他讲了萨丽的故事,他听了大为感动。 “你觉得红毛还会回来吗?”尼尔森问。 “恐怕不会了。你想啊,等到这艘船跑完货才能付清船员的薪水,那也得是一两年后的事了,到那时,他早把这姑娘忘到脑后了。我相信,他醒过来后发现自己被绑架了,一定会气疯了,这是不用说的,他肯定想要跟他们打斗。但他寡不敌众,只能忍气吞声。可是我猜想,过不了一个月,他兴许就会觉得离开这个小岛是一件莫大的好事。” 可是尼尔森忘不了这个故事。也许是因为他生病了,身心虚弱,而红毛身强体健,活力四射,才激起了他的浮想联翩。他自己长相丑陋,其貌不扬,所以他对长相英俊的人会格外高看一眼。他从未真正喜欢过谁,当然也从未被谁喜欢过。这一对年轻人之间的恋情使他感到未曾有过的愉悦。这种情感美得不可言喻,可以说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绝对的”美。他再次来到了那间河边的茅屋。他颇有语言天赋,思维活跃,习惯了勤奋用功,他已经花了不少时间学习本地的语言,而且改不了老习惯,早已开始搜集材料要写一篇研究萨摩亚语言的论文了。同萨丽住在一起的那个老婆子请他进屋坐,又给他端上卡瓦酒,还递了香烟。老婆子很高兴有人同她聊天,不过说话时,他的眼睛一直在看着萨丽。这个姑娘让尼尔森想起了那不勒斯博物馆里的塞姬[又译普赛克、普叙喀等,希腊神话中象征人类灵魂的美少女]雕像。她的五官有着同那雕像一样清晰纯净的线条,虽然她已生过一个孩子,可她仍有清纯少女的风韵。 直到他见过萨丽两三次后,萨丽才终于肯开口说话,不过那也只是问他在阿皮亚是否见到过一个叫红毛的人。那时红毛已经失踪两年了,可她显然还是对他念念不忘。 没过多久,尼尔森就发现自己爱上了萨丽。他每天都想跑到河边去见她,只能用毅力克制住自己的冲动,不过就算他人不在她身边,他满脑子想的也都是她。起初他是把自己看作一个将死之人,只想要见见她的面,偶尔听她说说话,这种爱的感觉让他感到幸福极了。他陶醉于这种爱的纯真。他对萨丽别无他求,只想有机会在这个美妙的姑娘身边编结美丽的幻想之网。让人想不到的是,这里的新鲜空气、稳定的气候、充足的休息,还有简单的饮食,渐渐对他的健康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奇妙效果。他夜里不再发高烧,咳嗽减少了,体重也开始增加。半年过去了,他一次都没有咯血。突然,他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他仔细研究了自己的病情后,看到了希望的曙光,认为只要精心调理,自己的病有望康复。他大喜过望,再次展望起未来的生活了,还做了具体的计划。显然,活跃的生活是不可能的了,但他可以在这里的岛上生活下去,他的微薄收入在别的地方或许难以为继,可是在这里也足够过得下去了。他可以种椰子树,这样他也就有正当的活儿可干了。他还可以安排把他的书和钢琴运过来。不过这一切都欺骗不了他自己机敏的头脑,他心里知道自己只是想要遮掩内心难以摆脱的欲望罢了。 他想要得到萨丽。他爱的不仅是她的美貌,还有他从那双满是哀怨的眼睛后面窥见的蒙着阴影的灵魂。他要用自己的激情去让她陶醉,总有一天他可以让她忘掉过去。他原以为自己此生不可能再奢望获得幸福,可现在幸福奇迹般地出现在他眼前,他沉浸在突如其来的狂喜之中,幻想自己也可以给她带来幸福。 他请求萨丽同他一起生活。萨丽拒绝了。这在他的意料之中,所以他并未感到沮丧,他相信迟早有一天她会同意的。他的爱无可抗拒。他把自己的心愿告诉了那个老婆子,让他有些吃惊的是,这老婆子和周围的邻居早已看出了他的心思,都力劝萨丽接受他的好意。毕竟这里的土著岛民都乐意嫁给白人的,何况按岛上的标准来看,尼尔森也算得上有钱人了。为尼尔森提供食宿的那个商人去找了萨丽,劝她不要犯傻,这样的好机会错过就不会再有了。而且过了这么长时间,不能再指望红毛还会回来了。萨丽的抵抗反而更激起尼尔森的欲望,原本纯真的爱恋现在变成了折磨人的激情。他决定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他不给萨丽片刻安宁。最后,他的再三纠缠,以及她身边的每一个人时而恳求时而责备的轮番劝说,把她弄得不堪其烦,终于答应了。可是第二天,当他兴冲冲地去见她时,他发现她已在夜里将她曾经与红毛共同居住过的那间茅屋放火烧掉了。那个老婆子气急败坏地跑到他跟前,一个劲儿数落萨丽不像话,可他挥挥手叫她走开。烧掉了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可以就在原地再盖一栋欧式平房。如果他想要把钢琴和那么多书都运来的话,欧式房屋反而会更适合。 就这样,这栋他已经住了好多年的小木屋建起来了,萨丽成了他的妻子。可是他只在头几个星期沉醉在温柔乡里,心满意足地享受着萨丽给他带来的快乐,此后他就感受不到什么幸福了。萨丽是因为不胜其烦才勉强顺从了他,可是她肯给予他的都是那些她毫不看重的。至于他曾隐约窥见过的她的灵魂,他根本得不到。他知道萨丽并不爱他。她依然爱着红毛,一直在等待他回来。尼尔森知道,尽管自己很爱萨丽,对她温柔体贴,慷慨大方,但是只要有了红毛的踪迹,她还是会立刻毫不犹豫地离开他,丝毫不会顾念他的痛苦。他陷入悲痛之中,猛力敲打着这个女人如此密不透风的心门,可是那道门总是拒绝为他打开。他的爱越来越苦涩,他千方百计用温情去融化她的心,可她的心始终坚如磐石。他做出对她漠不关心的姿态,可她压根儿不理会。有时他会发火,狠狠骂她,而她只是默默流泪;有时他觉得自己上了当,所谓的灵魂只不过是他自己无端想象出来的,而他无法进入她心中的圣殿是因为那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圣殿。他的爱变成了他一心想要逃脱的牢笼,可是他连打开牢门的力量都没有,尽管他只需要打开牢门走出去就可以获得解脱。在这无尽的折磨中,他终于变得麻木,万念俱灰了。最后,爱情的火焰燃尽,当他看到萨丽的目光时不时地停留在那座独木小桥时,他再也愤怒不起来了,只是感到不耐烦。他们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一切都习惯了,也很方便,每当他想起自己曾经有过的激情,他总是淡然一笑。萨丽已经老了,因为岛上的女人衰老得快,即便他对萨丽已经没有爱了,至少他还有忍耐之心。萨丽从不打扰他。他安然满足于弹弹钢琴,看看书。 他思绪万千,只想继续说下去。 “每当我现在回想起红毛和萨丽的那段短暂的炽热爱情时,我仍觉得他们或许应该感谢无情的命运摆布,使他们在彼此深深相爱时就分开。他们当然痛苦,但那痛苦是美的。他们有幸逃脱了爱情的真正悲剧。” “我不明白你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船长说。 “爱情的悲剧不在生离死别。你觉得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多久就会彼此再也不当一回事了?噢,最让人痛苦的是,你看着一个自己曾经那么痴心爱恋的女人,以前你感觉只要一分钟见不到她都会无法忍受,可现在你心里知道,哪怕从此再也见不到她都无所谓了。爱情的悲剧是无动于衷。” 可是就在他讲这番话的时候,他突然产生了非常不可思议的想法。虽然他看上去是在对船长说话,其实他并不是真的在说给他听,他只是在自言自语地说出自己脑子里的想法而已。尼尔森两眼盯着面前的这个人,却又好像看不见他。现在他的眼前浮现出了一个身影,他看见的不是眼前这个人,而是另一个人。仿佛他是在看着一面哈哈镜,本来在哈哈镜里看见的人要么特别矮胖,要么瘦长得不成人样,可是他现在看见的却恰恰相反,他在眼前这个丑陋的肥胖老头身上恍惚看见了一个年轻小伙子的身影。他瞪大眼睛迅速打量了他一番。他为什么会阴错阳差地来到这个地方?他感到一阵心慌,几乎喘不过气来。他心里蓦然生出一个荒谬的疑惑。他心想这应该是不可能的,但也许这偏偏就是事实。 “你叫什么名字?”他冷不丁问道。 船长脸上的皮肉皱了起来,他狡黠地笑了一声。这时他看上去满脸恶毒,简直粗俗不堪。 “我不知多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我自己都差点儿想不起来啦。不过三十年前岛上的人都叫我红毛。” 他硕大的身体抖了一下,嘴里发出一声轻笑,轻得几乎听不见。太可恶了!尼尔森不禁打了个冷战。红毛却觉得好笑极了,他那布满血丝的眼睛里流出泪水,滚落到他的脸颊上。 尼尔森猛地倒吸了一口冷气,因为就在这时,他看见一个女人走了进来。那是个土著女人,看上去人高马大,体形健壮而不显臃肿,皮肤很黑(当地的土著女人总是随着年龄增长而肤色越来越黑),满头白发。她穿着宽松的黑色长裙,薄薄的衣服凸显出她丰满的胸脯。这一刻终于到来了。 她问了尼尔森几句家里的事,尼尔森回答了她。他感觉自己说话的声音有些不自然,不知道她有没有听出来。她漠然看了一眼坐在窗边的那个男人,转身走出了屋子。这一刻来了,又走了。 尼尔森一时说不出话来。他心里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然后他说: “请你留下来跟我一起吃晚饭吧。家常便饭而已。” “不必了,”红毛说,“我得去找那个叫格雷的家伙,把他的东西交给他,我就走了。我明天要赶回阿皮亚。” “我派个伙计给你带路吧。” “那太好了。” 红毛很费劲地从椅子里站了起来,瑞典人喊来了一个在种植园里干活的伙计,吩咐他把船长送到哪儿去,伙计转身就朝独木桥走去。红毛准备跟着他过桥。 “别掉下去啊。”尼尔森说。 “才不会呢!” 尼尔森目送红毛过了桥,看着他消失在椰树丛中。然后他重重地跌坐到椅子上。就是这个人一直在阻碍他获得幸福吗?这么多年萨丽爱得刻骨铭心、望眼欲穿的就是这个人?实在太荒诞了!他突然感到满腔怒火,恨不得跳起来把身边的东西全都砸烂。他被欺骗了。他们俩终于见了面,但是彼此竟然没有认出来。他大笑起来,笑声凄惨,歇斯底里。老天残忍地捉弄了他。而他现在已经老了。 最后,萨丽进来告诉他可以吃晚饭了。他在萨丽对面坐下,准备吃饭。他不禁纳闷,要是他现在告诉萨丽,刚才坐在椅子上的那个胖老头就是她年轻时深深爱过而至今仍念念不忘的恋人,她会说什么呢?假如时光倒退几年,那时他真的恨她给自己带来了那样的痛苦,他一定会很高兴告诉她这个真相。那时他就想要以牙还牙让她也尝尝这痛苦的滋味,因为那时他爱恨交集,难以释怀。不过现在他不在乎了,因为他已分不清自己的爱与恨了。他无精打采地耸了耸肩。 “那个人来干什么?”过了一会儿萨丽问道。 他没有马上回答她。她太老了,变成了一个胖老太婆。他不明白自己当初为什么会如此疯狂地爱上她。这么多年来,他把自己内心最宝贵的感情都奉献给了她,而她对此毫不珍惜。浪费,多么痛心的浪费!眼下,他看着她,心里只有鄙视。他的耐心终于耗尽。他回答了她的问题。 “他是一艘货船的船长。从阿皮亚来。” “有什么事吗?” “他给我捎来家里的口信。我大哥病重,我得回去。” “要去很久吗?” 他只是耸了耸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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