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官

毛姆短篇小说集  作者:威廉·萨摩赛特·毛姆

他中等身材,膀大腰圆,虽已五十岁,是身体发福的年纪了,但他并不肥胖。他脸色红润,没有被这里的毒日头晒黑,也没有受到恶劣气候的侵蚀。看得出他仍精力旺盛。他有一头浓密的褐色头发,只有鬓角处有些花白。他留着精心修剪过的漂亮胡子,一双蓝眼睛时不时地闪现出和善的神色。谁见了他都会觉得这是一个没有被生活亏待过的人。这是因为从他的外表看得出他性情温和,从他充沛的精力看得出他身体很健康。他会让你想起荷兰古典画作中那些面色红润、养尊处优的商人,通常身边陪伴着脸蛋红扑扑的妻子,享受着生意成功带来的优裕生活。但事实上,他是个鳏夫,名叫路易·雷米勒,囚犯号68763,因谋杀妻子而在法属圭亚那的马罗尼河畔圣洛朗监狱营服刑,刑期十二年。由于他曾在家乡里昂市的警察局做事,同时也因为品行端正,所以他在这里担任了一份官职。他在近两百名申请者中脱颖而出,被选中担任行刑官。

正是在他当上了行刑官之后,他才获准留起了那帅气的胡子,他可没少在留胡子上花心思。他是所有服刑人员中唯一留胡子的,他把留胡子看作他担任官职的标志。也是因为他的职位,他可以穿自己的衣服,而其他服刑人员都穿粉色和白色条纹的囚服,头戴圆草帽,脚蹬木头跟儿的笨拙皮靴。路易·雷米勒光脚穿法国草编鞋,下身穿蓝色棉布长裤,上身是卡其布衬衫,领口敞开着,露出毛茸茸的富有男子气的胸膛。有时可以看到他在公共花园里悠然漫步,用和蔼的眼神望着在那里玩耍的黑人或混血儿孩子,那时你可能会以为他是一位颇有身份的店主,正在享受一小时的休闲时间。他有自己的住处,这不仅是他的职位带来的福利,也是必要的安排,因为如果他住在牢房营里,那些囚犯很快就会解决掉他。可能某个早上他就会被人发现肚子开膛死在了牢房里。他住的是一间小木屋,屋旁搭了个小棚子做厨房。房子周围有一个小花园,围着栅栏,花园里种着芭蕉、木瓜和一些适合在这里的气候下栽种的蔬菜。花园正对着大海,坐落在一片椰林中。这里景色优美,距离监狱只有四分之一英里,平时领取监狱配给的生活用品也相当方便。生活用品都是他的助手去取的。他的助手同他住在一起,那是个身材高大、其貌不扬的汉子,眼窝深陷,目光呆滞,下颌宽大,因犯有强奸罪和谋杀罪被判了无期徒刑。他不是很聪明,不过他入狱前是个厨师,厨艺还真不错,总能用花园里种的蔬菜和路易·雷米勒从华人开的杂货铺买来的调味品做菜,炖汤啦,做土豆、卷心菜啦,还有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变的牛肉,这是监狱厨房供应的。就是因为看上这个人有一手好厨艺,路易·雷米勒一再催促监狱长派这个人给他当新的助手。说来也怪,平常总是笑呵呵的路易·雷米勒认为,他的前一名助手变得神经衰弱,越来越害怕给犯人执行死刑了。那名助手现在因神经崩溃被送到了关押精神失常犯人的“恶魔群岛[法属圭亚那一个臭名昭著的流放地,原名圣约瑟夫岛。从1852年起,法国把最严重的罪犯流放到该群岛,当时称“恶魔群岛”]”。

他现在的这个助手碰巧生病了,发高烧,看上去好像马上就要死了,必须把他送到医院去。路易·雷米勒感到难过,他很难再找到这么好的厨师。而眼下发生这种事真是太倒霉了,因为第二天就有工作要做,有六个人要被处死,两个阿尔及利亚人,一个波兰人,一个西班牙人,还有两个法国人。他们集体越狱,逃到了河边地区,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他们偷窃、强奸、杀人,作恶多端,引得整个殖民地人心惶惶,当地居民几乎都不敢出门。这六个人最后终于又被抓获,都被判处死刑,但是这个判决必须得到殖民地事务部部长的批准,这个批准刚到。路易·雷米勒没有助手不行,而且行刑之前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就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他不得不去依赖一个缺乏经验的助手,那真是雪上加霜。监狱长从看守人员中选了一个派给他做临时助手。这里的看守也是服刑人员,只是因表现好而当上了看守,他们住在单独的宿舍里。这些人都站在监狱当局一边,所以别的囚犯都不喜欢他们。路易·雷米勒是个做事认真的人,他一心要让第二天的处决不出丝毫差错。他安排了这个临时助手第二天下午到存放绞刑架的行刑现场来,他要详细给他解释处决程序如何进行,让他在现场学习他要做的事。

平时不用的时候,绞刑架存放在监狱大楼的一个小房间里,有一道单独的门进出。路易·雷米勒在约定的时间来到现场,见到他的临时助手已经在那里等候。此人四肢发达,面相粗野,身穿囚服,但因为他是看守,所以头上戴的是毡帽,而不像一般囚犯那样戴草帽。

“你是犯了什么罪到这里来的?”

这人耸了耸肩。

“我杀死了一个农夫和他的妻子。”

“嗯。判了几年?”

“无期。”

这人长相野蛮,不过人不可貌相。路易·雷米勒曾亲眼见到过一个高大魁梧的看守还没接近处决现场就吓晕过去了。他不想让自己的助手在关键时刻吓昏头。他对助手友善地微笑了一下,用大拇指指了指存放绞刑架的那个房间关着的门。

“这活儿不可小看,”他说,“你要知道,一共有六个人呢。一帮坏蛋!越快送他们上路越好。”

“哦,没事儿的。我在这里什么没见过?我什么都不怕,叫我说,这就跟剁掉鸡头没啥不同的。”

路易·雷米勒打开了门锁,走进了那间小屋。助手跟着他进去。那间小屋真的很小,绞刑架放在里面几乎占满了整间屋,这东西看上去令人毛骨悚然。路易·雷米勒听到跟在身后的助手倒抽了一口凉气,回头一看,只见他满眼惊恐地盯着那绞刑架。他脸色发黄,这里的所有囚犯都会时不时地发烧,还会患上钩虫病,所以他的脸色本来就显得憔悴,而此时更是苍白得像个死人。行刑官露出温和的笑容。

“这东西很可怕,是不是?以前从没见过吧?”

“从没见过。”

路易·雷米勒喉咙里发出咯咯的笑声。

“要是你见过,我想你也活不到今天了。你是怎么逃过死刑的?”

“那时我快要饿死了。我求他们给我点吃的,可他们放狗来咬我。我是被判了死刑的。我的律师去了巴黎,他拿到了总统的缓刑令。”

“活着总比死了好,谁都否认不了。”路易·雷米勒说,他的眼睛眨了一下,眼神还是那样和蔼。

他平时总把这绞刑架维护得一尘不染。那上面的深红色木头是本地产的,有些像桃花心木,总是擦得油光锃亮,至于铜件部分,路易·雷米勒很自豪地认为应该像游艇上的黄铜船架一样干净明亮。铡刀也是明晃晃的,仿佛刚从工厂打造出来似的。他不但要确保所有环节都不会出差错,还必须让助手学会每一步操作。铡刀落下后需要用绳子重新拴起来,这是助手的职责,他要爬到梯子上去做。

路易·雷米勒就像一个精通自己手艺的能工巧匠一样得意地对助手详尽交代一切细节。他在讲解这副绞刑架如何精妙时,心里居然暗暗生出一丝快感。先要把死刑犯绑到一个摇架上,用一个简单的装置调节摇架上下前后移动,方便把死囚犯的脖子正好移到铡刀下面。这位行刑官果然办事认真,他拿来了一根约五英尺长的芭蕉梗,他的临时助手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这就是他要学习的了。这芭蕉梗同人的脖子差不多一样粗,看上去也挺像的,所以很有用,不但可以给新手演示绞刑架的运作方式,还可以事先确保处决过程中不会出差错。路易·雷米勒把芭蕉梗放到架子上,然后松开铡刀,铡刀以惊人的速度落下,哐当发出一声巨响。从犯人被绑到摇架上到他的脑袋落地,前后只需半分钟。砍下的头掉进一只筐子里,然后行刑官抓住耳朵拎起来,展示给所有监督处决的人看。验证无误后,行刑官就用法语严肃宣布:

“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伸张了正义。[原文为法语]” 最后,他将尸首扔回到筐子里。明天有六个犯人要被处死,砍下尸首后,还要把尸体从摇架上解下来,同尸首一起放到担架上,再把下一个死囚绑到摇架上。行刑的先后顺序依照他们犯的罪行轻重决定,罪行最轻的犯人最先处决,免去他们目睹自己的同犯被处死的恐惧。

“我们必须很小心,一定不能把尸首和尸体配错了,”路易·雷米勒还是用他那开开心心的腔调说,“否则在复活日就乱套了。”

他把铡刀放下了两三次,确保助手完全学会了怎么操作,然后他从架子上拿起事先放在那里的清洁用品,吩咐助手擦拭绞刑架上的黄铜件。虽然已经一尘不染,但他认为最后再擦一遍总没有坏处。这时,他靠到墙上,闲适地抽起烟来。

最后,一切就绪。路易·雷米勒叫助手先回去,到午夜他们再过来把绞刑架拆下搬到监狱的行刑场上。在行刑场重新装好绞刑架并不容易,可是天亮前一个小时必须装好,那是行刑的时辰。路易·雷米勒慢悠悠地走回到他住的小屋去。时近黄昏,他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群收工回牢房去的囚犯。这些人交头接耳地说着什么,他猜想他们是在说他,有的低着头,有两三个人朝他投来厌恶的目光,有一个还往地上吐了口唾沫。路易·雷米勒叼着快抽完的烟,嘲讽地看着他们。这里的囚犯对他的态度是厌恶中夹杂着害怕,他对此早已熟视无睹。就算没有一个人愿意同他说话,他也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想到他们每个人都恨不得一刀捅死他,他都觉得好笑。他对这些犯人根本不屑一顾。他可以保护好自己。他用刀的功夫不逊于他们中的任何人,他对自己的力气也充满信心。这些犯人都知道第二天有人要被处死,他们在行刑日之前总会心情阴沉,神经紧张。他们一声不吭地闷头干活儿,所有的看守都要比平日加倍警戒。

“行刑结束后他们就消停了。”路易·雷米勒走进他的小院子时自言自语道。

他一路走来听到了狗叫声。虽然他很勇敢,但是听到这阵狗叫声还是感到心里很踏实。他自己的助手病了,只有他一个人住在房子里,有这两条凶猛杂种狗的保护当然是好事。它们整夜都会在他院子外的椰树林里窜来窜去,如果有人潜伏在那里,它们会及时发出警示。要是有陌生人胆敢靠近大门,它们会扑上去咬住他们的喉咙。要是他的前任当初有这样两条狗,他也不会落得那样的下场。

路易·雷米勒的前任只在行刑官的职位上干了两三年,有一天突然失踪了。当局认为他是逃走了,大家都说他很有钱,很可能是他花钱买通了一艘大帆船的船长把他送到巴西去了。他的神经崩溃了,有两三次他找到监狱长说他担心有人要他的命。他相信这里的囚犯都在摩拳擦掌要杀死他。监狱长则坚信他的担心毫无根据,不予理睬,可是当这个人失踪后,监狱长却又断定他准是吓破了胆,宁可冒险逃跑,承受可能会被抓获再次入狱的风险,也不愿去面对被囚犯中的仇人一刀捅死的风险。大约三个星期后,一位看守带领一队犯人在丛林里干活儿时注意到有一大群秃鹫聚集在一棵树的周围。这些秃鹫俗称老鹰,是一种凶猛的黑色大鸟,它们经常飞到圣洛朗的集市上去叼食饥肠辘辘的刑满释放犯人丢弃在那儿的动物内脏,也会出现在镇上整洁的街道上,扑扇着沉重的翅膀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树上。它们还会飞到监狱大院里去提醒囚犯,如果有人胆敢逃到丛林中去,十有八九会被这些猛禽吃得连骨头都不剩。这会儿它们围着那棵树拼命争抢,不停地尖叫,那位看守感觉有些蹊跷。他向上级报告了这个情况,监狱长派了一队狱警来查看,发现有个人被绳子套住脖子吊在一根树枝上。他们砍断绳子把他放下来后,发现就是那个失踪的行刑官。监狱对外宣布他是自杀的,可是他的背上插着一把刀,所有囚犯都知道他是被人刺中后背,人还活着再被拖到丛林中吊死的。

路易·雷米勒并不害怕自己也会落得这样的下场。他知道他的前任是怎样落入陷阱的。那不是犯人干的。根据法国的法律,被判刑的犯人刑期满后必须在法属圭亚那继续住满同样长的时间,他们的行动是自由的,但不能随便离开指定的住所。在某些情况下,他们还可以减少拘押时间,如果努力工作,他们可以勉强生活,但是由于长期监禁,强制劳动,他们会失去生活能力,加上发烧、钩虫病的折磨,他们已经不适合长时间从事重体力劳动,所以大多数服满刑期的人都靠乞讨、偷盗、给犯人走私烟草勉强度日,另外就是每月两三次有轮船到港时帮忙卸货装货。干掉路易·雷米勒前任的幕后策划者是某个刑满释放犯人的妻子。她是一个黑肤色的女人,身材娇小,相貌漂亮,有一双调皮可爱的眼睛。整个计谋设计得很巧妙。这位前行刑官是一个体格壮实、性情开朗的人,很热情。那女人故意引起他的注意。看到他投来欣赏的目光时,她便露出俏皮的神情。过了一两天他在公共花园里见到了她。他没有唐突地同她说话(平时没有任何人——无论男女老少,都不会同这位行刑官说话的),不过他对她眨了眨眼睛,她报以微笑。有一天傍晚,他在自己住处周围的椰树林里散步时遇到了她。附近没有人。他同她聊了起来。两个人只交谈了几句,因为她显然特别害怕被别人看到同他有交流。不过她后来又到这个椰树林里来了。她很小心地同他保持若即若离的交往,直到他的疑虑渐渐消除。她挑逗起了他的欲望,她先是要这个男人送给她一些小礼物,最后,他承诺给她彼此都认为是很大的一笔钱后,她终于答应在一个深夜到他的住处去。那天刚好有一艘船到岸,她的丈夫要干活儿干到天亮。他给她开门后,她犹犹豫豫地不肯进门,仿佛是到了最后一刻还拿不定主意似的。他跨出门外想要把她拉进来,突然背上狠狠地挨了一刀,扑通倒在了地上。

“笨蛋,”路易·雷米勒嘀咕道,“他这是活该。他早该嗅出这事儿有猫腻。男人啊,永远是虚荣心作怪。”

他早就不同女人鬼混了。他今天落到这个下场就是因为女人,至少也是因为那一个女人。再说,到了他这个年纪,激情早已衰退。生活中还有别的事可做,一个男人到了一定年纪后,只要没有失去理智,总会有些别的兴趣。他擅长钓鱼,在他出事入狱之前,他在法国的老家每天一下班就拿上鱼竿到罗纳河边钓鱼。现在,他在这里也经常钓鱼。每天早上,他都坐在自己最喜欢的那块岩石上钓鱼,直到日头高照才收工,他钓到的鱼通常够监狱长一家吃的了。监狱长的妻子很精明,不管他提出什么价钱,她总会压价,但是他并不为此埋怨她。她知道自己付得再少他也得接受,哪怕多付一分钱也是犯不着的。对他来说,好歹有点儿钱可以买烟叶、朗姆酒和别的什么日用品了。但是今天晚上,他钓到的鱼只想自己享用。他从自己搭建的棚子里取来了鱼饵,再拿上鱼竿,坐到那块岩石上钓了起来。天下没有比自己钓的鱼更美味的了。现在他已经知道这里钓的哪些鱼好吃,哪些鱼肉硬无味,只能扔回海里去。有一种鱼很好吃,用正宗的橄榄油煎一下,就像鲻鱼一样鲜美。他坐下还不到五分钟,就感到浮标猛地抖了一下,他赶紧收竿。真是想什么来什么,他钓上来的正是一条这种好吃的鱼!他从鱼钩上取下不停扑腾着的鱼,抓住鱼头在岩石上磕了一下,然后把鱼放到一边,再次装上鱼饵。有四条这样的鱼就可以做一顿美味的晚餐,够一个人饱餐一顿啦。他夜里还要辛苦干活儿,太需要吃一顿丰盛的晚餐。明天早上他就没有时间去钓鱼了。行刑结束后,他先要把绞刑架拆掉,再一点点搬回到那间小屋里,还要费劲儿清洗半天。那是血淋淋的活儿,上回干这活儿时他的裤子全被血浸透了,再也不能穿,只能扔掉了。绞刑架上的铜件必须擦亮,铡刀必须磨快。他不是一个活儿没干完就可以丢下不管的人。等到活儿全部干完后,他就会饿得不行。他一心想现在再多钓几条鱼,冷藏起来,那样明天早上就可以好好吃一顿早饭了。一杯咖啡,两个鸡蛋,加上一条煎鱼,就够他美餐一顿。然后他会好好睡一觉,一整夜没法坐下歇息,还要担心缺乏经验的助手或许会出纰漏,最后还有一堆清理工作要做,老天知道他不能太亏待了自己。

他眼前的海湾景色很美,一望无际,远处有一座绿树掩映的小岛。午后四周一片静谧,他的心灵也渐渐平静下来。他出神地望着在水面漂动的浮标,陷入了沉思。其实回过头来想一想,他现在的境遇已经很不错了。有些人——他指的是犯人,就在离他几百码远的监狱里挤来挤去的那些犯人——看看他们中的有些人思乡心切,终日郁郁寡欢,简直要发疯;而他自己还是挺想得开的,只要还能钓鱼就知足了。至于是在南太平洋钓鱼还是在老家罗纳河钓鱼,真的有区别吗?他的思绪飘回到了往日。

他的妻子是个让人忍无可忍的女人,他一点儿都不后悔自己杀死了她。他本来就根本没想要娶她。她是个裁缝,他喜欢上她只是因为她总是穿戴时髦。她看上去好像是个端庄的上流女子,就算她觉得一个警察是配不上她的,他也没有感到惊讶,但是他不会轻易放弃。很快她就给他留下了一个印象,觉得她并不是势利眼。当他施展出情场惯用的手段时,他发现她也没有放不开手脚,这使他松了一口气,因为他不是那种认为对方越忸怩就越有征服感的男人。他喜欢带她出去吃饭,享受别人看到他们在一起的目光。她谈吐得当,也很节俭。她知道去哪里吃饭价钱最便宜。大家都羡慕他运气不错。再说,像他这样身强力壮的人自然会有难以抑制的情欲,他居然没花多少钱就得到了满足,这就让他感到更加满意了。所以,当她过来找他,说自己已怀有身孕的时候,结婚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他挣的薪水不少,生活也该安顿下来了,一日三餐在餐馆吃早就腻了,他多么渴望有个自己的家,能吃上自己家做的饭。结果,她说怀上孩子是弄错了,好在路易·雷米勒是个性情温和的人,他没有为此责难阿黛尔。但是,就像很多娶了妻子的男人一样,他也在结婚后发现妻子和恋人压根儿不是一回事。妻子动不动就嫉妒,占有欲很强。她认为星期天下午他应该带她出去散步,而不可以去钓鱼,他下班后去小酒馆坐坐,也会惹来她的满腹牢骚。有一家小酒馆是他经常去的,他在那里可以遇到不少同他一样喜欢钓鱼的人。他总觉得下了班后去那里喝一两杯啤酒,打打牌,消磨时光,要比坐在家里陪他的妻子开心得多。妻子开始大吵大闹。他虽然生性随和,好交友,但脾气有些急躁。在里昂,蛮横粗野的人不少,有时就得拿出点儿强硬的手段,否则应付不了局面。每当他的妻子无理取闹时,他只会让她领教自己的拳头有多狠,从没想过是否还可以采用什么别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她是个明智的女人,她也应该会学乖的,可惜她不是个明智的女人。他发现妻子越来越烦人,有必要一再拿拳头教训她,而她采用的报复手段便是在家里声嘶力竭地叫喊,还出门去告诉邻居——他们住在一栋大公寓楼五层的一套两居室里——说她丈夫是个凶神恶煞的人,她告诉邻居们说,他总有一天会杀了她。然而,从来没有人见过比路易·雷米勒脾气更好的男人了,可她还是整天埋怨他在酒馆里花钱,还指责他在其他女人身上浪费了钱——在他这个位置上,他时不时地有机会结识别的女人,作为一个男人,他也不拒绝这样的机会。他花钱随便,不在乎请朋友们喝喝酒,如果有哪位姑娘想买顶新帽子或者买双丝袜,他也不会说不。他的妻子认为,只要丈夫的钱不花在她身上,那就是她的钱被偷走了,她总会逼着他交代每一分钱都花到哪里去了,每次他都会嬉皮笑脸地说想不起来了,她便勃然大怒,说话越来越难听,嗓音越来越像号叫。她三天两头对他不是生闷气就是发火,张口说话总是恶言相向。他们吵闹不休。路易·雷米勒常对朋友说这个女人如何撒泼,说自己一天至少十次后悔娶了她,有时还会添上一句,要是流感不把她带走,他真的只好自己动手要她的命了。

正是他这些只是闹着玩儿说说的话,加上他妻子经常告诉邻居说她知道他早晚会杀了她,到头来把他送到了圣洛朗服刑十二年。否则他很可能只需要在法国本土的监狱里关上三四年就可以了。事情发生在一个闷热的夏日。那天他心情很不好,这是不多见的,当地发生了持续的罢工,罢工者很凶暴。警察不得不抓捕了很多人,但那些人还是不肯轻易就范。路易·雷米勒下颌上被人狠狠打了一拳,他只好用警棍对付这些人。天气很热,他汗流浃背地把抓捕的人押送到警署去,真的累坏了。下班后他赶紧回家换下制服,打算去酒馆喝杯啤酒,轻松地玩会儿牌。他的下颌还在隐隐作痛。妻子偏偏在这时来向他要钱,他说没钱给她,她便大闹起来,唠唠叨叨地埋怨他有钱去酒馆,却不给她钱去买吃的,不管她的死活。他叫她闭嘴,两个人就这样吵了起来。她挡在门口,咬牙切齿地说,不给她钱他就休想过这道门。他叫她让开,随即往前走了一步。刚才他脱下制服时也解下了执行公务用的左轮手枪,没想到这时他妻子抓住这把手枪挥舞起来,一边威胁他说,要是他再往前走一步,她就要开枪了。他早已习惯了对付危险的罪犯,她的话还没说完,他就已经扑过去,从她手里夺走了手枪。她尖叫着朝他脸上打来,正好打在他下颌最痛的地方。他疼痛难忍,气昏了头,发疯似的开枪了,两枪。她顿时倒在地上。他一时站在那里怔怔地看着她,感到头晕目眩。她看上去像是死了。他的第一感觉是难以言表的解脱。他侧耳听了一下,好像没有人听见枪声,邻居肯定都出去了。算是幸运吧,这样他就有时间用自己的方式来处理了。他又换上制服,走到门外,随手锁上门,把钥匙放进口袋。他到常去的那家小酒馆坐了五分钟,喝了一杯啤酒,然后又回到他刚离开不久的警署。由于那天发生的骚乱,警长还在那里。路易·雷米勒走进警长的办公室,告诉他发生了什么。那天夜里,他被关在一间牢房里,隔壁就关着他当天刚刚亲手抓捕的罢工者。甚至在这样不幸的时刻,他也照样觉得发生这种阴错阳差的事情颇具讽刺意味。

路易·雷米勒不知多少次以警察的身份在刑事案中出庭做证,他很清楚,只要一个人遇到麻烦,他的朋友、熟人总会急不可待地站出来落井下石。他经常看到,很多案子都是因为作案人最要好的朋友提供证词而最后定罪,想到这里,他感到既无奈又好笑。尽管他有这样的经验,但是在法庭审理他的案子时,他听着那一个个证人提供的证词还是感到大为吃惊。出庭做证的有他经常去的那家小酒馆的老板,还有多年同他一起钓鱼、一起玩牌、一起喝酒的人,这些人似乎都十分珍惜地记得他曾经随口说过的每一句话,他发牢骚时表达的对妻子的不满,以及他时不时开玩笑说早晚要跟她算账的威胁。他知道在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们也都同他一样并没有当真。只要他在警察的职责范围内能帮他们做一些事,他总会毫不犹豫伸出援手。他花钱也从不小里小气。听了他们在证人席上揭露的每一个足以毁掉他的细节,你会觉得他们从中感受到了莫大的满足。

法庭上的所有证词都让人相信,他是个坏人,行为放荡,脾气暴躁,花钱无度,游手好闲,作风腐败。他知道自己根本不是这样的人。他只是个脾气温和的普通人,脾气好,待人随和,只要你不挡他的路,他也不会挡你的路。的确,他是喜欢玩牌,喜欢喝啤酒,也喜欢过几个漂亮的姑娘,可是那又算得了什么呢?他看着陪审团的这些人,心里嘀咕道,要是把他们做过的所有错事和蠢事,随口说过的每一句话,都一一揭露出来的话,这些人里又有几个会比他好到哪里去呢?他对自己被判这么长的刑期并无怨言。他本是执法人员,犯罪理应受到惩罚。可他不是罪犯,他只是一次不幸事件的受害者。

他在马罗尼河畔的圣洛朗监狱营里穿着囚服,戴着丑陋的草帽,心里仍念念不忘自己曾经是个警察,现在却要成天同这里的服刑人员打交道,这些人成了他的天敌。他鄙视他们,也讨厌他们。他尽量不同这些人来往。他并不害怕他们。他太了解这些人了。同这里所有其他犯人一样,他也有一把刀,总让人看到他随时可以用刀。他不想干涉别人的事,但也不允许任何人干涉他的事。

里昂的警察局长一直喜欢他,他在警察局的表现有口皆碑,囚犯档案中也有很好的记录。他知道监狱当局喜欢的是从不闹事的囚犯,喜欢他们心甘情愿地顺从现状。就这样,他不需要干重活儿了,很快搬出了同其他囚犯混居的大牢房,住进了单间牢房。他同这里的看守都处得很好,这些看守大多数都是不错的人,特别是知道他曾经当过警察,他们就更视他为同行,而不把他看作犯人。监狱长也信任他。没过多久,他被选中去为一名监狱官员做用人,晚上仍回监狱睡觉,而其他时间是完全自由的。他每天送主人家的孩子去上学,放学后再把他们接回来。他给这些孩子做玩具,还陪女主人去市场购物,再把她买的日用品拎回来。他花很多时间陪女主人闲聊。一家人都喜欢他,喜欢他逗乐的说话方式和温和的笑容。他干活儿勤快,人品可靠。这样一来,日子又变得不再那么难熬了。

可是过了三年后,他的上司被调到首府卡宴去了。这对他来说是个打击。但就在那时,行刑官的职位碰巧出现了空缺,他成功接任。他又一次成了为国家效力的官员。不管他的住宅多么寒碜,至少也是他自己的了。他不需要再穿囚服。他可以留长头发,也可以蓄胡子了。他不在乎这里的犯人怎样用憎恶、蔑视的眼光看他。反正他就是这么看他们的。垃圾!每次他抓住耳朵从筐子里拎起一个被砍下的血淋淋的死囚脑袋,并用法语庄严地宣布“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伸张了正义”时,他便真心感到自己是代表法兰西共和国的。他是在捍卫法律和秩序。他是在保护社会不受那一大帮残忍罪犯的侵害。

每处死一个犯人,他可以得到一百法郎的报酬。有了这笔报酬,加上监狱长的妻子付给他的买鱼的钱,他可以过上相当舒适的生活,甚至还可以有不少奢侈的享受。此刻在宁静的暮色下,他坐在那块岩石上盘算着明天可以挣到的钱。时不时地有鱼儿咬钩,有时也能钓上来一条,他会拉起鱼竿,将鱼从钩子上取下,再换上新的鱼饵。可是这些他都是下意识做的,完全不会打断他的思绪。六百法郎啊!那可真是一笔不小的钱。他真不知道怎么花这笔钱。他那小房子里什么都不缺,吃的用的都储存得够多了,对他这个不怎么喝酒的人来说,朗姆酒也多得快喝不完了,他不需要添置渔具,衣服也够穿。看来只能把这钱存起来了。他已经在一棵木瓜树下埋了不少钱。阿黛尔要是知道他居然在存钱,一定会惊得目瞪口呆,想到这里他不觉笑出声来。像她这么贪婪的女人,知道他存了这么多钱,一定会心里痒痒的!他一点点存钱都是为了他刑满释放后的日子做打算。对这里的犯人来说,出狱后怎么过日子才是难关。关在监狱里时,好歹有吃有住,但是刑满释放后,他们还要履行在这里流放好几年的义务,那时他们必须靠自己过日子了。每个犯人都说,刑期满后惩罚才真正开始。他们找不到工作,雇主都不信任他们,包工头也不会雇用他们,因为监狱当局以低到不可竞争的工钱把监狱里的囚犯派出去给包工头当劳动力。刑满人员只好在露天或集市露宿,常常要到救世军[基督教公益慈善机构]领取食物充饥。但是救世军总会要求他们干活儿才肯给他们食物,还要求他们听布道。有时他们不惜再犯一次重罪,只是为了回到监狱里去安稳度日。路易·雷米勒可不想冒这种风险。他打算攒足一笔本钱去做点生意。他应该可以获得在卡宴居住的许可,说不定可以在那里开一家酒吧。因为他当过监狱的行刑官,一开始可能会有客人不愿光顾,但是只要供应的酒好,客人自然会渐渐消除成见,加上他性情随和,又有维持秩序的经验,他应该可以干好的。来卡宴的外地游客不少,他们也会出于好奇心而去他的酒吧。如果他们回家后可以告诉亲朋好友,他们在卡宴的“行刑官酒吧”喝到了最好的朗姆酒,那不也是一桩趣事吗?不过他离刑满还有好几年呢,如果真的需要什么,他也没有理由不添置吧。他绞尽脑汁想了半天。没有,他真的什么都不需要。他感到惊讶,不由自主地把目光从浮标上移开了。这会儿大海出奇的平静,落日余晖把海面映照得五彩斑斓。天空中已有一颗孤星在闪烁。他的脑海中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使他心里产生了奇异的感受。

“要是一个人什么都不需要了,不用说,那就真的是幸福了。”他摸摸自己帅气的胡子,那双蓝眼睛闪现出柔和的光。“这种事没法模棱两可,我就是个幸福的人,只是直到这一刻我才领悟到。”

他完全没想到会出现这样一个念头,简直不知道该如何应付。不用说,这个念头很怪,但是又像欧几里得的几何学定理一样明确,任何一个逻辑清晰的人都可以看得明明白白。

“幸福,我是幸福的。有多少人可以说出这样的话?偏偏是在马洛尼河畔的圣洛朗监狱里,我这辈子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幸福的。”

夕阳西下。他已经钓到了够吃一顿晚餐和一顿早餐的鱼。他收起了鱼竿,串好钓上来的鱼,回到自己的住处去了。他的住处离海边只有几码远。他没花多少时间就点着了炉火,过了一小会儿,他就将四条小鱼放到平底锅里吱吱煎了起来。他对用什么油煎鱼很讲究。好的橄榄油很贵,但是这个钱值得花。监狱的面包不错,煎好鱼后,他用剩下的油煎了两片面包。他满意地闻了闻香喷喷的美餐,点亮了一盏油灯,洗了一棵自己花园里种的生菜,拌了一盘沙拉。他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他更会拌沙拉了。他喝了一杯朗姆酒,晚餐吃得胃口大开。他把吃剩的给了蹲在他脚边的那两条看家狗,然后把用过的餐具都洗干净,因为他是个很爱干净的人,他不喜欢第二天早上来吃早餐时看到什么都乱糟糟的。接着,他把两条狗放到院子外面,让它们到椰树林里去巡逻。他又将门外的油灯拿进屋,舒适地躺到折叠椅上,抽上一支从邻近的荷兰殖民地走私来的雪茄,开始静下来读一份上一趟邮船送来的法语报纸。他气定神闲,满心感到生活纵然不尽如人意,但活着还是挺美好的。他依然沉浸在刚才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个幸福的人时油然而生的惊喜之中。世人终其一生都在苦苦寻找幸福,而他竟然已经找到了,这太令人难以置信了。可是事实就摆在他的面前。一个人想要有的东西都有了,这就是幸福,而他已经什么都有了,所以他是幸福的。他的脑海里又闪过一个新的念头,他不由得扑哧笑出声来。

“不可否认,这一切得归功于阿黛尔。”

好个阿黛尔,多么可恶的女人!

他现在决定最好小睡一会儿。他把闹钟定到了十一点三刻,然后躺到床上,没几分钟就呼呼入睡了。他睡得很香,没有做梦。他被闹钟惊醒,但马上想起了自己要去完成的任务。他打了个哈欠,伸了伸懒腰。

“啊,没错,我得去干活儿了。看来干什么活儿都有难处啊。”

他从蚊帐里钻了出来,重新点亮油灯。为了打起精神,他洗了洗脸和手,然后又喝了杯朗姆酒,为的是抵御深夜的寒风。他转念想到了那位缺乏经验的助手,想了想是否要带上一瓶朗姆酒去给他壮壮胆。

“只要能拿出胆量来,他就可以把活儿干得漂亮些。”

不幸的是,要处死六个人真的太多了。如果只有一个,这个助手有没有经验就不那么重要了,但是后面还有五个犯人等着被处死,万一出个纰漏就吃不了兜着走啦。他耸了耸肩。他们必须尽全力干好这个活儿。他梳了梳凌乱的头发,细心地刷了几下帅气的胡子,然后点上烟,穿过院子,打开院子里那道结实的篱笆门,走了出去,随手又把篱笆门再锁上。外面没有月光。他吹了一声口哨招呼那两条狗,可是狗没有跑过来,他有些惊讶,又吹了一声口哨。可恶的畜生!它们兴许是逮住了一只耗子,正在争抢呢。他要狠狠揍它们一顿,看它们还敢不敢听到他的口哨声都不过来!他抬脚朝监狱的方向走去。椰树林里一片漆黑,他心想,要是那两条狗在身边就好了,不过也就只是走五十码的事,走出树林后就是一片开阔地了。监狱长的家里亮着灯光,看到那灯光他安心了些。他笑了笑,心里猜想,监狱长家里大半夜还亮着灯,这说明天亮就要处死犯人,让监狱长也睡不着觉了。每到行刑前的晚上,这里的犯人和刑满人员都会焦虑不安,监狱长也一样神经紧张了。的确,这个时候总是很容易发生暴乱,狱警都擦亮眼睛在四处巡逻,遇到可疑的动静就会随时拔枪射击。

路易·雷米勒又吹了几声口哨召唤他的狗,但狗还是没有跑过来。他很纳闷,顿时感到有些不安。他平常习惯慢慢悠悠地走路,可这会儿他加快了脚步。他吐掉了叼在嘴里的香烟,觉得自己必须万分慎重,烟的亮光会暴露自己的位置。突然,他的脚下绊到了什么东西。他猛地停下,一动不动。他是个勇敢的人,有着钢铁般的意志,可是这一刻他几乎被吓晕了。他脚下绊到的东西软软的,很大,他确信自己已经知道了那是什么。他穿着帆布鞋,伸出一只脚小心翼翼地去探索地上的东西。是的,他没猜错。那是他的一条狗,已经死了。他猛地后退一步,拔出了刀。他知道喊叫是没用的。这附近唯一的房子就是监狱长的家,那房子面朝椰树林外的那片空地。他喊叫他们也听不见,即使听见了也不会出来。在圣洛朗这个地方,深夜听到有人呼救也不会有人出来的。如果第二天发现有个刑满释放的犯人躺在地上一命呜呼,也没有人会大惊小怪。刹那间,路易·雷米勒明白发生了什么。

他快速思考。他们一定是趁他睡觉时杀死了他的狗,准是在他吃过晚饭把狗放出院子后动手的。他们肯定是给狗扔了些下了毒的肉,两条狗立刻扑过去吃了。绊到他的那条狗就死在他的住房附近,那是因为它死前挣扎着想要爬回家去。路易·雷米勒睁大眼睛仔细看,可是什么也看不见,四周一片漆黑。他连离他一码远的椰树干也看不清。他的第一个念头是拔腿跑回他住的棚屋去,只要他能安全跑回家,他就可以在那里等到监狱的人发现他迟迟不出现而派人来找他。但是他知道自己跑不回去了。他知道那些杀死狗的人就躲在附近的黑暗中。就算他跑到了门口,还没等他用钥匙打开篱笆门,就会有一把飞刀扎入他的后背。他竖起耳朵细听。四周一点儿声音都没有。但是他能感觉到有人躲在树后,想要杀死他,他们会像杀死他的狗一样杀死他,他会像狗一样死去。肯定不止一个人。他了解这些人,至少有三四个躲在那里,说不定更多,有的可能是在官员家里干活儿的犯人,他们总要很晚才回到监狱去,也可能有服满刑期的亡命之徒,他们快要饿死,孤注一掷了。他犹豫了一阵,不知如何是好。他不敢跑回家去,那些人很容易在树林通向他住处的路上拉一根绳子,他要是被绊倒,也就完蛋了。这里的椰子树栽种得不密,躲在树林里的敌人看不见他,他也看不见他们。他抬脚跨过那条狗的尸体,一个箭步冲进了树林。他背靠一棵椰子树,仔细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办。四周的寂静令人心惊胆战。突然他听到有人在小声耳语,差点儿吓得魂儿都没了。接着又是一片沉寂。他觉得自己必须赶紧跑,可是他的双腿就像长在了地上一样动弹不得。他感觉到他们正躲在黑暗中窥视着他,自己就像站在光天化日下一样,被他们看得一清二楚。这时,从另一边传来一声轻轻的咳嗽声,吓得路易·雷米勒差点儿叫出声来。现在他清楚自己已经被包围了。要指望这些强盗和杀人犯手下留情是不可能的。他想起了另一位行刑官,就是他的前任,还没有咽气就被他们拖进树林,挖出了眼睛,就那样吊在树上任由秃鹫吞噬。他双膝一软,哆嗦起来。他真是个大笨蛋,干吗要接手这个活儿啊!他本来完全可以找到不用这样在刀口上舔血的轻松活儿。现在想这些为时太晚啦。他定了定神。他心里清楚,自己没有机会活着逃出这片椰树林了,但他还是要拼死一搏。他握紧了手里的刀。最可怕的是他听不见任何声音,也看不见任何人,但是他知道他们就躲在暗处伺机出击。他突然产生了一个疯狂的念头,扔掉手里的刀,然后大声告诉他们,他手无寸铁,他们尽可放心出来杀死他。但是他了解这些人,他们绝不会仅仅满足于要他的命。他顿时怒不可遏,他可不是个会乖乖向一帮罪犯投降的胆小鬼。他是个正直的人,是政府官员,他有责任保卫自己,他不能整夜躲在这棵椰子树后。最好尽快结束。但是他背靠的这棵树暂时给他带来了安全,他没有勇气离开这里。他怔怔地盯着眼前的一棵树,突然这棵树动了一下,他大吃一惊,立刻明白那是一个人。这倒让他拿定了主意,他艰难地向前挪动,脚步很慢,很小心。他什么都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但是他知道,他往前挪一步,那些人也在往前挪,就仿佛他的身边伴随着一个看不见的保镖。他觉得自己听见了他们光着脚丫踩在地上的声音。他不再害怕。他继续向前走去,尽量贴着树干走,不给他们从背后偷袭他的机会。这时他心里猛然产生了一个侥幸的希望:他们不敢出击,他们了解他,每个人都了解他,不管谁第一个出手,自己不被一刀开膛就算万幸了。再走三十码他就可以走出树林了,到了开阔地他就可以看清周围的情况,那时他就可以搏斗一番了。只剩最后几码他就有希望逃生。就在这时,突然发生了一个情况,把他吓得半死,他猛地站住,一动不动。他的眼前出现了一道亮光,在一片漆黑中突然出现一道明晃晃的光,实在太吓人了。原来那是一道手电光。他本能地扑向一棵树,背靠在树上。他看不清拿着手电的人,手电光晃得他什么都看不见。他没有说话。他把握着的刀放低了一些,他知道他们多半会用刀捅他的腹部,如果有人向他扑来,他会立刻反击。他可不想白白送命,死也得找一个垫背的。手电光在他脸上大约照了半分钟,但他感到那半分钟简直就像永恒一样。此刻他仿佛模模糊糊地看出了这些人的脸。就在这时,有人喊了一个字,划破了四周的沉寂。

刹那间一把刀从空中飞来,扎进了他的胸膛。他刚抬起双手想要去挡,一个人猛扑过来,抓住那把刀哗啦一下剖开了他的肚子。手电光熄灭了。路易·雷米勒哼了一声倒在地上,那是一声惨烈的痛苦呻吟。有五六个人从黑暗中现身,围着他站住。他倒下时那把刺中他胸膛的刀从他身上脱落,掉到了地上。立刻有一道手电光照亮地上的刀。其中一个人抓起刀,飞快地一刀割断了路易·雷米勒的喉咙。

“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伸张了正义。”这人说。

他们消逝在漆黑的夜色中,椰树林又回归一片死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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