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麦克亚当

毛姆短篇小说集  作者:威廉·萨摩赛特·毛姆

布雷登船长为人和善。那天,瓜拉索洛的博物馆馆长安格斯·芒罗请船长帮忙,说他最近新聘用了一位年轻助手,名叫尼尔·麦克亚当。这个年轻人到新加坡后要先在范戴克酒店住几天才能坐船过来,他拜托船长帮忙照顾一下这个年轻人,船长满口答应一定尽力。布雷登是“艾哈迈德苏丹”号的船长,他每次到新加坡总会住在范戴克酒店。他的妻子是个日本人,他在范戴克酒店长期租的房间就是他们的家。这次,他在婆罗洲沿岸走了半个月后,回到了酒店里。酒店经理是个荷兰人,他告诉船长,尼尔已经在酒店里住了两天了。那个小伙子此刻就坐在酒店尘土飞扬的小花园里阅读过期的《海峡时报》。布雷登船长打量了他一下,然后朝他走去。

“你是尼尔·麦克亚当吧?”

尼尔立刻站起身来,脸一直红到了耳根,羞答答地答道:“我就是。”

“我叫布雷登,‘艾哈迈德苏丹’号的船长。你下周二坐我的船走。芒罗托我关照你。想不想喝点儿酒?我想你现在应该已经知道这里的酒好不好喝了吧。”

“非常感谢,可我不喝酒。”

他说话有明显的苏格兰口音。

“不喝也好。在这个国家,喝酒毁掉了不少好人。”

他喊来了华人侍应生,为自己点了双份威士忌和一小杯苏打水。

“你住进酒店后,这两天是怎么打发的?”

“四处逛逛。”

“新加坡没什么好逛的。”

“我倒发现了好几处。”

当然,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去参观博物馆。虽然博物馆里没有什么东西是他在自己国家没有见过的,但是想到那里展出的野兽、飞鸟、爬行动物和昆虫都是在这个国家土生土长的,他还是感到兴趣盎然。博物馆里有一个婆罗洲某海岛的专门展区,而这个海岛的首府就是瓜拉索洛,由于这里展出的各种生物标本将会同他未来三年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他观察得很仔细。不过,他从博物馆出来走到大街上后,才发现眼前的情景更令人惊叹,如果他不是个性格沉稳、头脑冷静的年轻人,他一定会站在那里放声欢笑。他感到一切都是那么新奇,他一直走到双腿酸痛才停下来。他站在熙熙攘攘的街头,惊奇地望着一长排人力车在街上奔走,拉车的车夫个子矮小,但迈着有力的脚步。他站在一条运河的桥上,望着河上的小船活像罐头里的沙丁鱼一样挤在一起。他又朝维多利亚路上华人开的店铺里张望了几眼,发现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在卖。几位精力充沛的胖胖的孟买商人站在店铺门口向他兜售丝绸和金银珠宝。他观望着街上的行人,有神情阴郁愁苦的泰米尔人,他们故作优雅的步态中透着邪气;还有满脸胡须的阿拉伯人,头戴白色的无檐便帽,故意摆出一副目空一切的威严姿态。火辣辣的阳光照耀着眼前的不同场景,令人眼花缭乱。他暗自困惑,不知道自己要花多少年才能在这个多彩多姿、热闹非凡的世界里大显身手。

那天晚餐后,布雷登船长问他想不想到城里去逛逛。

“既然来到了这里,总该见识一下这里的生活吧。”他说。

他们坐上一辆人力车去了华人居住区。船长在航海途中从不喝酒,所以那天出门前他好好过足了酒瘾,现在感觉很舒畅。人力车在一条小巷子里的一所房子前停下,他们下车敲了敲门。门开了,他们穿过一条很窄的过道,走进了一个铺着红色毛绒地毯的大房间,四处摆着一些长凳。里面坐了一些女人,有法国人、意大利人和美国人。一台机械钢琴在嘎嘎地发出刺耳的音乐声,有几对男女在跳舞。布雷登船长点了酒。两三个女人在等着他们发出邀请,不时地朝他们抛来媚眼。

“听着,年轻人,这里有你中意的吗?”船长嬉皮笑脸地问道。

“你是说一起睡觉的?没有。”

“你知道吗,你要去的那个地方没有白人姑娘。”

“哦,知道了。”

“那你想去看看本地的姑娘吗?”

“我无所谓。”

船长付了酒钱,他们出门继续往前走,来到了另一所房屋前。这里的姑娘都是华人,身材娇小玲珑,手和脚都小得像花朵一样,身穿丝绸花衣服。可是她们涂满脂粉的脸却像是戴了面具。她们用乌黑的眼睛挑逗着路过的陌生人。

“我带你到这里来,是因为我认为你应该见识一下这种地方。”布雷登船长说,他的神态就像是在履行应尽的职责,“不过看一看就好了。不知为什么,她们不喜欢我们。这种华人开的场所,有的甚至不让白人进去。他们居然说白人身上有难闻的味儿。太好笑了吧?他们说我们身上的味儿像死尸。”

“我们?”

“我喜欢日本女人。”船长说,“她们很不错。知道吗,我老婆就是日本人。你跟我走,我带你去一个有日本女孩的地方,我可以担保,你在那里一定会见到喜欢的。”

他们坐的人力车还在外面等着,他们上了车。布雷登船长告诉车夫要去哪里,车夫拉上车就走。人力车把他们拉到一所房子前,他们下车走了进去,一位体格壮实的中年日本女人朝他们深深鞠躬,然后带他们走进了一个干净而整洁的房间,房间里只有地板上铺着垫子,他们席地而坐,很快就有一个身材娇小的姑娘端着一只托盘走进屋来,托盘上放着两杯茶。姑娘羞答答地向他们鞠躬后,把茶端给他们。船长同那中年女人说了几句,女人看了尼尔一眼,咯咯笑了几声。她对端茶来的姑娘说了些什么,姑娘出去了,一会儿就有四个女孩走了进来。她们穿着漂亮的和服,乌黑闪亮的头发梳得颇有艺术气息,身材矮小而丰满,圆圆的脸蛋,有着笑盈盈的眼睛。她们进门时不停地深深鞠躬,彬彬有礼地小声问候客人。她们说话的声音很像鸟叫。随后,她们就在这两个男人身边跪下,一边一个,娇滴滴地跟他们打情卖俏。转眼间,布雷登船长已经搂住了两个女孩的细腰。他们又说又笑,开心得很。尼尔感觉到船长身边的那两个女孩好像在嘲笑他,因为她们忽闪的眼睛总在调皮地扫向他,他不禁羞红了脸。可是另外两个女孩却一左一右贴在他身上,笑眯眯地用日语跟他讲话,就好像他能听懂似的。看到她们那么开心,那么坦诚,他大声笑了。她们非常殷勤,把茶递到他的嘴边请他喝,等他喝完后又把茶杯从他手里拿走,使他不必遭受端茶杯的麻烦。她们为他点着香烟,一个女孩用她娇嫩的小手帮他弹烟灰,以免烟灰掉到他的衣服上。她们抚摩着他光滑的脸,好奇地看着他年轻的双手。她们就像小猫一样顽皮可爱。

“你看中了哪一个?”过了一会儿,船长问道,“选好了吗?”

“你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在等你定下来,我好决定我自己的。”

“哦,我一个也不想要。我要回去睡觉。”

“嘿,你这是怎么回事?不会是害怕了吧?”

“不是,我只是不喜欢这样。不过我不会碍你的事。我可以自己回酒店。”

“哦,要是你什么也不做,我也不做了。我只是想带你见见世面。”

船长对那中年女人说了几句,两个女孩听到他说的话后突然惊讶地看着尼尔。中年女人回了一句,船长耸了耸肩。接着,其中一个女孩说了句什么,引起所有人哈哈大笑。

“她说什么?”尼尔问。

“她在开你的玩笑。”船长微笑作答。

他说完就用好奇的眼神看了尼尔一眼。刚才把大家逗笑的那个女孩直接对尼尔说了些什么。虽然他听不懂是什么意思,但是他看到了那女孩嘲弄的眼神,不觉面红耳赤,皱起了眉头。他不喜欢别人拿他开玩笑。接着,那女孩大笑起来,同时伸出双臂搂住了尼尔的脖子,轻轻地吻了他一下。

“行了,我们走吧。”船长说。

他们从人力车下来,走进酒店去时,尼尔问船长:

“那女孩刚才说了什么让大家都笑了?”

“她说你还是处男。”

“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的啊。”尼尔用他的苏格兰口音慢条斯理地说。

“难道是真的?”

“我想是吧。”

“你多大了?”

“二十二岁。”

“你在等什么呢?”

“等到结婚那一天。”

船长不说话了。两个人一起走到楼梯顶上时,船长伸出手同小伙子道晚安,他的眼睛眨巴了几下,可尼尔却若无其事地用沉稳而真诚的眼神与他对视。

三天后,他们启航出发了。尼尔是船上唯一的白人乘客。船长在忙的时候,他就自己看书。他在重读华莱士的《马来群岛》[《马来群岛》是英国博物学家阿尔弗雷德·拉塞尔·华莱士(1823—1913)写的一本自然科学考察记,记录了他在1854年至1862年对马来群岛南部的科学考察]。这本书他小时候读过,不过现在重读又有了新的感受,他被书中所写的内容深深迷住了。船长不忙的时候,他们会在一起玩牌,要不就坐在甲板长椅上抽烟,聊天。尼尔的父亲是个乡村医生,自他记事以来,他便对博物学充满兴趣。中学毕业后,他去了爱丁堡大学,以优等生成绩获得了理科学士学位。他原本想找一个生物学实验教师的职位,却偶然在《自然》杂志上看到了瓜拉索洛博物馆招聘馆长助理的广告。馆长安格斯·芒罗曾在爱丁堡与尼尔的叔叔相识。他叔叔是格拉斯哥的一个商人,他给馆长写信,问他能不能推荐他侄子应聘这个职位。尼尔对昆虫学兴趣浓厚,接受过标本制作的专业训练,而这正是招聘广告中要求的专业背景。他的叔叔还附上了尼尔以前的老师为他写的推荐证明,并提到尼尔在大学期间是校足球队的。过了几个星期,馆长发来电报说他被录用了,两周后,他就登船动身了。

“芒罗先生是个怎样的人?”尼尔问道。

“好人。大家都喜欢他。”

“我查阅了他发表在科学杂志上的论文。最新一期《国际禽流科学》杂志上就刊登了他写的一篇文章。”

“这些我一窍不通。我知道他有个俄罗斯老婆,大家都不太喜欢她。”

“我在新加坡收到过他的来信,说他们会先让我实习一段时间,好让我熟悉情况,看看我想做什么。”

现在他们的船航行在河上了。只见河口的水里纵横交错地立着很多木桩,支撑着一个乱糟糟的小渔村;河岸上生长着茂密的棕榈树和歪歪扭扭的红树林,越过这些树可以望见一大片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远处,在蓝天的映衬下是绵延起伏的山脉轮廓。尼尔心跳加速,兴奋不已。他出神地凝望着眼前的景色,不禁感到惊异。他读过康拉德[约瑟夫·康拉德(1857—1924),出生于波兰的英国小说家,被誉为现代主义小说的先驱,他有丰富的航海经历,最擅长写海洋冒险小说,有“海洋小说大师”之称。主要作品有《黑暗之心》《吉姆爷》《密探》等。]的小说,几乎能背得出来,这里的海岛充满神秘色彩,是在他意料之中的,但他没想到会有如此柔淡蔚蓝的天空。朵朵白云飘浮在地平线上,仿佛是一艘艘帆船漂浮在风平浪静的海面,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灿烂的阳光也把那绿油油的森林照耀得晶莹璀璨。河岸上星星点点散布着马来人的茅草屋,舒适地依偎在果树丛中。住在山洞里的土著岛民站在河边大声喧闹。尼尔完全没有与世隔绝的感觉,在这阳光灿烂的早晨,他只感觉到天地辽阔,身心自由。他要去的这个岛国会热情欢迎他。他知道自己会在那里过得如鱼得水。布雷登船长从高高的驾驶舱里和蔼地瞟了一眼站在驾驶舱下面的尼尔。同船航行了四天,他越来越喜欢这小伙子了。的确,他不喝酒,同他说个笑话,他也往往照样不动声色,不过在他不苟言笑的态度中也有非常吸引人的一面。对他而言,一切都是那么有趣,什么事都是重要的,这当然就是他觉得你说的笑话不好笑的原因。不过,哪怕他听不懂这些笑话,他还是会附和地笑几声,只是因为他觉得说笑话的人期待听到他的笑声。他笑是因为他感到生活如此美好。不管你告诉他什么鸡毛蒜皮的事,他都很感激。他总是彬彬有礼。每次要别人帮他递个什么东西,他总会说“请”,递到他手里时又总会说声“谢谢”。他长得很英俊,这是没有人可以否认的。此刻,尼尔双手扶栏在船上站着,他没有戴帽子,凝神望着缓缓掠过的河岸。他的个子很高,有六英尺二英寸,四肢很长,显得松松垮垮的,肩膀很宽,臀部瘦小。他身上总有一种或许也挺迷人的躁动不安,让人感觉他随时可能跳跃起来。他有一头棕色的鬈发,闪耀着独特的光泽,有时阳光照在他的头上,使他的头发像金子一样闪亮。他的眼睛很大,蓝汪汪的,从他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他的性情温和乐观。他的鼻梁稍短,鼻头圆圆的,嘴巴很大,下颌挺拔有力,脸庞宽大。不过他身上最引人注目的特点还是他的皮肤,又白又光滑,两边的脸颊上都有一圈好看的红晕。即使以女人的标准来看,他的皮肤也是很漂亮的。布雷登船长每天早上都跟他开同样的玩笑。

“嘿,小伙子,今天刮脸了吗?”

尼尔会伸手摸一摸下巴。

“没有,你觉得我需要刮吗?”

船长总会被逗得哈哈大笑。

“需要吗?你的脸就像小娃娃的屁股蛋儿一样光溜。”

每次听到这话,尼尔都会脸红到耳根。

“我每星期刮一次脸。”他反驳道。

不过别人喜欢他并不只是因为他的外貌,还有他的率真、坦诚,以及他面对世道的单纯。尽管他事事较真,总是一本正经,遇到什么话题都要争论一番,可是他身上又有一种格外简单的态度,让人感觉怪怪的。船长说不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纳闷儿,会不会是他从来没有过女人的缘故。”他自言自语道,“真是怪事!在我看来,他这么帅,哪个女孩子也不会放过他的吧。”

可是船长的思绪被打断了,这时“艾哈迈德苏丹”号快要绕过河湾靠近瓜拉索洛的码头,他必须干活儿了。他跑到下面的轮机舱里。轮船减速了。瓜拉索洛出现在左侧的河岸上,那是一座整洁的白色小镇,右侧的山上是镇上的堡垒,苏丹的宫殿也在那里。一阵微风吹来,挂在高高的旗杆上的苏丹国旗在天空下猛烈飘扬起来。他们在船靠岸前抛下了锚。一名医生和一名警官乘着政府的汽艇登上了船,后面还跟着一个身穿白色工装的瘦高个儿。船长站在舷梯上同医生和警官握了握手,然后转身看着跟在他们身后的那个人。

“你好,我已经把这个年轻人安然无恙地给你带来了。”他看了一眼尼尔,说道,“这就是芒罗。”

那个瘦高个儿伸出手来,仔细打量了尼尔一番。尼尔羞红了脸,面露微笑。他的牙齿也很漂亮。

“你好,馆长。”

芒罗不动声色,只是在他灰色的眼睛里露出淡淡的笑意。他脸颊深陷,有一个尖尖的鹰钩鼻,双唇苍白。他的脸被太阳晒得很黑,面露倦色,不过神态非常和蔼,尼尔马上相信了这是一个好人。船长把他介绍给医生和警官后,提议大家一起喝点儿酒。他们坐下,船上的侍应生端来了啤酒,这时芒罗摘下了自己的遮阳帽。尼尔看到他的褐短发已经有些花白。芒罗今年四十岁,性情平静,举止沉着自若,身上有一股知识分子的气息,这使他与身边那位眉飞色舞的小个子医生和趾高气扬的高大警官迥然有别。

“麦克亚当不喝酒。”侍应生倒出四杯啤酒时,船长说道。

“这很好。”芒罗说,“我希望你没有引诱他学坏。”

“在新加坡时我尝试过。”船长眨巴着眼睛说,“但是不管用。”

芒罗喝完酒后,扭头对尼尔说:

“我们该上岸了吧?”

尼尔的行李交给了芒罗带来的男仆照管,两人坐上舢板登岸了。

“你是想直接去住的地方,还是想先逛逛?我们用午餐前还有一两个小时。”

“我们可以先去博物馆吗?”尼尔问。

芒罗的眼睛里露出和蔼的笑意。他心里感到满意。尼尔很害羞,而芒罗也是个天性不爱多说话的人,所以两人默默地走去。河岸边有一些土著岛民的小茅屋,马来人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他们不慌不忙地干着活儿,你能感受到大家日复一日过着快乐而平常的日子。这样的生活有一种习以为常的节奏感,重复着诸如生老病死、相亲相爱之类的常人共同的生活内容。他们会去集市,也就是几条搭着遮阳篷的小街,那里挤满了华人,有的在干活儿,有的在吃东西,照例吵吵嚷嚷地大声说话,永远不知疲倦地为生活拼搏。

“这里可能比不上新加坡。”芒罗说,“但我总觉得这里的景色很美。”

他说话也有苏格兰口音,只是没有尼尔的口音那么浓重,尼尔听到这种口音感到坦然。他一直认为英格兰人说的英语不免有些拿腔拿调。

博物馆是一栋漂亮的石头建筑,他们走进大门时,芒罗本能地挺直了腰板。门卫向芒罗敬礼,芒罗用马来语对他说了几句,显然是在向他介绍尼尔,只见门卫朝尼尔微微一笑,又向他敬了个礼。外面很热,走进楼里让人感觉格外凉爽,而街上阳光耀眼,馆内的光线也很舒适。

“恐怕你看到馆里现在的条件会失望。”芒罗说,“我们需要的东西还缺一大半,可我们一直解决不了资金短缺的困难。我们只能尽力而为。所以,还请你多包涵。”

尼尔走进这个博物馆后,心里充满自信,就像一个游泳健将纵身跃入了夏日的海水里一样。这里的标本都摆得令人钦佩。看得出来,芒罗努力要让这个博物馆既能给人带来知识,又能令人赏心悦目,鸟类、兽类和爬行动物类的标本都尽可能按照它们在自然环境中的生存状态摆放,给人以栩栩如生的印象。尼尔不再羞怯,而是像个小男孩一样兴致勃勃地说这说那,问了无数个问题。他非常兴奋。两人都没有留意到时间的流逝,等到芒罗想起来看了一眼手表时,他吃了一惊,原来已经过了很长时间。他们赶紧坐上人力车,匆匆去芒罗住的平房了。

芒罗领着这个年轻人走进了客厅。一个女人躺在沙发上读书,看到他们进来,她慢慢地站起身来。

“这是我妻子。对不起,达丽娅,恐怕我们回来晚了。”

“这有什么关系呢?”她微笑着说,“时间是最不重要的了。”

她朝尼尔伸过手去,那只手很大,她若有所思地端详了他很长时间,不过她的眼神是友善的。

“我猜你带他去看过博物馆了吧。”

这个女人三十五岁上下,中等身高,浅棕色的脸,肤色均匀,有一双浅蓝色的眼睛。她的头发从中间分开,只在后颈处扎了一个发髻,显得有些凌乱,而且看上去有点儿像蛾子,奇怪的是,她的头发也是浅棕色的。她的脸庞很宽,颧骨很高,鼻子肉乎乎的。她不算漂亮,但她缓慢的动作中透露出一种不无性感的韵味,举手投足也显得大大咧咧,只有特别迟钝的人才会感觉不到其诱人的身体魅力。她平时总穿一身绿色的棉布睡袍。她的英语说得很地道,只是略有一点儿口音。

他们坐下用午餐。尼尔又禁不住羞怯起来,不过达丽娅似乎没有留意到。她无拘无束,谈笑自如。她问了尼尔旅途是否顺利,问他对新加坡有什么印象。她给尼尔讲了他接下去会遇到哪些人。当天下午,芒罗就会带他去见见行政长官,苏丹外出了,然后他们要去俱乐部。在那里他会见到所有人。

“你会很受欢迎的。”她说,那双浅蓝色的眼睛专注地看着他。要不是像尼尔那样单纯的男人,很可能会留意到,她喜欢这个小伙子的高大体格和青春活力,还有他亮闪闪的鬈发和可爱的皮肤,“这里的人不是很喜欢我们。”

“哦,别胡说,达丽娅。你太敏感了。他们是英国人,就那样的。”

“他们认为安格斯是个科学家很滑稽,还觉得我是个俄国人很粗俗。我不在乎这些。他们都是些蠢货。他们是最平庸、心胸最狭隘、最墨守成规的人,我生活在这些人中间,是我最大的不幸。”

“麦克亚当刚到这儿,你别说这些扫兴的话。他会觉得他们都是友善好客的人。”

“你叫什么名字?”

“尼尔。”

“那我就叫你尼尔吧。你必须叫我达丽娅。我讨厌别人叫我芒罗太太,那会让我感觉自己像是个牧师的妻子。”

尼尔脸红了。芒罗太太这么快就同他这样套近乎,让他感到尴尬。她又继续说了下去。

“有几个人还不错的。”

“他们能胜任自己的工作就行了,他们来这里不就是这个原因吗?”芒罗说。

“他们还射击。他们还踢足球、打网球及板球。我和他们相处得很融洽。女人总是叫人受不了。好妒忌,心怀恶意,懒惰。她们什么话题都谈不好。要是你跟她们谈知识性的话题,她们会瞧不起你,觉得你很不得体似的。她们又能谈些什么呢?她们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如果你谈论肉体,她们会认为你不正经;如果你谈论灵魂,她们又会认为你是假正经。”

“你不要太在意我太太说的话。”芒罗还是那么温和、宽容地微笑着说,“这里的人跟其他东方国家的人没什么两样,既不那么聪明,也不那么愚蠢,但是很多人都是亲切善良的。”

“我不希望大家都亲切善良。我希望他们都生气勃勃,充满激情。我希望他们关心人类。我希望他们更看重精神的层面,别满脑子只是吃吃喝喝。我希望他们能懂得艺术的价值,还有文学的价值。”她冷不丁郑重其事地问尼尔,“你有灵魂吗?”

“哦,我不知道。我不太知道你是什么意思。”

“你为什么要脸红呢?你有什么原因要为灵魂感到羞耻?灵魂就是你身上最重要的东西。告诉我。我对你有兴趣,我想知道。”

面对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这样逼问,尼尔感到很不自在。这样的人他从未遇到过。但他是个严肃的年轻人,既然有人向他提出问题,他就要尽力回答。他感到尴尬是因为芒罗在场。

“我不知道你说的灵魂是什么意思。一方面,如果你的意思是说造物主单独创造的暂时与人的物质肉体结合在一起的非物质或精神的实体,那么我的回答是否定的。在我看来,任何能够冷静观察事物的人都无法认同如此武断的关于人类个性的二元观点。另一方面,如果你说的灵魂是指构成我们通常所说的每个人的个性的精神元素的集合体,那么,我当然是有的。”

“你真可爱,长得也好英俊。”她微笑着说,“不,我的意思是指心灵的渴望和肉体的欲望,还有我们自身的无限潜力。告诉我,你在旅途中读了什么书,或者你只是玩了甲板网球?”

她的回答自相矛盾,使尼尔感到大为吃惊。要不是她的眼神里毫无恶意,态度也很自然,尼尔会感觉自己被冒犯了。芒罗看到这个年轻人满脸困惑,默默地笑了笑。他露出笑脸时,鼻翼到嘴角的皱纹深深陷了进去。

“我读了不少康拉德的小说。”

“是为了消遣还是为了提升自己的思想?”

“两者皆有。我特别崇拜他。”

达丽娅抬了抬双臂,做了一个很夸张的姿势表示不赞同。

“这个波兰人!”她叫道,“你们英国人怎么可以心甘情愿上这个人的当呢?他就是个玩弄文字的骗子,跟他国家的人一样浅薄得很。看看他写的那些絮絮叨叨的文字,那些七拐八绕的句子,空洞华丽的修辞,故作深沉的忸怩作态:在这些文字背后除了琐碎的平庸之外,能看到什么思想呢?他就像一个二流演员穿上了浪漫的服装,装模作样地表演维克多·雨果的戏剧。只看五分钟,你或许会说他演得挺有气势,再往下看,你的整个灵魂都会感到厌恶,你会大叫,不!这是假的!都是假的!”

她满怀激情地说了这番话,尼尔还从没见过有人在谈到文学和艺术时会表现出这样的激情。她平日苍白的脸颊涨得通红,浅色的眼睛闪闪发光。

“没有人能像康拉德那样善于描绘气氛。”尼尔说,“我读他的小说时,可以闻到东方国家的味道,可以看见、可以感觉到那里的一切。”

“你在胡说。你对东方国家又有多少了解呢?谁都可以告诉你,他写的全是假的。问问安格斯吧。”

“他说的当然并不总是准确的,”芒罗用他惯常的谨慎语气若有所思地说道,“他笔下描写的婆罗洲不是我们所了解的婆罗洲。他只是在一艘商船的甲板上看见了那个地方,而他即便对自己亲眼看见的东西观察得也不够敏锐。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我不认为小说非得要受到事实的束缚。依我看,能写出一个不同的国度,一个黑暗、险恶、浪漫而又充满英雄气概的灵魂的国度,也是个不小的成就。”

“可怜的安格斯,你太多愁善感了。”说罢,她又扭头对尼尔说,“你应该读读屠格涅夫,应该读读托尔斯泰,也应该读读陀思妥耶夫斯基。”

尼尔完全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达丽娅·芒罗了。她直接跳过了初识的过程,立刻把他当作一个已经认识很久的亲密朋友来对待了。这让尼尔感到大惑不解。他觉得这是有些唐突的。他自己遇到生人时总会本能地谨慎对待。他的脾气很好,但他不喜欢在看清自己面前的路之前就走得太远。在自己心里有十足的把握之前,他不会轻易信任别人。可是在达丽娅面前,你无可奈何,她强迫你信任她。她就像一个败家子向拥挤的人群抛掷金条一样,把大多数人都不会随便说给别人听的内心感受和想法倾诉出来。尼尔从没遇到过像她这样说话行事的人。她口不择言,说什么都不考虑是否合适。她会直截了当地说到人类的一些原始动物本能,说得尼尔满脸通红。看到他这么害羞,她就会兴奋地嘲弄他。

“哦,你太一本正经啦!这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吗?我想要洗个澡,我为什么不能说出来呢?如果我认为你也需要洗个澡,我为什么不可以告诉你呢?”

“从理论上来讲,也许你是对的。”尼尔回应道。他总是尽量审时度势,通情达理。

她逼他讲讲自己父母的事,讲讲他的弟兄,讲讲他在中学和大学的生活。她给他讲了她自己的事。她的父亲是个将军,在战争中丧生,而她的母亲是个公主。在布尔什维克掌权时,他们从俄罗斯东部的家中逃到了横滨。在那里,他们靠变卖平时攒下来的珠宝首饰和艺术藏品艰难度日,也是在那里,她嫁给了一个逃亡路上的难友。夫妻相处不好,两年后离了婚。她的母亲不幸去世,身无分文的她只好尽力自谋生计。她曾受雇于一个美国赈灾组织。她在一所教会学校教过书,也在一家医院工作过。她的故事让尼尔听得热血沸腾,同时又让他很尴尬,她讲到了那些男人如何在她毫无反抗能力、一贫如洗时想要占她的便宜,一点儿细节都没有对他保留。

“太恶劣了。”他说。

“哦,所有男人都是那样的。”她耸了耸肩回答说。

她还告诉他,有一次,她甚至拿左轮手枪保护了自己的贞操。

“我发誓,要是那人敢再往前一步,我一定会打死他,如果他真敢那样,我一定会像打死一条狗一样杀了他。”

“天哪!”尼尔喊道。

她就是在横滨遇到了安格斯。那时他正在日本度假。显而易见,他是个正直坦率、举止得体的谦谦君子,而且也温柔体贴,她被他深深地迷住了。安格斯不是商人,他是个科学家,而科学就是艺术的同胞兄弟。他给了她平静的生活,给了她安全感。正好她也厌倦了日本。婆罗洲是个神秘的地方。如今他们已经结婚五年了。

她推荐尼尔读读俄罗斯小说。她给了他《父与子》《安娜·卡列尼娜》《卡拉马佐夫兄弟》。

“这是俄罗斯文学的三座巅峰。读读这几本小说。这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

像许多俄罗斯人一样,她说得就好像世界上的其他文学都是不值一提的,似乎有了几部俄罗斯小说,一些冷漠的诗歌和五六部优秀的戏剧,世界上的其他一切都可以忽略不计了。可是尼尔被迷住了,迷得神魂颠倒。

“尼尔,你自己就很像阿廖沙[俄罗斯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著名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的主角]。”她目不转睛地看着尼尔说道,这时他的眼神变得很温柔,“一个有着苏格兰人阴沉性情的阿廖沙,多疑而又审慎,绝不让自己的灵魂和精神之美暴露出来。”

“我可一点儿也不像阿廖沙。”他有些难为情地回答说。

“你不知道自己是个怎样的人。你对自己一无所知。你为什么要来博物馆工作?是为了钱吗?你完全可以去你叔叔在格拉斯哥的公司做事,那样可以挣到更多的钱。我能感觉到你身上有一种奇怪的、超凡脱俗的东西。我可以像佐西玛神父对迪米特里那样,拜倒在你的脚下。”

“请不要这样。”他微笑着应了一句,又羞红了脸。

不过话说回来,读了这几部小说后,尼尔对达丽娅少了一些陌生感。结合小说里描写的环境来看待她,他看到了这个女人的性情同俄罗斯小说中的许多人物性格是相通的,虽然这种性情与他在苏格兰所了解的女人——比如他的母亲和他叔叔在格拉斯哥的几个女儿——大不一样。他不再奇怪为什么她喜欢熬夜到很晚,一杯又一杯地喝茶,几乎整天躺在沙发上看书,没完没了地抽烟。她可以一连好多天什么事也不做,却一点儿都不觉得无聊。慵懒和热情在她身上神奇地融为一体。她经常耸耸肩说,她本是个东方人,只是阴错阳差地成了个欧洲人。她身上有一种像猫一般的优雅,这的确是东方人的特点。她的生活习惯脏乱无比,客厅里随地扔满了烟头、旧报纸和空罐头,这些似乎都妨碍不到她。不过他觉得她有点儿像安娜·卡列尼娜,于是他把对这个可怜人物的同情转移到了达丽娅身上。他理解了她的自负,也明白了她瞧不起日常生活中的那些女人是自然而然的事——这些人他正在逐渐熟悉,的确都是些极平庸的人;达丽娅当然比她们聪明得多,她的文化背景更为宽广,特别是她身上有一种惊人的敏感,使那些女人显得格外黯淡无光。她当然不会刻意去迎合那些女人。虽然她在家里总是邋邋遢遢地穿着马来人的纱笼和套衫,但是同安格斯出去吃饭时总会穿得非常华丽,甚至不合时宜。她喜欢显露自己丰满的胸脯和漂亮的背部。她会在脸蛋上涂脂抹粉,眼线画得很浓,把自己打扮得就像马上要登台表演的演员一样。她的出现总会招惹旁人投来讥嘲或惊骇的目光,虽然尼尔认为别人不该这么做,但他心里不禁为她如此作践自己而深感遗憾。当然了,她看上去是挺有派头,但是如果你不知道她是谁,可能会觉得这是个不正经的女人。她做的一些事情尼尔怎么也看不下去。她的胃口巨大,尼尔发现她吃得比他和安格斯两个人吃的加起来还要多。他也很不习惯她直言不讳地谈论男女性事。她想当然地认为尼尔在自己的老家和在爱丁堡一定同很多女人有过风流韵事。她逼着尼尔讲他的艳遇的细节。他借助苏格兰人特有的机智招架她的进攻,小心翼翼地躲避她的追问。达丽娅总是嘲笑他太含蓄。

有时,这个女人会让他震惊。他已经习惯了她毫不掩饰地大赞他的外貌,即使听到她说他英俊得就像北欧神话中的年轻神灵,他也照样不动声色。奉承就像鸭子背上流下来的水一样倾泻而来。但是他很不喜欢她伸出她的大手来捋他的一头鬈发——虽然她的手很柔软,手指纤巧可爱。他也不喜欢她双唇含笑抚摸他光滑的脸蛋。他受不了别人随便碰他。有一天,她想要喝点儿奎宁水,便拿起桌上的一个玻璃杯倒了一些。

“那是我的杯子。”他赶紧说,“我刚用它喝过水。”

“这有什么啊?你又没有梅毒,对吗?”

“我不喜欢用别人用过的杯子喝水。”

她在抽烟这件事上也一样莫名其妙。有一次,那时他才到这里没多久,他刚点上了一支烟,达丽娅便走到他身边说:

“把那支烟给我。”

她一把从他嘴里拿走了烟,抽了两三口后,说她不想抽了,又把烟递还给了尼尔。她吸过的烟头上留着她的红唇印,尼尔根本不想再抽了。可是他又不好意思直接把烟扔掉,怕她会觉得他很不礼貌。这样的事让他感到多少有些恶心。她经常会向尼尔要烟抽,每次他递给她时,她总会说:

“帮我点着行吗?”

他点着了烟递给她时,她总会张开嘴,让他把烟放到她嘴里。他在点着烟时总没法不把烟头沾湿一点儿。他总是纳闷她怎么能受得了他把刚从自己嘴里拿出来的烟放到她的嘴里。这样的事让他感到实在太不合适了。他相信芒罗先生肯定不会喜欢。甚至在俱乐部里,她也这样做过一两次。尼尔感觉到自己的脸都红得发紫了。他真希望达丽娅没有这些令人嫌恶的习惯,可是他又想,或许所有俄国人都那样,何况谁都不能否认同她交往还是特别开心的。同她聊天也很有味道。用个比喻的说法,这种事很像喝香槟酒(尼尔尝过一次,觉得真不是什么好东西)。她无所不谈。尼尔知道跟男人聊天通常能猜到他们接下来会说些什么,可是达丽娅不一样,你根本猜不到她接下来会说些什么。她有着惊人的直觉。她能给你灵感。她能拓宽你的思维,激发你的想象力。尼尔感到自己从未有过这样的活力。他仿佛行走在山峰,任自己的精神自由驰骋。每当他停下来思索自己同这个女人进行了多么高层次的思想交流时,他总感到有些沾沾自喜。有这样的交谈,世人所追逐的感官快乐实在太不值一提了。她在很多方面都是他所见过的最有智慧的女人(尼尔是个谨慎的人,自己没有资格说的话他从不妄言)。再说,她还是安格斯·芒罗的妻子。

不管尼尔对达丽娅有什么保留看法,他对芒罗先生却只有好感。若不是因为尼尔太崇拜她丈夫,自然也让达丽娅沾了光,尼尔本不会这么看好这个女人。在芒罗面前,他感到非常自在。他从未遇到过这么让他心悦诚服的人。他头脑那么清醒,处事那么沉稳,为人那么宽容。尼尔希望自己年长一些后也能成为芒罗这样的人。他说话不多,但只要说话,总是很有见地。他很有智慧。他的幽默感冷冷的,但是尼尔可以心领神会。相形之下,俱乐部里那些引人捧腹大笑的英国式逗乐就显得有些不可理喻。他心地善良,对人很耐心。他的言行举止很有尊严,无法想象有人敢在他面前放肆,但他既不目中无人,也不是不苟言笑。他为人诚实,绝对实事求是。尼尔不但钦佩他的为人,也同样崇拜他的科学精神。他有想象力。他做事非常细心,不辞辛劳。尽管他专注于研究工作,但他也同样一丝不苟地处理博物馆的日常事务。眼下他对竹节虫特别感兴趣,打算写一篇关于竹节虫单性生殖能力的论文。他做的实验发生了一个意外,给尼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一天,一只关在笼子里的长臂猿挣脱了锁链,跑出来吃光了所有的幼虫,彻底毁掉了芒罗的实验证据。尼尔差点儿要痛哭了。安格斯·芒罗却将那长臂猿抱入怀中,微笑着安抚它。

“钻石啊钻石。”他模仿伊萨克·牛顿爵士的话说道,“你一定不知道自己造成了多大的损失![据传牛顿曾在书信中提到一件事:有一天晚上,他无意中将他的狗“钻石”锁到了书房里,狗在房间里乱跑时打翻了书桌上的蜡烛,烧着了桌子上的手稿,那些手稿正是牛顿关于万有引力的论文。但是牛顿没有发火,只是把狗抱起来,悲伤地说:“哦,钻石啊钻石,你一定不知道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吧!”后人普遍认为这个传说是杜撰的。]”

芒罗同时也在研究昆虫的拟态,并向尼尔灌输了他对这个颇有争议的课题的浓厚兴趣。他们反复讨论这个课题。尼尔为馆长如百科全书般的渊博学识感到惊叹,同时也为自己的孤陋寡闻深感羞愧。不过,每当芒罗激情洋溢地谈到去野外收集标本的时候,那才是最有感染力的。那才是完美的生活,充满艰辛,常常缺吃少睡,有时还很危险。但是得到的报偿也是丰厚的:发现一个罕见的,甚至是新的昆虫品种时的惊喜,欣赏四周美不胜收的景色,同大自然的亲密接触,尤其是摆脱了一切日常束缚的自由感——这些都是尼尔沉迷于这份工作的主要原因。芒罗终日忙于研究工作,常常一连几星期不能回家,而达丽娅总是拒绝陪他同去。她对丛林有说不出理由的恐惧。她害怕野兽、蛇和有毒的昆虫。尽管芒罗一再告诉她,只要不去惊扰动物,动物是不会伤害人的,但她仍克服不了她本能的恐惧。芒罗并不乐意把达丽娅一个人留在家里。她不喜欢同当地人来往,他知道自己出门后,她的生活一定会无聊得难以忍受。但是当地的苏丹对博物学很感兴趣,急切希望博物馆能充分展现这个国家所有的动物群演变。芒罗要同尼尔一起做一次野外考察,好让尼尔有机会学习怎样工作。关于这次考察的计划,他们讨论了好几个月。尼尔有生以来从未这样盼望过一件事。

在这期间,他学了马来语,还略懂一些日后在这一带出入可以用得上的当地方言。他打网球,踢足球,并且很快就同本地人混得很熟了。在足球场上,他抛开了对自然科学的迷恋和对俄国小说的兴趣,尽情享受踢球的快乐。他身体强壮,反应快,跑动也很积极。踢完一场比赛后,好好冲个澡,喝上一大杯柠檬奎宁水,一边同其他球友聊聊球场上的表现,那感觉实在太舒畅了。尼尔从未想过要一直同芒罗夫妇住在一起。瓜拉索洛有一家挺宽敞的客栈,但通常没有人会在那里住上超过两星期的时间,住在那里的一般都是些还没找到正式住处的单身汉,他们在找到住房前会聚在一起临时在那里住几天。尼尔到达这里时,正好客栈里没有空位了。不过,在他来到殖民地大约四个月后的一天晚上,他和两个男人(一个叫华林,另一个叫琼森)打完网球后坐在一起休息,那两个人告诉他,跟他们住在一起的一个伙伴要回家了,要是尼尔愿意,他们很欢迎他搬过去一起住。两个人都是同他年龄相仿的年轻人,也是足球队的队友,尼尔一直喜欢他们。华林在海关署工作,琼森是警察。听到这个提议,尼尔高兴得跳了起来。他们商定了他该出的住宿费用,两周后方便的时候,尼尔便可搬过去。

那天用晚餐时,他将此事告知了芒罗夫妇。

“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让我在这里待了这么久。我这样给你们添麻烦,心里感到很不安,也很惭愧,不过现在我没有任何借口再住下去了。”

“可是我们很喜欢你住在这里。”达丽娅说,“你不需要任何借口。”

“我不能一直在这里住下去的。”

“为什么不可以?你的薪水那么低,为什么还要在食宿上浪费钱?你同华林和琼森住在一起会很无聊的。那两个傻瓜蛋,他们脑袋里什么想法都没有,只会听唱片,在屋里玩儿球。”

达丽娅说的也是实情,不花钱住在这里的确给他带来了很大便利。他因此省下了一大笔工资。他本性节俭,能不花的钱从不随便花,可他也是有自尊心的。他不可以总是依赖别人生活。达丽娅静静地注视着他。

“我和安格斯已经习惯了你住在这里。我想我们会想念你的。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给我们付点儿伙食费。你住在这里并没有让我们多花钱,但要是那样能让你感觉好受些的话,我可以在记账本上算一算你的饮食花费,你就付这笔费用吧。”

“有个陌生人住在家里总是特别麻烦的。”尼尔没底气地答道。

“你搬过去住会过得很苦的。天哪,他们吃的东西也不干不净的。”

这也是实情,在芒罗家里,可以吃到瓜拉索洛最好的食物。尼尔时不时地在外面吃饭,即使在行政长官的家里也吃不到很好吃的饭菜。达丽娅喜欢吃,对厨师的要求很高。厨师做的俄罗斯菜好吃极了。达丽娅做的洋白菜汤是方圆五英里内吃不到的。可是,芒罗一直没有说话。

“如果你留下来,我也会很高兴的。”这时,他终于开口说道,“你住在这里对我们的工作会很方便。如果有什么事,我们可以随时谈谈。华林和琼森都是好人,但我猜想,你很快会发现他们的知识很有限。”

“哦,既然这样,我也很乐意留下来。天知道我有多喜欢住在这里。我只是怕妨碍你们。”

第二天,下起了瓢泼大雨,不能打网球或踢足球了。不过快到六点的时候,尼尔穿上雨衣,去了俱乐部。俱乐部里空空如也,只有行政长官坐在一把扶手椅里读《半月评论》。他名叫特里维廉,自称同诗人拜伦的朋友有亲戚关系。他又高又胖,有一头短短的白发,一张红红的大脸像极了喜剧演员。他很喜欢业余表演戏剧,尤其擅长扮演愤世嫉俗的公爵和诙谐风趣的男管家。他是个单身汉,但大伙儿都认为他很喜欢女孩,他还喜欢在用晚餐前喝点杜松子酒。他得到这个职位,得益于他是苏丹的朋友。他是个生性散漫而又安于现状的人,特别喜欢说话,不太喜欢工作,他只希望一切平安,没有人惹麻烦。虽然大家都认为他不是特别称职,但当地人还是挺喜欢他的,因为他为人随和好客。不用说,如果他是个干劲十足、做事有效率的人,应该过得不会像现在这样自在。他朝尼尔点了点头。

“嘿,年轻人,今天还好吗?”

“感觉天气不太好,先生。”尼尔严肃地答道。

“是啊是啊。”

几分钟后,华林、琼森和另一个名叫毕肖普的人一起走了进来。毕肖普在行政部门就职。尼尔不玩桥牌,毕肖普直接走到行政长官面前。

“先生,我们三缺一,你可以跟我们一起打牌吗?”他问行政长官,“今天俱乐部里没什么人啊。”

行政长官瞥了他们一眼。

“好吧。我看完这篇东西就来。你们先发牌吧。我五分钟就完。”

尼尔走到那三个人跟前。

“哦,我说,华林,特别感谢你们,可是我不能搬到你们那里去住了。芒罗夫妇要我一直住在他们家。”

华林咧嘴笑了。

“瞧瞧,还有这样的好事。”

“他们人真好,是吧?他们说得很认真,我真的不好拒绝。”

“我跟你怎么说来着?”毕肖普说。

“不怪这孩子。”华林说。

他们说话的神情让尼尔感到不太喜欢。他们似乎觉得这件事很好笑。尼尔突然脸红了。

“你们到底是什么意思啊?”他大声问。

“哦,别装啦。”毕肖普说,“我们都知道达丽娅是怎样的人。你不是头一个被她勾搭上的帅小伙,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毕肖普的话还没说完,尼尔握紧的拳头就像闪电般地击了出去。他一拳击中了毕肖普的脸,毕肖普重重地摔到了地上。琼森扑向尼尔,抱住了他的腰,因为尼尔的情绪已经失去控制。

“放开我!”尼尔喊道,“如果他不收回那句话,我就打死他。”

行政长官被这阵骚乱惊动了,他抬头看了一眼,站起身来。他脚步沉重地朝他们走来。

“这是怎么回事儿?怎么回事儿?你们这帮孩子在闹什么呢?”

他们都吃了一惊。他们已经忘记了行政长官就在身边。他是这里的主人。琼斯赶紧放开了尼尔,毕肖普从地上爬了起来。长官皱着眉头厉声呵斥尼尔。

“你是什么意思?你打了毕肖普?”

“是的,先生。”

“为什么?”

“他说了侮辱一个女人的话。”尼尔非常傲慢地答道,依然气得脸色煞白。

行政长官眨了眨眼睛,但还是满脸严肃。

“哪个女人?”

“我拒绝回答。”尼尔说着,猛地高昂起头,同时挺直了身板。

可惜行政长官比他足足高出两英寸,身板也比他壮实得多,否则这场面会更好看些。

“你别犯傻,该死的小傻瓜。”

“是达丽娅·芒罗。”琼森说。

“毕肖普,你说了什么?”

“我忘记我说过的话了。我只是说,她同这里的不少年轻人上过床,我也觉得她没有放过同麦克亚当干那事的机会。”

“这样说的确太无礼了。你们俩好好握个手,互相道个歉吧。”

“先生,我被他狠狠打了。我的眼睛都肿得像个鬼了。我说的是真话,我才不道歉呢。”

“你也老大不小了,应该懂得这个道理,如果你说的是事实,那就更无礼了。至于你的眼睛,我听说用生牛排敷一下很有效的。虽然我是在要求你们礼貌地道个歉,但事实上这是命令。”

大家沉默了一会儿。行政长官面无表情。

“先生,我为自己说的话表示歉意。”毕肖普闷闷不乐地说。

“该你了,麦克亚当。”

“对不起,先生,我不该打他,我道歉。”

“握握手。”

两个年轻人很严肃地握了手。

“我希望这件事就到此为止。这对芒罗不好,我想我们都很喜欢芒罗吧。我能相信你们管得住自己的嘴吗?”

他们点了点头。

“好了,你走吧。麦克亚当,你留一下,我有话要跟你说。”

屋里只剩下他们两人后,行政长官坐了下来,点着了一支雪茄。他递了一支给尼尔,但尼尔只抽烟卷。

“你这个年轻人太暴躁了。”行政长官微微一笑说,“我不喜欢我的职员在公共场合这样胡闹。”

“芒罗太太是我的好朋友,她对我有恩,我不愿听到有人说她一句坏话。”

“那么,我想你要是再待下去,恐怕就保不住自己的工作了。”

尼尔沉默了一会儿。他挺直了瘦高的身板站在行政长官面前,那张年轻的脸上神情严肃,显得天真无邪。他愤愤不平地高昂起头。他情绪激动,说话带有更重的苏格兰口音了。

“我同芒罗夫妇一起住了四个月了,我以名誉担保,就我所见,那个畜生说的事完全是没影儿的。芒罗太太对我从未有过过于亲密的举动。她的语言或行动从未有过一丝一毫的暗示,让我觉得她脑子里有什么不恰当的想法。她就像是我的母亲或是姐姐。”

行政长官用讥嘲的眼神看着他。

“我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长久以来,这是我听到的对她最好的评价了。”

“你相信我说的吧,先生?”

“当然。或许你已经改造了她。”他大声喊叫,“服务生,给我拿杯杜松子酒来。”然后转身对尼尔说,“那就好。现在你可以走了。不过你给我听好了,不许再打架了,否则你会被解雇。”

尼尔走回芒罗家时,雨已经停了,丝绒般的天空中繁星闪烁。花园里,萤火虫在四处飞舞。地上飘起一阵暖暖的泥土香,你会感觉到只要停下脚步就能听见茂盛的草木生长的声音。夜里绽放的白茶花散发出迷人的芳香。芒罗在露台上打字,达丽娅舒展地躺在一张长椅上看书。她身后的灯光映照在她烟灰色的头发上,仿佛是她头上套了一个闪亮的光环。她放下手里的书,抬头看着尼尔,面露微笑。她的笑容非常友善。

“尼尔,你去哪儿了?”

“我去了俱乐部。”

“有人在那里吗?”

眼前的景象如此温馨,富有家庭气息,达丽娅的神态那么安宁而又自信,谁看到了都很难不为之触动。眼前的两个人各有所好,一个在打字,另一个在看书,看上去真是一派恩爱,他们之间的亲密显得如此自然,没有人会不相信他们之间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尼尔完全不相信毕肖普说的话,也不相信行政长官的暗示。那都是完全不可信的。不管怎样,他至少知道他们对自己的怀疑是纯粹无中生有的,所以他根本没有理由相信其他人的说法会有什么真实性。他们的脑瓜子很肮脏,所有那些人,因为他们都是下流坯,所以把每个人都想得跟他们一样坏。他的指关节现在还有点儿疼,但他为自己打了毕肖普而感到高兴。他希望能知道这些下流故事究竟是谁编造出来的,他要扭断这个人的脖子。

不过现在芒罗已经定好了他们出去考察的日期,他们有很多细节需要商量。他开始细致地做起了准备,以防在临出发时忘掉什么东西。他们计划先到达河流的最上游处,然后穿过丛林,到那人迹罕至的希塔姆山上去采集标本。他们预计会离开两个月。随着出发之日的临近,芒罗先生的情绪也高涨起来。虽然他没有多说什么,虽然他仍平静地保持着自我克制,但是从他亮闪闪的眼睛和轻捷的脚步能看出,他对此次考察有多么期盼。一天早上,在博物馆里,芒罗表现得几乎按捺不住心里的激动了。

“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他们一起察看刚做完的一些实验后,芒罗突然对尼尔说,“达丽娅将会和我们同去。”

“她也去?那太好了。”

尼尔很高兴——这样,他们的旅程就算完美了。

“这是我第一次能说动她陪我同去。我告诉她,她一定会很喜欢的,可她根本听不进去。女人真是怪物。我本已放弃,不想邀请她这次陪我同去了。可是昨天晚上,她突然没来由地说要去了。”

“我太高兴了。”尼尔说道。

“我也不想让她一个人待在家里这么久。现在好了,我们可以随便逗留了。”

一天清晨,他们一行便乘坐四艘由马来人驾驶的快速帆船出发了。随行的人中,除了他们自己,还有他们的仆人,另外有四个达雅族猎人。他们三人并排躺在船篷下的软垫上;随行的仆人和达雅族猎人在其他船上。他们带了几袋大米,这是供所有人食用的粮食,还带了各自的日用品、衣物、书籍和工作中需要用的物品。远离人类文明带来了一种神圣的感觉,使他们个个兴奋不已。他们聊天、抽烟,有时也看看书。没有风浪,河水静静流动。他们在绿草茵茵的河岸上用了午餐。暮色降临后,他们停好船,上岸到长房子里过夜。那里的达雅族人用亚力酒招待他们,席间谈笑风生,载歌载舞。第二天,河面渐渐变窄了,这使他们越来越感受到自己是要去一个未知世界探险。河岸边长满了茂密的异国情调的草木,在行进的船上望过去,仿佛是从一支浩浩荡荡的大军的后面冲出了一群惊慌的散兵游勇,这景象让尼尔惊叹得喘不过气来。哦!太令人惊叹了,美不胜收啊!第三天,河水变浅了,溪流更急,他们便换上了更轻巧的船,可是没过多久,水流变得更加湍急,船夫再也划不动船了,他们奋力撑着船篙在激流中前进。他们时不时地会遇上汹涌的急流,只好停船上岸,卸下船上的东西,将船拖到遍布乱石的河边。五天后,他们来到了一个无法再前行的地方。那里有一所政府的平房,他们在这里过了两三夜,芒罗忙着把考察的安排搬到这所房子里。他需要脚夫把他们的行李搬到屋里,还需要找人在他们到达希塔姆山后为他们搭建一所房子。芒罗觉得有必要见一见附近村子里的头领,并且认为自己过去会比请头领过来更省时间。所以在他们上岸后的第二天一大早,他便带上一个向导和几个达雅族人出发了。他预计几个小时后就可以回来。尼尔送走他后,想要洗个澡。离平房不远处有一个清澈见底的水潭。那里的河流特别窄,岸边的树仿佛在头顶搭起了一个凉棚。在这里洗个澡太美了。尼尔想起了他小时候在苏格兰的小溪流里洗澡的情景,不过这里的水潭别具特色,弥漫着一股浪漫的气息,让人感受到原始处女地的纯净,使他产生了诸多难以分析的感觉。当然,他试图分析,可是比他更年长的人都认为幸福是无法解剖的。一只翠鸟停在一根悬挂的树枝上,清澈的水面上映射出它一身鲜艳的蓝色羽毛。尼尔脱下纱笼和套衫走入水中时,那只翠鸟扑扇着宝石蓝的翅膀倏地飞走了。水不是很凉,但让人感觉神清气爽。他一边泼水,一边在水里扑腾。他享受着自己强健的四肢在水里的活动。他仰面漂浮在水上,目光透过头顶的树叶望着湛蓝的天空,耀眼的阳光照在水面上不时地泛起一阵阵斑驳的金色。突然,他听到了有人说话的声音。

“尼尔,你的皮肤好白啊!”

他猛吸了一口气,赶紧将身体沉入水中,转过头去一看,只见达丽娅站在岸边。

“听着,我什么衣服也没穿。”

“我看见了,什么都不穿,洗澡才舒服啊。等一等,我马上下来,这里的水真不错。”

达丽娅也穿着纱笼和套衫。尼尔看见她开始脱衣服了,连忙扭过头去。接着他听见了泼水声。他让开了两三步,好让她有空间在离自己较远处游来游去,可是她径直朝他游了过来。

“泡在水里的感觉太好了吧!”她说。

她哈哈笑着张开手往尼尔脸上泼水。尼尔感到非常尴尬,眼睛不知道该往哪里看。在这么清澈的水中,他无法不看到达丽娅的赤裸身体。现在还不算太糟,但是尼尔忍不住想,一会儿从水里起来该有多么难堪。达丽娅似乎开心得不行。

“我不怕弄湿头发。”她说。

她仰面躺到水上,伸展双臂用力绕着水潭游了起来。他心想,一会儿她上岸去穿衣服时,他最好转过身去,等她穿好衣服离开后,自己再从水里出来。她看上去毫不理会眼前的尴尬情景。他非常生气,觉得她这样的举止实在太不得体。她不停地同他说话,就好像他们是穿好了衣服坐在岸上闲聊似的。她甚至还故意引起他的注意。

“我的头发是不是很难看?我的头发弄湿后,看上去就像老鼠尾巴似的。你扶住我的肩膀,让我把头发扎一扎。”

“哦,好吧。”他说,“不过你最好马上离开。”

“我好饿,我们去吃早餐好吗?”达丽娅随即说。

“你先上岸去穿好衣服,我一会儿过来。”

“好的。”

达丽娅游到岸边,尼尔将头扭向一边,这样就不会看到她赤身裸体地上岸了。

“我上不去。”她叫道,“你得过来帮帮我。”

这个水潭下水是不难的,不过河岸比水面高出很多,需要攀住树枝才能爬上去。

“我没法帮你。我现在什么也没穿。”

“我知道。忘掉你那些苏格兰的俗套吧。快到岸上去拉我一把。”

没有办法了。尼尔只能上岸,随手把达丽娅拉了上来。达丽娅脱下的纱笼就放在尼尔的纱笼旁边。她漫不经心地抓起自己的纱笼,用它擦干身上的水。尼尔无奈,只好也用纱笼擦干身子。出于礼貌,他转过身去背对着达丽娅。

“你的皮肤真是太好了,”她说,“就跟女人的皮肤一样白净光滑。一个这么阳刚的男人身上有这样白嫩的皮肤,好奇怪。你还一点儿胸毛都没有。”

尼尔赶紧用纱笼裹住身子,伸手套上了套衫。

“你穿好了吗?”

达丽娅早餐吃了粥、培根煎蛋、冷肉和柑橘酱。尼尔有些闷闷不乐。达丽娅的俄罗斯人做派未免太露骨了。她这样的行为很不合适,虽然这也害不了谁,但也就是这种事情引起了别人对她的说三道四。最糟糕的是,你想要暗示她收敛一点儿也完全没用,她只会笑话你。问题是,如果瓜拉索洛的男人看到他们俩这样赤身裸体地在一起游泳,那么无论什么都不可能让他们相信,他同达丽娅的关系是清白的了。尼尔是个理智的人,他在心里承认不能怪别人这么想。达丽娅确实做得有些过分,她不可以这样强人所难。他感觉自己无地自容,不管别人怎么看,反正他觉得这是有伤风化的。

第二天早上,他们看到那些脚夫把他们的东西装进背上的竹篓里排成一长列鱼贯上路后,便带上仆人、向导和达雅族猎人出发了。他们快步走过山脚下的小路,穿过灌木和草地,有时会遇到小溪,他们就从吱吱嘎嘎摇晃的小竹桥上走过去。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他们。下午,他们走进了一片竹林。竹林遮住了火热的阳光,他们顿时感到一阵舒畅。亭亭玉立的竹子长得那么高,令人难以置信,四周一片碧绿的光,使他们感到仿佛是潜入了海水下。最后,他们终于走进了那片原始森林,大树上爬满了茂密的攀缘植物,缠绕成永远解不开的死结,令人顿生敬畏。他们穿过灌木丛继续前行,四周暗了下来,只能偶尔从密密的树叶中透进一缕阳光。一路上,他们既没有看见人,也没有看见野兽,因为丛林里的生物都非常警觉,听见脚步声马上就消失了踪影。他们听见高高的树枝上传来鸟儿的叫声,但是只看见几只太阳鸟,叽叽喳喳叫唤着在花草丛中飞来飞去,身姿轻巧地挑逗着野花。黑夜降临后,一行人停下脚步,准备在丛林里过夜。脚夫在地上铺了一层树枝,再铺上防水被单。华人厨师做了晚餐,吃完后,大家躺下休息了。

这是尼尔头一次在丛林里过夜,他怎么也睡不着。四周一片漆黑,数不清的昆虫在不停地嗡嗡叫,噪声简直是震耳欲聋。可是又像是大城市里来来往往的汽车轰鸣声一样,过了一会儿又突然安静下来,四周顿时沉入一片死寂。接着,他突然听见一只猴子被蛇缠住发出尖厉的嘶叫,或者听见一只夜雀尖声啼鸣,他吓得简直魂儿都没了。他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总觉得四周的动物都在监视他们。篝火之外的黑暗中正在发生一场野蛮的战争,而他们三人躺在树枝铺成的床上,毫无防卫能力,只能孤独面对大自然的恐怖威胁。躺在尼尔身旁的芒罗呼吸均匀,已沉沉入睡。

“尼尔,你睡不着吗?”达丽娅轻声问道。

“是的。怎么啦?”

“我好害怕。”

“没事,没什么好怕的。”

“这么安静,太可怕了。我真不该来的。”

她点了一支烟。

尼尔刚要昏昏入睡,突然被一阵啄木鸟敲钉子似的声音惊醒了,随即听到啄木鸟在树丛中飞来飞去发出得意的笑声,仿佛在嘲笑躺在树下睡觉的这几个懒人。匆匆用完早餐后,一行人又出发了。长臂猿攀着树枝晃来晃去,吮吸着树叶上的晨露,它们的叫声有些奇怪,很像鸟叫。天亮后,达丽娅的恐惧驱散了,她虽然一夜未眠,但还是显得清醒欢快。他们继续艰难前行。下午,他们走到了一个地方,向导告诉他们这里很适合安营落脚,芒罗便决定在这里搭建一所房屋。仆人动手干活儿了。他们用长刀砍下几棵小树,又割了一些棕榈树叶,很快就用树桩搭起了一所有两个房间的小屋。屋里一片绿色,很整洁,空气清新,气味很好闻。

芒罗先生早已习惯在野外生活,而达丽娅则因多年在各地漂泊,养成了一种特殊的本事,不管到哪里都能像猫一样让自己过得舒服,所以这两口子住在哪里都能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他们一天内就安排好了一切,安心地在这小屋里住下来了。他们的日程一成不变。每天早上,尼尔和芒罗分别出发去采集标本,下午回来后,就全神贯注地把采集来的昆虫一一钉到盒子里,将蝴蝶夹到纸页间,剥制鸟的标本。暮色降临后,他们便去捕捉飞蛾。达丽娅忙着收拾屋子,使唤仆人做事,有时做针线活,有时看书,还抽掉不知多少香烟。日子过得非常快活儿,单调而又充实。尼尔沉醉于这样的生活。他在山上四面八方到处走。有一天,他发现了一个竹节虫的新品种,为此感到自豪极了。芒罗将这个品种命名为“麦克亚当氏竹节虫”。这可是能让尼尔出名的东西。年仅二十二岁的尼尔顿时感到自己没有白活一生。可是没过几天,他险些被一条蟒蛇咬伤。那蛇同草木一样是绿色的,所以尼尔没有看到,多亏同行的达雅族猎人眼疾手快,一把抓住蟒蛇猛地甩掉,才救了他。他们杀掉这蛇,带回了营地。达丽娅一看到这蛇顿时吓得浑身发抖。她特别害怕丛林里的野生动物,几乎会吓得昏死过去。她离开营地从不会超过几米远,生怕迷路回不来了。

一天晚饭后,他们一起静静地坐在那里,达丽娅突然问尼尔:“安格斯有没有给你讲过他走失的事?”

“那又不是什么开心的事。”芒罗笑着说。

“告诉他吧,安格斯。”

他犹豫了一会儿,这不是他乐意回想的一段经历。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有一天我带着捕蝴蝶的网出去,运气很好,我捕到了几种我找了很久的稀有品种。后来,我感到有些饿了,便开始往回走。走了一会儿,我感觉到自己走的路完全偏离了返回营地的方向。突然,我一眼看见了地上有一个空火柴盒。那是我决定往回走时扔到地上的,原来我只是兜了一圈,现在又回到了一小时前的原地。我感到不快,但我只好看了看四周的路,又动身往回走。天气热得让人受不了,我已经汗流浃背。我大约知道返回营地的方向,便一路寻找我来时走过的踪迹。我感觉自己发现了一两处,便满怀希望地一路走下去。我感到口干欲裂。我不停地走下去,跨过遍地的小树丛,在蔓生的草木间择路而行。突然,我知道自己迷路了。如果我走的方向是对的,那么不可能走了这么久还没有到达营地。说实话,我当时吓坏了。我知道自己必须保持镇静,所以我坐下来细细回想一遍事情的经过。我忍受着干渴的折磨。那时早已过了正午,再过三四个小时天就会黑了。我一点儿也不想这样在丛林中过夜。我当时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设法找到一条小溪,顺着小溪走下去,一定能找到更大的溪流,最后一定会遇到大河。当然,那可能要走上几天。我咒骂自己怎么会如此愚蠢,但是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于是我又走了下去。不管怎么说,只要能找到小溪,我好歹就有水喝了。可是我在哪里都没能找到一滴水,哪怕是有可能通向溪流的小水沟都没有。我真的心慌意乱了。我不知所措地一路走下去,直到筋疲力尽。我知道森林里有很多野兽,要是碰上一头犀牛,我就没命了。令人恼怒的是,我知道自己离营地的距离不会超过十英里。我强迫自己保持冷静。太阳快要落山,在丛林深处天色已经黑下来了。如果我带了枪,我还可以鸣枪。营地里的人一定已经意识到我迷路了,他们一定也在找我。地上的灌木丛又高又密,透过树丛我看不到六英尺以外的地方。不知道是不是我太紧张的缘故,很快我就感觉到有什么动物在偷偷靠近我。我停下来,它也停下了,我继续走,它也跟着走。但是我看不见它,我看不到灌木丛中的任何动静。我甚至也没有听见树枝折断或身体擦过树叶的声音,但是我知道森林里的野兽是可以悄无声息走动的。我可以肯定有什么东西在悄悄跟踪我。我的心脏怦怦直跳,简直要冲破我的胸膛跳出来了。我真的要吓晕过去了。我拼命克制住自己,千万不要拔腿就跑。我知道,只要我一跑动,我就完蛋了。跑不出二十码,我就会被盘根错节的枝条绊倒,那东西就会向我扑来,何况天知道我会跑到哪里去。我也必须保存体力。我很想大哭一场。我口渴得难以忍受。我一生没有遇到过这么害怕的事。相信我,要是我手里有枪,我想我会一枪打爆自己的脑袋。实在太可怕了,我只想一了百了。我已经筋疲力尽,几乎一步也迈不动了。就算我有一个曾经害过我性命的仇人,我也不会希望他遭遇我当时所承受的痛苦。突然,我听见了两声枪响。我的心要从嗓子眼儿里蹦出来了。他们在找我。转眼间,我头脑发昏了。我拔腿就朝枪声传来的方向跑去,竭尽全力地喊叫,我跌倒了,又爬起来,我接着跑,继续大声喊叫,叫得声嘶力竭,我感到自己的肺都要爆裂了。接着,我又听见了一声枪响,这一次枪声离我更近了,我再次叫喊,终于听到了有人在回应我的叫喊,我随即看见灌木丛中跑出来一群跌跌撞撞的人。转眼间,我的身边围满了达雅族猎人。他们使劲儿抓住我的手,亲吻我的手。他们大笑,高兴地喊叫。我忍不住要哭出来了。我已经没有一点儿力气,他们给了我一些喝的。我们其实离营地不过三英里。我们回到营地时,天已是一片漆黑。谢天谢地,这真是死里逃生。”

达丽娅浑身颤抖起来。

“说真的,我再也不想在丛林里迷路了。”

“如果他们没有找到你,结果会怎样呢?”

“实话告诉你,我会发疯的。如果我不被毒蛇咬死,不被犀牛顶死,我就会一直盲目地走下去,最后筋疲力尽地倒下。我会饿死。我会渴死。野兽会吃掉我的尸体,蚂蚁会搬干净我的骨头。”

大家都陷入了沉默。

当他们在希塔姆山上待了近一个月后的一天,尼尔突然发起了高烧,虽然芒罗一直定时给他服用奎宁。病情不算很严重,但尼尔感到特别难过,不得不卧床不起。达丽娅在照料他。他为自己给达丽娅带来了这么多麻烦而感到惭愧,可是达丽娅丝毫不理会他的异议。她当然是个很能干的女人。他顺从地听任她的照顾,虽然很多事那几个华人男仆也一样能做好。尼尔为之感动了。发高烧时,达丽娅用海绵蘸着凉水为他从头到脚擦个不停。他感觉舒畅得妙不可言,但格外尴尬。达丽娅坚持早上和晚上都要为他擦身。

“我在横滨的英国医院里干了六个月,至少常规的护理工作还是学会了的。”她笑着说。

每次做完护理工作后,达丽娅都会亲吻一下尼尔的嘴唇,她的举动友好而亲切。他很喜欢,但是不认为这有什么特别的意义,甚至连他这个很少开玩笑的人也会拿这个话题来逗逗乐。

“你在医院工作时也总会亲吻你的病人吗?”他问她。

“难道你不喜欢我吻你?”她微笑着说。

“这不会带来什么害处。”

“可能还会让你康复得更快。”她打趣道。

一天夜里,他梦见了她,很快惊醒过来。他大汗淋漓。他感到身体舒服多了,知道自己的体温降下去了,他的病好了。他并不在乎,倒是他做的梦使他感到羞愧,甚至有些惊恐。即使在梦里有这种念头也使他感到可怕。他简直是个道德败坏的浑蛋。天亮了,他听见隔壁房间里芒罗起床的声音。达丽娅起得晚,所以芒罗总是轻手轻脚,尽量不吵醒她。看到芒罗经过他的房间出去时,尼尔低声叫住了他。

“嘿,你醒了?”

“是的,我昨天太难受了。现在没事了。”

“那就好,你今天最好还卧床休息,到明天就完全恢复了。”

“等你用完早餐后,叫阿谭过来一下好吗?”

“好的。”

他听见芒罗出门了。那个叫阿谭的华人男仆过来问他需要什么。一小时后,达丽娅醒了。她过来向他道早安,他几乎不敢看她。

“我先去用早餐,然后就过来帮你擦身。”她说。

“我已经擦过了。我叫阿谭帮我做的。”

“为什么?”

“我不想再给你添麻烦。”

“这算什么麻烦?这是我乐意做的。”

她走到尼尔床边,俯身去亲吻他,可他赶紧扭过头去。

“哦,不要这样。”他说。

“为什么?”

“这不合适。”

她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满脸惊诧。然后,她微微耸了耸肩,转身离去。过了一会儿,她又转回来,问尼尔是否需要什么帮助。尼尔假装睡着了。她温柔地抚摩了一下他的脸。

“哦,看在上帝的分儿上,请不要这样。”他大声说。

“我以为你睡着了。你今天究竟怎么了?”

“没什么。”

“你为什么这么怕我?我做了什么冒犯你的事吗?”

“没有。”

“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

她在尼尔的床边坐下,握住了他的手。尼尔连忙转过脸去对着墙壁。他羞愧得说不出话来。

“你好像忘记了我是个男人。你这样对待我,就像我是个十二岁的小孩儿似的。”

“是吗?”

他的脸突然涨得通红。他生自己的气,也生达丽娅的气。她真的应该注意些分寸。他紧张地揪着床单。

“我知道这对你来说算不了什么,对我也不应该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在我身体健康、行动自如的时候,没有出现过这种事。谁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梦,可是梦里的事多少反映人的潜意识活动。”

“你是不是梦见我了?嗯,我觉得这也没什么不好的。”

他转过头来望着她。达丽娅两眼发光,而他自己的眼睛却黯淡无光,满是自责。

“你不了解男人。”他说。

她扑哧笑了一声,俯身搂住了他的脖子。她身上除了纱笼和套衫,什么也没穿。

“亲爱的,”她大声说,“告诉我,你梦见什么了?”

他惊慌失措,用力地将她推开。

“你这是在做什么?你真是疯了。”

他从床上跳了起来。

“你难道不知道,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你了吗?”她说。

“你在胡说些什么呀?”

他在床边坐了下来。他不知所措,脑袋一片空白。达丽娅咯咯地笑了。

“你以为我为什么要到这个可怕的地方来呢?就是为了和你在一起啊,你这个小笨蛋。你难道不知道我特别害怕丛林吗?就算在这里,我都担心会有蛇和蝎子什么的。我爱你啊。”

“你不可以跟我说这样的话。”他满脸严肃地说。

“哦,别假正经了。”她笑着说。

“我们出去说吧。”

他起身往走廊上走去,达丽娅跟了过去。他一屁股跌坐到椅子上。达丽娅在他身旁跪下,想要握住他的手,但他把手缩了回去。

“我想你一定是发疯了。我向上帝发誓,希望你说的不是认真的。”

“我是认真的,每一个字都是发自真心的。”她微笑着说。

达丽娅竟然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番表白有多么可怕,这使尼尔非常恼怒。

“你忘记你的丈夫了吗?”

“哦,这同他有什么关系?”

“达丽娅!”

“现在我不想为安格斯操心。”

“你恐怕是个非常邪恶的女人。”他慢慢地说道,光滑的额头阴沉沉地紧蹙起来。

达丽娅又咯咯地笑了。

“就因为我爱上了你吗?亲爱的,你不该长得这样帅气啊。”

“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别笑啦!”

“我忍不住嘛,你太滑稽了——但我还是爱你。我爱你的白皮肤,还有这头亮晶晶的鬈发。我爱你的一本正经,一副苏格兰人的做派,没有幽默感。我爱你的强壮,我爱你的青春活力。”

她两眼闪亮,呼吸急促。她弯下腰去吻他赤裸的脚。他急忙把脚抽了回来,一边大声抗争,由于动作太过焦躁,差点儿掀翻了那摇摇晃晃的椅子。

“你这个女人真是疯了。你不感到羞耻吗?”

“对。”

“你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他恶狠狠地问。

“爱。”

“你把我当成什么样的人了?”

“和谁都一样的男人。”她冷静地回答说。

“安格斯·芒罗为我做了这么多,你以为我会像个禽兽一样玩弄他的妻子吗?他是我最崇拜的人。他太了不起了。即使把你和我这样的十几个人加起来,也不及他的价值。我宁愿死也不会背叛他。我不明白你怎么认为我能做出如此卑鄙的事情。”

“哦,亲爱的,别说这种无聊的废话了。这能对他造成什么伤害呢?你大可不必这么悲观地看待这种事。毕竟人生短暂,如果我们不去尽情享受生活的乐趣,那才真是傻瓜呢。”

“是非问题不是你可以说得清的。”

“我不知道什么叫是非问题。我认为是非曲直是没有定论的。”

尼尔吃惊地看着她。她就坐在他脚边,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似乎还很享受目前的情景。她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你知道吗,那天我在俱乐部揍了一个家伙,因为他在背后说你的坏话。”

“谁?”

“毕肖普。”

“这个无赖。他说什么了?”

“他说你同很多男人有风流韵事。”

“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管好自己的事。不过,谁会在意他们怎么说呢?我爱你。我从来没有这样深地爱过一个人。我完全被你迷住了。”

“别说了!别说了!”

“听着,今天晚上,等安格斯睡着后,我会溜到你的房间里来。他睡得像石头一样死,不会有事的。”

“你不能做这样的事。”

“为什么不能?”

“不行,不行,不行!”

他吓得不知所措。达丽娅腾地站起身,匆匆进屋去了。

芒罗中午回来了,下午,芒罗和尼尔照例忙自己的事。达丽娅和往日一样,也会同他们一起做事。这天她兴致很高,芒罗看到她这么开心,便有意无意地问她是不是很喜欢这样的生活。

“是不错啊。”她承认说,“我今天可开心了。”

她逗弄了尼尔几句,但她似乎没有留意到尼尔一直沉默不语,还故意避开了她的眼神。

“当然要开心嘛!”

“尼尔怎么不说话啊。”芒罗说,“我想你可能身体还很虚弱吧。”

“不是,我只是不太想说话。”

他感到心里烦乱。他相信达丽娅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他想起了《白痴》[陀思妥耶夫斯基写的著名长篇小说]里那个歇斯底里狂热的女主人公娜斯塔霞·菲里波芙娜,觉得达丽娅可能也会像那个心理错乱的女人一样不可理喻。他曾不止一次见到过达丽娅对一个华人男仆大发脾气,知道她会怎样完全失去自制力。同她讲理只会惹恼她。只要她不能马上得到她想要的东西,她就会当即气得发疯。幸运的是,她会突然心血来潮想要得到什么,也会同样突然莫名其妙地对这个东西失去兴趣了,只要能转移开她的注意力一分钟,她就会马上忘得一干二净。也就是在这种时候,尼尔特别佩服芒罗的机智圆滑。达丽娅经常喜怒无常地耍女人性子,芒罗总能狡猾而又不失温情地施展一些手段应付过去,尼尔每次看到都忍不住偷着乐。也正是出于对芒罗的敬重,尼尔才对达丽娅的行为更加愤慨。芒罗简直像个圣人,要不是他娶了达丽娅,这个女人至今仍会生活在怎样羞辱、贫困和颠沛流离的境况之中!是她的丈夫给了她一切。丈夫的名望为她提供了保护,使她得到了人们的尊重。但凡她还心存最起码的感恩之情,也绝不可能怀有那样的非分之想,竟然会说出这天早晨对他表白的那些话来。男人勾引女人是没有问题的,那是男人的本性,但是女人勾引男人就令人厌恶了。他谦恭的秉性遭到了粗暴的亵渎。他看到达丽娅的脸上激情荡漾,看到她的举止有失娴雅,都感到极为屈辱。

他拿不定达丽娅会不会真的像她说的那样,半夜里跑到他的房间里来。他认为她不敢。可是晚上等大家都睡下后,他却提心吊胆,怎么也睡不着了。他躺在床上,焦虑地听着周围的动静。四周一片寂静,只能听到隔一会儿传来一声单调的猫头鹰叫声。透过屋里那棕榈叶编成的薄薄的墙,他听得见芒罗均匀的呼吸声。突然,他感觉到有人偷偷地溜进了他的房间。他已经拿定了主意如何应对。

“芒罗先生,是你吗?”他大声问。

达丽娅一下子停住了。芒罗醒了。

“有人在我的房间里,我以为是你。”

“没事,”达丽娅说,“是我。我睡不着,想到露台上去抽支烟。”

“哦,那就没事啦。”芒罗说,“别着凉了。”

她穿过尼尔的房间,径直走到了外面的露台上。尼尔看到她点着了香烟。过了会儿,她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了,尼尔听见她上了床。

第二天早晨,尼尔没有见到她,因为他在达丽娅起床前就出门去采集标本了,并且特意等到他确信芒罗已经回到营地后才进屋。他故意避免和达丽娅单独在一起,直到天黑后,芒罗出去摆放捕捉飞蛾的罩子时,他才单独同她待了几分钟。

“昨晚你为什么要叫醒安格斯?”她气愤地低声问尼尔。

他耸了耸肩,没有回答,继续做着自己的活儿。

“你害怕了?”

“我还有点儿礼义廉耻之心。”

“哦,别这么假正经了。”

“我宁愿做个假正经,也不做肮脏小人。”

“我恨你。”

“那就别再烦我了。”

她没有答话,却随手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他涨红了脸,但没有说话。芒罗回来了,两人假装专心做着自己的事。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除了在一起吃饭时和晚饭后的那段时间里,达丽娅从不跟尼尔说话。他们不约而同地在芒罗面前竭力掩饰他们之间已经有了隔阂,只是达丽娅常常很费劲地刻意摆脱自己无精打采的沉默,这个举动非常明显,任何比芒罗疑心更重些的人都不会看不出来。有时达丽娅会忍不住给尼尔一点儿颜色看看。她会话中带刺地挖苦他。她知道怎样抓住他的痛处刺伤他,但是尼尔处处小心,不让她看出自己被刺痛了。他隐约感到,自己越是装得若无其事,就越是激怒她。

有一天,尼尔采集标本后尽量拖到用午餐前的最后一分钟才回营地,可是他惊讶地发现芒罗还没有回来。他在露台上看到达丽娅躺在草席上一边抽烟,一边喝杜松子酒。尼尔经过露台去洗脸时,达丽娅没有理睬他。过了会儿,华人男仆进来告诉他可以用午餐了。他走出了房间。

“芒罗先生呢?”他问。

“他不回来了。”达丽娅说,“他派人送来了口信,说他今天去的地方可以采到好的标本,他要到晚上才回来了。”

芒罗早上出发去了山顶,因为在山势较低的地方观察哺乳动物的生活规律效果不好。芒罗的想法是,要是能在高山上找到有水源的好地方,就把营地搬过去。尼尔和达丽娅默默地吃完午饭后,尼尔回到自己屋里,戴上遮阳帽,拿上采集标本的用具,又出来了。通常他下午是不出去的。

“你要去哪里?”达丽娅冷不丁问道。

“出去。”

“为什么?”

“我觉得今天不累,下午也没什么事情要做。”

达丽娅突然哭了起来。

“你怎么可以对我这么无情无义?”她抽泣着说,“哦,你这样对待我真是太狠心了。”

身材高大的尼尔低头看着她,他那帅气而又有些呆板的脸上显出一副愁容。

“我做错什么了?”

“你对我太无情了。就算我是个坏女人,你也不该这样对待我。我为你做了那么多事。你倒是说说看,有哪一件我能做的事我没有高高兴兴地为你做?我太难过了。”

他忐忑不安地来回挪动着脚步。听她说出这样的话,他真的感到震惊。他既讨厌她又害怕她,但他仍像往常一样对她表现出敬重,不仅因为她是个女人,更因为她是安格斯·芒罗的妻子。达丽娅抑制不住大哭起来。幸亏那几个达雅族猎人早上同芒罗一起出去了。营地只剩下三个华人男仆,他们吃过午饭后都回到五十码开外他们自己的住处去午睡了。这里只有他们两人。

“我也不想让你难过。只是这件事太可笑了。像你这样的女人爱上我这样的男人,这本身就很荒谬。我无论如何不会做这种事。你难道没有自制力吗?”

“哦,天哪!自制力!”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你真的在乎我,你就不会想要把我变成这种无赖小人。你的丈夫一直信任我们,你难道不觉得对不起他吗?他自己出去工作,放心地让我们单独在一起,这就是对我们的信任。他是个连一只苍蝇都不忍心伤害的人。如果我背叛了他的信任,我会永远瞧不起自己的。”

她突然抬起了头。

“你凭什么说他连一只苍蝇都不忍心伤害?你瞧瞧这些瓶子和盒子里装的不都是他杀害的无辜动物吗?”

“这是科学研究,完全不是一回事。”

“哦,你这个傻瓜,你真是个笨蛋!”

“好吧,就算我是个笨蛋,我也没办法改变。你为什么要操心我的事呢?”

“你以为我是想要爱上你吗?”

“你应该为自己感到羞耻。”

“羞耻?你真是太蠢了!天哪,我究竟为什么要为这么一头装模作样的蠢驴伤心啊?”

“你说你为我做了那么多事,怎么不想想芒罗为你做了什么呢?”

“芒罗让我烦死了。我讨厌他,讨厌得要死。”

“那我也不是第一个吧?”

自从听到她那番令人惊愕的表白以来,他心里一直在苦苦猜疑那些本地人在背后说她的坏话是不是真的。这些流言蜚语他当然一个字也不愿相信,直到现在他都无法相信达丽娅会是这样一个堕落的女人。安格斯·芒罗那么信任她,对她那么体贴,想到他可能一直生活在蠢人的天堂里,真是太令人惊骇了。她不可能这么坏的。但是达丽娅误解了他的意思。她破涕为笑。

“当然不是啊。你怎么会那么傻?哦,亲爱的,别这么死要面子一本正经啦。我爱你。”

看来那些传言都是真的了。他曾试图说服自己相信,达丽娅只是对他情有独钟而一时冲昏了头脑,这种疯狂的恋情只要他们两人一起克制,是终究会烟消云散的。可是现在看来,她就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

“你就不怕芒罗会发现吗?”

她不再哭泣了。她喜欢谈论她自己,此刻她感觉自己已经引诱尼尔对她产生了新的兴趣。

“有时我也纳闷儿,难道他是真的不知道吗?就算理智上还蒙在鼓里,心里也不会感觉不到的。他本来就对女人有很好的直觉,也像女人一样敏感。有时我确信他已经起疑心了,但是我却能感觉到他在遭受嫉妒之苦的同时似乎又获得了一种奇异的精神兴奋。我不知道他是否在自己的痛苦中获得了一种妙不可言的快感。你也知道,有的人是会从伤口中得到肉欲满足的。”

“太可怕了!”尼尔再也没有耐性听这个自以为是的女人的满口胡言了,“你唯一的借口就是你疯了。”

现在她更自信了。她大胆地看了他一眼。

“你不觉得我很有魅力吗?好多男人都这么认为。你在苏格兰一定交往过几十个女人,可惜她们都没有我这么迷人的身材吧。”

她平静而又自豪地低头看看自己优美、性感的身材。

“我从来就没有过女人。”他严肃地说。

“怎么会呢?”

她惊讶得猛地跳了起来。尼尔耸了耸肩,他没有勇气告诉她,他觉得这种事太恶心了,当年在爱丁堡大学读书时他就认为身边那些拈花惹草的同学是多么卑鄙下流。他一直为自己的洁身自好暗暗欣喜。爱情是神圣的,而性行为很可怕,繁衍后代是性行为的正当理由,婚姻才可以使其具有神圣的意义。不过此时此刻,只见达丽娅浑身僵直地凝视着他,喘着粗气,突然发出一声哭喊,哭喊声中既有惊喜,同时又含有野性的欲望。她双膝一软跪倒在地上,抓住尼尔的一只手,深情地狂吻起来。

“阿廖沙!”她喘着粗气喊道,“阿廖沙!”

转眼间,她忽而哭喊,忽而大笑,身体蜷缩成一团瘫倒在他的脚边。她的喉咙里发出了一阵怪异的声音,简直不像是人类发出的声音,身体猛烈抽搐,就像是受到了一波接一波的电击。尼尔不知道这究竟是歇斯底里还是癫痫症发作了。

“别这样。”他叫道,“别这样!”

他伸出强壮的双臂扶起她,让她坐到椅子上。可是就在他要抽身离开时,达丽娅却不放他走。她死死地搂住了他的脖子,在他脸上到处亲吻。他竭力挣脱,拼命扭头,伸手捂住自己的脸,推开她的脸。突然,达丽娅在他的手上咬了一口。他感到一阵剧痛,不由自主地甩手狠狠打了她一拳。

“你这个魔鬼!”他大喊道。

这一拳迫使达丽娅松开了他。他抬起手看了一眼,只见手掌边上的肉被咬破了,在流血。达丽娅两眼冒火。她开始警觉起来,仿佛随时会扑过来。

“我受够啦。我要出去了。”他说。

达丽娅猛地跳了起来。

“我和你一起走。”

他一声不吭地戴上遮阳帽,抓起采集标本的用具,转身就出了门。他一个箭步跳下门前的三级台阶,走到了路上。达丽娅紧跟在他后面。

“我要去丛林。”他说。

“我不在乎。”

她被心中燃起的强烈欲望所支配,竟然忘记了自己对丛林的极度恐惧。她丝毫不怕出没在丛林中的毒蛇和野兽了。她也不在乎丛林里会有树枝打在她的脸上,会有藤蔓缠住她的脚。一个月来,尼尔已经走遍了这片森林,熟悉了每一个角落。他暗暗打定主意要教训教训她,看她还敢不敢跟着他。他在灌木丛中穿来穿去,走得很快,达丽娅跌跌撞撞地跟在他后面,铁了心不放过他。尼尔气昏了头,横冲直撞大步前行。达丽娅说什么他都不听。她恳求尼尔可怜她,哀叹自己命运不幸。她表现得低声下气,她哭哭啼啼,扭着双手。她连哄带骗,嘴里嘀嘀咕咕说个不停,就像小溪流淌不息。她简直像个疯女人。最后,尼尔终于在一小块空地上突然停住了脚步,扭过头来直面她。

“怎么会这样啊!”他叫道,“我受够啦。等安格斯回来我必须告诉他,我要走了。我明天早上就回瓜拉索洛,然后马上回国。”

“他不会放你走的,他需要你。他非常看重你。”

“我不在乎。我会编一个理由。”

“什么理由?”

尼尔误解了她的意思。

“哦,你不用害怕,我不会告诉他真相的。他要知道了,心都会碎的,反正我不会这样做。”

“你很崇拜他,是吧?崇拜这么一个毫无情趣的冷冰冰的人。”

“他比你好一百倍。”

“如果我告诉他,你走的原因是我不肯屈从于你的勾引,是不是很好玩呢?”

他暗暗吃了一惊,没有说话,直勾勾地看着她,想看出她是不是当真的。

“别犯傻了。你不会以为他真的会相信吧?他知道我绝不会做这种事。”

“别太自以为是了。”

她说得漫不经心,本来就没有什么特别的意图,只是为了继续争论下去而已,可是她看出尼尔害怕了,出于某种不肯善罢甘休的本能,她便抓住这个话题穷追不舍了。

“你想要我放你一马吧?你已经把我羞辱得忍无可忍了。你太不尊重我了。我发誓,只要你敢提一句想要离开这里,我就马上告诉安格斯,你趁他不在的时候想要欺负我。”

“我可以否认。不管怎么说,这只是你的一面之词。”

“是的,但是我的话管用。我可以拿出证据的。”

“你是什么意思?”

“我身上很容易留下淤伤。我可以给他看你刚才打我的地方。你再看看你自己的手。”尼尔立即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那些牙印是怎么来的?”

他怔怔地瞪着达丽娅发呆,脸色煞白。他该怎么解释她身上的淤伤和自己手上的牙印呢?如果被迫自卫,他可以说出真相,但是安格斯会相信他的话吗?他那么崇拜达丽娅,恐怕只会听信达丽娅的一面之词,也不会相信别人说的。芒罗一片好心,怎么可能忍受如此卑鄙的忘恩负义,如此肝胆相照的信任怎么可以换来无情的背叛!芒罗可能会把他看作龌龊小人,而且从他的立场来说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为了芒罗,他连舍弃生命都在所不惜,想到芒罗会鄙视他,这才真的击垮了他。他感到万分痛心,尽管他一向讨厌男人没有骨气地掉眼泪,可是眼泪还是夺眶而出。达丽娅看到他已经崩溃,不觉欣喜若狂。这个男人给她造成了那么大的痛苦,现在总算以牙还牙,让他也尝到了个中滋味。现在,控制着整个局面的人是她达丽娅了。他终于落到了她的掌控之中。她品味着胜利的喜悦,虽然仍感到百般痛苦,心里却在暗自欢笑,笑他终究还是个笨蛋。在这一刻,她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爱他还是鄙视他了。

“现在你可以乖乖听话了吗?”她问。

尼尔抽泣了一下,脑袋一片空白。刹那间,一个本能的念头突然闪现,他想要赶快逃脱这个可恶的女人,便不顾一切地拔腿狂奔起来。他像是受了伤的野兽一样冲进了丛林,也顾不上看看自己是在往哪儿跑,一直跑到喘不过气来,才气喘吁吁地停下脚步。他掏出手帕,擦掉满头汗水,汗水已经流到了他的眼睛里,模糊了他的视线。他已筋疲力尽,便坐下来歇一歇。

“我必须小心点儿,可不能迷路。”他自言自语道。

这本来算不上他需要为难的问题,但他还是很庆幸自己口袋里揣着个小指南针,这样他就可以知道自己该朝哪个方向走。他深深地叹了口气,疲惫地站起身来,又开始走了。他一边看着路,一边在心里苦苦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做。他深信达丽娅一定会做出她威胁他时要去做的事。他们还要在这该死的地方再待三个星期。他不敢一走了之,又不敢留下来。他的脑子乱作一团。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先回到营地,再静静想一想。约莫一刻钟后,他走到了一个认得出来的地方,一小时后,他回到了营地。他有气无力地瘫坐到一把椅子上。满脑子想的却是安格斯。他的心在为他滴血。现在尼尔终于看清楚了之前一直糊里糊涂的各种事情。在百般愁苦中,他猛然醒悟,明白了为什么瓜拉索洛的女人都那么讨厌达丽娅,明白了她们为什么会用那么异样的目光去看安格斯。她们对他的态度含有深情,却又不免显得轻薄。尼尔原以为这是因为在那些愚蠢的女人眼里,安格斯这个研究科学的人多少有些怪诞。现在他明白了,原来她们是在可怜他,同时又觉得他很可笑。达丽娅使他成了当地人的笑柄。如果连安格斯·芒罗这样的男人都要落到被女人摆布的下场,那么这世上就没有一个男人可以幸免了。尼尔突然倒抽了一口凉气,禁不住浑身颤抖起来。就在这时,他才猛然想起达丽娅不认识丛林里的路,由于当时他心慌意乱,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走到了哪里。万一她找不到回来的路怎么办呢?她一定会吓昏的。他想起了安格斯讲过的在丛林里迷路的可怕故事。他的第一直觉是赶紧回去找她。想到这里,他腾地跳了起来。可是转眼间,他心里升起了一阵愤怒。不,让她自己去想办法吧。是她自己非要跟他去的,那就让她自己找回来吧。这个可恶的女人,不管她遭遇什么,都是活该。尼尔愤愤不平地昂起头来,只见他那年轻光滑的眉头紧蹙,一脸怒气,双手握紧了双拳。一定要敢作敢为!他已经拿定了主意。对安格斯来说,她永远回不来也未必不是好事。他又坐下,动手剥一只山咬鹃的皮做标本。但是那小鸟的皮就像湿纸巾一样薄软,他的手哆嗦起来。他竭力想要集中注意力做手头的工作,但是他的思绪却像困在网里的飞蛾一样狂乱飞舞,他无法控制自己纷乱的思绪。丛林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在他突然逃跑后,达丽娅做了什么?他不由自主地时不时抬头张望。达丽娅随时可能出现在眼前的林中小路上,平静地走向营地的房子。这不能怪他。是上帝的手在操控一切。他打了个寒战。天空中乌云滚滚,夜晚很快降临。

黄昏刚过,芒罗回来了。

“总算赶回来啦。”他说,“马上要下大暴雨了。”

芒罗兴致很高。他发现了一处很不错的高原,那里水源丰富,还能看到大海的壮观美景。另外他也找到了两三种稀有的蝴蝶和一种飞鼠。他在心里盘算好了要把营地搬到那个地方去。他在那里看到了遍地都是动物生命的迹象。他很快进屋脱下厚重的靴子,但是马上从屋里跑了出来。

“达丽娅去哪儿了?”

尼尔挺直腰板,硬装出一副自然的样子。

“她没在自己的房间里吗?”

“没有。也许她到仆人住的地方去拿什么东西了。”

他走下台阶,往前走了几步。

“达丽娅,”他喊道,“达丽娅!”没有人应声。“男仆!”

一个华人男仆跑了过来,安格斯问他女主人去哪里了。他不知道,午餐后就没见到过她。

“她会去哪儿呢?”芒罗一脸困惑地问道,一边往回走。

他走到房子后面,大喊了几声。

“她不可能出去啊。没什么地方可去的。尼尔,你最后一次见她是什么时候?”

“我午饭后又出去采集了。今天早上我一无所获,就想再去碰碰运气。”

“真奇怪!”

他们在营地周围找了个遍。芒罗心想她可能在营地边找了个舒服的地方睡着了。

“她这样吓我们,太不应该了。”

所有人都加入搜寻中来了。芒罗真的害怕了。

“她不可能到丛林里去散步迷了路。就我所知,我们来到这里后,她从来没有走到过离这房子一百码外的地方。”

尼尔看见了芒罗眼睛里的恐惧,连忙低下了头。

“我们最好叫上所有人一起去找。有一点可以肯定,她不可能走远的。她知道如果在丛林中迷路,最好就是待在原地不动,等着别人去找。这可怜的女人,她该吓得魂儿都没了。”

他叫来了那几个达雅族猎人,又吩咐华人男仆打上灯笼。他鸣枪发出信号。一行人分为两拨分头去找,一拨由芒罗带领,另一拨由尼尔带领。两拨人走上两条崎岖小路出发了——最近一个月来,他们每天进进出出都是走的这两条路。他们约定,找到达丽娅后立刻连鸣三枪。尼尔绷着脸一路走去。他没有感到良心不安,似乎手中握有世间普遍正义的法令。他知道他们也许永远找不到达丽娅了。两支队伍会合了,没有必要去看芒罗的脸色就可以知道结果,他心烦意乱。尼尔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外科医生,为了救一个他所爱的人的生命,只好在没有助手也没有器械的情况下冒险做手术。他必须硬下心来。

“她不可能走这么远的。”芒罗说,“我们必须回去,以营地为圆心,在一英里范围内的丛林里一英寸一英寸地搜寻。我看唯一的解释是她被什么东西吓坏了,晕倒在哪儿了,要不就是被蛇咬了。”

尼尔没有答话。他们回去重新出发,他们排成一列在灌木丛中进行地毯式搜寻。他们一路喊叫,每隔一会儿鸣一下枪,然后竖耳静听有没有微弱的应答声。他们打着灯笼行进,惊动鸟儿扑扇翅膀在夜空下飞了起来。他们时不时地看到有什么动物被他们惊吓而逃,猜想可能是鹿、野猪或犀牛。突然下起了暴雨,狂风四起,漆黑的夜空下电闪雷鸣,仿佛有一个女人在声嘶力竭地尖叫,奇形怪状的闪电一个接着一个闪现,就像一群妖魔鬼怪扭动着身躯在夜空下疯狂乱舞。森林中的恐怖在这鬼怪出没似的日子里原形毕露。滚滚惊雷在夜空骤然炸响,轰隆隆的雷声犹如远古时代的汹涌巨浪一阵接一阵冲击着永恒世界的海岸。狂风呼啸着穿透天地,仿佛连声音也是有体积和重量的。滂沱大雨倾注而下,汇成汹涌的激流。岩石和大树从山上纷纷滚落下来。这惊天动地的景象恐怖极了。那几个达雅族猎人开始退缩,嘴里叽里咕噜地喃喃自语,他们被愤怒的幽灵在暴风雨中的咆哮吓昏了头,但是芒罗仍催促他们继续前行。暴雨下了整整一夜,雷电交加,直到破晓时才停下。浑身湿透了的一行人一路哆嗦着回到了营地。他们早已筋疲力尽。吃过饭后,绝望的芒罗打算继续搜救,但是他心里也明白,希望极为渺茫。他们不可能再见到活着的达丽娅了。他有气无力地瘫倒在地上,满面倦容,苍白的脸上写满了悲痛。

“可怜的达丽娅!可怜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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