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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兰洛农舍猫头鹰谋杀案 作者:安东尼·霍洛维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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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酒店时,我发现偌大的地方竟一个人也没有,车道上也没有警车,因此我想(并且希望)高级警司洛克一定已经离开了。时近中午,看起来这是拜访艾登·麦克尼尔的好时机。虽然心里还是有些抗拒,但我知道不能再等了。我坐在车里打给劳伦斯,但接电话的是波琳。 “劳伦斯现在在花园。”她说,“真抱歉昨天没能见你,我有些不舒服。” “没关系,波琳。我正打算去见艾登。” “噢,明白。他今早刚跟警察谈过。” “有进展吗?” “没有。” “我就是想问问劳伦斯有没有跟他打过招呼,说我会去找他。” “我不太清楚,稍等,我问问他。” 她放下听筒,耳机里传来一声轻响,很快便听见电话那头远远传来波琳冲着窗户外面喊的声音。“亲——爱——的——”不一会儿她便回来了,听声音有些轻喘,“是的,他跟他说了,艾登在等您。” “他不介意见我?” “完全不介意。只要能帮忙找到塞西莉……” 这话让我心里稍微有数了些。 我穿过酒店,经过坐在前台的拉尔斯,他正在埋头翻阅一本叫作TIPSBLADET的丹麦足球杂志。我径直走到酒店后方,路过桑拿馆和游泳池,沿着斑驳的碎石车道向布兰洛农舍走去。 为什么要刻意给这么一座房子取名为“农舍”?这明明是一栋坚实的三层楼的别墅,自带花园,周围还有一圈矮墙和一道大门。花园里有一座秋千和一个给孩子玩的充气水池。那辆黑色的路虎就停在车道上,经过它的时候,我的双脚感受着碎石子的挤压,心里升起一种极为奇怪的不安甚至是恐惧感。然而我的恐惧并非因为艾登,而是由于塞西莉。她是女儿,也是妻子,更是一个七岁女孩的母亲,某天出门散步时,走进萨福克郡的郊外,却再也没回来。还有什么能比这种事更糟的吗?住在远离城市的郊区,时刻被大片空旷的田野树林围绕,此刻我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你永远不会想到,自己或许有天会长眠于这旷野之中,成为它的一部分。 我刚到别墅门前,门便开了,艾登向我走来。他必是透过窗户看到了我。他伸出手问候道:“您一定就是苏珊·赖兰了。” “正是。” “时间刚好,罗克西刚和埃洛伊丝出门,她放学了。请进。” 艾登给我的第一印象使我惊叹。他是个非常英俊的男人:浅金色的头发、碧蓝的双眼、身材也很健硕。他穿着一件Polo衫、一条牛仔裤和一双平底便鞋,尽管特里赫恩夫妇俩告诉过我,他三十二岁,可看上去最多不过二十七八岁,活泼阳光、脚步轻快,让人想起彼得·潘。我跟在他身后走进厨房,而他问也没问便自然地摁下了烧水壶。屋子里十分整洁,东西都摆放得井然有序。 “您什么时候到的?”他问。直到他转过身来面对我时,我才从他的眼眸中捕捉到一抹疲惫以及眼周的憔悴。看得出他最近一直睡不好,有些消瘦。 “昨天。”我琢磨着该如何开场,“真抱歉,您心里一定很不好受。” “不好受?”他揣摩着这个词,苦笑了一下,“这个词连我心里最轻微的感受都不足以形容,苏珊。真正让人难受的是,警方竟然认为这件事跟我有关。还有,他们已经上门七八次了却毫无进展,一丝头绪也他妈的没找着。” 压抑的极度愤怒让他的声音有些嘶哑。 “我认识洛克高级警司,”我说,“他是个仔细且尽职的人。” “您真这么想?如果洛克警探和他的人从一开始就能仔细尽职地调查,说不定早就找到塞西莉了。” 我默默地看着他。他沏茶的动作和状态让我想起那些酒精成瘾的人给自己倒威士忌时的样子,而这个过程中,即便他一直背对着我,嘴里也一直说个不停。 “她失踪那天晚上八点我就打电话报警了。那是星期三,她通常六点就会到家,哄罗克珊娜睡觉。可是那天我给她打了十几通电话都没有人接,我就知道事情不对劲。结果等了一个小时才有人上门——还是两个‘社区警察’,但就连他们也没把这当回事。你们是不是吵架了?她是不是有抑郁症?直到两个小时后,她的狗孤零零地出现在伍德布里奇火车站,警察才开始搜索。她的车也在那里。” “就是外面那辆路虎?” “不,那辆是我的。她开的是一辆‘高尔夫’家庭车。” 我注意到他提到他妻子时并没有用过去时态[英语中描述去世之人时动词会使用过去时态]。他说得毫不犹豫,说明他认为她还活着。 “洛克警探今天跟你说了什么?”我问。 “什么有用的信息都没有——这就是他们的进展。”他打开冰箱,取出一盒牛奶,听声音只剩下最后一点,然后重重地摔在厨房台面上,差点把盒子摔破。“别人是无法想象这种滋味的,”他继续说道,“警察要了她的银行信息,医疗记录,照片……其中有一张还是我们婚礼当天拍的,被登在各种大小报纸上。警方派了一百人沿着德本河搜查,却一无所获。接着我们便陆续收到各种汇报,一会儿有人看见她在伦敦出现过,一会儿又变成在诺维奇,甚至有在阿姆斯特丹见过她的——我也不知道这怎么可能,明明她的护照都还在楼上放着。” 他把牛奶倒进茶杯。 “我听说失踪后的七十二小时是搜索的关键时期,与失踪者相关的人很可能还在附近,目击者也还能记得比较清楚,有一线希望能找到线索和证据。您知道吗?大约有80%的失踪人口都是在离家四十公里的范围内被找到的。” “这我倒是不知道。” “这是洛克告诉我的。他觉得跟我说这些能让我心情好点,可他们并没有找到人,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星期了。” 他把茶端给我,然后在我对面坐下,我俩却都没有心思喝茶。我想抽烟,但我能看出艾登是不抽烟的——房子里一丝烟味也没有,并且他的牙齿白得发亮。我想起了安德鲁在视频电话里说的——“绝对是他。每次到最后凶手都是丈夫。”照今天的接触来看,我只能说,要么艾登是一个绝顶演技派高手,要么他就是真心焦虑到快要崩溃了。我看着他弓着背坐在我面前的样子,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紧张焦虑。他已经快被折磨垮了。 “你的岳父母认为塞西莉的失踪可能和她最近看的一本书有关。”我终于开始问询。 他点了点头:“《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是的,他们跟我提过。” “你看了吗?” “看了。”言罢,他沉默了好一阵儿,“这本书是我给她的,是我让她读的。”他说着突然愤怒了起来,“如果真是这样,如果她的失踪真的和这本书的内容有关,那这一切就是我造成的。早知如此,我宁愿当初根本没听说过这本该死的小说!” “你是从哪儿听说的呢?” “是听一位客人说的。我的工作就是这样,陪客人闲聊,哄他们开心。塞西莉管理酒店经营的大小事宜,丽莎管账,我主要负责公关。”他站起身,走到旁边的一个橱柜前,嘴里却没歇着,“很多年前艾伦来酒店时,我曾见过他,但从没想过他以我们酒店为原型写了一本小说。相反,他曾很认真地告诉过我说他不会写的……真是个混蛋!后来客人们在讨论这本书时,提到书里酒店的名字叫‘月光花’,和我们酒店的其中一个侧翼同名,于是我就去买了一本来看。当然,我一眼就认出里面的各种角色完全就是在影射酒店里的人。劳伦斯和波琳,夜班经理德里克,我……” 他转过身来,手里拿着那本小说的全新平装本。我认得那个封面,是名侦探阿提库斯·庞德的剪影,还有一行浮雕印刷的大字——“《星期日泰晤士报》畅销书”。天知道我花了多少个昼夜设计这个系列小说的封面!我还能清楚地记得和发行部门协商的场景,苦口婆心地劝诫他们千万不要落入俗套,把封面设计得过于简单,字体颜色也不要太淡雅,不要弄得好像梦回当年伊妮德·布莱顿[伊妮德·布莱顿(Enid Blyton,1897—1968),英国著名儿童文学家]代表的三四十年代的样子,尽管小说内容设定的确实是那个年代。市场上已经有不少出版商都走复古怀旧路线,比如大英图书馆的犯罪侦探经典文学系列等等,排着队等着要在水石连锁书店上架,我们必须想办法跟他们区别开。艾伦是生活在当代的侦探小说作家,他的故事都是原创的,和那些模仿成名作家多萝西·L.塞耶斯或者约翰·迪克森·卡尔的写手可不一样。我希望能把这些信息传达给读者。艾伦死后,猎户星出版集团买走了小说的系列版权,但也只改了相关的出版信息,封面却纹丝未动,极大程度地保留了我当初的设计。 “塞西莉看过之后,有跟你说过什么吗?” “只非常简略地提过一次。她说这本书有点奇怪,让她开始怀疑或许当初的案子真的不是斯蒂芬干的——就是那场凶杀案。可是,苏珊,她就跟我说了这么多。本来我是想要多问几句的,可当时酒店里有事要忙,罗克珊娜又不肯睡觉,丽莎比平时脾气更差……一时之间有太多事要处理,我们没时间坐下来好好聊聊。” 我和他盯着杯中茶水,忽然同时意识到,我们需要的并不是茶。他跳起身,从冰箱里拿出一瓶葡萄酒,倒了两杯。“我一直撑着,都是为了罗克珊娜。”他说,“她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知道妈妈不在家。我要怎么跟她解释?”言罢他狠咂了一口酒。 我安静地等了一会儿,给他一些时间让酒精起作用,然后开口问道:“介意聊聊婚礼的细节吗?跟我说说你和塞西莉的故事?” “当然可以,只要有帮助。”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她来伦敦的时候认识的,当时她想在伦敦买套公寓。我是格拉斯哥人,和母亲住在那里。” “你母亲也来参加婚礼了。” “是的。” “这次她没有过来帮忙吗?” 他摇了摇头:“她有阿尔茨海默病。我姐姐乔蒂一直在照顾她。不过,我其实也不希望她们过来。我这边有埃洛伊丝帮忙就足够了,她们来了也没什么可做的。” “我很抱歉。”我说,“请继续。” “我搬到南方大概是在……二〇〇一年。当时,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找了份工作,就是那时遇见了塞西莉。公司派我带她去伦敦的霍克斯顿区看一套一室一厅的公寓。从那儿来萨福克郡倒是很方便,可公寓本身价格比市场价高出不少,而且房顶还有问题。那天恰好是我生日,我等不及要下班去酒吧喝一杯——约了一大帮朋友一起庆生,所以就直截了当地跟她说别买,顺便邀请她一起参加生日派对。”回忆让他的脸庞泛起微笑,“我的朋友们都很喜欢她,都觉得我俩是天生一对。” “那之后又过了多久你们订婚了?” “十八个月。波琳和劳伦斯觉得太仓促,但我们不想再等了。他们希望我加入酒店工作,我也接受了。说实话我在伦敦的工作和在这里的……本质上也没什么太大差别。都是和人打交道。” “请跟我讲讲婚礼当天的事吧,从头到尾的每个细节。” 酒精果然有效,不管艾登是否感觉有所放松,反正我是。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天的事。”艾登摇着头说,“塞西莉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读报纸上的星象预测。结果,那个周六的预测说要准备好迎接人生的波折,谁也不想在大喜的日子看到这种话,所以她很是忧心。当然了,事实证明预测非常准。虽然我不应这么说,但劳伦斯和波琳决定婚礼当天还照常营业确实是一个极其愚蠢的错误。要是他们没那么做,就不会出那样的事,弗兰克·帕里斯也根本不会出现在酒店里,更不会被杀,这一切就都不会发生。” “你是什么时候见到弗兰克的?” “星期四下午,他刚到酒店的时候。他预订了一个标间。我们把他安排在月光花那一翼。那间客房挺好的,可他不满意,说想要住在更传统的房间里。于是我想办法给他换了房间,安排在十二号客房,也就是他被杀的那间。” “跟我描述一下这个人吧。” 艾登想了一会儿说:“五十岁上下,灰色鬈发,个子挺矮的。他刚下飞机就来了酒店,时差还没倒过来,整个人看着有些阴沉,不过第二天就友好多了。” “你和他见过两面?” “我帮他办的入住登记,后来,周五早上,我和塞西莉又在酒店外遇见他。那时他刚从出租车上下来。他说对新房间很满意,听到我俩要结婚时,态度更是变得特别亲切。他挺夸张的,能看出来属于平时就挺爱显摆的那类人。要是当时谁跟我说,再过几个小时这个人就要死了,我一定不信,他看起来是那么神采奕奕。” “他有没有跟你们说自己去韦斯特尔顿做什么?” 艾登想了一会儿说:“没有。我记得是没有。他从未对我提起韦斯特尔顿,只是说那天晚上他要去斯内普马尔廷斯[斯内普马尔廷斯(Snape Maltings),位于英格兰萨福克郡斯内普(Snape)的阿尔德河(Alde)河岸上的一座艺术建筑群。以其音乐厅而闻名]看歌剧。好像是莫扎特的作品。我当时不清楚他是否专程为这场音乐会而来,但就算是也不奇怪,经常有人开很久的车去那里参加活动,而其中不少就选择在我们酒店下榻。” “从那之后你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差不多吧,也许有,但我可能没有注意到。您也能想象,苏珊,迎来送往、招待客人也不是件闲差。” “那个周五晚上酒店举行了一场派对。” “周五傍晚开始的,没错——是劳伦斯和波琳提议的。他们希望大家都能有参与感。他们为人善良,对待酒店员工就像家人一样。”他朝窗外看了一眼,仿佛外面有什么声音,但实际却空无一人,罗克珊娜还没有回来,“派对大概晚上八点半开始,持续了差不多一个小时。” “斯蒂芬参加了吗?” “参加了。酒店的每个员工都在。莱昂内尔,德里克,斯蒂芬,丽莎……不对,德里克没去,除了他其他人都去了。” “那天晚上你和斯蒂芬说过话吗?” 艾登皱了皱眉:“可能说过吧,我记不太清了。即便有,也不曾多聊,因为他当时正打算离开。” “他正要离开?” “没人跟您说过吗?他被解雇了。丽莎不喜欢他,认定斯蒂芬偷了酒店经营所需的日用小额现金之类的。其实,她要解雇谁根本不需要什么理由。只要丽莎不喜欢你,你就铁定得走。大家心里都清楚。说实话,她也不怎么喜欢我,原因恐怕是我娶了她妹妹。她无法忍受塞西莉拥有她没有的东西。” 我琢磨着丽莎为何没有告诉我解雇斯蒂芬的事。那天晚餐她都说了些什么?——“我们一开始就应该解雇他”。或许她是想说自己后来终于把他解雇了,但在我看来,丽莎是故意回避提及此事。这就很奇怪了,别的且不论,光是被解雇这件事本身就足以让斯蒂芬偷窃客人财物一事显得更可信,毕竟刚丢了工作。这件事,以她的性格岂不是应该立刻告诉我才对吗? “后来你还见过弗兰克·帕里斯吗?”我再问。 “没有。八点半之前我一直和塞西莉在一起,后来一起去了派对,再后来就回家休息了。” 一个念头忽然在我脑海里冒了出来:“你们不是应该分开住吗——婚礼前一晚?” “我们为什么要那么做?虽然婚礼包含许多传统元素,塞西莉喜欢那种氛围,可我们都没有举行单身派对,更不会特地分房睡。” 我想起来刚刚艾登说的话:“你说婚礼那天有波折,这是什么意思?” “这个嘛,婚礼当天发生杀人案,这个波折还不够大吗……” “还有别的什么事吗?” “您真想知道?都是些小事。” “每个细节都很重要,谁也无法估计哪些会成为揭露真相的线索。” 他叹了口气,无奈地说:“行吧,都是些小事,就是那种任何婚礼都有可能发生的小磕绊。首先,送婚礼帐篷的人迟到了。本来应该一早送来的,却等到周五那天午餐之后才到,结果又花了一下午的时间搭建。再比如,其中一位伴娘忽然生病,来不了了。塞西莉觉得这些都是不祥之兆,后来更是难过,因为她打算在玫瑰园举行婚礼时,带在身边的一支笔不见了。” “笔?” “那是她父亲的笔。我岳父喜欢收集古董钢笔,婚礼那天从早上开始就一直在唠叨他的这些宝贝。那支笔是他刚在斯内普买的——笔是全新的,蓝色。” “不好意思,你说什么?”我没听明白。 “那是一支古董钢笔,但从未用过,所以也是新笔;笔是向她父亲借来的,还是蓝色的![西方婚礼的一种传统,新娘结婚当天需要找到“something old and something new,something borrowed and something blue”意思是,要找到“有旧、有新、有借、有蓝”的东西,这样就会得到幸福和好运。]”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感觉自己像个傻子。 “总之,笔找不到了。后来我们怀疑会不会是斯蒂芬偷拿了,可正在那时又发生了别的事,一整箱葡萄酒杯全碎了,婚礼蛋糕也和我们预订的不一样……我不知道说这些有什么用?这些都是婚礼上常见的意外。” “除了有人被杀这件事之外。” “是的。”我的话把他拉回了现实,“原本应该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一天:中午时分,我们在美丽的玫瑰花园举行婚礼。那不是一场宗教式的婚礼,我和塞西莉都不是基督徒。十二点四十五分,为客人们准备的酒水被送了上来;后来准备用午宴时,我们刚坐下,就听见一名酒店女佣——娜塔莎·马尔克尖叫着冲进会场,大叫着:‘死人了!死人了!’然后一切便戛然而止,我的婚礼。”他仰头喝完杯中剩余的葡萄酒,然后把杯子远远推开,仿佛在宣告这是今天的最后一杯,“您无法想象我有多爱塞西莉,直到现在也未曾改变。她聪明美丽、温柔体贴,对我也很包容,还为我们生了一个这么好的女儿,如今却出了这样的事。我只觉得生活瞬间天翻地覆,像一场噩梦!” 正在此时,一辆汽车驶近大门。那是一辆银色的大众牌高尔夫家庭车,远远地能看见保姆在开车。罗克珊娜坐在后座上,绑着安全带。车缓缓停在车道边,保姆下了车,那只叫小熊的金毛巡回猎犬紧随其后,也跳了下来。就是它在凶杀案当晚忽然吠叫起来,当时的小熊还是一只小狗,如今已垂垂老矣,不仅肥胖,连走路也十分缓慢吃力,就这两点而言倒是和熊的形象不谋而合。 “您介意我们改天再聊吗?”艾登问道。 “自然。” “您计划在这里住多久?” 这真是个好问题,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答案。“可能再住一个星期吧。”我回答。 “谢谢,谢谢您愿意帮忙。” 话虽如此,至今为止,我却什么忙还没帮上。 我让艾登·麦克尼尔不必送我,留他在厨房,自行走到正门。刚打开门,罗克珊娜就蹦跳着奔了进来,从我身边掠过,径直向父亲跑去,根本没有注意到门边有人站着。她是个很漂亮的小姑娘,有着小麦肤色和深棕色的眼睛。艾登一把抱起她,搂在怀中。 “我的宝贝今天开心吗?” “爸爸!” “你去哪儿玩啦?” “我们去了公园。妈咪回来了吗?” “还没呢,宝贝。他们还在找……” 我走出门外,迎面走来的正是保姆埃洛伊丝,手里拿着一张毯子和一个野餐篮。我俩相对无言地站了一会儿,不知道该谁先让开。 她看起来怒火中烧。某种程度上,这种态度让我感觉早上和乔安娜·威廉姆斯之间的那一幕再次重演——但又有什么地方截然不同。她的愤怒是如此强烈、如此不加掩饰,令我悚然却又毫无来由:我和她明明素昧平生。我曾形容埃洛伊丝肤色黝黑、身形瘦削,如今仔细看来,还有着一种幽灵般的气质,她充满仇恨,仿佛希腊悲剧中的人物。即便在这个阳光明媚的盛夏时分,她也穿着一层灰扑扑的衣服。她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却在脸的一侧垂下一缕银灰色的额发,这种感觉不似面恶心善、乘风而来的玛丽·波平斯阿姨,倒像是库伊拉·德·维尔[库伊拉·德·维尔(Cruella De Vil),一九六一年迪士尼动画电影《101斑点狗》中的反派人物]。 “你是谁?”她张口就问。 “一个家庭友人。我是来帮忙的。” “我们不需要帮助,只求清净。”她答道,一口文艺片里的法国口音,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我。 我侧身从她身边经过,向酒店走去。离开一段距离后,我回过身来,最后瞥了一眼别墅。埃洛伊丝还在那里,定定地立在大门台阶上,盯着我,用眼神警告我不准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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