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前饮料

猫头鹰谋杀案  作者:安东尼·霍洛维茨

回到酒店时,天色已晚,我本想直接回房倒头就睡,可经过前厅时竟看见艾登·麦克尼尔独自坐在酒吧里。这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机会,于是我径直走了过去。

“不介意我也加入吧?”

不等他回答,我便已在他身旁坐下。他看上去倒是挺开心见到我。“当然不介意,您请。”他答道。

酒吧的装潢有种上流社会绅士俱乐部的风格,不过此刻空空如也,只有我们两人孤零零地坐在一大圈奢华的皮革扶手椅中间,周围零星点缀着几张圆桌。地上铺着圆毡地毯,墙面上多以木格镶嵌。房间一隅立着一座老爷钟,正嘀嗒嘀嗒地摆个不停,沉稳地提醒着我们此刻的时间:晚上十点二十分。艾登穿着一件克什米尔羊绒套衫和牛仔裤,光着脚穿着一双软底皮鞋,手里轻摇着一杯透明的液体,很显然那不是水。我注意到桌上扣着一本平装书,正是今早他给我看过的那本小说。

“你喝的什么?”我问。

“伏特加。”

拉尔斯在吧台后站着。这座酒店里似乎什么事情都少不了他和因加,就像《米德威奇杜鹃》[《米德威奇杜鹃》(The Midwich Cuckoos),英国作家约翰·温德姆(John Wyndham)于一九五七年创作的一部科幻小说。后被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里的群众演员一样。“请给我一杯双料威士忌,再给麦克尼尔先生续一杯伏特加。”我对他说,我瞄了一眼桌上的小说,问艾登:“你在读吗?”

“重读。大概已经是第十遍了。我忍不住想,如果塞西莉能从里面看出什么重要信息,我应该也可以。”

“然后呢?”

“什么也没看出来。我平时不怎么看悬疑小说,并且依旧认为艾伦·康威是个混蛋,但不得不承认他很会讲故事。我喜欢那种发生在封闭的小圈子里、谁都没说实话的故事设定,还有不少意外反转——最后的结局简直令人拍案叫绝……至少第一次看的时候是这样。但我不理解的是,他为什么要写得这么刻薄。”

“你指什么?”

“听听这段。”他翻到一篇页脚折起来的内容,读道:“尽管有过去的种种,人们对阿尔吉侬的口碑却很不错。小时候,他曾在西肯辛顿区的一座小型私人学校读书,只要他愿意,就能随时展现出风趣的谈吐和迷人魅力。那一头打理得十分精致的浅色短发和仿佛偶像剧男主般的俊美脸庞让他天生引人注目,尤其是对那些年纪比他大并且只看脸的女人来说。她们从不在意他的过去。他还记得在高级男装定制店萨维尔行买下人生第一套定制西装的情景。那是光凭自己根本负担不起的消费,但就像那辆车一样,都是一种包装投资。每次走进房间,所有人都会注意到他;只要他开口,人们总乐意聆听。”

他放下书。

“这写的是我。”他说,“阿尔吉侬·马许。”

“你这么想?”

“这个角色在房地产公司上班,我也是。外貌描述也很接近,连名字的首字母缩写都是一样的(AM)。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取这么一个愚蠢的名字。”

他说得不无道理。我在编辑这本书的时候就督促过艾伦把“阿尔吉侬”这个名字改掉,当时我说这听起来简直就像二十世纪时,诺埃尔·科沃德[诺埃尔·科沃德(Noël Coward,1899—1973),英国演员,剧作家,流行音乐作曲家]写的剧中的人物:“就连阿加莎·克里斯蒂也没在书里用过这种名字。”可艾伦当然一如既往地拒绝采纳我的意见。

“艾伦的幽默感很奇特。”我说,“如果能让你心里舒服一点的话,我可以告诉你,他也把我写进了小说。”

“真的吗?”

“真的。是《金酒与氰化物》那本书,角色名字叫莎拉·兰姆(Sarah Lamb)。我的名字‘赖兰(Ryeland)’也是绵羊(lamb)的一个品种。这个角色性格糟糕得很,简直是个魔鬼,最后还被杀了。”我点的酒到了,艾登也正好喝完手里的酒,于是拿起了第二杯。“艾伦来酒店时跟你聊得多吗?”我问。

“并没有。”艾登摇了摇头,“我只见过他两次:一次是帮他安排新客房,另一次也就二十来分钟。我不是特别喜欢他。他说自己是弗兰克·帕里斯的朋友,只想了解一下事情的大概。可他问的那些问题让我从一开始就隐隐觉得,这家伙只怕另有目的。他和劳伦斯还有波琳聊的时间更长些,其次就是塞西莉。选择相信他真是太蠢了,你看看,他前脚刚走,后脚就写了这么一本书来影射我们。”他顿了顿又道,“你很了解他吗?”

“以前我曾是他的编辑——但我们关系一向不亲近。”

“是不是作家都像他那样?非得从身边的人事物中盗取素材?”

“因人而异吧。”我回答,“但说那是盗取不太准确,应该是吸收。这真是一个奇怪的职业,存在于真实世界和他们笔下的虚构世界之间。说起来,作家们的确都是极度的自我主义者,一方面十分自信,一方面又苛刻地自我审视,甚至自我厌恶……但他们关注的都只是自身而已。想想,他们每天有多长时间独处!但他们同时又是最真诚的利他主义者,唯一的目的就是以文字满足他人的期待。我有时忍不住想,或许只有有缺陷的人才能成为作家——因为人生存在缺失,所以才想用文字填补。天知道,就算我再喜欢看书也当不了作家,所以才当了编辑。这样既能享受创作新书的成就感和兴奋感,又不用体验伏案写作的辛苦和无聊。”

我轻轻抿了一口酒。拉尔斯为我选的是产自朱拉岛的单一麦芽威士忌,有一股淡淡的泥炭香。

“可是,艾伦·康威这个作家却十分与众不同。”我继续说道,“他并不喜欢写作——或者应该说,他并不喜欢自己的那些畅销书。他并不怎么看得上侦探小说这种题材,这也是他把你和这座酒店写进故事里的其中一个缘由。我觉得他是在享受一种游戏的乐趣,而你是游戏的一环,他要把你变成阿尔吉侬,因为对他来说,一切就是一场游戏而已。”

“那别的缘由呢?”

“我可以告诉你我的看法,你也是第一个知道的:因为他的灵感快要枯竭了,就这么简单。实际上他的第四本小说《夜幕降临》的故事情节就是照搬自己写作班上一个学生的创意。我见过他的学生,也看过他们的手稿。我想他会来布兰洛大酒店有一部分原因是好奇心使然,毕竟他认识弗兰克·帕里斯——但最主要的还是为了寻找创作新书的灵感。”

“结果却阴差阳错发现了真凶。至少塞西莉是这么认为的,这部小说就是为了揭示真相,不是吗?”

我摇了摇头。“我不清楚,艾登。或许他真的发现了什么,但也很可能他只是随便写写,并没想过自己的故事会导致怎样的结果。当塞西莉读了这本书,也许里面的某个词或者某段描述无意中唤醒了她的某段记忆、激发了某种联想。我的意思是,如果艾伦真的发现了斯蒂芬不是凶手的证据,他怎么可能瞒着不说呢?说出真相又不会影响他的新书销量,甚至还有可能增加曝光度。他有什么理由要故意隐瞒?”

“可如果是那样,塞西莉究竟看到了什么呢?她到底出了什么事呢?”

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

吧台后的拉尔斯正在擦拭一只玻璃杯。他放下杯子朝我们喊道:“还有五分钟就停止接单了,麦克尼尔先生。”

“知道了,拉尔斯,我想我们也喝得差不多了。你可以开始收拾了。”

“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聊关于塞西莉的事呢。”我说。这才是让我一直忐忑不安的话题,而此刻我俩之间氛围友好,或许正是展开话题的良机,“失踪那天发生了什么……”

“是星期三。”他低声道,垂首盯着手中的酒杯。我能明显察觉到氛围的变化,我提到了他的伤心事。

“你介意跟我说说吗?”

他犹豫了一会儿:“我已经说过很多很多遍了,跟警察。我不知道这样有什么意义,跟你也没有什么关系。”

“话是不错。我清楚这跟我本人并无关系,但我也为她的安危担心。你记得的东西,哪怕只是一个很小的、在你看来无关紧要的细节,说不定……”

“好吧。”他转头冲拉尔斯说道,“拉尔斯——再给我最后来一杯吧。”然后看了看我,“你呢?”

“我不用了,谢谢。”

他正了正身体,打起精神来:“我也不知道应该跟你说什么,苏珊。那天一切如常,真的,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就是一个寻常的星期三。我根本不知道就在那天,自己的整个生活就他妈要天翻地覆了。那天下午,埃洛伊丝带罗克珊娜去看医生,没什么大问题——就是肚子有点不舒服。”

“跟我说说埃洛伊丝这个人吧。”

“您想了解什么?”

“她在你家工作有多久了?”

“打从一开始,罗克西出生的时候就来了。”

“罗克珊娜这名字真好听。”

“是啊,塞西莉取的。”

“这么说,埃洛伊丝是在弗兰克死后一年左右来到萨福克郡的?”

“对。罗克珊娜是二〇〇九年一月出生的,几个月后,她就来家里了。”

“杀人案发生的时候她在英格兰吗?”

“您该不会觉得她和这件事有牵扯吧?很抱歉,但果真是这样那也太扯了。埃洛伊丝·拉德玛尼是法国马塞人,根本不认识弗兰克·帕里斯。她之所以会来这里也是迫不得已:她结过婚,和丈夫是在伦敦认识的——当时两人都还是学生,可他却死了。”

“怎么死的?”

“艾滋病。她丈夫有胃溃疡,需要输血,真是造化弄人,最后死在了法国。之后她就决定要回英国来,并且加入了一家保姆中介。”

“哪家中介?”

“骑士桥鲍姆中介。”他专门为我详解了鲍姆[中介英文为Knightbridge Knannies,保姆英文为nanny,此处为谐音]这个词,好让我了解这个小小的文字游戏。

只是,我并没有笑。我的脑海中还清楚地印着那天离开艾登家时,埃洛伊丝盯着我看的样子——充满了怨毒。“所以塞西莉失踪那天,保姆带着罗克珊娜去看医生了。”

“是的,午餐之后。早上是我出去遛狗,就在酒店院子里转了一圈……下午轮到塞西莉去。白天她总时不时会去酒店看看,我也一样,毕竟距离不远。”

“那天她有跟你提到这本小说吗?”

“没有。”

“你知道她还寄了一本给当时在南法的父母吗?”

艾登摇头。“警察也问过我这个问题,”他说,“波琳跟他们说了塞西莉打电话的事。怪不得——我是说,不然也太巧了吧,星期二刚打完电话,第二天就——”他有些激动地喝了一口伏特加,杯里的冰块撞击着发出轻响,“这么明显的事,高级警司洛克却认为不相干。他推测塞西莉是在出门遛狗时被人袭击了,纯属意外。”

“你怎么想的?”

“我也不知道。但就你刚刚的问题——没有,她没跟我提到小说的事,或许是觉得我不会相信她,或者认为我和斯蒂芬本来也不熟,所以不会感兴趣。”他伸手拿起书,合上了它,“这么重要的事她却选择不告诉我,这让我很伤心,感觉她的失踪是我的错。”

“你最后一次看见她是什么时候?”我问。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问这些问题,你到底想知道什么!”他努力克制了一下情绪,说,“很抱歉,我真的很难受。”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拉尔斯恰好端着最后一杯伏特加走了过来。他对拉尔斯表示了感谢,端起送来的酒倒进刚才的酒杯里。“我最后一次看见她是在下午三点左右,”他说,“她开着那辆大众家庭车离开。差不多一个小时后,我开着路虎也出门了。我得去一趟弗瑞林姆见律师,他叫萨吉德·汗。”

真有意思,萨吉德·汗这个名字似乎总能被人提及。他不仅曾是艾伦·康威的代理律师,也是告诉特里赫恩夫妇去哪里找我的人,还为马丁和乔安娜·威廉姆斯服务,同时我妹妹凯蒂也曾请他帮过忙,而现在就连塞西莉失踪的那天也不曾缺席,艾登当天还曾去见过他。

“有些文件需要我签字。”他接着说,“不是什么重要的文件。另外我还有些别的差事要办。塞西莉让我帮她送些旧衣服去那里的慈善店,她是那家叫作EACH的慈善机构的忠实拥趸。”

“EACH?”

“东安吉利亚儿童安养院(East Anglia's Children Hospices),伍德布里奇本地没有他们的分支机构。另外我还要去取一把送去重新加软垫的椅子;还去了超市。回家时差不多五点,我看到塞西莉还没回来就很奇怪。因加在给孩子泡茶,她有时会来家里帮忙。”

“埃洛伊丝呢?”

“那天晚上她休息。”他举起酒杯一饮而尽,我也照做。“到了晚上七点,塞西莉还没回家,我先是去酒店里找。有时候她会在办公室,因为工作太过投入而忘了时间。可酒店里不见人,也没有人见过她。那时候我还没有真正觉得担心,毕竟这是在萨福克郡,一年到头也很难出什么事。”

弗兰克和艾伦可都是在萨福克郡被人杀害的,我心想,但决定保持沉默。

“我给她的几个朋友打了电话,还给丽莎打过,可是没人接。我以为是小熊出了什么事。它老了,有时候行动不便,股骨有些问题。总之,一直等到八点还是不见人,也没有消息,我便决定打电话报警。”

说完艾登沉默了下来。有好一会儿,我俩谁也没有说话。

我在心里默默地计算着时间:他大概下午三点半离家,五点多回到家,最晚不超过五点半。从伍德布里奇开车去弗瑞林姆差不多要二十几分钟,如果是办他说的那几件事,时间正好。

“你和萨吉德·汗见面是几点?”我问。

他奇怪地看着我,看来我的问题有些突兀:“为什么这么问?”

“我只是想——”

他却打断我说:“你认为是我杀了她,对吧?”

“不是这样。”我否认道,但听起来不怎么有说服力。

“不,你就是这么想的。我几点离家?最后一次看见她是什么时候?你知道这些问题警察反复问过多少次了吗?所有人都认为是我杀了她,认为是我把这世上唯一能让我感到幸福的女人杀了,并且往后的余生,他们都会认定这一点。将来我女儿长大了也会在心里怀疑,是不是自己的爸爸杀了妈妈,而我就算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我惊讶地发现两行泪水从他眼中夺眶而出。

“你有什么资格……”他接着道,声音嘶哑,“你有什么资格这样怀疑我!警察这么想我不介意,他们的工作就是怀疑人。可你是谁?这一切说到底都是你引起的,是你出版的那本书——把在这里发生的惨案变成供人消遣的玩意儿。而你现在却大摇大摆地扮演起名侦探福尔摩斯或者阿提库斯还是什么鬼名字!明明是个毫不相干的人,却来向我提问。如果书里有线索,那你就去看书啊,他们花钱不就是请你来做这个的吗?但是从今以后,别再来烦我了!”

说完,他便头也不回地走了。我望着他步履蹒跚地走出酒吧。身后,拉尔斯“哗啦”一声拉下金属卷帘,重重地撞在吧台上。一瞬间,偌大的酒店大厅里,只剩下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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