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 Caprice餐厅,伦敦

猫头鹰谋杀案  作者:安东尼·霍洛维茨

上一次和詹姆斯·泰勒吃晚餐,我们俩都喝得酩酊大醉,事后我下定决心要从此杜绝这种事再发生——尤其是在像Le Caprice这种名贵餐厅。这么高级的餐厅我只来过一次——前老板查尔斯·克洛弗曾在这里为我庆生,我们最终却不欢而散。餐厅的菜品味道上乘,可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当初穿过餐厅时,被所有人盯着看的局促。要想安静低调地走到自己的座位几乎是不可能的,当初或许正是有意如此安排,因为参加宴会的人有一半我都不太认识。我更喜欢能让人隐藏存在感的地方,可以放松,不用从头到尾紧绷着,随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真不知道詹姆斯为何会选择这家昂贵的餐厅,对比上次弗瑞林姆的皇冠餐厅,这绝对是一次档次的飞跃。

詹姆斯比预定时间晚了十分钟才来。正当我怀疑他今晚会放我鸽子的时候,一名服务生领着他从门口朝这边快步走来。他俩看起来很熟悉。上次见面已是两年前,然而当他穿过人群向我走来时,那副面容却与从前没有丝毫变化。长长的头发和娃娃脸,上面不相称地露出一圈胡楂;一双熠熠生辉的眼睛总是神情雀跃,只在偶尔的眼神流转间才露出一丝狡黠……当初在格兰其庄园初见时,我便对他印象良好,但愿这种感觉今天也不要改变。

可是,当他终于落座,为堵车而迟到向我表示歉意时,我却察觉到一丝与以往不同的气息:他看上去有些疲惫,甚至是焦虑。他总是夜夜笙歌、纵情声色,不仅豪饮无度,只怕对毒品也是来者不拒……那是一张贪图享乐者的标准面相,总让我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同样沉迷于声色犬马的诗人拜伦勋爵,然后不断提醒自己拜伦已经死了,死于败血症,年仅三十六岁。詹姆斯的着装品位还是和以前一样,黑色皮夹克配T恤,只不过都换成了昂贵的品牌。他抬手招呼服务生点香槟的时候,我注意到那只手上多了一条黄金手链和两枚戒指。

“苏珊,突然收到你的邮件真是太意外了!这顿晚餐我请客,你可不准跟我抢。你最近好吗?我听说当年调查杀害艾伦的凶手时你受了伤,真叫人后怕!我至今也不敢相信艾伦竟然被人杀了。要是他本人能发表意见,不知会做何感想!那样一闹,他的书销量一定很好。”

听着他的话,我松了一口气。尽管神态有所变化,但眼前人还是以前那个詹姆斯没错。“他要是还活着,一定没什么好话。”我说,“他本来就不怎么喜欢这种谋杀故事。”

“可他会高兴自己上了报纸。他还在世时,就常常和我讨论,以后新闻报纸会给他留多大篇幅,他是说他的讣告!”说完自己先哈哈大笑起来,并顺手拿起桌上的菜单,“我打算来点扇贝,再点个牛排和炸薯条,这里的菜很合我胃口。另外,我想听你好好讲讲这几年发生的所有事。艾伦到底为什么会被人杀掉?他得罪了谁?你又是如何发现的?”

“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我答道,心里却想着,同样一番话我才跟克雷格说过一遍,现在又来一次可真叫人烦躁,“但我想先聊聊你的近况。最近过得可好?你有继续演戏吗?上次见面时,你说想回戏剧学校继续深造来着。”

“我确实有去皇家戏剧艺术学院和中央艺术学院报名,但他们对我不感兴趣。可能是觉得我超龄了,又太过不羁。但是话说回来,我的心现在也不在这件事上了。毕竟有了大把的钱,不再需要每天辛辛苦苦地工作讨生活。你知道吗,我们把格兰其庄园卖了两百万英镑!真不知道什么人有这个闲钱,乐意在萨福克郡那种破地方买一座孤零零的大房子。不过,反正花钱的是他,我没意见。艾伦的小说销量一直挺好,出版社也定期给我寄版税支票,感觉像中了乐透一样,每六个月兑现一次。”

艾伦·康威曾有过一段婚姻,有妻子和一个孩子,妻子名叫梅丽莎。然而当《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出版六个月之后,他却宣布自己是同性恋,两人离了婚。随后梅丽莎搬到了威尔特郡一个叫“埃文河畔的布拉德福德”的地方居住。两人婚姻关系尚未破裂时,至少有一年左右,艾伦就常常付钱找男招待,还特地去伦敦接他们。那时,互联网的发展方兴未艾,插卡电话正被逐渐淘汰,而今天请我一起用晚餐的便是其中的一位。

詹姆斯毫无保留地向我详细描述了他们在一起的时光——包括做爱以及两人前往法国和美国的秘密旅行。他对这段往事的毫不避讳和近乎无耻的坦然竟让我觉得有些可爱。艾伦雇詹姆斯做他的“研究助理”——我敢肯定那些用来付“工资”的钱其实都用在了皮肉交易上,还是抵税的那种。离婚后,詹姆斯便搬进了艾伦家,可惜,相差二十岁的关系维持起来并不容易。艾伦的第四本小说中,大侦探庞德有一位名叫詹姆斯·弗雷泽的伙伴,就是以眼前这位詹姆斯为原型写的,比他以我为原型写的那个角色形象要稍微好上那么一点点。他出现在之后的每一本庞德系列中。

我们点了餐,香槟也送了过来。就着美味的香槟,詹姆斯开始讲述他在伦敦的新生活。他在以前住过的肯辛顿区买了一间公寓,常常出去旅游,并曾和许多男人有过一系列风流韵事,只不过,如今都让位给了一段正经认真的恋爱。对方是一位比他年长的珠宝设计师。“他和艾伦挺像的,真的。人真是奇怪,无论怎样兜兜转转,最后总会回到相同类型的人身边。”这位现任男友名叫伊安,曾建议詹姆斯考虑稳定下来,好好找点事做,可詹姆斯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你知道有人要把第一部《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拍成电视连续剧吗?”他说。

“什么时候开拍?”

“已经开始了。他们找了肯尼斯·布拉纳爵士来演侦探庞德,还请我当执行出品人!”他得意地笑着说,“第一本小说里没有以我为原型的角色,但如果将来他们还要翻拍这个系列别的小说,就得找人来扮演我。我向他们推荐了本·卫肖,你觉得如何?”

这家餐厅的手艺的确堪称一流。吃过第一道菜后,我小心翼翼地试着把话题重新引回到艾伦·康威身上,毕竟这才是今天会面的主题。我简要地把从克里特岛来访至今的所有事跟他说了一遍,詹姆斯表示自己看到过塞西莉·特里赫恩失踪的新闻,但没什么太深的印象,倒是对艾伦竟然和八年前的谋杀案有所牵扯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当我说出死者姓名时,他的反应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我认识弗兰克·帕里斯。”他说。

“你们怎么会认识?”

“你觉得呢,亲爱的?他上过我呗……在我印象里有好几次。”

Le Caprice高级餐厅的座位间距很小,此话一出,我注意到,隔壁桌的一对夫妻同时扭头看了过来。

“在哪儿?”

“就在伦敦!他在‘牧人市场’那边有一栋公寓——离这儿挺近的。我特别不喜欢让客户入侵我的私人领域,所以平时主要是直接去酒店开房,那样既舒服又隐蔽。可弗兰克不这样,完全相反,他高调得很!他会带我去高级餐厅、夜店,还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们炫耀一圈,最后再带回自己家。”

“他为什么要花钱找男招待?”

“他乐意呗!弗兰克喜欢年轻男人,又不缺钱。他不想结婚,也没兴趣找稳定的伴侣……或许他也想吧,但嘴上从不承认。总之,他这人挺变态的,要想找到一个能受得了他那一套的长期伴侣恐怕也不容易。”

“哪一套?”

这个问题脱口而出,我还没来得及多想。詹姆斯倒是落落大方、不以为意:“主要是羞辱对方,让你穿些奇奇怪怪的衣服,还喜欢搞些捆绑play之类的玩意儿。我遇到过好几个男的都喜欢这样,铆足了劲要你好受……”

隔壁桌的人都偷偷竖起了耳朵,听得兴致盎然。

“艾伦是怎么认识他的?”我接着问,刻意压低了声音,希望他也能照做。

“具体我不是很清楚,但他俩要想认识也不难。伦敦酒吧那么多,可能是在哪家绅士酒吧遇上的,你知道……就是‘公共浴室’。我们还曾四个人一起出去过——我、艾伦、弗兰克和利奥——拜托,我说的是一起吃晚餐!你想什么呢!我感觉弗兰克像是艾伦的精神导师,如果一定要形容的话。艾伦当时对自己的取向还不是很有信心,弗兰克一直鼓励他。”

“利奥是谁?”

“也是一个男招待。同行。”詹姆斯的声音一点也没变小,我能感觉到从周围其他桌投射来的谴责的气场。这种对话内容一般肯定很难在Le Caprice这种档次的餐厅里听见。“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人大多都互相认识,”他继续道,“倒不是为了交朋友,而是相互通气,比如提醒谁谁是个变态,要小心之类的……相互照应呗。”

“弗兰克被害时,你和艾伦住在一起吗?”

“没有,还没有。虽然我们那时已经频繁约会,艾伦提起过我们同居的事。但案件发生时,我们还没住在一起。我是从广播里得知的消息。”他继续思索着,“不得不说,我当时非常震惊。我的意思是,如果弗兰克是在自己的公寓里或者伦敦市中心的哪条小巷子里被人用锤子砸死,我不会觉得奇怪,因为那太正常了,比如跟谁争地盘、起了冲突什么的,尤其是考虑到他的癖好。可他偏偏是在这么一个平静的乡村里、在一座高级酒店被人杀掉……!”

“艾伦难过吗?”

这个问题倒比刚才的更难回答:“我觉得他说不上多么难过,真的,倒是对案件挺感兴趣的。当时,他正在欧洲大陆举办巡回签售会。你可能还记得,艾伦很讨厌这种签售会。他这人就这点挺搞笑的,居然讨厌热爱自己作品的人。我们去了法国、荷兰、德国。签售结束后,他在意大利的托斯卡纳租了一座可以欣赏山景的花园别墅,在那里住了三个星期。那里的风景可真美。”

“那么他是什么时候听说弗兰克的死讯呢?”

“我听到广播后跟他说的,他便立刻打道回府,跑去那座酒店了——不是因为他有多关心弗兰克·帕里斯,而是觉得那可能是个不错的小说素材。”

服务生呈上了第二道菜。詹姆斯的是牛排,而我点了龙利鱼。看着服务生用两把刀熟练地将鱼骨剔除,我忽然发觉,自己现在做的事恰巧和他一样:将鱼肉和隐藏其中的鱼骨分离开来。唯一的区别是,他要将鱼骨扔掉,而我要将它们拼起来,还原事情的真相。

“关键是,当时艾伦找不到创作灵感了。”詹姆斯续道,“在托斯卡纳的时候他情绪很糟。因为头两本小说非常成功,名气已经打响,钱也源源不断地汇入账户。这一点你肯定比谁都清楚,多亏了你。但是第三本书却迟迟写不出来。”

“直到后来他去了布兰洛大酒店。”

“没错。他还在那儿租了一个房间住了几晚。其实根本没那个必要。我们明明就住在离酒店二十分钟车程的地方。我当时特别担心他是不是想和梅丽莎和好。”

“为什么会担心?”我不明白,“我以为她那时已经搬去布拉德福德了。”

“没有,后来才搬的。他俩离婚以后把牛津的房子卖了,当时她说想在附近多住一段时间,我也不知道原因。或许是需要一段时间整理思绪、平复心情吧。所以梅丽莎就在附近租了一座房子,对了,就在那座酒店隔壁。她租的房子的花园尽头处有一扇门,打开就能通往酒店的园区。”

这么说梅丽莎也算是在案发现场!我暗暗记下这个信息,打算之后详查。

“结果艾伦并不是去和她复合的,谢天谢地!”詹姆斯接着说道,“要知道,当时只有梅丽莎知道艾伦是同性恋,而艾伦又还没有准备好出柜,也没跟任何人提过我!你当时知道吗?”

“完全不知道!我还是后来看报纸才知道的。”

“是啊,艾伦就是这样。总之,他在那边待了三四天,回来的时候心情很好,我就知道他肯定是找到灵感了。他说他采访了不少人,脑海中已经有了故事的雏形。”

一听这话,我来了精神:“你知道他都采访了什么人吗?”

“所有人!”詹姆斯进来时,拿着一个塑料购物袋,他坐下之后就把袋子扔在脚边。此时,他俯身拾起袋子递了给我,“我把能找到的资料都放在里面了。有些照片、笔记、U盘什么的……有些是录音。家里可能还有些别的,我之后再找找,如果找到了就通知你。”

“可真是太好了,詹姆斯,谢谢你!”我非常意外,“我没想到你竟然还留着艾伦的旧资料。”

詹姆斯点点头说:“本来没想留的。卖掉庄园的时候,我原想把这些东西都扔了,简直太多了,数都数不过来。光书就有好几百本。你想想,他自己的小说有总共九部,每一部都有三十种不同的语言版本!”

“三十四种语言。”我纠正道。

“我拿着日语版的《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干什么?除此之外,还有大量原稿、定稿复印件、笔记本和各种各样的手记。我已经在伊普斯威奇预约了一辆小货车,打算把这些东西运到垃圾场去,可后来发生的两件事却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第一件,我接到了一通从美国一所大学打来的电话。对方表示听闻艾伦的死讯非常惋惜,并有意收购他的全部作品和手稿等资料。注意他们用的是‘收购’这个词!他们倒是没有明确说要给钱,毕竟那只是一通简短的电话,但传达的信息却很明确:艾伦的所有旧资料和原稿都是值钱的。”

“第二件——当时遗嘱证明还没下来,我手头又有点紧,于是便决定卖掉几本艾伦的旧书。我选了他的阿加莎系列。你知道他书多得很。我选了好几本拿到萨福克郡的费利克斯托城一家二手书店去卖,幸运的是,店主是个诚实的人,他告诉我这些书全是初版,加起来能小赚一笔!仅《罗杰疑案》一本就值两千英镑,而我一开始还想着只要能赚够买炸鱼薯条的钱就行了……还是那种街边小店的炸鱼薯条!”

“所以你保留了所有的东西。”我确认道。

“我让那所美国的大学给我报个价,还在等回复,剩下的东西全留着呢——一大间屋子!本来我想一一翻看,分门别类整理好的,可我实在是太懒了,还没抽出时间。接了你的电话以后,我专门跑去把所有和《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相关的资料都翻了出来。是这本没错吧?”

“是的。”

“你真走运,所有的资料和书籍都贴了标签。艾伦喜欢这样,每次看到什么报纸上有关于他的报道,都会剪下来夹在书里,简直是自我研究专家。”他说完自己愉快地笑了起来,“如果你不介意,用完以后希望能把它们还给我。我的养老金说不定就靠它们了。”

我可想象不出詹姆斯·泰勒老去的样子。

“他有跟你提过那件凶杀案吗?”

“艾伦从来不跟我讲任何关于写作的事,即便把我写进小说了也没讲过。不过,我刚说过,从酒店回来的时候他心情很好,那时,他倒是说了这么一句话:‘他们抓错人了。’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他说的是斯蒂芬·科德莱斯库吧。”

“我不知道你说的是谁。”

“就是被当作杀人凶手抓起来的人。”

“噢,那我想说的就是他了。艾伦认识负责调查的警探,并且非常肯定那家伙办了桩错案。”

“他没跟你说真凶是谁吗?”

“没有,很抱歉。”

“我以为他要是知道了真凶一定会说的,尤其死者弗兰克还是他的朋友。”

詹姆斯做了个鬼脸:“那可不一定。我很喜欢艾伦,可他有时候真不是什么好人,是我见过最自私的人之一。我认为他根本不在乎到底是谁杀了弗兰克·帕里斯。”他说着用叉子指了指我,“不过话说回来,他很可能确实不知道真凶是谁。你知道吗?”

“不知道。”我承认道。

“可你会把他找出来的。”他微笑,“说真的,苏珊,咱俩还能坐在一起吃饭聊天也真是件奇事。艾伦真是连变了鬼也还缠着咱们,真不知他是不是打算这辈子都不放过咱们了?”说罢他举起酒杯:“敬艾伦!”

我举杯和他轻轻碰了碰。

但没有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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