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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雷格·安德鲁斯(晚餐)猫头鹰谋杀案 作者:安东尼·霍洛维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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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是我今天的第三顿饭了,而我却什么也还没有吃。 所以这顿晚餐我一定不会放过,得好好吃一顿犒劳自己。克雷格选了诺丁山的一家传统意式餐馆,里面的侍应生都穿着黑白色工作服,桌上的胡椒研磨瓶都是六英寸高的大家伙。餐厅里的意面是自制的,葡萄酒的定价很亲民,桌与桌之间的距离很近,正是我最喜欢的风格。 “怎么样,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我们掰开火候完美的新鲜意大利烤面包、蘸上鲜熟番茄汁、就着鲜嫩多汁的罗勒叶送进嘴里时,克雷格问道。 “你是说吃的还是这家餐厅?” “我说的是这件案子!你觉得警方还能找到塞西莉·特里赫恩吗?” 我摇摇头:“要是找得到,早就找着了。” “看来她已经死了。” “是的。”我想了一会儿才说,虽然心里也很不愿意接受这一点,“很可能。” “关于凶手你有头绪吗?” “情况很复杂,克雷格。”我边说边试着整理思绪,“先从塞西莉给父母打的那通电话说起吧。我们假设那通电话被人听到了。一开始我以为她是从自己家——布兰洛农舍——打的,那就有可能被艾登或者保姆埃洛伊丝听见;可是后来我发现她是从酒店办公室打的,那这个范围就更广了。”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夜班经理德里克当天值班,他跟我说:‘她那天打电话的时候我就感觉有些不对劲了,她听起来好难过。’他是这样说的。” “所以他听见了那通电话。” “是的。但丽莎·特里赫恩的办公室就在隔壁,所以她也可能听得见。也说不定是某位住客,甚至可能是从办公室窗外路过的人……” “我想不出别的理由了。”我叹了口气,“但这里有个问题:如果认定塞西莉之所以会被除掉,是因为她知道了有关八年前弗兰克·帕里斯一案的真相,那也就是说,杀害她的人必然也是杀害弗兰克的凶手。可就目前调查的结果来看,我之前提到的所有人当中,没有一个和弗兰克相识,比如德里克、艾登、丽莎。他们都没有动机。” “有没有可能是他们为了保护别人而杀掉塞西莉呢?” “有这个可能。可会是谁呢?弗兰克一直待在澳大利亚,回来的时候只是刚巧遇上塞西莉的婚礼。他提前三天预订了酒店,除此之外,和布兰洛大酒店并无任何交集。”说话间,葡萄酒被放在一个麦秆扎的篮子里送了上来,我开心地啜饮了一口,“有意思的是,我倒是发现了两个最有动机杀他的人,而且这两人还对我撒了谎!可麻烦的是,他们住的地方离酒店有一定距离,我想不出来他们要怎样才能听见塞西莉在酒店里打的那通电话。”我想了一下,又说,“除非那时他俩恰好去了酒店,打算小酌一杯……” “这两人是谁?” “乔安娜和马丁·威廉姆斯,死者的妹妹和妹夫,住在韦斯特尔顿的一栋别墅里,那栋房子弗兰克也有一半产权。他回萨福克就是为了房子,想逼他们卖房帮自己解围。” “你怎么知道他们撒了谎?” “是通过一件极小的事。” 第一个提起那件事的人是艾登。婚礼用的大帐篷迟到了,直到周五午餐时间才送达酒店。马丁·威廉姆斯在提起大舅子时曾说过,弗兰克抱怨过婚礼的帐篷挡住了花园的美景,可他又说弗兰克去他家的时候很早,刚吃过早餐。所以一对比就能知道,弗兰克去的时候不可能看见帐篷。 换句话说,马丁一定见过那顶大帐篷。他肯定在星期五下午的某个时间去过布兰洛大酒店。为什么这么说?很有可能就是为了去找弗兰克住的房间,好计划杀掉他。这也能很好地解释乔安娜最后为什么对我说那样的话——“赶紧滚蛋,别再来了。”因为她知道真相,所以害怕。 我把这些全都告诉了克雷格,他微笑着说:“你可太聪明了,苏珊。你觉得这个叫马丁·威廉姆斯的家伙有这个胆子杀掉大舅子吗?” “这个嘛,我说过,只有他们有动机,除非……”我并未打算把一切内心活动都诉诸言语,可看到克雷格对整个故事如此着迷,我知道自己不能停在这里吊他胃口,“呃,这个想法有点离谱,但我在想,说不定凶手的目标并不是弗兰克。” “此话怎讲?” “首先,他更换过酒店房间。本来给他安排的是十六号客房,但他不喜欢,嫌太现代化了,因此酒店给他换到了十二号客房。” “那十六号谁住了?” “一个名叫乔治·桑德斯的人。他退休前是布罗姆斯维尔林一所当地学校的校长。假设凶手不知道换房间的事,半夜敲开十二号客房的门,门一开就举起锤子一顿乱砸,夜晚灯光昏暗,恐怕连开门的是谁都没看清。” “半夜三更的,弗兰克会去开门吗?” “这我倒是没想过。不过,我考虑到另一种可能:假设整件事其实跟弗兰克、乔治甚至酒店的任何客人本身都没有关系,也就是说,这件事可能完全是冲着斯蒂芬去的。他似乎和丽莎·特里赫恩有一腿,而布兰洛大酒店里的人际关系错综复杂,还牵扯着诸多情感纠葛和怨气。那么有没有可能是某人故意陷害他?” “构陷他为杀人犯?” “有何不可?” “为此不惜随机杀死一名酒店客人?”他大可不必用如此充满质疑的语气说这句话,因为就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一定要找斯蒂芬谈谈了。”他说。 “可他一直没有回信。” “可能会慢一点,监狱系统本来就设置得让人难以接近——进去出来都难。反正在我看来是这样。” 主菜终于来了,我俩一边吃着一边聊了会儿监狱的事。 和克雷格初次见面时,他和所有新人一样战战兢兢,甚至为自己的创作道歉。那时候他刚满四十岁,作为新人作家来说年龄不小了,不过亚历山大·麦考·史密斯[亚历山大·麦考·史密斯(Alexamnder McCall Smith,1948—),英国作家]发表首个畅销书系列《第一女子侦探所》时年纪更大,这说不定也是当初我愿意考虑和他签约的原因之一。那时的他已经衣食无忧,尽管从未刻意炫耀,但从着装、私家车和伦敦兰仆林街的私人宅院无一不诉说着其主人的富庶。那时的他刚辞去高盛集团英国股份部门总监一职,但从不将这点写在个人简介中。 我跟他再三保证,不需要为《牢狱时光》(最后终于还是决定叫这个名字)这本书道歉,我和他的合作也很愉快。他的小说主角是一位名叫克里斯托弗·肖的便衣刑警,被上级指派前往一所最高警戒的监狱,从一名重刑犯口中套取有用信息。这个设定让他这个系列的前三本小说火爆大卖。 “你为什么会对监狱感兴趣?”我终于开口问道,主菜已经快要吃完,葡萄酒也几乎见底了。 “我从来没有跟你讲过吗?”他看起来有些迟疑,桌上的烛光倒映在他眼中,“我的兄弟在坐牢。” “我很抱歉……”我很惊讶,他以前从未对我说起过这件事,否则我内心玩世不恭的那一半很可能会利用它来炒热度。 “约翰本是某家大型银行的首席执行官,当时他想从卡塔尔招商引资……那是二〇〇八年的事,金融危机刚过。他给了潜在投资方一些甜头,当然都是私下进行的,没有报告,结果被‘反重大诈骗局’给盯上了……”他挥了挥手,“判了三年。” “我不该问的。” “不,没关系。约翰吓坏了,他是愚蠢多过贪婪,而他的事也让我开始反思自己的职业生涯,这种事一个不小心说不定就轮到我头上,突然一下就被关进监狱!我不是说他坐牢有多冤枉,但是那真是白白浪费了人生。我坚信未来的某一天,当人类回顾二十一世纪时,一定会诧异我们为什么还会允许这么一个荒谬的、维多利亚时期的刑罚存在。你想吃甜点吗?” “不必了。” “那咱们回家喝咖啡吧。” 今晚同样炎热,我们决定步行回去。我有些担心自己唐突询问他的私事会很扫兴,然而事实上,这个话题却让我俩更亲近了。 “你结婚了吗?”他忽然问。 “没有。”我有些意外。 “我也没有。曾经有过两次机会,但最后都没成,现在只怕来不及了。” “你胡说什么呢?”我问,“你才不到五十岁。”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哪个正常人会想和作家结婚呢?” “我认识很多婚姻美满的作家。” “去年我约会过,她离过婚,和我年龄相仿。我们有很多共同的兴趣爱好,我也很喜欢她。可是,我没办法接受她在我身边……工作的时候绝不可以。问题是,我几乎一直都在工作状态,最终她受不了了,选择离开,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创作时,作品就是作家的一切,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这一点。” 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回到了他家门口。他打开门,让我先进。 “你还单身吗,苏珊?”他问。 这句话从他嘴里说出的一瞬间,一切似乎都不一样了。天知道我看了多少爱情小说,对于字里行间的明暗款曲了若指掌。我完全明白克雷格的意思——或者应该说,我听懂了他话里的暗示。从他邀请我到他那优雅豪华的单身男士家中借宿那一刻起,我就应该明白;再不济,想想他选择了离家不远的一家古典雅致的餐厅,和我共进烛光晚餐;以及裹在麦秆装饰的篮子里的高级葡萄酒,也足够说明一切了。 然而更糟的是,我竟不知该如何回应。 这里不是克里特岛,安德鲁也不在身边,我的心忍不住有些动摇——有何不可?克雷格代表着国际大都市的生活、纵情恣意的派对和畅销书等等几乎所有被我抛在身后的、曾经的人生;而他本人也英俊潇洒、善解人意,不仅举止优雅得体,还十分富有。我的内心天人交战,一个声音说:你看看,担心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吧;另一个说:这不正是你想要的吗,赶紧伸开双手拥抱这大好良机吧。 “没有。之前有个男朋友,但我们分手了。” 我真想这么说,也知道开口就能说出来,一切本可如此简单。可是那并非事实,至少现在还不是,或许我心里也并不希望它是。 “你还单身吗,苏珊?”他问。 “不是,我没告诉过你吗?我订婚了。” 我静静地看着他慢慢理解并消化这句话。“恭喜。”他说,“这个幸运的男人是谁?” “他叫安德鲁,和我一起在克里特岛经营一座旅馆。” “我不得不说,这是我最不希望你告诉我的事,不过这真的很棒。那——要不要喝杯咖啡?” “不用了,谢谢。今晚非常愉快,但明天我得早起,否则赶不及回萨福克郡了。” “明白。” “多谢你陪我吃晚餐,克雷格。” “荣幸之至。” 我们就像舞台剧里的两个演员背诵着别人写好的台词。他轻轻吻了吻我的脸颊表示晚安——然后右转退场——而我上楼回了客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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