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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4 喜欢我的人我不喜欢,我追求的人又对我没兴趣。你们聊,我听听 作者:岸见一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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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跟喜欢的人两情相悦呢?为此苦恼的人应该不少吧!喜欢的人对自己不理不睬,完全没想法的人却对自己有好感……请从哲学的角度讲讲恋爱的神秘吧。 A24 重要的是行动。想被爱就要在对方心里引起共鸣。 ![]() 如果喜欢的人也喜欢你,恋爱就太容易了。可很多时候就像你所说,我们常会被没兴趣的人喜欢,喜欢的人又对我们没兴趣。 如果你认为就算心有所属,不说出来也可以,事情就简单了,因为你觉得不被喜欢也没关系。可这种单方面的爱是有问题的,也不该如此。 哲学家森有正写过自己第一次对女性产生乡愁般的憧憬以及轻微欲望时的感受,但其实他和这位女性没有说过一句话夏天就结束了,女士也离开了。但森有正仍然“完全主观地、在不直接接触对象的情况下建立了一个理想型”。这不是真正的她,而是森有正想象的原型。不过对森有正来说,没说过话恰恰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她就可以在他的心里永远作为原型存在。 但我们要考虑一下,只有憧憬而没有交谈的关系是否可以叫作“爱”。在交谈之前,对方只是徒有人形,与物无异。为了让喜欢的对象变成真实的人而不仅是原型或理想型,我们就要与对方交谈。 哲学家波多野精一曾在《宗教哲学》中讨论人格何以成立:当我们从窗户俯瞰行人,如果只是看,那么即使我们称其为“人”,实际上也不是人,而是人的形态,即物;可当其中一人驻足回首,是我们的朋友,我们与他交谈起来,此时人格便成立了。虽说仅凭三言两语很难说能认识人格上的他者,但还是能让我们意识到对方和我们主观的想象不同。 而且,即使一开始感觉这个人是这样的,随着聊天的深入,这种印象也会改变;相应地,对方也会了解我们的内心。所以哪怕我们心仪对方,对方也可能对我们失望;也可能会反过来,就是之前毫无想法,聊着聊着就渐入佳境,产生好感。 你说“我追求的人对我没兴趣”,说明你对心上人采取了某种行动。行动不同,对方的反应也会不同,有时方法有问题也会没法引起对方的兴趣。 人类通过自由感受到爱 行动有两种。一种是积极的行动,即为了被注意而自我展示。这里存在一个反直觉的情况,如森有正所说:“爱寻求自由,可自由必带来危机。” 若问“什么时候会感到自己被爱”,答案便是自由自在、不被束缚时。也因此,束缚、限制或控制只会把对方推得更远。比方说有工作上的饭局,如果伴侣事无巨细地问你去哪里、和谁在一起、什么时候回家,你就可能会感到不被信任。 那么,如果给对方自由、毫不束缚又会怎样呢?按森有正的说法,这会带来危机。毕竟如果什么都可以,对方可能很快就移情别恋。当然,森有正的说法并不必然,自由不必然导致移情别恋,甚至还可以促进爱的实现。 这个世上有两种事是不能强迫的,一是尊重,二是爱。即使说“尊重我”或“爱我”,也未必会获得尊重和爱。 前面说过,人们会以某种形式向感兴趣的人发起行动。即使你只是想被意中人注意而不是要强迫,对方也很可能会把你的行动视为“爱我”的要求。如此一来就能理解为什么你感兴趣的人会对你没兴趣了。 另一种行动的方式是不行动。我们不会对没兴趣的人行动,但换个角度说,你之所以被没兴趣的人喜欢也是因为你不行动。被没兴趣的人喜欢或许令人困扰,但如果知道不行动等于会被喜欢,你也可能会选择不积极接近自己喜欢的人,假装自己没兴趣。 如果信息不及时回,对方就会焦虑,会担心自己说错了话——有些人会用这种办法吸引对方注意。我们姑且不论这种做法对不对,只讨论为什么不积极的行动也能影响他人。 一位男性在与德国作家露·莎乐美激情交往了九个月后就写出了一本书;而与她过从甚密的尼采、里尔克等也从她身上获得了诸多灵感,作诗著书。虽然不是写书,但很多人在开始新恋情时,读的书或听的音乐都会发生变化,且这些变化是自发的。 如此看来,我们还可以加上另一种行动方式:既不积极主动也不是不作为,不支配他人也不被他人支配,仅仅是做自己而影响他人——也就是共鸣。 如果想获得对方的爱,你必须拥有能引起对方共鸣的东西。但即使如此,对方是否会对你的行动产生共鸣也说不准,因为还需要频率一致。 你的另一个问题是逃避责任。因为喜欢的人不理你,你就把责任推给对方:“我都这么喜欢他了,他却不喜欢我。”可是你不喜欢的人对你表示好感,你也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吧? 那么,如果能让喜欢的人接受自己,恋爱就能顺利进行吗?很遗憾,也没这么简单。 被喜欢的人关注、被爱会让你高兴,但这只是恋爱的开始,你还要爱对方并努力经营这段关系。当然,有时候努力也不会有结果。 或许保持在“如果对方注意到我”的可能性中会更轻松,但如果不行动、不去爱,没有下决心承担这份责任,你就没法收获一段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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