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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的受难剖开您是我的荣幸 作者:皆川博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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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梦,不要担心。” 弟弟似乎是想不通,向克拉伦斯倾诉。 “我几乎每晚都做一样的梦。” 他们两个人躺在一张坚硬的木床上,盖着毛毯。五年前,科林刚作为克拉伦斯的弟弟到斯普纳家时,这床他们两个人睡着还挺宽敞的。但现在克拉伦斯十七岁,科林也九岁了,他们只要翻个身就会撞到对方。父亲承诺过,只要科林到了十岁,就打一张新的木床做他的生日礼物,把旧的烧掉。 “我的手指会腐烂消失掉,每天晚上都是,一根一根地。” 母亲在经过艰难的生产过程后终于生下了克拉伦斯,在那之后她就知道自己基本上再不能生育了。在克拉伦斯十二岁时,父母觉得家里还是应该热闹一些好,就花了收养费,从孤儿院里领回了一个孩子。科林那时候发育得很差,从外表无论如何都看不出他已经四岁了。环境改善之后,他立刻胖了起来,越来越可爱了。 父亲很高兴地把理发技术教给科林。 点亮蜡烛,克拉伦斯拉起科林的手,用他的手指遮住蜡烛火焰,一边唱起了“胖爸爸,唠叨妈妈”一边一根一根地揪起来:“有劲儿的哥哥、漂亮的姐姐还有一个爱哭鬼小弟。都在呢。” “所以我说那都是梦,不是真的指头掉光了。就是……梦里面太像真的了,好可怕。” “有几根烂掉了呢?” “左边的三根。中指,无名指和小指。” “你紧紧地握住手指,让它们跑不了。睡觉吧。” 第二天一早,科林脸色惨白地苦笑着:“还是消失了。左手的食指不见了。但是我从腋下长出了手指头。不是做梦,是真的。” 他拉着克拉伦斯的手去摸自己的腋下,光滑的皮肤下,真的有个有弹性的硬块。 “你看。” 不久,他右手的手指也都消失了。腋下的肿块越来越大。 有一天,弟弟死了。 那天是兄弟俩提着马口铁桶,一起出门去买牛奶。他们走在马路边的时候,没能避开一辆从后面冲过来的马车,科林被马蹄践踏,被车轮碾压过去,打翻的牛奶里混上了鲜血的颜色。 克拉伦斯抱着科林哭喊:“停车!停车!畜生!杀人犯!” 那驾车者回头看了看,威吓一般地高举马鞭,就那么驱车离去了。克拉伦斯捡起石子扔向马车,打中了马车的背板,车里的人从窗户中露出脸看了看,一副“你这浑蛋欠揍啊”的样子,挥动他的拳头。他那高高的鹰钩鼻、下垂的两颊和银色的假发,还有马车门上的贵族家纹,都深深地刻印在克拉伦斯的记忆里。 克拉伦斯气愤地要去告官,但被父母阻止了。没人理会他们。一旦到了法庭上,他们反倒会因为诽谤名人而被投入监狱。 年幼的本杰明·比米斯是在土盖满了棺材,人们纷纷离去后,对克拉伦斯说出“要不要解剖遗体”这句话的。克拉伦斯不愿意离开棺材旁。 “你在开玩笑吗?”克拉伦斯沉下脸来。 “不是你说小科林总是做噩梦吗,而且他还说他腋下长出手指来。我跟老师说了这个。” 克拉伦斯听人说起过,本在柯本花园卡斯尔街的那个外科医生那里学习。 “我爸给老师做了好几套衣服,老师说看我懒懒的怕是做不好衣服,就让我当了他的学生。” “裁缝的儿子为什么要去缝死人的肚子来修习?”克拉伦斯呆呆地问。 “我是家里的老三,不继承老爸的手艺也没啥关系。学解剖比辛辛苦苦做裁缝有意思多了。别的学生在那里学习要交钱,我反倒能挣工资。因为我能给老师帮忙。”本很得意。 “能挣工资?” “虽然只有一点点,但是还能包一顿午饭。除了我还有一个学生——比我大两岁,另外还有个寄宿生,和我一年的。他是最早来的,是个聪明的家伙。” 这些话他听过也就算了,但是听到本要向他索要科林的尸体时,他气得血冲头顶。 “我会把科林的尸体交给你们这帮人作弄吗?” “你别生气,听我说。我跟老师说了,老师说,科林可能是淋巴结肿大。” “淋巴结是什么?” “在人身体里面的东西,腋下也有。科林可能是感觉到那里肿起来了,才会做梦的。” “我也不相信腋下会长手指的说法。科林还活着的时候,我是想要好好教给他的。因为他是真的很害怕。” “总得把病因确定了。” “可是现在……” 先离开的父亲停下脚步,又走了回来。 “好久不见了,本。你又胖了啊。听说你当了那个到处挖掘、收集尸体的老师的学生?” “是的。” “什么价?” “啊?” “你们不是买尸体吗?多少钱?” “一般是一个几尼。” 父亲一拳打在本的肚子上。 “你居然想解剖我儿子。” 本倒在了地上。克拉伦斯不得不负起责任把他送回他的老师那里。 虽然拒绝他们解剖科林的尸体,但是克拉伦斯却成了丹尼尔·巴顿老师的学生。 他和寄宿生爱德华·塔纳,走读生阿尔伯特·伍德,还有那只老狗查理都很快就熟悉了起来。日常工作是帮助解剖盗墓人搬来的尸体,制作标本。他成了那个长得像马铃薯、脾气暴躁爱发火的丹尼尔老师的小团体中的一员。 第二年,又增加了一个寄宿生,是爱德华带回来的。奈杰尔虽然年纪最小,但老师惊叹他具有列奥纳多·达·芬奇或米开朗基罗的天才绘画才华。 那时科林已经死了一年半了。 送走了意气风发出门去的父亲,母亲的脸上呈现出完全不抱希望的表情。 “你爸爸虽然曾经帮过提塔林顿先生的忙,但是被别人帮助过的人,恐怕是生怕别人提起来对他有恩吧。世间的人们都是如此啊。” 克拉伦斯在外虽然能言善辩到被叫“话匣子”的程度,在自己父母面前,却生硬粗鲁,不爱说话。 克拉伦斯也完全不抱希望。不,也不能说是“完全”,他的内心里还是有一点点期待的。 “被人帮助过的人,肯定是希望别人忘掉那恩情的。”母亲还在絮叨。 克拉伦斯发现,其实她的内心是极其期待的。母亲总是这样,对待任何事都先悲观预测。只要不抱期望,就不会失望。如果事情不顺,那么就叹息:“看,和我说的一样。”万一事情顺利,那欢喜则能加倍。 “你爸爸一直都守口如瓶,提塔林顿先生也很信赖他。” 母亲还在自言自语地嘟囔着。 克拉伦斯想,她果然还是期待的吧。 他们都没想到,会有律师来联系他们。 提塔林顿先生的头皮,如果按父亲的话来讲,那就是潦草的仆人割完的草地。遍布湿疹和脓包的痕迹,让毛孔都找不到地方生存了。克拉伦斯的父亲亚当·斯普纳还从事治疗脓包的工作。 对于提塔林顿先生来说,上流阶层和富裕人士爱用假发,实在是大大的救赎。但也正是因为头皮一直被闷在假发下,让他的头部出汗,瘙痒难耐。简直就如衔尾蛇一般,原因的结果又救赎了原因。 提塔林顿先生拒绝把他的光头暴露在用人们面前,每天从早到晚都戴着假发,只肯在伺候他发型的亚当·斯普纳面前才肯摘掉。每晚睡觉的时候,他都是摘掉假发后,立刻戴上睡帽,所以就连提塔林顿夫人,这几年来也没见过他真正的头颅。 他死亡的原因既不是脓包,也不是秃头,而是肺病。 富裕的马具商人提塔林顿先生有多少资产就有多少种疾病。其中,痛风和哮喘更是常年折磨他的身体。这些症状曾一度减轻。提塔林顿先生感谢神明,给教会捐了一大笔款子,又立了一份非常慷慨的遗嘱,给他的仆人和日常服侍他的各位工匠们都有所遗赠。后来他的痛风和哮喘症状恶化,呻吟呼唤着耶稣基督的名字被召唤离世,却没有再更改遗嘱的内容。也可能是他压根儿就忘掉自己都写过些什么了。 ——亚当·斯普纳阁下。您的名字在遗嘱之列,请莅临提塔林顿宅邸。 “那个人啊!”母亲在父亲出门几个小时后忽然叫起来,“穿着脏鞋子就出门了啊!” 该怎么办呢!真不像话!肯定是好多人聚集在那里吧。在那种场合,穿着鞋跟磨成那样子的鞋。因为那脏鞋子的关系,本来会赠给他的东西,估计都不会给他了吧。不会有这样的事吧?啊?克拉伦斯。唉,本来我们就没有期待很多—— 笃笃笃,一个声音打断了母亲的唠叨。 “有客人。快去开门!”她急切地站起来。 那声音是一个穿着气派的马车夫,用马鞭敲打窗玻璃发出的。 一打开门,马车上就冲下来一个用手帕捂着脸的男人,呻吟着跌跌撞撞冲进屋子。 从松弛的身材看,那人大概有六十岁上下,一张精明的面孔,看着就像能在演说台上给人致命一击的样子。黄褐色的外套镶着银色的边,和衬衫一起紧紧绷在他挺出来的肚子上。 “快给我拔了,我实在忍不了了。” 他一边哀叫一边摘下三角帽,坐到椅子上。银色的假发间有发粉飞舞着。 “我看到招牌了。谁负责拔牙?难道是你吗?” 他用居高临下的目光看着克拉伦斯,这小子一看就让人信不过。 “店主暂时不在。我什么都会。剃须、放血、拔牙,我都擅长。” “你是他徒弟吗?当了几年学徒了?” 语尾还带着呻吟。 “我是他儿子。” “你跟着你爹学得好吗?” “客人,失礼了。”母亲插话进来,“我家儿子是跟着一个很了不起的外科医生学习的呢。” “那赶快给我止痛。” “请您张大嘴。” 克拉伦斯用手指轻戳右边那个鲜艳肿起的牙龈。有热度。他又用大拇指和食指晃动臼齿。如果牙根也腐烂了的话,那很轻易就能拔起,但这颗牙还很结实。 “您的牙根和牙床间有一处肿胀,里面攒了很多脓。只要放出脓液,就舒服了。” “我常去的那家理发店也给我放过几次脓,当时是好了,但是后面很快又疼起来了。不行,不能跟你这小伙子浪费时间了。你爹在哪里?快把他叫出来。” “那您不如去您经常去的那家理发店,怎么样?” “我现在实在是疼得忍不了了!” 他坐着跺脚,系着银扣子的鞋一看就很昂贵。 “赶快给我处理一下。” “儿子和父亲一样手段高明呢,老爷。” 母亲这样哄他,那客人却拿起手边的白镴杯子丢向她,嘴里喊了一句什么,但那时克拉伦斯的手指正好伸进他的嘴里,就成了意味不明的叫喊。克拉伦斯脑子里翻译了一下他的叫喊,可能是“见鬼去吧!死女人”。他怕自己的手指被那人咬到,连忙拔出手指,后半句正好是死女人的骂声。 母亲用手捂着被杯子打中的脸颊,蹲到地上。 你还好吗——克拉伦斯奔向她身边。母亲摇摇手制止了他,退进厨房里。这人看起来身份很高,忤逆他怕是会带来麻烦。 “那么,就先给您止痛吧。” 克拉伦斯用甜美温柔的语气说。在杯子里倒入葡萄酒,滴了几滴鸦片酊。 “一点儿效果都没有!” “到药品见效还要花点时间。” “浑蛋!快点!” 克拉伦斯又一次把手指伸进他嘴里,紧紧按住肿处。那客人只能啊啊的叫唤,声如犬吠。外面也响起狗叫。狗的叫声是细细的哀号,两者的声音形成了协调的和声。 “住手!查理什么都没惹你吧!” 那是很熟悉的声音。 克拉伦斯从窗口看出去。 马车夫正在用鞭子打狗。被打的正是查理。大发雷霆在抗议的是本。 克拉伦斯这次放的鸦片酊量很大,很快就见了效。客人睡着了。 克拉伦斯走出去,本凑近他,愤愤地说:“查理明明什么都没干。那家伙就因为无聊就……” “我知道。你来干什么?” “老师忽然被叫去出诊了。今天也没有尸体,试验就暂停了。我来通知你。” “亚伯他们呢?” “在老师的解剖室。” “全都在吗?” “啊。” “车夫先生。”克拉伦斯忽然露出一个夸张的笑脸。 “治疗需要四五个小时,您的主人让您先去随便玩玩。” 那车夫有点扭扭捏捏的:“老爷就没给你点什么吗?” 克拉伦斯想了想,自掏腰包给了他两个六便士的硬币。 “你主人说,让你随便吃点喝点。你有个体贴的好主人,真是幸运。” 手里握着硬币,车夫强硬地说“记着给我的马喂水”,走之前还不忘在查理肚子上踢一脚。 “我妈总爱说,神是不会原谅恶人的。果然如此啊。”克拉伦斯用手指顺着马车门上的纹章描绘着。他把本让进店里。“你来帮我个忙。”查理也跟了进来。 本看着椅子上睡得死死的那个客人自言自语,这张脸怎么有点眼熟…… “你认识这家伙吗?” “想不起来了……他睡得可真香。” “给他喝了不少鸦片酊。” “你可小心着点儿。剂量太大可是会死人的。” “他死了才好,但是要连累我被吊死就算了。” 本盯着克拉伦斯。 这就是杀了我弟弟的那家伙——克拉伦斯耳语。 “那个乘马车的?” “对。” “你对这张脸记得很清楚啊。” “我怎么忘得掉。那个大鼻子,喝酒的话肯定是鼻尖先浸到酒里。他那下垂的双颊,就好像在嘴巴两边挂了两个小口袋。还有,马车边的纹章也是一样的。” “这家伙可真是胡作非为。” 本一脚踢到沉睡的男人腿上。 “别把他弄醒了。” “你既然知道他是杀人凶手,就去起诉他吧。” “没有证据啊。他要是装傻的话,搞不好我还会被反诉诬告罪。就算万幸有其他的证人,让他不得不认罪,也可以搞个过失杀人。本,你来帮我一把。” “要干什么?” “运到老师的解剖室去。” “解剖他?还是活的呢,是不是有点那个啥?” “把他肚子剖开填进石头去。” 本一下子僵硬了,克拉伦斯戳了他一下。 “笨蛋。” “能不能行啊,这么干?我们去问问爱德吧。找个不会让我们被判死刑的报复方法。” “爱德肯定很感兴趣,但是亚伯会制止我们的。那家伙总是中规中矩的……不过,要是说到惩罚坏人,他说不定也会来劲儿的,那家伙正义感很强。” 说着,本已经把那人的两只脚搬起,克拉伦斯搬着他的腋下,两人合力把那人抬了起来。 把他塞进马车后,克拉伦斯对本说:“你和这家伙一起坐在车厢里,看着他点。不过我觉得他大概是不会醒过来的。”克拉伦斯自己则坐到了车夫的位子上,查理和本一起进了车厢。 “你要去哪里,克拉伦斯?”母亲看到了,问他,“你父亲不在家,你要是也出去了可就麻烦了。” “你先把店铺关了,我马上就回来。” 正要挥动缰绳,克拉伦斯看到脚步蹒跚的父亲回来了,一只手拿着琴酒瓶,豪饮着,是庆祝的酒吗? 他的另一只手垂下来,抓着一把头发,是人的首级——哦,不,是一顶假发。 父亲把假发扔给坐在马夫座上的儿子。 “你搞了个大麻烦回来啊。” 爱德华·塔纳一边用小刀削着苹果皮,一边俯视着在解剖台上打着鼾呼呼大睡的男人。 银色的假发已经移位了,那旁边还放着一顶假发,是提塔林顿先生遗赠给亚当·斯普纳先生的。 “这东西真是有年头了。” 提塔林顿先生用来遮盖他那荒凉发顶的,是一顶长达背部的卷曲假发。是个非常昂贵的家伙。但是,最近的流行趋势已经发生了变化,这个式样已经过时了。贵族中开始流行短短的卷假发,有的年轻人则不用假发,而是把真头发梳向后面用一个黑色的蝴蝶结绑起来,引得年长者频频皱眉,“最近的年轻人啊”。看到父亲带回来的旧假发,母亲叹息着说:“看看,我就说了。你那么为他出力……这东西以前可能挺贵的,但是现在一点儿用也没有……” 丹尼尔·巴顿的私人解剖室里只有爱德华一个人在。他左手拿着苹果,每转一圈,那一面红色一面奶油色的细长果皮就向查理的小铁桶里多垂下一点。查理赶上去嗅了嗅味道,眼神哀怨地缩到解剖台下去了。 “遗赠品就是这东西,你老爸一定气坏了。” “你说的大麻烦,到底是假发还是这个家伙?” 是这家伙,爱德华用下巴指指解剖台上的人。 “奈杰尔呢?” “在二楼。” 可能是听到了谈话声,亚伯从标本室走过来。 “这是什么东西?”亚伯双目瞪大。 “还没死。” “要活体解剖吗?”爱德华搭话。 “别逗了。”亚伯认真地反对,“这不是弗朗西斯·达修伍德爵士吗?” “是这么厉害的人物吗?”本的声音有些颤抖。 “你怎么会认识他?”克拉伦斯问。 “他的铜版画到处都是啊。”亚伯说,“他是通信大臣,有名的政治家都会被印在铜版画上。” “几年前他当财政大臣的时候,对苹果酒课以重税,引起了工人大暴动。”爱德华补充。 “啊,我也见过版画。”本点头,“我就觉得是在哪里见过这张脸嘛。这下可麻烦了。”他身体一缩想溜走。 “我一定!一定要报复他!”克拉伦斯讲了事情的经过。 “神会原谅你的。”爱德华说,“牧师绝对不会在信徒们面前宣读,但是在旧约的《出埃及记》里有记载。” “摩西分开大海?” “神对摩西说,杀人者必被人杀之,辱骂人父母者必被人杀之。以命还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殴打还殴打。” “‘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奸淫’这几句话总听人反复地说,但是从没在牧师的布道里听过以牙还牙。”本说。 “科林被马车碾死,那么我们也可以碾死他喽?”克拉伦斯确认道。 “神可能会原谅你,但人间的法律不会。”亚伯说,“要是碾死这家伙,你会被判死刑的。” 爱德华对沉思的克拉伦斯说:“你要是不定个方针,我也很难帮你出主意。你到底是想杀了他还是只要伤害他的肉体就好了呢?你有面对死刑的思想准备吗?要让这家伙知道他是因为碾死了孩子而受惩罚吗?” “我可不想用自己的命换这家伙的命。” “喂,鸦片酊的药效要过了。”本担心。 在解剖台上睡得正香的家伙开始扭动身体了。 “让他再嗅点乙醚。” 每次本都不知不觉被分配干这些杂事。 鼾声又有规律地响起。 “我想要不被怀疑地进行报复。” “好难啊。”本插嘴。 “不杀掉他也行吗?” “嗯,我讨厌提心吊胆地生活。” “那就先让这家伙回家吧。不,先把他带回你家店里,给他拔了牙,让他舒舒服服地回去。” “你在说反话吗?” “不是,就如字面意义上的。” “本,你来帮我把他搬到马车上。” “怎么总是我干?” “因为你声望高啊。” “顺便把二楼的奈杰尔叫下来。”爱德华随意使唤着本。 去二楼怎么可能是“顺便”?本一边抱怨着一边上楼,高喊着“奈杰尔”,好少走几节台阶。 因为声音甜美,本从孩童时起就进了教堂的圣歌队。就算变了声也是副好嗓子,稍加训练就能登台献唱的水平。他喊着“奈杰尔——呜呜”的声音,不知怎么挑动了老狗查理,也呜呜地叫起来。 “克拉伦斯,你去厨房,找涅莉拿一块肉来。快点。”爱德华一边命令着,一边把假发套在查理的头上。 因为爱德华突如其来的想法,查理的特训开始了。 弗朗西斯·达修伍德爵士受到诅咒的消息,在大街小巷传开了。 弗朗西斯爵士并不希望别人知道这事,夜里悄悄地叫忏悔牧师上门,但这消息还是经用人之口传开了。 有人说黑翼的死天使阿兹拉尔站在弗朗西斯爵士的枕前,也有人说出现的是恶魔。 可怕的叫声回荡着。 黑暗中似乎有双无形的手在书写,文字如火焰般出现。 “你被诅咒了。” “一命偿一命。” 浑身是血的亡灵出现了。 亡灵在地上洒水,所到之处火焰丛生。 燃烧的火焰中,有摇头乱舞的异形跳跃。 谣言愈传愈烈,到底真相是什么已经难以分辨。 从克拉伦斯决定报复到开始实行的半个月里,查理费了不少劲学习假发与远吠和肉的关联性。即使不需要本的美声唱法引导,只要戴上提塔林顿先生的假发,开始期待有肉吃的查理就会不分场合地“喔喔喔”地震动着语尾吠叫。 用硝酸钾溶液在吸水性很强的纸上写字,一端点起火来,火焰就会顺着溶液的轨迹燃烧。这是爱德华在日常实验里发现的。在解剖实习的间隙,爱德华像中世纪的炼金术士一样,反复进行着药物实验。 把无水铬酸的结晶浸入酒精,火焰能烧到二三十英寸高。这也是爱德华的实验结果。 这些发现对丹尼尔·巴顿老师的研究没有一点儿用处,但对吓唬通信大臣兼杀人犯弗朗西斯·达修伍德爵士来说就能大显身手了。 克拉伦斯在能和黑暗融为一体的黑色纸上写下充满憎恶的文字。燃烧的速度快得不像化学反应,当然最开始点火的也是克拉伦斯。 幸好是夏夜,弗朗西斯爵士寓所的窗户总是开着的。 把红色的小结晶体扔进窗户,再嘴含酒精喷上去,施行人也是站在梯子上的克拉伦斯。 梯子上还有查理,它饱含真情的叫声直达月球。 把浑身鲜血的儿童画在玻璃板上的是天才画家奈杰尔·哈特。 以蜡烛为光源,利用镜子和凸透镜把亡灵的图像映入室内的,是爱德华和亚伯两个人。奈杰尔和本当时正在梯子下放哨。这个时代,幻灯机还没有发明,爱德华的发现远超时代。 弗朗西斯·达修伍德爵士心脏强韧得很适合他厚颜无耻的政治家地位,一直都没有因为恐惧而猝死。但他显示出了神经质的症状,不得不暂时停止了职业活动——大概一年左右——所以克拉伦斯的心情舒畅了不少。 查理的头上长了湿疹,看样子提塔林顿先生的脓包具有一定的传染性。虽然爱德华他们精心为它医治,但它还是难免秃头的命运。 查理叹息着,在那之后它再也没戴过假发,再怎么哀号。也没人给它肉吃。查理哀伤地想,果然还是因为没有戴那个东西的缘故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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