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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章七根凶简 作者:尾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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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代醒过来。 脑海里,梦中的画面挥之不去,逼真的像是身临其境。 一万三指给她看过那间最初囚禁她的院子,献宝样:“我和曹胖胖费了多少功夫才找到,解放也出力不小呢。” 郑明山那边的消息是:那幢宅子的主人是北京的一个大老板,目前人在国外,丽江的宅子买下了,每年过来度假个三五天,人不缺钱,其它的时候,宅子就那么空置着——猎豹她们,就是在那么一个讨巧的时间,不动声色的鸠占鹊巢。 木代躺了一会儿,尽量轻的起身,穿好靴子,拿上外衣。 还没等走上两步,忽然听到罗韧的声音:“去哪?” 他这趟苏醒之后,警觉性好像都比从前高了不少。 木代怕他担心,俯下*身子,碰碰他额头:“去趟洗手间。” 罗韧也笑,伸手搂住她腰,凑近她耳边,呼吸的和暖气息撩拨地她的耳蜗发痒。 说:“我这么好糊弄?穿这么齐整,去洗手间相亲?” 木代笑,被戳穿了倒也不在意,但看到他精神一日比一日好,康复的快,心里总归欢喜,于是低下头吻他,细齿轻轻啮咬他嘴唇。 罗韧很是受用,说:“可以多来这套,但是没用。” 木代埋头在他肩窝,笑了好久,才说:“我梦见猎豹最初囚禁我的那个院子,有些奇怪的地方,想去看看。” 果不其然,他眉头皱起。 木代想了想,又加了句:“也许是凤凰鸾扣给的提示也说不定啊。” 道理他都懂,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木代刚被绑架过,深更半夜的,放她一个人出去,说什么都不放心。 木代看出他心思:“你昏迷的时候,我经常晚上来看你,好多次半夜来回,都习惯了。再说了,那宅子,大师兄去肃清过,猎豹走了之后,确实已经空置了。” 罗韧终于勉强点头,但还是提了个要求,手机的视频通话要一直开着,全程保持联系。 *** 木代走了之后,罗韧再睡不着,垫着枕头坐起来,一直看手机,起初,她大概是把手机搁在兜里,视频一片黑,但能听到她小跑和上台阶的声音。 再然后,屏幕一亮,她把视频摄像头转向自己,说:“到啦。” 说着又转开去,让他看周围。 晚上的古城,并不漆黑,出于形象工程的需要,灯笼、灯箱、各色招牌,还是经久不熄,高处的檐角,可以看到伸出的黑色竹株剪影。 场景忽然颠置性变换——小丫头又“游墙”了。 罗韧抿了抿嘴唇,觉得自己是该快些好起来:木代嘴上不说,一定是很想回到有雾镇去祭拜梅花九娘的。 只是一墙之隔,院内安静的有些异样,竹株的沙沙声分外清晰,罗韧问她:“风大?” “嗯,今晚风大,头发都吹乱了。” 她推开门,摸索着打开墙壁上的开关,雪亮的光刺的屏幕泛白,顿了顿看清楚,那是一道向上的楼梯。 后门掩上,脚步声在楼梯间里显得分外空洞,再然后,她吱呀一声,推开面前的门。 这是大厅,没开灯,屏幕骤然暗下,打开的窗户没有关紧,被风吹的咣当咣当,临窗的茶几上真的摊了本书,挺刮的书页哗啦啦翻响,听的罗韧心生凉意,恍惚间,那掀动书页的冷风,竟像是直直吹进颈间一般,不觉就打了个冷战。 他叫她:“木代?” *** 又是一个早上。 曹解放今天分外活跃,一万三起床前,就听到好几次嘹亮的“呵……哆……啰”了,其间间杂着曹严华吭哧吭哧的声音,是压腿呢,还是在打套路? 躺在温暖的被窝里,一万三忽然觉得,曹严华这个人,真的还挺能坚持的。 打着呵欠出来,才刚进吧台,炎红砂噌一下就窜上来:“更新。” 一万三白了她一眼,慢吞吞的拿咖啡杯,拉花针取出,咖啡机就位,嗡嗡的电器声响起,浓郁的咖啡豆味道弥漫在酒吧,张叔风风火火的穿过厅堂出去,刚推开门,曹解放嗷的一声啼。 两人往门口看过去,听到张叔大声训斥:“想死吗曹解放,下次再站在大门口,我把你毛薅光了信不信?” 糟了!怎么能轻易去惹曹解放呢。 一万三正想说什么,那一头,曹严华已经慌慌张张窜过来,挡在张叔和曹解放之间。 “叔,受累受累,对我们解放,客气点,尽量客气点……” 张叔眼一翻:“我活了大半辈子了,到头来,还要对只鸡客气?” “不是的,”曹严华结结巴巴解释,“我们解放,这个……有点暴*力倾向……” “我怕它暴力?它敢哼一声,我明儿就拿它炖蘑菇。” 张叔扬长而去。 曹严华一头的汗,抱着曹解放往里头走,这边,一万三把做好的咖啡推过去。 炎红砂咬牙切齿:“前?从前?” “昂。故事不都这么开头吗?从前。” 炎红砂一肚子气,一巴掌拍吧台上,碟子杯子都抖了三抖。 曹严华从边上过,虽然还不大清楚前因后果,但约莫听说一些,劝炎红砂:“红砂妹妹,我三三兄还是很厚道的。” “用词多简练啊,他要是开头写‘很久很久以前’,要六天呢。” 一万三欣慰地看着曹严华:“还是曹兄通透。” 炎红砂真心觉得:比起曹解放,曹严华和一万三两个人,更适合跟蘑菇长相厮守。 狠话还没出口,一万三的手机响了。 他接起来,聊了几句,然后抬头招呼他们:“叫上神棍,罗韧让我们马上去医院。” *** 早上的时候,罗韧已经转到单人病房,炎红砂路上买了早饭,六人份,不同品种,热气腾腾,把病床上的饭桌摊个满满当当。 木代走到门边,关好,又上了闩。 曹严华拎了个带拉链口的黑色大提包,这个时候才神秘兮兮拉开了个口子:“小罗哥,你看!” 曹解放的脑袋噌一下就出来了,然后耷拉在拉链口边,一脸“闷死老子了”的表情。 拿下猎豹,曹解放当居一大功,曹严华老早惦记着把它带来见罗韧,只是医院重地,不敢明目张胆。 罗韧笑了一下,说:“有点事,边吃边聊吧。” 是吗?总觉得这么郑而重之的叫他们过来,然后“边吃边聊”,透着一股子怪异。 炎红砂心里嘀咕着,拿了个茶鸡蛋剥,一万三和曹严华也互相递了个眼神,只有神棍吃的最心无旁骛,嘎吱嘎吱嚼着油条就豆浆,点评:“不好,炸的不脆!” 木代坐在边上,怀里抱了本书,耐心等到一个个都迟疑着吃上了,才轻声说了句:“我知道七幅水影讲的是什么故事了。” 炎红砂一愣,剥好的鸡蛋掉到地上,滴溜溜滚了老远,神棍被豆浆呛的一迭声咳嗽,一万三费力咽下口中的包子,直觉是噎着了,面红耳赤地朝曹严华要水喝,只有曹解放乐的不行,扑着翅膀下地去追鸡蛋。 罗韧笑着看木代,说:“小丫头也是坏,专等人家吃上了说。” 脸上是带着笑的,只是那笑容,殊无欢愉之意。 一行人之中,神棍最急,嘴巴一抹,向木代追问:“什么故事?” 木代把书面朝向他们。 那是本硬壳书,书封上有个袍袖翩翩扎着纶巾的书生,典型的中国画风,边上三个大字《子不语》。 曹严华站的最远,眯着眼睛看:“什么玩意儿?” 神棍却哦了一声,像是见着老朋友一样:“子不语啊。” 他解释:“这是中国的古典志怪小说。是清朝时候的袁枚写的,书名取自论语‘子不语怪、力、乱、神’。但袁枚这个人生性放达,自己说了‘广采游心骇耳之事,妄言妄听,记而存之’。” 罗韧看他:“你看过?” 神棍得意:“那当然。不过老早看的,忘记的差不多了。这书得……三十多卷吧,很多故事的。” 蓦地反应过来:“这里头记了七根凶简的事?没可能啊,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木代沉默了一下,说:“这本书,第342页,在续卷里,有一个故事,标题叫《唱歌犬》。” 曹严华没听明白:“嘛玩意儿?” “有两个耍杂耍的牵了条狗,在闹市上卖艺。观者如潮,因为……那条狗会唱歌。” 曹严华倒吸一口凉气。 “小师父,这狗是成精了吧?比水影里那个……会识字的狗还生猛啊。” 神棍皱着眉头,像是苦苦思索着自己当年看《子不语》时,到底有没有看到这个故事。 木代继续讲下去。 “因为这表演太火了,被当地的县令遇到。他命令人把那狗带回来,对耍把戏的人说是要给太夫人看个乐呵,太夫人高兴了,会重重有赏的。” 神棍嘴巴张的老大,似乎记起什么了。 “狗带回来之后,县令让人把狗引进衙门,问那个狗说,你是人呢,还是狗呢?” 一万三听的入神,倒是曹严华呵呵笑起来:“这不多此一举吗?当然是狗咯。” 木代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把曹严华看忐忑了,磕磕巴巴:“难……难不成是人啊?” “这狗回答说,我也不知道我是人还是狗。” 说到这里,神棍短促地“啊”了一声,他想起来了。 木代停了一下,她有点说不下去,手指一直摩挲着书的立脊,炎红砂隐隐觉得或许不是个让人舒服的故事,但还是止不住好奇:“然后呢?” 神棍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又是恍然又是摇头,见木代有些犹豫,说:“我来说吧。” 他想了一会:“其间还有些别的事,我就不细说了。总之是,那个县令起了疑心,让差役把那两个耍杂耍的捉来询问,那两人死不承认,后来动了大刑,他们才吐了实话。” “说是,这狗是用三岁的小孩做成的。先用药把皮烧烂,让皮全部脱落……” 木代低着头不说话,炎红砂的脸色渐渐白了,再闻到面前茶鸡蛋的酱香气,忽然一阵接一阵的反胃。 神棍也很不舒服:“然后用狗毛烧灰,和着一种特殊的药涂在身上,又让那小孩吃一种密药,身上的疮伤可以平复,不久之后,全身长毛,也生出尾巴,俨然跟狗长的一样。” 屋子里静的像空的,曹解放小爪子滚着鸡蛋,略显不安地抬起头,不明白这些人,怎么突然间一点声音都没有了。 接下来的内容,神棍也记不大真切,问木代:“书里怎么说的?” 木代把书递过去。 神棍翻到第342页,照着念,虽然是古文,但倒不影响理解:“此法十不得活一,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身。不知杀小儿无限,乃成此犬。” 曹严华咬牙切齿:“这两王八羔子,后来呢,遭报应了吗?” 神棍往文后看了看:“那两人招供之后,说‘此天也,天也!只求速死’,县令‘乃曳于市,暴其罪而榜死之’,这个榜死,大概就是棰击而死的意思吧,活活用棍子打死了。” 曹严华还是恨恨:“活活打死也太便宜这两个龟孙子了,该千刀万剐呢。” 说着又想起什么:“但是小师父,这个跟我们的水影有什么关系啊。难……难道那条狗……” 他蓦地想到什么,脸色一下子变了。 就听罗韧说:“木代做这个梦,不会无缘无故。更何况,这书是在猎豹那里拿到的,如果可以把唱歌犬的内容套用到认字犬身上,那么水影的故事就是完整的了。” “那只狗之所以识字,甚至能认得镇上的私塾先生写的字,不是杂耍人教的好,也不是它成了精,而是因为,那根本就是个人。” “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总之,那个认字犬逃出来了,甚至,还被私塾先生的女儿收留了。” 炎红砂只觉得胳膊上的汗毛一根根奓起,胸口一阵发闷:“那那个私塾先生的女儿,知道认字犬实际上是……人吗?” 罗韧想了想,缓缓摇头。 “记不记得我们看到的第五幅水影,是私塾先生的女儿给认字犬喂食,那完全是当作家畜来喂养的。我觉得那个姑娘是个好心人,她如果知道那其实是个人又愿意收养,怎么说也会像人一样对待它的。” 一万三冷不丁冒出一句:“而且,从那条认字犬的心理出发,它宁愿瞒着吧。” 炎红砂觉得脚底都在冒凉气了,打了个寒战之后,不作声了,低头看到曹解放正在脚边,下意识就抱起来在怀里,暖哄哄的,当个热水袋也好。 罗韧继续:“接着,私塾先生的女儿出嫁了,从水影里,我们看到大红喜轿,也看到那条认字犬,一直痴痴看着喜轿。” 曹严华脱口说了句:“它……它不会对那姑娘,生出心思了吧?” 罗韧脸色沉了一下,似乎不想在这个点上多作纠结:“紧接着,我们看到私家小院,竹帘里,男人和女人拥抱,而门外角落的阴影里有一只狗。” “起先,我们猜测太多,甚至怀疑那个女人是不是不守妇道,跟别的男人私相授受。现在想来,那个男人可能是她的夫君,那只狗才不正常。” 那只认字犬,不是看家护院,而是在暗处……窥视。 “再接下来,是那场火灾。” 炎红砂“啊”的叫出声来。 她想起来要把叔叔炎九霄送去火葬时,自己做的那个诡异的梦了。 梦见焚化炉里,出现的是个披头散发的女人,脸色痛苦而扭曲,像是拼命想爬出来。梦里,她冲出监控室,想去找焚化工,看到焚化工的裤子里,鼓囊囊的一团,像是有条尾巴。 她结结巴巴:“那场,那场火……” 罗韧的脸上掠过一丝不忍:“那场火,应该不是意外。” 作者有话要说:《唱歌犬》,出自袁枚《子不语》,续卷十。全文如下: 长沙市中有二人牵一犬,较常犬稍大,前两足趾,较犬趾爪长,后足如熊,有尾而小,耳鼻皆如人,绝不类犬,而遍体则犬毛也。能作人言,唱各种小曲,无不按节。观者如堵,争施钱以求一曲,喧闻四野。 县令荆公偶遇之,命役引归,托以太夫人欲观,将厚赠之。至则先令犬入内衙,讯之,顾犬曰:“汝人乎,犬乎?” 对曰:“我亦不自知为人为犬也。” 曰:”若何与偕?“ 对曰:“我亦不自知也。” 因诘以二人平素所习业,曰:“我日则牵出就市,晚归即纳于桶,莫审其所为。一日,因雨未出,彼饲我于船上,得出桶,见二人启箱,箱中有木人数十,眼目手足悉能自动,其船板下卧一老人于内,生死与否,我亦不知。” 荆公拘两人鞫(ju,平声)之,初不承认,玄命烧铁针刺入鬼哭穴,极刑讯之,始言:“此犬乃用三岁孩子做成,先用药烂其身上皮使尽脱,次用狗毛烧灰和药敷之,内服以药,使疮平复,则体生犬毛而尾出,俨然犬也。此法十不得一活,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身,不知杀小儿无限,乃成此犬。” 问木人何用,曰:“拐得儿令自择木人,得跛者、瞎者、断肢者,悉如状以为之,令作丐求钱,以肥其橐。” 即率役籍其船,于船下得老人皮,自背裂开,中实以草。问何用,曰:“此九十以外老人皮也,最不易得。若得而干之,为屑和药弹人身,其人魂即来供役。觅数十年,近甫得之。又以皮湿,未能作屑,乃即败露。此天也,天也!只求速死。” 荆公乃曳于市,暴其罪而榜死之。犬亦饿毙。 注:《唱歌犬》是我一年多以前在《子不语》当中读到的故事,因为都是文言,看的时候并不仔细,看完了就翻过。这一篇是看完之后,忽然又翻回去,通篇读完,毛骨悚然。 因为看《聊斋》也好,《子不语》也罢,我的目的都在于去看比较奇异的妖怪、开脑洞的想象,看完了哈哈一笑,并不觉得可怕。唯独《唱歌犬》这一篇,完全是人对人的丧心病狂的迫害,而且目的只不过是“获利终身”的那个“利”字。 袁枚文章里说“广采游心骇耳之事,妄言妄听,记而存之”,真心希望从头至尾,只不过是志怪之说,小说家言,从来不曾真的在历史上发生过。 不过,我同样相信,人心是没有下限的。 这一节我自己犹豫很久,还是原样写了,这样写出来,不是为了去渲染世界多么阴暗,人心多么可怕,而是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睁开两只眼睛去看这个世界,它有爱有善,值得我们生活其中,但恶也如影随形,不要因为觉得失望就捂住眼睛塞住耳朵不去听不去看,适当知道,有助于更好的保护自己。 我有段时间,特别喜欢看恐怖片,尤其是公路逃杀性质的,我的小伙伴们尖叫说为什么喜欢看这种片子啊,求刺激吗?心理不正常吗? 都不是,我看这种片子,更多的是去学怎么更好的生存。不作死、不随便好奇、不冒冒然进入无人区域——你看,这种片子虽然可怕,却在另一个层面给你提醒和点引。 爱这个世界,但不轻信这个世界。偶尔站到黑暗边缘,是为了清醒认识,及时避开,还能适时拉别人一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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