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斯蒂芬·法拉第

闪光的氰化物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斯蒂芬·法拉第想着罗斯玛丽——她的形象时常出现在他的脑海中,每次都让他无比惊诧。通常,这些思绪一浮现,他就立刻将它们驱散,但有的时候,死后的她和生前一样固执,拒绝被他如此专横地打发走。

每当回想起饭店里的那一幕,他的第一反应都是迅速地打个激灵。至少他不需要再想这个了。他的思绪回到更早以前,罗斯玛丽生前,罗斯玛丽的微笑、呼吸、凝视他的眼睛……

好傻——他当时真是傻到家了!

惊愕之情笼罩着他,纯粹的迷惑和惊愕。那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他实在搞不懂。他的生命似乎被分割成两部分:一部分,较大的部分,理智平衡地前进着;另一部分则持续着非典型的疯狂。这两部分完全无法协调。

无论斯蒂芬有多么聪明、能干、精明,都没有感知到它们实则十分相称。

有时,回首往事,冷静地评价,不感情用事,他也会感到一种欣喜和自得。很小的时候他就立志出人头地,尽管遇到过困难,早期有些不利条件,他还是成功了。

他一向怀着纯粹的信念和观点。他相信意志力。有志者事竟成!

小斯蒂芬·法拉第坚定地培养自己的意志力。除了自身的努力,生活中他几乎得不到任何帮助。一个面色苍白的七岁小男孩,有着好看的额头和坚定的下巴,决定有朝一日飞黄腾达。他已经知道父母对他毫无用处。母亲嫁给了身份低微的男人,也后悔了。父亲是个小个子包工头,精明、狡猾、爱财如命,被他的太太和儿子瞧不起……至于他的母亲,则稀里糊涂、漫无目的、情绪变化无常,斯蒂芬一直为此困惑不解,直到有一天,他发现她瘫倒在桌脚,一个空古龙香水瓶从她手中掉落。他从来没想到过母亲的喜怒无常是酒精造成的。她从没喝过烈酒,也没喝过啤酒,她含糊地解释过她对古龙香水的喜爱是因为头疼,他从来没有怀疑过其实另有原因。

那一刻,他意识到自己对父母没什么感情。他还强烈怀疑他们也不怎么爱他。他比同龄人个子矮,不爱说话,有点口吃。父亲说他是个“娘娘腔”。他是个乖孩子,很少在家里惹事,可父亲宁可要一个更吵闹的孩子。“我在他这个年龄时特别调皮。”有时候,看着斯蒂芬,父亲会不安地感觉到自己的社会地位比妻子低——斯蒂芬更像她家的人。

斯蒂芬的决心越来越大,他默默地制订人生计划。他想成功。作为对意志力的第一次考验,他决定克服口吃的毛病。他练习慢慢地讲话,字与字之间略微停顿一下。最后,他成功了,不再口吃了。在学校,他专心听讲。他想接受良好的教育,只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才能有所成就。很快,老师们对他产生了兴趣,不断鼓励他。他拿到了一笔奖学金。教育官员找到他的父母——这个孩子有前途。法拉第先生从一排豆腐渣房子中捞了一大笔钱,被说服用在投资儿子的教育上。

二十二岁那年,斯蒂芬以优异的成绩从牛津大学毕业,被人们誉为机智优秀的演说家,且深谙著文之道。他还结交了一些有用的朋友。他对政治感兴趣。他克服了天生的羞怯,培养出极好的社交礼仪——谦虚、友好。见他这么出色,人们会说:“这个小伙子前途无量。”虽然他本人偏好自由党,但他知道,自由党已经没落了,至少暂时是这样。于是,他加入了工党。很快,他便以“有作为”的青年而闻名。然而,工党并不能满足斯蒂芬。他发现工党不太接受新观念,甚至比强大的对手更加墨守成规。另一方面,保守党在寻觅有前途的青年才俊。

他们认可斯蒂芬·法拉第——他正是他们想要的那种人。他在属于工党势力范围的选区参加竞选,并以微弱优势胜出。斯蒂芬得意扬扬地坐上了下议院议员的位子。他的职业生涯开始了,他选择了正确的职业。他可以在这个工作中发挥出全部的能力,投入所有的野心。他感觉自己有能力统治,而且能统治得很好。他有操纵人的天赋,知道何时应该奉承,何时应该反对。他发誓,有一天,他要进入内阁。

然而,进入下议院的兴奋劲退去后,他立刻体会到了幻灭的滋味。艰苦的选举将他置于聚光灯下,而如今,他的生活落入俗套,他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普通议员,守在自己的位置上,对党鞭俯首帖耳。无名小辈要脱颖而出并非易事。年轻人在这里会被人怀疑、看不上。需要个人能力之外的东西。需要权势。

有几家特定的家族,与利益息息相关,他必须获得资助。

他想到了婚姻。以前他几乎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他的脑海中有一个模糊的画面:一个端庄的女人和他手牵手站在一起,分享他的生活和野心;她会给他生孩子,卸掉他的思想包袱,为他消除困惑;这个女人与他感同身受,渴望他成功,同时在他获得成功后,为他骄傲。

一天,他参加在基德明斯特公馆举行的盛大宴会。基德明斯特是英格兰最有势力的家族,并且一直参与政治。基德明斯特爵士威严、高大且优雅,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认出来。基德明斯特夫人那张如摇摆木马般的大长脸则经常出现在全英格兰各个委员会的公共讲台上。他们有五个女儿,其中有三个挺漂亮,还有一个在伊顿读书的儿子。

基德明斯特夫妇重视且鼓励有前途的年轻党员,因此法拉第收到了邀请。

来宾中他认识的人不多,到了之后他就在一扇窗前独自站了大约二十分钟。茶桌旁的人群渐渐散去,进入其他房间时,斯蒂芬注意到一个穿黑衣服的高个女孩独自站在桌旁,表情有些茫然无措。

斯蒂芬·法拉第认脸的能力很强。早上乘地铁时,他捡起了一个女乘客丢掉的一份《家庭闲话》杂志,不无愉快地瞄了一眼,上面有一张模糊的亚历山德拉·海尔小姐的照片,她是基德明斯特伯爵的三女儿。照片下面有一小段关于她的八卦文字——“……一向害羞、孤僻——喜爱动物——亚历山德拉小姐修习过家政课程,基德明斯特夫人相信她的女儿们能胜任家政的各个方面。”

站在那里的就是亚历山德拉·海尔小姐,身为一个天性害羞的人,斯蒂芬一眼便知她也害羞。亚历山德拉是五个姊妹中最平凡的一个,一直为自卑所苦。她和姊妹们接受了同样的教育和培养,却从未学到她们的手腕[此处原文为法语。本书中有多处法语,全部用仿宋表示],这令她的母亲很气恼。桑德拉必须努力——如此笨拙、不善交际,这太荒唐了。

斯蒂芬并不知道这些,但他知道这个女孩不自在、不快乐。突然,他有了一个强烈的念头。他的机会来了!“抓住这个机会,你这个傻瓜,抓住它!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他穿过房间,走到长餐桌旁。站在女孩身边,拿起了一个三明治,然后,转过身,紧张且费力地(不是装的,他真的很紧张!)说:“我说,你介意我跟你聊天吗?我在这儿认识的人不多,我看得出来你也一样。不要冷落我。其实,我特别害——害——害羞”(很多年前口吃的毛病犯了,而且在这个恰当的时刻),“而且——而且我认为你也很害——害——害羞,对不对?”

女孩的脸红了——她张开了嘴巴,不过正如他所料,她说不出话来。要说出“我是这家的女儿”太难了。相反,她平静地承认:“事实上,我——我确实很害羞。一直都是。”

斯蒂芬急忙接下去:“害羞真是一种很可怕的感觉,我不知道能否克服。有的时候我感觉舌头像打了结。”

“我也是。”

他继续说,语速相当快,稍微有点结巴,他的样子很男孩子气,也很迷人。这是他几年前的自然状态,现在他在有意识地保留并加以培养。这种年轻、天真的态度可以消除他人的敌意。

他很快将话题引入戏剧,提到一部正在上演且引起很多人兴趣的戏。桑德拉看过了。他们讨论起来。这部戏涉及社会服务的问题,他们很快就这些问题深入讨论起来。

斯蒂芬没有做得太过分。他看到基德明斯特夫人走进房间,四处寻找她的女儿。他没打算现在就被引见。他轻声向桑德拉道别。

“很高兴跟你聊天。发现你之前,我真的很讨厌这场聚会。谢谢你。”

他兴奋地离开了基德明斯特公馆。他把握住了这次机会,接下来要进一步巩固他的成果。

此后的几天,他经常在基德明斯特公馆附近出没。有一次他看到桑德拉跟她的一个妹妹出门。还有一次她虽单独出门,但脚步匆忙。他摇摇头。不行,显然,她是去赶赴某个特定的约会。宴会后大约一个礼拜,他的耐心得到了回报。一天早晨,她牵着一只黑色的苏格兰小狗出门,迈着悠闲的步子向公园走去。

五分钟后,一个年轻男子快步从对面走过来,突然在桑德拉面前站住。

他开心地喊道:“哎呀,我的运气真好!我还怀疑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他的语调那么愉快,她的脸微微泛红。

他弯下身去摸小狗。

“多可爱的小家伙呀。它叫什么名字?”

“马克达维西。”

“啊,很苏格兰。”

他们聊了一会儿狗。然后斯蒂芬带着一丝尴尬说:“那天我没告诉你我的名字。我叫法拉第,斯蒂芬·法拉第。我是一个籍籍无名的下议院议员。”

他用询问的目光看着她,看到两团红晕爬上了她的脸,她说:“我是亚历山德拉·海尔。”

他的反应恰到好处,仿佛又回到了牛津大学戏剧协会。惊讶、确认、慌张、尴尬!

“啊,你是——你是亚历山德拉·海尔小姐——你……天哪!那天你一定认为我是个大傻瓜!”

她的回答完全可以预料到。在教养和善良天性的束缚下,她会尽力让他放松、安心。

“我当时应该告诉你的。”

“我本该知道的。你一定认为我是个呆子!”

“你怎么会知道呢?再说这又有什么关系?法拉第先生,拜托,不要心烦了。我们去蛇形湖吧。你看,马克达维西在拽我呢。”

这天之后,他又在公园里碰见过她几次。他给她讲他的抱负,一起讨论政治话题。他发现她很聪明,见多识广且富有同情心。她很有头脑,毫无偏见,他们已经是朋友了。

接着进一步发展的机会来了,他再次受邀参加在基德明斯特公馆举行的宴会和舞会,因为最后一刻,一位男士来不了了。基德明斯特夫人正绞尽脑汁想邀请谁好时,桑德拉轻声说:“斯蒂芬·法拉第怎么样?”

“斯蒂芬·法拉第?”

“是的,他参加过你的宴会,后来我又碰见过他一两次。”

基德明斯特夫人跟她的丈夫商量了一下,后者很乐意鼓励政界的可造之材。

“他是个出色的年轻人——非常出色。虽然从来没听说过他的家人,但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出人头地。”

斯蒂芬来了,而且表现得很好。

“我想我需要认识一下这个有用的年轻人。”基德明斯特夫人带着惯有的傲慢说。

两个月后,斯蒂芬让他的运气经受了一下考验。他们坐在蛇形湖旁,马克达维西的头搭在桑德拉的脚上。

“桑德拉,你知道——你肯定知道我爱你。我希望你嫁给我。我相信有一天我能出人头地,不然我是不会向你求婚的。我确信会有那么一天。你不会为你的选择感到羞耻的,我发誓。”

她说:“我不感到羞耻。”

“这么说,你真的在乎我?”

“你不知道吗?”

“我希望是这样,但是我不确定。你知道吗,那天看见你在房间的另一头,我就隔着一个房间爱上了你,于是我鼓足勇气走过去跟你说话。我这辈子从来没有那么紧张害怕过。”

她说:“我想那时我也爱上了你……”

一切并非一帆风顺。桑德拉平静地宣布她要跟斯蒂芬·法拉第结婚,但立即遭到了家人的反对。他是谁?他们对他了解多少?

斯蒂芬对基德明斯特爵士坦白交代了自己的身世。有个念头一闪而过,父母双亡对他的前途有利。

基德明斯特爵士对他太太说:“嗯,可能更糟糕。”

他很了解他的女儿,知道她平静的态度背后隐藏着不屈的决心。只要她下定决心拥有这个小子,就能拥有他。她绝不会让步!

“这个小子有前途,稍微支持一下就会大有作为。也许我们能接受这个年轻人,他看起来是个体面的家伙。”

基德明斯特夫人勉强同意了。这个女婿完全不合她的心意。不过,桑德拉是家里的老大难。苏珊是个美人,艾斯特有头脑。黛安娜,聪明的孩子,嫁给了年轻的哈维奇公爵——这个时代最理想的配偶 。桑德拉当然没她们有魅力——她还有羞怯的毛病——如果这个年轻人像大家认为的那么有前途……

她让步了,喃喃道:“当然啦,还是可以利用一下家里的影响力嘛……”

于是,无论是好是坏,亚历山德拉·凯瑟琳·海尔披上了用缎子和布鲁塞尔蕾丝制成的婚纱,在六个伴娘和两个小花童的陪伴下,与斯蒂芬·里欧纳·法拉第举行了一场应有尽有的新潮婚礼。他们去意大利度蜜月,回来后住进一幢位于威斯敏斯特的可爱的小房子。不久后,桑德拉的教母去世,留给她一幢非常漂亮的、安妮女王风格的郊外宅邸。对这对新婚夫妇来说,一切都很顺利。斯蒂芬重又充满热情地投入到议会生活中,桑德拉在各方面帮助他、支持他,全心全意地认同他的雄心壮志。有时候,斯蒂芬几乎不敢相信上天竟然如此眷顾他!他与基德明斯特派的联姻保证了他的青云直上,他自身的聪明才智又巩固了机会为他促成的地位。他真心相信自己的能力,并准备不遗余力地为国家利益服务。

每每注视着桌对面的太太,他都会高兴地想,真是个贤内助啊——和他想象中的一样。他喜欢她脖颈处可爱洁净的线条,以及两道直眉下淡褐色的、真诚的眼睛。白皙高耸的前额,略带傲气的鹰钩鼻。他想,她看起来很像一匹赛马——如此干净整洁、如此有教养,又如此骄傲。他发现她是个理想的伴侣,他们的思考方式相似,并能很快得出相同的结论。他想,是的,斯蒂芬·法拉第,那个郁郁寡欢的小男孩,成功了。他的人生轨迹完全如他所愿。他才三十一二岁,成功已尽在掌握。

怀着胜利与满足的心情,他和太太去圣莫里茨度了两个星期假。就在那里,在饭店的酒吧间,他看见了远处的罗斯玛丽·巴顿。

他一直没想明白那一刻他到底是怎么了。他对另一个女人说过的话通过一种诗意的复仇的方式成真了。他隔着一个房间坠入了爱河。他深深地、不可阻挡地、疯狂地爱上了她。是那种一头栽进去、不顾一切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爱情,很多年前他就应该经历过并已经忘却的牛犊恋。

他一直认为自己不是一个有激情的男人。一两次短暂的风流韵事,温和的调情,对他来说就是“爱”的全部意义。肉体的欢愉对他没有吸引力。他告诉自己,那种事太难取悦他。

要是被问到他是否爱他的太太,他一定会回答“当然”。然而,他知道,他很清楚地知道,如果她是一个一文不名的乡绅的女儿,他绝不会娶她。他喜欢她、钦佩她,对她怀有很深的感情,同时也很感激她的地位带给他的一切。

他竟然像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一样纵情且痛苦地坠入了爱河,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他满脑子想的都是罗斯玛丽。她漂亮的笑脸、栗色的秀发、摇曳撩人的身姿。他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他们一起滑雪,一起跳舞。把她揽在怀中时他知道,这个世界上,他最想拥有的就是她。这么说,这种痛苦,这种渴望憧憬的痛苦——就是爱了!

即使在他全情投入时,他也庆幸命运之神赐予了他天生的泰然态度。没有人猜得到,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感受——除了罗斯玛丽。

巴顿夫妇比法拉第夫妇早一个星期离开。斯蒂芬对桑德拉说,圣莫里茨不太好玩,我们缩短假期,提早回伦敦怎么样?她欣然同意了。回来两个礼拜后,他成了罗斯玛丽的情人。

那是一段狂喜、兴奋的诡异时期——狂热、虚幻。持续了多久?最多六个月。在那六个月里,他像平常一样工作,拜访选民,在议院里提问,在各种会议上发言,跟桑德拉讨论政治,心里却只想着罗斯玛丽。

他们在那间小公寓里幽会,她的美貌,他表现出的热恋和激情以及她黏人激情的拥抱。一个梦,一个充满肉欲、令人神魂颠倒的梦。

做完梦,他清醒了。

很突然。

如同出了隧道,来到阳光下。

今天,他还是一个迷茫的情夫,第二天,他就又变回了斯蒂芬·法拉第,决定不该过分频繁地跟罗斯玛丽见面。真见鬼,他们一直在冒极大的风险。万一桑德拉起了疑心——早餐时他偷偷瞄了桌旁的她一眼,谢天谢地,她没有怀疑。她毫不知情。但他近来外出的借口太容易被识破了,换成有些女人,肯定会感觉情况不妙。感谢上帝,桑德拉不是一个疑神疑鬼的女人。

他深吸了一口气。他和罗斯玛丽真是不计后果!她丈夫不知道这事也是个奇迹。一个毫不知情的愚蠢的家伙——比她大很多岁。

她真是个尤物……

他突然想起了高尔夫球场。新鲜的空气吹过沙丘,拿着球杆走来走去——挥动一号木——干净利落的一记开球——五号杆近距离击球。男人们。穿着灯笼裤的男人们。女人不准出现在高尔夫球场上!

他突然对桑德拉说:“我们去费尔黑文,好不好?”

她惊讶地抬起头。

“你想去?走得开吗?”

“可以抽一个星期中间的那几天去。我想打打高尔夫。实在是闷坏了。”

“你愿意的话,我们明天就去。不过就得推迟和阿斯特利夫妇见面的日子,我还得取消礼拜二的那个会。和拉瓦特夫妇的约会怎么办?”

“哦,也取消吧。我们可以找个借口。我想出去散散心。”

和桑德拉在费尔黑文的日子很平静。露台上的狗狗们,去带围墙的古老花园游览,到山德里奚斯的高尔夫球场,傍晚带着马克达维西溜溜达达去农场。

他感觉自己像个大病初愈的人。

看到罗斯玛丽的来信,他皱起了眉头。他告诉过她不要写信。太危险了。桑德拉从不过问谁给他写信,即便如此,这也不是明智之举。仆人们不可靠。

他把信拿进书房,有点生气地撕开信封。几页纸,好几页全是字。

读着读着,旧日销魂的感觉再次向他袭来。她很爱他,比以往更爱他,她无法忍受整整五天见不到他。他有同样的感受吗?“豹”想不想他的“古实人”?

他半微笑,半叹气。他给她买了一件她很想要的带波点的男式晨袍,荒谬的笑话就此诞生。豹子改变身上的斑点,他说:“而你不能改变自己的皮肤,亲爱的。”此后,她便叫他“豹”,他则叫她“黑美人”。[典故出自《圣经·耶利米书》中的一句:“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古实人就是埃塞俄比亚人]

蠢透了,真的。是的,蠢透了。她真贴心,写了这么多页。但即便如此也不该写信。该死,他们应该谨慎一点!桑德拉不是那种受得了这种事的女人。一旦她发现苗头——写信很危险。他这么告诉过罗斯玛丽。为什么就不能等他回城了再说?该死,过两三天他要见她。

第二天早上,又有一封信摆在早餐桌上。这次,斯蒂芬小声骂了一句。他认为桑德拉的目光在信上停留了一两秒,但她什么都没说。谢天谢地,她不是那种过问男人信件的女人。

早餐后,他开车去八英里外的集镇。不能在村子里打电话。罗斯玛丽接了电话。

“喂——是你吗,罗斯玛丽?不要再写信了。”

“斯蒂芬,亲爱的,听到你的声音真是太好了!”

“小心点,有没有人会听到?”

“当然没有。哦,我的天使,我想你了。你想我吗?”

“想,当然想。不过,别写信。太危险了。”

“你喜欢我的信吗?有没有让你感觉和我在一起?亲爱的,我每时每刻都想跟你在一起。你也有这种感觉吧?”

“是——但别在电话里说,老兄。”

“你简直谨慎到了荒唐的地步。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也一直想你,罗斯玛丽。我无法忍受你因为我惹上麻烦。”

“我不在乎我会怎样,你知道的。”

“呃,我在乎,甜心。”

“你什么时候回来?”

“礼拜二。”

“那我们公寓见,礼拜三。”

“好——呃,好的。”

“亲爱的,我快等不及了。你能找个借口今天就来吗?哦,斯蒂芬,你可以的!政治之类的无聊的借口?”

“恐怕不能。”

“我觉得你想我还不到我想你的一半。”

“胡说,我当然想你。”

挂断电话后他觉得很累。为什么女人总是坚持这样不顾后果?以后他和罗斯玛丽要加倍小心,必须少见面。

后来事情变得很棘手。他很忙——非常忙,不可能再给罗斯玛丽那么多时间了——讨厌的是,她似乎理解不了。他跟她解释,但她就是不听。

“啊,你那愚蠢的政治——好像有多么重要似的!”

“的确是很重要——”

她不明白。她不在乎。她对他的工作、他的雄心、他的事业丝毫不感兴趣。她只想听他一遍又一遍地说他爱她。“你跟以前一样爱我吗?再说一遍你真的爱我?”

当然,他想,她可能想当然地认为他爱她!她是个漂亮女人,漂亮——但问题是,你没法跟她说话。

他们见面的次数太频繁了,婚外情不该如此狂热地进行。他们必须减少见面次数——稍微松点劲儿。

但这令她不满——非常不满。她开始频繁责备他。

“你不像从前那么爱我了。”

然后他不得不向她保证,向她发誓,他当然还是一样地爱她。她不断提起他曾经对她说过的话。

“记不记得你曾经说过,如果我们俩一起死该有多好?在彼此的怀抱里长眠?记不记得你曾经说过,我们应该乘上一辆拖车,一起去沙漠?只有星星和骆驼——忘掉世间的一切?”

人在恋爱时说的话真傻!当时不觉得有多蠢,但冷静之后再提起就显得很愚蠢了!女人为什么就不能体面地顺其自然呢?男人不想听人不断地提醒他曾经有多蠢。

她突然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他能不能出国,去法国南部,然后她再去那里找他?或者去西西里、科西嘉什么的——这种永远不会碰到熟人的地方?斯蒂芬冷冷地说,世界上没有这种地方。你总是会在最不可能的地方碰到某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

后来她说的一句话吓到了他。

“哦,这也没什么,不是吗?”

他变得警觉起来,心一下子冷了。

“你什么意思?”

她面带微笑,抬头看着他,这迷人的微笑曾经搞得他神魂颠倒、全身的骨头都在渴望——现在却只让他不耐烦。

“豹子,亲爱的,有时候我想,再这样偷偷摸摸下去太蠢了。有点不值得。我们私奔吧,别再装了。乔治会跟我离婚,你太太也会跟你离婚,我们就可以结婚了。”

就是这样!灾难!毁灭!她竟然看不出来!

“我不会允许你做这种事的。”

“可是,亲爱的,我不在乎。我真的不是一个传统的人。”

但我是,我是,斯蒂芬心里想。

“我真的认为爱情是世上最重要的东西。别人怎么看我们不重要。”

“对我来说很重要,亲爱的。这种丑事一旦公开,我的事业就完了。”

“但那真的很重要吗?你还有很多事可以做。”

“别傻了。”

“你干吗不什么事都不做呢?我有很多钱,你知道。我自己的钱,我是说,不是乔治的钱。我们可以周游世界,去最偏僻、最迷人的地方——可能任何人都没去过的地方。或者到太平洋的某个岛上——你想想看,艳阳、蓝色的大海,还有珊瑚礁。”

他确实想了一下。南海的一个岛!这白痴的念头,她把他当什么人了——海滨拾荒者吗?

他看着她,最后一丝留恋也消失了。好好一个美人长了个母鸡脑子!他之前一定是疯了——彻彻底底地疯了。但现在他又恢复了理智。他必须摆脱这个困境。一个不小心,她就会毁掉他的整个生活。

他说了在他之前很多男人说过的话。他们必须一刀两断——于是,他提笔给她写信。只有这样对她才是公平的。他不能冒险给她带去不幸。她不明白——诸如此类的。

一切都结束了,他必须让她明白这一点。

然而这正是她拒绝明白的。没那么容易。她爱慕他,比以往更爱他,没有他,她活不了!她认为唯一该做的是,她把实情告诉她丈夫,斯蒂芬把实情告诉他太太!他想起他坐在那里,手里拿着她的信时所感受到的寒冷。小傻瓜!这个愚蠢黏人的傻瓜!她会把一切都告诉乔治·巴顿,然后乔治会跟她离婚,把他列为共同被告。桑德拉也一定会跟她离婚,对此他毫不怀疑。她曾谈起过一个朋友,有点惊讶地说:“不过,当然了,当她发现他和另一个女人有染时,除了跟他离婚还能怎样?”这就是桑德拉的想法。她很骄傲,绝不会跟另一个女人分享一个男人。

然后,他就完了,毁了——基德明斯特这个有权有势的靠山倒了。这种丑闻会让他翻不了身,即使舆论比过去更开放了。但这种不能容忍的事不行!再见了,他的梦想、他的抱负。一切都破碎了、毁灭了——一切都是因为他疯狂地迷恋上一个傻女人。这一切不过源自一场虚假的初恋,在错误的人生阶段发生的初恋。

他会失去他押上的一切。失败!耻辱!

他会失去桑德拉……

突然,他惊愕地意识到,这才是他最在乎的。他会失去桑德拉。有着方正、白皙的额头和清澈的淡褐色眼睛的桑德拉。桑德拉,他亲爱的朋友和伴侣,自大、骄傲、忠诚的桑德拉。不,他不能失去桑德拉——不能……什么都可以失去,就是不能失去她。

他的额头冒出了冷汗。

他必须想办法摆脱这个狼狈的处境。

他必须设法说服罗斯玛丽……可是,她会听吗?罗斯玛丽和理智合不来。假设他告诉她,他终究还是爱他太太呢?不,她肯定不相信。她是那么笨的一个女人。没头脑、黏人、占有欲强,而且她还爱着他——伤脑筋的地方就在这里。

他的心头腾起一股怒火。怎样才能让她保持沉默呢?封住她的嘴。除了一剂毒药,没别的法子了,他恶狠狠地想。

一只黄蜂在附近嗡嗡叫,他心不在焉地盯着它看。它飞进一个雕花玻璃的果酱瓶里,正想办法飞出来。

和我一样,他想,因为甜蜜的东西而陷入困境,现在,它出不去了,可怜的东西。

而他,斯蒂芬·法拉第必须设法脱身。时间,他必须拖延时间,等待有利时机。

恰在此时,罗斯玛丽患了流感,卧病在床。他送去传统的慰问——一大束鲜花。这给了他一个喘息的机会。下个星期,他和桑德拉要跟巴顿夫妇一起进餐——罗斯玛丽的生日聚会。罗斯玛丽说过:“生日之前,我什么都不会做——这对乔治太残忍了。他为了我的生日忙得不亦乐乎。他真是个可爱的人。等这一切都结束了,他会理解我的。”

假设他残忍地告诉她一切都结束了,他不喜欢她了呢?他打了个哆嗦。不,他可不敢这么做。她可能会歇斯底里地跑去找乔治,甚至可能来找桑德拉。他都能听到她流着眼泪、困惑地哭诉。

“他说他不喜欢我了,但我知道这不是真的。他只是尽力忠诚——跟你玩游戏——但我知道你会同意我的说法,人们相爱时,诚实是唯一之道。这就是为什么我要你给他自由。”

她肯定会吐出这些令人作呕的话。桑德拉则会面露骄傲和轻蔑之色,说:“他可以拥有他的自由!”

她不会相信——她怎么会相信呢?如果罗斯玛丽拿出那些信——那些他蠢到极点才写给她的信,天知道他在信里都说了些什么。这绝对足以让桑德拉相信,他可从来没给她写过这样的信——

他必须想出一个办法——让罗斯玛丽保持沉默的办法。可惜,他冷酷地想,我们没生活在波吉亚家族那个年代……[波吉亚家族(Borgias)是一个意大利- 西班牙皇室家族,在十五到十六世纪十分强大。家族中诞生了两位教皇,卡利特斯特三世(Pope Callixtus III)和亚历山大六世(Pope Alexander VI)。亚历山大六世在位期间此家族涉嫌多起犯罪,包括通奸、盗窃、买卖圣职、贿赂和谋杀,用砷化物毒杀尤为著名]

一杯下了毒的香槟几乎是唯一能让罗斯玛丽保持沉默的东西。

是的,他真的这么想了。

把氰化钾放进她的香槟酒杯里,把氰化钾放进她的晚宴包里。流感引起的精神抑郁。

桌子那头,桑德拉的目光与他的相遇。

大约一年前——他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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