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生吞  作者:郑执

以“金”字头命名的洗浴中心在本市至少有五家,那还是2013年以前,如今可能更多,也可能更少——2016年以后,我再没回去过,所以不清楚。2016年我妈搬来深圳给我带孩子,直接把我爸的坟也迁过来了,摆明了没打算再回去,说那里已经没什么值得挂念,我反正无所谓——说回洗浴中心,那五家金字头都是同一个老板,准确说是同一拨,一共七人,在部队里拜过把子,有钱一起赚,后来陆续复员转业,其中一人的爹是军区后勤领导,有资源,由他牵头,几人先跟老毛子搞了几年边贸,后揽工程搞拆迁,最后进军餐饮服务业,开酒店,干洗浴。七兄弟一股绳,社会上没人敢惹,四十岁以后,出门别人都叫爷。刚干洗浴那会儿,七兄弟就对外放话,往后市内所有洗浴中心起名都不准带“金”字,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但凡在本市见到“金”字打头的场子都是他们的,除非赶上严打,平时踏实消费,老板方方面面摆得平,但千万别想在里面惹事。七爷排行最小,但归他名下那家洗浴最大,叫金麒麟,2003年出了次大事,七爷的司机在自家场子里让人给砍了,泡澡池子染成红海,二十米长的景观鱼缸里养的两条小鲨鱼闻到血腥味都疯了。砍人者是个中年男人,警察调出监控,男人在前台领了手牌,换了拖鞋,但没人注意到他从背后的女款书包里抽出一把剁骨刀,几步穿过更衣室,直奔池子里正泡澡那司机,十三刀,一共不用八秒,司机背后文的青龙被砍成几截,后脑那刀最深,在场的几个小弟没一个敢上前。男人砍完背回书包,刀随手扔进中药池子里,穿着拖鞋径直走人,手上的血一路滴至门外的停车场。那天是腊八,刚下过一场大雪,地上像开了一串梅花。

中年男人自始至终没说一句话。

案子归冯国金跟,当时他刚刚升任市刑警队副队长。刀跟鞋都留在现场,相貌也掌握了,人第二天就被逮到,压根儿没打算躲,金麒麟的拖鞋还在家穿着呢。带回去一审,宋某,四十五岁,下岗五年了,在南市场八卦街修自行车,老婆跟人跑了,自己带着闺女,老老实实一人,怎么跟社会人扯上了?老宋主动交代,女儿让那司机给欺负了,才十五岁,事后割过一次腕给救回来了。老宋不是没想过往上告,但那司机往他女儿书包里塞了两千块钱,硬说是嫖,还恐吓老宋,告也没用,自己跟七爷的。后来老宋女儿就割腕了,在医院抢救了一宿,老宋守着没合眼,直到听大夫说命救回来了,才红着眼回到南市场,跟肉档大老刘借了把剁骨刀,坐了十二站公交到的金麒麟。打车他舍不得,钱得攒着给女儿念大学。冯国金听了,心如刀绞,他自己也有女儿,叫冯雪娇,跟我是从小学到高中十二年的同学,小学还是同桌。2003年冯雪娇十五岁,跟老宋女儿同岁,所以冯国金越想越难受,但他还是在审完人的第一时间跟七爷通了个电话,七爷也急,自己的人在自己场子里出事,面子上说不过去。司机没死,不是人命案子,七爷知道理亏,问有没有可能私了。冯国金说,老七,这两码事,老宋肯定得判。七爷说,那你帮忙找找人,想办法少判几年,钱我出。这事后来冯国金确实帮忙了,就算没有七爷他一样会这么做,他心里堵得慌。老宋蹲了五年,其间七爷还托人往号子里送过不少吃用,老宋女儿念大学的学费也是七爷出的,但只出到大二——大二下学期,老宋女儿在学校宿舍跳楼了,因为失恋。老宋出来后,给女儿下了葬,继续回到八卦街修车,五十出头,头发全白了,看着像七十岁。冯国金帮老宋介绍过在小区停车场打更的活儿,老宋说心领了,修车挺好,来去自由,够吃就得。那个司机,伤好后被七爷赶去乡下农庄喂藏獒,有次笼子没锁好,让一只疯的给咬了,染了狂犬病,怕光怕水怕声响,成天躲屋里不敢出来,后来听说是死了。

冯雪娇跟我忆述整件事时,已经是十年后,2013年,在北京。凌晨两点,两个人赤裸着躺在汉庭的床上,之前都断片儿了,做没做过不记得,后来种种迹象显示应该是没做。可是为什么会脱衣服呢?酒是在高中同学聚会上喝的,大学毕业快三年,混得不好的都找借口不来,就我脸皮厚,工作没了还有心跟人叙旧,就为贪口酒喝。那段日子我几乎是在酒精里泡过来的。冯雪娇当时刚从美国回来,南加大,影视专业研究生。我们也有三年没见了。我不明白,冯雪娇突然给我讲起十年前的案子是什么意思,为避免尴尬,还是别的什么目的。冯雪娇解释说,别人其实不了解,我爸那人心挺软的,这么多年,他一喝酒就提老宋。我说,确实没看出来,我们都怕你爸,长得瘆人,要不说是警察,还以为黑社会呢,幸亏你长相没随你爸。冯雪娇在被窝里踹了我一脚。

我躺在床上抽烟,没开灯,冯雪娇跟我要了一根。大概因为没醒酒,我说了句后来令自己特别难堪的话。我说,娇娇啊,我现在没出息,眼瞅又要回老家了,咱俩没可能吧?冯雪娇扭头冲着我,黑暗中我也能感受到她眼睛里迸出的诧异:你没毛病吧?就你现在这德行,走大街上绝对不带多看你一眼的,幸亏有童年回忆给你加分,一分一分扣到现在,还不至于负数,你再这么混下去,哪天变负分了,可别怪我提裤子不认人。说完提裤子一句,她自己笑了。我好像突然不认识她了,不开灯都快想不起她模样。为缓解尴尬,我岔一句说,咱们同学里,这几年你还跟谁有联系?冯雪娇想都没想说,秦理,在网上聊过几次。我承认,当我听到秦理的名字,还是浑身一震,说不出话,仿佛被一只从黑暗中伸出的手扼住了喉咙。

冯雪娇摸了半天开关,最后按开的是浴室灯。光透过廉价酒店的磨砂玻璃漫上床,冯雪娇坐直身,又跟我要了根烟,生疏地抽了两口,神神秘秘地说,我跟你说这个事,你得发誓一定不能跟第三个人说。她的表情好像小学五六年级时偷偷跟我讲咱班谁谁又跟谁谁好了,幼稚得可笑。我说,行了,赶紧吧。冯雪娇说,就昨天,我爸又跟了一个案子,女孩十九岁,尸体发现时已经冻僵了,扔在鬼楼前的大坑里,赤身裸体,腹部被人用刀刻了奇怪的图案,听着耳熟吗?我本能地坐起身,说,跟十年前一模一样,秦天干的。冯雪娇点头说,对,可是秦天几年前就死了,死前一直都是植物人。我反问,那又能说明什么?冯雪娇说,说明十年前,我爸可能真抓错人了。

有没有可能是模仿作案呢,像美国电影里演的那些变态连环杀手一样?很快自己又否定了这种想法,毕竟我们那里不是美国,生活也不是电影。冯雪娇继续说,要是这个案子翻案,我爸这辈子都过不安生了,你说,秦理他哥不会真是被冤枉了吧?我说,别瞎想了,当年铁证如山,秦天该死,你爸是英雄,全市人民都知道。冯雪娇好像听不见我说话,自己跟自己说,我爸心真挺软的,除了老宋,这些年他心里最不踏实的就是秦天秦理哥儿俩,主要是秦理,以前我爸总说,秦理本来能有大出息。我问她,你饿不饿,给你泡碗面啊?冯雪娇说,不饿,记得你答应过我,千万不能跟任何人说。我说,知道。不过我现在还没醒酒,不确定你刚才讲的一切到底是真是假,等我明早睡醒了再想想,太像梦了。冯雪娇反问,你指哪个不真实?老宋还是秦理?我说,所有一切都不真实,包括你。

水开以后,我给自己泡了碗康师傅,等面好的三分钟里我给冯雪娇把一杯热水吹成温的。冯雪娇说,以前没发现,你还挺体贴,壶刷了吗?我说,刷什么壶?冯雪娇说,国内宾馆里的壶都得刷过再用,听说很多变态往里面放恶心的东西,不刷不敢用,除非渴死,我一般都不喝。我说,是不是所有从国外回来的人都跟你一样矫情?刚说完,我才发现自己是全身赤裸暴露在椅子上,而冯雪娇靠在床上用被子遮住脖子以下,这样似乎不太公平。冯雪娇的脖子特别长,她眼带醉意地盯着我看,我下意识夹紧双腿,把她给逗乐了。她把烟捻了,说,王頔,听我一句,回家以后好好找个工作,找个正经女朋友,踏踏实实过日子,要不然白瞎了,知道吗?

我点点头。面泡好了,才发现叉子被我压面饼底下了。

我的人生似乎一直在重复犯类似的错误,当时看着没多重大,等发现时已经满盘皆输。

大二那年冬天,我爸的生命突然就只剩两个月了,所有事一瞬间都不归他说了算了。他的肺和一半的肝上长满了大大小小的瘤子,因为一场半月不退的高烧才查出来,此前他已经有十几年没去医院体检过了。在我记忆里,他体壮如牛,力大无穷,我六岁那年,隔壁小区一个经常欺负我的盲流子被他用单手揪到半空中后又丢出去好几米远,脸都摔花了,打那之后我都再没跟他撒过娇,在学校犯什么错误也变着法儿瞒着,怕他把我揪起又丢出去,再也回不来了。如此一副躯体,当得知留在世间行走的时间只剩两个月后,可能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继续推着他那辆倒骑驴,又出去卖了三天炸串,生意居然比平时还好,大概天刚开始转冷,大家都愿意吃点热乎的。直到后来实在站不住了,才被我妈强行送进医院,又过半个月,躯体已经无法下床了,我妈才给我打电话,叫我从北京赶紧回去。他去世前的每一个夜里,我都在他身边陪床,有几个晚上我妈回家洗衣服不在,总感觉他有什么话想交代,但又没什么可交代。有一次他跟护士要了纸笔想写遗嘱,下笔却发现除了“遗嘱”两个字本身,没什么好写的,一没财产二没遗愿,家里唯一的老房子写的是我妈的名,最后反复要我答应照顾好我妈,另外说自己早年买过一份保险,受益人是我,算了算死后能给我留七万多——七万四千五百零六块六,他的命最后值这么多钱,都放我手里了。大三那年,我背着我妈拿出其中五万跟同学合伙在大学校门口开了一间奶茶店,想着钱生钱,给我妈减轻负担,结果不到半年店就黄了,钱一分不剩。我妈也没说什么,继续每晚推着那辆倒骑驴卖炸串,白天还要扫大街。后来我才知道,我被那个同学给骗了。有天晚上喝醉了回到宿舍,我把那骗子给打了,对方脑袋缝了十七针,我被留校察看。大四最后一个学期,专业课考试,我抄袭被抓,加上之前的处分,毕业时学校只给了我张肄业证,没学位,去人才市场找工作,进门都费劲。毕业以后,我留在北京打各种零工,最久的一份工作也没超过八个月。给一家房地产公司写企划书,一个月三千五,后来那家公司老板卷钱跑路了,公司也就没了。这一路走过来,到底错在了哪一步,我至今还是没想通。以我那几年的经济状况,就该学那些赖在北京不甘心回老家的年轻人一样去住地下室,但我选择厚着脸皮赖在高磊家客厅的沙发上,跟他和他的租客三个人住一起,他自己一年有半年都在出差。房子是高磊家买的,我从没给过房租,每个月请他喝几顿酒抵了,算是默契。高磊是我初高中六年的同学,如果非要说一个算得上好朋友的人,那高磊应该就是——其实,本该还有三个人,冯雪娇、秦理、黄姝。初二那年,加上我跟高磊,五个人一起发过誓,誓言具体内容是什么不记得了,大概跟七爷和他那六个把兄弟说过的大同小异吧,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今生不离不弃。

但我们谁也不知道,至少我不知道,人生到底从哪一步开始走错,以至于多年后的我们形同陌路,相遇离别都像发生在梦里。而如今,其中两个人也许已经在另一个世界里重逢,正一起似笑非笑地看着活人继续享福或是受罪,像看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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