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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演唱会时间的女儿 作者:八月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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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暂时的爱人,暂时地爱你。” 和我一起吃过火锅的好朋友都知道,我最喜欢吃的是青笋条。 一定要切成条,青笋片我是不吃的,觉得破坏了纹理和口感。我并不是在饮食方面十分讲究的人,凡事差不多就好,饭菜里挑出头发丝也能平静地扔在一旁继续吃,却曾经为了青笋而一遍遍叮嘱店家务必改刀。 莴苣、莴笋、青笋,是一回事。二三十年前,东北的冬季漫长而单调,家家户户很早就开始储秋菜,在楼下划分出一块块小阵地,晾晒着土豆、白菜、白萝卜和大葱。绿叶菜要去很高档的菜市场买,种类很少,价格贵得令人咋舌。 小时候我就是一边吃着酸菜炒肉一边读《长发公主》的故事。 她并不是公主,只是一对普通夫妇的女儿,母亲怀着她的时候,发疯一般地想要吃莴苣,自家没有,便指使丈夫去巫婆家里偷。几次三番,丈夫到底还是被巫婆抓到了。巫婆说愿意让他把莴苣带走,交换条件是,他们的孩子一出生,必须送给巫婆。丈夫无奈答应了,每天去巫婆家里拿莴苣给妻子,新生的女儿毫无商量地被巫婆锁进了高塔。 身为物资贫乏地带长大的人,我一直是通过书籍和电视汲取二手经验来认识大多数食物的,但看过那么多讲美食的文章,没有一篇比得上这个古老的童话。 莴苣到底有多好吃,让人愿意用亲生女儿来交换。 人生中你会遇见很多朋友,大部分只适合吃吃火锅唱唱歌;很少一部分,会让你想要安静下来,给他们讲讲长发公主的故事。更少的那几个,和你读的是同样版本,和你一样想知道究竟多好吃的莴苣会让人用女儿来换。 大约八年前的深冬,大学南门外一家叫“半分利”的小火锅店,一个广东男生问我要不要吃青笋条。 “涮火锅很好吃的,你是东北的,应该没吃过吧?我小时候读《莴苣姑娘》,她妈为了吃莴笋,连女儿都可以拿出去换——怎么了,你笑什么?” 笑是觉得我们可以成为很好很好的朋友。 然而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 我第一次见到“莴苣姑娘”是在大二深秋的午夜。 宿舍熄灯早,教学楼关门更早,期中考试前抱佛脚的学生将校园周边关门较晚的餐厅统统挤成了自习室,店家们早就习惯了,索性一过10点钟就变身水吧,进门收费15块,自己找座,可乐畅饮。 一个高中同学拉着我选了同一门通选课,我们连着三天晚上在餐厅刷夜写小组报告,回宿舍的时候已经过了零点。北京少有这样湿漉漉的天气,冷清的路灯下能嗅到露水的味道。同学忽然用肩膀顶了我一下,努努嘴示意我看前面。 两个男生走在七八米远的前方,一个目测一米八五,另一个和我差不多高,两人都穿着连帽外套,高个子戴着帽子,好像并不想理会身边人。 矮个子浑然不觉,时不时侧过脸和高个子讲话,得不到回应便赌气似的用肩膀去撞他,高个子也不反抗,任由他将自己从左侧人行道推到马路右侧的花坛边,才快走几步拉开距离。 矮个子欢快地小跑几步,再次和他并肩。整套动作重复。 “怎么了?”我问。 “你看不出来那是谁吗?”同学指着高个子。 我依稀认出来他是高中理科班的校友Z。一个白净的男孩,爱打篮球,和我们选了同一门课,但之前并不认识,一个星期前我刚刚通过了他的校内网好友申请。 眼前的状况一目了然。我们心存不轨,远远跟着他俩在宿舍区穿行,眼见Z把同伴送到了28楼,不断招手道别,催促男生回去。 那个男孩走了几步,像《东京爱情故事》里的赤名莉香一样再次转身,没料到Z已经大步离开了。腿长的人走路快,他们忽然就隔得非常远。 我第一次见到“莴苣姑娘”的正脸。橙色路灯下,十分平凡的五官,十分生动的失落,很快被他用帽子统统拢在阴影里。 我自己走回宿舍楼门口的时候收到了一条短信。 “你们跟踪我?” 我自己都不记得究竟什么时候和Z交换过电话号码,十分窘迫,刚刚编辑好一段解释和道歉的话,一回头发现Z就站在我背后不远处,笑着问我要不要聊聊天。 毕竟我们是校友,有很多共同认识的朋友可以讲,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来。午夜静谧的校园里有无数分岔路可以兜圈子,Z尴尬笨拙地澄清自己并不喜欢男生,我微笑听着,倒映着灯火的湖面被风吹起涟漪。 很自然就熟络起来,渐渐地在课堂上帮彼此占座,偶尔约着一起吃饭。Z和我说起过“莴苣”,用词十分中立克制,说他是广东人,军训时候分到一个宿舍。“莴苣”很健谈,待他友善热情,甚至拉着他参加他们社团的长途旅行,大家为了省钱,标间的两张床拼到一起挤五个人住,在城楼上玩“真心话大冒险”直到太阳升起来…… “他有点,有点……怪。”Z谨慎地说。 那时候校内网初创,每个用户都是实名。我回到宿舍,忍不住在搜索框输入了“莴苣”的名字,意外地发现他早就向我发出过加好友的申请,差不多就在我通过Z的好友申请的当天夜里。 我大概猜到了是为什么。 我通过了他的申请,一觉醒来,“莴苣”给我的每一篇日志都留了言。 大学二年级的我从没想过自己有天会专职写作,过剩的表达欲都倾泻到了校内日志里,但碍于看日志的都是生活中的同学,我实在羞于描摹自己的真情实感,所以大部分文章都是搞笑的日常段子,偶有伤感也妥当藏好,至多在某些句子里露出一个线头。 “莴苣”准确拽出了每一个线头。 表达欲旺盛的人都渴望被理解,我也不例外,于是没洗脸也没刷牙,也没有故作矜持,老老实实地坐在书桌前,回复他的留言。 和“莴苣”的笔谈很舒服。他敏感却不酸腐,体察得到字里行间和言外之意,却并不会直愣愣地戳破;他很喜欢讲自己的事,细细碎碎,有时候乍一看和日志的内容毫无关联,读着读着,我突然就回忆起在写下这篇搞笑的日常故事之前,我经历了怎样沮丧的心情。 我从前往后一条一条地读,最后一条,自言自语似的,他说,出来唱K吧。 就在这时候Z给我发短信说有朋友组局去“17英里”唱歌,你要不要来。 我学生时代一直对KTV喜欢不起来,大多数情况都坐在角落给别人鼓掌,一旦被指着说“去点歌啊”就头皮发麻。后来工作了才渐渐明白KTV的好玩之处原来是可以喝酒和玩骰子的啊。 但当时我痛快地答应了Z。不出所料,在包房里第一次正式见到了“莴苣”。 他笑眯眯的,非常自然地过来坐在我身边,好像我是他认识很久的朋友一样,极大地缓解了我的尴尬。包房里大部分的人我都不认识,莴苣催促他们点歌,和他们开玩笑,偶尔因为切了他们的歌而被满场追着打,但最后,一定会坐回我的身边。 他上一秒钟朝唱歌的人喊话“跑调啦”,下一秒突然转过来和我讲,“你初中时候很受欢迎啊”,不等我反应过来,他又朝着场中某个姑娘大喊,“这首你和小周唱,快快快!” 他一直叫Z小周,因为觉得他唱周杰伦很好听。 屏幕上出现的是一首粤语歌,谢霆锋的《游乐场》。“莴苣”是广东人,大家自然起哄让他和Z合唱。他推脱再三,Z不理他,拿起一只话筒自顾自唱了起来,大家跟着拍手,也不再关心“莴苣”的推辞。我在沙发角落找到了另一只话筒,放到了有些落寞的“莴苣”腿上,他看了我一眼,突然说:“我看过你高中在地理杂志上发表的小论文。” 又一次赶在我发问之前,“莴苣”拿起话筒,接上Z开始唱第二段。他唱歌并不算好听,勉强不走调而已,何况,他还那么紧张。 他们一人唱一段,没和声,磕磕巴巴将整首歌唱完,“莴苣”自言自语地说:“我们第一次合唱。” Z诧异地看着我们,中途偷偷问我:“你们认识?” 我不知道怎么解释,我和“莴苣”甚至都没互相做过自我介绍,无论在网络上还是面对面。然而他已经知道了初中时有追求者给我建了一个专门的、令人羞耻的百度贴吧并在里面写了很多封情书;也知道高中时候我给《地理教育》杂志写过一本正经的小论文。而我,根本不需要问他为什么在万千校内网友中挑中我的日志来回复,因为我什么都明白。 我想我不是被特别关注的那一个。Z的每一个细微动态所牵连到的女生,“莴苣”应该全部都认识。 “莴苣”约过我一起去看十佳校园歌手的初赛。十佳歌手大赛最好看的就是初赛,只要报名就能参加,所以有千奇百怪的选手,进入复赛之后大家都不跑调了,也就不好玩了。 “莴苣”深以为然。同样的,他也认为新盖起来的二教长得像个骨灰盒。 我曾留心分辨过,这些一拍即合里,究竟有多少刻意迎合的成分。 到了现场“莴苣”才告诉我,他今天是代表他们社团来给一个女孩子加油的。他用了大量繁复绚丽的修辞手法来称赞那个女孩子唱歌多么好听,社团旅行时女生和小周的和声多么默契,他们全社团觉得两人是多么天作之合…… 说话的时候,他眼角一直在瞟着我。 我问:“她是几号出场,我跟你一起加油吧。” 很快,那个女孩出场了,唱宇多田光的First Love。这首歌副歌部分很高,有大量的假音,现场唱起来要么惊艳,要么惨烈。我能听出女孩子平日的确很有实力,然而在校园歌手大赛这种混响严重又没有耳返的简陋舞台上,她不可避免地走调了,鬼哭狼嚎。 “莴苣”出神地盯着台上,没有注意到我在观察他,还有他嘴角的笑意。 其实我曾经在“莴苣”自己的校内日志里看到过许多次这个女孩的名字。那次唱K我也硬被他塞了话筒,十分僵硬地和Z合唱了《今天你要嫁给我》,而这件事出现在“莴苣”日志里的时候,我和Z“频频对视”“火花四溅”——就像每一次他描写Z和那个女孩唱歌一样。 台上的女孩知道自己表现不佳,有些尴尬,“莴苣”适时发出鼓励的尖叫声,大声鼓掌,我跟着一起。 等女孩继续唱第二段,他朝我咧咧嘴:“太难听了。” 后来我知道Z也在,他们一同去旅行的那群朋友都在现场。那天女孩唱砸了,那天“莴苣”很高兴。 ▼ Z约我越来越频繁,我也常常会把通选课的作业借给他抄。“莴苣”依然和我在彼此的日志下面插科打诨,无论短信还是见面都聊得默契投缘。 他有迎合我的成分,我知道。“莴苣”太聪明了,反应迅捷,完全有能力把你抛出的绣球踢出花来。投桃报李,我也会在他并不主动询问的时候,状似无意地讲讲Z在做些什么。 他又开始吹捧起我和小周天作之合,好像已经将那个女孩抛之脑后。 偶尔会有真情流露的时候,他说:“小周再也不出来跟我玩了。”但刹那他就继续摆出笑嘻嘻的脸,夸张地抻懒腰说:“哎呀,有异性没人性啊!” 每每此时我就不知道说什么。他们之间隔着横跨不了的天堑,底下暗河涌动,流淌的不是友情,我不知道也就算了,可以作为傻大姐,组局满足他的心愿,偏偏在我们没有互通姓名的那天晚上,我看到了等在路灯下的那张不被爱的面孔。 光棍节当天,我在书城看到青山七惠的《一个人的好天气》,觉得名字应景,薄薄一小册应该不难读,买了好几本准备送人,正巧Z打电话约我吃晚饭。 我们就在书城楼下碰面,这时候我收到了“莴苣”的短信,问:“你是不是和小周一起吃饭呢?” 我很讨厌被调查和监视,但当这一切来自“莴苣”,我却觉得可以容忍,或许是因为知道他只是透过我来看别人。 “莴苣”没等我回复,继续说:“你们两个没良心的。” “我约他过光棍节他都不出来。” “你做好准备哦,我猜小周会表白,嘿嘿嘿。” 他连发了好多条。我的手指悬空在键盘上方很久都不确定应该回复什么。 吃完饭,Z和我散步回学校,我把书送给他作为晚餐答谢,在宿舍楼下,他和我说:“我喜欢你。” “莴苣”那几条短信究竟想说什么呢?他是一个会给女孩爱的抱抱的同时,为女孩跑调出丑而开心的人,你怎么揣测都不一定猜得完全。 但他成功了,至少站在路灯下被表白的这一刻,我第一时间感受到的不是喜悦,而是“‘莴苣’果然猜对了”。 我说,“让我想想。”Z没有失望,很温和地说“好”。 ▼ 第二天“莴苣”就约了我吃午饭,之后每一天都找我。 他见到我的开场白,第一句话永远是,“你还没答应小周啊”。 不管口头上有没有正式答应,大家眼中我们早已经是形影不离的一对了,Z走路的时候牵起我的手,我会回握他。说要考虑一下只是女生的矜持,“莴苣”不可能不明白,他却始终揪住这一点不放,对于我都无所谓的形式感,他在意得不得了。 那年寒假我和Z都没有急着回家,他在上新东方的GRE课程,每天要上五六个小时的课,而我在上日语班,默默准备下学期申请去东京读双学位。 我们联络得不勤,“莴苣”了然于心。 “莴苣”问我:“学校南门外的半分利,你吃过没有,别看店面很破,其实很好吃的。” 我说:“那就去啊。” 的确很好吃。小店破旧但干净,老板为了能多揽几个客人,硬是在有限的挑高中搭出来一层,加了两桌。我们就坐在半空中,等着水开。 “莴苣”突然问我:“你有没有点青笋?” 然后他就讲了《莴苣公主》的故事。 这一次终于轮到我激动地附和。别人都只听过《长发公主》的故事,没听过前面她妈妈偷吃莴苣的这一段,你居然也看过! “莴苣”眨眨眼,说:“青笋就是莴苣,要不要来一盘?老板!半盘切条半盘切片!” 我们严格地将青笋片和青笋条分别放进白锅和红锅里,一次煮一分钟,一次煮五分钟,分成八组来尝试,最后一致决定,煮一分钟的脆脆的青笋条最好吃,无论在哪个锅里。 “我吃火锅最喜欢吃青笋。我们约定好了哦,以后只吃青笋条。” 什么鬼约定?但我还是点了头。 那天“莴苣”像喝多了,话比平时还密,不再绕着弯子猜哑谜。 他说军训那一屋子男生都觉得他很怪,除了Z;他说没想到Z愿意答应他出去旅行;他说国王游戏的时候,国王点名两个人交换裤子穿,抽到卡的就是他俩,他怕Z不玩,于是故意激将说谁不玩谁心里有鬼;他说他们一起耍到早上,看到了城墙上的日出。 我安静地听着,偶尔接上一句,说:“你们关系可真好。” 火锅的热气也蒸出了我的热情。我说:“Z好像都很少再唱周杰伦的歌了,他最近一直都在练粤语歌,觉得自己发音不准。”顿了顿,我又加上,“都是你上次KTV唱过的。” 莴苣很开心,拉着我讲了一大串歌名,好像指望我这个连KTV都不爱的人能够记得住,然后转身报给Z参考。幸好中间有一首我知道,是陈慧琳的《最爱演唱会》。 我说这首我很喜欢,以前以为陈慧琳只会唱可怕的《记事本》。 他大笑,说,我也最喜欢这一首。 他立刻就开始哼。 曾经多热情,散过的心也别要灰; 大世界,像舞台;换节目所以没往来; 无论多么欣赏喜爱,完场便离开; 鸣谢你共我,被人当作极配。 似是而非的歌词好像激发了他。“莴苣”突然站起来,拎起我的外套,说:“外面下雨了,你去接小周下课吧。” 我看向窗外,北京冬天的雨十分少见。我耸耸肩,说:“太晚了,何况我又没有伞。” 他说:“我有,我陪你去。” 我愣了几秒钟,接过他的衣服。我想问我们两个都只有一把伞,要怎么去接Z,斟酌再三又把话咽了下去。 路上他还在唱那首歌。 You grab my soda can, and you hold my sweating hand. I long to see the boring band, because I'm your super fan. 蒙蒙细雨根本用不着打伞,但我陪他去。 新东方租了很多放假空置的小学校作为临时教室,我们去的这一间离半分利不远,但并不好找,至少我自己从没来过。“莴苣”轻车熟路,时不时招手示意我快跟上。 门前已经围聚了不少接孩子的家长。 “莴苣”站在路灯下,戴上了外套的帽子,细雨霏霏像绒毛一样包裹住了他的脑袋。他突然问了一个他早就该问的问题。 “你和小周,怎么认识的?——哦,我忘了你们是高中同学。” “我们高中不认识。大学才认识的。” “那是怎么认识的?”他一脸好奇。 因为你。 看着他,知道这个答案会让他难过。 “就是选了同一门课,就这样。” “哦,那一点都不浪漫啊。”他说不上是失望还是满意。 我也有问题想问他。我想问他究竟为什么每天找我聊天打屁,如果我在舞台上跑调他会不会很开心,那么多聊到午夜都不想睡的话题,他是真心共鸣,还是只想从我的一百句废话里找到缝隙窥探一秒Z的踪迹? 可是我把你当朋友啊。 就当我无法忍受这种沉默,准备要和他聊聊真心话,他猛地转过来看我。 “谢谢你。” 我被他吓到了,冷不防他把伞塞到我手里,从背后大力狠推了我一把。 正是大门敞开的刹那。Z和他的同学们最先走出来,壮观高大的一整排,刚要抬步下楼梯,就看见我从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踉跄着冲上台阶,举着的伞也甩在一旁,几乎要当众跪倒。 Z连忙扶住我,高兴地问:“你怎么来啦?” “这么点雨你就来送伞啊,秀恩爱分得快,知不知道啊!” 我被男生们的哄笑声包围,急得想骂娘,焦躁与难过沸腾着漫过喉咙,烧得我半个字都发不出来。 我来不及理会他们,匆忙向上跑了几级台阶,朝远处张望。 “莴苣”已经冲出重围,背离我们跑远了,他回头的视线刚好对上我的,可我的眼镜被雨淋湿了,看不清他的表情。 他张开手,像一只飞不起来的鸟,冲进一盏一盏路灯光里,消失在黑夜的尽头。 ▼ 我和Z的恋情维持了小半年,和所有校园情侣一样,上自习、吃饭、看电影……我去了日本之后,共同话题寥寥,Skype上越来越沉默,大家都还年轻,海阔凭鱼跃,就这样相忘于江湖。 农历新年前,来自中国的留学生们都聚在公共厨房里一起包饺子。我和唱First Love的女孩居然报名了同一个交换生项目,又被分到同一桌。寒暄了几句,她突然问我认不认识“莴苣姑娘”。 当然,“莴苣”在她那边,有着不一样的昵称。 “一度关系还不错,经常一起吃饭,后来渐渐就不联系了,”我含糊地说,“他叫我去十佳给你加油来着。” 女孩有些不好意思:“唱砸了。” “谁让你选那么难的歌。” 她沉吟片刻,说,是“莴苣”鼓励她唱那一首的。 “我知道他是故意的,”女孩用力地捏合了一个饺子,馅儿不小心从肚子那里爆开了,她连忙找纸巾去擦,边擦边笑,眼神明亮地看着我: “我觉得你也一定明白的吧。” 我点头。 ▼ 很多年后,和我一起目睹了“莴苣”与Z深夜散步的男生告诉我,他原本想追我的。 “早知道就不嘴贱了,拉着你看热闹,煮熟的鸭子都看飞了。” 我们大笑之后便不再提。我突然想起了“莴苣”。 就在他险些把我推了个跟头的当晚,12点,“莴苣”在校内上更新了一篇日志。 他说我提起心爱的歌激动不已,在火锅店当众唱完了整首《最爱演唱会》。放屁。 他说我提起Z一脸娇羞。放屁。 他说我看到下雨便急着说要去接Z,饭都不吃了。放屁。 他洋洋洒洒放了三四千字的屁。 我突然懂得了他写这些荒诞日志的理由。 “莴苣”爱上了他的男主角,而我,只是他写出来的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会唱《最爱演唱会》,喜欢吃脆脆的莴苣条,看到窗外下雨,会紧张地拿起伞,向着爱人飞奔。 这个女主角,和男主角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一大早上打着哈欠,彼此依偎去城楼上看最美的日出。 把世间爱情都当成戏来演。是戏就会散场。 你暂时的爱人,暂时地爱你。 [1] “莴苣”写的结局,比人世间发生的要美一点,疯一点,难过少一点。 在那篇日志的最后,“莴苣”空了好几行,写下了一句话。 “粤语歌已经唱得够好啦。不用再练了。你唱什么都好听。” 这句话我没有转告过Z。 苦练粤语歌的什么的,全都是我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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